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960.6-2015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6部分: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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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27. 010 F 2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1960.6—2015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 6 部分 :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
交互终端技术条件
Technicalspecification ofpowerenergy efficiency monitoringsystem—
Part6:Technicalcondition ofpowerenergy efficiencyinformation concentrate
and exchangeterminal
2015-09-11发布 201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31960.6—2015
GB/T 31960.6—2015
前 言
GB/T 31960《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分为 13个部分 :
— 第 1部分 :总则 ;
— 第 2部分 :主站功能规范 ;
— 第 3部分 :通信协议 ;
— 第 4部分 :子站功能设计规范 ;
— 第 5部分 :主站设计导则 ;
— 第 6部分 :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技术条件 ;
— 第 7部分 :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技术条件 ;
— 第 8部分 :安全防护规范 ;
— 第 9部分 :系统检验规范 ;
— 第 10部分 :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检验规范 ;
— 第 11部分 :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检验规范 ;
— 第 12部分 :建设规范 ;
— 第 13部分 :现场手持设备技术规范 。
本部分为 GB/T 31960的第 6部分 。
本部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
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 口 。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通信与用电技术分公司 、江阴长仪集团有限公司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联宏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太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钟鸣 、张兵 、刘高峰 、马宗超 、王鹤 、李杰 、杨雷娟 、王拓 、闫书芳 、耿生民 、汪群军 、秦建荣 、崔明 、刘志军 。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 6 部分 :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
交互终端技术条件
1 范围
GB/T 31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 、运输与贮存 。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制造 、检验 、使用和验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5169. 1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 11部分 :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464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935. 1—200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 1部分 :原理 、要求和试验
GB/T 17215. 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 、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 11部分 :测量设备
GB/T 17215. 352—2009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 52部分 :符号
GB/T 17626. 2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直流电源输入端 口 电压暂降 、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31960. 3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 3部分 :通信协议
GB/T 31960. 8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 8部分 :安全防护规范
3 技术要求
3. 1 环境条件
3. 1. 1 参比温度及参比湿度
参比温度为 23 ℃;参比湿度为 40% ~ 60% 。
GB/T 31960.6—2015
3. 1.2 温湿度范围
设备正常运行的气候环境条件见表 1。
表 1 气候环境条件分类
3. 1.3 大气压力
除特殊要求外 ,大气压力为 63. 0 kPa~ 108. 0 kPa(海拔 4 000 m 及以下) 。
3.2 机械影响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设备能承受正常运行及常规运输条件下的机械振动和冲击而不造成失效和损坏 。机械振动强度要求 :
a) 频率范围 :10 Hz~ 150 Hz;
b) 位移幅值 :0. 075 mm(频率 ≤60 Hz) ;
