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551.7-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7部分:电坐便器便座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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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97. 180 CCS Y 6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1551.7—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 7 部分:电坐便器便座的特殊要求
Antimicrobialand cleaningfunction ofhousehold and similar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7:Particularrequirementsforelectricaltoilet
2025-08-01发布 2027-0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21551.7—2025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1
5 试验方法 2
6 标志和使用说明 4
附录 A (规范性) 除菌功能试验方法 5
附录 B (规范性) 除病毒功能试验方法 8
附录 C (规范性) 气味强度差试验方法 13
附录 D (资料性) 容污量试验方法 16
附录 E (资料性) 净化效率试验方法 18
附录 F (资料性) 防微生物飞溅功能试验方法 20
参考文献 22
Ⅰ
GB/T 21551.7—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是 GB/T 2155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 、净化功能》的第 7 部 分 。 GB/T 2155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通则 ;
— 第 2部分 :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
— 第 3部分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
— 第 4部分 : 电冰箱的特殊要求 ;
— 第 5部分 :洗衣机的特殊要求 ;
— 第 6部分 :空调器的特殊要求 ;
— 第 7部分 : 电坐便器便座的特殊要求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佛山市顺德区阿波罗环保器材有限公司 、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 、东陶(中国)有限公司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 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 、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松下家居科技(杭州) 有限公司 、恒洁卫浴集团有限公司 、龙游喜尔康智家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广东华美骏达电器有限公司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科牧智能厨卫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佳合(浙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安徽中认倍佳科技有限公司 、曼胡默尔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南京海关纺织工业产品检测中心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张晓 、朱吉兴 、李珊珊 、陈良权 、李轶 、刘川 、王兵 、焦晓兰 、项京成 、唐武 、刘翔 、彭志遒 、吴锡山 、张庆玲 、刘伟 、彭琼 、刘中南 、林山 、陈斐 、谢小保 、吴兵 、黄诗文 、邵磊磊 、董磊 、区卓琨 、徐燕君 。
Ⅲ
GB/T 21551.7—2025
引 言
GB/T 2155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抗菌 、除菌 、净化功能》系列标准划分为若干部分 , 由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构成 ,第 1部分为通用要求 ,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对于特殊要求范围涵盖的产品 ,其要求按照特殊要求的相关规定 。
GB/T 21551拟发布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通则 。 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 、净化功能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
— 第 2部分 :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 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使用的材料 、零部件的抗菌 、防霉 、抗过敏原 、抗病毒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
— 第 3部分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 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的抗菌 、防霉 、抗过敏原 、抗病毒 、除菌 、除过敏原 、除病毒 、除异味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
— 第 4 部分 : 电冰箱的特殊要求 。 目 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冰箱的抗菌 、防霉 、除菌 、净化/除异味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
