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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752-2020 聚丙烯腈基碳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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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83 . 120

  Q 2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6752—2020

  代替 GB/T 26752—2011

  聚丙烯腈基碳纤维

  PAN-basedcarbonfiber

  2020-03-06 发布 2021-02-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26752—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26752—2011《聚丙烯腈基碳纤维》。

  本标准与 GB/T 26752—2011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增加 2 个引用标准(见第 2 章);

  — 增加术语和定义(见 3 . 1 、3 . 2 和 3 . 3) ;

  — 增加了溶剂分类、工艺分类及其表示(见 4 . 1 . 2 和 4 . 1 . 3) ;

  — 上浆剂分类删除“通用型”,增加“适用于热固性聚酰亚胺树脂”“适用于热塑性聚酰亚胺树脂”和“其他”(见 4 . 1 . 6 , 2011 年版的 4 . 1 . 4) ;

  — 修改了上浆剂含量分类及其表示(见 4 . 1 . 7 , 2011 年版的 4 . 1 . 5) ;

  — 力学性能分类中增加了一些品种(见表 1) ;

  — 修改了碳纤维产品标记(见 4 . 2 , 2011 年版的 4 . 2) ;

  — 修改了外观要求(见 5 . 1 , 2011 年版的 5 . 1) ;

  — 增加了长度偏差及试验方法(见 5 . 2 和 6 . 2) ;

  — 增加了丝束规格的性能指标要求(见表 2) ;

  — 删除了含碳量上限值(见 2011 年版的 5 . 2) ;

  — 将密度的试验方法改为 GB/T 30019(见 6 . 3 . 2 , 2011 年版的 6 . 2 . 2) ;

  — 将上浆剂含量的试验方法改为 GB/T 29761(见 6 . 3 . 3 , 2011 年版的附录 B) ;

  — 修改保质期(见 8 . 4 . 2 , 2011 年版的 8 . 4 . 2) 。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9)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学、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丛宗杰、陈洞、张洪池、邹秀娟、高爱君、隋晓东、连峰、李德利、王继军、钱洪川。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6752—2011 。

  GB/T 26752—2020

  聚丙烯腈基碳纤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丙烯腈基碳纤维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聚丙烯腈基碳纤维长丝,不适用于沥青基、粘胶基等非聚丙烯腈基碳纤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362 碳纤维复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374 增强材料术语及定义

  GB/T 29761 碳纤维 浸润剂含量的测定

  GB/T 30019 碳纤维 密度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7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捻纤维 twistingfiber

  沿纤维束轴向加捻后收卷的纤维。

  3.2

  无捻纤维 twistlessfiber

  沿纤维束轴向不加捻收卷的纤维。

  3.3

  解捻纤维 untwistingfiber

  去除捻度的纤维。

  4 分类和标记

  4 . 1 分类

  4 . 1 . 1 力学性能分类

  按力学性能分为高强型、高强中模型、高模型和高强高模型四类,其分类由两个汉语拼音字母和四位数字组成。 两个字母表示力学性能分类,四位数字表示相应的力学性能参数,前两位数字表示拉伸强度,后两位数字表示拉伸弹性模量,具体规定见表 1 。

  如拉伸强度为 4 500 MPa~<5 500 MPa、拉伸弹性模量为 220 GPa~<260 GPa 的高强型碳纤维,

  GB/T 26752—2020

  表示为 GQ4522 。

  4 . 1 . 2 溶剂分类

  溶剂分类由一位字母表示:

  a ) 采用二甲基亚砜(DMSO) ,表示为 S ;

  b ) 采用二甲基乙酰胺(DMAc) ,表示为 A ;

  c ) 采用硫氰酸钠(NaSCN) ,表示为 N ;

  d) 采用其他,表示为 R。

  4 . 1 . 3 工艺分类

  工艺分类由一位字母表示:

  a ) 湿法,表示为 W ;

  b ) 干湿法,表示为 D。

  4 . 1 . 4 丝束规格分类

  丝束规格分类由数字与字母 K 表示,数字为每束纤维中单丝根数与 1 000 的比值,如:3 000 根单丝的纤维束,其丝束规格表示为 3K。

  4 . 1 . 5 加捻情况分类

  加捻情况分类由一位数字表示:

  a ) 有捻纤维,表示为 1 ;

  b ) 无捻纤维,表示为 2 ;

  c ) 解捻纤维,表示为 3 。

  4 . 1 . 6 上浆剂分类

  上浆剂分类由一位数字表示:

  a ) 适用于环氧类树脂,表示为 1 ;

  b ) 适用于乙烯基酯、环氧类树脂,表示为 2 ;

  c ) 适用于环氧、酚醛,双马类树脂,表示为 3 ;

  d) 适用于热固性聚酰亚胺树脂,表示为 4 ;

