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51.46-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6部分: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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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 020. 10 CCS Z 0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2151.46—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46部分: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Requirementsofthegreenhousegasemissions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Part46:Wastebatterytreatmentanddisposalenterprise
2024-09-29发布 2025-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32151.46—2024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核算边界 2
5 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3
6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5
7 数据质量管理 10
8 报告内容和格式 10
附录 A (资料性)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12
附录 B (资料性) 报告格式模板 13
附录 C (资料性) 相关参数缺省值 18
附录 D (资料性)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 22
参考文献 27
Ⅰ
GB/T 32151.46—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是 GB/T 32151的第 46部分 。GB/T 3215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发电企业 ;
— 第 2部分 : 电网企业 ;
— 第 3部分 :镁冶炼企业 ;
— 第 4部分 :铝冶炼企业 ;
— 第 5部分 :钢铁生产企业 ;
— 第 6部分 : 民用航空企业 ;
— 第 7部分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
— 第 8部分 :水泥生产企业 ;
— 第 9部分 : 陶瓷生产企业 ;
— 第 10部分 :化工生产企业 ;
— 第 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 ;
— 第 12部分 :纺织服装企业 ;
— 第 13部分 :独立焦化企业 ;
— 第 14部分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
— 第 15部分 :石油化工企业 ;
— 第 16部分 :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
— 第 17部分 :氟化工企业 ;
— 第 18部分 :锻造企业 ;
— 第 19部分:热处理企业 ;
— 第 20部分 :家具生产企业 ;
— 第 21部分 :铸造企业 ;
— 第 22部分 :畜禽养殖企业 ;
— 第 23部分 :种植业机构 ;
— 第 24部分 :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25部分 :食品 、烟草及酒 、饮料和精制茶企业 ;
— 第 26部分 :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 ;
— 第 27部分 :陆上交通运输企业 ;
— 第 28部分 :矿山企业 ;
— 第 29部分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30部分 :水运企业 ;
— 第 31部分 :木材加工企业 ;
— 第 32部分 :涂料生产企业 ;
— 第 33部分 :颜料生产企业 ;
— 第 34部分 :炭素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5部分 :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 ;
Ⅲ
GB/T 32151.46—2024
— 第 36部分 :绝热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7部分 :烧结类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8部分 :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
— 第 39部分 :建筑石膏生产企业 ;
— 第 40部分 :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41部分 :工业硅生产企业 ;
— 第 42部分 :铜冶炼企业 ;
— 第 43部分 :铅冶炼企业 ;
— 第 44部分 :锌冶炼企业 ;
— 第 45部分 :磷酸及磷酸盐企业 ;
— 第 46部分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606) 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8)共同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木华清研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盛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金凯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赛可韦尔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维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睿思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创新海(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
本文件主 要 起 草 人 : 余 海 军 、徐 伟 、张 宇 平 、温 炎 燊 、王 英 男 、王 敏 、谭 仕 荣 、赵 巍 、廖 凯 文 、张 薇 、曹梦然 、王皓 、艾 劼 、张 胜 英 、颜 群 轩 、区 汉 成 、李 鹏 飞 、陈 世 鹏 、郝 媛 、马 子 涵 、宋 扬 、曾 思 慧 、张 晓 兵 、王志刚 、彭正军 、谢井养 、薛泽锋 、谢英豪 、赵美敬 、郭永欣 、吕春蓉 。
Ⅳ
GB/T 32151.46—2024
引 言
由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已经被公认为全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并将在未来数十年内继续影响人类及其相关活动 。气候变化会对人类和自然系统产生影响 ,并且会给资源可用性 、经济活动和人类福祉带来重大影响 。作为响应 ,相关国际组织 、国家和区域正在制定并实施国际 、区域 、国家和地方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 , 以降低地球大气中的温室气体(GHG)浓度 ,并帮助人类适应气候变化 。
相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需要基于最佳的科学知识 ,采取有效的 、渐进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威胁 。标准有助于将这些科学知识转变为工具 ,从而应对气候变化 。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依赖于对温室气体的量化 、监测和报告 。
GB/T 32151从不同的企业层面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要求 , 目 的是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分别规定其温室气体排放边界 、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内容和格式等 。GB/T 32151拟分为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发电企业 ;
— 第 2部分 : 电网企业 ;
— 第 3部分 :镁冶炼企业 ;
— 第 4部分 :铝冶炼企业 ;
— 第 5部分 :钢铁生产企业 ;
— 第 6部分 : 民用航空企业 ;
— 第 7部分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
— 第 8部分 :水泥生产企业 ;
— 第 9部分 : 陶瓷生产企业 ;
— 第 10部分 :化工生产企业 ;
