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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678-2013 烫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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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71. 100. 70 Y 4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9678—2013

  烫 发 剂

  Permanentwave

  2013-09-06发布 201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9678—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 口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市迪彩化妆品有限公司 、上海章华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 、北京宝洁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香料研究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沈敏 、金卫华 、李昭元 、谌宏学 、康薇 、吴孋娜 、张青 、陆易 。

  Ⅰ

  GB/T 29678—2013

  烫 发 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烫发剂的术语和定义 、分类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保质期 。

  本标准适用于仅以巯基乙酸及其盐类为还原剂 , 以过氧化氢或溴酸钠为氧化剂 ,添加各种辅料配制而成的美发用化学烫发剂产品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5296. 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3531. 1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 22731—2008 日用香精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T 2470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受损发质(敏感发质) sensitised hair

  曾使用过烫 、染(包括漂浅)类产品或长期经受日光照射的头发 ,表现为发干表面毛燥 、粗糙 。

  4 分类

  4. 1 烫发剂按其剂型分为 :水剂型(水溶液型) 、乳(膏)剂型和啫喱型 。

  4. 2 烫发剂按其是否由专业人员操作可分为 :一般用和专业用 。

  5 要求

  5. 1 原料

  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 。使用的香精应符合 GB/T 22731—2008 中第 5 类产品的要求 。

  1

  GB/T 29678—2013

  5. 2 包装材料

  使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 。

  5. 3 理化指标

  5. 3. 1 烫发剂由烫卷剂(烫直剂)和定型剂两部分组成 。

  5. 3. 2 烫卷剂(烫直剂)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规定 。

  表 1 烫卷剂(烫直剂)理化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受损发质(敏感发质)

  其他发质

  一般用

  专业用

  一般用

  专业用

  外观

  水剂型(水溶液型) :均一无杂质液体(允许微有沉淀)

  乳(膏)剂型 :乳状或膏状体(允许乳状或膏状体表面轻微析水)

  啫喱型 :透明或半透明凝胶状

  气味

  符合规定气味

  pH(25 ℃)

  7. 0~ 9. 5

  巯基乙酸含量/%

  2~ 8

  4~ 8

  4~ 11

  5. 3. 3 定型剂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规定 。

  表 2 定型剂理化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过氧化氢型

  外观

  水剂型(水溶液型) :均一无杂质液体(允许微有沉淀)

  乳(膏)剂型 :乳状或膏状体(允许乳状或膏状体表面轻微析水)

  啫喱型 :透明或半透明凝胶状

  过氧化氢含量/%

  1. 0~ 4. 0 (使用浓度)

  pH

  1. 5~ 4. 0

  溴酸钠型

  外观

  水剂型(水溶液型) :均一无杂质液体(允许微有沉淀)

  乳(膏)剂型 :乳状或膏状体(允许乳状或膏状体表面轻微析水)

  啫喱型 :透明或半透明凝胶状

  溴酸钠含量/%

  ≥6

  pH

  4. 0~ 8. 0

  5. 4 卫生指标

  烫卷剂(烫直剂)和定型剂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3规定 。

  2

  GB/T 29678—2013

  表 3 卫生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卫生指标

  铅/(mg/kg)

  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

  汞/(mg/kg)

  砷/(mg/kg)

  5. 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号规定 。

  5. 6 包装外观

  应符合 QB/T 1685规定 。

  6 试验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 ,试剂均为分析纯 。水为 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

  6. 1 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

  6. 2 气味

  凭嗅觉检查 。

  6. 3 pH

  烫卷剂(烫直剂)和定型剂均按 GB/T 13531. 1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其中水剂型(水溶液型)采用直测法 ,乳(膏)剂型 、啫喱型采用稀释法 。

  6. 4 巯基乙酸含量

  6. 4. 1 方法一 化学滴定法

  6. 4. 1. 1 方法提要

  含有疏基乙酸及其盐类的化妆品经预处理后 ,用碘标准溶液滴定定量 。其反应方程式如下 : 2HSCH2COOH+I2→ HOOCH2C-S-CH2COOH+2HI

  6. 4. 1. 2 试剂

  试剂包括 :

  b) 三氯甲烷(优级纯) ;

  a) 盐酸(优级纯)(10 %) :取盐酸(ρ20 = 1. 19g/mL)10 mL,加入 90 mL水中 ,混匀 ;

  c) 淀粉溶液(10g/L) :称可溶性淀粉 1 g溶于 100 mL煮沸水中 ,加水杨酸 0. 1 g或氯化锌 0. 4 g防腐 ;

  3

  GB/T 29678—2013

  d) 碘标准溶液[c(1/2I2 ) =0. 1 mol/L] :按 QB/T 2470配制及标定 。

  6. 4. 1. 3 仪器

  仪器包括 :

  a) 酸式滴定管 ;

  b) 电磁搅拌器 :搅棒外层不要包裹塑料套 ;

  c) 电子天平 :精度 0. 000 1 g。

  6. 4. 1. 4 样品预处理

  准确称取样品 2 g(精确至 0. 000 1 g)于锥形瓶中 ,加 10 %盐酸 20 mL及水 50 mL缓慢加热至沸腾 ,冷却后加三氯甲烷 5 mL,用电磁搅拌器搅拌 5 min作为待测液备用 。

  6. 4. 1. 5 测定

  用淀粉溶液作指示剂 ,用 0. 1 mol/L的碘标准溶液滴定待测液 ,至溶液呈稳定的蓝色即为终点 。

  6. 4. 1. 6 结果计算

  按式(1)计算巯基乙酸及其盐类的含量 X1 (以巯基乙酸计) , 以 %表示 :

  X ………………( 1 )