  e) 适用于热塑性聚酰亚胺树脂,表示为 5 ;

  f) 其他,表示为 6。

  4 . 1 . 7 上浆剂含量分类

  上浆剂含量分类由一位数字表示:

  a ) 不含上浆剂,表示为 0 ;

  b) 上浆剂含量为 0.5%~<1.0%,表示为 1 ;

  c) 上浆剂含量为 1.0%~<1.5%,表示为 2 ;

  d) 上浆剂含量为 1.5%~<2.0%,表示为 3 ;

  e) 上浆剂含量为 2.0%~<2.5%,表示为 4 ;

  f) 上浆剂含量 ≥2.5%,表示为 5。

  GB/T 26752—2020

  表 1 力学性能分类

  4 . 2 标记

  标记由力学性能分类、溶剂分类、工艺分类、丝束规格、加捻情况、上浆剂分类、上浆剂含量和标准编号组成。

  □ □ □-□-□-□-□ GB/T 26752—2020

  l l l l l l l

  l l l l l——l————————————————————————————————— 类

  l l l——l———————————————————————————————————————

  l l———————————————————————溶剂分类

  l—————————————————————————力学性能分类

  示例:表示高强型碳纤维,其拉伸强度为 3 500 MPa~<4 500 MPa、拉伸弹性模量为 220 GPa~<260 GPa、以二甲基亚砜作为溶剂、采用湿法纺丝工艺生产、丝束中单丝为 3 000 根、无捻、上浆剂适用于环氧类树脂、上浆剂含量为 1. 5% ~ <2.0%的产品标记为:

  GB/T 26752—2020

  GQ3526SW-3K-2-1-3 GB/T 26752—2020

  5 要求

  5 . 1 外观

  黑色,色泽均匀,无明显毛丝,无毛团,无异物,纤维束间无粘连。

  5 . 2 长度偏差

  长度偏差为正偏差。

  5 . 3 理化性能

  5 . 3 . 1 上浆剂含量应符合 4 . 1 . 7 上浆剂含量分类对应的上浆剂含量范围。

  5.3.2 灰分应小于或等于 0.5%。

  5 . 3 . 3 线密度、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断裂伸长率、密度和含碳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5 .3 .4 拉伸强度卷内离散系数应不超过 6% ,拉伸弹性模量卷内离散系数应不超过 3%。表 2 性能指标

  GB/T 26752—2020

  表 2(续)

  6 试验方法

  6 . 1 外观

  在正常光照下,目测。

  6 . 2 长度偏差

  用精度不低于 ±1 m 的计米器测量。

  6 . 3 理化性能

  6 . 3 . 1 线密度

  按 GB/T 3362 的规定检测。

  GB/T 26752—2020

  6 . 3 . 2 密度

  按 GB/T 30019 的规定检测。

  6 . 3 . 3 上浆剂含量

  按 GB/T 29761 的规定检测。

  注:GB/T 29761 的“浸润剂含量”为本标准的“上浆剂含量”。

  6 . 3 . 4 含碳量

  按附录 A 的规定检测。

  6 . 3 . 5 灰分

  按附录 B 的规定检测。

  6 . 3 . 6 力学性能

  1 K~24 K 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及断裂伸长率按 GB/T 3362 的规定检测。其他丝束规格参照

  GB/T 3362 检测。

  7 检验规则

  7 . 1 出厂检验

  7 . 1 . 1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上浆剂含量、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断裂伸长率、密度和线密度。

  7 . 1 . 2 组批

  同一生产线、同一批原材料、同一工艺,连续 1 d~10 d稳定生产的同一标记的产品为一批。

  7 . 1 . 3 抽样

  按表 3 随机抽取样品进行上浆剂含量、密度检验。 按表 4 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外观、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断裂伸长率及线密度检验,所抽取样品应包含按表 3 规定所抽取的上浆剂含量与密度检验用样品。

  7 . 2 型式检验

  7 . 2 . 1 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 新产品投产时;

  b ) 老产品转厂时;

  c)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时;

  d )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 1 次;

  e) 产品停产时间超过 3 个月恢复生产时;

  f) 供需方合同有要求时。

  GB/T 26752—2020

  7 . 2 . 2 检验项目

  第 5 章规定的所有项 目 。

  7 . 2 . 3 组批

  同 7 . 1 . 2 。

  7 . 2 . 4 抽样判定

  按表 3 随机抽取样品进行上浆剂含量、密度、含碳量及灰分检验。 按表 4 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外观、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断裂伸长率及线密度检验,所抽取样品应包含按表 3 规定所抽取的上浆剂含量、密度、含碳量及灰分检验用样品。

