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555-2009 200m氦氧饱和潜水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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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 . 220 . 40 R 5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4555—2009
200 m 氦氧饱和潜水作业要求
Requirementsforheliox saturation diving operation to200 m
2009-10-30 发布 2010-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4555—2009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饱和潜水作业前的准备 1
5 饱和潜水作业设备和装具的要求 10
6 饱和潜水要求 16
7 巡回潜水要求 20
8 饱和潜水最终减压要求 23
Ⅰ
GB/T 24555—2009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
本标准由交通部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上海打捞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杰 、叶 似 虬 、刘 秀 华 、李 家 颂 、金 伟 、吉 宏 伟 、赵 鹤 鸣 、鲍 德 胜 、陶 宝 龙 、金 锋 、徐军林 、盛景晖 、王卿庆 、孙伟 。
Ⅲ
GB/T 24555—2009
200 m 氦氧饱和潜水作业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氦氧饱和潜水作业前的准备 、潜水作业设备和装具 、氦氧饱和潜水 、巡回潜水及饱和潜水减压的要求等 。
本标准适用于 200 m及以浅的氦氧饱和潜水作业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JT/T 741 饱和潜水作业人员要求
JT/T 742 200 m氦氧饱和潜水气体配置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 . 1
平衡周期 stabilisation period
饱和潜水巡回潜水程序规定的在巡回潜水前,以及减压程序规定的减压前潜水员在所处居住深度停留的一段时间 。
3 . 2
富氧混合气 rich mix
饱和潜水加压时使用的氧浓度大于 16%的氦氧混合气 。
3 . 3
贫氧混合气 weak mix
饱和潜水加压时使用的氧浓度等于或小于 2%的氦氧混合气 。
3 . 4
最终减压 finaldecompression
饱和潜水员从居住深度减压至常压的过程 。
3 . 5
回家气瓶 bailoutbottle
饱和潜水巡回潜水时,潜水员携带的应急气瓶 。
3 . 6
海底混合气 bottom mix
饱和潜水巡回潜水时,潜水员呼吸的氦氧混合气 。
4 饱和潜水作业前的准备
4 . 1 饱和潜水作业计划
4 . 1 . 1 作业计划编制
饱和潜水作业前应编制作业计划 。作业计划应由潜水总监或潜水监督编写 。
4 . 1 . 2 作业计划内容
饱和潜水作业计划的内容包括作业公司的标准规定和程序 、饱和潜水应急程序,以及对本次饱和潜
1
GB/T 24555—2009
水作业任务和地点风险评估所制定的特殊程序 。饱和潜水作业计划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任务描述,包括作业地点 、水深 、水文气象条件(潮汐 、流速 、能见度 、水温 、风力 、风向 、浪高 、底质等)、邻近船舶或水上和水下设施以及饱和潜水作业内容等;
b) 作业不同阶段的饱和潜水工作深度和居住深度;
c) 预计工期,包括预计饱和(高压暴露)天数 、潜水钟潜放次数和潜水员出潜时间,作业中途涉及更换饱和潜水员时,需要减压也应说明;
d) 饱和潜水作业队人员组成,包括各类人员的数量 、资格和证书要求,换班计划;
e) 饱和潜水作业所需要的气体配置方案,以及配制或购置要求(时间和储存方式);
f) 饱和潜水作业需要的其他消耗材料的品种和数量,包括最低储备量;
g) 饱和潜水作业需要的设备,包括饱和潜水系统 、潜水员和水面应急潜水员的脐带长度 、潜水装具等,以及各类设备的证书 、保养要求;
h) 饱和潜水作业需要的特殊水下工具和安全操作规定;
i) 饱和潜水作业支持船,包括定位方式 、饱和潜水系统和水面应急潜水安排位置和安装 、需要支持船提供的支持;
j) 后勤基地,包括交通 、供应 、医疗和维修能力等;
k) 人员和设备往返调遣方案;
l) 潜水作业地点的特殊危险,包括水文气象 、抽水和排水 、锚缆 、动力定位船和水下定位设施 、水下垃圾和障碍物 、过往船舶 、邻近施工 、无人遥控潜水器作业等,以及相应的应急方案和计划;
m) 与潜水员 、潜水队各岗位,以及对潜水作业有影响的人员(包括潜水作业支持船船长 、动力定位操作员 、项目经理 、甲板船员 、无人遥控潜水器监督)、岸上应急医疗人员的通信联系;
n) 需要客户或支持船方同意的控制和管理 。
4 . 1 . 3 作业计划的实施
4 . 1 . 3 . 1 应报潜水作业单位批准 。
4 . 1 . 3 . 2 复印件应发给本次饱和潜水作业的所有潜水监督 。
4 . 1 . 3 . 3 内容应传达给潜水队的每个成员 。
4 . 1 . 3 . 4 应报给客户(业主)代表 、项目负责人 、潜水支持船船长等,并协调贯彻 。
4 . 2 饱和潜水作业队
4 . 2 . 1 人员配置
4 . 2 . 1 . 1 人员配置原则
应按照作业支持船类型 、饱和潜水系统 、作业内容 、每天作业时间,以及国家法规等因素的规定和需要配置饱和潜水作业队人员(通常还应包括甲板人员和技术人员),应以保证作业的安全和效率为原则 。 4 . 2 . 1 . 2 人员最低配备
应满足 JT/T 741 人员最低配备的规定 。
4 . 2 . 2 人员资格要求
应符合 JT/T 741 人员资格要求的规定 。
4 . 2 . 3 人员总体职责要求
4 . 2 . 3 . 1 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
4 . 2 . 3 . 2 应具备有效的健康证书 。
4 . 2 . 3 . 3 应符合法律要求 。
4 . 2 . 3 . 4 应遵守作业公司 、支持船及工程的安全和作业程序 。
4 . 2 . 3 . 5 按标准要求进行工作 。
4 . 2 . 3 . 6 执行收到的指示,履行已培训过的任务 。
4 . 2 . 3 . 7 保护自身和其他人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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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555—2009
4 . 2 . 3 . 8 收集和了解安全信息 。
4 . 2 . 3 . 9 将潜在危险和事故报告潜水监督 。
4 . 2 . 4 人员的岗位职责
按照 JT/T 741 人员岗位职责的规定 。
4 . 3 饱和潜水作业其他有关方面的职责
4 . 3 . 1 潜水作业单位
4 . 3 . 1 . 1 组建潜水队 、指定潜水总监 、潜水监督和其他管理人员,提供书面的管理结构,包括潜水作业各阶段,潜水监督责任交接的安排 。