— 第 5 部分 :洗衣机的特殊要求 。 目 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洗衣机的抗菌 、防霉 、除菌 、除螨 、除过敏原 、除病毒 、除异味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
— 第 6部分 :空调器的特殊要求 。 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的抗菌 、防霉 、除菌 、室内空气净化 、自洁净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
— 第 7部分 : 电坐便器便座的特殊要求 。 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便座的抗菌 、防霉除菌 、除异味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
— 第 8部分 :储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 。 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储水式电热水器的抗菌 、防霉 、除菌 、净化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
Ⅳ
GB/T 21551.7—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 7 部分:电坐便器便座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具有抗菌 、除菌 、净化功能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便座的卫生安全性和功能要求 、标志和使用说明 ,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抗菌 、防霉 、抗病毒 、除菌 、除病毒 、除异味一种或多种功能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便座(以下简称 “坐便器 ”)的研发 、生产 、销售和检验等 。
本文件不适用于专门用于医疗用途的电坐便器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0290 家用电动洗碗机 性能测试方法
GB/T 21551.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 、净化功能 第 1部分 :通则
GB/T 21551. 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 、净化功能 第 2部分 :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GB/T 21551. 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 、净化功能 第 5部分 :洗衣机的特殊要求GB/T 2313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便座
GB 444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健康技术规范
HJ 865 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HJ 1262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QB/T 5364 空气净化器测试用试验舱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551. 1、GB/T 2313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4 技术要求
4. 1 卫生安全性要求
4. 1. 1 整机
坐便器本身所产生的有害物质应符合表 1要求 。
1
GB/T 21551.7—2025
表 1 坐便器产生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有害物质种类
要求
臭氧泄漏量(出风口/器具周边 5 cm 处)
符合 GB 44498相关要求
紫外线泄漏量(器具周边 30 cm 处)
符合 GB 44498相关要求
注 1: 臭氧泄漏量测试适用于具有产生臭氧装置的坐便器 。
注 2: 紫外线指 C波段紫外线 , 即波长范围为 200 nm~ 280 nm线装置的坐便器 。
,简称 UVC,紫外线泄漏量测试适用于具有紫外
4. 1.2 材料和零部件
明示具有抗菌功能且使用中与人体密切接触的材料或其制成的零部件 ,应符合 GB/T 21551. 1 中相关卫生安全性要求 。
4.2 抗菌、除菌、净化功能要求
4.2. 1 材料和零部件
明示具有抗菌 、防霉 、抗病毒功能的材料或含有上述功能材料的部件 ,其抗菌率 、防霉等级 、抗病毒率应符合 GB/T 21551. 2 的 要 求 。 具 有 抗 菌 功 能 的 零 部 件 应 至 少 包 括 坐 圈 、便 器 内 壁 、喷 嘴 、控 制 器(如 :遥控器 、操作面板 、旋钮等)四个零部件中的一个部件 。
4.2.2 整机
4.2.2. 1 除菌
明示具有除菌功能的坐便器 ,除菌率不应低于 90% 。
4.2.2.2 除病毒
明示具有除病毒功能的坐便器 ,病毒去除率不应低于 99% 。
4.2.2.3 除异味
明示具有除异味功能的坐便器 ,气味强度差应大于 1。
5 试验方法
5. 1 试验条件
5. 1. 1 一般试验条件
除本文件附录描述的特殊要求之外 ,按 GB/T 23131中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 。
5. 1.2 测量仪器
试验通用测量仪器应符合下述要求 :
a) 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 , 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 ,其准确度等级不低于 0. 5 级 , 出厂试验不低于 1. 0 级 ;
b) 温度计 :最大允许误差 ±0. 5 ℃ ;
2
GB/T 21551.7—2025
c) 湿度计 :最大允许误差 ±2% ;
d) 计时仪表 :最大允许误差 ±1 s/24h;
e) 紫外辐照计 :分辨力不低于 0. 1 μW/cm2 ;
f) 臭氧分析仪 :分辨力不低于 0. 001 mg/m3 。
