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67.040 CCS X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5727.1—2025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anax notoginseng cultivated in forest for export —
Part 1: General rules
2025-12-11发布 202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SN/T 5727—2025《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的第 1部分。SN/T 5727—2025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林下三七鉴别 近红外光谱法;
——第3部分:三七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第4部分:稳定氮同位素比值(15N/14N)测定 同位素比质谱法;
——第5部分:5种皂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第6部分:三七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第7部分:D-无水葡萄糖、半乳糖、阿拉伯糖、D-半乳糖醛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第8部分: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第9部分: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云南农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西南林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关鼎儒、范焱、杨玲春、朱书生、郑文杰、何霞红、丁容、范青、梁微、李云飞、陈丽萍、徐敦明、肖亚兵、赵孔祥、季超、李淑静、宓捷波、赵良娟、叶辰、马兴、段胜南、曹际娟、黄志强、朱有勇。
I
引 言
SN/T 5727—2025《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旨在建立适用于林下三七成分特征和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拟由9个部分构成(各部分之间关系如图 1所示)。
——第 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定适用于出口林下三七的贮藏要求、抽样、检验、结果判定、不合格货物处置和存查样品的要求。
——第2部分:林下三七鉴别 近红外光谱法;目的在于确定适用于林下三七与农田三七的快速鉴别方法。
——第3部分:三七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目的在于确定适用于药食同源植物林下三七中三七成分的定性检测方法。
——第4部分:稳定氮同位素比值( 15N/14N)测定 同位素比质谱法;目的在于确定适用于三七中的稳定氮同位素比值(15N/14N)的测定方法。
——第5部分:5种皂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目的在于确定适用于林下三七中的5种皂苷Rb1、Rb3、Re、Rg1 和 R1 的测定方法。
——第6部分:三七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目的在于确定适用于林下三七中的三七素的测定方法。
——第7部分:D-无水葡萄糖、半乳糖、阿拉伯糖、D-半乳糖醛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目的在于确定适用于林下三七中多糖组分 D-无水葡萄糖、半乳糖、阿拉伯糖、D-半乳糖醛酸的测定方法。
——第8部分: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目的在于确定适用于林下三七中硼(B)、钠(Na)、镁(Mg)、铍(Be)、铝(Al)、钾(K)、钙(Ca)、钛(Ti)、钒(V)、铬(Cr)、锰(Mn)、铁(Fe)、钴(Co)、铯(Cs)、镍(Ni)、铜(Cu)、锌(Zn)、砷(As)、硒(Se)、锶(Sr)、钼(Mo)、镉(Cd)、锡(Sn)、锑(Sb)、钍(Th)、钡(Ba)、汞(Hg)、铊(TI)、铀(U)、铅(Pb)的测定方法。
——第9部分: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质谱法;目的在于确定适用于三七中 115种有机磷、有机氯及拟除虫菊酯农药及相关化学品的定性鉴别及定量测定方法。
II
林下三七鉴别 近红外光谱法
鉴别试验
三七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稳定氮同位素比值
(15N/14N)测定 同位素比质谱法
5种皂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总则
成分测定
三七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D-无水葡萄糖、半乳糖、阿拉伯糖、 D-半乳糖醛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安全检测
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图 1 SN/T 5727—2025各部分之间关系
III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 1部分:总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林下三七的贮藏要求、抽样、检验、结果判定、不合格货物处置和存查样品。本文件适用于出口林下三七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41552 三七林下生态种植技术规程
SN/T 5727.2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2部分:林下三七鉴别 近红外光谱法
SN/T 5727.3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3部分:三七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SN/T 5727.4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4部分:稳定氮同位素比值( 15N/14N)测定 同位素比质谱法
