RB/T 060.7-2023 司法鉴定 法庭科学能力验证实施指南 第7部分:电子数据鉴定 清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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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RB/T 060.7—2023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能力验证实施指南
第 7 部分 : 电子数据鉴定
Guidanceon theimplementation ofproficiencytestingin forensicscience—
Part7:Digitalevidenceidentification
2023-10-16发布 2023-12-01实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中国 标准 出版 社出 版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RB/T 060《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能力验证实施指南》的第 7 部分。RB/T 060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法医病理鉴定 ;
— 第 2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 ;
— 第 3部分 :法医毒物鉴定 ;
— 第 4部分 :文书鉴定 ;
— 第 5部分 :声像资料鉴定 ;
— 第 6部分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 ;
— 第 7部分 : 电子数据鉴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公安部鉴定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贾汝静、吴松洋、韩春旭、张鹏杰、孙文琦、郭弘、刘善军、方建新、张宁。
引言
本文件是 GB/T 27043《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在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电子数据鉴定专业的 应用 指南。 司法 鉴定/法庭 科学 领域 能力 验证 活动 属于 定性 及解 释性 能力 验证 活动 , RB/T 060系列文件分部分对该领域各鉴定学科/专业的能力验证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活动给出了指导 ,各部分文件可单独使用。本文件为 RB/T 060系列文件的第 7部分 ,为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的实施指南 ,有助于规范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和实施 RB/T 060拟由若干个部分构成 , 目前拟包括 8个部分。
— 第 7部分 : 电子数据鉴定 ;
— 第 8部分 :法医 DNA鉴定。
本文件不涉及对能力验证提供者管理要求的内容 ,相关内容参见 GB/T 27043。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对实施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的资源、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能力验证物品、给参加者的作业指导、能力评定和能力验证报告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和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043—2012 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043—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子数据鉴定 digitalevidence identification
对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固定和恢复 ,对其存在性、真实性(完整性)、同一性和相似性进行检查、验证、
鉴别、判断 ,并出具鉴定结论的过程。
能力验证 proficiencytesting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 ,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来源 :GB/T 27043—2012,3. 7] 3.3
指定值 assigned value
对能力验证物品的特定性质赋予的值。
[来源 :GB/T 27043—2012,3. 1]
能力验证物品 proficiencytestingitem
用于能力验证的样品、产品、人工 制品、标准 物质/标准 样品、设备 部件、测量 标准、数据 组或 其他
信息。
[来源 :GB/T 27043—2012,3. 8]
能力验证提供者 proficiencytestingprovider
对能力验证计划建立和运作中所有任务承担责任的组织。
[来源 :GB/T 27043—2012,3. 9]
能力验证计划 proficiencytestingscheme