— 第 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 ;
— 第 12部分 :纺织服装企业 ;
— 第 13部分 :独立焦化企业 ;
— 第 14部分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
— 第 15部分 :石油化工企业 ;
— 第 16部分 :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
— 第 17部分 :氟化工企业 ;
— 第 18部分 :锻造企业 ;
— 第 19部分:热处理企业 ;
— 第 20部分 :家具生产企业 ;
— 第 21部分 :铸造企业 ;
— 第 22部分 :畜禽养殖企业 ;
— 第 23部分 :种植业机构 ;
— 第 24部分 :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25部分 :食品 、烟草及酒 、饮料和精制茶企业 ;
— 第 26部分 :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 ;
— 第 27部分 :陆上交通运输企业 ;
— 第 28部分 :矿山企业 ;
Ⅴ
GB/T 32151.46—2024
— 第 29部分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30部分 :水运企业 ;
— 第 31部分 :木材加工企业 。
— 第 32部分 :涂料生产企业 ;
— 第 33部分 :颜料生产企业 ;
— 第 34部分 :炭素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5部分 :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 ;
— 第 36部分 :绝热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7部分 :烧结类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8部分 :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
— 第 39部分 :建筑石膏生产企业 ;
— 第 40部分 :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41部分 :工业硅生产企业 ;
— 第 42部分 :铜冶炼企业 ;
— 第 43部分 :铅冶炼企业 ;
— 第 44部分 :锌冶炼企业 ;
— 第 45部分 :磷酸及磷酸盐企业 ;
— 第 46部分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
为便于国内国际交流 ,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的有关要求 ,本系列文件的量值单位使用 “国际量值单位 +物质(元素) ”或 “物质(元素) +国际量值单位 ”的形式进行表示 ,如 tC表示吨碳 、tCO2 表示吨二氧化 碳 、tCO2 e表 示 吨 二 氧 化 碳 当 量 、tCH4 表 示 吨 甲 烷 、tC/GJ表 示 吨 碳 每 吉焦 、Nm3 表示标准状况下的立方米等 。
Ⅵ
GB/T 32151.46—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46部分: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 、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内容和格式 。
本文件适用于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本文件不适用于梯次利用 、铅酸电池 、燃料电池 、液流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10 工业碳酸钠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6422 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GB/T 11075 碳酸锂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1367 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22723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GB/T 23111 非自动衡器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 32151. 10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10部分 :化工生产企业
GB/T 32201 气体流量计
GB/T 34695 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150、GB/T 32151. 10和 GB/T 3469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温室气体 greenhousegas
大气层中 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 、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 、波长在红外光谱内辐射的气态成分 。
注 : 本文件涉及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CO2 ) 。
[来源 :GB/T 32150—2015,3. 1,有修改]
1
GB/T 32151.46—2024
3.2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wastebatterytreatmentand disposalenterprise
以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为主营业务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
注 :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包括物理处理(3. 4) 、化学处理(3. 5)和能量回收 。
3.3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fossilfuelcombustion emission
化石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
3.4
物理处理 physicaltreatment
采用拆卸 、拆解 、破碎 、分选 、热解等物理方式处理的过程 。
3.5
化学处理 chemicaltreatment
采用浸出 、萃取 、修复等化学方式处理的过程 。
4 核算边界
4. 1 通则
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 ,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 , 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 、供电 、供水 、化验 、机修 、库房 、运输等 , 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 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 部 门 和 单 位(如 职 工 食 堂 、车 间 浴 室 、保 健 站 等) 。 如 果 报 告 主 体 涉 及 使 用 绿 色 电力 ,不应直接扣减 ,宜单独进行报告 。
如果报告主体拥有多个分公司 、生产场地或产业活动单位 ,则报告主体应按一定的逻辑(例如公司组织管理结构 、厂房建筑分布 、产品或产业活动分类等) ,把整个公司的资产设施划分为几个空间上相对独立 、物料往来易于识别和计量的核算单元 。核算单元划分的方式由报告主体自行确定 ,报告主体如果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产品生产活动 ,也可以只设一个核算单元 , 即整个企业作为一个核算单元 。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根据其生产产品及处理处置过程的异同 ,其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处理处置过程中碳酸盐分解及废原料中残存有机物裂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购入电力和购入及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排放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图见附录 A。
如果报告主体除废弃电池处理处置外还存在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 ,则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报告格式见附录 B。
4.2 核算和报告范围
