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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264-2022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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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 . 040 . 99 CCS Q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2264—2022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

  治理设施技术要求

  Techn,cal requ,rements for a,r pollutant governance fac,l,t,es of

  fr,ed br,ck and t,le ,ndustry

  2022-12-30 发布 2023-07-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2264—2022

  目 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5

  5 总体要求 6

  6 设计 8

  7 主要设备和材料 31

  8 检测与过程控制 39

  9 主要辅助工程 43

  10 安全与职业健康 44

  11 工程施工与验收 45

  12 运行与维护 46

  附录 A (资料性) 电除尘提效技术和提效装置的技术特点和适用范围 51

  附录 B (规范性) 电除尘器对原料燃料的除尘难易性评价方法 53

  附录 C (资料性) 典型治理技术路线 54

  附录 D (资料性) 典型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排放技术主要系统流程 62

  附录 E (资料性) 不同脱硝还原剂的技术特点 65

  参考文献 66

  GB/T 42264—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5)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皓耀时代(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功力机器有限公司 、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安市窑炉设备研究所 、临沂银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乐山红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河南亚新窑炉有限公司 、广东万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永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滨环化学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方源建材有限公司 、泰州市泰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力元炉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山东金茂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巩义市良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固始县长城窑炉科技有限公司 、聊城市润弘玻璃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炫 、程志峰 、郭静 、高玲 、邵三虎 、李涛 、蒋伯雄 、吴 占兴 、徐琪姣 、赵万昆 、于佩琴 、刘勤锋 、陈新智 、陈权盛 、罗坚 、张旭海 、吴宗刚 、游海洋 、柏昊仓 、岑超平 、赵海亮 、李学良 、杨健 、冯长博 、常豪 、唐锦铨 、刘鸿雁 、王增薬 、高华 、刘宁 、柏成刚 、陆鹏 、于雪琴 。

  I

  GB/T 42264—2022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

  治理设施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排放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总体要求 、设计 、主要设备和材料 、检测与过程控制 、主要辅助工程 、安全与职业健康 、工程施工与验收 、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排放工程 , 烧结砖瓦企业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施工 、调试 、验收和运行管理 , 以及环境监理 、排污许可证审批。 非烧结砖瓦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排放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 . 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1 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087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 5310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 6719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 、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T 13931 电除尘器 性能测试方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7681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229 . 1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第 1 部分:燃煤烟气湿法脱硫设备

  GB/T 19229 . 2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第 2 部分: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

  GB/T 21508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性能测试方法

  GB/T 21509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

  GB/T 22395 锅炉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26164 . 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 1 部分:热力和机械

  GB/T 27869 电袋复合除尘器

  1

  GB/T 42264—2022

  GB29620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31584 平板式烟气脱硝催化剂

  GB/T 33017 . 1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 1 部分:编制通则

  GB/T 33017 . 2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电除尘器

  GB/T 33017 . 3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袋式除尘器

  GB/T 33017 . 4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 4 部分:电袋复合除尘器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

  GB 5004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标准

  GB/T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 年版)

  GB 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36 现场设备 、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T 50528 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标准

  GB 50683 现场设备 、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701 烧结砖瓦工厂设计规范

  GB 50895 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 . 1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 . 2 工作场合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DL/T 514 电除尘器

  DL/T 998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

  DL/T 1493 燃煤电厂超净电袋复合除尘器

  DL/T 1589 湿式电除尘技术规范

  HJ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78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179 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T 323 环境维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雾器

  HJ/T 324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

  HJ/T 32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用覆膜滤料

  HJ/T 32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滤袋

  HJ462 工业锅炉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01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氨法

  HJ2040 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JB/T 5906 电除尘器 阳极板

  JB/T 5909 电除尘器用瓷绝缘子

  JB/T 5910 电除尘器

  JB/T 5913 电除尘器 阴极线

  JB/T 5916 袋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

  2

  GB/T 42264—2022

  JB/T 5917 袋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

  JB/T 6407 电除尘器设计 、调试 、运行 、维护安全技术规范

  JB/T 8471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JB/T 8533 回转反吹类袋式除尘器

