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51.31-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1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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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 020. 10 CCS Z 0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2151.31—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31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Requirementsofthegreenhousegasemissions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Part31:Wood industry enterprise
2024-12-31发布 2025-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32151.31—2024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核算总则 3
4. 1 核算边界 3
4. 1. 1 边界 3
4. 1. 2 生产系统 3
4. 2 核算 3
4. 2. 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3
4. 2. 2 购入的电力 、热力产生的排放 3
4. 2. 3 输出的电力 、热力产生的排放 3
4. 2. 4 废水厌氧处理排放 3
4. 2. 5 生物质燃料产生的排放 3
4. 3 报告 3
5 计量与监测要求 4
5. 1 计量与监测管理要求 4
5. 2 参数类型与计量监测方法 4
6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4
6. 1 核算步骤 4
6. 2 核算方法 5
6. 2. 1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计算公式 5
6. 2. 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5
6. 2. 3 废水厌氧处理排放 6
6. 2. 4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产生的排放 8
6. 2. 5 购入和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排放 8
7 数据质量管理 9
8 报告内容和格式 9
8. 1 报告内容 9
8. 2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10
8. 3 温室气体排放量 10
8. 4 活动数据及其来源 10
Ⅰ
GB/T 32151.31—2024
8. 5 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10
8. 6 其他报告信息 10
附录 A (资料性) 报告格式模板 11
附录 B (资料性) 相关参数缺省值 15
附录 C (资料性) 数据质量控制模板 19
参考文献 24
Ⅱ
GB/T 32151.3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是 GB/T 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第 31部分 。GB/T 32151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发电企业 ;
— 第 2部分 : 电网企业 ;
— 第 3部分 :镁冶炼企业 ;
— 第 4部分 :铝冶炼企业 ;
— 第 5部分 :钢铁生产企业 ;
— 第 6部分 : 民用航空企业 ;
— 第 7部分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
— 第 8部分 :水泥生产企业 ;
— 第 9部分 : 陶瓷生产企业 ;
— 第 10部分 :化工生产企业 ;
— 第 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 ;
— 第 12部分 :纺织服装企业 ;
— 第 13部分 :独立焦化企业 ;
— 第 14部分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
— 第 15部分 :石油化工企业 ;
— 第 16部分 :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
— 第 17部分 :氟化工企业 ;
— 第 18部分 :锻造企业 ;
— 第 19部分:热处理企业 ;
— 第 21部分 :铸造企业 ;
— 第 22部分 :畜禽养殖企业 ;
— 第 23部分 :种植业机构 ;
— 第 24部分 :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25部分 :食品 、烟草及酒 、饮料和精制茶企业 ;
— 第 27部分 :陆上交通运输企业 ;
— 第 28部分 :矿山企业 ;
— 第 29部分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30部分 :水运企业 ;
— 第 31部分 :木材加工企业 ;
— 第 32部分 :涂料生产企业 ;
— 第 34部分 :炭素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5部分 :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 ;
— 第 36部分 :绝热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7部分 :烧结类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
Ⅲ
GB/T 32151.31—2024
— 第 38部分 :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
— 第 39部分 :建筑石膏生产企业 ;
— 第 40部分 :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41部分 :工业硅生产企业 ;
— 第 42部分 :铜冶炼企业 ;
— 第 43部分 :铅冶炼企业 ;
— 第 44部分 :锌冶炼企业 ;
— 第 45部分 :磷酸及磷酸盐企业 ;
— 第 46部分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
— 第 47部分 :化纤生产企业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 人 造 板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 198) 和 全 国 碳 排 放 管 理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SAC/TC548)共同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久盛地板有限公司 、江苏佳饰家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国家节能中心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工业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徐金梅 、王志平 、赵有科 、肖军 、韩雁明 、姚红鹏 、詹先旭 、桂成胜 、叶江 、刘建文 、赵保成 、王效权 、倪月忠 、崔晓冬 、黄仲华 、修勤绪 、杨程仕 、夏玉娟 、张旭峰 、陈秀芳 。
Ⅳ
GB/T 32151.31—2024
引 言
由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已经被公认为全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并将在未来数十年内持续影响人类及其相关活动 。气候变化会对人类和自然系统产生影响 ,并且给资源可用性 、经济活动和人类福祉带来重大影响 。相关国际组织 、国家和区域正在制定并实施国际 、区域 、国家和地方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 , 以降低地球大气中的温室气体(GHG)浓度 ,并帮助人类适应气候变化 。