4 . 3 . 1 . 2 潜水公司应保证:
a) 饱和潜水作业符合相关的法律和规范;
b) 已做过风险评估;
c) 应保证潜水作业的地点安全和适宜;
d) 潜水队人员应符合资格要求,并胜任工作;
e) 提供适宜的设备;
f) 有适宜的潜水作业计划,包括应急计划;
g) 潜水队人员进行了熟悉潜水作业地点和掌握特殊安全要求的培训;
h) 保存包括潜水作业资料在内的项目相关记录;
i) 安排应急救助和医疗;
j) 有书面的报告制度和责任划分;
k) 书面任命潜水总监 、潜水监督等人员,并用文件明确他们的管理范围 。
4 . 3 . 2 其他方面
4 . 3 . 2 . 1 包括客户 、总承包商 、项目负责人 、支持船船长等 。
4 . 3 . 2 . 2 客户(业主)或主承包商指定的现场代表应具备必要的知识和经验 。
4 . 3 . 2 . 3 在应急情况下对潜水监督提供设备等支持,并明确列入项目计划 。
4 . 3 . 2 . 4 应提供足够的时间和设备供潜水作业队熟悉潜水场所和进行培训 。
4 . 3 . 2 . 5 应防止水面或水下设备对潜水作业造成危险,如吸水和排水 、设备的启动 。应将相关情况告知潜水公司或潜水队,并在风险评估时给予考虑 。
4 . 3 . 2 . 6 应保证邻近的其他活动不会影响潜水作业安全,如需要,应暂停放艇 、补给 、卸货等 。
4 . 3 . 2 . 7 应在潜水队 、项目负责人和支持船船长间建立工作的信息控制系统 。
4 . 3 . 2 . 8 应向潜水公司或潜水队提供潜水作业时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的资料,如海底的装置,并在风险评估中给予考虑 。
4 . 3 . 2 . 9 将可影响潜水作业的因素,如船舶移动 、气象恶化等通知潜水监督 。
4 . 3 . 2 . 10 应监督潜水公司提供的设备 、人员 、作业程序满足国家和相关规范要求 。
4 . 3 . 2 . 1 1 在动力定位船上进行潜水作业时,定位能力的变化应通知潜水监督 。
4 . 4 饱和潜水作业文件
4 . 4 . 1 现场文件
4 . 4 . 1 . 1 饱和潜水作业计划 、饱和潜水作业程序,包括公司标准程序 、对作业现场和任务的风险评估及制定的特殊程序和应急程序 。
4 . 4 . 1 . 2 作业内容 、人员和设备清单 、调遣计划 、质量保证概要和后勤计划 。
4 . 4 . 1 . 3 饱和潜水作业时,现场还应有下列文件:
a) 公司作业手册;
b) 安全管理体系;
c) 现场设备的技术手册和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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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555—2009
d) 系统设备维修计划;
e) 维修保养记录;
f) 报告和记录簿;
g) 饱和潜水检查表 。
4 . 4 . 1 . 4 作业地法规 、相关的指导性通知 、公告,包括:
a) 国家指导性文件和通知;
b) 通用的国际操作法规 。
4 . 4 . 2 个人携带文件
4 . 4 . 2 . 1 个人携带文件包括:
a) 护照或海员证;
b) 记录簿和工作记录;
c) 作业公司的任命书;
d) 培训或资格证书;
e) 健康证或体检合格证;
f) 其他专业培训证书 。
4 . 4 . 2 . 2 个人携带文件要求:
a) 潜水监督 、潜水员 、生命支持员 、潜水照料员应携带记录簿;
b) 记录簿应记录,并由个人和相关潜水监督签名 。
4 . 4 . 2 . 3 潜水记录簿记录的内容:
a) 潜水公司的名称;
b) 记录的 日期;
c) 工程名称和地点 、潜水支持船或潜水作业场所名称;
d) 潜水监督姓名;
e) 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和对接时刻;
f) 巡回潜水深度;
g) 离钟出潜时刻 、返回潜钟时刻 、巡潜时间;
h) 潜水装具和呼吸气体;
i) 潜水作业情况和使用的工具设备;
j) 不良主诉 、罹患潜水疾病或伤情;
k) 其他与潜水员安全和健康有关的因素;
l) 潜水作业时发生的应急情况或事故 。
4 . 4 . 3 饱和潜水报告
4 . 4 . 3 . 1 作业日报
由潜水总监负责编写,并向潜水作业单位 、项 目负责人 、客户递交 。报告涵盖的时间段为 00 : 00 ~ 24:00 ,报告内容包括:
a) 气象海况;
b) 现场人员和人员变动;
c) 处于饱和状态的潜水员;
d) 进行的工作,包括潜水次数和时间;
e) 消耗品存量;
f) 气体存量和使用;
g) 设备情况;
h) 险情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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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555—2009
i) 未来 24 h 工作计划;
j) 客户的意见 。
4 . 4 . 3 . 2 作业进度表
由潜水监督负责填写,并向潜水作业单位 、客户代表 、项 目负责人递交 。进度表的内容是每天潜水作业的主要结果 。
4 . 4 . 3 . 3 巡回潜水记录簿
由值班潜水监督负责记录,内容是潜水钟运转和巡回潜水的情况和结果,包括:
a) 日期和时间;
b) 潜水作业地点;
c) 潜水支持船的名字;
d) 潜水监督 、进行巡回潜水的潜水员 、操作潜水设备人员的姓名;
e) 潜水前检查情况;
f) 水面应急潜水和应急支持的安排;
g) 潜水作业任务,并对潜水员进行讲解和交代;
h) 采用的海底混合气,并确认已进行气体分析;
i) 潜水员脐带长度,以及与螺旋桨等危险区域的距离;
j) 当动力定位船黄灯时,潜水员水下的安全位置;
k) 采用的潜水装具;
l) 采用的潜水程序;
m) 潜水钟运转情况,包括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和对接时间 、每小时记录潜水钟内氧和二氧化碳分压;
n) 潜水员离钟出潜时间 、返回钟的时间 、巡回潜水达到的深度 、潜水钟的深度;
o) 潜水员潜水作业的情况,潜水员出潜时间超过 6 h 、潜水钟潜放超过 8 h应予注明;
p) 气体回收系统更换钠石灰情况;
q) 潜水作业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r) 不良主诉 、罹患潜水疾病或伤情;
s) 涉及到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其他因素;
t) 发现的设备缺陷;
u) 潜水监督交接班时间 、交接班内容和签名 。
4 . 4 . 3 . 4 舱室环境控制参数记录表
由值班生命支持员每小时记录一次,内容为各舱室(包括潜水钟)环境参数,包括深度 、氧分压 、二氧化碳分压 、温度和相对湿度 。
4 . 4 . 3 . 5 舱室(甲板居住舱)控制室记录簿
由值班生命支持员负责记录,内容为对潜水员和甲板居住舱有影响的事项,包括:
a) 值班生命支持员姓名;
b) 值班潜水监督姓名;
c) 饱和舱内潜水员姓名;
d) 气体分析仪校正;
e) 值班开始时,舱室和潜水钟深度,以及在值班期间的变动;
f) 每次巡回潜水前的讲解和交代,包括讲解人 、时间 、讲解的工作计划和程序;
g) 舱室操作(递物筒 、厕所使用和排舱底水)等常规工作;
h) 值班开始时,与舱室和潜水控制面板连接的气体,以及值班期间的变动;