c) 加速度幅值 :10 m/s2 (频率 >60 Hz) 。
3.3 工作电源
3.3. 1 一般要求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使用交流单相 、三相四线或三相三线供电 ,也可使用其他供电方式 。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使用交流三相四线断两相或三相三线断一相供电时 ,交流电源应能维持终端正常工作 ,并保证与监测终端 、主站和子站正常通信 。
3.3.2 交流供电的额定值及允许偏差
交流供电的额定值及允许偏差要求 :
a) 额定电压 :220V/380V,57. 7 V/100V,允许偏差 -30% ~ +20% ;
b) 额定频率 :50 Hz,允许偏差 -6% ~ +2% 。
3.3.3 交流供电的功率消耗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非通信状态下 ,有功功耗不应大于 7 W ,视在功耗不应大于 15VA。
3.3.4 失电后数据和时钟保持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供电电源中断后 ,应有数据和时钟保持措施 ;失电后 ,数据和时钟保持时间不
少于 12个月 。 电源恢复时 ,保存数据不丢失 , 内部时钟正常运行 。
3.3.5 交流供电的抗接地故障能力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电源由非有效接地系统或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三相四线配电网供电时 ,在接地故障及相对地产生 10%过电压的情况下 ,没有接地的两相对地电压将会达到标称电压的 1. 9倍 ,在此情况下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不应出现损坏 。供电恢复正常后 ,终端应正常工作 ,保存数据无改变 。
3.4 结构
3.4. 1 外壳及防护
3.4. 1. 1 机械强度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外壳机械强度应符合 GB/T 17215. 211—2006 中 5. 2. 2. 1 的要求 ,在外物撞击造成变形时应不影响其正常工作 。
3.4. 1.2 阻燃性能
非金属外壳应符合 GB/T 5169. 11的阻燃要求 。
3.4. 1.3 外壳防护性能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外壳的防护性能应符合 GB/T 4208的要求 ,室内应采用 IP50级 ,室外应采用IP51级 。
3.4.2 接线端子
接线端子要求 :
— 强电端子和弱 电 端 子 分 开 排 列 , 具 备 有 效 的 绝 缘 隔 离 。 电 压 出 线 端 子 的 结 构 应 与 截 面 为1. 5 mm2 ~ 2. 5 mm2 的 引 出 线 配 合 。 其 他 弱 电 出 线 端 子 的 结 构 应 与 截 面 为 0. 5 mm2 ~ 1. 5 mm2 的引出线配合 ;
— 端子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 3. 4. 5 的要求 ;
— 端子排的阻燃性能应符合 GB/T 5169. 11的要求 ;
— 端子盖内侧应刻印接线端子 、辅助接线端子等接线图 ,接线图应清晰 、不脱落 。
3.4.3 天线
采用无线信道时 ,天线的引入方式应保证在不打开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盖的情况下 ,不可使天线由终端拔出或拆下 。
3.4.4 接地端子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使用金属外壳或正常工作中可能接触到的金属部分时应连接到独立的接地端子上 ,接地端子应有清楚的接地符号 ,截面积不小于 20 mm2 。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接地时 ,接地端子应与 4 mm2 导线良好接触 。
3.4.5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裸露的带电部分对地和对其他带电部分之间 , 以及出线端子螺钉对金属盖板之间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对于工作在海拔高度 2 000 m 以上的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电气间隙应按 GB/T 16935. 1—2008进行修正 。
表 2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3.4.6 加封印
外壳 、翻盖 、端子座盖应能加封印 。
3.4.7 金属部分的防腐蚀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可能受到腐蚀或能生锈的金属部分 ,应有防锈 、防腐的涂层或镀层 。
3.4. 8 显示
当配有显示时 ,显示要求如下 :
a) 应具有高对比度 、宽视角 ;
b) 应选用宽温度范围 ,在 -25 ℃ ~ 70 ℃内能正常显示 ,在 -45 ℃ ~ 80 ℃不损坏 。
3.4.9 按键
当配有按键时 ,按键应灵活可靠 ,无卡死或接触不良现象 ,部件应紧固 。
3.5 绝缘性能
3.5. 1 绝缘电阻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电气回路对地和电气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要求如表 3所示 :
表 3 绝缘电阻
3.5.2 绝缘强度
电源回路 、状态量输入回路 、控制输出回路对地和电气隔离回路之间以及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回路之间 ,应耐受如表 4 中规定的 50 Hz的交流电压 ,历时 1 min的绝缘强度试验时不得出现击穿 、闪络现象 ,泄漏电流应不大于 5 mA。
表 4 绝缘强度试验电压 单位为伏
3.5.3 冲击电压
电源回路 、状态量输入回路 、控制输出回路各自对地和无电气联系的各回路之间 ,应耐受如表 5 中规定的冲击电压峰值 ,正负极性各 5 次 。试验时应无击穿 、跳火 、闪络或绝缘击穿等破坏性放电现象 。
表 5 冲击电压峰值 单位为伏
3.6 温升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 , 电路和绝缘体不应达到可能影响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正常工作的温度 。
3.7 数据通信接口
3.7. 1 通信接口
通信介质可采用无线 、有线等 。