相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需要基于最佳的科学知识 ,采取有效的 、渐进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威胁 。标准有助于将这些科学知识转变为工具 ,从而应对气候变化 。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依赖于对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 、监测和报告 。
GB/T 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从不同的企业层面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要求 , 目的是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分别规定其温室气体排放边界 、计量与检测要求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内容和格式等 。GB/T 32151拟分为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发电企业 ;
— 第 2部分 : 电网企业 ;
— 第 3部分 :镁冶炼企业 ;
— 第 4部分 :铝冶炼企业 ;
— 第 5部分 :钢铁生产企业 ;
— 第 6部分 : 民用航空企业 ;
— 第 7部分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
— 第 8部分 :水泥生产企业 ;
— 第 9部分 : 陶瓷生产企业 ;
— 第 10部分 :化工生产企业 ;
— 第 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 ;
— 第 12部分 :纺织服装企业 ;
— 第 13部分 :独立焦化企业 ;
— 第 14部分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
— 第 15部分 :石油化工企业 ;
— 第 16部分 :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
— 第 17部分 :氟化工企业 ;
— 第 18部分 :锻造企业 ;
— 第 19部分:热处理企业 ;
— 第 20部分 :家具生产企业 ;
— 第 21部分 :铸造企业 ;
— 第 22部分 :畜禽养殖企业 ;
— 第 23部分 :种植业机构 ;
— 第 24部分 :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25部分 :食品 、烟草及酒 、饮料和精制茶企业 ;
— 第 26部分 :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 ;
— 第 27部分 :陆上交通运输企业 ;
— 第 28部分 :矿山企业 ;
Ⅴ
GB/T 32151.31—2024
— 第 29部分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30部分 :水运企业 ;
— 第 31部分 :木材加工企业 ;
— 第 32部分 :涂料生产企业 ;
— 第 33部分 :颜料生产企业 ;
— 第 34部分 :炭素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5部分 :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 ;
— 第 36部分 :绝热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7部分 :烧结类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8部分 :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
— 第 39部分 :建筑石膏生产企业 ;
— 第 40部分 :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41部分 :工业硅生产企业 ;
— 第 42部分 :铜冶炼企业 ;
— 第 43部分 :铅冶炼企业 ;
— 第 44部分 :锌冶炼企业 ;
— 第 45部分 :磷酸及磷酸盐企业 ;
— 第 46部分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
— 第 47部分 :化纤生产企业 。
为便于国内国际交流 , 根 据 联 合 国 政 府 间 气 候 变 化 专 门 委 员 会(IPCC) 的 有 关 要 求 , GB/T 32151 (所有部分)的量值单位使用 “国际量值单位 +物质(元素) ”或 “物质(元素) +国际量值单位 ”的形式进行表示 ,如 tC 表 示 吨 碳 、tCO2 表 示 吨 二 氧 化 碳 、tCO2 e 表 示 吨 二 氧 化 碳 当 量 、kgCH4 表 示 千 克 甲 烷 、 tCO2/GJ表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 、Nm3 表示标准状况下的立方米等 。
Ⅵ
GB/T 32151.31—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31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木材加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确立了核算总则 ,规定了计量与监测要求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描述了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以木材和木质材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的生产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竹 、藤 、棕 、草等制品制造企业参照使用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6422 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GB/T 11062 天然气 发热量 、密度 、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22723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150—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温室气体 greenhousegas
大气层中 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 、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 、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
注 : 本文件中的温室气体包含二氧化碳(CO2 ) 、甲烷(CH4 ) 。
[来源 :GB/T 32150—2015,3. 1] 3.2
报告主体 reporting entity
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
[来源 :GB/T 32150—2015,3. 2] 3.3
木材加工企业 wood industry enterprise
以木材和木质材料为主要原料 、生产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
1
GB/T 32151.31—2024
3.4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fossilfuelcombustion emission
化石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 。
[来源 :GB/T 32150—2015,3. 7] 3.5
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emission from purchased electricity and heat
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 、热力所对应的电力 、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
注 : 热力主要包括蒸汽 、热水等 。
[来源 :GB/T 32150—2015,3. 9] 3.6
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emission from exported electricity and heat