i) 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及对接的时间 、巡回潜水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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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555—2009
j) 钠石灰更换;
k) 床单等物品更换;
l) 送入舱内的药品及治疗情况;
m) 舱室进行清洁;
n) 舱内潜水员的感觉和状况;
o) 舱内潜水员的意见和要求;
p) 舱室开始加压或减压及结束加压或减压的时间 。接受加压或减压的潜水员姓名 。
4 . 4 . 3 . 6 气体储存表格
由值班生命支持员负责每 12 h记录一次,内容为现场各种气体储存动态,包括:
a) 日期和时间;
b) 气瓶(气瓶组)瓶号;
c) 注水容积;
d) 气体名称;
e) 气体成分;
f) 压力;
g) 储气量;
h) 用途;
i) 配制 日期 。
4 . 4 . 3 . 7 事故报告
由潜水总监或潜水监督负责编写,应:
a) 报告发生事故 、险情 、违章等情况;
b) 按规定的格式书写,包括证据;
c) 向潜水作业单位 、支持船船长 、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等递交 。
4 . 4 . 3 . 8 减压病治疗手册
应是完整的饱和潜水减压病治疗手册,包括饱和潜水减压病的症状 、分类 、诊断 、治疗程序和治疗方法 。应附有饱和潜水减压病治疗记录表,记录发病过程 、治疗过程和治疗结果 。
4 . 4 . 3 . 9 减压表
应包括减压开始前在居住深度平衡周期的规定 、减压方式和减压速度的规定 、减压过程中舱室氧分压(氧浓度)和舱室环境参数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
4 . 4 . 3 . 10 巡回潜水表
应包括允许的巡回潜水方式(包括组合方式)、巡回潜水距离(到达深度)、在巡回潜水深度停留时间 、海底混合气的氧分压 、巡回潜水上升和下潜速度 、巡回潜水前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以及改变居住深度后进行巡回潜水前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 。
4 . 5 饱和潜水作业风险评估
4 . 5 . 1 风险评估方法
4 . 5 . 1 . 1 应在饱和潜水作业前进行 。
4 . 5 . 1 . 2 应由潜水作业单位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 、潜水总监 、潜水监督参加评估 。
4 . 5 . 1 . 3 风险评估的基础是任务分析 。将作业过程分解成各个阶段,随后分析识别各阶段的风险,划分风险等级,提出减小或消除风险的程序和办法 。
4 . 5 . 1 . 4 评估的结果应记录 。根据风险评估所制定的应急程序应包括在饱和潜水作业计划中 。
4 . 5 . 2 风险评估内容
4 . 5 . 2 . 1 应对采用的作业手册中包含的常规的作业程序进行评估 。
4 . 5 . 2 . 2 应对潜水作业地和潜水作业任务的特殊风险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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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555—2009
4 . 5 . 3 风险等级
4 . 5 . 3 . 1 对人身伤亡的风险等级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划分 。
4 . 5 . 3 . 2 依据事故发生概率可以划分为:
a) A 级:极少发生;
b) B级:很少发生;
c) C级:可能发生;
d) D级:很可能发生;
e) E 级:极可能发生 。
4 . 5 . 3 . 3 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用简单的方法划分:
a) Ⅰ 等:轻伤 。伤者可在现场治疗,且不会缺席工作 。
b) Ⅱ等:轻伤 。伤病造成缺席工作 。
c) Ⅲ等:重伤 。
d) Ⅳ等:重大伤 。多人重伤 。
e) Ⅴ等:一人或多人死亡 。
4 . 5 . 3 . 4 以事故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为基础,形成一个风险等级划分表(见表 1) 。表 1 风险等级划分表
严重程度
发生概率
A
B
C
D
E
Ⅰ
低
低
低
低
低
Ⅱ
低
低
中
中
中
Ⅲ
低
中
中
中
高
Ⅳ
低
中
中
高
高
Ⅴ
低
中
高
高
高
4 . 6 饱和潜水作业限制规定
4 . 6 . 1 高压暴露时间
4 . 6 . 1 . 1 每名潜水员一次饱和潜水高压暴露时间不得超过 28 d ,超过该时间应报潜水作业单位批准 。
4 . 6 . 1 . 2 每名潜水员二次饱和潜水之间的水面间隔不少于前一次饱和潜水高压暴露时间 。
4 . 6 . 1 . 3 每名潜水员,每 12 个月累计饱和潜水高压暴露时间不得超过 182 d 。
4 . 6 . 2 工作时间
4 . 6 . 2 . 1 饱和潜水期间,每 24 h 每名潜水员应有 12 h休息 。
4 . 6 . 2 . 2 潜水钟潜放时间计算从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至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完成对接 。 每次潜水钟潜放时间不得超过 8 h ,超过该时间应报潜水作业单位批准 。
4 . 6 . 2 . 3 每 24 h 每名潜水员在潜水钟内工作不得超过 8 h 。
4 . 6 . 2 . 4 潜水员一次巡回潜水的时间不得超过 6 h ,包括期间返回潜水钟作短暂休息 。
4 . 6 . 2 . 5 水面人员每 24 h 工作 12 h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每 24 h休息不少于 8 h 。
4 . 6 . 3 中间减压的限制
一次饱和潜水中,甲板居住舱累计减压距离不得超过本次饱和潜水最大居住深度的 1 . 5 倍 。如最大居住深度是 150 m,累计减压距离不得超过 225 m 。
4 . 6 . 4 转变中性气体的限制
在饱和潜水过程中不得转换中性气体 。
4 . 6 . 5 最终减压后的有关规定
4 . 6 . 5 . 1 饱和潜水最终减压后,潜水员应舱旁观察 24 h 。
4 . 6 . 5 . 2 作业需要可在最终减压 12 h后,潜水员转移到其他具备再加压治疗条件的地方完成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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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555—2009
4 . 6 . 5 . 3 饱和潜水最终减压后 48 h 内,潜水员不得从事常规潜水;24 h 内,不得进行较重的体力活动 。
4 . 6 . 5 . 4 饱和潜水最终减压 48 h后,潜水员方可乘坐飞机 。
4 . 6 . 6 潜水员和钟人脐带长度限制
4 . 6 . 6 . 1 脐带长度应比脐带固定点至最近危险的距离短 5 m 。
4 . 6 . 6 . 2 回家气瓶的气体容量应满足每 10 m脐带长度供气 1 min 。
4 . 6 . 6 . 3 潜水员脐带长度应至少有 3 m 留在潜水钟内作备用 。
