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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960.7-2015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7部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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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29.240. 01 F 2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1960.7—2015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 7 部分 :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技术条件

  Technicalspecification ofpowerenergy efficiency monitoringsystem—

  Part7:Technicalspecification forpowerenergy efficiency monitoringterminal

  2015-09-11发布 201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31960.7—2015

  GB/T 31960.7—2015

  前 言

  GB/T 31960《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以下 11个部分 :

  — 第 1部分 :总则 ;

  — 第 2部分 :主站功能规范 ;

  — 第 3部分 :通信协议 ,包括主(子)站与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和电力能效监测终端间的通信协议 ;

  — 第 4部分 :子站功能设计规范 ;

  — 第 5部分 :主站设计导则 ;

  — 第 6部分 :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技术条件 ;

  — 第 7部分 :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技术条件 ;

  — 第 8部分 :安全防护规范 ;

  — 第 9部分 :系统检验规范 ;

  — 第 10部分 :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检验规范 ;

  — 第 11部分 :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检验规范 。

  本部分为 GB/T 31960的第 7部分 。

  本部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 口 。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中钰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林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钟鸣 、范滢 、马宗超 、王鹤 、李杰 、郭炳庆 、闫华光 、吴明玉 、文辉 、耿煜竑 、张向程 、刘高峰 、钱昱 、董立军 、张俊 、冯保才 、王加元 。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 7 部分 :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 、运输与贮存 。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制造 、检验 、使用和验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423. 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 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 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 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Fc:振动(正弦)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5169. 1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 11部分 :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935. 1—200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 1部分 :原理 、要求和试验

  GB/T 17215. 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 、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 11部分 :测量设备

  GB/T 17215. 321—2008 交 流 电 测 量 设 备 特 殊 要 求 第 21部 分 : 静 止 式 有 功 电 能 表(1级 和2 级)

  GB/T 17215. 352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 52部分 :符号

  GB/T 19582 基于 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power energy efficiency information concentrate and exchange ter-

  minal

  对电力能效监测终端 、表计设备等采集设备进行数据采集 、处理 、储存 , 同时和计算机或其他设备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 ,简称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

  3.2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 powerenergy efficiency monitoringterminal

  采集 、处理电气量和非电气量(如流量 、压力 、温度 、湿度等)信息 ,并能与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进行数据交换的装置 ,简称监测终端 。监测终端分为五类 ,具体见附录 A。

  GB/T 31960.7—2015

  3.3

  电力需求响应 electricdemand response

  电力用户根据电价信号或激励机制做出响应并调整用电方式的行为 ,从而减少电网高峰电力负荷 ,降低电力系统运行成本 、增加系统安全可靠性 、促进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简称需求响应 。

  4 技术要求

  4. 1 气候环境条件

  4. 1. 1 参比温度及参比湿度

  参比温度为 23 ℃;参比湿度为 40% ~ 60% 。

  4. 1.2 温湿度

  监测终端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条件见表 1。

  表 1 环境条件分类

  4. 1.3 大气压力

  除特殊要求外 ,大气压力为 63. 0 kPa~ 108. 0 kPa(海拔 4 000 m 及以下) 。

  4.2 机械影响

  监测终端设备应能承受正常运行及常规运输条件下的机械振动和冲击而不造成失效和损坏 。机械振动强度要求如下 :

  a) 频率 :10 Hz~ 150 Hz;

  b) 位移幅值 :0. 075 mm(频率 ≤60 Hz) ;

  c) 加速度幅值 :10 m/s2 (频率 >60 Hz) 。

  4.3 工作电源

  4.3. 1 一般要求

  监测终端可使用交流单相 、三相四线或三相三线供电 ,也可使用其他供电方式 。监测终端使用交流三相四线或三相三线供电时 ,在断一相或两相电压的条件下 ,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并与信息集中与