4.2. 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企业所涉及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煤 、油 、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燃烧设备(如锅炉 、煅烧炉 、窑炉 、内燃机等)或移动燃烧设备(厂内机动车辆)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
4.2.2 过程排放
企业所涉及的过程排放指处理处置过程中碳酸盐作为原料分解及废原料中残存有机物裂解产生的
2
GB/T 32151.46—2024
二氧化碳排放 。
4.2.3 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购入电力 、热力(蒸汽 、热水等)所对应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
4.2.4 输出热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输出的热力(蒸汽 、热水等)所对应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
5 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5. 1 参数识别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量与监检测参数应按表 1识别 。
表 1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量与监检测参数识别
排放源名称
具体的排放源
计量与监检测参数类型
计量与监检测方法
化石燃料燃烧
煤炭 、柴油 、重 油 、煤 气 、天 然 气 、液 化 石 油 气 等 化 石 燃 料 燃 烧排放
化石燃料消耗量
衡 器 、液 体 流 量 计 、气 体 流量计
低位 发 热 量 或 收 到 基 元 素 碳含量
热量测定仪 、氢碳测定仪
过程排放
碳酸盐 使 用 过 程 分 解 产 生 的 二氧化碳排放
碳酸盐消耗量
衡器
碳酸盐纯度或化学组分
供应商提供 、实测值(见 5. 3. 2)或缺省值(见附录 C 中表 C. 2)
废原料 中 残 存 有 机 物 裂 解 产 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裂解炉尾气排放量
流量计
裂解炉尾气组分含量
浓度检测计量仪器
购入电力和购入
及输出的热力产
生的排放
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购入电量
电表
购入及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排放
购入 及 输 出 蒸 汽 量 、蒸 汽 温度 、蒸汽压力
流 量 仪 表 、温 度 仪 表 、压 力仪表
购入及输出热水量 、热水温度
流量仪表 、温度仪表
5.2 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企业化石燃料消耗量的计量与监检测要求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
表 2 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燃料
类型
计量器具
准确度等级
计量设备
溯源方式
溯源频次
计量频次
记录频次
安装位置
固态燃料
非自动衡器
0. 1
检定
1 次/12个月
每批
每批
—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皮带秤)
0. 5
检定
1 次/12个月
连续
每月
安 装 于 进 燃 炉 燃烧前
3
GB/T 32151.46—2024
表 2 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续)
燃料
类型
计量器具
准确度等级
计量设备
溯源方式
溯源频次
计量频次
记录频次
安装位置
液态
燃料
液体流量计
成品油 :0. 5重油 、渣油 :1. 0
检定/校准
1 次/12个月
每批
每批
安 装 于 储 油 罐 与燃炉之间
气态
燃料
气体流量计
2. 0
检定/校准
1 次/12个月
连续
每月
安 装 于 储 气 罐 与燃炉之间
5.3 过程排放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5.3. 1 碳酸盐消耗量的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企业的碳酸盐消耗量应使用计量衡器称量 ,并记录每批次进货量 ,每月至少统计一次出货量 。计量器具应符合 GB/T 23111的相关要求 。
5.3.2 碳酸盐纯度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按照 GB/T 210、GB/T 11075相关标准对每一批次碳酸盐的纯度进行检测 ,并取加权平均值 。
5.3.3 残存有机物的种类和量的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企业应按废原料的种类或批次准确地监测核算期内进行热解处理的残存有机物的种类和量 。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要求检测各种(批)废原料中残存有机物的含量 ,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或公认数据库的数据等 。上述数据均无法获得时应按可获得废原料中残存有机物平均含量计算 。
5.3.4 残存有机物裂解产生的二氧化碳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二氧化碳的计量器具应符合 GB/T 32201的相关要求 ,二氧化碳计量与监检测要求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
表 3 二氧化碳计量要求
计量器具
准确度等级
计量设备溯源方式
溯源频次
计量频次
记录频次
安装位置
气体流量计
2. 0
检定/校准
1 次/12个月
连续
每天
安装于排放口处
浓度检测计量仪器
2. 0
检定/校准
1 次/12个月
连续
每天
安装于排放口处
5.4 购入电力和购入及输出的热力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企业应按 GB 17167和 GB/T 21367的要求配备电表和热力计量器具 。
5.5 计量与监检测管理要求
企业应加强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监测管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应设立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 ,包括计量器具的配备 、使用 、检定(校准) 、维修及报废等 。
b) 能源 、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管理人员 、能源及温室气体排放计量器具的检定 、校准 、维修及相应管
4
GB/T 32151.46—2024
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
c) 应建立计量器具一览表 。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的名称 、规格型号 、准确度等级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本单位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状态(合格 、准用 、停用等) 。
d) 用能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 GB/T 6422、GB/T 15316中关于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要求 。
e) 建立计量器具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 :
●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
●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 ;
● 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测试 、校准)证书 ;
● 计量器具维修记录 ;
● 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 。
f) 自行校准且自行规定校准间隔的 ,应有现行有效的受控文件作为依据 。
g) 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校准) 。凡经检定(校准)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应使用 。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其检定周期应遵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
h) 在用的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签 , 以备查验和管理 。
6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6. 1 核算步骤