  表 3 抽样及规定表 Ⅰ

  表 4 抽样判定表 Ⅱ

  GB/T 26752—2020

  8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8 . 1 包装

  8. 1 . 1 碳纤维应紧密缠绕在纸筒上,纸筒的表面应使纱线能顺利退下来。纸筒内径规格为 76 mm,长度规格分 192 mm 和 290 mm 两种。

  8 . 1 . 2 每卷碳纤维需用柔软的透明材料包裹外表面,装在清洁、干燥的瓦楞纸箱,每卷之间用硬质隔板固定,防止挤压和碰撞。

  8 . 2 标志

  8 . 2 . 1 纸筒内壁应贴有产品标签,内容包括:

  a ) 产品名称、标记;

  b ) 产品卷号;

  c ) 产品批号、生产 日期;

  d ) 生产单位。

  8 . 2 . 2 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内容包括:

  a ) 产品名称、标记;

  b ) 产品批号、执行标准;

  c ) 生产单位名称;

  d) 加盖质量检验专用章。

  8 . 2 . 3 包装箱外表面应包括以下内容:

  a ) 产品名称、标记、产品批号;

  b) 产品数量、净重量、箱号;

  c )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d ) 产品执行标准。

  按 GB/T 191 的规定标明“怕湿”“禁止滚翻”“堆码层数极限”三种图示。

  8 . 3 运输

  产品应用干燥、有篷的交通工具运输,严防受潮,避免撞击。

  8 . 4 贮存

  8 . 4 . 1 贮存条件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火源和热源,防潮,堆码层数不应超过包装上标明的堆码层数极限。

  8 . 4 . 2 保质期

  在 8 . 4 . 1 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2 年,超期后,经检验合格,可继续使用。 如有特殊要求,应在产品标签中明示。

  GB/T 26752—2020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碳纤维含碳量测试方法

  A.1 方法原理

  碳纤维在高效催化剂存在下,在高温纯氧气氛中燃烧分解,生成二氧化碳、水和氮氧化合物的混合气体。 经过还原柱,氮氧化合物还原为氮。 在载气的带动下,二氧化碳、水和氮的混合气体经仪器的分离系统被逐步分离,依次进入检测器检测,得出碳的特征峰,通过数据处理得出相应的含碳量。

  A.2 仪器和试剂

  A.2 . 1 元素分析仪

  元素分析仪应具有燃烧系统、还原系统、混合气体分离系统、检测系统及数据处理系统,并具备从试样燃烧、还原、气体分离、检测到数据处理的全过程自动化功能。 数据处理系统应能 自动记录峰面积或峰高积分计数,且自动计算校正因子和元素质量分数。

  A.2 . 2 电子天平

  感量为 0.001 mg。

  A.2 . 3 样品舟

  元素分析专用锡舟。

  A.2 . 4 试剂

  乙酰苯胺:元素分析专用基准试剂。

  A.3 环境条件

  温度:23 ℃ ±2 ℃ ,相对湿度:50% ±10% 。

  A.4 试样制备及预处理

  A.4 . 1 试样制备

  取碳纤维约 1 g,制成长度约 0.5 mm 的试样待用。

  若碳纤维表面有上浆剂,应先去除上浆剂,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制备。

  A.4 . 2 试样预处理

  将按 A.4.1 制备的试样置于称量瓶中,在 103 ℃ ± 2 ℃的烘箱内烘 2 h,取出后立即放入装有硅胶

  的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待用。

  GB/T 26752—2020

  A.5 测定前准备

  A.5 . 1 试剂装填

  A.5 . 1 . 1 燃烧系统和还原系统应选用与元素分析仪相匹配的试剂,试剂应填充密实,各段之间不得留有空隙,并用石英棉隔开。

  A.5 . 1 . 2 燃烧系统试剂装填(装填量按元素分析仪相关要求)顺序如下:

  石英棉→ 催化剂 1 → 石英棉→ 催化剂 2 → 石英棉→ 催化剂 3 → 石英棉→ 灰分管。

  A.5 . 1 . 3 还原系统试剂装填(装填量按元素分析仪相关要求)顺序如下:

  石英棉→ 铜 → 石英棉→ 银网。

  A.5 . 1 . 4 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开启元素分析仪,仪器通过自检后,进入升温程序。

  A.5 . 2 炉温设定

  按元素分析仪说明书分别设定燃烧炉、还原炉温度。

  A.5 . 3 优化燃烧条件

  为使碳纤维充分燃烧,应加大进氧量及延长燃烧时间来优化燃烧条件,优化方式依据仪器说明书选择。

  A.6 元素分析仪校正

  A.6 . 1 空白校正

  待燃烧炉、还原炉的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稳定后,开始进行元素分析仪系统校正。

  用已经称量的样品舟称取乙酰苯胺约 3 mg,精确至 0.001 mg,送入元素分析仪进样器,使其在规定

  的条件下燃烧分解。 燃烧产物的收集和测定按程序 自动进行。 然后不加乙酰苯胺重复上述操作,测定空白值。 交替进行至少 3 次,直至空白值达到仪器要求为止。

  本步骤可根据元素分析仪型号不同,依据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A.6 . 2 校正因子试验

