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7687-2011 钼及钼合金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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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77. 150. 99 H 6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7687—2011
钼 及 钼 合 金 废 料
Scrapsofmolybdenum and molybdenum alloy
2011-12-30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7687—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闫梨 、许开华 、张翔 、何爱萍 、谭翠丽 、王郭亮 。
Ⅰ
GB/T 27687—2011
钼 及 钼 合 金 废 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钼及钼合金废料的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钼及钼合金废料(以下简称废料)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3461 钼粉
GB/T 4325(所有部分) 钼化学分析方法
GB 16487. 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有色金属
GB/T 20927 钛及钛合金废料
YS/T 660 钼及钼合金加工产品牌号和化学成分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927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4 要求
4. 1 分类
4. 1. 1 废料的类别 、组别见表 1。
表 1
类 别
组 别
典 型 示 例
Ⅰ 类 :钼金属废料
大块状废料
钼及钼合金加工产品在加工 、使用过程产生的大块状废料
小块状废料
钼及钼合金加工产品在加工 、使用过程产生的小块状废料
屑状废料
钼及钼合金加工产品在加工 、使用过程产生的屑状废料
粉状废料
钼粉在生产 、使用过程产生的废料
Ⅱ类 :钼冶炼废料
钼渣
含钼冶炼渣等
钼灰
含钼灰尘 、烟尘等
钼泥
含钼烟尘的水淋洗沉淀物
Ⅲ类 :钼化工废料
铵渣
钼酸铵合成过程中产生的尾渣
钼盐及氧化物废料
主要包括钼酸盐 、氧化钼 、氢氧化钼等各类含钼的盐 、氧化物废料
其他化工废料
主要包括催化剂 、润 滑 剂 、颜 料 、钼 酸 盐 缓 蚀 剂 、抑 燃 抑 烟 剂 等 生 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钼废料
1
GB/T 27687—2011
4. 1. 2 废料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类别 、组别进行回收和贸易 ,不同类别 、组别的废料不应互相混合 。本标准未列入的其他废料归入相近的类别中 。
4. 2 化学成分
4. 2. 1 钼金属废料中的块状废料 、屑状废料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 YS/T 660的规定 。
4. 2. 2 钼金属废料中的粉状废料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 GB/T 3461的规定 。
4. 2. 3 钼冶炼废料和钼化工废料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
4. 2. 4 对废料的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 ,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并在合同中注明 。
4. 3 尺寸
大块状废料的尺寸应不小于 100 mm , 小 块 状 及 屑 状 废 料 的 尺 寸 应 小 于 100 mm。 其 他 废 料 的 尺寸 ,本标准不做具体规定 ,供需双方可在不妨碍运输的情况下协商确定 ,并在合同中注明 。
4. 4 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废料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按 GB 16487. 7 的规定进行 。
4. 5 外观质量
废料不应有目视可见的外来夹杂物 ,块状废料表面不应有油污 。
5 试验方法
5. 1 钼金属废料的化学成分分析按 GB/T 4325的规定进行 。其他废料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
5. 2 废料的尺寸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 。
5. 3 废料环境保护控制要求按 GB 16487. 7 的规定进行 。
5. 4 废料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验 。
6 检验规则
6. 1 检查和验收
6. 1. 1 废料应由供方进行检验 ,保证其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 ,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
6. 1. 2 需方应对收到的废料按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进行验收 ,如果验收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规定不符时 ,应在收到废料之日起 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 , 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
6. 2 组批
废料应成批提交检验 ,每批应由同一类别 、组别和同一牌号组成 。每批重量不大于 5000kg。
6. 3 检验项目及取样
废料的检验项目及取样规定见表 2。
6. 4 检验结果判定
6. 4. 1 废料的化学成分不合格 ,判该批不合格 。
6. 4. 2 大块状废料尺寸检验不合格 ,判该块不合格 ;其他废料尺寸检验不合格 ,判该批不合格 。
2
GB/T 27687—2011
6. 4. 3 废料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检验不合格 ,判该批不合格 。
6. 4. 4 废料的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 ,判该件(或箱 、桶)不合格 。
表 2
检验项 目
取 样 规 定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化学成分
大块状废料 :从每批中每个单独包 装 中 任 取 三 块 进 行 取样 ,将所有样品碎屑混合后取两组试样检验 ;
其他废料 :从每批中的每箱(桶) 中 任 取 两 份 试 样 进 行 取样 ,将所有样品碎屑混合后取两组试样检验
4. 2
5. 1
尺寸
大块状废料 :逐块 ;
其他废料 :逐批
4. 3
5. 2
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逐批
4. 4
5. 3
外观质量
逐件或逐箱(桶)
4. 5
5. 4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证明书
7. 1 标志
废料包装物上应标明类别 、组别和牌号 。
7. 2 包装
废料应用铁皮箱或铁桶包装 ,铁皮箱或铁桶内外应涂有防锈漆 。每箱或每桶重量不得超过 100kg。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包装方式和重量 。
7. 3 运输
废料运输时要防止活性化学物品的侵蚀 。
7. 4 贮存
废料应置于干燥 、清洁 、无腐蚀性气氛的环境中 。
7. 5 质量证明书
废料交货时 ,必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其上注明以下内容 :
a) 供方名称 ;
b) 废料名称 ;
c) 废料类别 、组别和牌号 ;
d) 批重 ;
e)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供方质检部门检印 ;
f) 本标准编号 ;
g) 包装日期 。
GB/T 27687—2011
GB T 27687 2011
— /
8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
a) 废料名称 ;
b) 废料类别 、组别和牌号 ;
c) 重量 ;
d) 本标准编号 ;
e)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