4 . 6 . 6 . 4 脐带应是连续长度,不得中间连接 。脐带要按潜水作业单位规定设长度标记 。
4 . 6 . 6 . 5 钟人脐带应比潜水员脐带长 2 m ~ 5 m 。
4 . 6 . 7 环境条件限制
每次饱和潜水作业要根据作业海区 、潜水作业场所 、采用的潜水支持船和饱和潜水系统 、潜水作业任务规定作业环境条件限制,包括风速 、浪高 、流速 、水温 、能见度等 。
4 . 7 饱和潜水气体配置
饱和潜水的气体配置应符合 JT/T 742 的规定 。
4 . 8 饱和潜水作业消耗材料配置
4 . 8 . 1 钠石灰
4 . 8 . 1 . 1 配置应按舱内每名潜水员 6 kg/d、潜水钟每潜放一次更换一次钠石灰计算,另加安全储备30% 。
4 . 8 . 1 . 2 饱和潜水作业时,钠石灰的最低储备量为 14 d 用量 。
4 . 8 . 2 活性碳
配置按每名潜水员 1 kg/d计算,另加安全储备 30% 。
4 . 8 . 3 硅胶
配置按一次更换量的 2 倍计算 。
4 . 9 饱和潜水作业气体管理和操作规定
4 . 9 . 1 气体供给管理规定
4 . 9 . 1 . 1 由生命支持监督负责管理 。
4 . 9 . 1 . 2 气体到达作业现场时,应测试气体的氧浓度 、压力,测试结果和气体数量应在气体记录簿上记录 。气体的成分应清楚的标记在储气瓶或储气瓶组上,空的气瓶或气瓶组也应标明 。
4 . 9 . 1 . 3 每个气瓶或气瓶组的气体成分 、压力 、数量以及所在的位置应显示在控制室气体储存和连接显示板上,每个值班周期应更新一次 。
4 . 9 . 1 . 4 所有气体的接收 、供给消耗 、转移和混合应在气体记录簿上记录 。气体的数量应通过每 日报告报潜水作业单位或基地 。
4 . 9 . 1 . 5 未经潜水监督或生命支持监督的同意,不得打开或关闭气体供给阀、连接或解除气体供给管路 。
4 . 9 . 1 . 6 未经分析,储气瓶的气体不得连接到管路上 。未经分析,到达供气面板上的气体不得输送到甲板居住舱 、潜水钟或潜水员的供气管路上 。潜水员呼吸气体供给应有氧浓度持续监测和高低报警 。
4 . 9 . 1 . 7 作业过程中,各种气体储备量不得低于该气体规定的最低储备量,即使有气体回收系统也同样要求,否则就中止潜水,开始最终减压 。
4 . 9 . 1 . 8 作业过程中,应保证各种气体的供气压力大于该气体使用深度压力与供气余压之和 。
4 . 9 . 1 . 9 作业现场不得使用纯氦,采用氧浓度 2%的氦氧混合气代替纯氦 。
4 . 9 . 1 . 10 需求或购置氦氧混合气,应正确写明气体的名称和氧气 、氦气的浓度百分比 。
4 . 9 . 2 常规的气体安全操作规定
4 . 9 . 2 . 1 操作现场不得有明火或不得抽烟 。
4 . 9 . 2 . 2 在手臂长度距离缓慢打开阀 。
4 . 9 . 2 . 3 管路连接前,应检查气管 、连接接头和滤器,不合格的应更换,垃圾和铁锈应清除 。
4 . 9 . 2 . 4 使用氧气配制混合气时,应在低压力下灌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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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 . 2 . 5 阀不应完全开足(留半圈),使用完毕随手关紧 。
4 . 9 . 2 . 6 在管路连接处的保险绳应连接在牢靠的地方 。
4 . 9 . 2 . 7 气管路径应安全,气体管路应固定牢固 、有标识,氧气管路应特别标明 。
4 . 9 . 2 . 8 应控制气瓶充气速度,防止温度过高 。
4 . 9 . 3 纯氧管理和操作
除遵守常规的气体管理和安全操作要求外,纯氧的管理和操作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对氧浓度超过 25%的混合气,管理和操作要求视同纯氧;
b) 纯氧储气瓶组应存放在远离饱和潜水系统的开放空间;
c) 纯氧应采用中压输送,输送压力不大于 4 . 0 MPa ~ 5 . 0 MPa,压力调节器(减压器)应刚性的直接安装在纯氧储气瓶组上,压力调至 4 . 0 MPa ~ 5 . 0 MPa ;
d) 作业现场应禁止泵氧;
e) 纯氧管路上软管长度尽可能短,不得使用不锈钢的硬管和过滤器;
f) 在纯氧储气瓶组和潜水系统间,应安装一个储气压力为 4 . 0 MPa ~ 5 . 0 MPa 的缓冲储气罐;
g) 在缓冲储气罐和潜水控制面板间安装一个能快速关闭的球阀,在火灾时能迅速切断氧气 。在控制面板上的氧气阀应使用针阀;
h) 氧气系统所有的管路 、阀和过滤器应按照规定进行清洁,清洁工作应记录,清洁液不应残留在管路中 。
4 . 9 . 4 气体储存管理规定
4 . 9 . 4 . 1 所有气瓶应按规定检验,具备有效证书,标明安全使用压力(工作压力)。
4 . 9 . 4 . 2 气体储存压力不得大于气瓶工作压力 。
4 . 9 . 4 . 3 所有气瓶应正确标识 。气瓶除颜色标记外,还应使用一个标识系统,正确的显示气瓶内气体的品种 、成分 、特别是氧浓度 。气瓶虽有颜色标记和标签,但在使用前仍应经过分析 。
4 . 9 . 4 . 4 气瓶颜色标识(见表 2)是国际通用的颜色标识系统 。潜水监督应遵照执行 。
4 . 9 . 4 . 5 气瓶组内不同气瓶如储存不同的气体,每个气瓶应有颜色标识和标签 。
4 . 9 . 4 . 6 空气和混合气气瓶组应分开存放,以防错误连接 。
4 . 9 . 4 . 7 气瓶组可存放在甲板下的舱内或甲板上 。存放处应防火和防物体掉落,不得吸烟 。氧气瓶组不得存放在狭窄密闭区域 。
表 2 气瓶颜色标识表
气体
符号
气瓶/气瓶组
国标气瓶(字体)
气瓶/气瓶组肩部或头部
氦
He
棕色
银灰色(深绿色)
棕色
潜水氧气
O2
黑色
淡兰色(黑色)
白色
氦氧
He/O2
棕色
—
棕/白(四等分间隔)
氮
N2
灰色
黑色(浅黄色)
黑色
氧/氦/氮混合气
O2 /He/N2
棕色
—
黑/白/棕(三等分间隔)
氩
Ar
深蓝
银灰色(深绿色)
深蓝
空气(呼吸)
Air
灰色
黑色(白色)
黑/白(四等分间隔)
二氧化碳
CO2
黑色
铝白色(黑色)
灰色
校正气
按合适的
粉红
—
粉红
4 . 9 . 4 . 8 气瓶组的瓶头阀和组阀应有防护装置 。
4 . 9 . 4 . 9 作业现场的气瓶和气瓶组都应绑扎固定 。
4 . 9 . 4 . 10 在气体存放舱安装氧分析仪,并设定氧浓度高低声 、光报警 。
4 . 10 饱和潜水作业设备管理规定
4 . 10 . 1 入级和规范要求
4 . 10 . 1 . 1 饱和潜水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申请入级船级社规范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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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555—2009
4 . 10 . 1 . 2 饱和潜水系统及主要的设备,特别是压力容器(潜水钟 、甲板居住舱 、高压救生舱等)和吊放系统应取得相关船级社的证书,并保持证书的有效 。
4 . 10 . 1 . 3 饱和潜水系统和设备的正本证书保存在潜水作业单位,作业现场应有证书副本 。
4 . 10 . 2 饱和潜水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的总体要求
4 . 10 . 2 . 1 应建立对设备项目维护保养管理体系 。