企业输出的电力 、热力所对应的电力 、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
注 : 热力主要包括蒸汽 、热水等 。
[来源 :GB/T 32150—2015,3. 10] 3.7
废水厌氧处理排放 emission from wastewateranaerobicdisposal
企业采用厌氧技术处理有机废水时产生的甲烷排放 。
3. 8
活动数据 activitydata
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
示例 : 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 、购入和输出的电量及热量等 。
[来源 :GB/T 32150—2015,3. 12] 3.9
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 。
注 : 每单位的燃料消耗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购入和输出的单位电力及热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等 。
[来源 :GB/T 32150—2015,3. 13]
3. 10
碳氧化率 carbon oxidation rate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 。
[来源 :GB/T 32150—2015,3. 14]
3. 11
低位发热量 low calorificvalue
1 kg燃料完全燃烧时放出的全部热量减去烟气中水蒸气的汽化潜热,用于表征工业锅炉燃烧时的实际发热量 。
3. 12
绿色电力 green power
将生物质能 、风能 、太阳能等可再生的能源转化成的电能 。
3. 13
全球变暖潜势 globalwarmingpotential
GWP
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度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的系数。 [来源 :GB/T 32150—2015,3. 15]
2
GB/T 32151.31—2024
3. 14
二氧化碳当量 carbon dioxideequivalent
CO2 e
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
注 : 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
[来源 :GB/T 32150—2015,3. 16]
4 核算总则
4. 1 核算边界
4. 1. 1 边界
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 ,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碳排放 。
4. 1.2 生产系统
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 、供电 、供水 、化验 、机修 、库房 、运输等 , 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 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 、车间浴室 、保健站等) 。如果报告主体涉及使用绿色电力 ,直接扣减 ,并单独进行报告 。
4.2 核算
4.2. 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木材加工企业所涉及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煤 、油 、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
4.2.2 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木材加工企业购入的电力 、热力(蒸汽 、热水)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
4.2.3 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木材加工企业输出的电力 、热力(蒸汽 、热水)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
4.2.4 废水厌氧处理排放
木材加工企业采用厌氧技术处理有机废水时产生的甲烷排放 。
4.2.5 生物质燃料产生的排放
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不计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4.3 报告
木材加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格式模板见附录 A。如果报告主体除木材工业外还存在其他生产活动 ,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 ,则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如果报告主体涉及使用绿色电力 ,单独进行说明 。
3
GB/T 32151.31—2024
5 计量与监测要求
5. 1 计量与监测管理要求
企业计量监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设立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 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使用 、检定(校准) 、维修及报废等 ;
b) 应建立计量器具一览表 ,包含器具名称 、规格型号 、准确度等级 、生产厂家 、出厂标号 、本单位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校准状态 、校准日期等 ;
c) 用能计量检测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 GB/T 6422、GB/T 15316 中关于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要求 ;
d) 在用的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签 , 以备查验和管理 ;
e) 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校准) ,凡经检定(校准)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应使用 ,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其检定周期应遵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
f) 计量器具凡属于自行校准且自行规定校准间隔的 ,应有现行有效的受控文件作为依据 ;
g) 应建立计量器具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 、计量器具有效的检定(测试 、校准)证书 、计量器具维修记录 、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 。
5.2 参数类型与计量监测方法
温室气体排放计量与监测的方法按表 1规定执行 。
表 1 木材加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量与监测参数类型与方法
排放源名称
具体的排放源
计量与监测参数类型
计量与监测方法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化石 燃 料 燃 烧 产 生 的 温 室 气体排放
化石燃料消耗量
衡器 、液 体 流 量 计 、气 体 流量计等计量器具
低位发热量
GB/T 213、GB/T 384、 GB/T 11062
购 入 和 输 出 的 电 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
生产 过 程 购 入 和 输 出 的 电 力产生的排放
购入和输出电量
电表
生产 过 程 购 入 和 输 出 的 热 力产生的排放
购入 和 输 出 蒸 汽 量 、蒸 汽 温度 、蒸汽压力
流量 仪 表 、温 度 仪 表 、压 力仪表
购入和输出热水量 、热水温度
流量仪表 、温度仪表
废水处理
生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工 业 废 水在厌 氧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甲烷排放
废水处理量
废水流量计 、明渠流量计
厌氧前后化学需氧量浓度