  用已经称量的样品舟称取乙酰苯胺约 3 mg,精确至 0.001 mg,送入元素分析仪进样器,使其在规定

  的条件下燃烧分解,燃烧产物的收集和测定按程序自动进行。 至少进行 3 次测试,检查校正因子是否达到仪器要求。 如果校正因子未达到仪器要求,则从 A. 6 . 1 开始重新进行校正。

  本步骤可根据元素分析仪型号不同,依据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A.6 . 3 标准样品校正

  用已经称量的样品舟称取乙酰苯胺约 3 mg,精确至 0.001 mg,送入元素分析仪进样器,使其在规定

  的条件下燃烧分解,并自动进行燃烧产物的收集和测定,从终端读取乙酰苯胺中碳的质量分数。 重复测

  定不少于两次,各次测定结果与乙酰苯胺元素质量分数理论值的绝对误差不大于 0.3% ,否则从 A.6. 1

  开始重新进行校正。

  GB/T 26752—2020

  A.7 样品称量与测定

  A.7 . 1 称量

  将预处理后的样品置于已经称量的样品舟中,称量 2.3 mg~2.7 mg,精确至 0.001 mg,待测。

  A.7 . 2 测定

  将预先称好的样品送入元素分析仪进样器,使其在规定条件下充分燃烧分解,并自动进行燃烧产物的收集和测定,从终端读取样品碳的质量分数。 每个试样至少进行两次平行测定,其误差应满足 A. 8规定。

  A.8 数据处理

  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5%,最终结果以两次测定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四位有效数字。

  A.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元素分析仪的名称、型号;

  c) 试验项目及名称;

  d) 试样来源、试样名称、批号;

  e) 试验室温度、湿度;

  f) 试验结果;

  g) 试验人员、审核人员、日期及其他。

  GB/T 26752—2020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碳纤维灰分测试方法

  B.1 方法原理

  本方法使用高温炉,在恒定温度下灼烧碳纤维试样至恒重后,计算残余物质的质量分数。

  B.2 仪器、设备、计量器具

  B.2. 1 电子天平,感量为 0.1 mg。

  B.2 . 2 瓷坩埚。

  B.2 . 3 玻璃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B.2 . 4 高温炉,其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最高炉温可达 1 300 ℃ ;

  b) 装有调温装置,并配有热电偶和温度指示仪表,温度控制精度为 ±20 ℃。

  B.2 . 5 烘箱额定温度为 200 ℃ ,精度为 ±2 ℃ 。

  B.3 试样

  在碳纤维端头 200 mm 后取样,每个样品取试样数不少于 3 份,每份试样质量约为 5 g,且试样应制成长度约 10 mm 的小段。

  B.4 步骤

  B.4 . 1 将一份试样放入烧杯,在 110 ℃ ± 5 ℃烘箱中烘 1 h。

  B.4 . 2 将烘好的试样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B.4.3 将冷却至室温的试样放入已恒重瓷坩埚(m0) ,称量(m1) ,精确至 0.1 mg。

  B.4.4 将盛试样的瓷坩埚放在高温炉恒温区,由 300 ℃以下随炉升温到(900±20) ℃ ,恒温进行灼烧。

  B.4.5 灼烧时打开炉门圆孔,自然通风氧化,无炉门圆孔的高温炉,可微开炉门 3 mm~5 mm。

  B.4.6 灼烧至无碳黑后,取出瓷坩埚放在石棉板上,在空气中冷却 5 min,再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迅速称量,精确至 0.1 mg。

  B.4.7 称量后按 B.4.4~B.4.6 规定反复进行灼烧(每次灼烧 30 min)、称量,直至两次称量差值不大于

  0.4 mg 为止,取最后一次称量结果(m2)。

  B.5 计算

  B.5 . 1 灰分按式(B. 1)计算:

  A …………………………( B.1 )

  GB/T 26752—2020

  式中:

  Am — 碳纤维灰分,% ;

  m0 — 瓷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1 — 试样质量和瓷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2 — 灼烧后灰分和瓷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B.5 . 2 取不少于 3 份试样的 Am 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B.6 测试误差

  本测试方法的允许误差:

  a) 灰分小于 0 .1%时,标准偏差应不超过 9% ;

  b ) 灰分不小于 0 .1%时,标准偏差应不超过 5% 。

  B.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 试验项目及名称;

  c) 试样名称、批号、生产单位及生产 日期;

  d) 试验条件:环境温度、灼烧温度;

  e) 试验结果;

  f) 试验人员、审核人员、日期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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