报告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完整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a) 确定核算边界 ,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 ;
b) 制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
c) 收集活动数据 ,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
d) 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过程排放量 、购入电力和购入及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排放量 ;
e) 汇总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 。
6.2 核算方法
6.2. 1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核算期内各个核算单元的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处理处置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购入电力 、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之和 , 同时扣除输出的热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按公式(1)计算 :
E (E燃 烧 ,i +E过 程 ,i +E购 入 电 ,i +E购 入 热 ,i -E输 出 热,i) ………………( 1 )
式中 :
E — 核算期内报告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以吨二氧化碳(tCO2 )计 ;
E燃 烧 ,i — 核算期内核 算 单 元 i 的 化 石 燃 料 燃 烧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tCO2 )计 ;
E过 程 ,i — 核算期内核 算 单 元 i 的 处 理 处 置 过 程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tCO2 )计 ;
E购 入 电 ,i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购入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 以吨二氧化碳(tCO2 )计 ;
E购 入 热,i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购入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 以吨二氧化碳(tCO2 )计 ;
E输 出 热,i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输出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 以吨二氧化碳(tCO2 )计 ;
i — 核算单元编号 。
5
GB/T 32151.46—2024
6.2.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6.2.2. 1 计算公式
核算单元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核算期内该核算单元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和 。其中 ,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仅核算混合燃料中化石燃料(如燃煤)的二氧化碳排放 ,按公式(2)计算 :
E燃 烧 ,i ADi,j ×EFi,j) …………………………( 2 )
式中 :
E燃 烧 ,i—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 以吨二氧化碳(tCO2 )计 ; AD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第j种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 ,单位为吉焦(GJ) ;
EF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 元 i 的 第 j 种 化 石 燃 料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因 子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 每 吉 焦(tCO2/GJ)计 ;
i — 核算单元编号 ;
j —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
6.2.2.2 活动数据获取
6.2.2.2. 1 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是核算期内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乘积 ,按公式(3)
计算 :
ADi,j = FCi,j × NCVi.j …………………………( 3 )
式中 :
AD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第j种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 ,单位为吉焦(GJ) ;
FC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第j种化石燃料燃烧的消耗量 ,对于固体或液体化石燃料 ,单位为吨(t) ,对于气体化石燃料 , 以万标立方米(104Nm3 )计 ;
NCV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第 j种化 石 燃 料 的 平 均 低 位 发 热 量 , 对 于 固 体 和 液 体 化 石 燃料 , 以吉焦每吨(GJ/t)计 ,对于气体化石燃料 , 以吉焦每万标立方米(GJ/104 Nm3 )计 ;
i — 核算单元编号 ;
j —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
注 : 本文件中的气体标准状况是大气压力为 101. 325 kPa、温度为 273. 15K(0 ℃) 。
6.2.2.2.2 化石燃料消耗量
化石燃料消耗量指各燃 烧 设 备 分 品 种 化 石 燃 料 实 际 消 耗 量 , 计 量 应 符 合 GB 17167 的 相 关 规 定 。企业应保留化石燃料实际消耗量的原始数据记录或在企业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中有所体现 。
6.2.2.2.3 平均低位发热量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开展实测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也可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实测值 。如采用实测 ,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检测应按照 GB/T 213、GB/T 384、GB/T 22723相关标准的规定 。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选择采用表 C. 1 给出的化石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缺省值 。
6.2.2.3 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6.2.2.3. 1 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化石燃料充分燃烧计 , 由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
6
GB/T 32151.46—2024
化率等参数计算得到 ,按公式(4)计算 :
EFi,j =CCi,j × OFi,j …………………………( 4 )
式中 :
EFi,j— 核算期 内 核 算 单 元 i 的 第 j 种 化 石 燃 料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因 子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 每 吉 焦(tCO2/GJ)计 ;
CC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第j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 以吨碳每吉焦(tC/GJ)计 ; OF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第j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 , % ;
— 二氧化碳与碳的相对分子质量之比 ;
i — 核算单元编号 ;
j —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
6.2.2.3.2 单位热值含碳量