在检测、测量、校准或检查的某个特定领域 ,设计和运作的一轮或多轮能力验证。注 : 一项能力验证计划可以包含对能力验证物品的一种或多种特定类型的检测、校准或检查。
[来源 :GB/T 27043—2012,3. 11] 3.7
参加者 participant
接受能力验证物品并提交结果以供能力验证提供者评价的实验室、组织或个人。
[来源 :GB/T 27043—2012,3. 6]
4 资源
4. 1 总则
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提供者实施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活动所需要的资源 ,包括人员、设备、设施、环境和分包方等。
4.2 人员
4.2. 1 人员构成
组织和实施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的人员 ,按照不同岗位和职责 ,主要包括计划负责人、技术专家、技术人员等。
4.2.2 人员能力
GB/T 27043—2012中的 4. 2 给出了对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提供者人员能力的规定。
4.2.3 计划负责人
4.2.3. 1 计划负责人职责包括 :
a) 组织能力验证计划的策划、方案设计和运作 ;
b) 签发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报告 ;
c) 处理能力验证计划的投诉、质量事故和不符合工作等。
4.2.3.2 计划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包括 :
a) 为能力验证提供者的长期雇用人员 ;
b) 具有电子数据鉴定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或职级) ,并且有 10年及以上电子数据鉴定工作经历 ;
c) 熟悉能力验证相关的法规、政策、程序及技术标准 ,并具备 3 次及以上参与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的经历。
4.2.4 技术专家
4.2.4. 1 技术专家的职责包括 :在计划负责人的支持下 ,参加能力验证计划的策划、方案设计与论证、能力验证物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对参加者能力评定等活动。
4.2.4.2 技术专家的任职条件包括 :
a) 为能力验证提供者的长期雇用人员或签约人员 ;
b) 具有电子数据鉴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职级) ,并且有 10年及以上电子数据鉴定工作经历 ;
c) 熟悉能力验证相关技术标准 ,具备参与能力验证计划的经历。
4.2.5 技术人员
4.2.5. 1 技术人员的职责包括 :在计划负责人的指导下 ,协助选择能力验证物品、操作特定的仪器设备、承担能力验证物品的制备与核查、进行参加者能力评定和统计分析等。
4.2.5.2 技术人员的任职条件包括 :
a) 通常为能力验证提供者的长期雇用人员 ;
b) 具有电子数据鉴定 专业 中级 及以 上技 术职 称(或职 级) , 或有 5 年及 以上 电子 数据 鉴定 工作经历 ;
c) 熟悉能力验证计划运作过程。
4.3 设备、设施和环境
4.3. 1 能力验证提供者需具备与能力验证计划运作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 , 主要包括用于能力验证物品的制作、储存和分发 , 以及数据处理、记录、通讯和资料检索的设备和设施。
4.3.2 能力验证提供者需提供适宜能力验证计划运作的环境 ,满足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以及安全要求。
4.4 分包方
当能力验证提供者需要将工作分包时 ,需证明分包方的经验和技术能力能够胜任指定的任务 ,并符合 GB/T 27043—2012中 5. 5 的规定 ,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分包方是不可或缺的。
5 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
5. 1 计划类型和项目
5. 1. 1 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类型通常为定性计划及解释性计划。
5. 1.2 依据电子数据鉴定的主要内容和专业特性 ,能力验证计划涉及的鉴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
a) 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 ;
b) 电子数据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
c) 电子数据同一性、相似性鉴定。
注 : 根据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 , 同一能力验证计划可包含 a) ~ c) 中多种鉴定项目类型。
5.2 方案策划
5.2. 1 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方案、鉴定特性宜与检案实际情况相一致。
5.2.2 计划负责人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等能力验证相关方的需求和行业技术状况 ,确定能力验证计划的目标 ,尽可能识别直接影响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质量的所有环节和过程 ,组织技术专家设计制定能力验证计划的方案。
