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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423-2024 飞机主舱集装货物装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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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49.100 CCS V 5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3423—2024代替 GB/T 23423—2009

  飞机主舱集装货物装载机

  Aircraft main deck container cargo loader

  2024⁃08⁃23 发布 2024⁃12 ⁃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23423—2024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分类 2

  5 技术要求 2

  5.1 一般要求 2

  5.2 安全要求 3

  5.3 结构安全系数 5

  5.4 稳定性 6

  5.5 机动性能 6

  5.6 作业性能 6

  5.7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8

  5.8 可靠性 8

  5.9 环境要求 8

  5.10 环保要求 9

  6 试验方法 9

  6.1 试验前准备 9

  6.2 一般要求 9

  6.3 安全要求 10

  6.4 结构安全系数 10

  6.5 稳定性 11

  6.6 机动性能 12

  6.7 作业性能 13

  6.8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14

  6.9 可靠性 14

  6.10 环境要求 14

  6.11 环保性能 15

  7 检验规则 15

  7.1 检验分类 15

  7.2 出厂检验 15

  7.3 合格性检验 16

  8 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 16

  Ⅰ

  GB/T 23423—2024

  8.1 标牌 16

  8.2 标识 17

  8.3 使用说明书 17

  9 包装、运输及贮存 17

  9.1 包装 17

  9.2 运输 18

  9.3 贮存 18

  附录 A(资料性) 滚筒型集装单元(ULD)集装机的效率 19

  A .1 效率的定义 19

  A .2 效率目标 19

  A .3 滚筒的设计试验 19

  附录 B(规范性) 电动式集装机专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21

  B .1 安全要求 21

  B .2 试验方法 25

  附录 C(规范性) 续航能力检测工况 28

  参考文献 29

  Ⅱ

  GB/T 2342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代替 GB/T 23423—2009《宽体飞机主舱集装箱、集装板装载机功能要求》,与 GB/T 23423— 2009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文本件的适用范围(见第 1 章,2009 年版的第 1 章);

  b) 删除了对 ISO 4166 的规范性引用(见 2009 年版的第 1 章);

  c)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

  d) 增加了“分类”(见第 4 章);

  e) 增加了“一般要求 ”及试验方法(见 5.1、6.2);

  f) 增加了“安全要求 ”及试验方法(见 5.2、6.3);

  g ) 增加了“结构安全系数 ”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3、6.4);

  h) 更改了抗风稳定性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4.1、6.5.1,2009 年版的 6.7);

  i) 增加了稳定装置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4.2、6.5.2~6 .5.8);

  j) 更改了“通道圆外圆直径 ”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5.1、6.6.1,2009 年版 6.4);

  k) 更改了升降范围限值的描述及试验方法(见 5.5.3、6.6.3,2009 年版的 3.1b));

  l) 更改了总高要求的描述及试验方法(见 5.5.4、6.6.3,2009 年版的 3.2);

  m ) 增加了质量参数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5.5、6.6.4);

  n) 更改了最高车速限值及连续行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5.6、6.6.5,2009 年版的 6.1);

  o) 增加了最低稳定车速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5.7、6.6.6);

  p ) 增加了“制动性能 、制动操纵力 ”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5.9、5.5.11、6.6.9、6.6.11);

  q ) 增加了“驻车制动性能 ”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5.10、6.6.10);

  r) 增加了“平台承载下沉量的要求 ”及试验方法(见 5.6.2.7、6.7.2.7);

  s) 增加了“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7、6.8);

  t) 增加了“可靠性 ”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8、6.9);

  u) 增加了“环境要求 ”及试验方法(见 5.9、6.10);

  v) 增加了“环保要求 ”及试验方法(见 5.10、6.11);

  w ) 增加了“检验规则”(见第 7 章);

  x) 增加了“标牌 、标识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见第 8 章);

  y ) 增加了“包装 、运输及贮存 ”的要求(见第 9 章);

  z)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电动式集装机专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附录 B);

  aa )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续航能力检测工况 ”要求(见附录 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航空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4)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机科(天津)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泽 、陈迎浩 、张卫东 、王晓波 、李利 、李春晓 。

  Ⅲ

  GB/T 23423—2024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 年首次发布为 GB/T 23423—200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Ⅳ

  GB/T 23423—2024

  飞机主舱集装货物装载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飞机主舱集装货物装载机(以下简称“集装机”)的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牌 、标识 、使用说明书 、包装 、运输及贮存 。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机场使用的集装机的设计 、制造 、检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40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3 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GB 2893 安全色

  GB/T 4094.2 电动汽车 操纵件 、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2540 汽车最小转弯直径 、最小转弯通道圆直径和外摆值测量方法

  GB/T 12543 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 12544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547 汽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 汽车 、挂车及汽车列车质量参数测量方法

  GB/T 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 18384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 1838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8488.1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 1 部分:技术条件

  GB/T 18849 机动工业车辆 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GB/T 19836 电动汽车仪表

  GB/T 20234.1—202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

  2 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3—202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

  3 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 、四阶段) GB/T 27930—2023 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动汽车之间的数字通信协议

  GB/T 32960.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1

  GB/T 23423—2024

  GB 34660 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36886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38031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T 38775.1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JB/T 5943—2018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T/T 1461 客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配置要求

  MH/T 0023 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用图形符号

  MH/T 6012—2015 航空障碍灯

  QC/T 484—1999 汽车 油漆涂层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ISO 8097 航 空 器 经 认 证 的 航 空 货 运 集 装 单 元 装 置 最 低 适 航 性 要 求 和 试 验 条 件(Aircraft— Minimum airworthiness requirements and test conditions for certified air cargo unit load device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主平台 main platform

  位于集装机后部 ,与飞机集装箱 、集装板拖车对接 ,能上下升降 ,360°旋转 、前后左右移动传输集装箱 、集装板的装置 。

  3.2

  桥平台 front platform

  位于集装机前部,与飞机舱门对接,能上下升降,前后左右移动传输集装箱 、集装板的装置 。 3.3

  操作平台 operation platform

  位于桥平台上,配置集装机的操控开关和指示仪表(灯),操作人员能操控集装机行驶 、装卸货物及其他相关功能的装置的工作区域 。

  4 分类

  根据动力源的不同,集装机分为以下三类 。

  a) 内燃式:行驶和作业等均采用燃油发动机提供动力的集装机 。

  b) 电动式:行驶和作业等均采用储能系统提供动力的集装机 。

  c) 组合式:由行驶和作业等采用组合式动力源(包括燃油 、可充电储能系统和市电)提供动力的集装机 。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外观