  交互终端正常通信 。

  4.3.2 交流供电的额定值及允许偏差

  交流供电的额定值及允许偏差的要求 :

  a) 额定电压 :220V/380V,57. 7 V/100V,允许偏差 -30% ~ +30% ;

  b) 额定频率 :50 Hz,允许偏差 -6% ~ +2% 。

  4.3.3 交流供电的功率消耗

  非通信状态下 ,功率消耗如下 :

  a) 单相供电监测终端有功功耗不应大于 2 W ,视在功耗不应大于 5 VA;

  b) 三相供电监测终端每相有功功耗不应大于 2 W ,视在功耗不应大于 5 VA;

  c) 电 流 输 入 回 路 功 率 消 耗 不 大 于 0. 25 VA(单 相) ; 电 压 输 入 回 路 功 率 消 耗 不 大 于 0. 5 VA (单相) 。

  4.3.4 失电后数据和时钟保持

  监测终端供电电源中断后 ,应有数据和时钟保持措施 ;失电后 ,时钟正常工作 ,数据保持时间不少于12个月 。 电源恢复时 ,保存数据不应丢失 , 内部时钟正常运行 。

  4.3.5 交流供电的抗接地故障能力

  监测终端电源由非有效接地系统或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三相四线配电网供电时 ,在接地故障及相对地产生 10%过电压时 ,未接地的两相对地电压将达到 1. 9倍的标称电压 ;此时 ,监测终端不应出现损坏 。供电恢复正常后 ,监测终端应正常工作 ,保存数据应无改变 。

  4.4 结构

  4.4. 1 外壳及防护

  4.4. 1. 1 机械强度

  监测终端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并应符合 GB/ 17215. 211—2006 中 5. 2. 2. 1 的要求 ,在外物撞击造成变形时不应影响其正常工作 。

  4.4. 1.2 阻燃性能

  非金属外壳阻燃性能应符合 GB/T 5169. 11的要求 。

  4.4. 1.3 外壳防护性能

  监测终端外壳的防护性能应符合 GB 4208的要求 ,室内可采用 IP50级 ,室外应采用 IP51级 。

  4.4.2 接线端子

  接线端子应符合以下要求 :

  a) 强 电 端 子 和 弱 电 端 子 应 分 开 排 列 , 具 备 有 效 的 绝 缘 隔 离 。 电 压 出 线 端 子 应 与 截 面 为1. 5 mm2 ~ 2. 5 mm2 的引出线配合 。其他弱电出线端子应与截面为 0. 5 mm2 ~ 1. 5 mm2 的引出线配合 ;

  b) 端子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 4. 4. 4 的要求 ;

  c) 端子排的阻燃性能应符合 GB/T 5169. 11的要求 ;

  d) 端子盖内侧应刻印接线端子 、辅助接线端子等接线图 ,接线图应清晰 、不脱落 。

  4.4.3 接地端子

  监测终端接地时 ,接地端子应与 4 mm2 导线良好接触 。

  4.4.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裸露的带电部分对地和其他带电部分 , 以及出线端子螺钉对金属盖板之间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海拔高度 2000 m 及以上的监测终端 , 电气间隙应按 GB/T 16935. 1—2008的规定进行修正 。

  表 2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4.4.5 金属结构防腐

  对正常运行条件下可能受到腐蚀的金属结构 ,应有防锈 、防腐涂层或镀层 。

  4.4.6 显示

  当监测终端配有显示功能时 ,显示要求如下 :

  a) 应具有高对比度 、宽视角 ;

  b) 应选用宽温度范围 ,在 -25 ℃ ~ 70 ℃内能正常显示 ,在 -40 ℃ ~ 80 ℃不损坏 。

  4.4.7 按键

  当监测终端配有按键时 ,按键应灵活可靠 ,无卡死或接触不良现象 ,各部件应紧固 。

  4.4. 8 安装部件

  配备导轨 、壁挂或嵌入安装的物理结构 。

  4.5 绝缘性能

  4.5. 1 一般要求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考虑到气候环境影响及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经受的不同电压 ,仪表及其连用的辅助装置(如有时) ,应具有足够的介电质量 。

  4.5.2 绝缘电阻

  监测终端电气回路对地和电气回路的绝缘电阻要求如表 3所示 。

  表 3 绝缘电阻

  4.5.3 绝缘强度

  电源回路 、交流电量输入回路 、输出回路对地 、电气隔离回路之间 , 以及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回路之间 ,应耐受表 4 中规定的 50 Hz的交流电压 ,历时 1 min的绝缘强度试验时 ,不得出现击穿 、闪络现象 ,泄漏电流不应大于 5 mA。

