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794-2025 化学品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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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300 CCS A 8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1794—2025代替 GB/T21794—2008
化学品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
试验方法
Chemicals—Testmethod ofinvitro mammalian chromosomeaberration
2025-08-29发布 2025-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21794—2025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2
5 试验基本原则 2
6 试验方法 2
7 试验数据和报告 6
附录 A (规范性) 细胞毒性评估 9
参考文献 10
Ⅰ
GB/T 21794—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代替 GB/T21794—2008《化学品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方法》,与 GB/T 21794— 2008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a) 增加了 “染色单体裂隙”“遗传毒性”“相对细胞增长数 ”和 “相对群体倍增数 ”的术语和定义(见3. 1、3. 5、3. 9、3. 10) ;删除了 “裂隙 ”的术语和定义(见 2008年版的 2. 4) ;更改了 “染色单体型畸变 ”“染色体型畸变”“内复制”“有丝分裂指数 ”“数目畸变 ”“多倍体 ”和 “结构畸变 ”的定义(见3. 2、3. 3、3. 4、3. 6、3. 7、3. 8 和 3. 11,2008年版的 2. 1、2. 2、2. 3、2. 5、2. 6、2. 7 和 2. 8) ;
b) 增加了 “缩略语 ”部分(见第 4章) ;
c) 更改了 “准备 ”部分内容 ,细化了细胞选择条件 ,增加了细胞保存条件以及气体或易挥发性受试物的准备条件 ,并对 S9 在培养液中的浓度进行了修订(见 6. 1,2008年版的 4. 1) ;
d) 更改了溶剂选择条件 ,规定了最终接触浓度中有机溶剂的浓度(见 6. 2. 1,2008年版的 4. 2. 1) ;
e) 更改了环磷酰胺和环磷酰胺(一水合物)名称及 CAS号(见表 1,2008年版的 4. 2. 3. 2) ;
f) 更改了 “试验步骤 ”部分内容 ,对秋水仙素浓度和处理培养物时间做了具体规定 ,并增加了所需计数的中期分裂相细胞数量(见 6. 3,2008年版的 4. 3) ;
g) 更改了“数据处理 ”部分内容(见 7. 1,2008年版的 5. 1) ;
h) 增加了细胞毒性评估内容 ,给出了毒性评估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见附录 A)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青岛大学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宁德市标准化协会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于典科 、许琳 、陈宵 、杨琨 、刘晓建 、李斌 、靳远 、赵坤明 、缪仙玉 。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2008年首次发布为 GB/T 21794—2008;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Ⅲ
GB/T 21794—2025
引 言
