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6272-2025 智能床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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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97. 140 CCS Y 8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6272—2025
智 能 床 垫
Intelligentmattress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6272—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慕思 健 康 睡 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路 福 (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舒达家居用品(深圳) 有限公司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丝涟床具(上海)有限公司 、烟台吉斯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分之一睡眠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深爱的寝具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宜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深睡智能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厚福大健康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山东大唐家居有限公司 、上海爱舒床垫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上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星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 、敏华家居产业 (惠州)有限公司 、湖南省 晚 安 家 居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立 宇 智 能 家 居 科 技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泰 仕 特 仪 器 (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大方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象方科技有限公司 、德沃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腾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谷晓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欣瑞爱思康科技有限公司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朴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林业大学 、浙江梦神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汪进 、王 丽 平 、程 云 斌 、刘 晨 光 、孔 健 、钟 文 翰 、徐 董 育 、吴 鄂 、王 灵 芝 、孙 传 洋 、曾广杰 、崔家能 、卢坤涛 、屠家会 、尹道茗 、方彦雯 、谢健峰 、唐增胜 、祝汝华 、王晔澄 、胡杰 、张旺 、曹泽云 、姚巍立 、胡锦民 、温剑 、刘勃 、沈巨东 、梅先明 、罗碧峰 、吴作辉 、张淑华 、吕森强 、郭太平 、徐伟 、余霆 。
Ⅰ
GB/T 46272—2025
智 能 床 垫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智能床垫的分类 ,规定了要求 、检验规则 、标志 、使用说明 、包装 、贮存和运输 ,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床垫的质量控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828. 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214. 1—201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 通用要求
GB 4343. 1 家用电器 、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 1部分 :发射
GB/T 4343. 2 家用电器 、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 2部分 :抗扰度
GB/T 4706. 1—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GB/T 4706. 8—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8 部分 : 电热毯 、电热垫 、电热衣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4706. 10—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0部分 :按摩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5296. 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6部分 :家具
GB/T 5465. 2—2023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第 2部分 : 图形符号
GB 17927 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
GB 18584 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6706—2025
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
GB/T
28202—2020
家具工业术语
GB/T
34975—2017
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
QB/T 1952. 2—2023 软体家具 弹簧软床垫