  JB/T 10191 袋式除尘器 安全要求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用分气箱

  JB/T 10340 袋式除尘器用压差式清灰控制仪

  JB/T 11267 顶部电磁锤振打电除尘器

  JB/T 11311 移动板式电除尘器

  JB/T 11639 除尘用高频高压整流设备

  JB/T 11644 电袋复合除尘器设计 、调试 、运行 、维护安全技术规范

  JB/T 11829 燃煤电厂用电袋复合除尘器

  JB/T 12113 电凝聚器

  JB/T 12114 电袋复合除尘器气流分布模拟试验方法

  JB/T 12118 电袋复合除尘器袋区技术条件

  JB/T 12129 燃煤烟气脱硝失活催化剂再生及处理办法

  JB/T 12131 燃煤烟气净化 SCR脱硝流场模拟试验技术规范

  JB/T 12591 低低温电除尘器

  JB/T 12592 低低温高效燃煤烟气处理系统

  JB/T 12593 燃煤烟气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器

  JC/T 358 水泥工业用电除尘器

  TSG 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229 . 1 、GB/T 19229 . 2 、GB29620 和 GB/T 33017 . 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颗粒物 particulate matter

  悬浮于排放废气 、烟气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 。

  注 : 主要包括烟尘 、原料粉尘 、硫酸盐 、亚硫酸盐及未反应吸收剂等可过滤颗粒物 。还含有少量硫酸盐 、硝酸盐等可凝结颗粒物 。气态污染物则包括 SO2 、NOX 、HF等 。

  3.2

  脱硝还原剂 deN0x reductant

  在脱硝工程中用来还原烟气中 NOX 的物质 。

  注 : 主要指氨水(NH3 ● H2 O) 、尿素[CO(NH2 ) 2 ]和液氨(NH3 ) 。

  3.3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焙烧窑炉烟气在温度为 273 . 15 K, 压力为 101 325 pa 时的状态 。

  注 : 简称“标态”。

  3.4

  治理技术路线 technical route of governance

  在焙烧窑炉焙烧制品烟气 、原料粉碎 、原料处理及输送的粉尘治理等过程中 , 为使颗粒物 、二氧化硫(SO2 ) 、NOX 达到排放要求 , 组合采用多种废气 、烟气污染物脱除技术而形成的治理技术途径 。

  3

  GB/T 42264—2022

  3.5

  协同治理 collaborative treatment

  在统一治理设施内实现两种及以上废气 、烟气污染物的同时脱除 , 或为下一流程治理设施脱除废气 、烟气污染物创造有利条件 , 以及某种废气 、烟气污染物在多个治理设施间高效联合脱除的治理技术。 3.6

  脱硫协同除尘 desulfurization collaborative dust elimination

  通过改进或增设兼具除尘功能的设备及构件 , 实现脱除烟气 SO2 和颗粒物。 3.7

  脱硫装置 desulfurizing unit

  脱硫塔以及配套的各类辅助设备 、仪表 、管路 、建(构)筑物等的总称。 3.8

  脱硫塔 desulfurization tower

  脱硫装置中脱除 SO2 等有害物质的反应装置。 3.9

  复合塔脱硫 hybrid tower for desulfurization

  在吸收塔内加装强化气-液分布 、提高气-液-固三相传质速率的构件 , 以完成烟气 SO2 的高效吸收的脱硫技术。

  3 . 10

  pH值分区 pH separation desulfurization

  对不同 PH值的浆液 , 通过加装隔离体 、浆液池等方式对浆液实现 PH 值的物理分区或依赖浆液本身特点(流动方向 、密度等)形成天然分区的控制技术。

  注 : 目的是达到对浆液 PH值的分区节制 , 完成烟气 SO2 的高效吸收。

  3 . 1 1

  脱硫效率 desulfurization efficiency

  单位时间内 , 烟气通过脱硫系统或装置脱除的 SO2 的质量与脱硫前烟气中所含 SO2 质量的比值。 3 . 12

  脱硫剂 desulfurizer

  吸收烟气中 SO2 的物质。

  注 : 在工业锅炉或窑炉烟气脱硫工程中常用的脱硫剂有石灰石或白泥(CaCO3 ) 、生石灰(CaO) 、熟石灰或电石渣[Ca(OH) 2 ] 、氧化镁(MgO) 、纯碱(Na2 CO3 ) 、烧碱(NaOH) 、小苏打(NaHCO3 )等。