体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适用于识别或鉴定可导致体外培养的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结构畸变的化学致突变物 。染色体结构畸变一般有两种形式 ,染色体型畸变和染色单体型畸变 。 大多数化学致突变物诱发染色单体型畸变 ,也可诱发染色体型畸变 。多倍体增加表明受试物有导致染色体数目畸变的潜在作用 。本方法不用于检测染色体数目畸变 。
染色体突变及其相关事件是很多人类遗传性疾病的原因 ,并且有充分证据表明 ,引起体细胞癌基因和肿瘤抑制基因改变的染色体畸变及其相关事件 ,与诱发人类及试验动物肿瘤有关 。体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具灵敏度高 、直观性和互补性等优点 。本试验能够直接检测受试物是否诱导染色体结构或数量异常(如断裂 、缺失 、易位 、非整倍体等) ,预测其潜在致癌性或致突变性 ,应用于药物开发和化学品安全性评价 。
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应用的是已建立的细胞系 、细胞株或原代细胞来培养 。本试验是体外试验 ,通常需要加入外源性代谢活化系统 ,但外源性代谢活化系统不可能完全模拟哺乳动物体内的代谢条件 。因此 ,本试验注意避免不能真实反映致突变作用的假阳性结果 ,它可能是由于 pH、渗透压的变化或受试物的高细胞毒性所致 ,需要结合体内试验排除假阳性 。
Ⅳ
GB/T 21794—2025
化学品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
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化学品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的基本原则 ,描述了试验方法 ,规定了试验数据和报告内容 。
本文件适用于化学品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染色单体裂隙 chromatid gap
单个染色单体上出现的宽度小于染色单体的横截面的宽度 、无染色质的区域 。
3.2
染色单体型畸变 chromatid-typeaberration
指染色单体断裂或染色单体间断裂和重接的染色体结构损伤的现象 。
3.3
染色体型畸变 chromosome-typeaberration
指两条染色单体在相同位点的断裂或断裂重接的染色体结构损伤的现象 。
3.4
内复制 endoreduplication
在 DNA复制的 S期之后 ,细胞核未进行有丝分裂就开始了另一个 S期的过程 。
注 : 其结果是染色体有 4、8、16等倍的染色质 。
3.5
遗传毒性 genotoxic
基因组的损害能力 。
注 : 包括对基因组的毒作用引起的致突变性及其他各种不同效应 。
3.6
有丝分裂指数 mitotic index
有丝分裂的细胞数量与总细胞数量之比 。
注 : 用来衡量增殖状态细胞数量的指标 。
3.7
数目畸变 numericalaberration
染色体数目出现不同于所用细胞的正常染色体数目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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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8
多倍体 polyploidy
有两套以上染色体组的细胞或个体 。
3.9
相对细胞增长数 relative increase in cellcounts;RICC
与试验样品接触培养的细胞数目的增加与未处理培养物细胞数目增加的比值 。
注 : 以“%”表示 。
3. 10
相对群体倍增数 relativepopulation doubling;RPD
与试验样品接触培养的细胞倍增数与未处理培养物的细胞倍增数的比值 。
注 : 以“%”表示 。
3. 11
结构畸变 structureaberration
细胞分裂中期的染色体结构改变现象 。
注 : 显微镜下可观察到结构畸变 ,如缺失 、断裂 、内交换或者相互交换等 。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
