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6489-2025 医院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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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97. 140 CCS Y 8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6489—2025
医院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forhospitalfurniture
2025-10-05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6489—2025
Ⅰ
前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言
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浙江朗通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 、广东中泰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永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雷洛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海太欧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布尔特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亚度家具有限公司 、江苏德品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欧普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普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乔安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俱胜泓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广东国景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有屋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谷晓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兆生家具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科技(乐亭)有限公司 、广州博生家具有限公司 、杭州蒙田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展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朴旭环保科技设备(太仓)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汪进 、余惠莉 、韩秀萍 、徐董育 、敬军 、赖德明 、顾强 、石凯 、吴勇 、卢旭霞 、赵丽颖 、张军文 、叶永珍 、史建业 、仲 恒 平 、胡 继 飞 、孙 继 飞 、姜 自 兰 、柏 乾 、杨 骏 成 、吴 富 航 、周 云 、宋 艳 、吴 作 辉 、陈仕超 、冯志宇 、刘志军 、魏茜 、田茂华 、沈巨东 、黄日炜 、杨向东 、李京蓉 。
GB/T 46489—2025
医院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等场所家具的产品分类 、要求 、检验规则 、标志 、使用说明 、包装 、贮存和运输 ,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医院家具产品的设计 、生产加工 、质量检验 、质量评定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043. 1 塑料 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 第 1部分 :非仪器化冲击试验
GB/T 1732—2020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927. 4—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 4部分 :含水率测定
GB/T 2828. 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324—2024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5—2024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4893. 1—2021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1部分 :耐冷液测定法
GB/T 4893. 2—2020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2部分 :耐湿热测定法
GB/T 4893. 3—2020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3部分 :耐干热测定法
GB/T 4893. 4—202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4部分 : 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 4893. 7—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7部分 :耐冷热温差测定法
GB/T 4893. 8—2023 家具表面理化性能试验 第 8部分 :耐磨性测定法
GB/T 4893. 9—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9部分 :抗冲击测定法
GB/T 5296. 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6部分 :家具
GB/T
6669—2008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7573—2009
纺织品 水萃取液 pH值的测定
GB/T
9286—2021
色漆和清漆 划格试验
GB/T
10357. 1—2024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1部分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 2—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2部分 :椅凳类稳定性
GB/T