QB/T 4839—2023 软体家具 发泡型床垫
QB/T 5617—2021 单层床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202—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智能床垫 intelligentmattress
通过人机交互 、数据采集 、存储和传输 , 以及处置调整或其他智能化技术 ,实现床垫形态和功能控制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软体家具 。
1
GB/T 46272—2025
3.2
静息心率 restingheartrate
人在清醒 、不活动的安静状态下 ,每分钟心跳的次数 。
3.3
静息呼吸率 resting respiratory rate
人在清醒 、不活动的安静状态下 ,每分钟呼吸的次数 。
3.4
自适应 adaptive
智能床垫通过传感器 、人工智能算法和控制系统等 , 自动调整床垫的支撑力 、硬度等参数 , 以提供个性化的睡眠体验的功能 。
4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种类分为 :
— 智能弹簧软床垫 ;
— 智能棕纤维弹性床垫 ;
— 智能发泡型床垫 ;
— 其他智能床垫 。
5 要求
5. 1 主要尺寸及偏差(一般项目)
应符合 QB/T 1952. 2—2023中表 3序号 1~序号 4 的规定 。
5.2 外观
智能弹簧软床垫应符合 QB/T 1952. 2—2023中表 3序号 5~序号 25的规定 ,分级项目应符合 C级要求 。
智能棕纤维弹性床垫应符合 GB/T 26706—2025 中表 3序号 5~序号 25的规定 。
智能发泡型床垫应符合 QB/T 4839—2023 中表 3 序号 5~ 序号 22 的规定 ,分级项目应符合 C 级要求 。
其他智能床垫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中外观性能的规定 。
5.3 理化性能
智能弹簧 软 床 垫 应 符 合 QB/T 1952. 2—2023 中 表 3 序 号 44~ 序 号 61 的 规 定 , 分 级 项 目 应 符 合C级要求 。
智能棕纤维弹性床垫应符合 GB/T 26706—2025 中表 3序号 44~序号 65的规定 ,分级项目应符合AAA级要求 。
智能发泡型床垫应符合 QB/T 4839—2023中表 3序号 23~序号 41的规定 ,分级项目应符合 C 级要求 。
其他智能床垫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中理化性能的规定 。
5.4 力学性能
智能弹簧 软 床 垫 应 符 合 QB/T 1952. 2—2023 中 表 3 序 号 64~ 序 号 68 的 规 定 , 分 级 项 目 应 符 合C级要求 。
2
GB/T 46272—2025
智能棕纤维弹性床垫应符合 GB/T 26706—2025 中表 3序号 68~序号 72的规定 。
智能发泡型床垫应符合 QB/T 4839—2023 中表 3 序号 51、序号 52 的规定 ,分级项目应符合 C 级要求 。
其他智能床垫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中力学性能的规定 。
5.5 使用功能(基本项目)
5.5. 1 一般性能
5.5. 1. 1 按 5. 4试验后 ,产品的电路 、组件不应损坏 ,各项功能应正常 。
5.5. 1.2 具有运行装置的智能床垫 ,运行速度应不高于 50 mm/s。
5.5. 1.3 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标识智能化功能 。
5.5. 1.4 标称具备 5. 5. 2~ 5. 5. 7 功能的产品 ,应满足对应要求 。
5.5.2 电热
具有加热功能的智能床垫 ,应确保使用时不会对使用者产生皮肤灼伤或热冲击的危险 。
5.5.3 弯折调节
可弯折的智能床垫应与可弯折调节的床架配套使用或内置弯折机构 ,且经试验后产品各项功能应正常 ,产品面料应无破损 。如是气囊床垫 ,床垫内部气囊连接气管应无脱落 。
5.5.4 自适应支撑调节
应具备自适应或者个性化定制的支撑调节功能 ,且经试验后产品各项使用功能应正常 。
5.5.5 辅助监测
5.5.5. 1 在床或离床监测
应具备监测在床或离床状态的功能 。
5.5.5.2 生理体征监测
应具备监测心率 、呼吸率的功能 。
静息心率监测 :测量范围 40 bpm~ 120 bpm ,误差不超过 ±5bpm。
静息呼吸率监测 :测量范围 10 rpm~ 35 rpm ,误差不超过 ±5 rpm。
注 1: 生理特征监测数据仅作为健康参考 ,不作为医疗判定依据 。
注 2: bpm指每分钟心跳的次数 ,rpm 指每分钟呼吸的次数 。
5.5.6 交互控制
5.5.6. 1 宜具备交互控制的功能 ,包括远程控制功能 、提示功能 、异常数据报警功能 、语音交互功能 。
5.5.6.2 当具备远程控制功能时 ,产品应能通过终端实现对智能床垫的远程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存储采集 、控制信号传递 、分析结果反馈 、构件位置调整等 。
5.5.6.3 当具备提示功能时 ,如定时翻身提示 、叫醒提示等 ,提示信号应能通过计算机或移动终端以声音和(或)画面的形式发出 。终端应有确认功能 ,确认后提示信号终止 。
5.5.6.4 当具备异常数据报警功能时 ,产品应能根据设备选配和用户设定进行报警 ,报警信号同时通过计算机或移动终端以起 伏 式 警 音 和(或) 警 示 画 面 的 形 式 发 出 。 终 端 应 有 确 认 功 能 , 确 认 后 报 警 信 号终止 。
5.5.6.5 当具备语音交互功能时 ,应可通过语音对产品进行交互控制 。
3
GB/T 46272—2025
5.5.7 数字化
应满足以下功能 :
a) 信息录入 :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 、档案建立 ;
b) 信息传输 :通过局域网 、互联网 、物联网等进行传输 ;
c) 信息同步 :移动终端同步监测 ;
d) 信息查询 :人员历史信息的查询 ;
e) 数据分析 :数据分析报告 。
5.6 噪声(基本项目)
在空载条件下 ,产品在调节 、按摩等工作状态时产生的最大噪声应小于或等于 55 dB(A) 。 睡眠模式下 ,加热 、自适应等调节状态时产品产生的最大噪声应小于或等于 30 dB(A) 。
5.7 电气安全(基本项目)
产品中电气部件应符合 GB/T 4706.1—2024的规定 ,具有按摩功能的电气部件应符合 GB/T 4706. 10— 2024的规定。
5. 8 电磁兼容(基本项目)
应符合 GB 4343. 1 和 GB/T 4343. 2 的规定 。
5.9 信息安全(基本项目)
应符合 GB/T 34975—2017的规定 。
5. 10 警示标识(基本项目)
在其显著位置应有小心烫伤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应采用 GB/T 5465. 2—2023 中 5041规定的图形符号(按图 1) ,符号中三角形的高度应至少为 12 mm。如使用警示文字 ,文字高度应不小于 10 mm。
