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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923-2010 在线气体分析器 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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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71. 040. 01 N 5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5923—2010

  在线气体分析器 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ofon-linegasanalyzers

  2011-01-14发布 2011-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25923—2010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 。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 口 。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北京分析仪器研究所 、北京北分麦哈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南京分析仪器厂有限公司 、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北京市华云分析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第十八计量测试中心站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胡体宝 、马雅娟 、宋志华 、徐淮明 、郭晓维 、唐青云 、欧信菊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Ⅰ

  GB/T25923—2010

  在线气体分析器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线气体分析器的要求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等 。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测量气体组分含量的在线气体分析器(以下简称仪器)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4793. 1—2007 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IEC 61010-1:

  2001,IDT)

  GB/T 11606—2007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268—2000

  测量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idtIEC

  61326-1:1997)

  GB/T 25924 在线气体分析器 试验方法

  3 要求

  3. 1 工作条件

  仪器工作条件按表 1规定 。

  表 1 工作条件

  序号

  项 目

  单位

  工 作 条 件

  1

  环境温度

  ℃

  5~ 40

  2

  相对湿度

  %

  ≤90

  3

  大气压力

  kPa

  70. 0~ 106. 0

  4

  阳光辐射

  —

  无直接照射

  5

  空气流速

  m/s

  0~ 0. 5

  6

  外界电场 、磁场 、电磁场

  —

  按制造厂规定

  7

  工作位置

  —

  按制造厂规定

  8

  通风

  —

  按制造厂规定

  9

  机械振动

  —

  按制造厂规定

  10

  有害性气体

  —

  按制造厂规定

  11

  电源电压

  V

  额定值 ±额定值的 10%

  12

  电源频率

  Hz

  额定值 ±额定值的 2%

  3. 2 外观要求

  仪器外观要求如下 :

  1

  GB/T25923—2010

  a) 仪器的外观应整齐 、清洁 ,表面无毛刺 、锐棱和粗糙不平等现象 ;

  b) 仪器表面镀层 、涂层均匀 ,不允许有擦伤 、剥落 、露底 、裂纹及起泡现象 ,金属表面则应平整 、光洁 ,不得有锈蚀 ;

  c) 所有铭牌及标志应清楚 、耐久 ,紧固件牢固可靠 ,不允许有松动 、脱落等现象 ;

  d) 仪器上的调节部件应能正常操作 。

  3. 3 气路的密封性

  仪器的气路系统应能承受压力不小于仪器额定工作压力 1. 5 倍的压力试验 , 15 min 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 2% 。

  3. 4 安全要求

  3. 4. 1 标志和文件

  应符合 GB 4793. 1—2007中第 5 章的有关规定 。

  3. 4. 2 防电击要求

  3. 4. 2. 1 接触电流

  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 ,其接触电流应符合 GB 4793. 1—2007中 6. 3 的有关规定 。

  3. 4. 2. 2 保护接地

  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 ,其保护接地应符合 GB 4793. 1—2007中 6. 5. 1 的有关规定 。

  3. 4. 2. 3 介电强度

  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 , 电源输入端与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施加规定的试验电压 ,历时 1 min,不应出现击穿或重复飞弧现象 。

  注 : 仪器设计时 ,可参照附录 A确定试验电压值 。

  3. 4. 3 其他要求

  如果仪器存在 GB 4793. 1—2007所规定的涉及安全的机械性危险 ;机械冲击和撞击 ;火焰蔓延 ;温度和耐热 ;液体危险 ;辐射 、声压力和超声压力 ;有释放气体 、爆炸或内爆 ;涉及安全的元器件 ;有连锁装置等情况 ,则应满足 GB 4793. 1—2007的相关规定 。

  3. 5 仪器的性能要求

  3. 5. 1 预热时间

  预热时间由制造厂根据仪器类别在下列数值中选取 :

  30 min、1 h、3 h、7 h、24h。

  3. 5. 2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仪器连续运行规定的时间间隔 ,其零点漂移量和量程漂移量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

  ±1%FS、±1. 5%FS、±2%FS、±2. 5%FS、±3%FS、±5%FS。

  时间间隔从以下数值中选取 :

  24h、3 d、7 d、30 d、3 months、6 months。

  3. 5. 3 线性误差

  仪器的线性误差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

  ±1%FS、±1. 5%FS、±2%FS、±2. 5%FS、±3%FS、±5%FS、±10%FS。

  3. 5. 4 输出波动

  在规定时间内 ,仪器输出信号的波动 :