10357. 3—202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3部分 :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 4—202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4部分 :柜类稳定性
GB/T
10357. 5—202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5部分 :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 7—202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7部分 :桌类稳定性
1
GB/T 46489—2025
GB/T 10357. 8—201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8部分 :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
GB/T 16422. 2—2022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 2部分 :氙弧灯
GB/T 17657—2022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17927 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
GB 18584 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6706—2025 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
GB 28007 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28008 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
GB/T 28202—2020 家具工业术语
GB/T 32487—2016 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41650—2022 家具 床 稳定性 、强度和耐久性测试方法
GB/T 43002—2023 儿童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判定
GB/T 43814—2024 智能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GB 44246—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体育用品的电气部分及电玩具 安全技术规范
GB/T 44437—2024 适老家具 通用技术要求
JC/T 908—2013 人造石
QB/T 1950—2024 家具表面漆膜耐盐浴测定法
QB/T 1952. 1—2023 软体家具 沙发
QB/T 1952. 2—2023 软体家具 弹簧软床垫
QB/T 2280 办公家具 办公椅
QB/T 2724—2018 皮革 化学试验 pH 的测定
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4371—2012 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
QB/T 4839—2023 软体家具 发泡型床垫
QB/T 5660—2021 木家具表面耐黄变测定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2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医院家具 hospitalfurniture
供医院使用的家具 。
3.2
医技科室 medicaltechnologydepartment
运用专门的诊疗技术和设备 ,协同临床科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技术科室 。
注 : 医技科室主要包括手术室 、核医 学 科 、放 射 科 、超 声 科 、心 血 管 超 声 和 心 功 能 科 、检 验 科 、康 复 科 、病 理 科 、药 剂科 、设备科 、内镜室 、消毒供应室 、营养科等 。
3.3
医用推车 medicalcart
医院中用于运输医疗器械 、药品 、医疗废弃物等物品的带脚轮的移动辅助设备 。
注 : 医用推车按功能分为治疗推车 、送药推车 、病历车 、污物车等 。
2
GB/T 46489—2025
3.4
助力装置 assistancedevice
在负载情况下 ,通过旋转 、助起 、移位等外力作用 ,帮助患者实现体位变换的部件或组件 。
[来源 :GB/T 44437—2024,3. 3] 3.5
运行装置 drivingdevice
通过机电系统(或其他系统)实现家具或组件移动 、功能调节或转换的装置 。
[来源 :GB/T 44437—2024,3. 4] 3.6
助力把(扶)手 assisthandrail
家具产品上 ,用于患者起身 、坐下 、行走等活动时 ,助力用部件 。
[来源 :GB/T 44437—2024,3. 11,有修改] 3.7
抗菌性能 antibacterialactivity
产品所具有的抑制细菌繁殖和杀死细菌的能力 。
[来源:QB/T 4371—2012,3. 4] 3. 8
抗菌材料 antibacterialmaterials
具有抗菌性能的材料 。
4 产品分类
4. 1 按主要材料分为 :
a) 木家具 ;
b) 金属家具 ;
c) 塑料家具
d) 软体家具 ;
e) 其他家具 。
4.2 按使用功能分为 :
a) 椅凳类 ;
b) 桌台类 ;
c) 柜架类 ;
d) 单层床类 ;
e) 沙发类 ;
f) 床垫类 ;
g) 转椅类 ;
h) 医用推车类 ;
i) 其他 。
4.3 按使用区域分为 :
a) 门急诊部家具 ;
b) 病房家具 ;
c) 医技科室和实验室家具 ;
d) 其他区域家具 。
3
GB/T 46489—2025
5 要求
5. 1 尺寸
5. 1. 1 主要尺寸及偏差
产品的主要尺寸及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
表 1 主要尺寸及偏差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检验项 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椅凳类
椅背长大于或等于 350
—
√
2
座高 400~ 460
—
√
3
扶手椅扶手内宽大于或等于 480
—
√
4
沙发类
扶手高 200~ 270
—
√
5
有效座深 480~ 550
—
√
6
座前高 400~ 460
—
√
7
桌台类
诊疗桌
桌宽大于或等于 600
√
—
8
导医台 、护士站
如需轮椅进入 ,桌下净宽大于或等于 680,净高大于或等于 650,净深大于或等于 300;ICU 护士站高 度小于或等于 1 100
√
—
9
实验台
不靠墙的实验台 ,应在其 置 物 架 的 后 面 和 开 口 端 的边缘安装高度大于或等于 30 mm 的挡条
√
—
10
柜类
更衣柜
挂衣杆上沿到底板净高 1 000~ 1 600
—
√
11
折叠衣物放置空间深 450~ 550
—
√
12
文件柜
净深大于或等于 245
—
√
13
层间净高大于或等于 330
—
√
14
床头柜
高度大于或等于 500,深度 、宽度大于或等于 400
—
√
15
药品柜 、器械柜
底板上表面离地距离大于或等于 100
√
—
16
药品架 、器械架
底板上表面离地距离大于或等于 200
√
