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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06.129-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29部分:直流家用电器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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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97. 180 CCS Y 6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706. 129—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29部分:直流家用电器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household and similarelectricalappliances—

  Part129: ParticularrequirementsforDC suppliedhousehold electricalappliances

  2025-10-05发布 2026-08-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706. 129—2025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一般要求 3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3

  6 分类 4

  7 标志和说明 4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4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4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4

  11 发热 5

  12 金属离子电池组的充电 5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6

  14 瞬态过电压 7

  15 耐潮湿 7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7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8

  18 耐久性 8

  19 非正常工作 8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9

  21 机械强度 9

  22 结构 9

  23 内部布线 10

  24 元件 10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10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11

  27 接地措施 11

  28 螺钉和连接 11

  29 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11

  30 耐热和耐燃 12

  31 防锈 12

  Ⅰ

  GB/T 4706. 129—2025

  32 辐射 、毒性和类似危险 12

  附录 14

  附录 A (资料性) 例行试验 15

  参考文献 16

  Ⅱ

  GB/T 4706. 129—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是 GB/T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的第 129部分 。GB/T 4706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

  — 第 2部分 : 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

  … …

  —

  第 121部分 :专业冰淇淋机的特殊要求 ;

  … …

  —

  第 129部分 :直流家用电器的特殊要求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 、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海信容声(广东) 冰箱有限公司 、博西家用电器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小米智能家电(武汉) 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认证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TCL 空 调 器 (中山)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西玛特电器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安徽中家智锐科技有限公司 、海信空调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 、卡奥斯创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中认倍佳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中认华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家智锐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佳合(浙江) 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认英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大学 、浙江爱得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卡奥斯创智物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浙江宜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豪中豪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宁波瑞卡电器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利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青岛领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鼎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仪迪电子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刘挺、范凌云、刘聚科、任兆亭、黄雪娣、张善房、李红伟、王亦铭、单联瑜、冯长卿、周曦南 、韩东 、常云雪 、余根 、金彩凤 、于玲 、徐新 、屈新芳 、张涛 、别清峰 、刘尊安 、李勇德 、刘利东 、李腾飞 、方培潘 、汪超 、张 志 达 、徐 家 、戴 兴 学 、黄 丛 林 、张 宇 宁 、张 磊 、徐 一 、贺 永 超 、牛 晟 、何 端 德 、江 涛 、曹 朔 、李闯 、刘兵 、杨超 、李雷孝 、陈伟春 。

  Ⅲ

  GB/T 4706. 129—2025

  引 言

  GB/T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大部分采用 IEC 60335。在此基础上 ,GB/T 4706 参考IEC 60335 的结构形式 ,划分为若干部分 , 由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构成 ,第 1部分为通用要求 ,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对于特殊要求范围涵盖的产品 ,其安全要求为通用要求与该特殊要求结合使用 ,在特殊要求中包括了对通用要求中对应条款的补充和修改 , 以给出对每种产品的完整要求 。

  本文件是器具按照使用说明正常使用时 ,对电气 、机械 、热 、火灾以及辐射等风险需要具有的防护要求 。本文件还包括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非正常情况 ,并且考虑电磁干扰对器具安全运行的影响方式 。

  本文件已考虑 GB/T 16895《低压电气装置》中规定的要求 , 器具在连接到电源时与电气布线规则的要求协调一致 。

  本文件针对直流家用电器给出了安全要求 ,如果一台器具的多项功能涉及 GB/T 4706 中的其他部分 ,只要合理 ,其他部分分别适用于该器具每个功能 。如果适用 ,需考虑一个功能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

  注 : 例如 , 当器具为直流家用空调器时 ,本文件与 GB/T 4706. 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 :通用要求》、GB/T 4706. 32—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32部分:热泵 、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配合使用 。

  当其他部分中未针对本文件中已经包含了的危险给出附加要求时 ,则 GB/T 4706. 1适用 。

  GB/T 4706(所有部分)是涉及器具安全的标准 ,优先于涵盖同一主题的通用标准/横向标准 。

  本文件与 GB/T 4706. 1—2024配合使用 。本文件中写明“适用 ”的部分 ,表示 GB/T 4706. 1—2024中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写明 “代替 ”的部分 ,则以本文件中的条款为准 ;本文件写明 “增加 ”的部分 ,表示除要符合 GB/T 4706. 1—2024中相应条款外 ,还需符合本文件条款中所增加的条款 ;本文 件写明“修改 ”的部分 ,表示在 GB/T 4706. 1—2024的相应条款上进行修改 。