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 ,选取以下方法 :
a) 参考表 C. 1 提供的化石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的缺省值 ;
b)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对单位热值含碳量开展实测 ,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
c) 也可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实测值 。
6.2.2.3.3 碳氧化率
企业可参考表 C. 1 提供的化石燃料碳氧化率的缺省值 。
6.2.3 过程排放
6.2.3. 1 处理处置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处理处置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于核算边界和核算期内各种处理处置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和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过程排放主要为原料碳酸盐分解 ,残存有机物裂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按公式(5)计算 :
E过 程 ,i = E碳 酸 盐 ,i +E残 存 有 机 物 裂 解 ,i …………………………( 5 )
式中 :
E过 程 ,i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处理处置过程产生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总 量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
(tCO2 )计 ;
E碳 酸 盐 ,i — 核算 期 内 核 算 单 元 i 的 碳 酸 盐 分 解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总 量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
(tCO2 )计 ;
E残 存 有 机 物 裂 解 ,i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残存有机物裂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 以吨二氧化碳(tCO2 )计 ;
i — 核算单元编号 。
6.2.3.2 碳酸盐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6.2.3.2. 1 计算公式
碳酸盐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根据碳酸盐的消耗量及相应的排放因子 ,按公式(6)计算 :
E碳 酸 盐 ,i = ∑ (ADi,j × EFi,j × PURi,j) … … … … … … … … … …
j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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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
E碳 酸 盐 ,i— 核算期 内核 算 单 元 i 的 碳 酸 盐 分 解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总 量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tCO2 )计 ;
AD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第j种碳酸盐原料的活动数据 , 即碳酸盐原料的消耗量 ,单位为吨(t) ;
EF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 第 j种 碳 酸 盐 原 料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因 子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 每 吨(tCO2/t)计 ;
PURi,j—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第j种碳酸盐原料的纯度 , % ;
i — 核算单元编号 ;
j — 使用碳酸盐的种类 。
6.2.3.2.2 活动数据获取
企业应按种类或批次准确地监测核算期内各种碳酸盐总的消耗量 。不包括碳酸盐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碳酸氢盐或碳酸根离子发生转移而未产生二氧化碳的部分 。
6.2.3.2.3 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按照 5. 3. 2 的要求检测各种(批)碳酸盐原料的纯度 ,根据碳酸盐的化学组分 、分子式及碳酸根离子的数目计算得到碳酸盐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企业也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或参考表 C. 2取缺省值 。
6.2.3.3 残存有机物裂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6.2.3.3. 1 计算公式
残存有机物裂解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根 据 残 存 有 机 物 的 裂 解 量 及 相 应 的 排 放 因 子 , 按 公 式 (7)计算 :
E残 存 有 机 物 裂 解 ,i ADi,j ×EFi,j) … … … … … … … … … …
式中 :
E残 存 有 机 物 裂 解 ,i—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残存有机物裂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 以吨二氧化碳(tCO2 )计 ;
AD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第j种残存有机物原料的活动数据 ,单位为吨(t) ;
EFi,j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第j种残存有机物原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 以吨二氧化
碳每吨(tCO2/t)计 ;
i — 核算单元编号 ;
j — 进行热解处理的残存有机物的种类 。
6.2.3.3.2 活动数据获取
企业应按废原料的种类或批次准确地监测核算期内进行热解处理的残存有机物的种类和量 。
6.2.3.3.3 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要求检测各种(批)废原料中残存有机物的含量 ,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或公认数据库的数据等 。上述数据均无法获得时应按可获得废原料中残存有机物平均含量计算 。
8
GB/T 32151.46—2024
6.2.4 购入电力和购入及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排放
6.2.4. 1 计算公式
6.2.4. 1. 1 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购入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按公式(8)计算 :
E购 入 电 ,i =AD购 入 电 ,i × EF电 …………………………( 8 )
式中 :
E购 入 电 ,i — 核算 期 内 核 算 单 元 i 的 购 入 电 力 所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
(tCO2 )计 ;
AD购 入 电 ,i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购入电力 ,单位为兆瓦时(MW · h) ;
EF电 — 相应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 , 以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2/(MW · h)]计 。
6.2.4. 1.2 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购入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按公式(9)计算 :
E购 入 热 ,i =AD购 入 热 ,i × EF热 …………………………( 9 )
式中 :
E购 入 热 ,i — 核算 期 内 核 算 单 元 i 的 购 入 热 力 所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tCO2 )计 ;
AD购 入 热,i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购入热力 ,单位为吉焦(GJ) ;