CAS:化学文摘社编号(ChemicalAbstracts Service)
InChI: 国际化合物标识(InternationalChemicalIdentifier)
IUPAC: 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
SMILES:简化分子线性输入规范(Simplified molecular inputline entry system)
UVCB:组 分 未 知 或 者 可 变 的 物 质 、复 杂 反 应 产 物 或 者 生 物 材 料 ( substances of Unknown or Variable composition,Complex reaction products orBiological materials)
5 试验基本原则
人类或其他哺乳动物来源的细胞在有或无外源性代谢活化系统的情况下暴露于受试物中 。将培养细胞与受试物接触一定的时间后 , 以中期分裂相阻断剂(如秋水仙素)处理细胞 ,然后对处于有丝分裂中期的哺乳动物细胞的染色体畸变情况进行分析 ,评价受试物潜在的致畸变性 。
6 试验方法
6. 1 准备
6. 1. 1 细胞
6. 1. 1. 1 可选用包括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 、中国仓鼠肺细胞(V79) 、中国仓鼠肺细胞(CHL) 、人或其他哺乳动物的外周血淋巴细胞在内的原代细胞 。
6. 1. 1.2 人外周血淋巴细胞应来自年轻(18岁 ~ 35岁) 、无吸烟史 、无已知疾病且最近未接触遗传毒性物质(如化学试剂 、电离辐射)的献血者 , 以确保染色体畸变的背景发生率低且一致 。
6. 1.2 培养基和培养条件
6. 1.2. 1 应使用合适的培养基和培育条件(培养皿 、CO2 体积分数 、温度和湿度) 来维持所培养细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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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 。
6. 1.2.2 应定期检查细胞系模态染色体数目的稳定性和支原体污染情况 。
6. 1.2.3 细胞应置于液氮中冷冻保存 。实验室应测定细胞系或原代细胞的正常细胞周期时间 ,确定与公开发表的细胞特征一致 。
6. 1.3 培养物
6. 1.3. 1 细胞系
细胞传代时 ,应以一定密度接种在培养基中 , 以使悬浮液或单层细胞在收获时间之前继续呈指数增长 ,单层细胞生长应避免汇合 。
6. 1.3.2 淋巴细胞
应从健康的个体采得经抗凝剂(如肝素)处理的全血或分离的淋巴细胞 ,加入含促细胞分裂剂(如植物血球凝集素)的培养基 ,于 37 ℃培养 。
6. 1.4 代谢活化
6. 1.4. 1 在加入或不加入代谢活化系统的条件下 ,将细胞暴露于受试物 。
6. 1.4.2 当细胞内源性代谢能力不足时 ,应使用外源性代谢系统 。最常用的活化系统是以酶诱导剂如Arocolor1254或苯巴比妥和 阝-萘酚黄酮的联合处理后的啮齿动物(通常是大鼠) 的肝脏制备的并补充辅助因子的去线粒体后组分(S9 ) 。 S9 在培养液中的浓度通常为 1% ~ 2%(体积分数) , 最大可增加至10%(体积分数) 。代谢活化系统的条件应取决于受试物的类别 。在某些情况下 ,也可采用一个以上的终浓度 。许多新的代谢活化系统 ,包括有特定激活酶的遗传工程构建的细胞系 , 可能具有内源性激活作用 。
6. 1.4.3 细胞系的选择应有科学的理由 ,如与代谢受试物的细胞色素 P450同工酶的关系 。
6. 1.5 受试物
固体受试物应溶于或悬浮于合适的溶剂/赋形剂中 ,在染毒细胞前宜适当稀释 。液体受试物可直接加入到测试体系中 ,或在加入测试体系之前进行稀释 。对于气体或易挥发性受试物可对标准规程进行适当修改后再进行测试(如在密封的培养容器中对细胞进行处理) 。 除非有资料证实贮存受试物是稳定的 ,否则应使用新鲜制备的受试物 。
6.2 试验条件
6.2. 1 溶剂/赋形剂
选择的溶剂/赋形剂应不影响细胞生长和受试物的完整性 ,不与培养容器发生反应 ,不损害代谢激活系统 。首先考虑采用水作溶剂/赋形剂 。在最终接触浓度中有机溶剂浓度不应超过 1%(体积分数) ,水溶剂(盐水或水)不应超过 10%(体积分数) 。如果采用不常用的溶剂 ,应有资料表明其在所使用的浓度下没有遗传毒性 。