4 . 10 . 2 . 2 应依据时间 、运转小时 、制造厂商的建议和以往的经验制定维护保养计划 。维护保养计划应规定维护保养的时间间隔 、维护保养的要求和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资格要求 。
4 . 10 . 2 . 3 维护保养人员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包括设备进行过的维护保养项 目,非计划性的修理 、维护保养的 日期 、维护保养人员的姓名等(书面或电子版)。
4 . 10 . 2 . 4 现场应有设备的清单 、检查和试验证书复印件 、设计极限和使用限制的资料 。
4 . 10 . 2 . 5 饱和潜水系统和设备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船级社规定,制定检查和检验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各种定期的检查 、试验和认证,并保存检查记录和检验证书 。包括由有资质的检查人员:
a) 对设备进行观察,确定设备是否有缺陷 、锈蚀和磨损,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b) 对设备进行功能测试(试验),确定设备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c) 对设备进行专门的试验,如 1 . 1 倍的最大工作压力或 1 . 5 倍最大安全负荷试验,检查人员应按相关法规 、船级社规定确定试验要求 。
4 . 10 . 2 . 6 饱和潜水设备应有检查表,准备检查表应包括在潜水作业计划内 。检查方法应包括:
a) 在接通电源前的 目视检查和触摸检查;
b) 对设备存在的裂缝和凹陷 、松动部分 、不牢固的绳索 、管路 、油痕迹 、污染变色 、肮脏的摄像镜头等进行系统检查;
c) 每个分总成的功能检查,即使是 1 个阀门,如检查表规定检查,应进行操作,并回到正确位置;
d) 松动的螺栓 、连接装置应紧固或更换;
e) 所有机械部分应保持清洁和润滑;
f) 隐蔽的锈蚀部位应被检查,并可采取除锈和防腐措施;
g) 主要的机械应进行轴线和磨损检查;
h) 检查吊放系统结构是否受损;
i) 电线和连接检查;
j) 液压系统应检查泄漏 、磨损以及液位;
k) 所有的刹车和锁定装置应进行功能试验;
l) 进行设备检查的人员应在完成检查后的检查表上签字 。
5 饱和潜水作业设备和装具的要求
5 . 1 潜水钟
5 . 1 . 1 设计和制造应满足船级社规范,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 。
5 . 1 . 2 应有有效检验证书(包括仪表)。
5 . 1 . 3 应规定允许容纳的潜水员数量,二人钟的容积不小于 3 . 0 m3 , 三人钟的容积不小于 4 . 5 m3 。
5 . 1 . 4 外部应有制造资料 、压力舱鉴定码标牌和所属单位名称,有隔热材料防护层 。
5 . 1 . 5 潜水钟的门(底门和侧门)应由内外门组成,应能分别向内 、向外打开,从内 、从外进行密封和压力平衡,内 、外门在打开位置应都能固定 。
5 . 1 . 6 穿舱件和阀都应标明功能 。管路穿舱件内外应安装壳体阀或其他保护装置,不使用的应在壳体内外堵塞,管路出口应安装“T”型部件或防护装置 。
5 . 1 . 7 应有观察窗 。下部观察窗内外应要有防护罩,上部观察窗外面应有防护罩 。
5 . 1 . 8 水面和潜水钟应急气瓶应都能对潜水钟提供加压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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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 9 水面和潜水钟内应都能对潜水钟进行加压 、减压 。
5 . 1 . 10 水面和潜水钟内应都能监测潜水钟内外深度(压力)。
5 . 1 . 1 1 水面和潜水钟应急气瓶应都能向潜水员和钟人潜水面罩(头盔)及钟内应急呼吸面罩供呼吸气,并能自动转换 。钟内应急呼吸面罩应满足潜水员数量 。
5 . 1 . 12 在一名潜水员脐带断裂(或切断)时,其他潜水员的脐带供气应不受影响 。
5 . 1 . 13 水面和潜水钟内应都能监测潜水钟内氧和二氧化碳浓度 。潜水钟应有钟内定量补氧和二氧化碳清除装置 。
5 . 1 . 14 潜水钟 、潜水员与水面应能进行双向语音有线通信,并有备用和应急无线通信 。
5 . 1 . 15 水面应能对潜水钟和潜水员进行视频监控 。
5 . 1 . 16 应能使用水面热水进行钟内加热 、潜水员呼吸气加热和向潜水员供给热水 。
5 . 1 . 17 应有内外照明 。
5 . 1 . 18 应能使用水面电源向潜水钟照明 、通信 、加热和二氧化碳吸收装置以及潜水员脐带供电 。
5 . 1 . 19 应有潜水员应急回收系统 。
5 . 1 . 20 应有潜水钟应急定位系统 。
5 . 1 . 2 1 应有潜水钟二级应急压重释放系统或防止潜水钟陷入海底的装置 。
5 . 1 . 22 应能调节钟内水位 。
5 . 1 . 23 钟外应有与应急脐带连接的国际通用管汇 。
5 . 1 . 24 在不依赖水面的情况下,应能维持遇险潜水员生存 24 h 。包括:
a) 应急电源,并能向钟内应急照明 、应急通信和二氧化碳吸收装置供电;
b) 保暖袋或保暖救生衣;
c) 带二氧化碳吸收装置的呼吸面罩;
d) 医疗急救箱;
e) 工具箱;
f) 应急气瓶和氧气瓶 。
5 . 1 . 25 潜水员脐带(包括潜水员脐带和钟人脐带)应符合 4 . 6 . 6 规定,强度应满足能拉回潜水员 。脐带储存应符合脐带弯曲半径要求 。
5 . 2 潜水控制室
5 . 2 . 1 应为独立的控制室 。
5 . 2 . 2 应能保护室内工作人员免受气候和其他因素(如物体坠落)的影响或伤害,通风良好 。
5 . 2 . 3 照明充分,并有应急照明 。
5 . 2 . 4 仪表易读,并在规定时间内经过校验 。
5 . 2 . 5 所有阀功能标识清楚,并配置潜水钟内外阀照片 。
5 . 2 . 6 应有消防设备和消防应急呼吸面罩 。
5 . 2 . 7 应有测量控制室内氧浓度的氧分析仪,并有氧浓度高低声 、光报警 。
5 . 2 . 8 潜水钟控制面板应能:
a) 与储气系统连接,应有三组独立气源对潜水钟供气,并能切换使用 。潜水钟气源应与甲板居住舱气源分开;
b) 向潜水钟提供加压气,并能对潜水钟进行加减压;
c) 监测潜水钟内外深度(压力),并有独立的管路和深度(压力)表;
d) 监测潜水员深度,并有独立的深度表和监测管路;
e) 向潜水钟提供潜水呼吸气,并能持续监测潜水员呼吸气的氧浓度,并有高低声 、光报警 。
5 . 2 . 9 应能对潜水钟内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并持续监测潜水钟内氧和二氧化碳浓度 。
5 . 2 . 10 应能持续监测潜水员热水温度,并有高低声 、光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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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 . 1 1 应能与潜水钟和潜水员进行双向语音有线通信、应有备用及应急无线通信,并有氦语音矫正装置。
5 . 2 . 12 应能与甲板居住舱控制室 、潜水钟吊放系统 、支持船驾驶室 、无人遥控潜水器控制室 、应急潜水员 、甲板机械区域进行双向语音有线通信 。
5 . 2 . 13 应能对潜水钟 、潜水员 、甲板居住舱 、潜水钟吊放系统进行视频监控 。
5 . 2 . 14 应有船舶动力定位报警和船舶报警信号系统 。