—
17
医用推车
操作台面高度大 于 或 等 于 850(站 姿) , 操 作 台 面 高度大于或等于 680(坐姿)
√
—
18
尺寸偏差
所有尺寸偏差应在 ±5以内
—
√
19
产品外形尺寸偏差
产品外 形 宽 、深 、高 尺 寸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在 ± 5 以内 ,配套或组合产品的极限偏差应同取正值或负值
—
√
注 1: 特殊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定 ,并在合同中明示 。
注 2: 表中尺寸偏差为多个项 目 ,计算不符合项时 ,有一项算一项 。
注 3: “√ ”表示是 ,“— ”表示不是 。
4
GB/T 46489—2025
5. 1.2 其他尺寸及偏差
除满足 5. 1. 1 规 定 的 以 外 , 医 院 家 具 各 类 产 品 的 其 他 尺 寸 及 偏 差 应 符 合 GB/T 3325—2024、 QB/T 1952. 1—2023、QB/T 1952. 2—2023、QB/T 2280等规定 。
5.2 外观
5.2. 1 通用外观
5.2. 1. 1 木家具应符合 GB/T 3324—2024中 5. 4 的规定 。
5.2. 1.2 金属家具应符合 GB/T 3325—2024中 5. 3 的规定 。
5.2. 1.3 塑料家具应符合 GB/T 32487—2016中 4. 4 的规定 。
5.2. 1.4 沙发应符合 QB/T 1952. 1—2023中 5. 3 的规定 ,分级项目应符合 A级的要求(基本项 目) 。
5.2. 1.5 弹簧软床垫应符合 QB/T 1952. 2—2023表 3 中序号 5~序号 25的规定 ,分级项目应符合 A级的要求(基本项 目) 。
5.2. 1.6 发泡型床垫应符合 QB/T 4839—2023表 3 中序号 5~ 序号 22 的规定 ,分级项目应符合 A 级的要求(基本项 目) 。
5.2. 1.7 棕纤维弹性床垫应符合 GB/T 26706—2025表 3 中序号 5~ 序号 25 中的规定 ,分级项 目应符合 AAAAA级的要求(基本项 目) 。
5.2. 1. 8 办公椅应符合 QB/T 2280中外观的规定 。
5.2.2 特殊外观(基本项目)
5.2.2. 1 门急诊部 、病房 、医技科室和实验室的医院家具不应使用真皮材料 ,椅凳座面的包覆材料不应使用纺织面料 。
5.2.2.2 新生儿的床/车四周应有床围 ,床围应为透明材质 。
5.3 结构(基本要求)
5.3. 1 通用结构
5.3. 1. 1 各类拉手不应有可积聚物质的凹槽 。
5.3. 1.2 折叠类的坐具应保持折叠灵活 、支撑构件牢固 ,接触地面部位应有防滑垫 。
5.3. 1.3 助力装置 、运行装置不应自行运动或操作不灵活 。运行装置满行程运动循环 100次后 ,在行程范围内任意指定 3个不同的位置进行启停运动操作 ,其运动控制功能不应有卡顿或失效 。具有助力装置的家具 ,运行速度不高于 30 mm/s。应有限位装置 ,行程极限不应超出标称的行程范围 。应具紧急制动功能 ,在脱机状态或断电时 ,应能停止运动 ,并通过其他装置调节到安全状态 。
5.3. 1.4 医用推车的抽屉应具备防脱落功能 。 多个抽屉拉出时 ,应无干涉 。 医用推车脚轮应带有导向及锁定功能 。 医用推车的配件分区应符合洁污分离的要求 。 医用推车抽屉内使用隔板的 ,应配置可调节内部分隔大小的隔板 。
5.3.2 特殊结构
5.3.2. 1 门急诊部家具
门急诊部家具还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
a) 输液床 、输液沙发 、输液椅应保证一位一杆 ,与附带的输液架或输液杆应保持连接稳固 ;
b) 移动的输液床应配有可调节床面和自锁脚轮 ;
5
GB/T 46489—2025
c) 儿童输液床应具备陪护和物品收纳功能 ;
d) 导医台 、护士站(ICU护士站除外)宜有无障碍设计 ,方便轮椅靠近 ;
e) 护士站(ICU护士站除外)应高低台设计 ;
f) 诊疗桌的桌角应进行倒圆处理 ,倒圆半径不小于 50 mm。
5.3.2.2 病房家具
病房家具还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
a) 床头柜如安装脚轮 ,应至少有 2个脚轮可以锁定 ;
b) 陪护椅宜具备转变为陪护床的功能 ;
c) 推拉隐蔽式陪护床应推拉灵活 、闭合严密 、安全可靠 。
5.3.2.3 医技科室和实验室家具
医技科室和实验室家具还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
a) 医技柜台面应宽敞 , 医技柜 、药品柜设置抽屉 、分隔时 ,功能分配应清晰 ;
b) 医技柜顶部宜设计为斜坡顶 ,方便清洁 ;
c) 医技柜应洁污分离 ,应配置分类污物柜 ;
d) 医技柜台应有后水挡 ,带水槽的医技柜台三面应有围挡 ;
e) 如是背架医技柜 ,背架应有固定装置与墙面连接牢固 ;
f) 毒麻柜应具备可双锁的功能 。
5.4 理化性能(基本项目)
5.4. 1 表面理化性能
产品的表面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
表 2 表面理化性能
序号
检验项 目
要求
1
金属喷漆(塑)涂层
冲击强度
应无剥落 、裂纹 、皱纹
2
耐盐浴
划道两侧 3 mm 外 ,应无鼓泡 、锈蚀 、剥落和起皱等现象
3
附着力
2 级或优于 2 级
4
金属电镀层
抗盐雾
直径 1. 5 mm 以下锈点小于或等于 20点/dm2 ,其中直径大于或等于 1. 0 mm 锈点不超过 5 点(距边缘棱角 2 mm 以内的不计)
5
金属转印薄膜层
抗盐雾
直径 1. 5 mm 以下锈点小于或等于 20点/dm2 ,其中直径大于或等于 1. 0 mm 锈点不超过 5 点(距边缘棱角 2 mm 以内的不计)
6
附着力
2 级或优于 2 级
6
GB/T 46489—2025
表 2 表面理化性能 (续)
序号
检验项 目
要求
7
木制件表面涂层
耐冷液
乙酸
3 级或优于 3 级
8
碳酸钠
3 级或优于 3 级
9
消毒液
3 级或优于 3 级
10
乙醇
3 级或优于 3 级
11
氯化钠
3 级或优于 3 级
12
葡萄糖
3 级或优于 3 级
13
附着力
3 级或优于 3 级
14
耐湿热
3 级或优于 3 级
15
耐干热
3 级或优于 3 级
16
耐冷热温差
应无鼓泡 、裂缝和明显失光
17
抗冲击
4级或优于 4级
18
耐磨
3 级或优于 3 级
19
耐黄变
达到灰度卡大于或等于 4级
20
耐污染
丙酮
3 级或优于 3 级
21
咖啡
3 级或优于 3 级
22
氢氧化钠
3 级或优于 3 级
23
双氧水
3 级或优于 3 级
24
红药水
3 级或优于 3 级
25
碘伏
3 级或优于 3 级
26
人造血液
3 级或优于 3 级
27
人造尿液
3 级或优于 3 级
28
木制件表
面装饰层
(软硬质覆
面层)
耐冷液
乙酸
3 级或优于 3 级
29
碳酸钠
3 级或优于 3 级
30
消毒液
3 级或优于 3 级
31
乙醇
3 级或优于 3 级
32
氯化钠
3 级或优于 3 级
33
葡萄糖
3 级或优于 3 级
34
耐冷热循环
无裂缝 、开裂 、起皱 、鼓泡现象
35
耐干热
3 级或优于 3 级
36
耐湿热
3 级或优于 3 级
7
GB/T 46489—2025
表 2 表面理化性能 (续)
序号
检验项 目
要求
37
木制件表
面装饰层
(软硬质覆
面层)
耐污染
丙酮
3 级或优于 3 级
38
咖啡
3 级或优于 3 级
39
氢氧化钠
3 级或优于 3 级
40
双氧水
3 级或优于 3 级
41
红药水
3 级或优于 3 级
42
碘伏
3 级或优于 3 级
43
人造血液
3 级或优于 3 级
44
人造尿液
3 级或优于 3 级
45