  Ⅳ

  GB/T 4706. 129—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29部分:直流家用电器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T 4706. 1—2024 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

  本文件规定了直流家用电器(简称 “器具 ”)的安全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直流供电 、额定电压不超过直流 750V 的器具 。

  注 101: 本文件涉及的直流供电是由以下几种情况 :

  — 直接由直流电网供电 ,例如 , 由 DC 375 V、DC 48V供电 ;

  — 由器具外部的蓄电池 、光伏系统等的直流输出供电 。

  本文件也适用于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 ,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 ,例如 :打算在商店 、在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 。

  注 102: 这种器具的示例为 :商业用餐饮设备和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器具 。

  本文件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合理可预见的危险 ,是所有人会遇到的 。然而 ,一般情况下 ,本文件并未考虑 :

  — 如下人群(包括儿童) :

  ● 由于肢体 、感官或精神能力缺陷 ,或

  ● 由于缺少经验和知识 ,

  导致其在无人照看或指导时不能安全使用器具的情况 ;

  — 儿童玩耍器具的情况 。

  注 103: 注意下述情况 :

  —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 、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 ,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

  — 国家有关的管理部门可能对器具规定附加要求 。

  注 104: 本文件不适用于 :

  —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

  — 打算使用在经常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 、蒸气或瓦斯气体等)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

  — 医用电气设备(GB 9706系列) ;

  — 音视频 、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GB 4943. 1) ;

  — 手持式 、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GB 3883系列) ;

  — 仅通过可拆卸电源部件与交流电网连接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增加 :

  GB 1002—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 、基本参数和尺寸

  GB/T 5465. 2—2023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第 2部分 : 图形符号

  GB/T 17465. 6—2022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 3部分 :标准活页和量规

  GB/T 17627—2019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定义 、试验和程序要求 、试验设备GB/T 42710. 1—20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直流插头插座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1

  GB/T 4706. 129—2025

  GB/T 42710. 2—20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直流插头插座 第 2部分 :型式尺寸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除下述内容外 ,GB/T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3.5 关于器具类型的定义

  3.5. 101

  直流家用电器 DC supplied household electricalappliances

  由直流供电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 。

  3.6 关于器具部件的定义

  3.6. 101

  [单体]电池 cell

  直接把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电源 ,是由电极 、电解质 、容器 、极端 、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 。

  [来源 :GB/T 2900. 41—2008,482-01-01]

