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738-2018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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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27 . 200 J 7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0738—2018
代替 GB/T 20738—2006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Rooftopairconditioningunit
2018-05-14 发布 2018-12-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20738—2018
GB/T 20738—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20738—2006《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与 GB/T 20738—2006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增加了“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制冷季节能效比”“全年性能系数”和“制冷能效比”的定义和要求(见第 3 章及 5 . 3 . 17) ;
— 增加了“空调机能力调节特性(定容型、非定容型)”的分类(见 4 . 1 . 3) ;
— 修改了型号编制要求,取消附录 A“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型号编制方法”(见 4 . 2 , 2006 版 4 . 2) ;
— 修改了空调机正常工作条件及工况参数(见 4 . 3 , 2006 年版的 4 . 3) ;
— 删除了电镀件耐盐雾性和涂漆件漆层附着力要求及试验(见 2006 年版的 5 . 1 . 13 、5 . 1 . 14 、6 . 3 .
21、6 . 3 . 22) ;
— 修改了空调机的安全要求,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 5 . 2 , 2006 年版的 5 . 3) ;
— 增加了噪声要求中“测定值不应大于明示值 +3dB(A)”的内容(见 5 . 3 . 19) ;
— 增加了空调机“水侧压力损失”的要求(见 5 . 3 . 20) ;
— 增加了空调机性能测试消耗功率的修正要求,修正方法引 自 GB/T 18836—2017(见表 6) ;
— 增加了采用可燃性制冷剂的要求(见第 8 章)。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8)归口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常州爱斯特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吉荣空调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深圳麦克维尔空调有限公司、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西屋康达空调有限公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江宇电机有限公司、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瑜、巢龙兆、张秀平、张建强、吴杰生、高建廷、周威、彭景华、程斌、李晓宇、潘展华、马吉尧。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0738—2006 。
GB/T 20738—2018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电动机驱动的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以下简称“空调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送风的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706 . 32—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9237 制冷系统及热泵 安全与环境要求
GB/T 10870—2014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 13306 标牌
GB/T 14294—2008 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 17758—2010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18430 . 1—2007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第 1 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GB/T 18836—2017 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GB 1957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25130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安全要求