耐磨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
≥150 r
其他
3 级或优于 3 级
46
抗冲击
3 级或优于 3 级
47
耐光色牢度
达到灰度卡大于或等于 4级
48
软包层
(纺织面料/人造革)
耐摩擦色牢度
耐干摩擦
≥4级
49
耐湿摩擦
≥3级
50
纺织面料 pH
4. 0 ~ 7. 5
51
人造革 pH
4. 0 ~ 9. 0
注 : 有特殊要求的 ,其表面理化性能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定 ,在合同中明示 。
5.4.2 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
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
表 3 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
序号
检验项 目
要求
1
木材含水率
木材应经干燥处理 ,木材含 水 率 应 为(8% ~ 产 品 所 在 地 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 +1% 。
[我国各省(区 、特区) 、直 辖 市 及 主 要 城 市 年 平 均 木 材 平 衡含水率按 GB/T 3324—2024中附录 B]
2
人造石 、岩板
耐污染
每一测量处的耐污值应优于(含)3
3
耐冲击
实体表面不应破损
4
塑料件
耐老化性能a
试验后 , 冲击强 度 的 保 持 率 大 于 或 等 于 60% ,外 观 颜 色 变色评级大于或等于 3 级
5
泡沫塑料压缩永久变形
≤10. 0%
6
人造板件
各类人造板a
应符合相关人造板标准规定
a 仅当有相关合同要求或者有需要相关仲裁时进行检验检测 。
8
GB/T 46489—2025
5.5 力学性能(基本项目)
儿童家具力学性能应符合 GB/T 43002—2023的规定 ,14岁以上人群使用的家具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特殊试验条件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定 ,在合同中明示 。
表 4 力学性能
序号
检验项 目
要 求
1
桌台类强度和耐久性
应符合以下规定 :
a) 所有零部件应无断裂或豁裂 ;
b)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 ,应无永久性松动 ;
c) 所有零部件应无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
d) 五金连接件应无松动 ;
e) 活动部件(门 、抽屉等)开关应灵活 ;
f) 零部件应无明显位移变化
2
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3
单层床类强度和耐久性
4
柜架类强度和耐久性
应符合以下规定 :
a) 非固定的搁板在水平外力下或垂直向下的力作用下不应脱落 ;
b) 零部件无断裂或豁裂 ;
c) 设计为牢固的部件无永久性松动 ;
d) 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
e) 活动部件的活动灵活 ;
f) 主体结构和底架位移小于 15 mm;
g) 固定柜进行活动部件 、搁板 支 撑 件 、顶 板 和 底 板 试 验 ,静 载 荷 试 验和侧向分离试验时 ,柜保持 与 建 筑 物(墙/天 花 板) 相 连 ,并 承 载 试验载荷 ;
h) 固定柜进行脱离试验和侧向分离试验时 ,柜不分离和脱落
搁板弯曲试验时 ,搁板的最大变形量不超过搁板跨度的 0. 55%
顶板和底板持续加载试验时 ,顶板和底 板 的 最 大 变 形 量 不 超 过 顶 板 和底板跨度的 0. 55%
挂衣棍强度试验时 ,挂衣棍的最大变形量不超过挂衣棍跨度的 0. 4%
5
沙发力学性能
应符合 QB/T 1952. 1—2023 中 5. 5 的规定
6
床垫力学性能
应符合以下规定 :
a) 弹簧软床垫应符合 QB/T 1952. 2—2023表 3 中耐久性的规定 ;
b) 发泡型床垫应符合 QB/T 4839—2023表 3 中耐久性的规定 ;
c) 棕纤维床垫应符合 GB/T 26706—2025表 3 中耐久性的规定
7
办公椅力学性能
应符合 QB/T 2280 中力学性能的规定
8
助力把(扶)手强度
垂直加载 600 N,把手应无松动 、脱落 、损坏
向外加载 100 N,把手应无松动 、脱落 、损坏
9
桌台类稳定性
应无倾翻
10
椅凳类稳定性
应无倾翻
11
单层床类稳定性
应无倾翻
12
柜架类稳定性
应无倾翻
9
GB/T 46489—2025
表 4 力学性能 (续)
序号
检验项 目
要 求
13
医用推车稳定性
应无倾翻
14
助力把手加载稳定性
当进行助力把(扶)手强度试验时 ,应无移位及倾翻现象
15
助力装置 、运行装置耐久性
经 5 000 次 调 节 及 运 行 后 , 产 品 的 电 路 、组 件 不 应 损 坏 , 各 项 功 能 应正常
16
防滑移性
应无移动
5.6 安全性能(基本项目)
5.6. 1 结构安全
应符合 GB 28008的规定 。
5.6.2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 GB 18584的规定 。
5.6.3 阻燃性能
应符合 GB 17927的规定 。
5.6.4 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应符合 GB 28007的规定 。
5.6.5 电气安全
产品中电气部件应符合 GB 44246—2024中通用要求的相关规定 。
5.6.6 抗菌性能
门急诊部 、病房 、医 技 科 室 和 实 验 室 的 医 院 家 具 应 使 用 抗 菌 材 料 , 抗 菌 材 料 的 抑 菌 率 大 于 或 等于 90% 。
5.7 电磁兼容(基本项目)
应符合 GB/T 43814—2024中 4. 8 的规定 。
5. 8 警示说明(基本项目)
如有运行装置 、用电部件 ,在其显著位置应有警示标识 。
5.9 标志、使用说明(基本项目)
标志和使用说明内容应符合 8. 1 和 8. 2 的要求 ,字体或符号符合以下要求 :
a) 文字应使用黑体 ;
b) 文字不应置于有图像或图案的背景上 ;
c) 如使用警示符号 ,应符合相关安全及图形符号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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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489—2025
d) 涉及安全的警示语或符号 , 安全警示字体不应小于四号黑体字 , 安全警示符号高度不应小于10 mm;
e) 其他字体不应小于五号黑体字 ,其他符号高度不应小于 5 mm。
6 试验方法
6. 1 尺寸
6. 1. 1 主要尺寸及偏差
将试件放在平板上或平整地面上 ,采用精度不低于 Ⅱ级的钢直尺或钢卷尺进行测定 。 尺寸偏差为产品标识值与实测值之间的差值 。
6. 1.2 其他尺寸及偏差
按 GB/T 3325—2024、QB/T 1952. 1—2023、QB/T 1952. 2—2023、QB/T 2280等 标 准 中 的 相 关 规定进行 。
6.2 外观
在自然光下或光照度为 300lx~ 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下 ,视距为 700 mm~ 1000 mm 内 , 由3人共同检验 , 以多数相同结论为检验结果 。