  3.6. 102

  电池组 battery

  一个或多个直接用作电能来源的单体电池的组合 ,其特性包括电压 、尺寸 、端子配置 、容量和倍率性能 。

  注 : 可拆卸电池组和分离式电池组的外壳性能与器具本身相当 ,但内置电池组可能无外壳或外壳弱于器具外壳 , 因其受器具外壳保护 。

  3.6. 103

  可拆卸电池组 detachablebattery

  置于电池供电器具独立外壳内的可充电电池组 ,专用于特定器具且需从器具中取出进行充电 。

  注 1: 标准汽车电池组不被视为可拆卸电池组 。

  注 2: 可拆卸电池组不属于可更换电池组范畴 。

  3.6. 104

  分离式电池组 separablebattery

  置于电池供电器具独立外壳内的电池组 ,专用于特定器具并通过器具外壳外部的线缆连接 。

  注 1: 标准汽车电池组不被视为分离式电池组 。

  注 2: 分离式电池组不属于可更换电池组范畴 。

  3.6. 105

  内置电池组 integralbattery

  置于电池供电器具内部且无需取出即可充电的电池组 。

  注 : 仅因废弃或回收需从器具中取出的电池组仍视为内置电池组 。

  3. 10 电池组充放电相关定义

  3. 10. 1

  电池组系统 battery system

  包含电池组 、充电系统及电池供电器具的系统 。

  2

  GB/T 4706. 129—2025

  注 : 电池组系统(含接口)可能包含多个电池组及充电系统 。

  3. 10.2

  充电系统 chargingsystem

  用于对电池组充电并维持其荷电状态的电路 。

  注 : 充电系统的部分电路可能兼具其他功能(如电荷平衡) ,并可能独立封装 。

  3. 10.3

  规定的充电工作区域 specified operating region forcharging

  充电期间电池在电池制造商规定的电压和电流范围内工作的区域 。

  注 : 充电过程中锂离子电池规定的工作区域的示例如图 101所示 。

  3. 10.4

  充电电压上限 upperlimitchargingvoltage

  充电规定工作区中的最高充电电压 。

  3. 10.5

  泄压 venting

  单体电池通过设计实现的内部过压可控释放状态 ,且无主要组件喷出 。

  3. 10.6

  完全充电 fully charged

  达到最大荷电状态 。

  注 : 对可充电电池和电池组 ,指充电系统允许的最大荷电状态 。

  3. 10.7

  完全放电 fullydischarged

  以恒定电流放电 ,采用 5 h稳定放电倍率(C5 放电倍率)或制造商允许的比 C5 更低的放电倍率 ,直到满足下条件之一 :

  — 放电终止电路动作 ;或

  — 当电池组(或单体电池)总电压达到其化学体系对应的放电终止电压(按单体电池平均电压计算) ,除非电池制造商另行规定了不同的放电终止电压 。

  注 : 常见电池化学体系的典型放电终止电压示例如下 :

  — 0. 9 V/镍镉单体电池 ;

  — 0. 9 V/镍氢单体电池 ;

  — 1. 75 V/铅酸单体电池 ;

  — 2. 5 V/磷酸铁锂单体电池 ;

  — 3. 0 V/钴酸锂单体电池 。

  4 一般要求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增加 :

  产品不应因使用来自不同电源的供电产生本文件意义上的安全风险 。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增加 :

  3

  GB/T 4706. 129—2025

  对于有产品特殊要求的 ,按照产品特殊要求的规定进行 。

  5. 101 考虑直流供电家用电器的供电条件与交流供电家用电器存在明显差异 ,GB/T 4706. 1—2024和特定类型家用电器的特殊要求(如有)规定的试验供电条件由本文件规定的试验供电条件代替 。

  5. 102 考虑直流供电家用电器的功能与交流供电家用电器无明显差异 ,GB/T 4706. 1—2024和特定类型家用电器的特殊要求(如有)规定的试验负载条件适用于直流供电的家用电器 。

  6 分类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7 标志和说明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7. 1 增加 :

  如果负载条件下直接拔下插头可能产生危险电弧的器具 ,应标有包含有 GB/T 5465. 2—2023规定的符号 6070,但不规定颜色 。

  7.6 增加 :

  GB/T 5465. 2— 2023规定的符号 6070勿在带有负载的情况下断开

  7. 12 增加 :

  器具应给出如何安全切断电源的说明 ,例如 :

  “注意 :负载条件下直接拔下插头可能产生危险电弧 ,请先关闭器具功能后再拔下电源插头 。”

  如果使用 GB/T 5465. 2—2023规定的符号 6070,则应解释其含义 。

  7. 12.2 增加 :

  如果驻立式器具未配备电源软线和插头 ,也没有断开电源(其触点开距能提供在过电压等级 Ⅲ条件下的全极全断开)的其他手段 ,则说明中应指出 ,其连接的固定布线应按布线规则配有考虑电弧特性的断开装置 。

  注 : 符合 GB/T 14048. 2—2020的直流空气断路器通常认为是符合要求的断开装置 。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4

  GB/T 4706. 129—2025

  11 发热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11.4 修改 :

  试验供电条件由下述内容代替 :

  电热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 1. 05倍额定电压工作 。

  11.5 修改 :

  试验供电条件由下述内容代替 :

  电动器具以 0. 8倍和 1. 05倍额定电压之间的最不利电压供电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

  11.6 修改 :

  试验供电条件由下述内容代替 :

  组合型器具以 0. 8倍和 1. 05倍额定电压之间的最不利电压供电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

  12 金属离子电池组的充电

  GB/T 4706. 1—2024的该章不适用 。

  增加 :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 ,对使用金属离子化学的电池组充电时 ,不应导致任何电池超出其规定的充电工作区域 。

  在 20 ℃ ±5 ℃的环境温度下 ,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充电系统对已完全放电的电池组进行充电 ,检查符合性 ,不受限说明书中规定的对电池充电的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 。

  如果制造商规定 :

  — 电池组充电的最低环境温度低于 10 ℃ ,则在规定的最低环境温度 +- 5(0)℃下重复测试 ;