5. 1.3 测试程序
坐便器进行有害物质 、除菌 、除病毒 、除异味等测试时 ,应在制造商明示的正常工作状态下(有害物质试验开启最不利模式 ; 除菌 、除病毒 、除异味试验开启最佳功能模式)运行 ,如制造商未明示 ,应运行落座后自动开启的模式 ,并开启所有相关功能 。
5.2 卫生安全性试验方法
5.2. 1 整机
5.2. 1. 1 采样点布置
整机卫生安全性测试时 ,应在器具各平面周边布置采样点,采样点应符合 GB/T 21551. 1 要求 ,若坐便器有出风口(净化出风口 、烘干出风口) ,则在距离风口所在平面的出风方向垂直规定距离的中间处 ,增加布置 1个采样点,若器具有多个出风 口 ,则每个出风口均布置一个采样点,各出风口浓度同时测试 ;不测试器具后方和下方 。
5.2. 1.2 臭氧泄漏量
按照 GB/T 21551. 1 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 。
5.2. 1.3 紫外线泄漏量
按照 GB/T 21551. 1 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 。
5.2.2 材料和零部件
坐便器明示具有抗菌功能且使用中与人体密切接触的材料或其制成的零部件 ,按照 GB/T 21551. 1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 。
5.3 抗菌、除菌、净化功能试验方法
5.3. 1 材料和零部件
坐便器使用的具有抗菌 、防霉 、抗病毒功能的材料或含有上述功能材料的零部件 ,其抗菌率 、防霉等级 、抗病毒率按 GB/T 21551. 2 中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 。
5.3.2 整机
5.3.2. 1 除菌
按照附录 A进行试验 。
5.3.2.2 除病毒
按照附录 B进行试验 。
5.3.2.3 除异味
气味强度差按照附录 C进行试验 。
3
GB/T 21551.7—2025
容污量试验见附录 D。
净化效率试验见附录 E。
5.3.2.4 防微生物飞溅
坐便器冲水过程中防微生物飞溅功能试验方法见附录 F。
6 标志和使用说明
具有抗菌 、防霉 、抗病毒 、除菌 、除病毒 、除异味功能的坐便器的标志或使用说明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
— 具有的功能种类(如 “抗菌”“防霉”“抗病毒”“除菌”“除病毒”“除异味 ”)及其主要作用因子(例如 ,热力 、紫外线 、电解水等) ;
— 对于涉及由使用者清洁或更换的抗菌 、防霉 、抗病毒 、除菌 、除病毒 、除异味材料或零部件 , 明示其更换周期或清洁方法 ;
— 功能种类对应的污染物名称 ,所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对应的测试状态 、程序 ;
— 使用抗菌 、防霉 、抗病毒材料的部位 。
4
GB/T 21551.7—2025
附 录 A
(规范性)
除菌功能试验方法
A. 1 试验原理
本试验采用 “去除率 ”试验法评价坐便器的除菌能力 。
该方法适用于对器具水路中的水 、喷嘴 、便器内壁等位置进行除菌的测试 。在运行特定程序后 ,根据明示除菌位置选择 A. 5. 2~A. 5. 4 中对应的除菌方式 ,测定水路 、喷嘴 、便器内壁的菌浓度 , 比较细菌(真菌)的减少程度 。
其他位置或部件的除菌性能测试可参照本方法 。
A.2 试验环境及操作要求
试验采取无菌操作技术 , 实 验 室 环 境 、试 验 操 作 及 其 他 涉 及 生 物 安 全 的 部 分 应 符 合 GB 19489和GB/T 21551. 1 中相关要求 。
试验房间内应有单独的紫外杀菌系统 ,该系统装配的紫外线灯应不小于 30W ,在灯下 1.0 m 处的紫外线强度应不小于 70μW/cm2 ,紫外线灯的规格应与试验房间的内部空间匹配 ,应不小于 1. 5 W/m3 。试验时保持房间门为关 闭 状 态 。试 验 结 束 后 , 整 个 试 验 房 间 要 进 行 紫 外 灯 杀 菌 , 杀 菌 运 行 时 间 应 不 少 于30 min,杀菌运行完成后排风 20 min。
实验室排风系统中也应装配紫外灯 。
试验过程产生的污水 ,应收集进行灭菌处理后再排放 。
A.3 试验仪器、菌种和试剂
A.3. 1 专用仪器
试验用测量仪器应满足下述要求 :
— 生化培养箱 :最大允许误差 ±1 ℃ ;
— 恒温恒湿培养箱 :最大允许误差 ±1℃;相对湿度 ≥90% ;
— 冷藏箱 :2 ℃ ~ 10 ℃ ;
— 二级生物安全柜 ;
— 压力蒸汽灭菌器 :最大允许误差 ±1 ℃ ;
— 离心机 ;
— 生物光学显微镜 ;
— 平皿 、试管 、血球计数板 、移液枪 、接种环 、酒精灯等实验室常用仪器 。
A.3.2 试验用菌
细菌菌种包括 :
— 大肠埃希氏菌 Escherichia coli CGMCC1. 2385 等同 ATCC 25922;
— 金黄色葡萄球菌金黄亚种 Staphylococcusaureussubsp. Aureus CGMCC1.89等同 ATCC 6538P;
— 肠沙门氏菌肠亚种伤寒血清型 Salmonelaentericasubsp. entericaserovarTyphi CICC10867。
真菌菌种包括 :
— 白假丝酵母(白色念珠菌) Canidia albicans CGMCC 2. 2086等同 ATCC 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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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 巴西曲霉 Aspergillusbrasiliensis CGMCC 3. 5487等同 ATCC 16404。
注 : 巴西曲霉旧称黑曲霉 。
应至少选择一种菌进行测试 ,如需要 ,也可选用其他菌种作为试验菌种 。
所有菌种或菌株应由国家相应菌种保藏管理机构提供并在报告中标明试验用菌种名称及编号 。
实验室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全使用试验用菌 ,如选用其他试验用菌 ,实验室应具备与其危害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 ;不涉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 。
培养菌种使用的各种培养基组分 ,应符合菌种保藏管理机构的要求 。
所有涉及微生物操作的器皿和材料都应提前进行相应灭菌处理 。
A.3.3 试验用水
设备运行用水应符合 GB 5749的市政供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 ,供水压力为 0. 1 MPa~ 0. 8 MPa,供水温度 5 ℃ ~40 ℃ 。