6.3 结构
6.3. 1 使用目测及尺寸测量工具检查产品结构 。倒圆半径采用圆角规进行测量 ,倒圆弧长采用软尺测量 。角度检测用精度不低于 0. 1°的角度尺测量 。力值测量采用精度不低于 1 N 的测力计测量 。运行装置的速度 ,采用精度不低于 0. 1 s 的秒表和精度不低于 Ⅱ级的钢直尺或钢卷尺进行测定 。
6.3.2 操作助力装置或运行装置满行程运动循环 100次 ,之后在行程范围内任意指定 3 个不同的位置进行启停运动操作 ,检查其控制功能 。如产品具有多个装置 ,则分别按要求进行检测 。手动操作检查助力装置 、运行装置的灵活性 ;检查是否有限位装置 、紧急制动功能 、断电后的调节功能 ;对照说明书或标识检查行程极限是否在范围内 。
6.4 理化性能
6.4. 1 试样
可在样品上直接取样或在样品的外表选一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也可用样品相同材料工艺的试样 。漆膜涂层试验试样按 GB/T 4893相应部分标准的规定制成 ,软硬质覆面层(漆膜涂层除外)试验的试样按 GB/T 17657—2022的规定制成 。
6.4.2 金属喷漆(塑)涂层
6.4.2. 1 冲击强度
按 GB/T 1732—2020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冲击高度为 400 mm ,正冲 3 次 。
6.4.2.2 耐盐浴
按 QB/T 1950—2024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试验时间为 100h。试验后 ,检查划道两侧 3 mm 以外的区域是否有鼓泡 、锈蚀 、剥落 、起皱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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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489—2025
6.4.2.3 附着力
按 GB/T 9286—2021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4.3 金属电镀层
抗盐雾按 QB/T 3826—1999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试验时间为 18h。
6.4.4 金属转印薄膜层
6.4.4. 1 抗盐雾同 6. 4. 3。
6.4.4.2 附着力同 6. 4. 2. 3。
6.4.5 木制件表面涂层
6.4.5. 1 耐冷液
按 GB/T 4893. 1—2021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分别用 10%(质 量 分 数) 乙 酸 水 溶 液 、10%(质 量 分数)碳酸钠水溶液 、84消毒液或有效氯含量为 5%次氯酸钠溶液 、48%(质量分数) 乙醇水溶液 、15%(质量分数)氯化钠水溶液和 10%(质量分数)葡萄糖溶液进行试验 ,试验时间 24 h±10 min。 当在产品上进行试验时 ,试验区域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
6.4.5.2 附着力
按 GB/T 4893. 4—202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4.5.3 耐湿热
按 GB/T 4893. 2—2020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试验温度 70 ℃ ,试验时间 20 min。 当在产品上进行试验时 ,试验区域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
6.4.5.4 耐干热
按 GB/T 4893. 3—2020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试验温度 70 ℃ ,试验时间 20 min。 当在产品上进行试验时 ,试验区域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
6.4.5.5 耐冷热温差
按 GB/T 4893. 7—2013 描 述 的 方 法 进 行 测 定 , 高 温 (40±2) ℃ , 相 对 湿 度 (95±3) % , 1 h, 低 温( -20±2) ℃ ,1 h。采用 3周期 。
6.4.5.6 抗冲击
按 GB/T 4893. 9—201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冲击高度为 50 mm。
6.4.5.7 耐磨
按 GB/T 4893. 8—202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磨 60 r。 当在产品上取样进行试验时 ,取样部位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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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489—2025
6.4.5. 8 耐黄变
按 QB/T 5660—2021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蓝色羊毛布 6级 。
6.4.5.9 耐污染
按 GB/T 17657—2022中 4. 4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选用带有 “* ”标记的丙酮 、咖啡 、氢氧化钠 、双氧水和红药水 ,碘伏(有效碘含量 4. 5 g/L~ 5. 5 g/L) , 以及人造血液和人造尿液作为常规试验污染物 。每种污染物各选取一个试验区域 。 当在产品上进行试验时 ,试验区域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丙酮 、咖啡 、人造血液和人造尿液的接触时间 16h±10min,氢氧化钠 、双氧水 、红药水 、碘伏的接触时间 10 min±30 s。人造血液和人造尿液的配方按附录 A。
6.4.6 木制件表面装饰层(软硬质覆面层)
6.4.6. 1 耐冷液
按 GB/T 4893. 1—2021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分别用 10%(质 量 分 数) 乙 酸 水 溶 液 、10%(质 量 分数)碳酸钠水溶液 、84消毒液或有效氯含量为 5%次氯酸钠溶液 、48%(质量分数) 乙醇水溶液 、15%(质量分数)氯化钠水溶液和 10%(质量分数)葡萄糖溶液进行试验 ,试验时间 24 h±10 min。 当在产品上进行试验时 ,试验区域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
6.4.6.2 耐冷热循环
当家具部件为浸渍纸层压板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类似材料时 ,按 GB/T 17657—2022中 4. 40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当 家 具 部 件 为 装 饰 单 板 饰 面 人 造 板 和 不 饱 和 聚 酯 树 脂 装 饰 人 造 板 等 类 似 材 料时 ,按 GB/T 17657—2022中 4. 41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4.6.3 耐干热