EF热 — 热力消费的排放因子 , 以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计 。
6.2.4. 1.3 输出热力所产生的排放
企业输出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按公式(10)计算 :
E输 出 热 ,i =AD输 出 热 ,i × EF热 …………………………( 10 )
式中 :
E输 出 热 ,i — 核算 期 内 核 算 单 元 i 的 输 出 热 力 所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 以 吨 二 氧 化 碳(tCO2 )计 ;
AD输 出 热,i —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输出热力 ,单位为吉焦(GJ) ;
EF热 — 热力消费的排放因子 , 以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计 。
6.2.4.2 活动数据获取
企业购入电量数据 ,应以结算电表为准 。如果没有 ,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
企业购入和输出热力数据 ,应以结算热力表或计量表为准 。如果没有 ,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供热量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
非热量单位分别按如下方法换算为热量单位 。
a)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热水按公式(11)转换为热量单位 :
AD热 水 =Maw × (Tw - 20) × 4. 1868 × 10-3 ……………………( 11 )
式中 :
AD热 水 — 热水的热量 ,单位为吉焦(GJ) ;
Maw — 热水的质量 ,单位为吨(t) ;
Tw — 热水温度 ,单位为摄氏度(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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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868— 水在常温常压下的比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kg ∙ ℃)] 。
b)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蒸汽按公式(12)转换为热量单位 :
AD蒸 汽 =Mast × (Enst - 83. 74) × 10-3 …………………………( 12 )
式中 :
AD蒸 汽 — 蒸汽的热量 ,单位为吉焦(GJ) ;
Mast — 蒸汽的质量 ,单位为吨(t) ;
Enst — 蒸汽所对应的温度 、压力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 ,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的热焓可分别参考表 C. 3 和表 C. 4,表中未列明的温度 、压力状态下的蒸汽热焓可参考邻近温度 、压力下的蒸汽热焓 ,采用内插法计算 ;
83. 74 — 给水温度为 20℃时热水的焓值 ,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
6.2.4.3 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应选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相应区域电网数据 。热力排放因子优先采用供热单位的实测值 ,也可按 0. 11 tCO2/GJ计算 。
7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主体宜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规章制度 ,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 、工作流程和内容 、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 ,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 。
b) 根据不同类型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重要程度对其进行等级划分 ,并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一览表 ,对不同等级的排放源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获取提出相应的要求 。
c) 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 ,并参考附录 D 的模板制定相应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包括对活动数据的监测和对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等参数的监测及获取要求 ;定期对计量器具 、检测设备和在线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管理 ,并记录存档 。
d) 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记录管理体系 ,包括数据来源 、数据获取时间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的记录管理 。
e)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 。定期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校验 ,对可能产生的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 ,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8 报告内容和格式
8. 1 通则
报告内容应包括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温室气体排放量 、活动数据及其来源和排放因子数据及其来源 。报告格式见附录 B。
8.2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名称 、单位性质 、报告年度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等 。
对企业核算边界 、产品及工艺流程 、核算单元划分以及排放源识别情况的详细说明(必要时给出附表或附图) 。
10
GB/T 32151.46—2024
8.3 温室气体排放量
报告主体应在阐述企业核算边界 、核算单元划分 、排放源识别的基础上 ,报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并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过程排放量 、购入电力和购入及输出的热力所对应的排放量 。
8.4 活动数据及来源
报告主体应结合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的识别情况 ,分别报告所核算的各个排放源的活动数据 ,并说明它们数据来源或资料凭据 、监测方法 、记录频率等 。
报告主体如果还从事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以外的产品生产活动 ,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 ,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标准 ,一并报告其活动数据及来源 。
8.5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
报告主体应分别报告各项活动数据对应的排放因子或排放因子相关计算参数 ,并说明它们的数据来源 、参考出处 、相关假设及其理由等 。
报告主体如果还从事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 ,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 ,则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标准 ,一并报告其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 。
8.6 其他报告信息(如有)
外购绿色电力使用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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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见图 A. 1。
图 A. 1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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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