试验用水符合 GB/T 20290关于试验用水的要求 ,菌落总数应小于 100CFU/mL。
当坐便器有电解水装置时 ,其试验用水中氯化物含量不应大于 250 mg/L。
A.4 试验菌种的保藏、活化及菌悬液的制备
A.4. 1 试验菌的保藏及活化
细菌 、霉菌保藏 、活化按 GB/T 21551. 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操作 。
酵母保藏 、活化按 GB/T 21551. 5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操作 。
A.4.2 加标菌液的制备
A.4.2. 1 水路系统除菌
选择初始浓度为 1. 0×104 CFU/mL~ 9. 0×104 CFU/mL 的菌液 。
A.4.2.2 喷嘴、便器内壁等表面除菌
细菌选择初始浓度为 5. 0×109 CFU/mL~ 9. 0×109 CFU/mL 的菌液 。
真菌选择初始浓度为 5. 0×106 CFU/mL~ 9. 0×106 CFU/mL 的菌液 。
A.5 试验步骤
A.5. 1 样机的预处理
试验前 ,用无菌水或去离子水冲洗试验管道和样机 30 min, 冲洗后在测试要求的取样口处取样检测 ,菌落总数应不高于 10CFU/mL,若冲洗 30min后菌落总数达不到该要求 ,应延长冲洗时间 ,直至出水的菌落总数达到上述要求 。 同时 ,对测试位置或部件(如喷嘴 、便器内壁等) 通过 75%(体积分数) 乙醇擦拭 、紫外线照射 、无菌水冲洗等方式进行无菌处理 ,并自然晾干 。
A.5.2 水路系统除菌
试验组 :将样机进水 口 与 装 有 加 标 菌 液 的 容 器 连 接 , 样 机 在 使 用 说 明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开 启 除 菌 程序 ,在出水口处取样 ,检测出水中残留的活菌数 。
阳性对照 :样机进水口端直接取样 ,培养计数 ,作为阳性对照 。
A.5.3 喷嘴除菌
试验组 :菌液涂覆区域以所有喷嘴出水口上下限确定的距离为宽度 , 在保证涂覆面积为 100 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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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的条件下 ,在出水口/喷嘴周围外表面确定长度 ,涂覆区域应覆盖所有喷嘴出水口周围 。在确定的区域内涂覆 20 μL加标菌液(菌悬液与 2%的黄原胶等体积混合) ,不要堵塞喷水 口 。放置 10 min~ 15 min待表面微干后 ,开启除菌程序 ,程序结束后 ,用 10 mL 0. 85%(质量分数) 生理盐水回收 ,测定残留的活菌数 。
阳性对照 :将菌液涂覆微干后直接回收 ,测定活菌数 。 阳性对照回收的活菌数细菌不应低于 1. 0× 105 CFU/mL,真菌不应低于 1. 0×103 CFU/mL。
通过水(或喷雾)对喷嘴进行除菌的器具 ,若在除菌程序开启前有其他的水流通过喷嘴 ,测试过程中 ,在除菌程序开启前将水源关闭 ,确保只有除菌水通过喷嘴 。若除菌测试前有其他水流通过喷嘴且试验前水源不能关闭 ,可以其他水流通过后回收的活菌数作为对照 。
通过照射对喷嘴进行除菌的器具 ,程序结束后直接回收 。
注 : 若喷嘴出水口分布的区域不能满足要求的面积 ,涂覆面积 V 使用的菌液量可为 V/100× 20 μL。
A.5.4 便器内壁除菌
试验组 :在便器内喷杆伸出方向正对的位置 , 以及左右两侧中心位置各画出 50 mm×50 mm 的区域 ,每个区域均匀涂覆 500 μL加标菌液(菌悬液与 2%的黄原胶等体积混合) 。 待表面微干后 , 开启除菌程序 ,程序结束后立刻用 10 mL浓度为 0. 85%(质量分数) 的生理盐水回收 ,测定残留的活菌数 。 三个位置分别回收后取平均值记为试验组残留活菌数 。
阳性对照 :将菌液涂覆微干后直接回收 ,测定活菌数 。 阳性对照回收的活菌数细菌不应低于 1. 0× 106 CFU/mL,真菌不应低于 1. 0×104 CFU/mL。
若除菌程序开启前有其他和除菌操作无关的水流通过便器内壁 ,测试过程中 ,可在除菌程序开启前将水源关闭 ,确保只有程序相关水通过便器内壁 。若不能关闭 ,可以用其他水流通过后回收的活菌数作为对照 。
A.6 结果计算
除菌率按公式(A. 1)进行计算 。
R …………………………( A. 1 )
式中 :
R — 除菌率 ;
A — 阳性对照回收的活菌数 ,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毫升(CFU/mL) ;
B — 试验组残留的活菌数 ,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毫升(CFU/mL) 。
相同规格的坐便器 ,应在同一条件下至少试验 1 台 ,每台进行 3 次试验 ,每次试验后计算除菌率 , 以每个位置全部试验除菌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按照 GB/T 8170要求修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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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附 录 B
(规范性)
除病毒功能试验方法
B. 1 试验原理
本试验采用 “去除率 ”试验法评价坐便器去除病毒的能力 。
该方法适用于对器 具 水 路 中 的 水 、喷 嘴 、便 器 内 壁 等 位 置 进 行 除 病 毒 的 测 试 。 在 运 行 特 定 程 序后 ,测定水路 、喷嘴 、便器内壁的病毒滴度 , 比较病毒的减少程度 ,其他位置或部件的除病毒性能测试可参照本方法 。
B.2 试验环境及操作要求
除满足 A. 2 的要求之外 ,病毒试验应在 BSL-2或以上安全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中操作 ,并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按生物危害废弃物处理 , 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
试验人员应具有足够的微生物学知识和经验 。此外 ,本文件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应采取充分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 严格遵守相关的生物安全标准和国内法规 , 身体状态欠佳 , 或有 伤 口时 ,应暂时停止工作 。