  5.1.1.1 应在集装机明显位置标示出主平台最大提升及传送质量和桥平台最大承载及传送质量 。

  5.1.1.2 外表面油漆涂层应符合 QC/T 484—1999 中 2.2 的规定 。

  2

  GB/T 23423—2024

  5.1.1.3 零部件的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 QC/T 625 的规定 。

  5.1.1.4 结构件的焊接应符合 JB/T 5943—2018 中 3.4.6 的规定 。

  5.1.1.5 操作 、维修保养 、测试部位及换件通道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

  5.1.1.6 应无漏油 、漏液或漏气现象 。

  5.1.2 管路、线路及外购件

  5.1.2.1 主要外购件应具备出厂合格证 。

  5.1.2.2 油路 、气路系统管路及电气系统应排列整齐 、夹持牢固,不应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或干涉 。

  5.1.2.3 应采用电缆或线束的形式配线 ,且布线应最大限度地预防磨损 ,道路溅污 ,接触润滑脂 、润滑油 、燃油,防止过热 。

  5.1.2.4 电气设备导线端子和编号应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识,便于修理和维护 。

  5.1.2.5 电气配件 、线路和元件均应易于接近 。

  5.2 安全要求

  5.2.1 基本要求

  5.2.1.1 应安装夜间照明工作灯 。

  5.2.1.2 应具有动力转向功能 。

  5.2.1.3 应在车架上至少配备一个 8 kg 的干粉灭火器 。

  5.2.1.4 应 在 明 显 位 置 安 装 符 合 MH/T 6012—2015 中 5.3.1.2 和 5.3.1.3 规 定 的 C 型 低 光 强 航 空 障碍灯 。

  5.2.1.5 应设置自动声响警示器 ,当集装机倒车或升降工作台下降时 ,自动声响警示器应能发出鸣叫 ,倒车报警器在 10 V 下限电压鸣叫时,声级应在 75 dB(A)~120 dB(A)范围内 。

  5.2.1.6 当制动信号和加速信号同时出现时,整机控制系统应优先响应制动信号 。

  5.2.1.7 主平台和桥平台均应设置用于维护保养的机械稳定锁止装置 。

  5.2.1.8 应在集装机上清晰和永久地标记设备使用的限制性要求 。

  5.2.1.9 应配备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或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 。

  5.2.1.10 油箱 、液箱的加注口盖及充电口应按下列颜色标识:

  a) 绿色用于柴油;

  b) 白色用于水和冷却液;

  c) 黄色用于润滑油;

  d) 带蓝色条纹的黄色用于液压油;

  e) 黑色用于充电口 。

  5.2.2 操纵平台

  5.2.2.1 操作平台的位置应在桥平台的右侧 ,能跟随桥平台升降 ,并受导向装置的限制(在导向装置外侧),不应影响集装货物的传输 。操作平台前端应具有伸缩功能 。

  5.2.2.2 应设置方便操作人员上下平台的梯子,在任何状况下应能从地面登上桥平台 。

  5.2.2.3 操作人员行走步道的宽度应不小于 400 mm,站立区域应不小于 0.5 m×0 .5 m 。

  5.2.2.4 在操作人员的工作位置宜能看清装卸载荷和工作平台的边缘 。

  5.2.2.5 操作平台和通道应设有合适高度的扶手或护栏 ;桥平台应设置高度应不低于 1 100 mm 的护栏,且能够调节 。

  5.2.2.6 操作平台应设置安全带系挂点 。

  3

  GB/T 23423—2024

  5.2.2.7 操作台上应设置明显的工作状态指示信号,其图形符号应符合 MH/T 0023 的规定 。

  5.2.2.8 操作平台和通道的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

  5.2.2.9 应采用防滑材料制作阶梯 、坡道 、梯子梯级 、防滑条或踏板 。

  5.2.2.10 操作平台 、作业表面应能承受额定人员的载荷(包括在操作平台的操作人员和在作业表面上的作业人员,每人质量以 110 kg 计算)。

  5.2.2.11 梯子踏板应能承受不小于质量为 110 kg 的工作载荷 。

  5.2.3 操纵装置

  5.2.3.1 应成组设置操纵装置和警示灯 。应设置永久的操纵装置和警示灯标识,且宜采用符合 MH/T 0023的图形符号标识 。

  5.2.3.2 操纵装置应设置在便于操作人员操作的地方 。设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工位情况下 ,应在每个工位设置互锁装置 。

  5.2.3.3 所有操纵装置的操作移动方向宜与所控制机构和货物的行进方向一致 ,操纵装置应具有安全逻辑控制功能或安全锁止功能,以防止作业时意外停止或反转 。

  5.2.3.4 手动和脚动操纵装置的位置 、尺寸及操纵空间应便于操作人员戴手套和穿靴子进行操作 。手动控制装置的操纵力应不大于 100 N 。脚动操纵装置的尺寸应不小于 50 mm×75 mm,脚动操纵装置的操纵力应不大于 300 N,且应采用防滑材料 。

  5.2.3.5 操纵集装单元进出飞机作业的操纵装置应操作简单 ,便于一名操作人员对集装单元进行定位和操作,并在桥平台上开启或关闭机舱门 。

  5.2.4 应急装置

  5.2.4.1 车架前 、后部应设置牵引装置 。

  5.2.4.2 液压阀和电路应设置应急系统,以便在故障情况下手动操作 。

  5.2.4.3 应具有助力转向功能,在无动力被牵引时,应便于转向 。

  5.2.5 液压系统

  5.2.5.1 应在升降油缸的缸体上设置防止油缸活塞杆意外回缩的安全锁止装置 。

  5.2.5.2 应设置防止过载或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 ,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应不大于系统额定压力的1.1 倍 。

  5.2.5.3 液 压 油 箱 的 容 积 应 满 足 液 压 缸 全 伸 及 全 缩 油 量 总 量 的 要 求 ,并 应 设 置 液 位 计 、检 修 孔 和 放油塞 。

  5.2.5.4 应设置液压油温报警装置 。

  5.2.6 防护

  5.2.6.1 所有门应设置固定装置 ,使其保持在打开或关闭状态 ,集装机门的固定装置应具有承受最大风速为 120 km/h 风力的能力,当集装机的门处于打开状态时,不应造成人员伤害 。

  5.2.6.2 质量超过 36 kg 或质量超过 15 kg 且仅允许一名作业人员拆装的集装机附件均应设有用于提升或搬移的装置 。

  5.2.6.3 应对未被集装机结构或防护罩遮挡的链轮 、齿轮 、链条 、皮带 、风扇和皮带轮等可能导致危险的挤夹点采取防护措施 。

  5.2.6.4 应在操作台和桥平台下方易于触及的位置设置红色蘑菇型应急停机按钮 ,启动按钮应能立即关闭内燃式集装机的发动机 、电动式集装机的主电源或组合式集装机的动力源 。

  4

  GB/T 23423—2024

  5.2.6.5 应在接触飞机的部件加装缓冲防护装置和靠机防撞装置 。

  5.2.6.6 设置电源切断开关,防止未授权人员启动集装机 。

  5.2.6.7 应在驾驶员方便操作的位置设置一个手动机械式切断动力电源的主开关 。

  5.2.6.8 暴露在环境外的电器箱(罩壳)、控制元器件和电气连接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65。