当家具部件为热固性 树 脂 浸 渍 纸 高 压 装 饰 层 积 板 、饰 面 人 造 板 等 类 似 材 料 时 , 按 GB/T 17657— 2022 中 4. 48描述的方 法 进 行 测 定 ; 当 家 具 人 造 板 部 件 表 面 为 涂 饰 或 印 刷 饰 面 时 , 按 GB/T 17657— 2022 中 4. 49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试验温度选 70℃ 。 当在产品上进行试验时 ,试验区域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
6.4.6.4 耐湿热
当家具部件为热固性 树 脂 浸 渍 纸 高 压 装 饰 层 积 板 、饰 面 人 造 板 等 类 似 材 料 时 , 按 GB/T 17657— 2022 中 4. 50描述的方 法 进 行 测 定 ; 当 家 具 人 造 板 部 件 表 面 为 涂 饰 或 印 刷 饰 面 时 , 按 GB/T 17657— 2022 中 4. 51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试验温度选 70℃ 。 当在产品上进行试验时 ,试验区域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
6.4.6.5 耐污染
按 GB/T 17657—2022中 4. 4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选用带有 “* ”标记的丙酮 、咖啡 、氢氧化钠 、双氧水和红药水 ,碘伏(有效碘含量 4. 5 g/L~ 5. 5 g/L) , 以及人造血液和人造尿液作为常规试验污染物 。每种污染物各选取一个试验区域 。 当在产品上进行试验时 ,试验区域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丙酮 、咖啡 、人造血液和人造尿液的接触时间 16h±10min,氢氧化钠 、双氧水 、红药水 、碘伏的接触时间 10 min±30 s。人造血液和人造尿液的配方按附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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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489—2025
6.4.6.6 耐磨
当表面装饰层材料为聚氯乙烯薄膜时 ,按 GB/T 17657—2022 中 4. 45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当在产品上取样进行试验时 ,取样部位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
其他表面装饰层按 GB/T 4893. 8—202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磨 60 r。 当在产品上取样进行试验时 ,取样部位应选在产品外表陈放物品的部件上 。
6.4.6.7 抗冲击
按 GB/T 4893. 9—201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冲击高度为 50 mm。
6.4.6. 8 耐光色牢度
按 GB/T 17657—2022中 4. 31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蓝色羊毛 6级曝晒至 4级 。
6.4.7 软包层(纺织面料/人造革)
6.4.7. 1 耐摩擦色牢度
纺织面料 、人造革按 GB/T 3920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4.7.2 纺织面料 pH
按 GB/T 7573—2009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4.7.3 人造革 pH
按 QB/T 2724—2018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4. 8 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
6.4. 8. 1 木材含水率
用误差不大于 ±1%的木材含水率测定仪进行测定 。选择距离地面 100 mm 以上的任意 3 个部位(尽量避免在同一个零部件上)进行测定 ,计算 3个部位的含水率平均值 ,作为试件的木材含水率 。
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或仲裁检验时 ,按 GB/T 1927. 4—2021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4. 8.2 人造石、岩板
6.4. 8.2. 1 耐污染
按 JC/T 908—2013中附录 E 的规定进行测定 ,试样的耐污值测到 3 为止 。
6.4. 8.2.2 冲击
用(112±1)g的钢球冲击桌/台面的中心位置 1 次 , 自 由落体冲击高度为 400 mm。
6.4. 8.3 塑料件
6.4. 8.3. 1 耐老化性能
按 GB/T 16422. 2—2022 中表 4序号 5 的规定进行测定 ,试验条件为 500 h。按 GB/T 250进行颜色变化等级评定 。 冲击强度按 GB/T 1043. 1 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冲击方向垂直于厚度方向(贯层冲击) , 冲击面选上表面 ,不使用缺口试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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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489—2025
6.4. 8.3.2 泡沫塑料压缩永久变形
按 GB/T 6669—2008中试验方法 A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试样厚度 25 mm ,压缩 75% ,取样部位为样品的座面 。也可在与样品相同的材料上取样 ,置于(70±1) ℃烘箱内保留(22±0. 2)h。
6.4. 8.4 人造板件
按产品所使用人造板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家具常用人造板标准见 GB/T 3325—2024的附录 B。
6.5 力学性能
6.5. 1 儿童家具
按 GB/T 43002—2023中附录 B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5.2 桌台类强度和耐久性
按 GB/T 10357. 1—2024 的 描 述 的 方 法 进 行 测 定 。试 验 水 平 根 据 使 用 情 况 , 按 GB/T 10357. 1— 2024中附录 A 的规定进行选择 。桌台中的推拉构件 、拉门 、折板/翻板等活动部件按 GB/T 10357. 5— 202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5.3 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按 GB/T 10357. 3—2025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试验水平根据产品使用情况选择 。