3.7.2 通信协议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与主站和监测终端的通信协议应符合 GB/T 31960. 3 的协议 。
3.7.3 安全防护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符合 GB/T 31960. 8 的安全防护规范要求 。
3.7.4 本地通信接口
本地通信接口要求 :
— 支持 RS-485接 口 ;
— 可支持其他有线 、无线通信方式标准接 口 。
3.7.5 本地维护接口
支持 RS-485及其他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标准接 口 。
3.7.6 远程通信接口
可支持 GSM/GPRS、CDMA、3G等无线或以太网 、光纤等有线通信方式 。
3. 8 状态量输入回路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在稳定额定电压输入时 , 每路状态量功耗 ≤0. 2 W 。状态量输入应为不带电
的开/合切换触点 。
3.9 功能要求
3.9. 1 终端类型
按照功能配置的不同 ,终端可以分为基本型( Ⅰ 型) 、扩展型( Ⅱ 型) 、智能型( Ⅲ型) 三种类型的终端(见附录 A) 。
3.9.2 数据采集功能
3.9.2. 1 监测终端数据采集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按 GB/T 31960. 3 规定设定的时间间隔对电力能效监测终端采集电气量 、非电气量(如 :温度 、压力 、流量等)数据 。
3.9.2.2 数据采集内容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采集各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数据 ,数据内容见表 6。
表 6 实时数据内容
表 6 (续)
3.9.2.3 采集方式
采集方式应支持 :
a) 实时采集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直接采集指定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相应数据项或存储的各类数据 、参数和事件数据 ;
b) 定时自动采集和接收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根据主站设置的采集参数自动采集和接收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数据 ;
c) 自动补抄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抄读到数据应有自动补抄功能 。
3.9.3 数据存储功能
3.9.3. 1 一般要求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存储要求支持不少于 32个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数据 ,应符合下列数据项的存储要求 。
3.9.3.2 曲线数据
曲线数据的采集数据间隔时间可设置 ,默认间隔为 15 min,并应能按设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存储 ,默认保存最近 7 d 的数据 。
3.9.3.3 日冻结及日统计数据
日冻结时间可设置 ,默认每 日 24时冻结 ,至少保存最近 2个月数据 ,采集数据项 :
a) 总有功电量 ;
b) 总无功电量 ;
c) A、B、C相电压越下限 、越上限累计时间 ;
d) 非电气量数据(累积量) ;
e) 设备能效信息 。
3.9.3.4 月冻结及月统计数据
月冻结时间可设置 ,默认每月月末 24时冻结 ,至少保存最近 36个月数据 ,采集数据项 :
a) 总有功 、无功电量 ;
b) 非电气量数据(累积量) 。
3.9.3.5 事件记录
应能根据设置的事件属性 ,将事件按重要事件和一般事件分类记录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能保存每种事件最近 10次 。
3.9.4 数据处理
3.9.4. 1 时钟召测和对时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能接收主站或本地端口的时钟召测和对时命令 ,时钟 24h 内走时误差应小于 1 s。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能对电力能效监测终端发送时钟召测和对时命令 。
3.9.4.2 参数设置和查询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能根据命令设置和查询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和监测终端相关的配置参数 、采集参数 、限值参数 、通信参数等 ,可查询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和监测终端硬件版本号和软件版本号 。
3.9.4.3 事件及报警功能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事件及报警功能可配置 。
3.9.5 数据传输
3.9.5. 1 与主(子)站通信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与主(子)站通信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按主(子)站命令的要求 ,定时或随机向主(子)站发送采集和存储的各种信息 ;
b) 与主(子)站的通信协议符合 GB/T 31960. 3 中第 6 章内容 ; 与主(子) 站的数据传输安全符合GB/T 31960. 8 的安全防护规范 ;
c) 至少可登录到两个主(子)站并能同时通信 ;
d) 当与主(子)站通信断接无法上报后恢复连接时 ,应能在断点处恢复上报 。
3.9.5.2 与电力能效监测终端通信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与电力能效监测终端通信 ,可按设定的抄读间隔抄读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数据 。与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通信协议应符合 GB/T 31960. 3 中第 7章内容 。
3.9.5.3 级联