  5.2.7 机械部分

  5.2.7.1 集装机不应有积水凹陷和聚集污物的沟槽或在合理位置设排水装置 。

  5.2.7.2 集装机的振动量级应控制在最低水平且不应对设备和操作人员产生有害影响 。

  5.2.7.3 在水平面上以额定载荷传输时,运送集装单元的动力或非动力单向传输表面(如滚筒平台或履带)的机械效率应大于 98%(见附录 A)。

  5.2.7.4 在水平面上以额定载荷传输时,运送集装单元的动力或非动力多向传输表面(如万向轮或球平台)的机械效率应大于 96% 。

  5.2.8 专用要求

  5.2.8.1 内燃式集装机除满足 5.2.1~5 .2.7 外,还满足以下要求 。

  a) 排气装置的排气方向和表面应避开飞机 、燃油系统 、电气系统及人员 。

  b) 油箱及附件的位置设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最大限度地保护其不受撞击;

  2) 确保燃油不滴落到发动机 、排气装置和电气元件上;

  3) 燃油管路的固定位置与排气管路和电气系统的间隙不小于 50 mm 。

  c) 发动机歧管外的排气系统应固定,且其位置设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1) 距离易燃材料不小于 75 mm;

  2) 距离燃油 、液压及电气系统不小于 50 mm;

  3) 避免油液滴落在排气系统上;

  4) 确保排气不会对人员 、其他设备和材料造成伤害 。

  5.2.8.2 电动式集装机除满足 5.2.1~5 .2.7 外 ,人员触电防护 、功能安全防护 、储能系统 、电机及其控制系统 、消防要求及热失控防护 、充电接口 、报警和提示及远程管理接口等要求应满足附录 B 的规定 。

  5.2.8.3 组合式集装机除满足 5.2.1~5 .2.7 外,还满足以下要求:

  a) 充电机应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报告或证明文件;

  b) 按下急停按钮时,应能切断市电主电源;

  c) 动力电缆之间和动力电缆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 MΩ ;

  d) 市电输入端应具有接地保护,并使用漏电保护开关;

  e) 由市电驱动作业时,应不能行驶;

  f) 电缆未完全收回,集装机应不能行驶;

  g ) 电缆卷盘应能整齐地卷绕规定长度的电缆,应采用机械方式收拢,人力方式展开;

  h) 卷盘应工作可靠,便于电缆的展开和收拢,且展开和收拢的时间应不超过 1 min;

  i) 电缆卷盘应具有防拖拽的功能 。

  5.3 结构安全系数

  5.3.1 底架 、剪刀臂架 、平台等重要承载部件所用的塑性材料 ,按材料的最低屈服强度计算 ,结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2。

  5.3.2 底架 、剪刀臂架 、平台等重要承载部件所用的非塑性材料 ,按材料的最小强度极限计算 ,结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5。

  5

  GB/T 23423—2024

  5.4 稳定性

  5.4.1 当风速达到 120 km/h 时,集装机处于最高作业高度时应不能倾倒 。

  5.4.2 应设置动力驱动且可调 、可靠的稳定装置 ,稳定装置应以黑 、黄相间的反射条带加以标识 ,稳定装置垫应喷涂成红色 。

  5.4.3 稳定装置具备以下安全保护功能 。

  a) 稳定装置未伸出时,输送系统应不能工作,主平台应不能从最低位起升 。

  b) 系统发生故障时,稳定装置不能失效 。

  c) 应设置操作人员警告装置,在稳定装置未收回状态时,警告装置应能发出警示 。

  d) 具有应急收起功能,避免操作人员遭受人身伤害 。

  e) 应设置安全装置 ,以确保稳定装置未被展开和(或)接合的情况下 ,集装机的起升高度不超过设定值 。稳定装置在起升高度不超过设定值时才能收回 。

  f) 应设置连锁装置,以防稳定装置未完全收回时驱动车辆 。

  5.5 机动性能

  5.5.1 通道圆外圆直径应不大于设计值 。

  5.5.2 纵向通过角应不小于 3 °。

  5.5.3 主平台应在设计规定的范围内最低高度不高于 508 mm,最高高度不低于 5 550 mm 。

  5.5.4 行驶时 ,整个集装机的总高宜不大于 3 600 mm,桥平台在最低位置时滚筒上部的高度应不大于2 413 mm 。

  5.5.5 轴荷不应超过车轴最大设计轴荷,承载轮的承载能力小应于集装机的轴荷 。

  5.5.6 最高车速应不小于 10 km/h。

  5.5.7 最低稳定车速应不大于 5 km/h,低速行驶时应平稳 、无冲击 。

  5.5.8 应能以不低于 10 km/h 的速度至少行驶 3 km 。装有载荷时,设备可不具备行驶能力 。

  5.5.9 加速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

  5.5.10 行车制动应符合 GB/T 18849 的规定 。行车过程中油门踏板收起时 ,集装机应自动制动 ,且制动灯自动亮起 。

  5.5.11 驻车制动应能在没有驾驶员协助的情况下将车辆停放在 7%(4°)的坡度上良好制动 。

  5.5.12 行车制动操纵力应不大于 450 N,驻车制动操纵力应不大于 300 N 。

  5.5.13 除满足 5.5.1~5 .5.11 外,内燃式集装机燃料箱的容量应满足至少 8 h 连续作业的需要 。

  5.5.14 除满足 5.5.1~5 .5.11 外,电动式集装机的续航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

  5.6 作业性能

  5.6.1 平台承载能力

  5.6.1.1 主平台应能承载两个 2 438 mm× 3 175 mm 最大质量状态下的集装箱或集装板 ,同时桥平台应能承载一个 2 438 mm× 3 175 mm 最大质量状态下的集装箱或集装板 。飞机主舱集装箱或集装板的标准底板尺寸及最大总质量见表 1。

  表 1 飞机主舱集装箱、集装板的标准底板尺寸及最大总质量

  ISO 8097 底板尺寸代码

  长/mm(in)

  宽/mm(in)

  最大总质量/kg(lb)

  A

  3 175(125)

  2 235(88)

  6 804(15 000)

  M

  3 175(125)

  2 438(96)

  6 804(15 000)

  6

  GB/T 23423—2024

  表 1 飞机主舱集装箱、集装板的标准底板尺寸及最大总质量( 续 )

  ISO 8097 底板尺寸代码

  长/mm(in)

  宽/mm(in)

  最大总质量/kg(lb)

  R

  4 978(196)

  2 438(96)

  11 340(25 000)

  G

  6 058(238 .5)

  2 438(96)

  13 600(30 000)