  表 4 试验电压 单位为伏特

  4.5.4 冲击电压

  电源回路 、交流电量输入回路 、输出回路对地 、无电气联系的回路之间 ,应耐受表 5 中规定的冲击电压峰值 ,正负极性各 5 次 。试验时应无击穿跳火 、闪络或绝缘击穿等破坏性放电现象 。

  表 5 冲击电压峰值 单位为伏特

  4.6 温升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 , 电路和绝缘体不应达到可能影响监测终端正常工作的温度 。

  监测终端的电流线路通过额定最大电流 , 电压线路以及通电周期比其热时间常数长的辅助电压线路加载 1. 15倍参比电压 ,环境温度为 40 ℃时 ,外表面温升不应超过 25K。

  4.7 数据通信接口

  4.7. 1 通信接口

  监测终端支持微功率无线 、有线(RS485、光纤 、以太网) 、电力线载波等 。

  4.7.2 数据传输误码率

  微功率无线 、电力线载波信道数据传输误码率不应大于 10-4 ,光纤信道不应大于 10- 9 ,其他信道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4.7.3 通信协议

  监测终端应支持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的通信协议 ,与传感器之间的通信应支持 GB/T 19582。

  4.7.4 通信单元性能

  通信单元性能应符合电力能效监测终端通信协议技术标准的要求 。

  4. 8 输入/输出回路

  4. 8. 1 交流模拟量输入

  交流采样模拟量输入有 :

  a) 交流电压 :根据实际需求接入电压模拟量 , 电压输入回路功率消耗不大于 0. 5 VA(单相) ;

  b) 交流电流 :根据实际需求接入电流模拟量 ,监测终端能承受 200%In (额定电流)连续过载耐受20倍额定电流过载 5 s不损坏 。 电流输入回路功率消耗不大于 0. 25VA(单相) 。

  4. 8.2 状态量/数字量输入

  状态量/数字量输入应为不带电的开/合切换触点 。稳定额定电压输入时 ,每路状态量功耗不大于0. 2 W 。

  4. 8.3 直流模拟量输入

  直流模拟量为流量 、压力 、温度 、湿度等传感器的输出信号 ,输入阻抗满足工业传感模拟量标准 。

  4. 8.4 控制输出

  当监测终端配有控制输出时 ,控制输出要求如下 :

  a) 输出 口 回路应有防误动作和便于现场测试的安全措施 ;

  b) 触点额定功率 :交流 250V/5A,380V/2A或直流 110V/0. 5 A 的纯电阻负载 ;

  c) 触点寿命 :通 、断上述额定电流不少于 105 次 。

  4. 8.5 脉冲输出

  当监测终端配有与其电量成正比的电脉冲或 LED脉冲测试端 口 (有功 、无功) 时 ,脉冲测试端口可用适当的测试设备检测 , 脉冲宽度为 : 80 ms±20 ms。 电脉冲应经光电隔离后输出 ; LED 脉冲采用超亮 、长寿命 LED作电量脉冲指示 ,测试端口能从正面触及到 。

  4.9 安全要求

  4.9. 1 封印

  外壳 、翻盖 、端子座盖应能封印 。

  4.9.2 加密

  根据系统安全要求 ,可选用安全存储 、数据加/解密 、双向身份认证 、存取权限控制 、线路加密传输等安全控制技术 。

  4. 10 功能要求

  4. 10. 1 数据采集功能

  4. 10. 1. 1 直流模拟量采集

  监测终端应按设定的时间间隔对一些非电气量(如 :温度 、压力 、流量等) 输出的直流模拟量进行数据采集 。直流模拟量测量准确度要求在 ±1%范围内 。

  4. 10. 1.2 状态量/数字量采集

  监测终端应实时采集状态量/数字量信息 ,发生变位时应产生变位事件 ,并在最近一次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查询时向其发送该变位信号 。

