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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667-2012 蕨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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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5. 020 B 3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8667—2012

  蕨 麻

  RoottuberofPotentillaanserina L.

  2012-09-03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8667—2012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 1—2009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中心 、青海省标准化协会 、青海民族大学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素梅 、陈秀钧 、李军乔 、来宁军 、李宁 、包锦渊 、杨立新 、刘宁强 。

  Ⅰ

  GB/T 28667—2012

  蕨 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蕨麻的术 语 和 定 义 、原 料 要 求 、技 术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检 验 规 则 、包 装 、标 签 、运 输 和贮存 。

  本标准适用于经干燥加工制成的蕨麻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5009.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 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T 5009. 9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号)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66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蕨麻 roottuberofPotentillaanserina L.

  蔷薇科委陵菜属植物鹅绒委陵菜(Potentillaanserina L. )的膨大块根 。

  注 : 有球形 、纺锤形 、棍棒形等形状 。

  3. 2

  无使用价值颗粒 non-consumableroottuber

  因虫蛀 、霉变 、鼠咬等而不适宜使用的颗粒 。

  3. 3

  百粒重 weightofonehundred dried roottubers

  100粒自然干燥蕨麻的质量(以克计) 。

  4 原料要求

  选择自然生长 、成熟度好 、无霉变 、无鼠咬虫蛀的蕨麻 。

  1

  GB/T 28667—2012

  5 技术要求

  5. 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

  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等 级 要 求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形状

  果形为球形

  果形为多样

  果形为多样

  果形为多样

  色泽

  表面浅褐色 、无光泽 ,断面呈乳白色

  表面棕褐色 、无光泽 ,断面呈乳白色至淡黄色

  表面棕褐色 、

  无光泽 ,断面呈淡黄色

  滋味 、气味

  具有蕨麻固有的气味 , 味微甜 ,无异味

  无使用价值颗粒

  不允许有

  5. 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等 级 指 标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百粒重/(g/100粒)

  ≥50

  ≥35,<50

  ≥25,<35

  ≥15,<25

  总糖/% ≥

  18

  蛋白质/(g/100g) ≥

  10

  淀粉含量/% ≥

  20

  水分/% ≤

  12

  灰分/% ≤

  5

  杂质/% ≤

  2

  5. 3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的要求 。

  5. 4 净含量

  单件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

  6 试验方法

  6. 1 感官检验

  将适量样品放在白瓷盘内 ,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 、形状 ,并嗅其气味 ,尝其滋味 。不允许有无使用价值颗粒 。

  2

  GB/T 28667—2012

  6. 2 百粒重的测定

  随机抽取 100粒蕨麻 ,用分度值为 0. 01 g天平称重 ,重复两次 ,取平均值 。

  6. 3 总糖的测定

  按 GB/T 5009. 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

  6. 4 蛋白质的测定

  按 GB/T 5009. 5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

  6. 5 淀粉的测定

  按 GB/T 5009. 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

  6. 6 水分的测定

  按 GB/T 5009. 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

  6. 7 灰分的测定

  按 GB/T 5009. 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

  6. 8 杂质

  称取不少于 50 g 的试样 ,用毛刷刷落样品表面的灰土并挑出试样中的杂质 ,将刷落的灰土和杂质一并收集用分度值为 0. 01 g天平称重 。杂质按式(1)计算 :

  X …………………………( 1 )

  式中 :

  X — 杂质的百分比含量 , % ;

  m — 杂质的质量 ,单位为克(g) ;

  m1— 试样的质量 ,单位为克(g) 。

  6. 9 净含量的测定

  产品净含量按 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

  7 检验规则

  7. 1 组批

  同一等级 、同一批收购的由相同加工方法生产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 。

  7. 2 抽样

  从同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 1‰ ,每批抽取样品不少于 1 kg,分成 3 份 , 2 份用作检验 , 1 份留样备查 。

  7. 3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 3. 1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 、百粒重 、净含量 、水分 、灰分 ,每批产品均应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

  GB/T 28667—2012

  GB T 28667 2012

  — /

  7. 3. 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 , 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 目进行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当原料 、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b) 正常生产后每年做 1 次时 ;

  c) 当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

  7. 4 判定规则

  7. 4. 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 ,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

  7. 4. 2 检验结果中卫生指标不符合规定时 ,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

  7. 4. 3 检验结果中除卫生指标外 ,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 ,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取样 ,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 ,复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时 ,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 复检结果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 ,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

  7. 4. 4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 , 由法定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进行仲裁检验 。

  8 包装

  8. 1 包装容器应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 。

  8. 2 产品可分为定量包装和散装 ,定量包装产品按不同包装规格定量包装 。 散装称重销售产品应按《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

  8. 3 包装要牢固 、防潮 、整洁美观 、无异味 ,能保护蕨麻的品质 、便于装卸 、仓储和运输 。

  9 标签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的规定 。

  10 运输和贮存

  10. 1 运输工具应洁净 、干燥 、无异味 、无污染 。成品包装运输时 ,应有遮盖 ,避免雨水侵入 ,轻拿 、轻放 ,不得损坏产品外包装 ,严禁与有毒有害和有异味的物品混装 、混运 。

  10. 2 产品应贮存在常温 、清洁卫生 、通风干燥的环境 , 防止鼠咬虫蛀 ,不得与潮湿 、有异味及易生虫的物品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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