  5.6.1.2 桥平台的长度应能容纳一个纵向放置的 2 438 mm× 3 175 mm 的集装板 。

  5.6.1.3 主平台的长度应能容纳两个首尾相接的纵向放置的 2 438 mm× 3 175 mm 集装板 。

  5.6.1.4 主平台和桥平台的宽度均应能使一个 3 175 mm 宽的集装板通过 。

  5.6.1.5 集装机通过飞机襟翼整流罩下方接近或撤离下货舱时 ,通过襟翼整流罩部分的高度应不大于2 800 mm,超出此限值的部分应能折叠或收回 。

  5.6.2 平台动力系统

  5.6.2.1 主平台和桥平台应能使集装箱 、集装板横向或纵向移动 。 主平台应能使集装箱 、集装板 360 °旋转 。

  5.6.2.2 集装机的尾端和侧端应设计为动力传动装置驱动,以便装卸集装箱或集装板 。

  5.6.2.3 动力传输系统应能驱动集装箱 、集装板以 0.3 m/s 的速度移动,且移动速度可调 。

  5.6.2.4 桥平台应能根据飞机的仰俯 、摇摆及高度等姿态作调整 。

  5.6.2.5 桥平台不应影响飞机舱门的开关 。

  5.6.2.6 桥平台应能对集装箱 、集装板做横向调整 。

  5.6.2.7 在停机 30 min 的情况下,平台升降系统应能以额定载荷保持两个平台在最高位置高度下沉量不大于最大设计高度的 3 mm/m 。

  5.6.2.8 主平台一个完整的升降循环时间应不大于 60 s。

  5.6.2.9 当集装箱 、集装板跨越两平台时,主平台和桥平台的高度均不应改变 。

  5.6.3 挡板及导向装置

  5.6.3.1 桥平台导向装置应根据集装箱 、集装板的宽度进行调整,集装箱 、集装板的宽度如下:

  a) 3 175 mm 集装箱 、集装板;

  b) 2 438 mm 集装箱 、集装板 。

  5.6.3.2 挡板及导向装置符合以下要求 。

  a) 桥平台:应设置可调整 、可拆卸式导向装置,沿平台两侧的整个长度段可准确地将集装单元导入飞机 。导向装置可横向调整以便和飞机内的导向装置对齐 。

  b) 主平台:应设置可伸缩式的挡板 。 当主平台开始上升时四段(或两段)挡板将自动伸出并保持不 动 。 当 主 平 台 上 升 至 559 mm 时 ,挡 板 应 自 动 伸 出 并 保 持 不 动 ,当 主 平 台 下 降 至 距 地 面

  1 520 mm 时,挡板的收回可由操作员控制 。

  5.6.4 止动装置

  5.6.4.1 集装箱集装板自动止动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

  a) 桥平台:自动止动装置设在邻近主平台一端,止动装置在主平台开始下降时升起,在主平台和桥平台对齐时收回 。

  b) 主平台:自动止动装置设置在两端,平台完全降下时,尾端的止动装置应能自动收回 。 当平台升起时伸出 ,靠近桥平台一端的止动装置应在主平台处于低位时伸出 ,在主平台和桥平台对

  7

  GB/T 23423—2024

  齐时收回 。 当主平台上升至 559 mm 时 ,尾端的止动装置应自动伸出并保持不动 ,当主平台下降至距地面 1 520 mm 时 ,尾端的止动装置收回可由操作员控制 。设置止动装置的位置时应考虑集装箱的悬空部分 。

  5.6.4.2 所有止动装置的最小高度应不小于 54 mm 。

  5.6.5 安全装置

  5.6.5.1 桥平台及主平台升降系统应设置防止异常坠降的安全装置 。

  5.6.5.2 应设置机械式锁止装置,以保证升降机构止动的可靠 。应采取防止主平台超越桥平台措施 。

  5.7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应符合表 2 规定的要求 。

  表 2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光色及数量

  序号

  灯具名称

  光色

  数量

  1

  远光灯

  白色

  2 只或 4 只

  2

  近光灯

  白色

  2 只

  3

  转向信号灯

  琥珀色

  前后各 2 只

  4

  制动灯

  红色

  2 只

  5

  倒车灯

  白色

  车辆长度大于 6 m 的应配备 2 只;车辆长度不大于 6 m 的应配备 1 只,选装 1 只

  6

  雾灯

  前雾灯白色或黄色,后雾灯红色

  前雾灯选装,后雾灯 1 只或 2 只

  7

  位置灯

  前位灯白色,后位灯红色

  前后各 2 只

  8

  示廓灯

  前示廓灯白色,后示廓灯红色

  宽度大于 2.1 m 的车辆应配备,前示廓灯 2 只,后示廓灯 2 只

  5.8 可靠性

  5.8.1 作业可靠性

  集装机作业期间不应出现重要部件损坏或传送能力严重下降的情况 。

  5.8.2 行驶可靠性

  在良好公路上,集装机行驶 500 km,不应出现致命故障 。

  5.9 环境要求

  5.9.1 淋雨

  在表 3 规定的淋雨条件下,集装机各部位应能正常运行 。

  表 3 淋雨条件

  序号

  淋雨部位

  淋雨强度/(mm/min)

  淋雨时间/min

  1

  车身前部

  12±1

  15

  2

  车身侧面 、后部 、顶部

  8±1

  15

  8

  GB/T 23423—2024

  5.9.2 涉水

  在 100 mm 深的水池中 ,以最高速度行驶 500 m 后 ,集装机应能正常行驶和作业 。在地面积水深度不超过 100 mm 时,集装机应能正常充电 。

  5.9.3 低温

  集装机应能在环境温度-15 ℃的条件下正常工作,用户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5.9.4 高温

  集装机应能在环境温度 45 ℃ , 相对湿度 50% 的条件下正常工作,用户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5.9.5 湿热

  集装机应能在温度 40 ℃ , 相对湿度 95% 的条件下正常工作,用户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5.9.6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的测试方法和限值应符合 GB 34660 和 GB/T 18387 的规定 。

  5.10 环保要求

  5.10.1 作业噪声应不超过 85 dB(A),操作位置处的人员耳边噪声应不超过 90 dB(A)。

  5.10.2 内燃式集装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20891 的规定 。

  5.10.3 内燃式集装机的排气烟度应符合 GB 36886 的规定 。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前准备

  试验中所用计量器具应根据参数技术指标进行选择且满足测量精度要求,经检定合格或校准结果满足使用要求,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