  4. 10. 1.3 交流模拟量采集

  监测终端可按使用要求选配电压 、电流等交流模拟量采集功能 ,测量电压 、电流 、功率 、功率因数 、谐波等 。交流模拟量采集要求应符合 GB/T 17215. 321—2008中 2 级交流电测量设备要求 。

  4. 10.2 数据存储功能

  4. 10.2. 1 曲线数据

  曲线数据的数据采集间隔时间可设置 ,默认间隔为 15 min(最短间隔至少为 1 min) ,默认保存最近7 d 的数据 ,采样数据项 :

  a) 正反向有功 、无功 ,需量 ;

  b) A、B、C各相电流 、电压 ;

  c) A、B、C各相及总有功功率 、无功功率 、功率因数 ;

  d) 非电气量数据 ;

  e) 基波功率 、总谐波功率 ;

  f) 电压 、电流的总 、分次谐波(2次 ~ 21次)含有率 ;

  g) 频率 ;

  h) 电压 、电流不平衡度 。

  4. 10.2.2 日冻结数据

  日冻结时间可设置 ,默认每 日 24点冻结 ,默认保存最近 2个月数据 ,采样数据项 :

  a) 总有功电量 ;

  b) 总无功电量 ;

  c) 非电气量数据 ;

  d) 最大需量 ;

  e) A、B、C相电压越下限 、越上限累计时间 。

  4. 10.2.3 月冻结数据

  月冻结时间可设置 ,默认每月月末 24点冻结 ,默认保存最近 36个月数据 ,采样数据项 :

  a) 总有功电量 ;

  b) 总无功电量 ;

  c) 非电气量数据 ;

  d) A、B、C相电压越下限 、越上限累计时间 ;

  e) 最大需量及其发生时间 。

  4. 10.2.4 事件记录存储

  监测终端应能保存最近 100条事件记录 。

  4. 10.3 数据处理

  4. 10.3. 1 时钟召测和对时

  监测终端应能接收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或本地端口的时钟召测和对时命令 。在 -25 ℃ ~ +60 ℃温度范围内 ,时钟准确度不大于 ±1 s/d;在参比温度(23℃)下 ,时钟准确度不大于 ±0. 5 s/d。

  4. 10.3.2 参数设置和查询

  监测终端可通过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设置和查询配置参数 、限值参数 、通信参数等 ,可查询监测终端硬件版本号和软件版本号 。

  4. 10.3.3 事件及报警功能

  事件及报警功能可配置 ,事件包括 :

  复位 、清零指定数据 、软件版本变更 、参数变更 、校时 、状态量变位 、遥控跳闸 、停/上电 、总功率因数越限 、电压偏差越限 、电压回路异常 、电流回路异常 、电压越限 、电流越限 、电压不平衡度越限 、电流不平衡度越限 、谐波电压畸变率越限 、谐波电流畸变率越限 、闪变越限 、非电气量越限等 。

  4. 10.4 数据传输

  4. 10.4. 1 数据转发

  具有数据转发功能的监测终端应按需求设置中继转发功能 。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应通过监测终端的数据转发功能采集其他监测终端 、电能表 、智能传感器或其他仪表数据 。

  4. 10.4.2 与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通信

  与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进行通信应符合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的通信协议 ,接收并响应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命令 , 向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传送数据 。

  4. 10.5 监测终端维护

  4. 10.5. 1 本地状态指示

  监测终端应有本地状态指示 ,指示监测终端上电 、通信 、抄收等工作状态 。

  4. 10.5.2 本地维护接口

  监测终端应有本地维护接 口 ,设置监测终端参数 、升级软件等 。

  4. 10.5.3 自检自恢复

  监测终端应有自测试 、自诊断 、自恢复功能 ,监测终端部件工作异常应有记录 。

  4. 10.5.4 监测终端初始化

  监测终端接收到下发的初始化命令后 ,应对硬件 、参数区 、数据区初始化 ,参数区置为缺省值 ,数据区清零或清除 。命令 执 行 时 , 监 测 终 端 应 保 证 初 始 化 事 件 记 录 不 被 清 除 , 并 自 动 保 存 该 事 件 的 相 应数据 。