  — 电池组充电的最高环境温度大于 40 ℃ ,则在规定的最高环境温度 +- 0(5)℃下重复测试 。

  对每个电池的电压 、温度和充电电流进行监测 。在并联配置中 ,可以使用分析来避免测量每个分支的电流 。结果不应超过规定的充电工作区域(例如 ,根据温度变化的电压和电流的限值) 。

  注 1: 此类分析的结果示例包括 :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 ,则无需监测并联连接的每个支路的充电电流 :

  — 充电系统的最大输出电流不超过单个电池的最大充电电流 ;或

  — 对于规格相同的电池 ,充电系统的最大输出电流除以并联连接的分支数量不超过单个电池的最大充电电流 。 电池充电期间测得的电流为 1 s~ 5 s之间的平均电流 。

  每个电池温度测量的热电偶位置应在沿电池最长尺寸一半处的外表面上 。

  注 2: 可能使用专门准备的电池组进行测试 。

  对于每个电池 ,在电池表面温度(Tcell)下 ,不应超过电池制造商规定的充电工作区域 。

  当在环境温度为 20 ℃ ±5 ℃下进行测试时 :

  —Tcell=Tmeas-(Tamb(test) -Tamb(min) ) ,适用于推荐的最低充电环境温度 。

  —Tcell=Tmeas+(Tamb(max) -Tamb(test) ) ,适用于推荐的最高充电环境温度 ;

  其中(当在)推:荐的充电环境温度下进行测试时 ,Tcell=Tmeas ,

  —Tmeas :在测试期间测量的电池表面温度 ;

  —Tcell: 由电池制造商规定的电池表面温度 ;

  —Tamb(max) : 由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最高环境温度 ;

  5

  GB/T 4706. 129—2025

  —Tamb(min) : 由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最低环境温度 ;

  —Tamb(test) :测试期间的环境温度 。

  对于电池串联配置的电池组 ,使电池组故意失衡的情况下重复测试 。这种故意失衡被引入到完全放电的电池组中 ,将一个电池充电到约为满电状态的 50% 。

  如果可以证明在正常工作中实际会出现小于 50%的失衡 ,则可以使用这种较低的不平衡 。

  这可以通过让电池组循环工作来证明 。 每个循环从电池组完全放电开始 , 然后电池组完全充电 。循环一直持续到电池组容量降至额定容量的 80% 。然后使用这种降低的容量下的不平衡 。

  较低失衡的应用也可通过评估那些旨在保持电池组中电池间平衡的电路设计来证明 。如果用较小的初始失衡制备的 电 池 组 充 电 结 束 , 则 在 实 践 中 , 具 有 少 量 串 联 电 池 的 电 池 组 可 能 表 现 出 有 限 的 不平衡 。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13. 1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电热器具 、电动器具和组合型器具输入条件 :

  器具以 1. 05倍额定电压供电 。

  13.2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 GB/T 4706. 1—2024规定的泄漏电流限制值 ,如果特定类型家用电器的特殊要求规定对泄漏电流的限值进行了修改 ,取表 101与特殊要求规定限值的最大值 。

  泄漏电流限值如表 101所示 。

  表 101 泄漏电流限值

  器具 、结构类型

  泄漏电流限值

  直流

  直流变换交流

  Ⅱ类器具以及 Ⅱ类结构的部件

  1 mA

  0. 35 mA峰值

  Ⅲ类器具

  2 mA

  0. 7mA 峰值

  Ⅰ 类便携式器具

  2 mA

  0. 75mA

  Ⅰ 类驻立式电动器具

  10 mA

  3. 5mA

  Ⅰ 类驻立式电热器具

  2 mA或 2 mA/ kW(器 具 额 定 输 入功率) , 两 者 中 选 较 大 值 , 但 最 大 为25 mA

  0. 75 mA 或 0. 75 mA/kW(器 具 的 额定输 入 功 率) , 两 者 中 取 较 大 值 ,但 最大为 5 mA

  注 : 器具内部有直流变换交流的结构时 ,按照表中直流变换交流情况进行 。

  13.3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

  对于纯直流电压应力的情况 ,按照 GB/T 17627—2019中第 5 章直流电压试验的规定 ,断开器具电源后 ,器具绝缘立即承受直流电压 ,历时 1 min,试验电压如表 102所示 。

  对于非纯直流电压应力的情况 ,按照 GB/T 17627—2019中第 6章交流电压试验的规定 ,断开器具电源后 ,器具绝缘立即承受频率为 50 Hz或 60 Hz的电压 ,历时 1 min,试验电压如表 102所示 。