  6.2 一般要求

  6.2.1 外观

  目视检查集装机主平台和桥平台最大提升质量及传送质量 、操作 、维修保养 、测试 、换件通道的操作空间及漏油 、漏液 、漏气情况 。

  6.2.2 油漆涂层

  按照 QC/T 484—1999 的规定对油漆涂层进行目视检查 。

  6.2.3 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零部件

  按照 QC/T 625 的规定对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零部件进行目视检查 。

  6.2.4 结构焊接件

  按照 JB/T 5943—2018 的规定对结构焊接件进行目视检查 。

  9

  GB/T 23423—2024

  6.2.5 外购件

  6.2.5.1 资料查验主要外购件出厂合格证 。

  6.2.5.2 目视检查管路 、线路及外购件 。

  6.3 安全要求

  6.3.1 目视检查基本要求 、操作平台 、操纵装置 、应急装置 、液压系统 、防护 、机械部分 。

  6.3.2 启动集装机,分别进行倒车和平台下降动作,检查此时声响警示器应报警,并用声级计测量其噪声是否满足要求 。

  6.3.3 用长度测量仪器测量操作人员人行步道 、工作区域和护栏高度及脚操纵装置尺寸 。

  6.3.4 用拉力计测量手操纵装置的操纵力 。

  6.3.5 用 110 kg 标准砝码测量操作平台 、作业表面 、梯子踏板承载能力 。

  6.3.6 资料查验防护等级 。

  6.3.7 内燃式集装机

  6.3.7.1 目视检查排气装置 、油箱及附件 、排气系统 。

  6.3.7.2 用长度测量仪器测量燃油管路的固定位置与排气管路和电气系统的距离及排气系统距离易燃材料 、燃油系统 、液压系统 、电气系统的距离 。

  6.3.8 电动式集装机

  按照附录 B 的规定检查电动式集装机 。

  6.3.9 组合动力式集装机

  6.3.9.1 资料查验充电机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文件 。

  6.3.9.2 模拟检查急停功能 、电缆与集装机行驶互锁功能 、电缆卷盘收放功能 、电缆卷盘防拖曳功能 。

  6.3.9.3 用绝缘电阻测量仪器测量动力电缆之间和动力电缆对地的绝缘电阻 。

  6.3.9.4 用秒表测量卷盘的展开和收拢时间 。

  6.4 结构安全系数

  在高应力区贴应变片 ,根据设计计算书和结构受力分析绘制测点分布图 ,应力布点数不应少于40 个 。测试集装机的结构应力(包括底架 、剪刀臂架 、平台等主要承力结构),检测工况如下 。

  a) 工况 1:桥平台空载处于最高位置 ;主平台承载额定载荷 ,升起 100 mm(载荷分别位于主平台的前部 、中部 、后部)。

  b) 工况 2:桥平台空载处于最高位置 ;主平台承载额定载荷 ,升到最大起升高度的一半位置(载荷分别位于主平台的前部 、中部 、后部)。

  c) 工况 3:桥平台空载处于最高位置 ;主平台承载额定载荷 ,升到最高位置(载荷分别位于主平台的前部 、中部 、后部)。

  d) 工况 4:主平台空载处于最低位置 ;桥平台承载额定载荷 ,升起 100 mm(载荷分别位于桥平台中部)。

  e) 工况 5:主平台空载处于最低位置 ;桥平台承载额定载荷 ,升到最大起升高度的一半位置(载荷分别位于桥平台中部)。

  f) 工况 6:主平台空载处于最低位置 ;桥平台承载额定载荷 ,升到最高位置(载荷分别位于桥平台中部)。

  从静态应力检测结果中找出应力值较大的 6 个~8 个测点,在结构动应力检测工况下,测量结构动应力,并使用仪器记录动态应力曲线 。

  10

  GB/T 23423—2024

  结构动应力检测工况:平台承载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从最低位置升到最高位置,再从最高位置降到最低位置,第一次循环升降途中各急停作业一次,第二次循环为连续操作 。

  6.5 稳定性

  6.5.1 计算集装机在空载 、主平台和桥平台升至最高 ,风速为 120 km/h(65 kN)下 ,抗倾翻力矩应大于1.2 倍的倾翻力矩 。计算公式见公式(1)和公式(2)。

  M = 1.2M0 …………………………( 1 )

  式中:

  M ——抗倾翻力矩,单位为牛米(N·m);

  M0 ——倾翻力矩,单位为牛米(N·m)。

  M0 = 0.048 4 × V si ℎ i ci …………………………( 2 )

  式中:

  V ——风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si ——迎风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hi ——迎风面中心离地高度,单位为米(m);

  ci ——迎风面形状系数,由图 1 得出;

  n ——迎风面个数 。

  注:b 为迎风面宽度,L 为迎风面长度 。

  图 1 迎风面形状系数曲线

  6.5.2 目视检查集装机是否装有动力驱动稳定装置,稳定装置应以黑 、黄相间的反射条带加以标识,稳定装置垫是否喷涂成红色 。

  6.5.3 稳定装置未伸出时 ,启动输送系统 、升起处于最低位的主平台 ,检查输送系统应工作 ,主平台是否能从最低位起升 。

  6.5.4 切断稳定装置油路,检查稳定装置是否失效 。

  6.5.5 目视检查稳定装置未收回状态时是否发出警示 。

  6.5.6 目视检查集装机应设置应急收起稳定装置的装置,切断集装机的动力源,操纵应急装置,检查其应有效,并检查此应急装置的位置是否会对操纵人员造成伤害 。

  6.5.7 将稳定装置收回,操作平台举升,用长度测量仪器测量平台自动停止时的举升高度,判定此测量值应超过制造商的设计值 。操作平台起升,升至制造商的设定值内,此时收起稳定装置,检查其是否能收回,升至超过制造商的设定值,此时收起稳定装置,检查其是否不能收回 。

  6.5.8 将稳定装置置于未完全收回状态,检查车辆是否能够驱动 。

  11

  GB/T 23423—2024

  6.6 机动性能

  6.6.1 通道圆外圆直径

  按照 GB/T 12540 的规定测量集装机通道圆外圆直径 。

  6.6.2 通过性

  按照 GB/T 12673 的方法测量集装机的接近角 、离去角 、纵向通过角 。

  6.6.3 高度

  用长度测量仪器测量集装机高度 、最低位时滚筒高度和主平台升降范围 。

  6.6.4 质量参数

  按照 GB/T 12674 的规定对质量参数进行测量 。

  6.6.5 最高车速

  按照 GB/T 12544 的规定对最高车速进行检测 。

  6.6.6 最低稳定车速

  按照 GB/T 12547 的规定对最低稳定车速进行检测 。

  6.6.7 连续行驶性能

  空载状态下,集装机置于所测挡位,是否能以最高车速行驶 3 km 。

  6.6.8 加速性能

  按照 GB/T 12543 的规定对加速性能进行检测 。

  6.6.9 制动性能

  按照 GB/T 18849 的规定对制动性能进行检测 。

  6.6.10 驻车制动

  将集装机驶到 7% 的坡道上,开启驻车制动器,停稳后观察 5 min,集装机不应发生任何移动,上坡和下坡方向各进行 1 次 。 同时测试驻车手制动力 。如果无法找到相应坡道,可通过降低坡道增加负载的方法来进行驻车制动检测 。载荷增加的计算见公式(3):