JB/T 4330—1999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 7249 制冷设备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JB/T 7249 和 GB/T 17758—201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rooftopairconditioningunit
一种安装于屋顶上并通过风管向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集中处理空气的设备。
注: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主要包括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还可包括加热、加湿和通风装置。
3.2
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refrigeratingintegratedpartloadvalue;IPLV(c)
一个按 GB/T 17758—2010 附录 B 中所述方法试验和计算的,综合描述空调机部分负荷制冷效率的性能指标。
注:其值用 W/W 表示。
GB/T 20738—2018
3.3
制冷季节能效比 seasonalenergyefficiencyratio;SEER
在制冷季节中,空调机进行制冷运行时从室内除去的热量总和与消耗的电量总和之比。
注:其值按 GB/T 17758—2010 附录 C 中所述方法试验和计算,用(W · h)/(W · h)表示。
3.4
全年性能系数 annualperformancefactor;APF
在制冷季节及制热季节中,空调机进行制冷(热)运行时从室内除去的热量及向室内送入的热量总和与同一期间内消耗的电量总和之比。
注:其值按 GB/T 17758—2010 附录 C 中所述方法试验和计算,用(W · h)/(W · h)表示。
3.5
定容型空调机 singlecapacityairconditioner
除负荷的变动引起压缩机电机的偏差导致的变化外,容量不发生变化的空调机。
3.6
非定容型空调机 non-singlecapacityconditioner
不符合 3 . 5 定义的其他空调机。
4 型式和基本参数
4 . 1 型式
4 . 1 . 1 按功能分为:
— 冷(热)风型空调机;
— 恒温恒湿型空调机;
— 全新风型空调机。
4 . 1 . 2 按冷凝器冷却方式分为:
— 风冷式空调机;
— 蒸发冷却式空调机;
— 水冷式空调机。
4 . 1 . 3 按空调机能力调节特性分为:
— 定容型空调机;
— 非定容型空调机。
4 . 2 型号
空调机的型号编制方法由制造商自行确定,但型号中应体现本标准名义工况下空调机的制冷量。
4 . 3 基本参数
4 . 3 . 1 空调机的额定电压为单相 220 V或三相 380 V 的交流电,额定频率为 50 Hz。
4 . 3 . 2 空调机的正常工作环境温度见表 1 。
GB/T 20738—2018
表 1 空调机正常工作环境温度
4 . 3 . 3 空调机的工况参数如下所示:
a) 水冷式空调机的工况参数见 GB/T 17758—2010 附录 B ;
b ) 风冷式空调机的工况参数见 GB/T 17758—2010 附录 C ;
c) 全新风型空调机的工况参数见表 2 ;
d) 其他试验工况见表 3 。
4 . 3 . 4 空调机的名义制冷(热)量在最小机外静压下确定,空调机的最小机外静压应按公布的明示值确定。
表 2 全新风型空调机名义工况参数
表 3 空调机试验工况 单位为摄氏度
GB/T 20738—2018
5 技术要求
5 . 1 一般要求
5 . 1 . 1 空调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 . 1 . 2 空调机的黑色金属制件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
5 . 1 . 3 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剥落、露底、针孔、明显的花斑和划伤等缺陷。
5 . 1 . 4 涂漆件表面应平整、涂布均匀、色泽一致,不应有明显的气泡、流痕、漏涂、底漆外漏及不应有的皱纹和其他损伤。
5 . 1 . 5 装饰性塑料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裂痕、气泡和明显缩孔等缺陷。
5 . 1 . 6 空调机各零部件的安装应牢固可靠,管路与零部件不应有相互摩擦和碰撞。
5 . 1 . 7 热泵型空调机的电磁换向阀动作应灵敏、可靠,保证整机工作正常。
5 . 1 . 8 空调机的隔热层应有良好的隔热性能,并且无毒、无异味且有阻燃性能,在正常工作时表面不应有凝露现象。
5 . 1 . 9 空调机制冷系统零部件的材料在制冷剂、润滑油及其混合物的作用下,应不产生劣化且保证整机正常工作。
5 . 1 . 10 空调机应具有适合于室外使用的防雨水性能,防止雨水的侵入而影响机组内部功能及送、回风系统。
5 . 1 . 1 1 空调机的箱体检修门应严密、灵活,内外均可开启,并能锁紧。
5 . 1 . 12 空调机的振动应符合制造厂设计要求。
5 . 1 . 13 空调机所有零部件和材料应分别符合各有关标准的规定,满足使用性能要求,并保证安全。
5 . 1 . 14 空调机的电气系统一般应具有电机过载保护、缺相保护(三相电源);制冷系统应具备高压、低压等必要的保护功能或器件。
5 . 2 安全要求
空调机的安全性能应符合 GB/T 9237 以及 GB 25130 的规定。
5 . 3 性能要求
5 . 3 . 1 制冷系统密封性能
制冷系统各部分用 6 . 3 . 1 规定的仪器进行检漏时应无泄漏报警。