3.9.5.3. 1 以太网组网方式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以利用企业内部网络组成子网 ,并将一台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设置为主工作模式 ,主工作模式状态下的终端应周期巡查级联的从工作模式的终端 , 当从工作模式的终端有数据主动上报要求时 ,主工作模式的终端应将从工作模式的终端的数据转发给主站 、子站 。
3.9.5.3.2 其他标准接口级联方式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其他标准接口级联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
a) 可被配置成主或从两种工作模式 ,实现多台级联 ,并共享上传信道 ;
b) 一个级联接口最多可向下连接 4 台设备 ;
c) 其中参与级联的只有一台可设置为主工作模式 ,其他为从工作模式 ;
d) 主工作模式的终端应周期巡查与之级联的从工作模式的终端 。 当从工作模式的终端主动请求上报数据时 ,主工作模式的终端应将从工作模式的终端数据转发给主站 、子站 。
3.9.5.4 数据转发(透明传输)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能接收主站对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数据转发指令 ,实现主站与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透明数据传输 ,进行数据采集和控制 。
3.9.6 终端维护
3.9.6. 1 本地状态指示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有本地状态指示 ,指示运行 、通信(或抄收)等工作状态 。
3.9.6.2 本地维护接口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有本地维护接 口 ,设置终端参数 ,升级软件等 。
3.9.6.3 自检自恢复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有自测试 、自诊断和自恢复功能 ,部件工作异常应有记录 ,应记录每 日 自恢复次数和记录 。
3.9.6.4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初始化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接收到主站下发的初始化命令后 ,应对硬件 、数据区 、参数区初始化 ,参数区置为缺省值 ,数据区清零 。
3.9.6.5 软件升级
软件升级要求 :
a)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通过本地或远程信道进行在线升级 ,包括软件 、能效模型等 ;
b) 软件下载时不影响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正常工作 。
3.9.7 扩展功能
3.9.7. 1 显示功能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配置显示屏 。
3.9.7.2 按键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配置按键 。
3.9.7.3 状态量输入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配置状态量输入
3.9.7.4 控制输出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配置控制输出 。
3.9.7.5 需求响应功能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支持以下功能 :
a)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接收和处理需求响应信息 ,执行需求响应方案 ;
b)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上传需求响应信息 。
3.9.7.6 能效数据
利用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数据 ,通过嵌入能效模型 ,计算出被监测设备或者系统的用能转换效率并上传 。
3.9.7.7 任务上报功能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可以按照配置的任务主动上报任务数据 。
3. 10 数据采集准确度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采集的数据应与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数据准确度一致 。
3. 11 电磁兼容性
3. 11. 1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在电源电压突降及短时中断时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不应发生死机 、数据信息错误或损坏 , 电源电压恢复后保证监测终端存储数据无变化 ,并能正常工作 。
3. 11.2 工频磁场抗扰度
在频率 50 Hz、磁场强度 400A/m 的工频磁场影响下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不应发生死机 、数据信息错误和损坏 ,并能正常工作 。
3. 11.3 射频辐射电磁场抗扰度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除应承受工作频带外 ,在表 7 规定的射频辐射电磁场骚扰下 ,不应发生死机 、数据信息错误和损坏 ,并能正常工作 。
表 7 高频振荡波、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浪涌、磁场试验的主要参数
3. 11.4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在频率 150kHz~ 80 MHz、试验电平为 10V 的射频场感应的电磁骚扰下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不应发生死机 、数据信息错误和损坏 ,并能正常工作 。
3. 11.5 静电放电抗扰度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 ,加在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外壳和人员操作部分上的 8 kV 直接静电放电 , 以及邻近设备的间接静电放电时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不应发生死机 、数据信息错误和损坏 ,试验后抄收数据准确并能正常工作 。