图 1 小心烫伤警示标识
5. 11 有害物质限量(基本项目)
应符合 GB 18584的规定 。
5. 12 阻燃性能(基本项目)
应符合 GB 17927的规定 。
5. 13 抑螨性能(基本项目)
抑螨率 ≥60% 。
注 : 适用于使用说明或其他相应文件中声明具有该功能的产品 。
5. 14 抑菌性能(基本项目)
面料抑菌率 ≥90% 。
注 : 适用于使用说明或其他相应文件中声明具有该功能的产品 。
4
GB/T 46272—2025
6 试验方法
6. 1 一般试验条件
除特殊要求外 ,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试验 :
— 环境温度 :15 ℃ ~ 27 ℃ ;
— 相对湿度 :≤85% 。
6.2 主要尺寸及偏差
按 QB/T 1952. 2—2023中 7. 3 的规定进行测定 。
6.3 外观
将智能床垫调整至放平状态 ,将各项功能调节恢复至初始状态 。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 300 lx~ 600 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下 ,用眼观或手感检验 ,其中浮线长度 、污染面积 、毛边长度等采用精度不低于 Ⅱ级的钢直尺测量 。有争议时 , 由 3 人共同检验 , 以多数相同的结论为评定值 。
6.4 理化性能
智能弹簧软床垫按 QB/T 1952. 2—2023中 7. 5 的规定进行测定 。
智能棕纤维弹性床垫按 GB/T 26706—2025 中 7. 5 的规定进行测定 。
智能发泡型床垫按 QB/T 4839—2023中 6. 6~ 6. 17的规定进行测定 。
其他智能床垫按其他相关产品标准理化性能的规定进行测定 。
6.5 力学性能
智能弹簧软床垫按 QB/T 1952. 2—2023中 7. 7 的规定进行测定 。
智能棕纤维弹性床垫按 GB/T 26706—2025 中 7. 7 的规定进行测定 。
智能发泡型床垫按 QB/T 4839—2023中 6. 22的规定进行测定 。
其他智能床垫按其他相关产品标准力学性能的规定进行测定 。
6.6 使用功能
6.6. 1 试验顺序
先进行力学性能测试 ,再进行使用功能测试 。
6.6.2 一般性能
6.6.2. 1 按 6. 5试验后 ,检查产品的电路 、组件是否损坏 ,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
6.6.2.2 运行装置的速度采用精度不低于 0. 1 s 的秒表进行测定 。
6.6.2.3 使用目测法检查使用说明书中是否标识了产品的智能化功能 。
6.6.3 电热
按 GB/T 4706. 8—2024中 11. 101的规定进行测定 。
6.6.4 弯折调节
按 QB/T 5617—2021中 6. 6. 6 的规定进行全行程且全区域测试 ,测试结束 24 h 后 ,检查产品各项
5
GB/T 46272—2025
功能是否正常 。测试前 ,可由厂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
6.6.5 自适应支撑调节
按 QB/T 5617—2021中 6. 6. 6规定的砝码加载方式 ,进行 5 000次全行程且全区域测试 ,测试结束24h后 ,检查产品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测试前 ,可由厂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
6.6.6 监测
6.6.6. 1 在床或离床监测
连接智能床垫电源 ,验证工作状态是否显示为离床状态 。
测试人员平躺 、侧卧 、坐起在床垫上 ,验证工作状态是否显示为在床状态 。
6.6.6.2 生理体征监测
测试人员平卧 、左侧 卧 、右 侧 卧 在 床 垫 的 中 间 部 位 , 验 证 工 作 状 态 是 否 显 示 被 测 人 员 的 心 率 、呼吸率 。
由体重 40 kg以上的测试人员静息平躺在床垫上 ,通过智能床垫终端显示出测试人员心率和呼吸率的平均值 , 同时 ,使用心率公差不大于 ±2bpm、呼吸率公差不大于 ±2rpm 的监护仪监测测试人员的心率和呼吸率 。计算由智能床垫和监护仪出具的心率的差值 ,作为静息心率误差的评定值 。计算由智能床垫和监护仪出具的呼吸率的差值 ,作为静息呼吸率误差的评定值 。测试时间由厂家提供 , 不少于10 min,不超过 1 h。测试前 ,可由厂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
如是单人床垫 ,测试人员平躺在床垫的中间位置 。如是双人床垫 ,测试人员平躺在床垫一半区域的中间位置 。如标称具备双人监测功能的床垫 , 由两名测试人员同时测试 ,取偏差最大值 。
6.6.7 交互控制
通过模拟或人为设定触发提示或报警 ,检查产品提示和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
6.6. 8 数字化
通过实际操作查看显示情况 。
6.7 噪声
将智能床垫置于一个反射面上方的近似自由场测试环境中 ,在空载情况下 ,至少工作一个周期 。按GB/T 4214. 1—2017中第 7章 规 定 的 方 法 测 试 , 传 声 器 对 准 噪 声 源 , 读 取 最 大 值 , 按 GB/T 4214. 1— 2017中第 8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背景噪声级及测试环境的修正 ,并进行各测点平均声压级的计算 ,最后计算出声功率级噪声值 。
噪声试验在 6. 4、6. 5 和 6. 6之前进行 。
6. 8 电气安全
产品中电气部件按 GB/T 4706.1—2024的规定进行测定 。具有按摩功能的电气部件按 GB/T 4706.10— 2024的规定进行测定。
6.9 电磁兼容
按 GB 4343. 1 和 GB/T 4343. 2 的规定进行测定 。
6
GB/T 46272—2025
6. 10 信息安全
按 GB/T 34975—2017的规定进行测定 。
6. 11 警示标识
使用目测法查看具有加热配件产品的显著位置是否具有警示标识 ,并使用钢直尺测量标志高度及警示文字高度 。
6. 12 有害物质限量
按 GB 18584的规定进行测定 。
6. 13 阻燃性能
按 GB 17927的规定进行测定 。
6. 14 抑螨性能
按 QB/T 1952. 2—2023中 7. 6. 2 的规定进行测定 。
6. 15 抑菌性能
按 QB/T 1952. 2—2023中 7. 6. 3 的规定进行测定 。
7 检验规则
7. 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
7.2 出厂检验
7.2. 1 出厂检验项目
5. 1、5. 2、5. 10规定的项 目 。
7.2.2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
出厂检验实行随机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方案依据 GB/T 2828. 1—2012 中规定 ,采用正常检验 ,一次抽样 ,一般检验水平 Ⅱ ,接收质量限(AQL) 为 6. 5,其样本量及 判 定 数 值(批 量 、样 本 量 、接 收 数 及 拒 收数)按表 1 的规定进行 。材料 、结构 、工艺相同的同一交货批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 。