6.2.2 染毒剂量选择
6.2.2. 1 应在前期试验中测量不同剂量受试物对细胞增殖的影响 , 以确保在测试期间中有足够数量的处理过的细胞达到有丝分裂 ,并且证明该测试是在适当的细胞毒性水平上进行 。在正式试验中 ,应使用适当的细胞死亡和生长指标来确定有无代谢激活的细胞毒性 。初始测试中评估细胞毒性有助于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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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正式试验中使用的浓度 ,但初始测试不是强制性的 ,并不可取代正式试验中的细胞毒性测量 。
6.2.2.2 相对群体倍增数(RPD)或相对细胞增长数(RICC) 是细胞遗传学试验中评估细胞毒性的常用方法 ,具体评估方法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 当细胞染毒时间超过 1. 5 个正常细胞周期时 ,RPD 可能会低估细胞毒性大小 ,在这种情况下宜选择用 RICC进行评估 ,或重新设置染毒时间为 1. 5 个正常细胞周期内 ,使用 RPD进行评估 。
6.2.2.3 对于原代培养中的淋巴细胞 ,细胞毒性/细胞抑制效应评估指标应为分裂指数(MI) ,但其数值会受到检测时间(即处理后测量的时间点) 、所采用的有丝分裂原类型以及潜在的细胞周期紊乱等因素的影响 。 由于其他细胞毒性检测方法可能较为繁琐 、不实用 ,且可能不适用于因植物血凝素(PHA) 刺激而增殖的淋巴细胞群体 ,故 MI仍被视为可行的评估指标(见附录 A) 。
6.2.2.4 当确定试验所需最高剂量浓度时 ,应考虑由于对细胞产生高毒性 , 能在培养基中产生沉淀 ,或由于 pH 和渗透压的显著改变而引起的假阳性 。如果加入试验样品使培养液的 pH 发生明显变化 ,可调节最终处理培养液的 pH ,避免产生假阳性结果 。
6.2.2.5 应评估至少三个满足可接受标准(适当的细胞毒性 、细胞数量等)的测试浓度(不包括溶剂和阳性对照) 。细胞系或淋巴细胞的原代培养物在每个测试浓度下均可进行单一或平行培养物的处理 。对于显示很少或没有细胞毒性的受试物 ,应使用 2倍 ~ 3倍的浓度间隔 。在发生细胞毒性的情况下 ,选择测试浓度应涵盖产生细胞毒性的浓度范围 ,包括中度和极少或没有细胞毒性的浓度 。许多受试物表现出陡峭的浓度响应曲线 ,为获得低和中度细胞毒性的数据或详细研究剂量响应关系 ,可使用更紧密的浓度和/或三个以上的浓度 ,特别是应重复试验的情况 。
6.2.2.6 如基于细胞毒性选择最大浓度 ,宜使用细胞毒性参数(RICC和 RPD) 达到 55%±5% ,淋巴细胞的有丝分裂指数降低至阴性对照的 45%±5%的浓度作为最大浓度 。对于仅在最大剂量时出现阳性结果时 ,应审慎评估生物学意义 。
6.2.2.7 若受试物溶解性差且在低于最低不溶浓度时未表现细胞毒性 ,最高试验浓度应设定为 :在受试物处理结束时 ,通过肉眼观察或倒置显微镜辅助观察可见培养体系出现浑浊或沉淀 。 即使细胞毒性发生于最低不溶浓度之上 ,宜选择可产生浑浊或可见沉淀的一个浓度进行试验 , 避免沉淀可能引发假象效应 。
6.2.2. 8 对于产生沉淀的试验浓度 ,应确保沉淀物不会干扰试验流程(如染色步骤或结果判读) 。
6.2.2.9 宜在试验前测定培养基中的溶解度 。
6.2.2. 10 如没有观察到沉淀或细胞毒性 ,最高测试浓度应设置为 10 mmol/L、2 mg/mL或 2 μL/mL (以最低者为准) 。 当受试物的成分不确定时 ,如成分未知或可变的物质 、复杂反应产物或生物材料(即UVCBs)等物质 、环境提取物等 ,在没有足够的细胞毒性情况下 ,可提高处理浓度(如 5 mg/mL) 以增加每种成分的浓度 。
注 : 以上染毒剂量的选择不完全适用于对人类用药的测试 。
6.2.3 对照
6.2.3. 1 每个试验均应在加入和不加入代谢活化系统的条件下 ,设置平行的阴性(溶剂) 和阳性对照 。在使用活化代谢系统时 , 阳性对照物应是经代谢活化过程才显示突变作用的化学物质 。