6.5.4 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
按 GB/T 41650—2022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试验水平根据产品使用情况选择 。单层床中的推拉构件 、拉门等活动部件按 GB/T 10357. 5—202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5.5 柜架类强度和耐久性
按 GB/T 10357. 5—202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试验水平根据产品使用情况选择 。
6.5.6 沙发力学性能
按 QB/T 1952. 1—2023中 6. 5 的规定进行测定 。
6.5.7 床垫力学性能
按 QB/T 1952. 2—2023中 7. 7 的规定进行测定 。
6.5. 8 办公椅力学性能
按 QB/T 2280中力学性能的规定进行测定 。
6.5.9 助力把(扶)手强度
将试件放在试验平台上 ,使用 100 mm 的加载垫在把手上最易损坏处施力 ,依次分别施加垂直向下和水平向外的力至表 6规定的值各 10次 ,每次保持 10 s,观察助力把手是否松动 、脱落和损坏 ,试件是否移动 、倾翻 。
产品如需靠墙摆放或具有墙体连接件 ,应按使用说明靠墙或固定后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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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489—2025
6.5. 10 桌台类稳定性
按 GB/T 10357. 7—2025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5. 11 椅凳类稳定性
躺椅和摇椅按 GB/T 10357. 8—2015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其他椅凳类按 GB/T 10357. 2—201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5. 12 单层床稳定性
按 GB/T 41650—2022中 6. 2 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5. 13 柜架类稳定性
按 GB/T 10357. 4—202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5. 14 医用推车稳定性
按 GB/T 10357. 4—2023描述的方法进行测定 。
6.5. 15 助力把(扶)手强度、加载稳定性
将试件放在试验平台上 ,使用 100 mm 的加载垫在把手上最易损坏处施力 ,依次分别施加 600N 垂直向下和 100N水平向外的力至表 6规定的值各 10次 ,每次保持 10 s,观察助力把手是否松动 、脱落和损坏 ,试件是否移动 、倾翻 。
产品如需靠墙摆放或具有墙体连接件 ,应按照使用说明靠墙或固定后试验 。
6.5. 16 助力装置、运行装置耐久性
按 GB/T 43814—2024的附录 C进行测定 。
6.5. 17 防滑移性
按 GB/T 44437—2024中 6. 6. 7 的规定进行测定 。
6.6 安全性能
6.6. 1 结构安全
按 GB 28008的规定进行测定 。
6.6.2 有害物质限量
按 GB 18584的规定进行测定 。
6.6.3 阻燃性能
按 GB 17927的规定进行测定 。
6.6.4 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
按 GB 28007的规定进行测定 。
16
GB/T 46489—2025
6.6.5 电气安全
产品中电气部分按 GB 44246—2024中表 A. 1序号 1 的规定进行测定 。
6.6.6 抗菌性能
纺织面 料 覆 面 的 家 具 按 QB/T 4371—2012 中 附 录 A 的 规 定 进 行 测 定 , 其 他 面 料 覆 面 的 家 具 按QB/T 4371—2012中附录 B 的规定进行测定 。
6.7 电磁兼容性能
按 GB/T 43814—2024中 5. 8 的规定进行测定 。
6. 8 警示说明
如有运行装置 、用电部件的产品 ,观察其显著位置是否有警示标识 。
6.9 标志、使用说明
使用目测及尺寸测量工具 ,检查产品外观及配套的使用说明书 。
7 检验规则
7. 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
7.2 出厂检验
7.2. 1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或产品交货时对非破坏性项目进行的检验 ,包括以下项 目 :
a) 主要尺寸及偏差 ;
b) 外观 ;
c) 安全性能中的结构安全 。
7.2.2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
出厂检验实行随机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方案依据 GB/T 2828. 1—2012 的规定 ,采用正常检验 , 1 次抽样 ,一般检验水平 Ⅱ ,接收质量限(AQL) 为 6. 5,其样本量及 判 定 数 值(批 量 、样 本 量 、接 收 数 及 拒 收数)按表 5 的规定进行 。材料 、结构 、工艺相同的同一交货批产品组成 1个检验批 。
表 5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件(套)
批量
样本量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2~ 8
2
0
1
9~ 15
3
0
1
16~ 25
5
0
1
17
GB/T 46489—2025
表 5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续)
单位为件(套)
批量
样本量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26~ 50
8
1
2
51~ 90
13
2
3
91~ 150
20
3
4
151~ 280
32
5
6
281~ 500
50
7
8
501~ 1 200
80
10
11
1 201~ 3 200
125
14
15
7.2.3 判定规则
7.2.3. 1 单件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性判定
单件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中 ,基本项目应全符合 ,一般项目不符合项不超过 3 项 ,判定为合格品 。低于合格品要求的为出厂不合格品 。
7.2.3.2 批产品的判定
按表 5 规定抽取样品量中 ,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Ac) ,应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 ;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Re) ,应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
7.3 型式检验