表 1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件(套)
批量
样本量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2~ 8
2
0
1
9~ 15
3
0
1
16~ 25
5
0
1
26~ 50
8
1
2
7
GB/T 46272—2025
表 1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续)
单位为件(套)
批量
样本量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51~ 90
13
2
3
91~ 150
20
3
4
151~ 280
32
5
6
281~ 500
50
7
8
501~ 1 200
80
10
11
1 201~ 3 200
125
14
15
7.2.3 判定规则
7.2.3. 1 单件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性判定
单件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中 ,基本项目应全符合 ,一般项目不符合项不超过 3 项 ,判定为合格品 。低于合格品要求的为出厂不合格品 。
7.2.3.2 批产品的判定
按表 1规定抽取样品量中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Ac) ,应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 ; 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Re) ,应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
7.3 型式检验
7.3. 1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第 5 章的全部项 目 。
7.3.2 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 ,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时 ;
b) 正常生产时 ,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 ,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 ;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后 ,恢复生产时 ;
d) 客户提出检验要求时 ;
e) 实际生产地址变化或工厂搬迁时 。
7.3.3 抽样规则
抽样时应在近期内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 件 , 1 件送检 , 1 件封存备用 。两铺面用料 、工艺 、软硬度不一致且两铺面均可使用的产品 ,抽样数为 4件 ,2件送检 ,2件封存备用 。
7.3.4 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应遵循尽量不影响余下检验项目正确性的原则 。
7.3.5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中 ,基本项目应全部符合 , 一般项 目不符合项不超过 4 项 ,则评定该产品为合格品 。
8
GB/T 46272—2025
低于合格品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按 7. 3. 3 随机抽样的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判定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格 。
7.3.6 复检规则
产品经型式检验不合格的 ,除不适合复检的项目外 ,可用同批次(含封存备用) 样品进行复检一次 。复检项目为第一次检验不符合项目及因试件损坏未检项 目 ,按 7. 3. 5 的规定进行评定 ,并在检验结果中注明 “复检 ”。
8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贮存和运输
8. 1 标志
产品标志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
a) 产品名称 ;
b) 规格型号 ;
c) 执行标准编号 ;
d) 检验合格证明 ;
e) 生产日期 ;
f) 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址 ;
g)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 ,单位为伏(V) ;
h) 电源性质的符号 ,标有额定频率的除外 ;
i) 额定输入功率 ,单位为瓦特(W) ,或额定电流 ,单位为安培(A) 。
8.2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应符合 GB/T 5296. 6 的规定 , 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
a) 产品名称 ;
b) 规格型号 ;
c) 执行标准编号 ;
d) 产品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 ;
e) 检验合格证明 ;
f) 生产日期 ;
g) 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址 ;
h) 产品安装 、调试方法 ;
i) 产品电子部件/智能操作部件的使用方法 、使用效果及注意事项 ;
j) 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 、维护保养方法 ;
k) 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 ;
l) 产品的功率 ;
m) 安全警示说明 ;
n) 智能化功能 ;
o) 在易引起误操作的位置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
p) 售后联系方式 。
8.3 包装
产品应加以包装 , 防止磕碰 、划伤和污损 。
9
GB/T 46272—2025
8.4 贮存和运输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 ,加以必要的防护 , 防止污染 、虫蚀 、受潮 、暴晒 。贮存时应按类别 、规格分别堆放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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