3. 11.6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在表 7规定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的骚扰下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不应发生死机 、数据信息错误和损坏 ,并能正常工作 。
3. 11.7 高频阻尼振荡波抗扰度
在表 7规定的高频阻尼振荡波抗扰度强度下 , 由电源回路或信号 、控制回路传入的 1 MHz 的高频衰减振荡波骚扰下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不应发生死机 、数据信息错误和损坏 ,并能正常工作 。
3. 11. 8 浪涌(冲击)抗扰度
在表 7规定的浪涌强度的骚扰下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不应发生死机 、数据信息错误和损坏 ,试验后抄收数据准确并能正常工作 。
3. 12 可靠性指标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2×104 h。
4 试验方法
4. 1 一般规定
4. 1. 1 试验条件
4. 1. 1. 1 气候环境条件
除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相对湿度应在 30% ~ 60%或另有明确规定外 ,试验期间 ,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 ,并符合下列要求 :
a) 温度 : +15 ℃ ~ +35 ℃ ;
b) 相对湿度 :25% ~ 75% ;
c) 大气压力 :86kPa~ 108kPa。
4. 1. 1.2 电源条件
试验时电源条件为 :
a) 频率 :50 Hz,允许偏差 -2% ~ +1% ;
b) 电压 :220V,允许偏差 ±5% 。
4. 1.2 试验设备
测量仪表的准确度应优于被测参数准确度的 1/10以上 。
4. 1.3 整机试验的规定
根据 GB/T 2421. 1—2008的规定 ,在受试验设备限制的情况下 ,对尺寸较大的机架式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进行 3. 2 和 3. 3 规定的试验时 ,如果主控板 、输入/输出部件 、通讯和电源部件等关键部件均组装在一个封闭机箱中 ,可以只对该机箱进行试验 。
4.2 结构和机械试验
4.2. 1 一般检查
外观和结构检查时 ,不应有明显的凹凸痕 、划伤 、裂缝和毛刺 ,镀层不应脱落 ,标牌文字 、符号应清晰 、耐久 ,接线应牢固 。
4.2.2 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按 GB/T 16935. 1—2008中第 5 章规定的测量方法用卡尺测量端子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
4.2.3 外壳和端子着火试验
在非金属外壳和有端子排及相关连接件的模拟样机上按 GB/T 5169. 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模拟样机使用的材料应与被试终端的材料相同 ;
b) 端子排的热 丝 试 验 温 度 为 : (960±15) ℃ , 外 壳 的 热 丝 试 验 温 度 为 : (650± 10) ℃ , 试 验 时 间30 s;
c) 在施加灼热丝期间和在其后的 30 s 内 ,观察样品的试验端子以及端子周围 ,试验样品应无火焰或不灼热 ;
d) 样品在施加灼热丝期间产生火焰或灼热,应在灼热丝移去后 30 s 内熄灭 。
4.2.4 振动试验
受试信息集中与交 互 终 端 不 包 装 、不 通 电 , 固 定 在 试 验 台 中 央 。 按 GB/T 2423. 10—2008 的 规 定试验 。
a) 频率范围 :10 Hz~ 150 Hz;
b) 位移幅值 :0. 075 mm(频率范围 ≤60 Hz) ;
c) 加速度幅值 :10 m/s2 (频率范围 60 Hz) ;
d) 每轴线扫频周期数 :20。
试验后检查受试设备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 ,功能和性能符合第 3 章的要求 。
4.3 气候影响试验
4.3. 1 高温试验
按 GB/T 2423. 2—2008规定的 Bb类进行 ,将被试终端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高温试验箱的中央 ,升温至 3. 1规定的最高温度 ,保温 6 h,然后通电 0. 5 h,功能和性能符合第 3 章的要求 。
4.3.2 低温试验
按 GB/T 2423. 1—2008规定的 Ab类进行 ,将受试终端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低温试验箱的中央 , 降温至 3. 1规定的最低温度 ,保温 6 h,然后通电 0. 5 h,功能和性能符合第 3 章的要求 。
4.3.3 湿热试验
按 GB/T 2423. 3—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 ,试验要求如下 :
a) 试验箱内保持温度(40±2) ℃ 、相对湿度(93±3) % ,试验周期为 2 d;
b) 试验结束前 0. 5 h,在湿热条件下测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2 MΩ;
c) 试验结束后 ,在大气条件下恢复 1 h~ 2 h,功能和性能应满足相关要求 ;
d) 检查终端金属部分应无腐蚀和生锈 。
4.3.4 温升试验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 , 电路和绝缘体不应达到可能影响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正常工作的温度 。
a)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电流线路通以最大额定电流 ,对电压线路以及通电周期比其热时间常数长的辅助电压线路 ,加载 1. 15倍参比电压 ;
b) 外表面温升在环境温度为 40 ℃时不应超过 25K;
c) 在 2 h 的试验期间内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不应受到风吹或直接的阳光照射 。
试验后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不应受损坏并满足 4. 4 的绝缘性能试验 。
4.4 绝缘性能试验
绝缘性能试验应按照 GB/T 17215. 211—2006中 7. 3 的规定试验 。
4.5 电源影响试验
4.5. 1 电源断相试验