  3 . 13

  副产物 by-products

  烟气治理工程运行过程中伴随治理产生的物质。

  3 . 14

  脱硫渣 desulphurization slag

  烟气脱硫中脱硫剂与 SO2 等有害物质反应后生成的副产物 、未反应的脱硫剂以及被脱硫系统捕集下来的烟尘等的混合物。

  3 . 15

  SNCR/SCR联合脱硝 SNCR/SCR combined DeN0X

  将脱硝还原剂喷入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SNCR)反应区 , 先进行部分 NOX 的脱除 , 从 SNCR反应区逃逸的氨与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SCR)反应器前喷入的氨随烟气进入 SCR脱硝反应器内 , 实现 NOX 的二次脱除的脱硝技术。

  注 : 是 SNCR技术与 SCR技术的联合应用。

  4

  GB/T 42264—2022

  3 . 16

  氨逃逸浓度 ammonia slip

  烟气脱硝装置出口烟气中氨的质量与烟气体积(标准状态,干基,9%基准含氧量)之比 。

  3 . 17

  装置可用率 availability of system or device

  系统或装置每年总运行时间与炉窑每年总运行时间的百分比 。

  3 . 18

  液气比 liquid/gas ratio

  吸收塔中循环吸收液体积流速与吸收塔出口饱和烟气标准状态体积流速的比值 。

  3 . 19

  烟气阻力 flue gas resistance

  烟气通过某设备或烟道时产生的沿程阻力与局部阻力之和,是该设备或烟道运行过程中进出 口处烟气的全压之差 。

  3 . 20

  脱硫塔阻力 resistance of desulfurization tower

  脱硫塔入口与出口烟气的全压差 。

  3 . 21

  钙(镁)硫比 ca(Mg)Sratio

  脱硫剂的消耗量与脱硫装置脱除 SO2 量的摩尔比值 。

  3 . 22

  空间速度 space velocity

  标准状态下,单位时间内体积催化剂上通过的反应器气体的体积 。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 . 1 污染物来源与特征

  烧结砖瓦工业烟气污染和原料处理粉尘污染来源于焙烧窑炉焙烧制品燃烧生成的烟气,原料粉碎 、原料处理及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治理过程产生次生粉尘,包括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 。其中,颗粒物主要包括烟尘 、原料粉尘 、硫酸盐 、亚硫酸盐及未反应吸收剂等可过滤颗粒物,还含有少量硫酸盐 、硝酸盐等可凝结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则包括 SO2 、NOX 、HF等 。

  4 . 2 污染负荷

  4 . 2 . 1 颗粒物控制系统污染负荷

  4 . 2 . 1 . 1 新建工程设计除尘器 、湿式电除尘器应采用原料处理及成型 、干燥 、焙烧窑炉工序最大连续工况 、设计焙烧的烟气量 、烟气温度,烟气量另加 10%裕量,除尘器烟气温度另加 15 ℃ 。 烟气量计算方法应按 GB50701 执行 。

  4 . 2 . 1 . 2 改造工程设计除尘器 、湿式电除尘器应根据实践计算值并结合除尘器入口处实测值确定破碎废气 、烟气参数,烟气量另加 10%的裕量,除尘器烟气温度另加 15 ℃ 。

  4 . 2 . 2 S02 控制系统污染负荷

  4 . 2 . 2 . 1 脱硫新建工程设计宜采用焙烧窑炉焙烧制品时最大连续工况的烟气量 、烟气温度,烟气温度另加 15 ℃ 。烟气量计算方法应按 GB50701 执行 。

  5

  GB/T 42264—2022

  4 . 2 . 2 . 2 脱硫改造工程设计应根据理论计算值并结合脱硫系统入口处实测值确定烟气参数。 烟气温度另加 15 ℃ 。

  4 . 2 . 3 N0x 控制系统污染负荷

  4 . 2 . 3 . 1 脱硝新建工程设计应采用焙烧窑炉焙烧制品设计最大连续工况的烟气量 、烟气温度。 烟气量计算方法应按 GB50701 执行。

  4 . 2 . 3 . 2 脱硝改造工程设计应根据理论计算值并结合脱硝系统入口处实测值确定烟气参数。 脱硝系统入 口 NOX 浓度应按焙烧窑炉的最大连续工况数据进行设计。