5.2.3 每次能力验证计划选取不少于 3 名技术专家(总数为奇数) , 负责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的策划、方案设计与论证、对参加者能力评定等活动。
5.2.4 制定文件化的方案 ,说明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目标、目的以及基本设计情况 ,并提供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a) 能力验证提供者的名称和地址 ;
b) 能力验证计划负责人、技术专家及运作人员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
c) 如有分包 ,分包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分包方的名称和地址 ;
d) 参加者需满足的条件 ;
e) 能力验证计划预期的参加者数量和类型 ;
f) 所选定案件的特性 ,包括参加者需要检验、鉴定的有关信息 ;
g) 对能力验证物品预期的特性的描述 ;
h) 能力验证物品制备的方法及技术要点的要求 ;
i) 能力验证物品质量控制、储存、分发及确认的要求 ;
j) 防止参加者串通或伪造结果的合理预警措施 , 以及当怀疑串通或伪造时可执行的程序 ;
k) 将提供给参加者的信息描述 , 以及能力验证计划各阶段时间表 ;
l) 参加者准备鉴定的材料以及进行检验、鉴定所用方法或程序的有关信息 ;
m) 物品均匀性、稳定性的检验方法及能力验证物品是否满足鉴定技术要求的确认方法 ;
n) 为参加者准备其使用的所有标准化报告格式 ;
o) 参加者能力评价的准则 ;
p) 返回给参加者的数据或信息的描述 ;
q) 参加者结果和根据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所做结论的公布范围描述 ;
r) 能力验证物品丢失或损坏时需采取的措施 ;
s) 参与能力评定技术专家的选择和确认。
5.3 指定值
5.3. 1 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的指定值通常基于能力验证物品的已知特性/结果 , 以专家公议方式确定。 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的专家公议值为定性形式 ,其中鉴定意见可为确定性结果、非确定性结果或无法判断结果。
5.3.2 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的指定值宜根据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 ,计划涉及的专业知识和鉴定技术 ,从鉴定意见、得出鉴定意见的检验过程、分析论证过程和文书规范性等方面来确定。
5.3.3 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的指定值可包括但不限于 :
a) 正确的鉴定意见 ;
b) 针对能力验证计划类型、项目特点 ,所设置的各部分(鉴定意见、得出鉴定意见的检验过程、分析论证过程、文书规范性)分数权重 ;
c) 各部分(鉴定意见、得出鉴定意见的检验过程、分析论证过程、文书规范性)所包含的关键指标及其对应分数值。
5.3.4 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前 ,需将指定值形成文件。
6 能力验证物品
6. 1 物品的类型
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物品通常是以电子数据存储介质为载体的电子文件。按照不同的鉴定项目 ,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存储介质、移动终端、芯片、电子邮件、电子文档、数据库、网络数据、软件等。
6.2 物品的制备
6.2. 1 能力验证物品的制备按照能力验证方案设计进行。
6.2.2 能力验证物品的制备以符合本专业鉴定实践为原则 ,样品宜与检案实际情况一致。
6.2.3 能力验证物品制备后需对其形式、难度、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确保满足计划的目的和方案策划内容。
6.2.4 在能力验证物品原始件制作完成后 ,需由来自不同机构的不少于 3 名专家确认其特性与指定值
的一致性。
6.2.5 能力验证物品需进行唯一性标识 , 以便能被参加者明确识别并加以区分。
6.3 均匀性和稳定性
6.3. 1 能力验证物品制作完成后 ,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抽查比例通常不低于 5%)进行能力验证物品的均匀性检验。
6.3.2 能力验证物品制作完成后 ,在规定时间间隔下 ,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抽查比例通常不低于 5%)进行能力验证物品的稳定性检验。
6.3.3 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能力验证物品中文件数量、信息完整性的校核和检验 ,可由技术专家进行检验分析 ,也可分发给不同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进行检验 ,再由技术专家对检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最终能力验证提供者对其是否满足均匀性和稳定性要求进行确认。
6.3.4 以网络传输方式发放的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物品 ,在网络环境良好、性能稳定的条件下 ,如物品不随时间、温度等传输条件而变化 ,可不做稳定性评价。
6.3.5 记录完整性校验结果。