按 3. 3. 1 的要求进行电源断相试验 ,试验时终端应正常工作 ,功能和性能符合第 3 章的要求 。
4.5.2 电源电压变化试验
交流供电的终端 ,将交流电压变化到 3. 3. 2 规定的极限值时 , 被试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 功能和性能符合第 3 章的要求 。
直流供电的终端 ,按照 GB/T 17626. 29的规定进行电压变化试验时 ,被试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功能和性能符合第 3 章的要求 。
4.5.3 功率消耗
4.5.3. 1 整机功率消耗试验
在终端非通信状态下 ,用准确度不低于 0. 5 级的三相多功能标准表测电源回路的电流值(A) 和电压值(V) , 其乘积数(VA) 即为视在功耗 , 读取标准表有功功率值即为有功功耗 , 其值应符合 3. 3. 3 的规定 。
4.5.3.2 状态量输入回路功率
在输入额定电压和电流时 ,用高阻抗电压表和低阻抗电流表测量状态量输入回路的电流值和电压值 ,其乘积(VA)即为功率消耗 ,每一路状态量输入回路功率消耗应符合 3. 8 的规定 。
4.5.4 数据和时钟保持试验
记录终端中已有的各项数据和时钟显示 ,然后断开供电电源 72 h后 ,再合上电源 ,检查各项数据应无改变和丢失 ,时钟走时应正确 。
4.5.5 抗接地故障能力试验
抗接地故障能力试验应按照 GB/T 17215. 211—2006中 7. 4 的规定试验 。
4.6 安全防护试验
按照 GB/T 31960. 8 的要求 ,采用专门的安全防护仿真测试平台 ,对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本地数据和远程传输数据的安全防护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
4.7 功能和性能试验
4.7. 1 一般要求
各项功能试验时 ,应将测试主机 、被测试的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输入信号源 、控制输出负载 、监测终端和相关设备连接成一个测试系统(见附录 B) ,功能试验结果应符合 3. 9规定 。
4.7.2 数据采集试验
4.7.2. 1 监测终端数据采集试验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能正确采集表 6 中规定的数据项 。采集的数据应与监测终端的数据保持一致 。
4.7.2.2 采集方式试验
测试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是否支持实时采集 、定时采集和接收监测终端的数据 :
a) 通过测试主机向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进行监测终端数据的召测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返回正确的数据 ;
b) 对于具备显示监测终端实时数据的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其显示应及时更新监测终端的实时数据 ;
c) 通过测试主机向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设置定时冻结任务后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能按照设定的时间定时采集并存储监测终端的数据 。
4.7.3 数据存储功能试验
根据 3. 9. 3 的要求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能按要求存储各采样周期及时间段的数据 。 在测试时间内 ,通过测试主机查看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存储的数据是否存储相应的数据 。
4.7.4 数据处理试验
4.7.4. 1 时钟招测和对时试验
根据 3. 9. 4. 1 的要求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能响应测试主机的时钟招测和对时命令 。
4.7.4.2 走时误差试验
用标准时钟测试仪测终端秒脉冲输出 ,连续测量 3 次 ,每次测量时间为 1 min,取其算术平均值 ,记为 T ,标准时钟记为 T0 ,Δt=T-T0 ,Δt换算成日计时误差应符合 3. 9. 4. 1 的要求 。
4.7.4.3 参数设置和查询试验
按 3. 9. 4. 2 的要求 ,测试主机可以招测被试终端的各项参数 、硬件版本号和软件版本号 ;用测试主机向被试终端设置各项参数 ,终端的显示以及主机召测到的结果应与设置参数值一致 。
4.7.4.4 事件记录试验
根据 3. 9. 4. 3 的要求 ,测试主机向被试终端引发的各种事件 ,终端应记录所发生事件 ,通过测试主机应能查到相关事件记录 。
4.7.5 数据传输试验
4.7.5. 1 与主站通信试验
用测试主机随时发出召测指令采集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各种数据和信息 ,终端应准确无误地向主站发送召测的数据和信息 。配置主动上报功能的终端应按定时发送数据任务设置的定时发送周期定时自动发送设定的数据项 目 。
4.7.5.2 与监测终端通信试验
测试主机向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发出各种召测监测终端的指令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准确地返回监测终端的各类数据 。
4.7.5.3 数据转发(透明传输)
测试主机对被测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所连接的设备进行穿透指令 ,抄读数据应正确 。
4.7.5.4 通信协议符合性试验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通信协议应支持 GB/T 31960. 3规定的通信协议 。
4.7.6 维护试验
4.7.6. 1 本地状态指示试验
观察终端显示屏或信号灯应能正确显示终端运行 、通信(或抄读)等状态 。
4.7.6.2 本地维护接口试验
通过计算机或其他设置工具连接终端维护接口设置终端参数 ,终端应能正确设置 。
4.7.6.3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初始化试验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接收到主站下发的初始化命令后 ,应对硬件 、数据区 、参数区初始化 ,参数区置为缺省值 ,数据区清除或清零 。
4.7.6.4 软件升级