  5 总体要求

  5 . 1 一般规定

  5 . 1 . 1 治理排放工程建设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相关政策及标准,同时确保企业生产效能水平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 GB29620 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工程质量 、安全 、卫生 、消防 、环保等方面应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5 . 1 . 2 工程设计应收集的主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a) 焙烧窑炉污染物初始排放浓度 、污染物产生设备情况及工作制度 ;

  b) 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 、排污许可证 ;

  c) 焙烧窑炉的烟气量,包括正常烟气量范围 、最大烟气量 ;

  d) 烟气温度,包括正常温度范围 、最高温度 ;

  e) 焙烧窑炉设计说明书 ;

  f) 供电及公用工程参数 ;

  g) 生产装置及烟道布置图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交通运输图 ;

  h) 厂区地质条件 、气象条件 ;

  i) 已投运焙烧窑炉烟风系统的阻力及阻力分布 ;

  j) 已投运焙烧窑炉烟气治理设施入口的烟气成分 ;

  k) 已投运焙烧窑炉燃料 、颗粒物的工业分析和元素分析数据。

  5 . 1 . 3 治理排放工程建设应按国家工程项 目建设程序进行,设计文件应按规定的内容完成报批 、批准和备案手续。

  5 . 1 . 4 新建企业的治理工程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并能满足主体工程的生产需要。 改造企业的新建 、改建 、扩建治理工程应和主体工程配套,并能满足主体工程的生产需要。

  5 . 1 . 5 治理排放工程规划 、设计和建设应本着源头控制 、无组织排放控制 、清洁生产 、协同减排 、末端治理及治理加资源化的技术路线优先级原则,通过原料及燃料预处理 、抑制原料处理及燃烧污染物生成 、专项治理及功能拓展 、全流程协同控制 、终端技术把关及资源化利用等手段匹配组合,以实现高效 、稳定 、经济 、达标的控制 目标。

  5 . 1 . 6 治理排放技术路线的选择应因料制宜 、因窑炉制宜 、因地制宜 、统筹协同 、统筹发展,依据技术成熟 、运行可靠 、经济合理 、能耗较低 、二次污染少等原则确定。

  5 . 1 . 7 治理排放工程污染物的设计脱除效率宜根据污染物入口浓度 、排放限值 、排放总量等数据综合考虑后确定,并宜留有裕量。

  5 . 1 . 8 治理排放工程设计和建设应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符合烧结砖瓦企业总体规划和生产流程,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

  5 . 1 . 9 治理排放工程所需的水 、电 、气 、汽等辅助介质应由烧结砖瓦企业主体工程提供。 吸收剂 、脱硫剂和副产品宜设有计量装置,也可与烧结砖瓦企业主体工程共用。

  6

  GB/T 42264—2022

  5 . 1 . 10 治理排放工程运行时产生的副产物应妥善处置 , 暂无综合利用条件时 , 宜对副产物进行性质鉴别 , 并依据性质鉴别结果确定其贮存场的建设和使用要求 。

  5 . 1 . 1 1 治理排放工程的设计指标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相关政策及标准 , 设计寿命不应低于主体工程设计寿命 , 应能在工况条件下连续 、稳定 、安全工作 , 当废气及烟气特性及浓度在一定范围内变化时应能正常运行 , 可用率满足有关要求 。

  5 . 1 . 12 治理排放工程应配有相应的监测 、检测设备 , 废气排孔 、烟囱或排放烟道上应设置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 , CEMS的设置应符合 HJ75 、HJ76 的有关规定 , 依法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并预留人工监测孔 、永久性监测平台等人工监测条件 。

  5 . 1 . 13 各治理设施之间的协同控制 、功能匹配和分工应满足治理排放工程的运行管理要求 , 协同治理的同时不应对其他系统运行造成负面影响 。

  5 . 1 . 14 治理排放工程需要对焙烧窑炉进行改造时 , 其设计和施工应符合 GB/T 50528 、GB 50683 、 GB 50701 等的有关规定 。

  5 . 2 源头控制

  5 . 2 . 1 治理排放工程计划 、设计 、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中 , 均应将源头控制原则贯穿到输入条件控制 、技术路线确定 、工程设计优化 、设备选择 、运行控制及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 杜绝散排 、直排等无组织排放 , 宜采用源头燃烧及固硫 、脱氮技术的应用 。