  6

  GB/T 4706. 129—2025

  表 102 电气强度试验电压

  单位为伏

  绝缘

  试验电压a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上限b

  工作电压(U)

  安全特低电压 SELV

  ≤400

  >400且 ≤750

  >750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基本绝缘

  500

  710

  1 180

  1 670

  1 600

  2 265

  1. 2U+700

  1. 414×(1. 2U+700)

  附加绝缘

  —

  —

  1 930

  2 730

  2 350

  3 325

  1. 2U+1 450

  1. 414×(1. 2U+1450)

  加强绝缘

  —

  —

  3 360

  4 750

  4 200

  5 940

  2. 4U+2 400

  1. 414×(2. 4U+2400)

  a 由 ±375V双极结构直流供电的器具 ,按照 750 V 的要求进行 。

  b 两种标注时 ,取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上限 ,两者中较高值 。

  14 瞬态过电压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15 耐潮湿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16.2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器具试验电压 :

  — 为 1. 05倍额定电压 ;

  用下述内容代替 GB/T 4706. 1—2024规定的泄漏电流限值 ,如果特定类型家用电器的特殊要求规定对泄漏电流的限值进行了修改 ,取表 101A与特殊要求规定限值的最大值 。

  泄漏电流限值如表 101A所示 。

  表 101A 泄漏电流限值

  器具 、结构类型

  泄漏电流限值(直流)

  Ⅱ类器具以及 Ⅱ类结构的部件

  1 mA

  Ⅲ类器具

  2 mA

  Ⅰ 类便携式器具

  2 mA

  Ⅰ 类驻立式电动器具

  10 mA

  Ⅰ 类驻立式电热器具

  2 mA或 2 mA/kW(器具额定输入功率) ,两者中选较大值但是最大为25 mA

  7

  GB/T 4706. 129—2025

  16.3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 :

  在本条款泄漏电流试验之后 ,绝缘要立即经受电气强度试验 ,试验要求及方法同本文件 13. 3,但试验电压依据表 103。

  表 103 电气强度试验电压

  单位为伏

  绝缘

  试验电压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上限

  工作电压(U)

  安全特低电压 SELV

  ≤400

  >400且 ≤750

  >750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基本绝缘

  500

  710

  1430

  2 020

  1 850

  2 615

  1. 2U+950

  1. 414×(1. 2U+950)

  附加绝缘

  —

  —

  1 930

  2 730

  2 350

  3 325

  1. 2U+1 450

  1. 414×(1. 2U+1450)

  加强绝缘

  —

  —

  3 360

  4 750

  4 200

  5 940

  2. 4U+2 400

  1. 414×(2. 4U+2400)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器具供电电压 :

  器具供电电压为 0. 8倍或 1. 05倍额定电压 ,取两者中较为不利的情况 。

  18 耐久性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19 非正常工作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19. 1 增加 :

  具有电源连接和可更换电池组的器具应进行 19. 16的测试 。

  装有可充电电池并使用金属离子化学物质的器具应进行 19. 17的测试 。

  19.2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器具供电电压 :

  0. 8倍额定电压 。

  19.3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器具供电电压 :

  1. 05倍额定电压 。

  19.6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工作电压 :

  8

  GB/T 4706. 129—2025

  然后 ,将 PTC 电热元件的工作电压以 5%的幅度增加 ,让器具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再次建立 。 达到1. 05倍的工作电压 ,或 PTC 电热元件破裂 ,两者取优先发生的情况 。

  增加 :

  19. 16 具有电源连 接 且 带 有 可 由 用 户 更 换 电 池 组 的 器 具 以 额 定 电 压 供 电 , 并 在 正 常 工 作 条 件 下 运行 ,但电池组应被取下或处于结构允许的任何位置 。

  注 : 目的是确定器具的安全运行不依赖于电池组提供的电压 。

  19. 17 由金属离子电池组供电的器具 ,其电池组和电池充电系统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符合性 。

  在以下 a) ~ d)中列出的异常条件下 , 电池组系统按照器具制造商的说明运行 。 每次测试都要持续到测试样品恢复到室温 ,持续时间至少为 7 h,或两倍的正常充电时间 ,取较长者 。

  a) 电池组的状态如下 :

  — 串联配置的电池组 :应存在人为的不平衡 。 这种不平衡是通过在完全放电的电池组中对一个单体电池充电引入的 ,充电至测试第 12章中规定的完全充电百分比 ;