6.4 物品的标识、包装和分发
6.4. 1 对于采用实物载体分发的能力验证物品 ,其标识、包装和分发需考虑以下内容 :
a) 其载体(如光盘)上需明确的唯一性标识 ,并确保唯一性标识在整个能力验证过程中清晰可辨 ;
b) 能力验证物品载体的包装需采用抗震减压的方式包装 , 防止其受到损坏 ;
c) 能力验证物品宜由满足能力验证计划要求的服务方发送至参加者 ,并确认送达情况。
6.4.2 对于采用网络传送的方式分发的能力验证物品 ,其标识、包装和分发考虑的内容如下 :
a) 有措施对分发的所有能力验证物品赋予唯一性标识 ;
b) 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能力验证物品的分发过程中传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6.4.3 当参加者未收到能力验证物品 ,或者运输中载体损坏 ,或者收到的能力验证物品存在缺陷(如电子载体不能正常运行、电子文件无法被正常读取等)时 ,需有程序规定补救的措施。
7 给参加者的作业指导
能力验证提供者需为参加者提供文件化的作业指导书 ,并随能力验证物品一并发放给参加者。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a) 对计划的说明 ,让参加者明确能力验证的目的和要求 ;
b) 对能力验证物品的说明 , 明确鉴定的具体要求 ;
c) 对鉴定方法的说明 ;
d)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反馈结果的格式和要求 ;
e)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中有关不确定因素的说明 ;
f) 能力验证提供者接收反馈结果的截止日期 ;
g) 能力验证参加者用于询问的详细联络信息 ;
h) 适用时 ,返回能力验证物品的说明。
8 能力评定
8. 1 评定内容
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计划中 ,对参加者的能力评定包括但不限于 :
a) 参加者给出的结果(如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意见) ;
b) 检验方法合理性 ;
c) 检验全面性、依据充分性 ;
d) 检验结果的正确性 ;
e) 文书表述的前后一致性和规范性。
8.2 评定方法
8.2. 1 电子数据鉴定能力验证的能力评定宜采用专家公议方式。
8.2.2 能力评定宜根据参加者的结果与指定值的符合程度进行 ,通过对关键指标 “加权赋分 ”量化评价
参加者的表现 ,如采用专家公议的量化评价表格的方法。
8.3 评定流程
8.3. 1 参与评定的技术专家数量不低于 3人并为奇数 ,每份案卷由 2 名 (含)以上专家共同做出评价。
8.3.2 在正式评分前 ,所有技术专家需统一理解评分标准 , 随机抽取 3 份 ~ 5 份参加者结果 ,按照确定的评分原则和方法独立赋分。对同一个参加者结果 ,如专家间评分极差超过预设总分的 10% ,需重新统一对评分标准的理解。
8.3.3 对于同一个参加者结果 ,如果不同专家的评分产生不同性质的结论或评定结论处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交界值时(如 ±5分) ,可由第三名专家或者全体专家复核 ,按照多数原则确定结论并形成记录。
8.4 评定结论
评定结论可分为 “满意”“基本满意 ”和 “不满意 ”三种 :
a) 鉴定意见正确 ,且总分不低于专家公议设定的满意分值 ,为 “满意 ”;
b) 鉴定意见错误 ,或者虽鉴定意见正确、但总分低于专家公议设定的基本满意分值 ,为 “不满意 ”;
c) 其他情况均为 “基本满意 ”。
注 : 满意、基本满意的预设分值 ,通常根据能力验证计划的目标、鉴定方法和技术现状由技术专家公议设定。
9 能力验证报告
9. 1 总体报告
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总体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a) 提供者的名称和详细联系信息 ;
b) 计划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联系信息 ;
c) 报告批准人的姓名、职位、签名或等效标识 ;
d) 报告发布日期和状态 ;
e) 报告的页码和清晰的结束标记 ;
f) 结果保密程度的声明 ;
g) 能力验证计划报告的编号和清晰标识 ;
h) 对能力验证物品的清晰描述 ,包括能力验证物品制备、均匀性和稳定性评定的必要细节 ;
i) 参加者的检验鉴定结果 ;
j) 对指定值(鉴定意见和依据)的清晰描述 ;
k) 用于确定指定值的程序 ;
l) 能力评定的准则和程序 ;
m) 对应每组参加者 使用 的检 验、鉴定 方法/程序 的指 定值(如果 允许 参加 者使 用不 同的 鉴定 方法/程序) ;
n) 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技术专家对参加者的能力评述 ;
o) 能力验证计划设计和实施的信息 ;
p) 基于本轮能力验证结果的评述或建议 ;
q) 参与方案设计和能力评定技术专家的信息。
9.2 个体报告
需要时 ,可向参加者提供个体化的报告 ,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a)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编号 ;
b) 参加者代码 ;
c) 报告的日期 ;
d) 能力验证物品的描述 ;
e) 指定值的清晰描述 ;
f) 能力评定的准则和评价依据 ;
g) 对参加者能力评定的结果及解释 ;
h) 参加者的改进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