  5 . 2 . 2 烧结砖瓦企业优先选择清洁高效能源及环保经济的污染物治理用耗品 , 优先选用污染物产生量低的生产系统 、焙烧窑炉 、燃烧及固硫 、脱氮技术 。

  5 . 2 . 3 烧结砖瓦企业应加强燃料管理与配比 , 加强源头燃烧及固硫脱氮技术的应用 , 建立精准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 , 保证在设计条件下运行 , 做到污染物产生少 、治理易 、经济可行 。

  5 . 3 建设规模

  治理排放工程建设规模应与烧结砖瓦企业规模相匹配 , 应以烧结砖瓦企业的原料处理及成型 、干燥 、焙烧窑炉产生的废气量 、废气成分 、烟气量 、烟气成分 、燃料和生产运行工况预期变化情况为依据 。

  5 . 4 工程构成

  5 . 4 . 1 治理排放工程由无组织排放控制 、颗粒物 、SO2 、NOX 及协同处置氟化物的控制系统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工程构成 。

  5 . 4 . 2 无组织排放控制工程包括原燃料储存 、输送 、破碎 、原料制备 、成型 、干燥与焙烧以及其他过程要求的废气集中处理排放管道 、防尘罩 、烟道 、除尘器 、集气罩 、卸输灰系统以及物料覆盖 、喷淋系统等 , 不应散排 、直排等无组织排放 。

  5 . 4 . 3 颗粒物控制系统主体工程包括废气排放管道 、烟道 、除尘器 、卸输灰系统等 。

  5 . 4 . 4 SO2 控制系统主体工程包括烟气系统 、吸收塔系统 、吸收剂制备(储存)系统 、副产物处理(输送)系统等 , 其中石灰石/石灰-石膏等各类湿法脱硫还包括浆液排放和回收系统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还包括脱硫除尘器 、脱硫装置的水系统 、灰循环系统等 。

  5 . 4 . 5 NOX 控制系统应采用焙烧窑炉低氮燃烧系统和脱硝系统 , 焙烧窑炉脱硝系统主体工程包括还原剂系统 、反应系统 、公用系统等 。

  5 . 4 . 6 配套辅助工程包括电气及控制系统 、在线检测系统 、暖通系统 、给排水及消防系统 、压缩空气供给系统等 。

  5 . 5 总平面布置

  5 . 5 . 1 一般规定

  5 . 5 . 1 . 1 治理排放工程总平面布置应遵守系统合理 、占地面积小 、流程简洁顺畅 、烟道短捷 、方便运行 、

  7

  GB/T 42264—2022

  利于维护 、经济合理的原则 。

  5 . 5 . 1 . 2 治理排放工程应合理利用地形和地质条件 , 充分利用厂内公用设施 , 达到节资节地节水 、工程量小 、运行费用低 、便于运维等目的 。

  5 . 5 . 1 . 3 治理排放工程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国家和地方安全 、卫生 、消防 、环保等要求 。

  5 . 5 . 2 总图布置

  5 . 5 . 2 . 1 治理排放工程总平面布置应符合 GB50701 、GBZ1 等规定 。

  5 . 5 . 2 . 2 静电 、袋式 、电袋复合除尘系统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 GB50701 、GBZ1 、JB/T 12591 、JB/T 12592等规定 , 电除尘系统烟气冷却器布置于电除尘器前端 、垂直烟道或进口封头处 , 烟气再热器布置于烟囱前水平或垂直烟道 , 布置位置应综合评估换热效果 、气流均布和烟道支架等因素 , 其他相关设施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

  5 . 5 . 2 . 3 脱硫系统总平面布置应符合 HJ178 、HJ179 、HJ462 、HJ2001 等规定 , 脱硫剂制备系统与脱硫塔相距较远时 , 宜在各脱硫塔附近设置脱硫剂中间罐;采用粉状脱硫剂时 , 物料装卸区的设置应避免风向的不利影响;采用碱性废渣如电石渣 、白泥等作脱硫剂时 , 脱硫剂制备系统优先选择布置在便于物料运输的地方 。

  5 . 5 . 2 . 4 脱硝系统总平面布置应符合 GB/T 21509 等规定 。

  5 . 5 . 3 管线布置

  管线布置排放工程应符合 GB 50701 、DL/T 1589 、HJ178 、HJ179 、HJ462 、HJ2001 等规定 。

  5 . 5 . 4 其他要求

  其他砖瓦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排放工程如涉及采用其他技术 , 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6 设计