设备采 集 的 数 据 、取 样 检 测数据
甲烷回收量
气体流量计
6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6. 1 核算步骤
报告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工作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 :
4
GB/T 32151.31—2024
a) 确定核算边界 ,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 ;
b) 制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
c) 收集活动数据 ,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
d) 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量 ;
e) 汇总计算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量 。
6.2 核算方法
6.2. 1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计算公式
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应等于边界内所有生产系统的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 、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和废水处理产生的甲烷排放量之和 ,扣除输出(如光伏)的电力 、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按公式(1)计算 :
…………………………( 1 )
E = E燃 烧 +E废 水 +E购 入 电 +E购 入 热 -E输 出电 -E输 出 热
式中 :
E —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燃 烧 —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废 水 — 废水厌氧处理过程产生的甲烷转化为二氧化碳排放当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 E购 入 电 — 购入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购 入 热 — 购入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输 出电 — 输出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输 出 热 — 输出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6.2.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6.2.2. 1 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企业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总和 ,其中 ,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仅核算混合燃料中化石燃料(如燃煤)的二氧化碳排放 。按公式(2)计算 :
E燃 烧 …………………………( 2 )
式中 :
ADi — 第 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 ,单位为吉焦(GJ) ;
EFi — 第 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
i —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
6.2.2.2 活动数据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 动 数 据 是 核 算 和 报 告 年 度 内 各 种 化 石 燃 料 的 消 耗 量 与 平 均 低 位 发 热 量 的 乘积 ,按公式(3)计算 :
式中 :
ADi = NCVi × FCi …………………………( 3 )
NCVi — 第 i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 。对固体和液体化石燃料 ,单位为吉焦每吨(GJ/t) ;
对气体化石燃料 ,单位为吉焦每万标立方米(GJ/104Nm3 ) ;
FCi — 第 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 。对固体和液体化石燃料 ,单位为吨(t) ;对气体化石燃料 ,单
5
GB/T 32151.31—2024
位为万标立方米(104Nm3 ) 。
注 : 本文件中的气体标准状况为大气压力 101. 325 kPa、温度 273. 15K(0 ℃) 。
6.2.2.3 化石燃料消耗量
化石燃料消耗量是指各燃烧设备分品种化石燃料实际消耗量 。企业应保留化石燃料实际消耗量的原始数据记录或在企业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中有所体现 。
6.2.2.4 平均低位发热量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开展实测 ,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也可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实测值 。如采用实测 ,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检测应遵循 GB/T 213、GB/T 384、GB/T 22723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选择采用本文件提供的化石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缺省值 ,见附录 B 中表 B. 1。
6.2.2.5 排放因子
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由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等参数计算得到 ,按公式(4)计算 :
EFi = CCi × OFi …………………………( 4 )
式中 :
CCi — 第 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单位为吨每吉焦(t/GJ) ;
OFi — 第 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 , 以 %表示 ;
44
— 二氧化碳与碳的相对分子质量之比 。
12
6.2.2.6 单位热值含碳量
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 ,选取以下方法 :采用表 B. 1 提供的化石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的缺省值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对单位热值含碳量开展实测 ,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也可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实测值 。
6.2.2.7 碳氧化率
企业可参见表 B. 1 提供的化石燃料碳氧化率的缺省值 。
6.2.3 废水厌氧处理排放
6.2.3. 1 计算公式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厌氧处理导致的甲烷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 :
式中 :
E废 水 — 废水厌氧处理 过 程 产 生 的 甲 烷 转 化 为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当 量 , 单 位 为 吨 二 氧 化 碳 当 量
(tCO2 e) ;
ECH4 — 废水厌氧处理过程产生的甲烷排放量 ,单位为千克(kg) ;
GWPCH4 — 甲烷的全球变暖潜势(GWP)值 ,本文件中取值 21。
其中 , 甲烷排放量 ECH4 按公式(6)计算 :
式中 :
E废 水 = ECH4 × GWPCH4 × 10-3 …………………………( 5 )
ECH4 = (TOW - S) × EF-R …………………………( 6 )
6
GB/T 32151.31—2024