  4. 10.5.5 脉冲输出

  监测终端可选配与其电量成正比的电脉冲或 LED脉冲测试端口(有功 、无功) 。

  4. 10.6 扩展功能

  4. 10.6. 1 显示功能

  监测终端可选配显示屏 。

  4. 10.6.2 按键

  监测终端可选配按键 。

  4. 10.6.3 控制输出

  监测终端可选配控制输出 。

  4. 10.6.4 需求响应

  a) 监测终端可接收需求响应信息 ;

  b) 监测终端可上传需求响应回答信息 。

  4. 10.6.5 监测终端软件升级

  a) 监测终端软件可通过通信信道实现在线升级 ;

  b) 软件升级后监测终端正常工作 。

  4. 10.6.6 能效计算

  利用监测终端采集的数据 ,通过嵌入能效模型 ,计算出被监测设备或者系统的用能转换效率 。

  4. 11 电磁兼容性

  4. 11. 1 静电放电抗扰度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 ,加在监测终端外壳和人员操作部分上的 8 kV 直接静电放电 , 以及邻近设备的间接静电放电时 ,监测终端不应死机 、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 ,试验后能正常工作 、抄收数据准确 。

  4. 11.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监测终端除应承受工作频带外 ,在表 6规定的射频辐射电磁场骚扰下 ,监测终端不应死机 、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 ,应正常工作 、抄收数据准确 。

  4. 11.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在表 6规定强度的传导性电快速瞬变脉冲群的骚扰下 , 临测终端不应死机 、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 ,应正常工作 、抄收数据准确 。

  表 6 电磁兼容试验参数

  4. 11.4 浪涌(冲击)抗扰度

  表 6规定强度的浪涌骚扰下 ,监测终端不应死机 、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 ,试验后应正常工作 、抄收数据准确 。

  4. 11.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在频率 150kHz~ 80 MHz、试验电平 10V 的射频场感应电磁骚扰下 ,监测终端不应死机 、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 ,应正常工作 、抄收数据准确 。

  4. 11.6 工频磁场抗扰度

  在频率 50 Hz、磁场强度 400A/m 的工频磁场影响下 ,监测终端不应死机 、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 ,应正常工作 、抄收数据准确 。

  4. 11.7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在电源电压突降及短时中断时 ,监测终端不应发生死机 、错误动作或损坏 , 电源电压恢复后保证监测终端存储数据无变化 ,并能正常工作 。

  4. 11. 8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

  在表 6规定强度的 , 由电源回路或信号 、控制回路传入的 1 MHz的高频衰减振荡波的骚扰下 ,监测终端不应死机 、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 ,应正常工作 、抄收数据准确 。

  4. 12 可靠性要求

  监测终端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低于 2×104 h。

  5 试验方法

  5. 1 一般要求

  5. 1. 1 试验条件

  5. 1. 1. 1 气候环境条件

  试验期间 ,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 ,并符合下列要求 :

  a) 温度 : +15 ℃ ~ +35 ℃ ;

  b) 相对湿度 :25% ~ 75% ,其中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相对湿度 :30% ~ 60% ;

  c) 大气压力 :86. 0 kPa~ 108. 0 kPa。

  5. 1. 1.2 电源条件

  试验时电源条件为 :

  a) 频率 :额定频率 ,允许偏差 -2% ~ +1% ;

  b) 电压 :额定电压 ,允许偏差 ±5% 。

  5. 1.2 试验设备

  测量仪表的准确度应优于被测参数准确度至少两个等级 。

  5.2 结构和机械试验

  5.2. 1 一般检查

  外观和结构检查时 ,不应有明显的凹凸痕 、划伤 、裂缝和毛刺 ,镀层不应脱落 ,标牌文字 、符号应清晰 、耐久 ,接线应牢固 。

  5.2.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 距 离 按 GB/T 16935. 1—2008 中 第 5 章 的 规 定 测 量 端 子 间 的 电 气 间 隙 和 爬 电距离 。