5 . 3 . 2 运转
空调机运转时所测得的电流、电压、输入功率等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5 . 3 . 3 制冷量
空调机的实测制冷量应不小于名义制冷量的 95%。
5 . 3 . 4 制冷消耗功率
空调机的实测制冷消耗功率应不大于名义制冷消耗功率的 110%。
5 . 3 . 5 热泵制热量
空调机的热泵实测制热量应不小于热泵名义制热量的 95%,热泵型空调机的热泵名义制热量应不低于其名义制冷量。
GB/T 20738—2018
5 . 3 . 6 热泵制热消耗功率
空调机的实测热泵制热消耗功率应不大于名义制热消耗功率的 110%。
5 . 3 . 7 电热装置制热消耗功率
空调机每种辅助电热装置的实测消耗功率允差为电热装置名义消耗功率的 -10%~+5%。
5 . 3 . 8 热水盘管和蒸汽盘管供热量
空调机热水盘管和蒸汽盘管的实测供热量应不小于名义供热量的 95%。
5 . 3 . 9 最大运行制冷
5 . 3 . 9 . 1 在最大运行制冷运行期间,空调机各部件不应损坏,并应能正常运行。
5 . 3 . 9 . 2 空调机在启动后 1 h连续运行期间应能正常运行。
5 . 3 . 9 . 3 当空调机停机 3 min后,再启动连续运行 1 h,但在启动运行的最初 5 min 内允许过载保护器跳开,其后不应动作;在运行的最初 5 min 内过载保护器不复位时,在停机不超过 30 min 内复位的,应连续运行 1 h。
对于手动复位的过载保护器,在最初 5 min 内跳开的,应在跳开 10 min后使其强行复位,并应能再连续运行 1 h。
5 . 3 . 10 低温运行制冷
空调机在 10 min 的启动期间后 4 h运行中安全装置不应跳开,蒸发器室内侧的迎风表面凝结的结霜面积应不大于蒸发器迎风面积的 50%。
注 1 :空调机运行期间,允许防冻结的 自动复位装置动作。
注 2:蒸发器迎风表面结霜面积目视不易看出时,可通过风量(风量下降不超过初始风量的 25%)进行判断。
5 . 3 . 1 1 最大运行制热
5 . 3 . 1 1 . 1 在最大运行制热运行期间,空调机各部位不应损坏,并应能正常运行。
5 . 3 . 1 1 . 2 空调机在启动后 1 h连续运行期间,应能正常运行。
5 . 3 . 1 1 . 3 当空调机停机 3 min后,再启动连续运行 1 h,但在启动运行的最初 5 min 内允许过载保护器跳开,其后不应动作;在运行的最初 5 min 内过载保护器不复位时,在停机不超过 30 min 内复位的,应连续运行 1 h。
对于手动复位的过载保护器,在最初 5 min 内跳开,应在跳开 10 min后使其强行复位,并应能再连续运行 1 h。
注:上述试验中,为防止室内热交换器过热而使电机开、停的 自动复位的过载保护装置周期性动作,可视为空调机连续运行。
5 . 3 . 12 低温运行制热
空调机各部件不应损坏、安全装置不应跳开,并应能正常运行。
5 . 3 . 13 凝露
在凝露运行期间,空调机室内机箱体外表面凝露不应滴下,室内送风不应带有水滴。
5 . 3 . 14 凝结水排除能力
在凝结水排除能力运行期间,空调机室内机应具有排除凝结水的能力,并且不应有凝结水从空调机排水口以外处溢出或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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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 15 制热融霜
5 . 3 . 15 . 1 在制热融霜运行期间,空调机融霜所需总时间应不超过试验总时间的 20%。
5 . 3 . 15 . 2 在融霜周期中,室内机的送风温度低于 18 ℃的持续时间应不超过 1 min。 融霜周期结束时,室外侧的空气温度升高应不大于 5 ℃ 。
注:如果需要可以使用热泵机组内的辅助制热或按制造厂的规定方式进行。
5 . 3 . 16 部分负荷
5 . 3 . 16 . 1 名义制冷量大于 50 kW 的空调机应配置卸载机构,其动作应灵活、可靠。
5 . 3 . 16 . 2 机组在部分负荷下运行稳定后,测定部分负荷性能特性(包括制冷量、消耗总功率和性能系数)。
5 . 3 . 17 性能指标
空调机的实测性能指标应不小于 GB 19576 规定的限定值。 冷风型风冷式空调机的制冷季节能效比、水冷式空调机的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热泵型风冷式空调机的全年性能系数均应不小于明示值的 95%。 全新风型空调机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全新风型空调机性能指标
5 . 3 . 18 漏风率
空调机箱体内静压保持 700 Pa 时,漏风率应不大于 3%。 用于净化空调系统的空调机,箱体内静压应保持 1 000 Pa,洁净度要求低于 1 000 级时,漏风率应不大于2%;洁净度要求高于或等于 1 000 级时,漏风率应不大于 1%。
5 . 3 . 19 噪声
空调机的噪声实测值不应大于明示值 +3 dB(A),且不超过表 5 的规定。
表 5 噪声限值(声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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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 20 水侧压力损失
水冷式空调机水冷换热器的实测水侧压力损失应不大于 105 kPa,且应不大于明示值的 115%。
5 . 4 安装
空调机的安装方法参见附录 A。
6 试验方法
6 . 1 试验条件