5 . 2 . 15 应能向潜水钟供电,并有警示标志 。
5 . 3 甲板居住舱
5 . 3 . 1 设计和制造应满足船级社规范,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 。
5 . 3 . 2 应有有效检验证书(包括仪表)。
5 . 3 . 3 应有明确的舱容,规定允许容纳的潜水员数量 。
5 . 3 . 4 内径应不小于 2 . 1 m,外面应有隔热材料防护层 。
5 . 3 . 5 应能和其他舱连接 。
5 . 3 . 6 应有递物筒 。递物筒应有压力连锁装置 。
5 . 3 . 7 应有观察窗,并有观察窗防护装置 。
5 . 3 . 8 应有生活舱和过渡舱(湿舱),可供潜水员进出和转移 。生活舱供潜水员居住,过渡舱用于淋浴 、厕所以及与潜水钟对接 。
5 . 3 . 9 穿舱件和阀应标明功能,管路穿舱件的壳体内外侧应安装壳体阀,不使用的穿舱件应在壳体内外侧堵塞,管路出口应安装“T”型部件或防护装置 。
5 . 3 . 10 阀的位置应不影响功能 。气体分析取样阀应处于能反映舱室气体成分的适宜位置,减压阀不能邻近加压阀,消音器应处于不易堵塞的位置 。
5 . 3 . 1 1 与控制室连接的气体管路直径应满足规定的加减压速度和呼吸气体供给要求,甲板居住舱内进气管路应有气体扩散通道 。与环控系统连接的水管路直径应满足舱室环控冷热水流量要求 。
5 . 3 . 12 舱室的门应能在两侧开启,在打开位置应能固定,应有压力平衡阀,每个门应有编号 。
5 . 3 . 13 外部(周围)应有相应的消防设施和探火系统,内部应有满足载人高压容器要求的消防设施 。
5 . 3 . 14 内外应有照明 。外照明应避免损害观察窗,内照明应满足阅读和阀操作要求 。
5 . 3 . 15 每个舱室都应有独立的深度(压力)控制系统 。包括:
a) 不少于两套加压和减压管路;
b) 舱内深度(压力)表;
c) 至控制室的深度(压力)传递管路 。
5 . 3 . 16 每个舱室应有舱内面罩呼吸系统 。包括:
a) 呼吸气供给管路;
b) 呼吸气舱外排出装置;
c) 至控制室的舱室深度(压力)反馈管路;
d) 呼吸面罩,生活舱的呼吸面罩数量应满足甲板居住舱内潜水员数量,并有一个备用 。
5 . 3 . 17 每个舱室应有气体成分控制系统 。包括:
a) 舱内氧分析仪和二氧化碳分析设备;
b) 至控制室的气体取样分析管路;
c) 补氧管路;
d) 二氧化碳吸收装置 。
5 . 3 . 18 每个舱室应有温湿度控制系统 。包括:
a) 温湿度传感器;
b) 空调风机;
c) 冷热水进出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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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温湿度表 。
5 . 3 . 19 每个舱室应有通信系统 。包括:
a) 与控制室的双向语音有线通信,并有备用;
b) 呼叫按钮 。
5 . 3 . 20 每个舱室应有视频监控摄像装置 。
5 . 3 . 2 1 每个舱室应有舱底水排出管路 。
5 . 3 . 22 过渡舱应有卫生水供应,以及脸盆、淋浴、厕所等生活设施 。厕所排污应有安全连锁装置和系列阀。
5 . 3 . 23 生活舱应有床铺,数量应满足甲板居住舱内潜水员人数,长度应不少于 1 . 8 m 。床上用品应由阻燃材料制成 。
5 . 3 . 24 应有安全系统 。包括:
a) 安全阀;
b) 过压报警;
c) 电源切断按钮;
d) 医疗急救箱 。
5 . 4 甲板居住舱控制室
5 . 4 . 1 控制室应为独立的控制室 。应符合 5 . 2 . 2 ~ 5 . 2 . 7 的规定 。
5 . 4 . 2 控制面板应能与储气系统连接 。 甲板居住舱气源应与潜水钟气源分开 。
5 . 4 . 3 控制面板应能对甲板居住舱加减压,对每个舱室应有两套加压管路,并有两个独立的加压气源 。
5 . 4 . 4 控制面板应能监测甲板居住舱的深度(压力),每个舱室有独立的深度(压力)监测管路和仪表 。
5 . 4 . 5 控制面板应能对甲板居住舱各舱室供呼吸气,并自动保持供气余压 。
5 . 4 . 6 应能监控甲板居住舱各舱室的气体成分 。包括:
a) 舱室气体取样分析管路;
b) 氧和二氧化碳分析仪,并有浓度(或分压)的声 、光报警,气体分析仪应有备用;
c) 补氧管路,并有流量控制 。
5 . 4 . 7 应能监控甲板居住舱各舱室的温湿度 。包括:
a) 各舱室温湿度显示;
b) 各舱室温湿度设定 。
5 . 4 . 8 应有通信系统 。包括:
a) 有与甲板居住舱各舱室的双向语音有线通信,并有备用和氦语音矫正装置;
b) 有与潜水控制室 、递物筒(水面侧)、高压救生舱释放操作位置的双向语音有线通信 。
5 . 4 . 9 应有对甲板居住舱各舱室和递物筒(水面侧)的视频监控 。
5 . 4 . 10 应能向甲板居住舱各舱室供电,并操控舱室电器设备 。应有警示标志 。
5 . 4 . 1 1 应能接收船舶报警和储气舱室氧浓度声 、光报警 。
5 . 5 潜水钟吊放系统
5 . 5 . 1 设计和制造应满足船级社规范,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 。
5 . 5 . 2 应有有效证书 。
5 . 5 . 3 应能满足完成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潜放到工作深度,并正确定位在工作深度的要求 。
5 . 5 . 4 应能满足将潜水钟提升到水面,并与甲板居住舱连接的要求 。
5 . 5 . 5 安全工作负荷应大于或等于潜水员满员加上空气中潜水钟重量 。
5 . 5 . 6 在主电源 、主液压泵站 、潜水钟主绞车故障时,应仍能回收潜水钟 。应急操作程序应张贴在绞车操作员可目视的位置 。
5 . 5 . 7 液压泵站应有主电源和应急电源,能切换使用,并有备用泵站 。
5 . 5 . 8 潜水钟绞车应符合载人绞车规范,应有备用或替代 。提升钢缆长度应满足将潜水钟潜放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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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深度,应为不旋转钢缆,破断强度应不小于使用负荷的 8 倍,与潜水钟有合适的连接和备用连接点,有排缆和钢缆释放长度显示装置 。
5 . 5 . 9 潜水钟导索绞车应具备将潜水钟提升到水面的能力,导索应为不旋转钢缆 。对不具有压重应急释放能力的潜水钟,导索压重的结构应能防止潜水钟陷入海底 。
5 . 5 . 10 潜水钟脐带绞车应有将潜水钟提升到水面的能力,并能避免在脐带受力的情况下释放脐带 。导向滑轮和绞车的直径尺度应不致损坏脐带 。
5 . 5 . 1 1 “A”型架的安全工作负荷应大于或等于满员加上空气中潜水钟重量,伸缩跨距应满足潜水钟潜放,以及与甲板居住舱分离和连接的要求 。
5 . 5 . 12 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连接锁紧卡环应有压力连锁装置,以及机械与手动两种操作方式 。
5 . 5 . 13 操作面板应有两路电源,并能切换使用 。应有与潜水控制室的双向语音有线通信,以及备有消防呼吸面罩 。
5 . 6 潜水钟脐带
5 . 6 . 1 设计和制造应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
5 . 6 . 2 有有效证书 。
5 . 6 . 3 长度应满足潜水钟潜放到最大工作深度要求 。