ECH4 — 废水厌氧处理过程产生的甲烷排放量 ,单位为千克(kg) ;
TOW — 废水厌氧处理去除的有机物总量 ,单位为千克化学需氧量(kgCOD) ;
S — 以污泥方式清除掉的有机物总量 ,单位为千克化学需氧量(kgCOD) ;
EF — 甲烷排放因子 ,单位为千克甲烷每千克化学需氧量(kgCH4/kgCOD) ;
R — 甲烷回收量 ,单位为千克甲烷(kgCH4 ) 。
6.2.3.2 活动数据获取
6.2.3.2. 1 废水厌氧处理去除的有机物总量
如果企业有废水厌氧处理系统去除的化学需氧量统计 ,可直接作为废水厌氧处理去除的有机物总量的数据 。如果没有去除的化学需氧量统计数据 ,则按公式(7)计算 :
式中 :
TOW — 废水厌氧处理去除的有机物总量 ,单位为千克化学需氧量(kgCOD) ;
W — 氧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量 ,单位为立方米(m3 ) ,采用企业计量数据 ;
CODin — 厌 氧 处 理 系 统 进 口 废 水 中 的 化 学 需 氧 量 浓 度 , 单 位 为 千 克 化 学 需 氧 量 每 立 方 米
(kgCOD/m3 ) ,采用企业实测值的年度平均值(根据每次检测结果计算) ;
CODout — 厌 氧 处 理 系 统 出 口 废 水 中 的 化 学 需 氧 量 浓 度 , 单 位 为 千 克 化 学 需 氧 量 每 立 方 米
(kgCOD/m3 ) ,采用企业实测值的年度平均值(根据每次检测结果计算) 。
各化学需氧量浓度的检测值可采用企业检测数值或委托第三方检测 。若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 ,应优先采用在线监控设备的数值 。废水中的 COD 浓度应取企业定期测定的平均值 ,测试方法需满足化学需氧 量 的 标 准 监 测 方 法 , 水 样 采 集 数 量 不 少 于 3 次 , 每 次 间 隔 不 超 过 2 h, 取 3 次 混 合 样 进 行测定 。
TOW =W × (CODin - CODout) …………………………( 7 )
6.2.3.2.2 以污泥方式清除掉的有机物总量
采用企业计量数据 。若企业无法统计以污泥方式清除掉的有机物总量 ,可使用推荐值为零 。
6.2.3.2.3 甲烷回收量
如果企业有甲烷回收 ,采用企业计量数据 , 或根据企业台账 、统计报表来确定 。 如果没有 ,则按零计算 。
6.2.3.3 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甲烷排放因子按公式(8)计算 :
EF= Bo× MCF …………………………( 8 )
式中 :
EF — 甲烷排放因子 ,单位为千克甲烷每千克化学需氧量(kgCH4/kgCOD) ;
Bo — 厌氧处理废水系统 的 甲 烷 最 大 生 产 能 力 , 单 位 为 千 克 甲 烷 每 千 克 化 学 需 氧 量(kgCH4/ kgCOD) ;
MCF— 甲烷修正因子 ,表示不同处理和排放的途径或系统达到的甲烷 最 大 产 生 能 力(Bo) 的 程度 ,也反映了系统的厌氧程度 。
对于废水厌氧处理系统的甲烷最大生产能力(Bo) ,优先使用国家公布的数据 ,如果没有 ,可采用推荐值 0. 25kgCH4/kgCOD。对于甲烷修正因子(MCF) ,可参考表 B. 2 给出的推荐值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开展实测 ,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
7
GB/T 32151.31—2024
6.2.4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产生的排放
6.2.4. 1 计算公式
6.2.4. 1. 1 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9)计算 :
E购 入 电 = AD购 入 电 × EF电 力 …………………………( 9 )
式中 :
AD购 入 电 — 核算和报告期内的外购电力 ,单位为兆瓦时(MW · h) ;
EF电 力 — 全国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2/(MW · h)] 。
6.2.4. 1.2 输出电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输出的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10)计算 :
E输 出电 = AD输 出电 × EF电 力 …………………………( 10 )
式中 :
AD输 出 电 — 核算和报告期内的输出电力 ,单位为兆瓦时(MW · h) 。
6.2.4.2 活动数据
企业购入和输出电量数据 ,应以结算电表为准 ,如果没有 ,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
6.2.4.3 排放因子
电网年平均供电排 放 因 子 应 选 用 国 家 主 管 部 门 最 近 年 份 公 布 的 全 国 统 一 的 电 网 平 均 CO2 排 放因子 。
6.2.5 购入和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排放
6.2.5. 1 计算公式
6.2.5. 1. 1 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消费的购入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11)计算 :
E购 入 热 = AD购 入 热 × EF热 力 …………………………( 11 )
式中 :
AD购 入 热 — 核算和报告期内的外购热力 ,单位为吉焦(GJ) ;
EF热 力 — 热力消费的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
6.2.5. 1.2 输出热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输出的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12)计算 :
E输 出 热 = AD输 出 热 × EF热 力 …………………………( 12 )
式中 :
AD输 出 热 — 核算和报告期内的输出热力 ,单位为吉焦(GJ) 。
6.2.5.2 活动数据
企业购入和输出热力数据 ,应以结算热力表或计量表为准 ,如果没有 ,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供热量
8
GB/T 32151.31—2024
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
非热量单位可分别按如下方法换算为热量单位 。
a)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热水可按公式(13)转换为热量单位 :
…………………………( 13 )
AD热 水 = Maw × (Tw - 20) × 4. 1868 × 10-3
式中 :
AD热 水 — 热水的热量 ,单位为吉焦(GJ) ;
Maw — 热水的质量 ,单位为吨(t) ;
Tw — 热水温度 ,单位为摄氏度( ℃) ;
4. 1868 — 水在常温常压下的比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kg · ℃] 。
b)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蒸汽可按公式(14)转换为热量单位 :
AD蒸 汽 = Mast × (Enst - 83. 74) × 10-3 …………………………( 14 )
式中 :
AD蒸 汽 — 蒸汽的热量 ,单位为吉焦(GJ) ;
Mast — 蒸汽的质量 ,单位为吨(t) ;
Enst — 蒸汽所产生的温度 、压力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 ,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的热焓可分别参考表 B. 3 和表 B. 4,表中未列明的温度 、压力状态下的蒸汽热焓可参考邻近温度 、压力下的蒸汽热焓采用内插法计算 ;
83. 74 — 给水温度为 20 ℃时热水的焓值 ,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
6.2.5.3 排放因子
热力排放因子优先采用供热单位的实测值 ,也可按 0. 11 tCO2/GJ计算 。
7 数据质量管理
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
a)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规章制度 ,包括负责机构 、人员 、工作流程 、工作内容 、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 ,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 ;