B.3 试验仪器和病毒
B.3. 1 专用仪器
试验用测量仪器应满足下述要求 :
— 生化培养箱 :最大允许误差 ±1 ℃ ;
— 二级生物安全柜 ;
— 压力蒸汽灭菌器 :最大允许误差 ±1 ℃ ;
— 离心机 :最高转速 16000 r/min;
— 移液管 、水浴锅 、涡旋混匀器等实验室常用仪器 。
B.3.2 试验用病毒
试验用病毒及宿主菌 :
— 噬菌体 :Phi-X174(ATCC 13706-B1,NBRC 103405) ,
宿主菌 :大肠埃希氏菌 Escherichia coli (ATCC 13706,NBRC 13898) ;
— 噬菌体 :MS2(ATCC 15597-B1,NBRC 102619) ,
宿主菌 :大肠埃希氏菌 Escherichia coli (ATCC 15597 ,NBRC 3012) 。
应至少选择一种病毒进行测试 ,如需要 ,也可选用其他病毒作为试验病毒 。
所有病毒株应由国家相应菌种保藏管理机构提供并在报告中标明试验用病毒名称及编号 。
实验室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全使用试验用病毒 ,如选用其他试验用病毒 ,实验室应具备与其危害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 ;不涉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病毒 。
B.3.3 试验用培养基及试剂
试验用培养基及试剂可按如下方法配制 。
8
GB/T 21551.7—2025
a) 营养肉汤培养基(NB)
营养肉汤培养基(NB)成分应符合表 B. 1 的要求 。
表 B. 1 营养肉汤培养基(NB)的成分
成分
含量/g
蛋白胨
10. 0
牛肉浸膏
5. 0
氯化钠
5. 0
制法 :取上述成分加入 1 000 mL蒸馏水中 ,加热溶解后 ,调 pH 至 7. 2~ 7. 4 分装 , 于 121 ℃压力蒸汽灭菌 20 min备用 。
b) 营养琼脂培养基(NA)
营养琼脂培养基(NA)的成分及含量应符合表 B. 2 的要求 。
表 B.2 营养琼脂培养基(NA)的成分
成分
含量/g
蛋白胨
10. 0
牛肉浸膏
5. 0
氯化钠
5. 0
琼脂
15. 0
制法 :取除琼脂外其他成分溶解于 1 000 mL蒸馏水中 ,调 pH 至 7. 2~ 7. 4,加入琼脂 ,加热溶解 ,分装 ,于 121 ℃压力蒸汽灭菌 20 min备用 。
c) 下层琼脂
下层琼脂的成分应符合表 B. 3 的要求 。
表 B.3 下层琼脂的成分
成分
含量/g
营养肉汤
8. 0
氯化钾
5. 0
氯化钙
0. 2
琼脂
15. 0
制法 :取上述成分加入 1 000 mL蒸馏水中 ,加热溶解后 ,调 pH 至 7. 1~ 7. 5 分装 , 于 121 ℃压力蒸汽灭菌 20 min备用 。
d) 上层琼脂
上层琼脂的成分应符合表 B. 4 的要求 。
9
GB/T 21551.7—2025
表 B.4 上层琼脂的成分
成分
含量/g
营养肉汤
8. 0
氯化钾
5. 0
氯化钙
0. 2
琼脂
7. 0
制法 :取上述成分加入 1 000 mL蒸馏水中 ,加热溶解后 ,调 pH 至 7. 1~ 7. 5 分装 , 于 121 ℃压力蒸汽灭菌 20 min备用 。
e) 试验用试剂为磷酸盐缓冲液(PBS)
磷酸盐缓冲液(PBS)的成分应符合表 B. 5 的要求 。
表 B.5 磷酸盐缓冲液(PBS)的成分
成分
含量/g
磷酸二氢钾 KH2PO4
1. 36
磷酸氢二钠 Na2 HPO4
2. 83
制法 :表 B. 1 中的成分混合后加入到 1 000 mL蒸馏水中充分搅拌溶解后 , 调节溶液 pH 在 7. 2~ 7. 4,在 121 ℃条件下 ,在高压蒸汽灭菌器内灭菌 20 min后备用 。
B.4 试验病毒的保藏、活化及病毒悬液的制备
B.4. 1 噬菌体保藏和活化
将扩增后的噬菌体液加入终浓度 20%(体积分数) 丙三醇作保护剂后 , 分装于冻存管中 , - 80 ℃保存 。
取保存后的冻存管 ,与大肠埃希氏菌和上层琼脂混合后 ,倾注于下层琼脂 , (37±1) ℃过夜培养 , 收集上层半固体琼脂后离心 、过膜可得试验用噬菌体液 。
B.4.2 噬菌体悬液的制备
噬菌体悬液的制备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
a) 将宿主菌大肠 埃 希 氏 菌 接 种 于 NA 平 板 上 , 于 (37±1) ℃培 养 (24±1)h, 取 单 菌 落 接 种 于NB 中 ,在(37±1) ℃ ,100 r/min条件下振荡(5±1)h;
b) 将 15 mL~ 20 mL下层琼脂倾注于培养皿中 ,凝固后备用 ;
c) 将 5 mL浓度为 1. 0×108 CFU/mL~ 9. 0×108 CFU/mL 的大肠埃希氏菌菌悬液与 5 mL浓度
1 000 ∶ 1 的比例) ,在(37±1) ℃条件下静置 10 min~ 20 min;
为 1. 0×105 PFU/mL~ 9. 0×105 PFU/mL 的噬菌体悬液混合(按照大肠埃希氏菌 ∶ 噬菌体=
d) 在步骤 c) 的混合液中加入 10 mL上层琼脂 ,混匀后倾注于步骤 b) 中制备的下层琼脂固体平板上 ,在(37±1) ℃条件下 ,正置静置培养(24±1)h;培养后 ,用无菌涂布棒将上层琼脂培养基回收到离心管中 ,260 r/min旋转 2 min,然后在(37±1) ℃条件下静止放置 ;
e) 将步骤 d)的上层液体移至 50 mL离心管内 ,10 000 r/min离心 10 min;将上清液转移到另 一50 mL离心管中 ,再以相同的条件反复离心 2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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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f) 利用孔径 0. 22 μm 的 滤 膜 对 上 清 液 进 行 过 滤 , 获 得 试 验 用 噬 菌 体 原 液 , 调 整 原 液 浓 度 应 为
1. 0×109 PFU/mL~ 9. 0×109 PFU/mL。
试验用噬菌体悬液应在试验当 日使用 。
B.5 试验步骤
B.5. 1 试验前准备
同 A. 5. 1。
B.5.2 水路系统除病毒
试验组 :将噬菌体原液用无菌水稀释至 1. 0× 104 PFU/mL~ 1. 0× 105 PFU/mL,并置于无菌容器中 ,将盛有噬菌体悬液的容器与样机进水口连接 ,开启待测样机的相应除病毒程序 ,在出水口处接取 一定量水样 ,作为试验组 ,检测水样中病毒含量 。
阳性对照 :样机进水口端直接取样 ,培养计数 ,作为阳性对照 。
B.5.3 喷嘴除病毒