  线性误差优于 ±3%的仪器 ,应不大于线性误差绝对值的三分之一 ,其他级仪器不大于量程的 1% 。

  3. 5. 5 重复性

  仪器的重复性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

  0. 5%、1%、1. 5%、2. 5%、5% 。

  2

  GB/T25923—2010

  3. 5. 6 滞后时间、上升时间和下降时间

  仪器的滞后时间 、上升时间和下降时间应在下列数值中选取 :

  滞后时间 :5 s、10 s、15 s、30 s;

  上升时间 :10 s、20 s、30 s、40 s、60 s、90 s;

  下降时间 :10 s、20 s、30 s、40 s、60 s、90 s。

  注 : 响应时间 T90为滞后时间和上升时间(或下降时间)之和 。

  3. 5. 7 流量影响偏差

  由制造厂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

  3. 5. 8 干扰误差

  干扰组分所引起的干扰误差按具体类型仪器标准中的规定或满足订货协议要求 。

  3. 5. 9 大气压力变化对输出信号的影响由制造厂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

  3. 5. 10 仪器工作位置倾斜对输出信号的影响由制造厂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

  3. 5. 11 电源电压变化的影响

  由制造厂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

  3. 5. 12 电源频率变化的影响

  由制造厂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

  3. 5. 13 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

  由制造厂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

  3. 6 电磁兼容性

  仪器的抗扰度试验要求见 GB/T 18268—2000附录 A,性能判据参照 GB/T 18268—2000中 6. 5。

  3. 7 输出接口和输出信号

  仪器应具备相应的信号输出接 口 ,信号输出应包括模拟量和/或数字量 。

  3. 8 运输、运输贮存

  仪器在运输包装状态下 ,按 GB/T 11606—2007表 1 中运输 、运输贮存的要求进行试验 ,其中高温55 ℃;低温 - 40 ℃ (带 液 晶 显 示 可 选 - 20 ℃) ; 交 变 湿 热:相 对 湿 度 95%、温 度 40 ℃;倾 斜 跌 落 高 度250 mm;碰撞次数 1 000次 。试验后 ,包装箱不应有较大变形和损伤 ,受试仪器不应有变形松脱 、涂覆层剥落等机械损伤 ,其性能特性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

  3. 9 可靠性

  制造厂应给出仪器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 。

  3. 10 成套性

  成套仪器至少包括 :

  a) 气体分析器 ;

  b) 辅助装置 ;

  c) 专用工具及备件 。

  4 试验方法

  按 GB/T 25924在线气体分析器试验方法进行 。

  5 检验规则

  5. 1 检验分类

  5. 1. 1 仪器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3

  GB/T25923—2010

  5. 1. 2 出厂检验

  5. 1. 2. 1 每台仪器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 ,所检验的项目全部达到产品标准要求后方可出厂 ,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使用说明书及装箱单 。