b) 根据各种类型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重要程度对其进行等级划分 ,并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一览表 ,对于不同等级排放源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获取提出相应的要求 ;
c) 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 ,并参照附录 C 的模板制定相应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包括对活动数据的监测和对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等参数的监测及获取要求 ,定期对计量器具 、检测设备和在线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管理 ,并记录存档 ;
d) 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记录管理体系 ,包括数据来源 ,数据获取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的记录管理 ;
e)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 ,定期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校验 ,对可能产生的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 ,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8 报告内容和格式
8. 1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应包括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温室气体排放量 、活动数据及其来源和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报
9
GB/T 32151.31—2024
告格式见附录 A。
8.2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名称 、单位性质 、报告年度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 、企业核算边界 、主营产品及工艺流程以及排放源识别情况的详细说明(必要时应附表和附图) 。
8.3 温室气体排放量
报告主体应报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并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报告主体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 、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甲烷所产生的排放 。
8.4 活动数据及其来源
报告主体应报告企业在报告年度内用于工业生产的各种化石燃料的净消耗量和相应的低位发热量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和热力 、废水处理 ,并说明这些数据的来源 。
报告主体如果还从事木材工业以外的产品生产活动 ,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 ,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 ,一并报告其活动数据及来源 。
8.5 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报告主体应报告企业在报告年度内用于各种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数据 、报告主体生产地的电力消费排放因子和热力消费排放因子等数据 ,并说明这些数据的来源 ,或采用本文件的缺省或实测值 。
报告主体如果还从事木材工业以外的产品生产活动 ,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 ,请参考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 ,一并报告其排放因子及来源 。
8.6 其他报告信息
绿色电力生产和使用等情况 。
10
GB/T 32151.31—2024
附 录 A (资料性)
报告格式模板
木材加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格式模板如下 。
木材加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主体(盖章) :
报告年度 :
编制日期 : 年 月 日
11
GB/T 32151.31—2024
本报告主体核算了 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 ,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 ,见表 A. 1~ 表 A. 5。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 、报告主体基本情况
二 、温室气体排放量
三 、活动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企业承诺对本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12
GB/T 32151.31—2024
表 A. 1 报告主体 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表
排放源类别
排放量tCO2
化石燃料燃烧的温室气体排放
购入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购入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输出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输出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其他排放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不包括购入和输出电力 、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包括购入和输出电力 、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表 A.2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燃料品种a
消费量 t或 104 m3
低位发热量b
GJ/t或 GJ/N104 m3
单位热值
含碳量b tC/GJ
碳氧化率 %
数据
数据来源
数据
数据来源
无烟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烟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褐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洗精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洗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型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焦炭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原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燃料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汽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柴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喷气煤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一般煤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石脑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石油焦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液化天然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液化石油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石油制品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13