报告格式模板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格式模板如下 。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主体(盖章) :
报告年度 :
编制 日期 : 年 月 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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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主体核算了 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 , 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 ,见表 B. 1~表 B.6。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 、报告主体基本情况
二 、温室气体排放
三 、活动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企业承诺对本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14
GB/T 32151.46—2024
表 B. 1 报告主体 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表
源类别
号核算单元tCO2
号核算单元tCO2
报告主体小计tCO2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过程排放
碳酸盐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残存有机物裂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购入电力和购入及 输 出 的 热 力产生的排放
购入的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购入的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输出的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不包括购入 电 力 和 购 入 及 输 出的 热 力 所 产 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包括购入电 力 和 购 入 及 输 出 的 热 力 所 产 生 的二氧化碳排放
表 B.2 号核算单元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a
燃料品种b
燃烧量t或
104 Nm3
低位发热量 c
单位热值含碳量 c
tC/GJ
碳氧化率
数值GJ/t或
GJ/104 Nm3
数据来源
数值 %
数据来源
无烟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烟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褐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洗精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洗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型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焦炭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原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燃料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汽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柴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一般煤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石脑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石油焦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液化天然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液化石油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石油制品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焦炉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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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2 号核算单元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a (续)
燃料品种b
燃烧量t或
104 Nm3
低位发热量 c
单位热值含碳量 c
tC/GJ
碳氧化率
数值GJ/t或
GJ/104 Nm3
数据来源
数值 %
数据来源
高炉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转炉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天然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炼厂干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能源品种b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a 对年排放达 1 万吨 CO2 及以上的重点燃烧设施 ,宜单独填写本表 ,对其余的非重点燃烧设施可汇总填表 。 b 报告主体实际燃烧的能源品种如未在表中列出 , 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报 。
c 对于通过燃料低位发热量及单位热值含碳量来估算燃料含碳量的情况填报本栏 。
表 B.3 号核算单元碳酸盐使用过程分解的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一览表
碳酸盐原料种类(批次) a
碳酸盐原料消耗量
t
碳酸盐组分b
原料中碳酸盐
组分的纯度
%
碳酸盐组分的二氧化碳
排放因子
tCO2 /t碳酸盐组分
分解率 %
a 报告主体实际使用碳酸盐原料种类或批次名称 ;如有多种(批) , 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报 。 b 报告主体实际使用碳酸盐原料中的碳酸盐组分 ;如有多种 , 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报 。
表 B.4 号核算单元残存有机物裂解的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一览表
残存有机物种类(批次) a
残存有机物消耗量
t
残存有机物组分的含量
%
残存有机物组分的二氧化碳
排放因子 tCO2 /t
残存有机物组分
裂解率 %
a 报告主体实际使用残存有机物种类或批次名称 ;如有多种(批) , 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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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5 号核算单元购入电力产生的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项 目a
电量
MW · h
排放因子
tCO2 /(MW · h)
排放量tCO2
电网区域
购入
… …
a 若购入的电力存在一个以上不同排放因子的电力来源 , 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报 。
表 B.6 号核算单元购入及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项 目a
热量
GJ
排放因子tCO2 /GJ
排放量tCO2
购入
输出
… …
a 若购入或输出的热力存在一个以上不同排放因子的热力来源 , 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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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资料性)
相关参数缺省值
相关参数缺省值见表 C. 1~表 C. 4。
表 C. 1 常见化石燃料特性参数缺省值
化石燃料品种
计量单位
低位发热量
GJ/t或 GJ/104 Nm3
单位热值含碳量10-3tC/GJ
化石燃料碳氧化率
%
固体化石燃料
无烟煤
t
26. 7a
27. 4b