5 . 6 . 4 强度应满足将潜水钟提升到水面的要求 。
5 . 6 . 5 与潜水钟的连接应避免受力受损 。
5 . 6 . 6 气体管路 、水管路 、电缆应分别满足潜水钟和潜水员加减压 、提供呼吸气 、深度(压力)监测 、气体取样分析 、供热水 、供电 、通信和视频传输的要求 。潜水钟气体取样分析管路可与潜水钟内深度(压力)监测管路合用一根脐带管路 。
5 . 6 . 7 应有应急脐带 。
5 . 7 潜水员气体回收系统
5 . 7 . 1 应有包括补氧和二氧化碳清除装置的气体净化系统 。补氧系统应有流量控制和电力中断时 自动关闭装置 。
5 . 7 . 2 氧和二氧化碳分析仪应安装声 、光报警装置,并将信号传输到潜水控制室 。
5 . 7 . 3 应采用适用于氦氧混合气的气体压缩机,并安装声 、光报警装置,并将信号传输到潜水控制室 。
5 . 7 . 4 应有回收气体储存气瓶 。
5 . 7 . 5 应采用专用的带呼吸气体回收功能的潜水面罩或头盔 。
5 . 8 潜水员热水系统
5 . 8 . 1 压力容器应有有效检验证书 。
5 . 8 . 2 燃油锅炉型潜水员热水装置应安置在发生火灾时不会影响潜水系统的位置 。
5 . 8 . 3 在潜水员端热水供给的参考温度:
a) 150 m氦氧潜水,37 ℃ ~ 39 ℃ ;
b) 200 m氦氧潜水,38 ℃ ~ 40 ℃ 。
当潜水员感到温度不适时,应首先调节热水流量 。
5 . 8 . 4 潜水控制室应有热水温度显示和高低报警 。
5 . 8 . 5 潜水员热水系统的电加热及水泵的用电应有应急电源 。
5 . 8 . 6 潜水员热水系统所在地应有消防设施 。
5 . 8 . 7 应有一套完全独立的备用潜水员热水系统 。
5 . 9 潜水员呼吸气体加热系统
5 . 9 . 1 潜水深度超过 150 m,潜水员呼吸气应加热 。
5 . 9 . 2 加热潜水员呼吸气的热交换器应设在潜水钟内或潜水员潜水面罩(头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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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 甲板居住舱环境控制系统
5 . 10 . 1 所有管路和仪表应有有效检验证书 。
5 . 10 . 2 外循环型的压力容器应有有效检验证书,甲板居住舱进气口应有止回阀,出气口应有防止爆炸性失压装置 。
5 . 10 . 3 应能控制补氧流量 。
5 . 10 . 4 二氧化碳清除装置应能满足甲板居住舱满员的要求 。
5 . 10 . 5 在 24 ℃ ~ 32 ℃度范围内,温度控制应满足设定要求 。
5 . 10 . 6 在 40% ~ 70%范围内,相对湿度控制应满足设定要求 。
5 . 10 . 7 甲板居住舱加压气体供给应有两个独立气源,应与潜水钟气源分开 。
5 . 10 . 8 甲板居住舱温度和相对湿度控制装置应有备用 。
5 . 10 . 9 应有应急电源 。
5 . 1 1 卫生水系统
5 . 1 1 . 1 压力容器 、管路 、仪表应有有效证书 。
5 . 1 1 . 2 应有水位 、压力和温度显示,以及温度设置 。
5 . 1 1 . 3 能自动跟踪甲板居住舱压力,加压管路装有止回阀 。
5 . 12 电力系统
5 . 12 . 1 应能满足饱和潜水系统最大工况用电需求 。
5 . 12 . 2 应符合饱和潜水系统电制式 。
5 . 12 . 3 应有独立应急电源 。 主电源和应急电源应能切换使用 。
5 . 12 . 4 应有配电板 。
5 . 13 储气系统
5 . 13 . 1 储气瓶(组)、管路 、压力调节器 、压力表应有有效证书 。
5 . 13 . 2 应满足饱和潜水作业对各种气体的储备量要求 。
5 . 13 . 3 管理 、操作 、储存按 4 . 9 . 1 . 2 ~ 4 . 9 . 1 . 4 规定 。
5 . 14 高压救生舱
5 . 14 . 1 设计和建造应符合船级社规范 、国际海事组织和相关法规要求 。
5 . 14 . 2 应有有效检验证书 。
5 . 14 . 3 工作压力应与饱和潜水系统工作压力相同 。
5 . 14 . 4 应能容纳饱和潜水系统内所有潜水员 。
5 . 14 . 5 在潜水员满员的情况下,应有足够的正浮力 。
5 . 14 . 6 应有防护装置 、保护舱和舱外设备 。
5 . 14 . 7 应能和饱和潜水系统的甲板居住舱高压连接,并有潜水员能进出的连接通道 。
5 . 14 . 8 热平衡应符合通用国际规范 。
5 . 14 . 9 应具备被拖带的装置和被回收的吊点 。
5 . 14 . 10 应有方便救助的定位装置,包括雷达反射器 、闪光灯 、无线电遇险信标 。
5 . 14 . 1 1 应具备独立动力源的释放系统,释放系统的安全负荷应满足高压救生舱满载人员的要求,并满足国际海事组织对船舶倾斜情况下的释放要求 。
5 . 14 . 12 应备有移动式的控制室和应急脐带,应能向舱内供气 、供水 、供电和进行通信 。
5 . 14 . 13 穿舱件和阀应标明功能,管路穿舱件应安装内外壳体阀,高压救生舱的所有外阀在开或关的位置应能进行保险固定 。
5 . 14 . 14 应有观察窗和递物筒 。
5 . 14 . 15 应能满足舱内潜水员生存 24 h 。包括:
a) 有应急电源,容量应满足高压救生舱二氧化碳吸收装置 、照明和应急通信 24 h 的用电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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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有应急气瓶,包括应急气体和氧气瓶 。应急气体的数量应满足弥补递物筒使用和高压救生舱泄漏的要求 。氧气应满足高压救生舱内潜水员 24 h 呼吸需要 。
c) 舱内应有加减压系统,并有内外深度(压力)表 。
d) 舱内应有定量补氧系统 。
e) 舱内应有二氧化碳吸收装置,应满足全员条件下的清除要求 。
f) 舱内应有氧和二氧化碳分析仪 。
g) 舱内应有应急呼吸面罩,数量应满足潜水员人数,并有备用 。面罩应具备呼吸气体舱外排出性能。
h) 舱内应有温湿度表 。
i) 舱内应有保暖救生服和应急呼吸面罩(带钠石灰),应满足潜水员数量 。
j) 舱内应有食物容器,应水密,食物储存量应满足所有潜水员每人 10 000 kJ 的要求 。
k) 舱内应有饮用水容器,应水密,应用水储存量应满足所有潜水员每人 3 L 的要求 。
5 . 14 . 16 应有两种方式的对外通信 。
5 . 14 . 17 舱内应有照明,应能满足阀门和设备操作照明要求 。
5 . 14 . 18 舱内应有座位,应满足潜水员数量,并有保险带 。
5 . 14 . 19 舱内应有厕所,可采用冲洗式或化学厕所 。
5 . 14 . 20 应有安全设备 。包括:
a) 保护性头盔,数量应满足潜水员数量;
b) 潜水员提升装置,提升钩长度应能到达高压救生舱地板;
c) 消防设备应与甲板居住舱内消防设备相同,应能满足高压状态下灭火要求;
d) 医疗急救箱应按规定配置药品器材 。
5 . 14 . 2 1 高压救生舱释放点与甲板居住舱控制室应有有线语音通信 。
5 . 14 . 22 在未释放状态,应能通过甲板居住舱控制室对高压救生舱加减压 、供气 、供电 、进行环境控制和通信 。所有甲板居住舱控制室与高压救生舱的管路 、电缆的连接应是快速方式 。
5 . 15 潜水员个人装具
5 . 15 . 1 潜水面罩或头盔应检查和功能试验合格,并有记录 。
5 . 15 . 2 潜水面罩或头盔应有应用系列号永久标识,应适合要进行的潜水类型 。
5 . 15 . 3 潜水面罩或头盔应满足潜水员呼吸 、通信 、照明 、视频监控的要求 。