6 . 1 . 1 风 冷 式 空 调 机 制 冷 量、制 热 量 试 验、制 冷 季 节 能 效 比 和 全 年 性 能 系 数 试 验 的 试 验 装 置 按GB/T 17758—2010 附录 A 和 GB/T 10870—2014 附录 B 的规定。
6 . 1 . 2 水冷式空调机制冷综合性能系数试验的试验装置按 GB/T 17758—2010 附录 A 的规定。
6 . 1 . 3 试验工况见 4 . 3 . 3,按空调机相应工况进行试验。
6 . 1 . 4 有关仪器仪表的规定如下:
a)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经法定计量检验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b) 试验用仪器仪表的型式及准确度应符合 GB/T 17758—2010 中 6 . 1 . 4 的规定。
6 . 1 . 5 空调机进行制冷(名义制冷、最大运行、凝露、低温运行)和热泵制热(名义制热、最大运行)试验时,试验工况参数的读数允差应符合 GB/T 17758—2010 中表 5 的规定。
6 . 1 . 6 空调机进行制热(低温和融霜)试验时,试验工况参数的读数允差应符合 GB/T 17758—2010 中表 6 的规定。
6 . 1 . 7 空调机进行风量试验时,试验工况参数的读数允差应符合 GB/T 17758—2010 中表 7 的规定。
6 . 2 试验要求
6 . 2 . 1 除特殊要求外,空调机的试验应按照铭牌上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进行。
6 . 2 . 2 空调机应按制造厂规定的方法进行安装,并且不应进行影响制冷量和热泵制热量的构造改装。周围环境应无影响试验机组性能的因素。
6 . 3 试验方法
6 . 3 . 1 制冷系统密封性能试验
空调机的制冷系统在正常的制冷剂充灌量下,名义制冷量小于或等于 28 kW 的空调机,用灵敏度为 1 × 10- 6 Pa · m3 / s 的制冷剂检漏仪进行检验;名义制冷量大于 28 kW 的空调机,用灵敏度为 1 × 10 - 5 Pa · m3 / s 的制冷剂检漏仪进行检验。
6 . 3 . 2 运转试验
空调机在室温条件下连续运行。 测试空调机的电流、电压、输入功率,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和可靠性,检验温度、电器等控制元件的动作是否正常。
6 . 3 . 3 制冷量试验
在 4 . 3 . 3 规定的名义制冷工况下,按 GB/T 17758—2010 附录 A 的规定进行试验。
6 . 3 . 4 制冷消耗功率试验
在进行 6 . 3 . 3 试验的同时,分别测定空调机的输入功率、电流。 水冷式不包括水泵的功率,蒸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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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应包括淋水装置水泵电功率。
6 . 3 . 5 热泵制热量试验
在 4 . 3 . 3 规定的名义制热工况下,按 GB/T 17758—2010 附录 A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 . 3 . 6 热泵制热消耗功率试验
在进行 6 . 3 . 5 试验的同时,分别测定空调机的输入功率、电流。
6 . 3 . 7 电热装置制热消耗功率试验
电热装置制热消耗功率试验方法如下:
a) 按 6 . 3 . 5 的规定,空调机室内机在名义制热工况下运行,在其热泵制热量测定达到稳定后,测定辅助电热装置的输入功率;
b) 对于 PTC等元件做电热装置,试验时机组热泵系统不运行,开启电热装置并使其处于最大发热量的工作状态下运行,测定其输入功率。
6 . 3 . 8 热水盘管和蒸汽盘管供热量试验
按表 3 和 GB/T 14294—2008 附录 E规定的工况和方法进行试验。
6 . 3 . 9 最大运行制冷试验
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按表 3 规定的最大运行制冷工况下运行稳定后连续运行 1 h 然后停机3 min(此间电压上升不超过 3%),再启动运行 1 h。
6 . 3 . 10 低温运行制冷试验
在不违反制造厂规定下,将空调机室内机的温度控制器、风机速度、风门和导向隔栅调到最易使蒸发器结冰和结霜的状态,达到表 3 规定的低温试验工况后进行下列试验:
a) 空气流通试验:空调机启动并运行 4 h;
b) 滴水试验:将室内机回风口遮住完全阻止空气流通后运行 6 h,使蒸发器盘管风路被霜完全阻塞,停机后去除遮盖物至冰霜完全融化,再使风机以最高速度运行 5 min。
6 . 3 . 1 1 最大运行制热试验
将空调机的卸载机构等能量调节置于最大制热量位置,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按表 3 规定的最大负荷制热工况下运行稳定后连续运行 1 h然后停机 3 min(此间电压上升不超对 3%),再启动运行 1 h。
6 . 3 . 12 低温运行制热试验
空调机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以及在表 3 规定的低温工况下连续运行 4 h,空调机如有自动限停装置应自动开停。
6 . 3 . 13 凝露试验
在与制造厂给用户的使用说明书没有矛盾的情况下,将空调机的温度控制器和风机速度调到最易凝水状态进行制冷运行,达到表 3 规定的凝露工况后,空调机连续运行 4 h。
6 . 3 . 14 凝结水排除能力试验
将空调机的温度控制器和风机速度调到最易凝水状态,在接水盘注满水即达到排水口流水后,按表 3规定的凝露工况运行,当接水盘的水位稳定后,再连续运行 4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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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 . 15 制热融霜试验