  5.2.3 外壳和端子着火试验

  在非金属外壳和有端子排及相关连接件的模拟样机上按 GB/T 5169. 11 的要求试验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模拟样机使用的材料应与被试监测终端相同 ;

  b) 强电端子排的热丝试验温度为 : (960±15) ℃ , 弱电端子排和外壳的热丝试验温度为 : (650± 10) ℃ ,试验时间 30 s;

  c) 在施加灼热丝期间和其后的 30 s 内 ,观察样品的试验端子及周围 ,应无火焰或不灼热 ;样品在施加灼热丝期间产生火焰或灼热,但应在灼热丝移去后 30 s 内熄灭 。

  5.2.4 防尘试验

  根据本标准中 4. 4. 1 中规定的防护 等 级 , 按 GB 4208 的 要 求 进 行 防 尘 试 验 。试 验 后 , 终 端 应 满 足GB 4208规定的接受条件 。

  5.2.5 振动试验

  受试监测终端不包装 、不通电 , 固定在试验台中央 。按 GB/T 2423. 10的规定试验 :

  a) 频率范围 :10 Hz~ 150 Hz;

  b) 位移幅值 :0. 075 mm(频率 ≤60 Hz) ;

  c) 加速度幅值 :10 m/s2 (频率 >60 Hz) ;

  d) 每轴线扫频周期数 :20;

  e) 试验后检查受试设备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 ,功能和性能符合 4. 1~4. 12的要求 。

  5.3 气候影响试验

  5.3. 1 高温试验

  按 GB/T 2423. 2规定的 Bb类试验 ,将被试监测终端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高温试验箱的中央 ,升温至 4. 1规定的最高温度保温 2 h,然后通电 0. 5 h,功能和性能符合 4. 1~4. 12的要求 。

  5.3.2 低温试验

  按 GB/T 2423. 1规定的 Ab类试验 ,将受试监测终端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低温试验箱的中央 , 降温至 4. 1规定的最低温度保温 2 h,然后通电 0. 5 h,功能和性能符合 4. 1~4. 12的要求 。

  5.3.3 湿热试验

  按 GB/T 2423. 3 的规定试验 。试验要求如下 :

  a) 试验箱内保持温度(55±2) ℃ 、相对湿度(93±3) % ,试验周期为 2 d;

  b) 试验结束前 0. 5 h,在湿热条件下绝缘电阻不应低于 2 MΩ;

  c) 试验结束后 ,在大气条件下恢复 1 h~ 2 h,功能和性能符合 4. 1~4. 12的要求 ;

  d) 检查监测终端金属部分应无腐蚀和生锈 。

  5.4 温升试验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 , 电路和绝缘体不应达到可能影响监测终端正常工作的温度 。试验要求如下 :

  a) 监测终端电流线路通过额定最大电流 ,对电压线路以及通电周期比其热时间常数长的辅助电压线路 ,加载 1. 15倍参比电压 ;

  b) 外表面温升在环境温度为 40 ℃时不应超过 25K;

  c) 在 2 h 的试验期间内 ,监测终端不应受到风吹或直接的阳光照射 ;

  d) 试验后 ,监测终端不应受损坏 ,功能和性能符合 4. 1~4. 12的要求 。

  5.5 绝缘性能试验

  绝缘性能试验应按照 GB/T 17215. 211—2006中 7. 3 的规定试验 。

  5.6 电源影响试验

  5.6. 1 电源断相试验

  按 4. 3. 1 的要求进行电 源 断 相 试 验 , 试 验 时 监 测 终 端 应 正 常 工 作 , 功 能 和 性 能 符 合 4. 1~ 4. 12 的要求 。

  5.6.2 电源电压变化试验

  使用交流供电的终端 ,将电源电压变化到 4. 3. 2 规定的极限值时 , 被试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 功能和性能符合 4. 1~4. 12的要求 。

  使用直流供电的终端 ,按照 GB/T 17626. 29的规定进行电压变化试验时 ,被试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功能和性能满足 4. 1~4. 12的要求 。

  5.6.3 功率消耗试验

  5.6.3. 1 整机功率

  在监测终端未外接负载和非通信状态下 ,用准确度不低于 1. 0 级的三相多功能标准表测电源回路的电流值(A)和电压值(V) ,其乘积数(VA)即为视在功耗 ,读取标准表有功功率值即为有功功耗 ,其值应符合 4. 3. 3 的规定 。