  式中:

  ΔG——需要增加的载荷,单位为千克(kg);

  G ——集装机整备质量,单位为千克(kg);

  α ——实际测试坡度,% 。

  6.6.11 制动操纵力

  用拉力计测量手制动操纵力,用踏板力计测量制动操纵里力 。

  12

  GB/T 23423—2024

  6.6.12 内燃式集装机续航能力

  将内燃式集装机油箱加满燃料 ,设置起始点 ,按附录 C 规定的工况直至制造商规定的油量下限值或燃油灯报警 ,记录检测样机驶过的距离 ;作业循环次数(检测样机全程升降一次 ,向前或向后传送额定载荷货物为一个循环),以及燃料消耗量 。测量值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计算出油箱容量是否满足至少 8 h 连续作业的需要 。

  6.6.13 电动式集装机续航能力

  使电动式集装机处于充满电状态,设置起始点,按附录 C 规定的工况循环检测,直到样机显示的电量达到规定值或储能系统报警时停止检测 。

  在工况检测循环结束时 ,记录检测样机驶过的距离 ;作业循环次数(检测样机全程升降一次 ,向前或向后传送额定载荷货物为一个循环);检测历经的时间 。测量值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 同时记录工况检测循环期间样机所达到的最高车速 、平均车速和单个循环所用时间 。

  6.7 作业性能

  6.7.1 平台承载能力

  6.7.1.1 主平台的长度应能容纳两个首尾相接的纵向放置的 2 438 mm× 3 175 mm 集装板 ,同时桥平台承载一个 2 438 mm× 3 175 mm 集装板 ,检查主平台和桥平台是否能全程起升 、下降 ;主平台承载 一个集装板,同时桥平台承载一个半尺寸的集装箱,检查主平台和桥平台是否能全程起升 、下降 。

  6.7.1.2 用长度测量仪器测量桥平台 、主平台的长度及宽度 。

  6.7.1.3 用长度测量仪器测量其通过襟翼整流罩部分的高度,如果超出要求的限值,那么检查超出的部分是否能折叠或收回 。

  6.7.2 平台动力系统

  6.7.2.1 将集装箱 、集装板置于主平台和桥平台上 ,操作操纵件 ,检查是否能完成横向及纵向移动 。 同时检查完成纵向移动是否由动力驱动系统完成 。

  6.7.2.2 目视检查桥平台的纵向传输运动 、主平台的纵向及横向传输运动是否由动力系统驱动 。

  6.7.2.3 将主平台和桥平台平齐 ,设定 1 500 mm 的距离 ,将满载的集装箱或集装板通过此距离 ,用秒表测量时间,计算传输速度 。

  6.7.2.4 目视检查主舱集装机的桥平台通过什么方式能根据飞机的仰俯 、摇摆及高度等姿态作调整 。

  6.7.2.5 目视检查桥平台与飞机舱门的对接区域是否影响飞机舱门的开关 。

  6.7.2.6 目视检查桥平台是否能对集装箱 、集装板做横向调整 。

  6.7.2.7 将满载的主舱集装机平台升至最高位 ,停机并切断动力电源 。用激光测距仪测量此时平台高度,分别记录平台前端 、平台后端 、平台左侧和平台右侧高度 。30 min 后,再次记录 4 个位置的高度,计算 4 个位置的下沉量,取平均值作为平台的 30 min 下沉量 。

  6.7.2.8 用秒表分别测量主平台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的升降时间 ,计算主平台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的升降速度 。用秒表测量主平台一个完整循环的时间 。

  6.7.2.9 将主平台和桥平台升至同样高度,在两平台之间传送装有额载的集装箱或者集装板,检查集装箱或集装板跨越两平台时,两平台高度是否改变 。

  6.7.3 挡板及导向装置

  6.7.3.1 用长度测量仪器测量桥平台导向装置宽度 。

  13

  GB/T 23423—2024

  6.7.3.2 目视检查主平台是否设置可伸缩式挡板 。检查桥平台是否设置可随集装箱 、集装板宽度进行调整的可拆卸式导向装置 。检查桥平台导向装置沿平台两侧的整个长度段是否可准确地将集装单元导入飞机 ,检查导向装置是否可横向调整以便和飞机内的导向装置对齐 。操作主平台上升至 559 mm时 ,检查主平台开始上升时四段(或两段)挡板是否自动伸出并保持不动 。用长度测量仪器标记位置 ,操作主平台下降,主平台高度低于 1 520 mm 时,检查挡板是否能由操作员收回 。

  6.7.4 止动装置

  6.7.4.1 目视检查桥平台的自动止动装置是否设置在邻近主平台的一端,将主平台升至与桥平台对齐,操纵主平台下降 ,目视检查止动装置是否自动升起 ,操纵主平台上升 ,直至与桥平台对齐 ,检查止动装置是否自动收回 。将止动装置自动升起的功能解除 ,手动将止动装置收回 ,目视检查主平台是否能够下降 。

  6.7.4.2 目视检查主平台的止动装置是否设置在主平台的前端和后端 。操纵主平台下降 ,当主平台完全降下时,目视检查尾端的止动装置是否能自动收回,操作主平台升起,目视检查尾端的止动装置是否伸出;操作主平台由最低位升起,目视检查靠近桥平台一端的止动装置是否在主平台处于低位时伸出,是否在主平台和桥平台对齐时收回 。操作主平台上升至 559 mm 时 ,目视检查主平台开始上升时尾端的止动装置是否自动伸出并保持不动 。用长度测量仪器标记位置 ,操作主平台下降 ,主平台高度低于1 520 mm 时,目视检查尾端的止动装置是否能由操作员收回 。

  6.7.4.3 用长度测量仪器测量所有止动装置的高度 。

  6.7.5 安全装置

  6.7.5.1 目视检查平台升降系统的液压原理图,目视检查是否有升降系统失效时防止平台塌降的措施,模拟系统出现故障时,目视检查平台是否塌降 。

  6.7.5.2 目视检查升降机构是否设置机械式锁止装置,并检验其是否有效 。

  6.8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对集装机安装灯具的数量及光色进行逐项目视检查 。

  6.9 可靠性

  6.9.1 作业可靠性

  作业工况如下:

  a) 主平台 、桥平台从最低升到最高 、向前传输 、往回传输 、桥平台降至最低 ,主平台降至最低 ,如此循环 2 000 次;

  b) 支腿全程收放 400 次;

  c) 在作业工况下进行作业可靠性试验,试验后,集装机是否能正常工作 。

  6.9.2 行驶可靠性

  按照 GB/T 12678 的规定进行试验 。

  6.10 环境要求

  6.10.1 淋雨

  集装机应置于淋雨检测室,按表 3 的平均淋雨强度淋雨,淋雨结束后,驾驶员立即操作车辆是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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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3423—2024