将装有自动除霜装置的空调机的温度控制器、风机速度(分体式室内风机高速)和风门调到室外侧换热器最易结霜状态,按表 3 规定的除霜工况运行稳定后,继续运行两个完整除霜周期或连续运行 3 h (试验的总时间应从首次除霜周期结束时开始),直到 3 h后首次出现除霜周期结束为止,应取其长者。
6 . 3 . 16 部分负荷试验
空调机按配置的卸载机构级数,按 5. 3. 16 的规定和 4. 3. 3规定的工况,进行制冷量部分负荷性能试验。
6 . 3 . 17 漏风率试验
按 GB/T 14294—2008 附录 C规定的方法测量漏风量。
6 . 3 . 18 噪声试验
6 . 3 . 18 . 1 空调机安装时,在空气吸入通道和排出通道周围,不应有阻碍空气流通的物体。
6.3. 18.2 噪声测量按 JB/T 4330—1999 矩形六面体测量表面的方法。测定位置按 JB/T 4330—1999图 B. 2 和表 B. 1 中 1 、2、3、4 点进行测量。
6 . 3 . 18 . 3 按照 JB/T 4330—1999 表面平均声压级的方法计算声压级。
6 . 3 . 19 振动试验
空调机按如下规定测量振动:
a) 测量仪器要求:频率响应范围应为 10 Hz~500 Hz,在此频率范围内的相应灵敏度以 80 Hz 的相应灵敏度为基准,其他频率的相对灵敏度应在基准灵敏度的 10%~20%的范围内,测量误差应小于 ±10% ;
b) 空调机的安装要求:空调机安装应符合制造厂要求,安装后空调机运行时应不产生附加振动或与其他任何器物发生共振,空调机运行时安装基础的振动值应小于被测机组最大振动值的 10%;
c) 空调机测定时的运行状态:空调机应在名义工况运行状态下进行测定,此时有关电动机的转速、电压应在额定值;
d) 位置:测点数一般为一点,在机架下部同一位置分别按轴向、垂直轴向、水平轴向配置;
e) 测量要求:测量时测量仪器的传感器与被测点的接触应良好,并应保证具有可靠的连接。 空调机的振动值以测点测得的最大数据为准。
6 . 3 . 20 空调机水侧压力损失试验
在 6 . 3 . 3 或 6 . 3 . 5 试验的同时,按照 GB/T 18430 . 1—2007 附录 B 方法测定水冷式空调机水冷换热器的水侧压力损失。
7 检验规则
7 . 1 出厂检验
每台空调机均应做出厂检验,检验项 目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 6 的规定。
7 . 2 抽样检验
7 . 2 . 1 空调机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按表 6 的规定。
7 . 2 . 2 抽样方法:名义制冷量小于或等于 50 kW 的空调机,每 100 台抽 1 台(不足 100 台抽 1 台);名义制冷量大于 50 kW 的空调机,每 50 台抽 1 台(不足 50 台抽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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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 型式检验
7 . 3 . 1 新产品或定型产品作重大改进,第一台产品应作型式检验,检验项目按表 6 的规定。
表 6 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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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 . 2 型式检验时间不应少于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时间,其中名义工况运行时间不少于 12 h,允许中途停车,以检查机组运行情况,运行时如有故障,在故障排除后应重新进行试验,前面进行的试验无效。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 . 1 标志
8 . 1 . 1 铭牌
每台空调机在明显而平整的部位固定有耐久性铭牌,铭牌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铭牌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商标;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c)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名义制冷量、名义制热量、性能指标系数、风量、机外静压、制冷剂型号及其充注量、电压、频率、相数、额定功率、外形尺寸和重量);
d) 产品出厂编号;
e) 制造日期;
f) 当使用可燃性制冷剂时,应有警告标志,该标志应如 GB 2894—2008 表 2 中 2-2 所示(可无需着色),且其垂直高度应不小于 10 mm。
8 . 1 . 2 工作标志
8 . 1 . 2 . 1 空调机上应有标明运行状态的标志,如通风机旋转方向的箭头、指示仪表和控制按钮的标记等。
8 . 1 . 2 . 2 若空调机使用了可燃性制冷剂,则应在机组的显著位置,按照 GB 2894—2008 表 2 中 2-2 所示颜色和样式标示“当心火灾”的警告标志,该标志应为永久性的,且其垂直高度应不小于 30 mm。
8 . 2 出厂文件
8 . 2 . 1 每台空调机上应随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技术文件。