  5.6.3.2 输入回路功率

  在输入额定电压和电流时 ,用高阻抗电压表和低阻抗电流表测量交流电压 、电流输入回路的电流值和电压值 ,其乘积(VA)即为功率消耗 ,每相电流输入回路功率消耗不应大于 0. 25VA;每相电压输入回路功率消耗不应大于 0. 5 VA。

  5.6.4 短时过电流影响

  短时过电流影响试验应按照 GB/T 17215. 321—2008中 7. 2 的规定试验 。

  5.6.5 连续通电稳定性

  监测终端在正常工作状 态 下 连 续 通 电 72 h。 在 此 期 间 监 测 终 端 应 连 续 稳 定 正 常 工 作 , 数 据 不 丢

  失 ,时钟走时正常 ;每隔不大于 24h进行抽测 ,其功能和性能应符合 4. 1~4. 12的规定 。

  5.6.6 数据和时钟保持

  记录监测终端中已有的各项数据和时钟显示 , 断开供电电源 3 d后 ,再合上电源 ,检查各项数据应无改变和丢失 ,时钟走时应正确 。

  5.6.7 抗接地故障能力

  抗接地故障能力试验应按照 GB/T 17215. 211—2006中 7. 4 的规定试验 。

  5.7 功能试验

  5.7. 1 一般要求

  功能试验时 ,应将测试主机 、被测试监测终端和相关设备连接成一个测试系统 ,功能试验结果应符合 4. 10的规定 。测试系统按照附录 B搭建 。

  5.7.2 数据采集试验

  5.7.2. 1 直流模拟量/交流模拟量数据

  监测终端应能正确采集 4. 10规定的数据项 。 通过测试主机查看监测终端采集的数据是否与被采集的数据保持一致 。

  5.7.2.2 状态量

  对于具备状态量采集功能的监测终端 ,采用状态量变位的测试方法 ,在状态量端子和信号地之间短接 ,通过测试主机查看监测终端的状态量状态监测是否变位 ,是否有状态变位事件产生 。

  5.7.3 数据存储实验

  通过测试主机向监测终端分别配置曲线数据 、日冻结数据 、月冻结数据的冻结数据任务 。测试主机应可配置冻结数据任务的冻结数据项和冻结时间间隔 。在测试时间内 ,通过测试主机查看监测终端是否按设定起始时间和时间间隔存储相应的数据项 。

  5.7.4 数据处理试验

  5.7.4. 1 时钟召测和对时试验

  测试主机向监测终端发送对时命令 ,用召测命令检查监测终端时钟是否与对时命令相符 。

  5.7.4.2 走时误差试验

  用标准秒表作为基准 ,记录监测终端时钟与基准的初始差值 S1,24 h 后再次记录监测终端时钟与基准的初始差值 S2, |S2-S1|的结果应小于 1 s。

  5.7.4.3 参数设置和查询试验

  按本标准 4. 10. 3. 2 的要求 ,用测试主机向被试监测终端设置和查询参数 ,终端的显示以及主机召测到的结果应与设置参数值一致 。

  5.7.4.4 事件试验

  测试主机对监测终端配置事件参数并触发相应的事件 ,终端应记录所发生事件 ,通过测试主机应能

  查到相关事件记录能效计算检验 。

  5.7.5 数据传输试验

  5.7.5. 1 通信接口试验

  测试主站向监测终端发出各种指令 ,监测终端应准确返回相应数据 。

  5.7.5.2 数据转发

  具备数据转发功能的终端 ,测试主机通过被测监测终端进行数据转发 ,数据应能被正确转发到指定通信接 口 。

  5.7.5.3 通信协议一致性试验

  监测终端的通信协议应符合相关通信协议标准要求 。

  5.7.6 维护试验

  5.7.6. 1 本地状态指示试验

  观察终端显示屏或信号灯应能正确显示终端上电 、通信 、抄读等状态 。

  5.7.6.2 本地维护接口试验

  通过计算机或其他设置工具连接终端维护接口设置终端参数 ,终端应能正确设置 。

  5.7.6.3 监测终端初始化

  测试主机向监测终端下发硬件 、数据区 、参数区初始化命令后 ,监测终端应正确响应 。

  5.7.7 扩展功能试验

  根据 4. 10. 6 的要求 ,检查监测终端的各项扩展功能 ,应能正常执行 。通过测试主站发送相关指令 ,监测终端应正确返回相应数据 。

  5. 8 电磁兼容性试验

  电磁兼容性试验应按照 GB/T 17215. 211—2006 中 7. 5 的规定 试 验 。试 验 后 , 功 能 和 性 能 应 符 合4. 1~4. 12的要求 。