  — 单电池或仅并联配置的电池组 :应完全放电 。

  b) 如果在 第 12 章 的 测 试 时 , 维 持 电 池 组 中 电 池 之 间 平 衡 的 电 路 功 能 使 得 不 平 衡 程 度 小 于50% ,并且如果该电路中的任何组件发生单一故障导致该功能丧失 ,则串联配置的电池组应完全充电并引入人为不平衡 。这种不平衡是通过在完全放电的电池组中对一个单体电池充电至约 50%的完全充电状态引入的 。

  c) 对于串联配置的电池组 ,所有电池的充电状态约为 50%的完全充电状态 ,但其中一个电池被短路 ,然后对电池组进行完全充电 。

  d) 将完全充电的电池组连接到充电系统 ,并在充电系统中引入短路 ,短路位置应选择在预期会产生最不利结果的组件之间或相邻印刷电路走线之间 , 以评估电池反向供电的影响 。此外 ,对于通过电线连接到电池组的充电系统 ,短路应选择在最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位置引入 。短路的电阻不应超过 10 mΩ。

  在测试期间或测试后 , 电池不应发生爆炸或起火 。然而 ,允许单体电池通过其排气口泄压 ,前提是它们没有通过除排气口以外的任何方式泄压 。

  任何电池的电压不应超过 充 电 电 压 上 限 的 150 mV, 除 非 充 电 系 统 被 永 久 禁 用 , 无 法 再 为 电 池 组充电 。

  为了确定充电功能是否被永久禁 用 , 应 将 电 池 组 放 电 至 约 50%的 完 全 充 电 状 态 。 对 于 内 置 电 池组 ,使用测试中的电池供电设备进行放电 ;对于可拆卸电池组和分离式电池组 ,使用新的电池供电设备样本进行放电 。然后尝试正常充电 。在 10 min后或输送了 25%的标称容量后(以先发生者为准) ,应无充电电流 。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21 机械强度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22 结构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9

  GB/T 4706. 129—2025

  22. 16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试验后视检有疑问时的电气强度试验电压 :

  试验电压为表 102 中的基本绝缘试验电压 。

  22.52 增加 :

  如果器具带有直流插座 ,应符合 GB/T 42710. 1—2023、GB/T 42710. 2—2023。

  23 内部布线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23.3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导线弯曲试验后布线和它们的连接经受电气强度试验的电压 :

  但其试验电压为表 102 中的基本绝缘试验电压 ,而且试验电压仅施加在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 。

  23.5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电气强度测试 :

  如果内部布线对地工作电压小于或等于 300 V,或内部布线之间的工作电压小于或等于 500 V,在导体和包裹在绝缘层外面之间的金属箔之间施加交流 2 000 V 电压 ,持续 15 min,不应击穿 。

  如果内部布线对地工作电压大于 300 V,或内部布线之间的工作电压大于 500 V,在导体和包裹在绝缘层外面之间的金属箔之间施加交流 2 500V 电压 ,持续 15 min,不应击穿 。

  24 元件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24. 1 增加 :

  应根据器具内部电路负载电流特性选择适合的元件 。

  24.4 修改 :

  用于特低电压回路的插头和插座以及作为电热元件端接装置的插头和插座 ,应不能与 GB 1002— 2024、GB/T 42710. 1—2023、GB/T 42710. 2—2023 中列出的插头 和 插 座 或 符 合 GB/T 17465. 6—2022标准表列出的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口互换 。

  通过视检检查其符合性 。

  24. 101 增加 :

  额定电压不超过 400 V 的器具所用插头 ,应符合 GB/T 42710. 1—2023、GB/T 42710. 2—2023 的要求 。

  24. 102 增加 :

  器具输入插口应不能与符合 GB/T 17465. 6—2022标准表列出的器具输入插口互换 。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25. 1 增加 :

  对于连接直流电源的部分 ,应对其提供有下述的电源连接装置之一 :

  — 符合 GB/T 42710. 1—2023、GB/T 42710. 2—2023的插头 ;

  — 符合 GB/T 42710. 2—2023尺寸的插脚 。

  25.2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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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706. 129—2025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符合性试验检查 :

  将表 103中的基本绝缘试验电压 ,施加在每对电源连接装置之间 ,持续时间为 1 min。

  25.7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符合性试验检查 :

  绝缘体处于第 11章试验测量的温度 , 并用金属箔包裹 , 在导线和金属箔之间施加 710 V 直 流 电压 ,持续 2 min。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