8 . 2 . 2 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
a) 产品型号及名称;
b) 产品出厂编号;
c) 检验员签字或印章;
d) 检验日期。
8 . 2 . 3 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包括:
a) 产品型号、名称、适用范围、执行标准和噪声;
b) 产品结构示意图及接线图等;
c)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d) 安装说明和要求(对于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机组的安装应符合 GB/T 9237 的要求);
e) 使用 说 明、维 护 保 养 及 注 意 事 项(对 于 使 用 可 燃 性 制 冷 剂 的 机 组 的 维 修 和 保 养 除 满 足GB/T 9237的要求外还应符合 GB 4706 . 32—2012 附录 DD 的要求);
f) 机组主要部件或备件数量、目录。
8 . 3 包装
8 . 3 . 1 空调机包装前应进行清洁处理。 各部件应清洁、干燥,易锈部件应涂防锈剂。
GB/T 20738—2018
8 . 3 . 2 空调机应外套塑料袋或防潮纸并应固定在箱内,以免运输中受潮和发生机械操作。
8 . 3 . 3 空调机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单位名称;
b) 产品型号和名称;
c) 净量、毛量;
d) 外形尺寸;
e) “向上”“怕雨”和“堆码层数极限”等(有关包装、储运的标志应符合 GB/T 6388 和 GB/T 191的规定);
f) 当使用可燃性制冷剂时,应有符合 GB 2894—2008 表 2 中 2-2 所示的警告标志,且其垂直高度应不小于 30 mm。
8 . 4 运输和贮存
8 . 4 . 1 运输出厂前应充入规定的制冷剂,或充入 0 . 02 MPa~0.03 MPa(表压)的干燥氮气。
8 . 4 . 2 机组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被碰撞、倾斜或遭到雨雪淋袭。
8 . 4 . 3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的通风良好的仓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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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安装
A.1 目的和范围
本附录提供了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屋顶基座、围栏,屋顶穿孔和屋顶密封等规范性的结构做法,并提供了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安装、接管及布线和金属薄板风管穿越屋顶结合面的指导性做法等。
A.2 定义
A.2 . 1
基座 foundation
屋顶上由钢结构件制成或厚砖墙及相当的结构砌成的能够支撑屋顶式设备的平台。
A.2 . 2
围栏 frame
屋顶上由钢结构件制成或厚砖墙及相当的结构砌成一圈封闭型中空(用于风管穿越屋顶)的能够支撑屋顶式设备的基座。
A.3 屋顶安装式设备的基座与围栏规范
A.3 . 1 -般要求
屋顶的结构设计应能承受设备与基座或围栏等预计的负荷。
A.3 . 2 屋顶式设备的基座规范
A.3 . 2 . 1 基座安装:某些设备的安装要求在设备下面进行屋面材料的安装和维护,为此安装基座下面需留有必须的维修间距,应符合表 A. 1 的数值。 由侧面进入的机组可以减小该数值。
表 A.1 工作维修间距 单位为毫米
A.3 . 2 . 2 设备基座、设备之承及穿越屋顶的结构件屋顶防水的典型方法见图 A. 1~图 A.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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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A.1 设备基座
图 A.2 隔热的钢制平台机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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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A.3 混凝土平台和支架
图 A.4 设备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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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A.5 穿越屋顶的防雨结构件
A.3 . 3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围栏规范
A.3 . 3 . 1 围栏的要求包括:
a) 围栏的顶部在完工后应是水平的;
b ) 围栏应装有可钉木条,该木条应能提供至少 80 mm 的受钉面,且安装在围栏顶部,以便和防雨物料进行机械连接;
c) 当使用油基防腐剂处理过的可钉木条时应注意:在许多木材处理中使用的油会使之成为屋顶材料的溶剂而造成沥青滴落,则应在屋顶表面和可钉木条之间放一层由涂上树脂的护纸或类似材料制成的隔离层;
d) 围栏在完工后的屋顶表面和可钉木条顶部之间至少应有 250 mm 间距,且围绕围栏周边连续,任何情况下围栏高度应不小于 350 mm;