SN/T 5727.5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5部分:5种皂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5727.6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6部分:三七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5727.7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7部分:D-无水葡萄糖、半乳糖、阿拉伯糖、D-半乳糖醛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SN/T 5727.8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8部分: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SN/T 5727.9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9部分: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三七 panax notoginseng
双子叶植物纲,伞形目,五加科,人参属多年生草本植物。
3.2 林下三七 panax notoginseng cultivated in forest
按照GB/T 41552三七林下生态种植技术种植、采收的五加科人参属植物三七的根部分,经洗涤
1
晾晒、冷冻干燥或其他方法干燥制成的产品。
3.3 三七粉 panax notoginseng powder
三七根部经干燥粉碎后的初加工制品。
3.4 原始样品 original sample
从一批产品的各个容器内所取样品的全部。
3.5 平均样品 average sample
原始样品经充分混合并均匀缩分至规定数量后的样品。
3.6 试验样品 specimen
从平均样品中分取的供直接检验的样品。
4 贮藏要求
4.1 应检查待检货物是否堆叠整齐、批次是否清楚。
4.2 应检查待检货物储存环境是干燥、干净卫生。
5 抽样
5.1 抽样条件
抽样应在清洁、干燥、光线充足、无异味的场所进行,避免日光直接照射,防止外来杂质混入。
5.2 抽样工具
镊子、扦样铲、乳胶手套和样品袋。
5.3 抽样批次
同一发货人和收货人、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原料产地和年份、同一规格、同一包装标记的出口产品为同一检验批。抽样数量应符合表 1规定。
表 1 抽样数量
总件数N
抽查件数
N ≤ 100
5(不足5件者全部抽检)
100
7
300
9
500
10
1000
≥ 15
2
5.4 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按批次单位,随机抽取应取数量,先逐件检查外观品质,然后用镊子或扦样铲在每件货物不同部位抽取代表性样品,最后混合均匀成为原始样品;
b) 缩分出500 g为平均样品,填写标签和抽样记录单,标明报验号、品名、数量、取样日期、取样人等,将平均样品装入密封样品袋内并封口,带回实验室;
c) 平均样品应均分出250 g试验样品供实验室检验,另外250g用于存查。
6 包装及标志检验
6.1 外包装检验
抽样前,应检查全批货物的外包装,观察包装外观是否坚固、完整、清洁、卫生,有无污染和异味,外包装封口是否牢固,是否适合长途运输的要求。
6.2 内包装检验
开箱后,检验内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封口不牢、彩印不清晰、颜料脱落等可能污染产品的缺陷。
6.3 标志检验
检查外包装上的品名、唛头、批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企业信息等是否准确、清晰,并与内容物相符。预包装林下三七产品的标签内容应符合进口国家(地区)有关规定。
7 检验
7.1 检验程序
在抽取样品后,见附录A 中图A.1所示流程图分项进行检验。
7.2 感官检验
7.2.1 概述
将试验样品置于白瓷盘上,摊平,依据相关的品质条款或对照成交样,全面鉴定规格、形态、色泽、气味等。
7.2.2 形态
三七呈圆锥或圆柱形,外形饱满、质地坚硬、表面光滑,有断续的纵皱纹和支根痕,顶端有茎痕、周围有瘤状突起,质坚实,木质部微呈放射排列(习称菊花心)。
三七切片的纵切片呈长类圆形或不规则片状,横切片呈圆形。
三七粉为灰黄色或浅黄色细粉,细度350 μm 以下。
7.2.3 色泽、气味
呈林下三七特有的黄褐色至棕褐色或灰褐色、灰黄色,断面呈灰绿色、黄绿色或墨绿色;气微,味苦回甜。
3
7.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皂苷含量(以干燥品计,人参皂苷Rg1+人参皂苷Rb1+三七皂苷R1 )/g/100 g
≥ 7.0
水分/%
≤ 14.0
总灰分/%
≤ 6.0
酸不溶性灰分/%
≤ 3.0
7.4 理化检验
7.4.1 水分检测
按GB 5009.3规定进行。
7.4.2 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检测按GB 5009.4规定进行。
7.4.3 林下三七的鉴别法
按SN/T 5727.2 的要求进行。
7.4.4 三七成分鉴别方法
按SN/T 5727.3 的要求进行。
7.4.5 同位素比值测定
按SN/T 5727.4 的要求进行。
7.4.6 皂苷的测定
按SN/T 5727.5 的要求进行。
7.4.7 三七素的测定
按SN/T 5727.6 的要求进行。
7.4.8 三七多糖的测定
按SN/T 5727.7 的要求进行。 7.4.9 多元素的测定
按SN/T 5727.8 的要求进行。
7.4.10 重金属检测
铅检验按GB 5009.12 中第一法的规定检测。镉检验按GB 5009.15 的规定检测。
4
总汞检验按GB 5009.17 中第一法的规定检测。
总砷检验按GB 5009.11 中第一法的规定检测。
7.4.11 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按SN/T 5727.9 的要求进行。
8 结果判定
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此外,进口国家(地区)有规定的,依据进口国家(地区)的规定进行结果判定。进口国家(地区)没有规定的,则依据合同、信用证规定的具体条款进行结果判定;进口国家(地区)没有规定,合同也未作要求,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结果判定。
9 不合格货物处置
9.1 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9.2 非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可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10 存查样品
存查样品应在干燥、阴凉和备有防霉、防虫蛀措施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妥善密封保存;不合格批次的存查样品,应保存至贸易双方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之后处理。
5
SN/T 5727. 1—2025
附 录 A
(资料性)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流程图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流程如图A.1所示。
抽取样件
外包装检验
外观品质检验
逐件开启
内包装检验
水分检测
风味检验
感官检验
灰分检测
杂质检验
实验室样品制备
同位素比值测定
多元素的测定
实验室检测
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皂苷的测定
三七多糖的测定
三七素的测定
成分鉴别
鉴别法
重金属检测
图A.1 出口林下三七检验流程图
书号:155175 ·1253
定价: 16.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