  25.25 修改 :

  插入输出插座的器具的插脚尺寸应匹配输出插座的尺寸 。插脚的尺寸和啮合面应与 GB/T 42710.2— 2023中列出的相应尺寸一致 。

  通过测量检查其符合性 。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27 接地措施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28 螺钉和连接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29. 1 修改 :

  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的额定脉冲电压表 :

  过电压类别的额定脉冲电压由表 104确定 。

  表 104 额定脉冲电压

  单位为伏

  额定电压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

  过电压类别

  Ⅰ

  Ⅱ

  Ⅲ

  ≤50

  330

  500

  800

  >50且 ≤100

  500

  800

  1 500

  >100且 ≤150

  800

  1 500

  2 500

  >150且 ≤300

  1 500

  2 500

  4 000

  >300且 ≤600

  2 500

  4 000

  6 000

  >600且 ≤1 000

  4 000

  6 000

  8 000

  注 : 这些值是基于器具不会产生高于所规定的过电压的假设 。如果产生更高的过电压 , 电气间隙相应增加 。

  11

  GB/T 4706. 129—2025

  29.3.4 代替 :

  对由单层绝缘组成的加强绝缘的易触及部件的厚度不应低于表 105的规定值 。

  表 105 单层加强绝缘易触及部件的最小厚度

  额定电压/V

  单层加强绝缘易触及部件的最小厚度/mm

  过电压类别

  Ⅰ

  Ⅱ

  Ⅲ

  ≤50

  0. 01

  0. 04

  0. 10

  >50且 ≤150

  0. 1

  0. 3

  0. 6

  >150且 ≤300

  0. 3

  0. 6

  1. 2

  >300且 ≤400

  0. 6

  1. 2

  2. 0

  >400且 ≤750

  1. 2

  2. 0

  3. 0

  注 : 表 105的值考虑到绝缘层上可能存在的孔洞的电气间隙 ,并符合 GB/T 16935. 1—2023 中表 F. 2,均匀电场的情况 。认为孔洞的爬电距离是无关的 , 因为它只有存在第二电极(人体)的情况下才会有电应力 。

  30 耐热和耐燃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31 防锈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GB/T 4706. 1—2024的该章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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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706. 129—2025

  标引序号说明 :

  T1 ~T2 — 低温范围 ;

  T2 ~T3 — 标准温度范围 ;

  T3 ~T4— 高温范围 ;

  ORC — 工作区域(电流) ;

  Icmax — 最大充电电流 ;

  Ic — 充电电流 ;

  ORV — 工作区域(电压) ;

  Vcmax — 充电上限电压 ;

  Vc — 充电电压 ;

  Tcell — 电池表面温度 。

  图 101 充电过程中锂离子电池规定的工作区域的示例

  13

  GB/T 4706. 129—2025

  附 录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 的附录适用 。

  14

  GB/T 4706. 129—2025

  附 录 A (资料性)例行试验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附录 A适用 。

  A.2 电气强度试验

  修改 :

  表 A. 1 试验电压

  单位为伏

  施加位置

  试验电压

  0类器具 , Ⅰ 类器具和 Ⅱ类器具

  Ⅲ类器具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上限 c

  ≤400

  >400且 ≤750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交流电压有效值

  直流电压

  带电部件和易触及

  金属部件之间 :

  — 其间仅用基本绝缘隔离的 ;

  — 其间用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隔离的a,b

  950

  2 700

  1 345

  3 820

  1 600

  3 400

  2 265

  4 810

  400

  565

  a 本试验不适用于 0类器具 。

  b 对 Ⅰ 类器具 ,如果认为本试验不适当 ,则不需在 Ⅱ类结构部分上进行本试验 。 c 两种标注时 ,取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上限 ,两者中较高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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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706. 129—2025

  参 考 文 献

  除下述内容外 ,GB/T 4706. 1—2024的参考文献适用 。

  增加 :

  [1] GB/T 2900. 41—2008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

  [2] GB/T 4706. 32—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32部分:热泵 、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3] GB/T 14048. 2—202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2部分 :断路器

  [4] GB/T 16927. 1—2011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1部分 :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5] GB/T 16935. 1—2023 低压供电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 1部分 :原理 、要求和试验

  [6] GB/T 35727—2017 中低压直流配电电压导则

  [7] IEC 60335-1: 2020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1: General requirements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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