试验组 : 噬菌体悬液 涂 覆 区 域 以 所 有 喷 嘴 出 水 口 上 下 限 确 定 的 距 离 为 宽 度 , 在 保 证 涂 覆 面 积 为100 mm2 的条件下 ,在出水口/喷嘴周围外表面确定长度 ,涂覆区域应覆盖所有喷嘴出水口周围 。在确定的区域内涂覆 20 μL加标噬菌体混合液(噬菌体悬液与 2%的黄原胶等体积混合) ,不要堵塞喷水 口 。待表面微干后 ,开启除病毒程序 ,程序结束后 ,用 10 mL PBS回收 ,测定残留的噬菌体含量 。
阳性对照 :将噬菌体悬涂覆微干后直接回收 ,测定噬菌体含量 。 阳性对照回收的噬菌体不应低于1. 0×105 PFU/mL。
通过水(或喷雾)对喷嘴进行除病毒的器具 ,若在除病毒程序开启前有其他的水流通过喷嘴 ,测试过程中 ,在除病毒程序开启前将水源关闭 ,确保只有除病毒相关水通过喷嘴 。若除病毒测试前有其他水流通过喷嘴且试验前水源不能关闭 ,可以其他水流通过后回收的病毒浓度数作为对照 。
通过照射对喷嘴进行除菌的器具 ,程序结束后直接回收 。
注 : 若喷嘴出水口分布的区域不能满足要求的面积 ,涂覆面积 V 使用的噬菌体量为 V/100× 20 μL。
B.5.4 便器内壁除病毒
试验组 :在便器内喷杆伸出方向正对的位置 , 以及左右两侧中心位置各画出 50 mm×50 mm 的区域 ,每个区域均匀涂覆 500 μL加标噬菌体溶液(噬菌体悬液与 2%的黄原胶等体积混合) 。待表面微干后 ,开启除病毒程序 ,程序结束后立刻用 10 mLPBS 回收 ,测定残留的噬菌体含量 。 三个位置分别回收后取平均值记为试验组残留活菌数 。
阳性对照 :将噬菌体溶液涂覆微干后直接回收 ,测定噬菌体含量 。 阳性对照回收的噬菌体浓度不应低于 106 CPFU/mL。
注 : 若除病毒程序开启前有其他和除病毒操作无关的水流通过便器内壁 ,测试过程中 ,在除病毒程序开启前将水源
关闭 ,确保只有程序相关水通过便器内壁 。若不能关闭 ,用其他水流通过后回收的噬菌体浓度作为对照 。
B.5.5 噬菌体滴度的测定
将回收(洗脱)的噬菌体悬液用 PBS进行 10倍稀释 ,选择合适的稀释度 ,取 0. 5 mL稀释后液体与100 μL的 1. 0×108 CFU/mL~ 1. 0×109 CFU/mL 的大肠埃希氏菌菌悬液混合 ,在(37±1) ℃条件下静置 10 min~ 20 min。将静置后与上层琼脂混合 ,倾注于下层琼脂表面 ,在(37±1) ℃条件下 ,正置培养16h~ 24h。培养后通过噬斑法计算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噬菌体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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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B.6 结果计算
病毒去除率按照公式(B. 1)计算 。
Rv …………………………( B. 1 )
式中 :
Rv — 病毒去除率 ;
C0 — 阳性对照组噬菌体滴度 ,单位为噬斑形成单位每毫升(PFU/mL) ;
Cv — 试验组噬菌体滴度 ,单位为噬斑形成单位每毫升(PFU/mL) 。
相同规格的坐便器 ,应在同一条件下至少试验 1 台 ,每台进行 3 次试验 ,每次试验后计算病毒去除率 ,全部试验病毒去除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按照 GB/T 8170要求修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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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附 录 C
(规范性)
气味强度差试验方法
C. 1 试验原理
本试验采用 “嗅辨评价 ”试验法评价坐便器异味去除的能力 。
该方法适用于具有除异味功能坐便器 ,通过对比坐便器净化前后空气中污染物的气味强度评价其异味去除性能 。
C.2 设备仪器和污染物
C.2. 1 试验设备仪器
试验用测量设备 、仪器应满足下述要求 :
— 嗅辨室 ,应符合 HJ 865要求 ;
— 试验舱 :3 m3 (长 ×宽 ×高= 1. 4 m×1. 4 m×1. 5 m) ,符合 QB/T 5364的要求 ;
— 气袋 — 聚酯无臭袋 :3 L;
— 采气袋 :10 L;
— 遮盖板 :聚四氟乙烯(PTFE)材质 ,尺寸如图 C. 1,遮盖板厚度(2±1) mm;
— 大气采样器 。
图 C. 1 遮盖板外形尺寸
C.2.2 污染物
试验用气态污染物可使用分析纯及以上级别纯度的试剂 ,可利用鼓泡方式发生 ;或者使用适当体积浓度的标准气体钢瓶直接发生 。
可根据坐便器明示能够净化的污染物种类从下列物质中选取一种或多种进行气味强度差的试验 :
— 含氮污染物 :氨 ;
— 含硫污染物 : 甲硫醇 ;
— 也可根据产品明示选择其他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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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C.3 试验条件
环境温度(23±2) ℃ ,相对湿度(50±10) % 。
C.4 嗅辨员
选择 6名嗅辨员 , 嗅辨员的嗅觉检测及挑选方法按 HJ 1262要求进行 。
由 6名嗅辨员组成嗅辨小组在嗅辨室内做好嗅辨准备 , 嗅辨员当天不应携带和使用有气味的香料及化妆品 , 当天不应抽烟 、染发 ,不应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 ,患感冒或嗅觉器官不适的嗅辨员不应参加当天的测定 。
C.5 异味评价测试
C.5. 1 对照组试验
对照组异味嗅辨评价按照下述步骤进行 。
a) 在 3 m3 舱内 ,将安装好除异味功能模块的一体式坐便器放置在地面中央位置 ,坐圈上放置遮盖板 ,使遮盖板 A 点距离坐圈内径顶点的距离为 15 cm ,如图 C. 2所示 ,采样点设置在 A 点正上方 80 cm 处 。将坐便器陶瓷底座的排水口密封防止异味逃逸 。检验坐便器能够运转正常后关闭 。如为独立式坐便器 ,则按照其尺寸配置合适的陶瓷底座 。
图 C.2 遮盖板放置位置
b) 将聚四氟乙烯导管伸入坐便器陶瓷底座腔体中心位置 ,通过导管向腔体内发生气态污染物 ,如使用鼓泡法 ,建议流量为 1. 0 L/min,发生 10 min后 ,关闭发生器 。
c) 在采样点收集试验 舱 内 约 9 L 气 体 , 分 别 注 满 3 个 无 臭 袋 , 送 至 嗅 辨 室 。 6 名 嗅 辨 员 分 成 3组 ,每组 2人 , 嗅闻 1个气袋 。 嗅辨时 ,第 1 名嗅辨员打开无臭袋通气管上的塞子 ,鼻子要紧贴通气管 , 嗅闻 5 s~ 10 s,紧接着第 2 名嗅辨员立刻开始嗅闻 。6名嗅辨员对无臭袋内气体分别进行打分 ,记为对照组气味强度 。对照气味强度应能大于或等于 4级 ,否则应重新进行测试 。