  5. 1. 2. 2 出厂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别见表 2。

  表 2 仪器检验项目表

  序号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及要求条目

  检验分类

  检验项 目

  要求条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A

  安全要求

  3. 4

  ●

  ●

  2

  输出波动

  3. 5. 4

  ●

  ●

  3

  重复性

  3. 5. 5

  ●

  ●

  4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3. 5. 2

  ●

  ●

  5

  B

  气路密封性

  3. 3

  ●

  ●

  6

  预热时间

  3. 5. 1

  ●

  ●

  7

  线性误差

  3. 5. 3

  ●

  ●

  8

  滞后时间 、上升时间和下降时间

  3. 5. 6

  ●

  ●

  9

  流量影响偏差

  3. 5. 7

  —

  ●

  10

  干扰误差

  3. 5. 8

  —

  〇

  11

  大气压力变化对输出信号的影响

  3. 5. 9

  —

  〇

  12

  仪器工作位置倾斜对输出信号的影响

  3. 5. 10

  —

  ●

  13

  电源电压变化的影响

  3. 5. 11

  —

  ●

  14

  电源频率变化的影响

  3. 5. 12

  —

  〇

  15

  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

  3. 5. 13

  —

  ●

  16

  电磁兼容性

  3. 6

  —

  〇

  17

  输出接口和输出信号

  3. 7

  ●

  ●

  18

  运输 、运输贮存

  3. 8

  —

  ●

  19

  可靠性

  3. 9

  —

  〇

  20

  外观要求

  3. 2

  ●

  ●

  21

  成套性

  3. 10

  ●

  ●

  注 1: ● — 表示应进行检验的项 目 。

  注 2: 〇 — 表示需要时 ,进行检验的项 目 。

  注 3: — — 不进行检验的项 目 。

  5. 1. 2. 3 出厂检验不合格或有不合格项 目 ,则应返工然后复验 。复验项目全部合格后 ,方可出厂 。

  5. 1. 3 型式检验

  5. 1. 3. 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仪器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 ;

  b) 仪器转厂或转移生产地时 ;

  c) 仪器正式生产后 ,如结构 、材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仪器性能时 ;

  d) 仪器长期停产 ,恢复生产时 ;

  e) 仪器正常生产时 ,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 ,应周期进行一次检验 ,一般为 1 年 ~ 3 年 ;

  4

  GB/T25923—2010

  f) 国家各级质量监督检验要求时 ;

  g)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5. 1. 3. 2 抽样方案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 ,样本量不少于 3 台 。

  5. 1. 3. 3 判定规则

  5. 1. 3. 3. 1 型式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别见表 2。

  5. 1. 3. 3. 2 型式检验的抽样应按 GB/T 2829—2002 中 5. 9 的规定 。采用的抽样方案 、检验的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及对应的条目 、不合格质量水平 、判别水平 、样本量和判定数组等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

  5. 1. 3. 3. 3 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应按 GB/T 2829—2002中 5. 11的规定进行 。

  5. 1. 3. 3. 4 若型式检验合格 ,对进行抽样的该批产品可以提交鉴定 、定型或出厂 、入库 。

  5. 1. 3. 3. 5 若型式检验不合格 ,应分析原因 ,采取纠正措施 ,验证有效后 ,重新提交检验 。若型式检验再次不合格 ,则对进行抽样的该批产品应停止出厂 ,再重复上述分析 、纠正 、验证 、重新提交的步骤 ,直至合格为止 。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 1 仪器的标志

  仪器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铭牌 ,其上应有如下标志 :

  a) 制造厂名称 、地址 ;

  b) 仪器型号 、名称 、规格 ;

  c) 制造日期 ;

  d) 出厂编号 ;

  e) 电源电压 、电源频率 ;

  f) 必须标志的重要参数 ;

  g) 执行标准 。

  6. 2 包装

  6. 2. 1 仪器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2008中防潮 、防震包装规定 。

  6. 2. 2 包装箱的适当明显位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

  a) 仪器型号 、名称 、规格 ;

  b) 制造厂名称 、地址 ;

  c) 箱体体积 :长(mm) ×宽(mm) ×高(mm) ;

  d) 净重及毛重 ,单位为 kg;

  e) 出厂编号 、包装箱序号及数量 ;

  f)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易碎物品 ”、“向上 ”、“怕雨 ”等应符合 GB/T 191—2008的规定 ;

  g) 发送地点及收货单位 。

  6. 2. 3 随行文件

  包括 :

  a) 装箱单 ;

  b) 产品合格证 ;

  c) 使用说明书(仪器文件中有关安全描述应符合 GB 4793. 1—2007中第 5 章有关规定) ;

  d) 备件清单 。

  6. 3 运输、贮存

  6. 3. 1 仪器在运输过程中和贮存时应防止受到剧烈冲击 、雨淋 、暴晒及辐射 。

  5

  GB/T25923—2010

  6. 3. 2 仪器应原箱存放保管 ,仓库环境温度为 0 ℃ ~40 ℃ ,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不应有能引起仪器腐蚀及电气绝缘降低的有害物质存放 。

  6. 3. 3 仪器贮存期限不应超过 2 年 ,超过期限后 ,应对仪器按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抽检 。

  7 质量保证期

  在用户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 ,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一年内 ,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 ,制造厂应无偿为用户修理仪器或更换部件 。

  6

  GB/T25923—20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介电强度试验电压值的确定

  A. 1 目的

  通过仪器电路的电气间隙限值 、爬电距离限值确定介电强度试验电压值 , 确 保 达 到 GB 4793. 1— 2007的相关要求 。

  A. 2 确定试验电压值的步骤

  基本步骤是 :认定基本情况—落实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限值—确定介电强度的试验电压值 。