e) 如果围栏不包含副防雨板接水槽,则在设备安装前应装上一另外的副防雨板接水槽口,所有接水槽应是防水结构的;
f) 金属制副防雨板可以向下延伸超过底面防雨板,这样没有合成材料暴露,以减少基础损坏的危险。
A.3 . 3 . 2 围栏的型式与防雨密封见图 A.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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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A.6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围栏示意图
A.4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安装与外部连接的指导
A.4 . 1 机组的安装要求
机组的安装要求包括:
a) 机组的装卸应遵守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要求,机组不应在屋顶表层上直接移动,应直接从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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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至基座、围栏或支承用的框架或平台上;
b ) 机组与围栏的密封:当机组安装时应在机组与围栏之间填充密封物料,以保证连续的防水接口;
c) 安装机组的围栏的基础应延伸至围栏外面(见图 A. 6) ;
d) 安装应符合当地规范的要求;
e) 安装应保证最小的雪堵;
f) 机组应进行减振处理,将振动效应减至最小。
A.4 . 2 机组的外部连接要求
A.4 . 2 . 1 外部风管与机组的连接
外部风管与机组的连接要求包括:
a) 除了采用焊接结构或者防护罩的风管外,所有直接暴露在大气或 日光辐射之下的风管均应进行风管连接密封层处理,具有可靠的防水;
b ) 外部风管连接密封层处理:采用专门的密封材料对密封层形成可靠的气密和防水,且能和所涉及的金属牢固的结合,在金属移动时能保持防水,并具有相适应的工作温度范围,如果直接暴露于日光时,其亦能耐紫外线和臭氧,否则应在处理后涂上一层具有这种性质的能兼容的涂层;
c) 除非制造厂另有规定,风管应和机组进行机械连接,并应进行外部风管的密封层处理,典型的接口如图 A. 7 所示,连接的方法应能允许在需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时拆卸连接;
d) 需要在风管和机组连接处设置隔振材料的地方,这些材料应是防水的;
e) 风管穿越屋顶处应采用反向防水围栏,典型布置见图 A. 8 ;
f) 所有穿入风管的零件均应进行防水密封,支承物的连接处应使用尽量少的穿越风管的零件;
g) 在密封层固化前,不应对风管系统进行加压,在施加密封层时应遵照密封层制造厂的建议;
h) 在风管和屋顶穿孔之间应有足够的间距;
i ) 风管的支承应避免将风管重量传递至挠性连接处;
j) 水平风管应按系统设计者规定有一定斜度并具有排水出口 ;
k) 风管应安装在一个足够的高度以便进行屋顶层和防雨层的安装。
A.4 . 2 . 2 机组电器
机组电源的要求包括:
a) 和机组连接的电线管应尽可能布置在屋顶围栏内部;
b ) 和机组外露接线盒连接的电线管的接口应做在接线盒的下部,安装应制成防水的;
c) 在不采用外部电线接线盒的地方,在电控板上应用防水元件,如果电线管通过电控板的孔,则该连接点应制成防水的;
d) 在电线管通过建筑物屋顶的地方,应采用图 A. 9 所示的结构;
e) 电气安装应遵守当地规范的要求。
A.4 . 2 . 3 机组的接管
机组的接管要求包括:
a) 接管应尽可能向下通过机组并在屋顶围栏内部布置;
b ) 制成从机组侧面通过而在设计上不准许进水的管子接口应尽可能用金属薄板制成的箱子进行保护,接管应从箱子下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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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在接管通过建筑物屋顶的地方,应采用图 A. 9 和图 A. 10 所示的结构;
d) 在需隔热的那些接管,在防水处理工作没有完成前不应进行隔热层的安装。
A.4 . 2 . 4 机组的排水
冷凝水排水管应按制造厂的技术说明装有一个“P”形存水弯,如果冷凝水管通过建筑物屋顶,应采用图 A. 9 所示的结构。 排水管的安装应便于“P”形存水弯的清洗。 如果“P”形存水弯是胶合上去的,则在“P”形存水弯前应安装一个三通接头。
图 A.7 屋顶风管的防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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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A.8 风管穿越屋顶
图 A.9 通过屋顶平台的电线管和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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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A.10 多根管子和管子间以及离墙和围栏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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