d) 启动试验舱的空气净化装置 ,净化试验舱内空气 。
C.5.2 试验组试验
试验组按 C. 5. 1b) 的 方 法 , 重 新 向 试 验 舱 内 通 入 气 态 污 染 物 , 同 时 启 动 坐 便 器 除 异 味 程 序 , 运 行10 min后 ,按 C. 5. 1c)的步骤采集气体 ,对此时收集的气体的气味强度进行打分 ,记为试验组气味强度 。
C.6 气味评价
6名满足要求的嗅辨员对臭气气袋进行气味评价 ,评分标准应符合表 C.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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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表 C. 1 气味强度评分等级
气味强度评分等级
气味强度评分等级描述
0
无味
1
似有非有
2
轻微感觉有味
3
明显感觉有味
4
强烈感觉有味
5
难以忍受
C.7 测试结果计算
气味强度差=对照组气味强度平均值 -试验组气味强度平均值
气味强度平均值为 6名嗅辨员的评分结果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一个最小值 ,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 1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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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附 录 D
(资料性)
容污量试验方法
D. 1 试验原理
本试验采用 “容污量 ”试验法评价坐便器累积异味去除的能力 。
该方法适用于具有除异味功能的坐便器 ,在一定时间内坐便器净化的污染物浓度与初始污染物浓度之比为异味去除率 ,依据异味去除率实测值进行加速试验 ,计算直至加载到异味去除率低于初始的50%时 ,模块累积去除的污染物总质量 , 即为 “容污量 ”,单位为毫克(mg) 。
D.2 仪器设备和试剂
D.2. 1 试验仪器
试验用测量仪器如下 :
— 在线气体检测浓度 分 析 仪 : 分 辨 力 至 少 为 0. 01 mg/m3 , 与 化 学 法 进 行 校 准 , 偏 差 在 ±10%以内 ;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试验舱 :3 m3 (长 ×宽 ×高= 1. 4 m×1. 4 m×1. 5 m) ,见 QB/T 5364;
— 气相色谱仪 。
D.2.2 污染物同 C. 2. 2。
D.3 试验条件同 C. 3。
D.4 试验步骤
D.4. 1 异味去除率测试
异味去除率试验步骤如下 。
a) 在 3 m3 舱内 ,将安装好除异味功能模块的一体式坐便器放置在地面中央位置 ,检验坐便器运转正常 ,然后关闭 。如为独立的电坐便器便座 ,则按照其尺寸配置合适的陶瓷底座 。
b) 在试验舱内发生待测污染物 ,打开搅拌风扇搅拌 10 min后关闭 ,待搅拌风扇停止转动 ,测定污染物的初始浓度 。污染物初始浓度见表 D. 1。 污染物浓度分析方法可采用现行国家 、行业标准 ,或在线仪器直读法 。不同污染物单独测试 。
表 D. 1 污染物初始浓度
污染物
浓度/(mg/m3 )
氨
2. 0±0. 4
甲硫醇
10. 0±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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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c) 启动坐便器除异味装置 ,运行 2 h后关闭除异味装置 ,开启搅拌风扇 ,搅拌 10min,关闭搅拌风扇 ,采集试验舱内污染物残留浓度并进行浓度分析 。
d) 自然衰减测试时不放置样机 ,参考 D. 4. 1b)在 3 m3 试验舱内发生待测污染物 ,对舱内的污染物浓度进行测定 。静置 2 h 10 min后 ,再次测定试验舱内污染物浓度 。
e) 异味去除率 E计算见公式(D. 1) 、公式(D. 2) 。
N E
式中 :
N — 自然衰减 ;
cN0 — 自然衰减污染物的初始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 ;
cNi — 自然衰减污染物的残留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 ;
E — 异味去除率 , 以百分数表示 ;
c0 — 测试前污染物的初始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 ;
ci — 测试后污染物的残留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 。
D.4.2 容污量测试
容污量试验步骤如下 :
a) 在 3 m3 舱内 ,将安装好除异味功能模块的一体式坐便器放置在地面中央位置 ,开启除异味功能 。如为独立式坐便器 ,则按照其尺寸配置合适的陶瓷底座 ;
b) 在试验舱内投放污染物 ,单次加载量不超过 30 mg,8 h 内加载次数 5 次 ~ 6 次 , 当天完成加载后参考 D. 4. 1进行异味去除率试验 ;
c) 重复步骤 a)和 b) , 当异味去除率小于初始值的 50%时 ,试验结束 ;
d) 每台坐便器去除的污染物质量之和(包含每次异味去除率试验去除的污染物的质量) ,记为坐便器的容污量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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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附 录 E
(资料性)
净化效率试验方法
E. 1 试验原理
该方法适用于具有除异味功能模块且带有明显出风口的坐便器 ,通过测试进风口和出风 口 的污染物浓度 ,进而计算坐便器单次净化的污染物浓度与初始污染物浓度之比 , 即净化效率 。
E.2 臭气物质及仪器污染物同 C. 2。
E.3 测试装置
净化效率试验在 3 m3 试验舱中进行 ,试验舱参数见 C. 2. 1。
E.4 试验步骤
坐便器净化效率试验步骤如下 。