测试主机对信息集中与交 互 终 端 进 行 软 件 升 级 , 应 符 合 3. 9. 6. 5 的 要 求 , 应 有 软 件 版 本 变 更 事 件产生 。
4.7.7 扩展功能试验
4.7.7. 1 显示
对于配有显示的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检查显示是否清晰 、无乱码 、无闪屏 。
4.7.7.2 按键
对于配有按键的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检查按键是否灵活可靠 。
4.7.7.3 状态量采集试验
对于具备状态量采集功能的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采用状态量变位的测试方法 ,在状态量端子和信
号地之间短接 ,通过测试主机查看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状态量状态监测是否变位 ,应有状态量事件产生 。
4.7.7.4 控制输出试验
对于具备控制输出的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测试主机向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发送控制输出命令 ,检查控制输出回路是否有相应的控制输出 ,通过测试主机查看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控制输出回路状态量是否发生变位 ,应有跳闸事件发生 。
4. 8 电磁兼容性试验
电磁兼容性试验应按照 GB/T 17215. 211—2006中 7. 5 的规定试验 。试验后 ,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功能和性能应符合 4. 7 的试验要求 。
5 检验规则
5. 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
5.2 验收检验
5.2. 1 项目和建议顺序
对于到货验收的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应按型号 、生产批号相同者划分为组 ,按表 8 项 目和建议顺序逐个进行检验 。
5.2.2 不合格判定
检验中出现任一检验项目不合格时 ,判该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为不合格 。
5.3 型式试验
5.3. 1 周期
下列情况下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恢复生产时 ;
b) 设计和工艺有重大改进时 ;
c) 可靠性验证试验在生产定型时进行 ,或按客户要求 ,在系统试运行时进行 。
5.3.2 抽样
型式试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终端中随机抽取 。按 GB/T 2829—2002选择判别水平 Ⅰ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30的一次抽样方案 , 即
式中 :
n — 样本大小 ;
Ac— 合格判定数 ;
Re— 不合格判定数 。
5.3.3 不合格分类
按 GB/T 2829—2002规定 ,不合格分为 A、B两类 。各类的权值定为 :A类 1. 0,B类 0. 5。
5.3.4 合格或不合格判定
检验项目不合格类别的划分见表 8, 当一个样本不合格检验项目的不合格权值的累积数大于或等于 1 时 ,则判为不合格品 ;反之为合格品 。
对一个样本的某个试验项目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的不合格 ,均按一个不合格计 。
5.4 项目和顺序
检验项目和建议顺序如表 8所示 。
表 8 检验项目和建议顺序
6 标志、运输与贮存
6. 1 标志
6. 1. 1 产品标志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标志所用文字应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 。终端标志应清晰 、牢固 ,易于识别 。使用的符号应符合 GB/T 17215. 352—2009的规定 。终端上应有下列标志 :
a) 制造年份 ;
b) 出厂编号 ;
c) 资产条码 ;
d) 名称及型号 ;
e) 制造厂名称及注册商标 ;
f) 终端的相 、线数 。
6. 1.2 接线标志
接线端子应有清楚和不易擦除的文字 、数字和符号说明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有接线端子对外的连接标识 。
6. 1.3 包装标志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包装标志应满足 GB/T 13384的要求 。
6.2 运输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包装应符合 GB/T 15464的要求 。
包装完整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 、雪的直接淋袭 ,并防止受到剧烈的撞击和振动 。
6.3 贮存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贮存环境条件应符合 :
a) 温度 : -25 ℃ ~ +55 ℃ ;
b) 相对湿度 :5% ~ 100%(包括凝露) ;
c) 无腐蚀性气体 。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功能配置建议表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功能配置建议见表 A. 1。
表 A. 1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功能配置建议
表 A. 1 (续)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逻辑架构图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架构图如图 B. 1 所示 , 图 B. 1 展示了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与主站 、子站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之间的逻辑关系 。
图 B. 1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逻辑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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