  6 检验规则

  6. 1 检验分类

  检验可分为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 。

  6.2 验收检验

  6.2. 1 项目和建议顺序

  对于到货的监测终端 ,应按型号 、生产批号划分为组 ,按表 7 的项目和建议顺序逐个检验 。

  6.2.2 不合格判定

  检验中出现任一 A类或两个 B类检验项目不合格时 ,判该监测终端为不合格 。

  6.3 型式检验

  6.3. 1 周期

  下列情况下 ,监测终端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恢复生产时 ;

  b) 设计和工艺有重大改进时 ;

  c) 批量生产或连续生产的监测终端满 2 年时 ;

  d) 可靠性验证试验在生产定型时进行 ,或按客户要求 ,在系统试运行时进行 。

  6.3.2 抽样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监测终端中随机抽取 。按 GB/T 2829—2002选择判别水平

  Ⅰ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30的一次抽[n样 ,e] =[3 0 1] ( 1 )

  式中 :

  n — 样本大小 ;

  Ac— 合格判定数 ;

  Re— 不合格判定数 。

  6.3.3 不合格分类

  按 GB/T 2829—2002规定 ,不合格分为 A、B两类 。各类的权值定为 :A类 1. 0,B类 0. 5。

  6.3.4 合格或不合格判定

  检验项目不合格类别的划分见表 7, 当一个样本不合格检验项 目 的不合格权值的累积数不小于 1时 ,则判为不合格品 ;反之为合格品 。

  对一个样本的某个试验项目发生一次及以上的不合格 ,均按一个不合格计 。

  6.4 项目和顺序

  检验项目和建议顺序如表 7所示 。

  表 7 试验项目和建议顺序

  表 7 (续)

  7 标志、运输和贮存

  7. 1 标志

  7. 1. 1 产品标志

  监测终端标志文字应为规范中文 ,并可同时使用外文 。监测终端标志应清晰 、牢固 ,易于识别 。使用符号应符合 GB/T 17215. 352的规定 。

  监测终端上应有下列标识 :

  a) 制造年份 ;

  b) 出厂编号 ;

  c) 名称及型号 ;

  d) 制造厂名称及注册商标 ;

  e) 监测终端的相 、线数(例如 :单相二线 、三相三线 、三相四线) ;

  f) 参比电压 、参比频率 ;

  g) 参比温度(非 23 ℃时 ,应标出) ;

  h) 工作状态指示 。

  7. 1.2 接线标志

  接线端子应有清楚和不易擦除的文字 、数字和符号说明 。监测终端的端子盖板背面应有端子与外电路的连接线路图 。

  7. 1.3 包装标志

  监测终端的包装标志应满足 GB/T 13384的要求 。

  7.2 运输

  监测终端的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的要求 。

  包装完整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 、雪的直接淋袭 ,并防止受到剧烈的撞击和振动 。

  7.3 贮存

  监测终端的贮存环境条件应符合 :

  a) 温度 : -25 ℃ ~ +55 ℃ ;

  b) 相对湿度 :5% ~ 100%(包括凝露) ;

  c) 无腐蚀性气体 。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基本类型电力能效监测终端配置建议表

  基本类型电力能效监测终端配置建议见表 A. 1。

  表 A. 1 基本类型电力能效监测终端配置建议表

  表 A. 1 (续)

  表 A. 1 (续)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测试系统结构示意图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测试系统结构示意图见图 B. 1, 图 B. 1 展示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与测试主机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电量采集 、状态量采集 、电流型传感器 、数字型传感器 、水电气等仪表之间的结构关系 。

  图 B. 1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测试系统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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