  A. 2. 1 认定仪器的基本情况

  根据仪器设计工况(供电方式 、电压 、工作海拔高度等) 、结构(型式 、材料 、微区环境等) ,结合设计图纸等认定下列状态 :

  绝缘类别 :共有基本绝缘 ,双重绝缘(基本绝缘 +附加绝缘) ,加强绝缘等三类 。

  电路类别 :共有电网电源电路 ,非电网电源电路 ,测量电路(含 Ⅰ 、Ⅱ 、Ⅲ 、Ⅳ四种)等三类 。

  污染等级 :共有 1、2、3 等三级 。

  材料等级 :共有 Ⅰ 、Ⅱ 、ⅢB、Ⅲb等四级 。

  A. 2. 2 按所认定的仪器基本情况落实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限值

  A. 2. 2. 1 电网电源电路的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下限值(见 GB 4793. 1—2007中表 4) 。

  如 :供电电源为交流 220V,污染等级 1,材料等级 Ⅲb,得电气间隙 1. 5 mm、爬电距离 1. 5 mm。

  供电电源为直流 30 V,污染等级 1,材料等级 Ⅲb,得电气间隙 0. 1 mm、爬电距离 0. 1 mm。

  以上数值适用于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 。对加强绝缘 ,则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是其两倍 。

  A. 2. 2. 2 由电网电源电路供电的电路的电气间隙下限值(见 GB 4793. 1—2007中表 5) 。

  如 :供电电源为交流 220V,污染等级 1,材料等级 Ⅲb,得电气间隙 0. 84 mm。

  供电电源为直流 30 V,污染等级 1,材料等级 Ⅲb,得电气间隙 0. 05 mm。

  A. 2. 2. 3 由电网电源电路供电的电路的爬电距离下限值(见 GB 4793. 1—2007中表 7) 。

  如 :工作电压为交流 50V,污染等级 1,材料等级 Ⅲb,得印制板爬电距离 0. 025 mm/非印制板爬电距离 0. 18 mm。

  工作电压为直流 30 V,污染等级 1,材料等级 Ⅲb,得印制板爬电距离 0. 025 mm/非印制板爬电距离 0. 14 mm。

  A. 2. 2. 4 测量 电 路 ( Ⅱ 、Ⅲ 、Ⅳ类) 的 电 气 间 隙 下 限 值 (见 GB 4793. 1—2007 中 表 8) 、爬 电 距 离 (见GB 4793. 1—2007中表 7) 。

  如 :工作电压为交流或直流 100V,基本绝缘 、污染等级 1,材料等级 Ⅲb,测量类别 Ⅱ ,得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0. 1 mm;得印制板爬电距离 0. 1 mm;非印制板爬电距离 0. 25 mm。

  A. 2. 3 确定介电强度的试验电压值

  A. 2. 3. 1 基本绝缘类型的试验电压值(见 GB 4793. 1—2007中表 9)

  如 : 电气间隙为 0. 1 mm ,则试验电压为交流有效值 500V,或直流 700V、1. 2/50 μs脉冲 806V。电气间隙 为 0. 5 mm , 则 试 验 电 压 为 交 流 有 效 值 840 V, 或 直 流 1 200 V、1. 2/50 μs脉 冲1 550V。

  电气间隙为 1. 0 mm,则试验电压为交流有效值 1060V,或直流 1500V、1. 2/50μs脉冲 1950V。

  电气间隙为 1. 4 mm,则试验电压为交流有效值 1330V,或直流 1880V、1. 2/50μs脉冲 2440V。

  GB/T25923—2010

  GB/T 25923— 2010

  A. 2. 3. 2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类型 ,则试验电压是基本绝缘的 1. 6倍 。

  A. 2. 4 已采取限制电源脉冲电压措施 ,且由电网电源电路供电的电路的脉冲试验电压值(见 GB4793. 1— 2007中表 17) 。

  如 : 电网电源电压为交流/直流 150V 时 ,对 Ⅱ类测量电路(其他电路与此类等同)的脉冲试验电压是 1 500V。

  电网电源电压为交流/直流 300 V 时 ,对 Ⅱ类测量电路(其他电路与此类等同)的脉冲试验电压是 2 500V。

2914056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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