94b
烟煤
t
19. 570c
26. 1b
93b
褐煤
t
11. 9a
28b
96b
洗精煤
t
26. 334d
25. 41b
90c
其他洗煤
t
12. 545d
25. 41b
90c
型煤
t
17. 460c
33. 6b
90b
其他煤制品
t
17. 460c
33. 6b
98b
焦炭
t
28. 435d
29. 5b
93b
石油焦
t
32. 5a
27. 50b
98b
液体化石燃料
原油
t
41. 816d
20. 1b
98b
燃料油
t
41. 816d
21. 1b
98b
汽油
t
43. 070d
18. 9b
98b
柴油
t
42. 652d
20. 2b
98b
一般煤油
t
43. 070d
19. 6b
98b
液化天然气
t
51. 498e
15. 3b
98b
液化石油气
t
50. 179d
17. 2b
98b
石脑油
t
44. 5a
20. 0b
98b
焦油
t
33. 453d
22. 0a
98b
粗苯
t
41. 816d
22. 7c
98b
其他石油制品
t
41. 031c
20. 0b
98b
气体化石燃料
天然气
104 Nm3
389. 31d
15. 3b
99b
高炉煤气
104 Nm3
33. 00c
70. 80a
99b
转炉煤气
104 Nm3
84. 00c
49. 60c
99b
焦炉煤气
104 Nm3
179. 81d
13. 58b
99b
炼厂干气
t
45. 998d
18. 2b
99b
其他煤气
104 Nm3
52. 270d
12. 2b
99b
a 数据取值来源为《2006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及 2019修订版 。
a 数据取值来源为《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b 数据取值来源为《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
c 数据取值来源为《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2021》。
d 数据取值来源为 GB/T 258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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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151.46—2024
表 C.2 常见碳酸盐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缺省值
处理处置过程可能使用的碳酸盐
排放因子tCO2 /t
Li2CO3
0. 595 5
Na2CO3
0. 414 9
CaCO3
0. 439 7
MgCO3
0. 522 0
NaHCO3
0. 523 7
FeCO3
0. 379 9
MnCO3
0. 382 9
BaCO3
0. 223 0
K2CO3
0. 3184
SrCO3
0. 2980
CaMg(CO3 ) 2
0. 477 3
表 C.3 饱和蒸汽热焓表
压力MPa
温度℃
焓
kJ/kg
压力MPa
温度℃
焓
kJ/kg
0. 001
6. 98
2 513. 8
0. 080
93. 51
2 666. 0
0. 002
17. 51
2 533. 2
0. 090
96. 71
2 671. 1
0. 003
24. 10
2 545. 2
0. 10
99. 63
2 675. 7
0. 004
28. 98
2 554. 1
0. 12
104. 81
2 683. 8
0. 005
32. 90
2 561. 2
0. 14
109. 32
2 690. 8
0. 006
36. 18
2 567. 1
0. 16
113. 32
2 696. 8
0. 007
39. 02
2 572. 2
0. 18
116. 93
2 702. 1
0. 008
41. 53
2 576. 7
0. 20
120. 23
2 706. 9
0. 009
43. 79
2 580. 8
0. 25
127. 43
2 717. 2
0. 010
45. 83
2 584. 4
0. 30
133. 54
2 725. 5
0. 015
54. 00
2 598. 9
0. 35
138. 88
2 732. 5
0. 020
60. 09
2 609. 6
0. 40
143. 62
2 738. 5
0. 025
64. 99
2 618. 1
0. 45
147. 92
2 743. 8
0. 030
69. 12
2 625. 3
0. 50
151. 85
2 748. 5
0. 040
75. 89
2 636. 8
0. 60
158. 84
2 756. 4
0. 050
81. 35
2 645. 0
0. 70
164. 96
2 762. 9
0. 060
85. 95
2 653. 6
0. 80
170. 42
2 768. 4
0. 070
89. 96
2 660. 2
0. 90
175. 36
2 773. 0
19
GB/T 32151.46—2024
表 C.3 饱和蒸汽热焓表 (续)
压力MPa
温度℃
焓
kJ/kg
压力MPa
温度℃
焓
kJ/kg
1. 00
179. 88
2 777. 0
5. 00
263. 92
2 792. 8
1. 10
184. 06
2 780. 4
6. 00
275. 56
2 783. 3
1. 20
187. 96
2 783. 4
7. 00
285. 8
2 771. 4
1. 30
191. 6
2 786. 0
8. 00
294. 98
2 757. 5
1. 40
195. 04
2 788. 4
9. 00
303. 31
2 741. 8
1. 50
198. 28
2 790. 4
10. 0
310. 96
2 724. 4
1. 60
201. 37
2 792. 2
11. 0
318. 04
2 705. 4
1. 40
204. 3
2 793. 8
12. 0
324. 64
2 684. 8
1. 50
207. 1
2 795. 1
13. 0
330. 81
2 662. 4
1. 90
209. 79
2 796. 4
14. 0
336. 63
2 638. 3
2. 00
212. 37
2 797. 4
15. 0
342. 12
2 611. 6
2. 20
217. 24
2 799. 1
16. 0
347. 32
2 582. 7
2. 40
221. 78
2 800. 4
17. 0
352. 26
2 550. 8
2. 60
226. 03
2 801. 2
18. 0
356. 96
2 514. 4
2. 80
230. 04
2 801. 7
19. 0
361. 44
2 470. 1
3. 00
233. 84
2 801. 9
20. 0
365. 71
2 413. 9
3. 50
242. 54
2 801. 3
21. 0
369. 79
2 340. 2
4. 00
250. 33
2 799. 4
22. 0
373. 68
2 192. 5
表 C.4 过热蒸汽热焓表
单位为千焦每千克
温度℃
压力
0.01MPa
0.1 MPa
0.5 MPa
1 MPa
3 MPa
5 MPa
7 MPa
10 MPa
14 MPa
20 MPa
25 MPa
30 MPa
0
0
0. 1
0. 5
1
3
5
7. 1
10. 1
14. 1
20. 1
25. 1
30
10
42
42. 1
42. 5
43
44. 9
46. 9
48. 8
51. 7
55. 6
61. 3
66. 1
70. 8
20
83. 9
84
84. 3
84. 8
86. 7
88. 6
90. 4
93. 2
97
102. 5
107. 1
111. 7
40
167. 4
167. 5
167. 9
168. 3
170. 1
171. 9
173. 6
176. 3
179. 8
185. 1
189. 4
193. 8
60
2 611. 3
251. 2
251. 2
251. 9
253. 6
255. 3
256. 9
259. 4
262. 8
267. 8
272
276. 1
80
2 649. 3
335
335. 3
335. 7
337. 3
338. 8
340. 4
342. 8
346
350. 8
354. 8
358. 7
100
2 687. 3
2 676. 5
419. 4
419. 7
421. 2
422. 7
424. 2
426. 5
429. 5
434
437. 8
441. 6
120
2 725. 4
2 716. 8
503. 9
504. 3
505. 7
507. 1
508. 5
510. 6
513. 5
517. 7
521. 3
524. 9
140
2 763. 6
2 756. 6
589. 2
589. 5
590. 8
592. 1
593. 4
595. 4
598
602
605. 4
603. 1
160
2 802
2 796. 2
2 767. 3
675. 7
676. 9
678
679. 2
681
683. 4
687. 1
690. 2
693. 3
20
GB/T 32151.46—2024
表 C.4 过热蒸汽热焓表 (续)
单位为千焦每千克
温度℃
压力
0.01MPa
0.1 MPa
0.5 MPa
1 MPa
3 MPa
5 MPa
7 MPa
10 MPa
14 MPa
20 MPa
25 MPa
30 MPa
180
2 840. 6
2 835. 7
2 812. 1
2 777. 3
764. 1
765. 2
766. 2
767. 8
769. 9
773. 1
775. 9
778. 7
200
2 879. 3
2 875. 2
2 855. 5
2 827. 5
853
853. 8
854. 6
855.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