  正常运行,所有系统以及控制装置 、开关等部件功能是否正常 。

  电动式集装机在淋雨结束后,启动电机(转向电机 、牵引电机)及电控器,检查是否能正常工作 。

  6.10.2 涉水

  将电动式集装机置于 100 mm 深的水池中,检查其是否能以最高车速行驶累计 500 m,时间约 3 min,如果水池长度小于 500 m,可重复进行多次 ,累计涉水长度达到 500 m,总时间(包括在水池外的时间)应不超过 10 min,记录行驶距离和时间,检查集装机是否能正常行驶和工作,如前进 、倒车 、转向 、制动 、举升 、传输 。 同时将集装机置于 100 mm 深的水池中,检查其是否能够正常充电 。

  6.10.3 低温

  按照 GB/T 2423.1 的规定进行检测 。

  6.10.4 高温

  按照 GB/T 2423.2 的规定进行检测 。

  6.10.5 湿热

  按照 GB/T 2423.3 的规定进行检测 。

  6.10.6 电磁兼容

  按照 GB 34660 和 GB/T 18387 的规定进行检测 。

  6.11 环保性能

  6.11.1 作业噪声

  用声级计测量平台额定载荷传送 、举升时距离集装机 4.6 m,离地高 1.5 m 处的噪声和操作人员耳边的噪声 。

  6.11.2 内燃式集装机排气污染物排放

  按照 GB 20891 的规定对内燃式集装机进行排气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 。

  6.11.3 内燃式集装机排气烟度

  按照 GB 36886 的规定对内燃式集装机排气烟度进行检测 。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集装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合格性检验 。

  7.2 出厂检验

  7.2.1 集装机的出厂应逐辆检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署产品合格证书 。

  7.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4。

  15

  GB/T 23423—2024

  表 4 出厂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合格性检验

  本文件章条号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一般要求

  △

  △

  5.1

  6.2

  2

  安全要求

  △

  △

  5.2

  6.3

  3

  结构安全系数

  —

  △

  5.3

  6.4

  4

  稳定性

  △

  △

  5.4

  6.5

  5

  机动性能

  —

  △

  5.5

  6.6

  6

  作业性能

  △

  △

  5.6

  6.7

  7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

  —

  △

  5.7

  6.8

  8

  可靠性

  —

  △

  5.8

  6.9

  9

  环境要求

  —

  △

  5.9

  6.10

  10

  环保性能

  △

  △

  5.10

  6.11

  注:“△ ”表示包括该项目,“— ”表示不包括该项目 。

  7.2.3 出厂检验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应重新调试 、修正 、检测,直至合格为止 。

  7.3 合格性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合格性检验:

  a) 新集装机定型;

  b)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c) 集装机的设计 、工艺和材料的改变,可能影响集装机的性能;

  d) 转厂生产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合格性检验结果相比有较大差异;

  e) 民航管理部门提出设备符合性检验要求 。

  7.3.2 合格性检验项目见表 4。

  7.3.3 合格性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则应对不符合项目重新进行检测,若仍不合格,则该产品不合格 。

  8 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

  8.1 标牌

  8.1.1 集装机的标牌应清晰和永久地标记在车辆上,且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 集装机名称;

  b) 集装机型号;

  c) 主平台最大举升质量,单位为千克(kg);

  d) 桥平台最大承载质量,单位为千克(kg);

  e) 最高车速,单位千米每小时(km/h);

  f) 外形尺寸(长×宽×高),单位为毫米(mm);

  g ) 整备质量,单位为千克(kg);

  16

  GB/T 23423—2024

  h) 出厂编号;

  i) 出厂日期;

  j) 制造单位名称 。

  8.1.2 内燃式集装机的标牌除包含 8.1.1 内容外,还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发动机型号;

  b) 发动机额定功率(kW)。

  8.1.3 电动式集装机的标牌除包含 8.1.1 内容外,还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主驱动电机的型号;

  b) 主驱动电机的功率(kW);

  c) 电机额定功率/峰值功率(kW);

  d) 储能系统类型;

  e) 储能系统额定电压(V);

  f) 储能系统容量(A·h)。

  8.1.4 组合式集装机的标牌应满足以下要求 。

  a) 燃油和市电为组合动力源,除满足 8.1.1 和 8.1.2 外,还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额定电压(V);

  2) 额定电流(A);

  3) 频率(Hz)。

  b) 可充电储能系统和市电为组合动力源,除满足 8.1.1 和 8.1.3 外,还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额定电压(V);

  2) 额定电流(A);

  3) 频率(Hz)。

  c) 燃油和可充电储能系统为组合动力源,应同时满足 8.1.1、8.1.2 和 8.1.3 的要求 。

  8.2 标识

  8.2.1 应标识集装机的充气轮胎规定的气压 。

  8.2.2 应按规定标识集装机的燃油和液压油注油点 。

  8.2.3 应在集装机潜在危险的位置设有安全标识,在吊装点设有吊装标识 。

  8.3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T 9969 的规定 。

  9 包装、运输及贮存

  9.1 包装

  9.1.1 集装机及其备用附件在包装前,凡未经涂漆或电镀保护的裸露金属,应采取临时性防锈措施 。

  9.1.2 包装箱内应放置以下随机文件:

  a) 符合 GB/T 14436 的规定的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主要配套件的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等;

  d) 装箱清单;

  e) 随机备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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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3423—2024

  f) 产品履历书 。

  9.2 运输

  在铁路(或水路)运输集装机时 ,宜以自驶方式上下车(船)。 若必须用吊装方式装卸时 ,应使用防止损伤产品的专用吊具 。

  9.3 贮存

  长期存放时 ,集装机应将冷却液和燃油放尽 ,动力蓄电池按规定充好电 ,切断电源 ,锁闭车门 、窗 ,放置于通风 、防潮 、防暴晒和有消防设施的场地,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 。贮存集装机的室内空气中应无对电气绝缘有损害的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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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3423—2024

  附 录 A

  (资料性)

  滚筒型集装单元(ULD)集装机的效率

  A.1 效率的定义

  ISO 4116 关于滚筒尺寸 、特征和间隔的要求是为避免损坏 ULD 所需要的最低值 。经验已经证明,这些数值对于保证滚筒型的集装机的效率可能是不够的 。在下文所使用的“效率 ”这一术语被定义为一个比值,如公式(A .1)所示:

  e …………………………( A .1 )

  式中:

  e ——效率,%;

  W ——被装载的 ULD 的质量(通常为集装机上所能允许的任何行驶的 ULD 的最大质量),单位为千牛(kN);