  式中 :

  c(I2 ) — 碘标准溶液的浓度 ,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

  V — 滴定后碘溶液的消耗量 ,单位为毫升(mL) ;

  m — 样品取样量 ,单位为克(g) ;

  92. 1 — 巯基乙酸的摩尔质量 。

  所得结果表示至整数位 。

  6. 4. 2 方法二 离子色谱法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方法检验 。

  6. 5 过氧化氢

  6. 5. 1 试剂

  a) 5%碘化钾溶液 :称取 5 g碘化钾 ,溶于 100 mL水中 ;

  b) 3%钼酸铵溶液 :称取 3 g钼酸铵 ,溶于 100 mL水中 ;

  c) 硫酸溶液(2 mol/L) :量取 56 mL市售浓硫酸 ,缓慢加入适量水中 ,冷却后 ,稀释至 500 mL;

  d) 0. 1 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 :按 QB/T 2470配制及标定 ;

  e) 淀粉指示剂 : 同 6. 4. 1. 2 c) 。

  6. 5. 2 仪器

  a) 电子天平 :精度 0. 000 1 g;

  b) 酸式滴定管 。

  4

  GB/T 29678—2013

  6. 5. 3 测定

  准确称取定型剂 10g(精确至 0. 0001 g)于烧杯用水溶解 ,转于 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 ,取上述溶液 10 mL放入锥形瓶中 ,加水 80 mL, 2 mol/L硫酸 20 mL酸化 ,再加入 5%碘化钾溶液 20 mL,加 3%钼酸铵溶液 3滴 ,用 0. 1 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 ,近终点时加入淀粉指示剂 2 mL,滴至无色为终点 。

  按式(2)计算过氧化氢的含量 X2 , 以 %表示 :

  X2 =V × c ……………………( 2 )

  式中 :

  V —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用量 ,单位为毫升(mL) ;

  c —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实际浓度 ,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

  m — 样品取样量 ,单位为克(g) ;

  0. 01701— 量(与) ,1单.0位为(0m)克(L)硫(。硫酸钠标准溶液[c (Na2S2 O3 ) = 1. 000 mol/L]相当的过氧化氢的质

  所得结果表示至一位小数 。

  6. 6 溴酸钠

  6. 6. 1 试剂

  试剂包括 :

  a)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 0. 1 mol/L,按 QB/T 2470配制及标定 ;

  b) 碘化钾 ;

  c) 稀硫酸(1+10,体积分数) ;

  d) 淀粉指示剂 : 同 6. 4. 1. 2 c) 。

  6. 6. 2 仪器

  a) 电子天平 :精度 0. 000 1 g;

  b) 酸式滴定管 。

  6. 6. 3 测定

  准确称取定型剂 10g(精确至 0. 0001 g)于烧杯用水溶解 ,转于 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 ,再用移液管吸取 10 mL于 300 mL碘量瓶中 ,加入去离子水 40 mL、碘化钾 3 g 及稀硫酸 15 mL,盖好瓶盖后于冷暗处放置 5 min加淀粉指示剂 3 mL,用 0. 1 mol/L硫代硫酸钠滴定至无色 ,并做空白试验 。

  按式(3)计算溴酸钠含量 X3 , 以 %表示 :

  X3 =c

  式中 :

  c —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实际浓度 ,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

  VA — 试样所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 ,单位为毫升(mL) ;

  VB — 空白所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 ,单位为毫升(mL) ;

  m — 样品取样量 ,单位为克(g) ;

  量 ,单位为克(g) 。

  0. 025 15— 与 1. 00 m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 c (Na2S2 O3 ) = 1. 000 mol/L]相当的溴酸钠的质

  所得结果表示至整数位 。

  5

  GB/T 29678—2013

  6. 7 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方法检验 。

  6. 8 净含量

  按 JJF 1070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

  6. 9 包装外观

  按 QB/T 1685执行 。

  7 检验规则

  按 QB/T 1684执行 。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 1 销售包装的标志

  8. 1. 1 按 GB 5296. 3执行 。 同时应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

  8. 1. 2 根据不同产品,应标注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

  烫卷剂(烫直剂)和过氧化氢型定型剂应标注如下要点 :

  a) 烫卷剂(烫直剂)应标注的内容包括 :

  1) 避免接触眼睛 ;

  2) 如果产品不慎入眼 , 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 并找医生处治 ;

  3) 需戴合适手套 ;

  4) 含巯基乙酸盐 ;

  5) 按用法说明使用 ;

  6) 防止儿童抓拿 ;

  7) 仅供专业使用(一般用产品不标注此项) ;

  8) 曾对烫发产品有过敏者 ,请勿使用本品 。若头皮有破损时 ,请勿使用本品 。

  b) 过氧化氢型定型剂应标注的内容包括 :

  1) 需戴合适手套 ;

  2) 含过氧化氢 ;

  3) 避免接触眼睛 ;

  4) 如果产品不慎入眼 , 应立即冲洗 ;

  5) 按用法说明使用 ;

  6) 防止儿童抓拿 ;

  7) 仅供专业使用(一般用产品不标注此项) ;

  8) 曾对烫发产品有过敏者 ,请勿使用本品 。若头皮有破损时 ,请勿使用本品 。注 : 以上标注要点 ,可根据包装情况在一处或多处标注 ,可不重复标注 。

  8. 2 包装

  按 QB/T 1685规定执行 。

  6

  GB/T 29678—2013

  8. 3 运输

  应轻装 、轻卸 ,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 ,避免剧烈震动 、撞击和 日晒雨淋 。

  8. 4 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 38 ℃的通风干燥仓库内 , 不得靠近水源 、火炉或暖气 ,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 cm ,距内墙至少 50 cm , 中间应留有通道 ,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 ,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

  8. 5 保质期

  符合本标准的运输贮存条件 ,包装完整 、未经启封的情况下 ,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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