a) 在 3 m3 舱内 ,将安装好除异味功能模块的一体式坐便器放置在地面中央位置 ,坐便器出风 口用直径为(10±1) cm 的铝箔通风管以尽量短的方式连接到试验舱外(试验舱下部可预留容通风管通过的位置) , 连 接 方 式 确 保 不 漏 风 , 铝 箔 通 风 管 在 舱 内 尽 量 拉 直 。 检 验 坐 便 器 运 转 正常 ,然后关闭 。如为独立式坐便器 ,则按照其尺寸配置合适的陶瓷底座 。
b) 向试验舱内注入污染物 ,打开搅拌风扇搅拌 10 min,污染物初始浓度见表 D. 1。
c) 待试验舱内的污染物浓度稳定后 ,启动坐便器除异味功能 ,稳定运行 1 min。
d) 分别同时对试验舱内和铝箔通风口排出的污染物浓度进行测定 ,试验舱内的采样位置设置为坐便器坐圈平面中央正上方 80 cm 处 ,铝箔通风口的采样位置设置为从试验舱向外延伸 5 cm的通风口截面中 心 处 , 如 图 E. 1 所 示 。 污 染 物 浓 度 分 析 方 法 可 采 用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准 ,或在线仪器直读法 。测定总时长不应大于 20 min。
e) 关闭坐便器 ,对测试环境进行整体排风 。
图 E. 1 采样位置
E.5 结果计算
有明显进出风口的坐便器净化效率计算见公式(E.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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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 E. 1 )
式中 :
η — 净化效率 ;
c舱 — 试验舱测得的污染物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 ;
c口 — 排风口测得的污染物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 。
测试次数为 3 次 , 以 3 次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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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附 录 F
(资料性)
防微生物飞溅功能试验方法
F. 1 试验原理
本试验采用 “沉降菌落数 ”试验法评价坐便器的防微生物飞溅功能 。
向坐便器水封中放入一定量的细菌 ,模拟冲水过程 ,测试空间中的沉降菌 。
F.2 试验环境及操作要求同 A. 2。
F.3 试验仪器、菌种和试剂F.3. 1 专用仪器
试验用测量仪如下 :
— 生化培养箱 :最大允许误差 ±1 ℃ ;
— 冷藏箱 :5 ℃ ~ 10 ℃ ;
— 二级生物安全柜 ;
— 压力蒸汽灭菌器 :最大允许误差 ±1 ℃ ;
— 平皿 、试管 、移液枪 、接种环 、酒精灯等实验室常用仪器 。
F.3.2 试验用菌
试验用菌宜选择大肠埃希氏菌 Escherichia coli CGMCC1. 2385 等同 ATCC 25922。
如需要 ,也可选用其他菌种作为试验菌种 。
所有菌种或菌株由国家相应菌种保藏管理机构提供并在报告中标明试验用菌种名称及编号 。
实验室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全使用试验用菌 ,如选用其他试验致病菌 ,实验室须具备与其危害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 ;不涉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 。
培养菌种使用的各种培养基组分 ,宜符合菌种保藏管理机构的要求 。
所有涉及微生物操作的器皿和材料提前进行相应灭菌处理 。
F.3.3 试验用水同 A. 3. 3。
F.4 试验菌种的保藏、活化及菌悬液的制备
F.4. 1 试验菌的保藏及活化同 A. 4. 1. 1。
F.4.2 加标菌液的制备
选择初始浓度为 1. 0×104 CFU/mL~ 9. 0×104 CFU/mL 的菌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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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F.5 试验步骤
F.5. 1 样机的预处理
同 A. 5. 1。
F.5.2 沉降菌测试
沉降菌的测量按如下步骤进行 :
a) 将试验样机放置在一个高度超过 1. 5 m 的密闭环境内 ,将规定浓度的菌液注入水封至液面不再上升 ,盖上坐便器上盖后 ,对整个空间环境进行紫外线照射 30 min;
b) 按图 F. 1所示 ,打开坐便器上盖 ,放置 4个倾注了 NA 的培养皿 ,打开培养皿上盖 ;
c) 运行防飞溅程序后 , 以最大冲水量进行冲水后 ,参考 GB/T 18204. 3 中规定的自然沉降菌的测试方法进行采样 ; 整 体 操 作 尽 可 能 使 用 手 套 箱 完 成 , 如 需 要 试 验 人 员 进 入 试 验 舱 内 完 成 操作 ,宜做好相应的防护 。采样完成后 ,对整体环境进行紫外线照射 ,收集的污水处理后再排放 。
d) 4个平皿的菌落数量取平均值 , 即为沉降菌数量 。
标引符号说明 :
A — 坐便器后方墙壁离地 1. 5 m 处 ;
B — 坐便器前沿 30 mm ,离地 1. 5 m 处 ;
C 和 D— 坐便器坐圈两侧的中心处 。
图 F. 1 平皿放置示意图
若沉降菌落数量<40CFU/皿 ,认为具有防微生物飞溅功能 。
注 : 40 CFU/皿 ,数值参考 GB 37488—2019中对于公共场所中其他其室内场所细菌总数的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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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51.7—2025
参 考 文 献
[1] GB/T 18204. 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3部分 :空气微生物指标
[2] GB 37488—2019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3]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国卫科教发〔2023〕24号)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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