GB/T 32151.31—2024
表 A.2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续)
燃料品种a
消费量 t或 104 m3
低位发热量b
GJ/t或 GJ/N104 m3
单位热值
含碳量b tC/GJ
碳氧化率 %
数据
数据来源
数据
数据来源
焦炉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高炉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转炉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天然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炼厂干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能源品种a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a 报告主体
b 对于通过
实际燃烧的能燃料低位发热
源品种如
量及单位
未在表中列出请自行添加热值含碳量来估算燃料含
。
碳量的情景请
填报本栏
。
表 A.3 废水处理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项 目
参数名称
量值
单位
废水处理
废水厌氧处理去除的有机物总量
tCOD
厌氧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量
m3
厌氧处理系统进口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浓度
tCOD/m3
厌氧处理系统出口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浓度
tCOD/m3
以污泥方式清除掉的有机物总量
tCOD
甲烷回收量
t
废水厌氧处理系统的甲烷最大生产能力
tCH4/tCOD
甲烷修正因子
—
表 A.4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对应的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项 目a
电量MWh
排放因子 tCO2 /MWh
排放量tCO2
购入
输出
a 若购入或输出的电力存在一个以上不同排放因子的电力来源 ,请自行分行一一列明 。
表 A.5 购入和输出的热力对应的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项 目a
热量
GJ
排放因子tCO2 /GJ
排放量tCO2
购入
输出
a 若购入或输出的热力存在一个以上不同排放因子的热力来源 ,请自行分行一一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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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151.31—2024
附 录 B
(资料性)
相关参数缺省值
相关参数缺省值见表 B. 1~表 B. 4。
表 B. 1 常用化石燃料相关参数的缺省值
燃料品种
计量单位
低位发热量
GJ/t,GJ/104 Nm3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燃料碳氧化率 %
固体燃料
无烟煤
t
26. 7c
27. 4b × 10- 3
94b
烟煤
t
19. 570d
26. 1b × 10- 3
93b
褐煤
t
11. 9c
28b × 10- 3
96b
洗精煤
t
26. 334a
25. 41b × 10- 3
90d
其他洗煤
t
12. 545a
25. 41b × 10- 3
90d
型煤
t
17. 460d
33. 6b × 10- 3
90b
其他煤制品
t
17. 460d
33. 6b × 10- 3
98b
焦炭
t
28. 435a
29. 5b × 10- 3
93b
石油焦
t
32. 5c
27. 50b × 10- 3
98 b
液体燃料
原油
t
41. 816a
20. 1b × 10- 3
98b
燃料油
t
41. 816a
21. 1b × 10- 3
98b
汽油
t
43. 070a
18. 9b × 10- 3
98b
柴油
t
42. 652a
20. 2b × 10- 3
98b
一般煤油
t
43. 070a
19. 6b × 10- 3
98b
液化天然气
t
51. 498e
15. 3b × 10- 3
98b
液化石油气
t
50. 179a
17. 2b × 10- 3
98b
石脑油
t
44. 5c
20. 0b × 10- 3
98b
焦油
t
33. 453a
22. 0c × 10- 3
98b
粗苯
t
41. 816a
22. 7d × 10- 3
98b
其他石油制品
t
41. 031d
20. 0b × 10- 3
98b
气体燃料
天然气
104 Nm3
389. 31a
15. 3b × 10- 3
99b
高炉煤气
104 Nm3
33. 00d
70. 80c × 10- 3
99b
转炉煤气
104 Nm3
84. 00d
49. 60d × 10- 3
99b
焦炉煤气
104 Nm3
179. 81a
13. 58b × 10- 3
99b
炼厂干气
t
45. 998a
18. 2b × 10- 3
99b
其他煤气
104 Nm3
52. 270a
12. 2b × 10- 3
99b
a 数据取值来源为《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2021》。
b 数据取值来源为《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
c 数据取值来源为《2006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及 2019修订版 。
d 数据取值来源为《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
e 数据取值来源为 GB/T 2589。
15
GB/T 32151.31—2024
表 B.2 废水厌氧处理排放因子推荐值
参数名称
单位
量值
废水厌氧处理系统的甲烷最大生产能力
tCH4/t
COD
0. 25
甲烷修正因子
—
0. 5
表 B.3 饱和蒸汽热焓表
压力MPa
温度℃
焓
kJ/kg
压力MPa
温度℃
焓
kJ/kg
0. 001
6. 98
2 513. 8
1. 00
179. 88
2 777. 0
0. 002
17. 51
2 533. 2
1. 10
184. 06
2 780. 4
0. 003
24. 10
2 545. 2
1. 20
187. 96
2 783. 4
0. 004
28. 98
2 554. 1
1. 30
191. 6
2 786. 0
0. 005
32. 90
2 561. 2
1. 40
195. 04
2 788. 4
0. 006
36. 18
2 567. 1
1. 50
198. 28
2 790. 4
0. 007
39. 02
2 572. 2
1. 60
201. 37
2 792. 2
0. 008
41. 53
2 576. 7
1. 40
204. 3
2 793. 8
0. 009
43. 79
2 580. 8
1. 50
207. 1
2 795. 1
0. 010
45. 83
2 584. 4
1. 90
209. 79
2 796. 4
0. 015
54. 00
2 598. 9
2. 00
212. 37
2 797. 4
0. 020
60. 09
2 609. 6
2. 20
217. 24
2 799. 1
0. 025
64. 99
2 618. 1
2. 40
221. 78
2 800. 4
0. 030
69. 12
2 625. 3
2. 60
226. 03
2 801. 2
0. 040
75. 89
2 636. 8
2. 80
230. 04
2 801. 7
0. 050
81. 35
2 645. 0
3. 00
233. 84
2 801. 9
0. 060
85. 95
2 653. 6
3. 50
242. 54
2 801. 3
0. 070
89. 96
2 660. 2
4. 00
250. 33
2 799. 4
0. 080
93. 51
2 666. 0
5. 00
263. 92
2 792. 8
0. 090
96. 71
2 671. 1
6. 00
275. 56
2 783. 3