5 . 15 . 4 回家气瓶应有有效证书 。储气量应满足潜水员返回潜水钟耗气需要,应有正确的颜色和气体成分标识 。应与潜水面罩或头盔有正确连接,保证需要时供气 。
6 饱和潜水要求
6 . 1 饱和潜水加压前的准备
6 . 1 . 1 负责人员
加压前的准备工作由潜水监督和生命支持监督负责 。
6 . 1 . 2 加压前准备工作
6 . 1 . 2 . 1 舱室应清洁和消毒,如果潜水钟和舱室一同加压,潜水钟也应完成清洁 。 清洁和消毒应在加压前 24 h 内完成 。
6 . 1 . 2 . 2 所有舱室 、饱和潜水系统设备和辅助设备应按本系统甲板居住舱检查表进行检查和试验 。如果潜水钟和舱室一同加压,潜水钟也应完成检查 。舱室检查应在开始加压前 8 h 内进行(尽可能接近加压开始时间),检查由生命支持监督或由他指定的生命支持员负责,检查结果应记录和保存 。
6 . 1 . 2 . 3 饱和潜水需要的各种气体的数量应满足 JT/T 742 的要求,成分和连接正确 。储气瓶的气体在连接到控制面板前后都应经过分析 。
6 . 1 . 2 . 4 钠石灰 、活性碳 、硅胶等消耗品应检查,数量应满足作业和最低储备量的要求 。
16
GB/T 24555—2009
6 . 1 . 2 . 5 应将需要放入舱内的物品,包括:被服 、毛巾 、肥皂 、手纸 、清洁和消毒材料 、杯子 、适量的饮料 、医疗急救箱等放入舱内 。物品应做好防压措施(去除盖子 、穿洞等),违禁物品不得进舱 。
6 . 1 . 2 . 6 潜水员进舱前 24 h 内应进行体检 。每名潜水员应携带标有姓名和左右耳的滴耳液 。
6 . 1 . 2 . 7 潜水员进舱前,应检查自己的口袋和行李,防止违禁物品带入舱内 。
6 . 1 . 2 . 8 舱室的空调风机 、二氧化碳吸收装置风机应处于运转状态,舱室温湿度应调控至适宜数值,钠石灰 、活性碳已更换,分析仪已校正 。
6 . 1 . 2 . 9 相关文件,包括饱和潜水程序 、应急程序 、加压方案 、舱室和控制室检查表 、气体储存表 、舱室记录表 、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管路连接方案等应在控制室就位 。
6 . 1 . 2 . 10 潜水监督 、生命支持监督 、生命支持员应到达控制室 。
6 . 1 . 3 制定加压方案
6 . 1 . 3 . 1 加压方案应包括氧分压的配置 、加压速度 、加压停留站 、加压各深度阶段的应急呼吸气和加压注意事项 。加压方案应由潜水监督或生命支持监督负责制定 。
6 . 1 . 3 . 2 氧分压配置应:
a) 允许加压到达居住深度时舱室氧分压超过 40 kPa,但应控制在依靠舱内潜水员经 12 h 呼吸能降到 40 kPa 的范围内 。
b) 饱和潜水加压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富氧氦氧混合气加压,第二阶段采用贫氧氦氧混合气(可采用氧浓度为 2%的氦氧混合气)加压 。
c) 第一阶段加压采用的富氧氦氧混合气加压深度可按潜水作业单位规定,也可通过计算获得,但应不少于 1 . 5 m,第一阶段加压深度计算公式见式(1) :
D1 = ………………………………( 1 )
式中:
D1 — 富氧氦氧混合气加压深度,单位为米(m) ;
P— 饱和居住深度氧分压,单位为千帕(kPa) ;
F1 — 加压用贫氧氦氧混合气氧浓度,单位为百分比( %) ;
F2 — 加压用富氧氦氧混合气氧浓度,单位为百分比( %) ;
D2 — 饱和居住深度,单位为米(m) 。
d) 如为了控制加压到居住深度时的舱室氧分压,采用氧浓度低于 2%的氦氧混合气进行第二阶段加压,应经潜水作业单位批准并有安全措施 。
6 . 1 . 3 . 3 加压速度和加压停留应:
a) 采用富氧氦氧混合气完成第一阶段加压,加压速度不大于 1 m/min 。
b) 完成第一阶段加压后,停留检查舱室密封情况、呼吸面罩供气状况,如有异常,应将舱室减至常压。
c) 如无异常,采用贫氧氦氧混合气将舱室加压到居住深度 。居住深度小于 150 m 时,加压速度不大于 1 m/min 。居住深度 150 m ~ 200 m 时,应设立加压停留站(在 100 m 深度停留 2 h) , 自0 ~ 100 m,加压速度不大于 1 m/min;自 100 m ~ 200 m,加压速度不大于 0 . 33 m/min 。
d) 到达居住深度后应有休息停留时间,然后开始巡回潜水 。
6 . 1 . 3 . 4 加压过程中应急呼吸气的配置应满足在使用深度的氧分压为 20 kPa ~ 250 kPa,适宜的氧分压为 40 kPa ~ 100 kPa 。
6 . 1 . 3 . 5 加压过程注意事项:
a) 加压过程潜水员不可躺在上铺,应坐在下铺视频能监控的位置 。生命支持人员应观察潜水员情况 。发生缺氧情况时,应停止加压,潜水员通过呼吸面罩呼吸富氧混合气,不可采用补氧 。
b) 加压过程中,舱室空调风机 、二氧化碳吸收装置风机可开强风档,可通过潜水员挥动毛巾 、床单帮助气体混合 。 由于气体混合不匀,氧分析仪显示的读数可能与舱室氧浓度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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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555—2009
c) 按规定的加压速度加压,不得超速 。
d) 加压过程中,应急呼吸气体应始终保持连接和供给,并应按照使用深度更换 。
e) 加压过程中,应注意舱室温度,避免温度过高 。
f) 如果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一同加压,当潜水钟内氧分压到达 40 kPa 以上时潜水员方可进入 。
g) 单独一名潜水员不得进行加压 。
h) 如果第二阶段加压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泄漏 、气体污染)应中止加压,按照加压已到达的深度和经历的时间,选择氦分压和时间相当的常规潜水减压表将潜水员减压到常压 。
i) 如果采用氧浓度小于 16%的氦氧混合气进行第一阶段加压,则在加压过程中,潜水员应通过呼吸面罩呼吸应急呼吸气,直到完成停留检查并确认舱室无泄漏 。
j) 不得采用回收气体进行加压 。
6 . 2 饱和潜水加压
6 . 2 . 1 应按照 6 . 1 . 2 完成饱和潜水加压前各项准备,并经潜水监督批准才能开始加压 。
6 . 2 . 2 按照制定的加压方案进行加压 。
6 . 3 居住深度停留阶段舱室环境参数
6 . 3 . 1 深度
设定居住深度±0 . 5 m 。
6 . 3 . 2 氧分压
40 kPa±2 kPa 。
6 . 3 . 3 二氧化碳分压
不大于 0 . 6 kPa 。
6 . 3 . 4 氮分压
不大于 100 kPa 。
6 . 3 . 5 温度
应以潜水员感觉舒适为度,适宜温度范围参照表 3 。
表 3 氦氧饱和潜水不同居住深度的舱室温度范围表
深度/m
温度/℃
深度/m
温度/℃
0 ~ 50
22 ~ 27
100 ~ 150
27 ~ 30
50 ~ 100
25 ~ 29
150 ~ 200
28 ~ 31
6 . 3 . 6 相对湿度
根据居住深度的不同,相对湿度分别为:
a) 居住深度小于 180 m,相对湿度 40% ~ 60% ;
b) 居住深度大于 180 m,相对湿度 40% ~ 50% 。
6 . 4 饱和潜水居住深度停留阶段舱室气体
6 . 4 . 1 舱室应急加压气体
6 . 4 . 1 . 1 舱室应与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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