  6 . 1 一般规定

  6 . 1 . 1 治理排放设计应综合考虑废气 、烟气中颗粒物 、SO2 、NOX 及氟化物等其他烟气污染物的排放要求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 烧结砖瓦企业原料处理及成型 、干燥 、焙烧窑炉 、原料 、燃料特性 、场地布置条件 、技术成熟程度及应用水平等因素 , 改造工程还应结合原有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 , 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6 . 1 . 2 治理排放设计应发挥各类废气 、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协同作用 , 兼顾除尘 、脱硫 、脱硝及协同处置氟化物的组合 , 优先选择适宜 、高效的烟气治理组合 , 提高其适应性和可调节性 , 实现稳定排放 。

  6 . 1 . 3 治理工程改造时宜保证各治理设备入口 、内部流场的均匀性 , 减少阻力损失 , 并核算已有引风机的出力是否满足改造工艺的要求 。

  6 . 1 . 4 治理设施应保持良好的气密性 , 避免泄漏和漏风 。

  6 . 1 . 5 脱硫剂制备 、副产物处理系统的处理能力宜按设计工况下正常量的 150%设计 。

  6 . 1 . 6 根据物料温度 、环境温度和工艺要求等条件对工艺设备采取保温 、预热措施 , 保温材料应采用阻燃型或自熄型的材料 。

  6 . 1 . 7 烟气污染物脱除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

  6 . 2 治理排放技术路线选择

  6 . 2 . 1 一般治理排放技术的原则

  治理排放流程应优先选择经济适用 、技术成熟 、运行稳定 、维护便捷 、协同脱除效果好 、应用业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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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技术进行组合,并应将烟气污染物 、废气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协同治理作为拟定流程的重要因素。

  6 . 2 . 2 治理无组织排放技术路线

  6 . 2 . 2 . 1 原燃料储存与输送

  原燃料储存与输送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黏土 、页岩 、煤矸石 、原煤等原料 、燃料储存于封闭 、半封闭料场(仓 、库 、棚)中,或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 、挡风墙。 采用半封闭料场措施的,料场至少两面有围墙(围挡)及屋顶,并对物料采取覆盖 、喷淋等抑尘措施;采取防风抑尘网 、挡风墙措施的,防风抑尘网 、挡风墙高度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 1 . 1 倍,并对物料采取覆盖 、喷淋等抑尘措施,出入口安装防风抑尘自动门。

  b) 粉状物料密闭储存和密闭输送;其他物料采用密闭皮带 、封闭通廊或密闭车厢等方式输送,密闭皮带 、封闭通廊或密闭车厢设置检查维修通道和灰尘处理设施,在转运点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产尘点及车间无可见烟(粉)尘外逸。

  c) 原料陈化在封闭陈化库中进行。

  d) 协同处置污泥或淤泥等具有挥发性气味的原料储存于封闭的仓中,物料输送同时分段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封闭的仓和物料输送过程全程采取负压抽风措施等防止异味外逸系统;当异味排放量超标时,设置异味净化处理系统。

  6 . 2 . 2 . 2 破碎及制备成型

  破碎及制备成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

  a) 原料 、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过程在封闭厂房中进行,并配备除尘设施 ;

  b) 页岩 、煤矸石 、煤等破碎筛分设备,在进 、出料口等产尘点设置防尘罩 、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

  c) 配料 、混料过程产尘点设置防尘罩 、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

  d) 协同处置污泥或淤泥等具有挥发性气味的物料在封闭厂房设置负压抽风措施等防止异味外逸系统;当异味排放量超标时,设置异味净化处理系统。

  6 . 2 . 2 . 3 干燥与焙烧

  干燥室和焙烧应符合以下规定 :

  a) 干燥室和焙烧窑须密封良好,生产过程(含进出窑车)无烟气外逸,协同处置污泥或淤泥等具有挥发性气味的物料,封闭厂房设置负压抽风措施等防止异味外逸系统 ; 当异味排放量超标时,设置异味净化处理系统 ;