0. 10
99. 63
2 675. 7
7. 00
285. 8
2 771. 4
0. 12
104. 81
2 683. 8
8. 00
294. 98
2 757. 5
0. 14
109. 32
2 690. 8
9. 00
303. 31
2 741. 8
0. 16
113. 32
2 696. 8
10. 0
310. 96
2 724. 4
0. 18
116. 93
2 702. 1
11. 0
318. 04
2 705. 4
0. 20
120. 23
2 706. 9
12. 0
324. 64
2 684. 8
0. 25
127. 43
2 717. 2
13. 0
330. 81
2 662. 4
0. 30
133. 54
2 725. 5
14. 0
336. 63
2 638. 3
0. 35
138. 88
2 732. 5
15. 0
342. 12
2 611. 6
0. 40
143. 62
2 738. 5
16. 0
347. 32
2 582. 7
0. 45
147. 92
2 743. 8
17. 0
352. 26
2 550. 8
0. 50
151. 85
2 748. 5
18. 0
356. 96
2 514. 4
0. 60
158. 84
2 756. 4
19. 0
361. 44
2 470. 1
0. 70
164. 96
2 762. 9
20. 0
365. 71
2 413. 9
0. 80
170. 42
2 768. 4
21. 0
369. 79
2 340. 2
0. 90
175. 36
2 773. 0
22. 0
373. 68
2 192. 5
16
表 B. 4 过热蒸汽热烩表
17
GB/T 32151. 31— 2024
单位为千焦每千克
温度
压力
0 . 01 Mpa
0 . 1 Mpa
0 . 5 Mpa
1 Mpa
3 Mpa
5 Mpa
7 Mpa
10 Mpa
14 Mpa
20 Mpa
25 Mpa
30 Mpa
0 ℃
0
0.1
0.5
1
3
5
7.1
10 . 1
14 . 1
20 . 1
25 . 1
30
10 ℃
42
42 . 1
42 . 5
43
44 . 9
46 . 9
48 . 8
51 . 7
55 . 6
61 . 3
66 . 1
70 . 8
20 ℃
83 . 9
84
84 . 3
84 . 8
86 . 7
88 . 6
90 . 4
93 . 2
97
102 . 5
107 . 1
111 . 7
40 ℃
167 . 4
167 . 5
167 . 9
168 . 3
170 . 1
171 . 9
173 . 6
176 . 3
179 . 8
185 . 1
189 . 4
193 . 8
60 ℃
2 611 . 3
251 . 2
251 . 2
251 . 9
253 . 6
255 . 3
256 . 9
259 . 4
262 . 8
267 . 8
272
276 . 1
80 ℃
2 649 . 3
335
335 . 3
335 . 7
337 . 3
338 . 8
340 . 4
342 . 8
346
350 . 8
354 . 8
358 . 7
100 ℃
2 687 . 3
2 676 . 5
419 . 4
419 . 7
421 . 2
422 . 7
424 . 2
426 . 5
429 . 5
434
437 . 8
441 . 6
120 ℃
2 725 . 4
2 716 . 8
503 . 9
504 . 3
505 . 7
507 . 1
508 . 5
510 . 6
513 . 5
517 . 7
521 . 3
524 . 9
140 ℃
2 763 . 6
2 756 . 6
589 . 2
589 . 5
590 . 8
592 . 1
593 . 4
595 . 4
598
602
605 . 4
603 . 1
160 ℃
2 802
2 796 . 2
2 767 . 3
675 . 7
676 . 9
678
679 . 2
681
683 . 4
687 . 1
690 . 2
693 . 3
180 ℃
2 840 . 6
2 835 . 7
2 812 . 1
2 777 . 3
764 . 1
765 . 2
766 . 2
767 . 8
769 . 9
773 . 1
775 . 9
778 . 7
200 ℃
2 879 . 3
2 875 . 2
2 855 . 5
2 827 . 5
853
853 . 8
854 . 6
855 . 9
857 . 7
860 . 4
862 . 8
856 . 2
220 ℃
2 918 . 3
2 914 . 7
2 898
2 874 . 9
943 . 9
944 . 4
945 . 0
946
947 . 2
949 . 3
951 . 2
953 . 1
240 ℃
2 957 . 4
2 954 . 3
2 939 . 9
2 920 . 5
2 823
1 037 . 8
1 038 . 0
1 038 . 4
1 039 . 1
1 040 . 3
1 041 . 5
1 024 . 8
260 ℃
2 996 . 8
2 994 . 1
2 981 . 5
2 964 . 8
2 885 . 5
1 135
1 134 . 7
1 134 . 3
1 134 . 1
1 134
1 134 . 3
1 134 . 8
280 ℃
3 036 . 5
3 034
3 022 . 9
3 008 . 3
2 941 . 8
2 857
1 236 . 7
1 235 . 2
1 233 . 5
1 231 . 6
1 230 . 5
1 229 . 9
300 ℃
3 076 . 3
3 074 . 1
3 064 . 2
3 051 . 3
2 994 . 2
2 925 . 4
2 839 . 2
1 343 . 7
1 339 . 5
1 334 . 6
1 331 . 5
1 329
350 ℃
3 177
3 175 . 3
3 167 . 6
3 157 . 7
3 115 . 7
3 069 . 2
3 017 . 0
2 924 . 2
2 753 . 5
1 648 . 4
1 626 . 4
1 611 . 3
400 ℃
3 279 . 4
3 278
3 217 . 8
3 264
3 231 . 6
3 196 . 9
3 159 . 7
3 098 . 5
3 004
2 820 . 1
2 583 . 2
2 159 . 1
420 ℃
3 320 . 96
3 319 . 68
3 313 . 8
3 306 . 6
3 276 . 9
3 245 . 4
3 211 . 0
3 155 . 98
3 072 . 72
2 917 . 02
2 730 . 76
2 424 . 7
440 ℃
3 362 . 52
3 361 . 36
3 355 . 9
3 349 . 3
3 321 . 9
3 293 . 2
3 262 . 3
3 213 . 46
3 141 . 44
3 013 . 94
2 878 . 32
2 690 . 3
GB/T 32151. 31— 2024
18
表 B. 4 过热蒸汽热烩表 (续)
单位为千焦每千克
温度
压力
0 . 01 Mpa
0 . 1 Mpa
0 . 5 Mpa
1 Mpa
3 Mpa
5 Mpa
7 Mpa
10 Mpa
14 Mpa
20 Mpa
25 Mpa
30 Mpa
450 ℃
3 383 . 3
3 382 . 2
3 377 . 1
3 370 . 7
3 344 . 4
3 316 . 8
3 288 . 0
3 242 . 2
3 175 . 8
3 062 . 4
2 952 . 1
2 823 . 1
460 ℃
3 404 . 42
3 403 . 34
3 398 . 3
3 392 . 1
3 366 . 8
3 340 . 4
3 312 . 4
3 268 . 58
3 205 . 24
3 097 . 96
2 994 . 68
2 875 . 26
480 ℃
3 446 . 66
3 445 . 62
3 440 . 9
3 435 . 1
3 411 . 6
3 387 . 2
3 361 . 3
3 321 . 34
3 264 . 12
3 169 . 08
3 079 . 84
2 979 . 58
500 ℃
3 488 . 9
3 487 . 9
3 483 . 7
3 478 . 3
3 456 . 4
3 433 . 8
3 410 . 2
3 374 . 1
3 323
3 240 . 2
3 165
3 083 . 9
520 ℃
3 531 . 82
3 530 . 9
3 526 . 9
3 521 . 86
3 501 . 28
3 480 . 12
3 458 . 6
3 425 . 1
3 378 . 4
3 303 . 7
3 237
3 166 . 1
540 ℃
3 574 . 74
3 573 . 9
3 570 . 1
3 565 . 42
3 546 . 16
3 526 . 44
3 506 . 4
3 475 . 4
3 432 . 5
3 364 . 6
3 304 . 7
3 241 . 7
550 ℃
3 593 . 2
3 595 . 4
3 59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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