  F ——当滚筒系统处于良好的维护状态并处于水平时 ,使 ULD 在其上开始运动所需的力 ,单位为千牛(kN)。

  检测坡道包括上 、下坡道的斜坡段(坡度为 10%)和一个水平路段组成的爬坡路段 。

  A.2 效率目标

  效率是一个重要的设计要素 ,它将直接关系到节约人力(对非动力拖车或设备)或总的动力要求(对机动的 ULD 设备),并因此也节约使用费用 。

  下列目标应用于滚筒型 ULD 设备的设计以期充分节约装载费用:

  a) 在 ULD 可用质量的正常范围内,滚筒传送系统的效率不小于 98%;

  b) 在 ULD 可用质量的正常范围内 ,多向(万向轮或滚珠)传送系统的效率不小于 96%,对于万向轮式传送系统,在测量 ULD 开始运动所需的力之前,万向轮应任意取向或与方向相反 。

  A.3 滚筒的设计试验

  广 泛 的 试 验 已 经 表 明 ,遵 循 下 列 基 本 准 则 ,这 些 设 计 目 标 可 达 到 并 在 设 备 的 整 个 寿 命 期 间 得 以保持 。

  a) 采用带有优质球轴承的连续轴(避免在使用期间产生变形)滚筒 。轴承为两端密封的免润滑轴承 。

  b) 轴径或球轴承内径不小于 19 mm 。

  c) 滚筒表面具有足够的强度(建议滚筒壁厚不小于 2 mm,外径不小于 63 mm,以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变形)。

  d) 当滚筒的型式不变时 ,单纯增加滚筒的数量(也就是使间隔小于 200 mm)不能提高滚筒系统的效率 。

  e) 测量效率应在 ULD 总质量范围内各个量级而非最大值状况下进行 ,因为维护良好的滚筒系统的实际效率系数变化比单元总质量变化更慢(见图 A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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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3423—2024

  图 A.1 滚筒状况与 ULD 总质量对于效率的影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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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3423—2024

  附 录 B

  (规范性)

  电动式集装机专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B.1 安全要求

  B.1.1 人员触电防护

  B.1.1.1 直接接触防护

  如果由外壳或遮挡提供防护,B 级带电部分应置于外壳内或遮挡后 。外壳或遮挡应仅能通过工具打开或去掉 。外壳或遮挡应至少符合 GB/T 4208 中规定的 IPXXB 防护等级的要求 。可直接触及的外壳或遮挡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XXD 。

  除以下三种情况外,高压连接器应仅能通过工具打开:

  a) 高压连接器分开后,满足 IPXXB 的防护等级要求;

  b) 高压连接器至少需要两个不同的动作才能将其从相互的对接端分离,且高压连接器与其他某个机构有机械锁止关系,在高压连接器打开前,该锁止机构应仅能通过工具打开;

  c) 在高压连接器分开之后 ,连接器中带电部分的电压能在 1 s 内降低到不大于 30 V(a .c .)(rms)且不大于 60 V(d.c .)。

  注:根据最大工作电压 Umax,将电气元件或电路分为以下等级,如表 B .1 所示 。

  表 B.1 电压等级

  单位为伏特

  电压等级

  最大工作电压

  直流

  交流(rms)

  A

  0

  0

  B

  60

  30

  B.1.1.2 间接接触防护

  B. 1.1.2.1 在 最 大 工 作 电 压 下 ,直 流 电 路 绝 缘 电 阻 应 不 小 于 100 Ω/V,交 流 电 路 绝 缘 电 阻 应 不 小 于500 Ω/V 。如果直流和交流的 B 级电压电路可导电的连接在一起,则应满足绝缘电阻不小于 500 Ω/V 的要求。

  B.1.1.2.2 集装机应具有绝缘电阻监测功能 。在 B 级电压电路接通且未与外部电源传导连接时 ,该装置应能够持续或者间歇地检测集装机的绝缘电阻值 ,当该绝缘电阻值小于制造商规定的阈值时 ,应通过一个明显的声和光信号提醒驾驶员 。

  B. 1.1.2.3 电气系统的带电部件应能承受表 B .2 规定的交流电压 ,该电压频率为 50 Hz 或 60 Hz,历时1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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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3423—2024

  表 B.2 耐受电压

  单位为伏特

  基本绝缘(a .c .)

  附加绝缘(a .c .)

  双重或加强绝缘(a .c .)

  2U+1 000

  但最小为 1 500

  2U+2 250

  但最小为 2 750

  2U+3 250

  但最小为 3 750

  B.1.2 功能安全防护

  B.1.2.1 驱动、电源接通程序

  B.1.2.1.1 应设置防止未经允许的人员开动集装机的装置 。集装机从“ 电源切断 ”状态到“可行驶 ”状态应至少经过两个步骤的操作 。

  B.1.2.1.2 驱动系统在断电后应仅通过正常的电源接通程序重新启动 。

  B.1.2.1.3 采用电压 60 V(d.c .)(含)以上储能系统的集装机,其动力系统应与底盘隔离 。

  B.1.2.2 行驶

  B.1.2.2.1 如果驱动系统采取了减少车辆驱动功率或自动限制功率的措施,且影响了车辆的行驶,应通过明显的信号装置报警 。

  B.1.2.2.2 储能系统的剩余电量低于一定值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声或光信号提示,剩余电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能使电动设备驶至充电区域(行驶距离不低于 1 km);

  b) 能为照明系统提供所需的电量 。

  B.1.2.3 切断开关

  需要主驱动电机提供上装动力的集装机 ,挡位未处于空挡和未实施驻车制动时 ,驾驶员离开驾驶位后 3 s~ 5 s 应能自动切断驱动主回路 。不需要主驱动电机提供上装动力的集装机 ,驾驶员离开驾驶座位后 3 s~ 5 s 应能自动切断驱动主回路 。

  B.1.2.4 电缆连接器

  电 缆 连 接 器 应 与 动 力 电 缆 相 匹 配 ,且 压 接 牢 固 ,其 防 护 等 级 应 不 低 于 IP55 。 电 压 在 60 V(d. c .) (含)以上的电缆连接器应设置锁止装置,且采用橘红色的高压线 。

  B.1.2.5 连接互锁装置

  在充放电电缆与集装机连接时,集装机不应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移动 。

  B.1.2.6 故障防护

  B.1.2.6.1 动力系统供电应采用双线回路设计 。

  B.1.2.6.2 当辅助电路与动力系统有电连接时,应防止辅助电路电压过高 。

  B.1.2.6.3 行驶电机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转向电机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

  B.1.2.6.4 当集装机处于正常行驶状态时,将方向盘置于最大转向角,转向电机应能够持续稳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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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3423—2024

  B.1.3 储能系统

  B.1.3.1 储能系统安全应符合 GB 38031 的要求 。

  B.1.3.2 储能系统及其箱体应安装牢固 。

  B.1.3.3 储能系统应置于有盖板的储能系统箱内 ,盖板内表面应涂装绝缘防护层 。金属盖板与储能系统带电零部件的间距应不小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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