  b) 窑顶外加煤密闭贮存,不加煤时关闭窑顶投煤孔。

  6 . 2 . 2 . 4 其他要求

  产品装卸产尘点 、企业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协同处置污泥 、淤泥的负压抽风防止异味外逸系统等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产品装卸产尘点采取喷淋等有效抑尘措施;窑车及相关产尘及产渣区域配备除尘除渣措施。

  b) 企业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记录运输车辆电子台账(记录车牌号等),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视频监控应能够覆盖所有原材料 、燃料 、产品运输车辆。

  c) 协同处置污泥 、淤泥的负压抽风防止异味外逸系统,废气输入窑炉高温段,经高温除味后随烟气经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处置后排放。

  d) 除尘器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除尘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 除尘灰采用车辆运输时,装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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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中采取加湿措施 , 并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 。

  e) 企业道路硬化 , 道路采取清扫 、洒水 、雾泡等降尘措施 , 保持清洁 。

  f) 企业设置车轮清洗设施 , 或采取其他有效控制措施 。

  6 . 2 . 2 . 5 运行与记录

  运行与记录应符合以下规定 。

  a) 废气收集系统 、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 , 对应的生产设备停止运转 , 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

  b) 记录废气收集系统 、污染治理设施及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运行信息 , 如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台账 、在线监测数据;运行时间 、废气处理量 、喷淋(水或其他化学稳定剂)作业周期 、用量 、运行 、巡检 、维护 、故障记录 ; 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 、系统校准 、校验记录 、维护保养记录 、故障维修记录 、巡检日期 , 燃料 、原辅料 、氨水/尿素 、吸收剂 、脱硫剂 、脱 NOX 剂等使用量 , 产品产量 , 煤质检测报告灰分 、挥发分 、全硫含量等信息 。

  c) 企业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台账保存 1 年以上 , 视频监控录像 、车辆随车清单 、行驶证复印件等信息保存 3 个月以上 。

  6 . 2 . 2 . 6 治理无组织排放技术改进及其他措施

  企业可通过治理无组织排放技术改进及其他措施实现等效或更优的无组织排放控制 目标 。 因安全因素或特殊治理无组织排放的技术要求不能满足本文件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时 , 可采取其他等效污染控制措施 , 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6 . 2 . 3 治理排放颗粒物技术路线

  6 . 2 . 3 . 1 原料破碎及原料处理工序宜采用除尘器 +协同除尘技术满足颗粒物排放要求 。焙烧及干燥工序采取湿法脱硫时 , 根据烟气及废气状况 , 宜选用湿法脱硫协同除尘 、协同处置氟化物 , 湿式电除尘器协同除尘 、协同处置氟化物技术来满足颗粒物及置氟化物排放要求(因大部分焙烧窑炉初始颗粒浓度较低) 。若初始质量浓度高于 100 mg/m3 , 宜考虑除尘器措施或除尘器 +湿法脱硫协同除尘 、协同处置氟化物或湿式电除尘器相联合的协同除尘 、协同处置氟化物技术满足颗粒物 、协同处置氟化物排放要求 。设备选用应结合烟气特性 、出 口颗粒物 、氟化物指标 、各除尘装备的特色及实用性 、能耗 、经济性等综合指标确定 ,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按不大于 20 mg/m3 进行设计 ;

  b) 采用湿法脱硫协同除尘(不依赖)+湿式电除尘器 , 协同处置氟化物 ;

  c) 采用湿法脱硫高效协同除尘 , 协同处理氟化物 ;

  d) 采用湿法脱硫协同除尘保障颗粒物浓度不增加 。

  6 . 2 . 3 . 2 焙烧窑炉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时 , 可选用袋式除尘器满足颗粒物排放要求 , 烟气湿度不满足除尘器要求时应加烟气除湿系统 。

  6 . 2 . 3 . 3 除尘技术包括干式电除尘器 、袋式或电袋复合除尘器和干式电除尘器辅以提效技术或提效装置等 , 烟气湿度和温度不满足除尘器要求时应加烟气除湿增温系统 , 干式电除尘器提效技术和提效装置的技术特点和适用范围见附录 A。

  6 . 2 . 3 . 4 除尘技术选择应根据原料及燃料收尘难易性和出口烟尘控制指标确定 。

  a) 一次除尘技术的选择原则见表 1 。

  b) 电除尘器对煤种的除尘难易性评价方法按附录 B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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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1 -次除尘技术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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