7.3. 1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第 5 章中除合同要求和仲裁检验以外的全部项 目 。
7.3.2 检验时机
正式生产时 ,应定期进行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 ,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时 ;
b) 产品的结构 、材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后 ,恢复生产时 ;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7.3.3 抽样规则
在一个检验周期内 ,从出厂检验同一合格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2 件(套) 样品 , 其中 1 件(套) 送 检 , 1件(套)封存 。
7.3.4 检验程序
遵循不影响后续检验项目准确性的原则 。
18
GB/T 46489—2025
7.3.5 检验结果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中 ,基本项目应全部符合 , 一般项 目不符合项不超过 4 项 ,则评定该产品为合格品 。低于合格品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按 7. 3. 3 随机抽样的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判定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格 。
7.3.6 复检规则
产品经型式检验不合格的 ,可用同批次(含封存备用)样品进行复检一次 。 复检项 目为第一次检验不符合项目及因试件损坏未检项 目 ,按 7. 3. 5 的规定进行评定 ,并在检验结果中注明 “复检 ”。没有同类产品的定制家具不复检 。
8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贮存和运输
8. 1 标志
产品标志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a) 产品名称 ;
b) 产品规格型号(批次) ;
c) 产品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 ;
d) 本文件编号 ;
e)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
f) 产品生产日期 ;
g) 产品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址 。
8.2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应符合 GB/T 5296. 6 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产品名称 ;
b) 产品规格型号(批次) ;
c) 本文件编号 ;
d) 产品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 ;
e) 带有软包件产品适用的使用场地或阻燃等级 ;
f)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
g) 产品生产日期 ;
h) 产品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址 ;
i) 产品安装 、调试方法 ;
j) 产品电子部件/智能操作部件的使用方法 、使用效果及注意事项 ;
k) 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 、维护保养方法 ;
l) 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符合的标准 ;
m) 售后联系方式 。
8.3 包装
产品应加以包装 , 防止磕碰 、划伤和污损 。
8.4 贮存
产品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 , 防止污染 、日晒或受潮 。堆叠放时应加衬垫物 , 防止挤压损坏变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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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489—2025
不应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应按类别 、规格 、等级分别堆放 。
8.5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予以保护 , 防止产品损伤或被日晒雨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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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489—2025
附 录 A
(规范性)
人造血液配方和人造尿液配方
A. 1 人造血液配方
A. 1. 1 试剂
合成血液的配方组成如下 :
— 羧甲基纤维素钠(CMC, 中黏度) :2 g;
— 吐温 20或等效的其他表面活性剂 :0. 06g或一定量的其他表面活性剂 ;
— 氯化钠(分析纯) :4. 5 g;
— 甲基异噻唑酮(MIT) :0. 5 g;
— 苋菜红染料 :1. 0 g;
— 蒸馏水 :加至 1 L。
A. 1.2 配制方法
将羧甲基纤维素钠溶解在 0. 5 L水中 ,在磁力搅拌器上混匀 ,直至完全溶解 。在一个小烧杯中称量吐温 20或等效的其他表面活性剂 ,并加入水混匀 。
将吐温 20溶液或等效的其他表面活性剂加至羧甲基纤维素钠上述溶液中 ,用蒸馏水将烧杯洗几次并加至前溶液中 。
将氯化钠溶解在溶液中 ,加入 MIT 和苋菜红染料 ,用水稀释至 1 000 g。
用 2. 5 mol/L 的氢氧化钠溶液将合成血液的 pH 调节至 7. 3±0. 1。
用表面张力仪测量合成血液的表面张力 ,结果应是(0. 042±0. 002) N/m。如果超出此范围 ,则不能使用 。
A.2 人造尿液配方
所用试剂为化学纯 ,用符合 GB/T 6682—2008的三级水配制试液 ,现配现用 。
每升试液含有 :
— 尿素(NH2CONH2 ) :26. 50 g;
— 氯化钠(NaCl) :8. 30 g;
— 磷酸二氢钾(KH2PO4 ) :2. 50 g;
— 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Na2 HPO4 · 12H2 O) :1. 80 g;
— 一水合醋酸钙[Ca(CH3COO) 2 · H2 O)] :0. 07 g;
— 七水合硫酸镁(MgSO4 · 7H2 O) :0. 05 g。
21
GB/T 46489—2025
参 考 文 献
[1] GB/T 40264—202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尿渍色牢度
[2] YY 0469—2023 医用外科口罩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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