6.2.3.2 阳性对照应使用已知的断裂剂 ,染毒水平应有明显超过本底值的且可重复的阳性结果 , 以证明实验室在所用测试方案的条件下具有检测染色体断裂的能力并确定代谢活化系统的有效性 。推荐阳性对照选择的参比物质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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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794—2025
表 1 推荐阳性对照选择的参比物质
种类
阳性对照物
CAS号
有外源性代谢活化系统
苯并芘
50-32-8
环磷酰胺
50-18-0
环磷酰胺(一水合物)
6055-19-2
无外源性活化代谢系统
甲磺酸甲酯
66-27-3
丝裂霉素 C
50-07-7
4-硝基喹啉-N-氧化物
56-57-5
阿糖胞苷
147-94-4
6.2.3.3 其他合适的阳性对照物 ,也可用于测试(如和受试物化学结构相关的阳性对照物) 。
6.2.3.4 每个收样时间应包括培养液中仅含有溶剂 ,不含有受试物 ,并与处理组相同的方法处置的同期阴性对照 。
6.3 试验步骤
6.3. 1 染毒
6.3. 1. 1 在加入或不加入代谢活化系统的条件下 ,给处在增殖期的细胞染毒受试物 。对于淋巴细胞 ,应该先诱导其有丝分裂约 48h,再进行受试物的染毒 。
6.3. 1.2 每个染毒浓度 ,尤其是阴性/溶剂对照均应采用双份培养物 。如果与历史资料比较证明双份培养物之间差异很小 ,则每个浓度仅用 1个培养物也可接受 。
6.3. 1.3 气态或挥发性物质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试验 ,如用密闭的培养瓶 。
6.3.2 收样时间
在首次试验时 ,细胞应在加入和不加入代谢活化系统条件下均染毒 3 h~ 6 h,并在开始染毒后约1. 5个正常细胞周期时采样 。如在加入和不加入代谢活化系统条件下均为阴性结果 ,则应再进行一次不加入代谢活化系统的试验 ,并延长染毒时间至约 1. 5个正常细胞周期时采样 。一些化学品在染毒/采样时间长于 1. 5个正常细胞周期时更易检测 。在有代谢活化条件下得到的阴性结果 ,应逐个重复验证 。如认为阴性结果不必进行证实 ,应提供适当理由 。
6.3.3 染色体标本制备
在收样前 2 h~4 h应加入秋水仙素(秋水仙素建议终浓度为 0. 1 μg/mL、0. 2 μg/mL、0. 3 μg/mL、 0. 4 μg/mL和 0. 5 μg/mL) ,收集每个细胞培养物并分别制备染色体 。染色体制备包 括 细 胞 的 低 渗 处理 、固定和染色 。
6.3.4 染色体分析
6.3.4. 1 包括阴性和阳性对照在内的所有涂片 ,均应在进行染色体畸变显微镜分析之前独立编号 。 由于固定过程可导致一定数量的中期分裂细胞破损而丢失染色体 ,故数目应等于各类细胞模式数目众数的 2n±2;每个浓度组和对照组至少计数 300个分散良好的中期分裂相细胞 。 当有平行皿培养物涂片时 ,300个细胞应该在平行组中平均分配 。 当观察到大量的染色体畸变细胞时 ,可适当减少中期分裂相细胞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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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2 应单独记录染色单体和染色体畸变类型 ,并按照亚型进行分类(断裂或者交换) ,记录出现的多倍体和内复制的频率 。
7 试验数据和报告
7. 1 数据处理
7. 1. 1 应评价有染色体结构畸变的细胞的百分率 。应列出染毒组和对照组不同类型(断裂或交换) 染色体结构畸变的数目和频率 。可报告染色单体裂隙 ,但不计入总畸变频率 。
7. 1.2 应记录整个试验过程中所有测定的染毒组和对照组的细胞毒性的结果 。
7. 1.3 应提供各个培养物的资料 ,所有资料以表格形式列出 。
7.2 结果评价
7.2. 1 阳性结果的判断标准 :与同期阴性对照相比 , 阳性对照组至少在一种试验浓度下表现出含染色体畸变的细胞数在统计学上显著增加 ;如有多组剂量试验时 ,染色体畸变细胞数的增加与浓度相关或含染色体畸变的细胞 数 的 增 加 是 可 重 复 的 ; 或 任 何 一 个 处 理 组 超 出 历 史 阴 性 对 照 数 据 的 分 布 范 围(如95%的控制限值) 。应首先考虑结果的生物学意义 ,可利用统计学方法帮助评价试验结果 ,但统计学显著性不应是确定阳性结果的唯一标准 。
7.2.2 结果不符合 7. 2. 1规定的受试物可认为在本系统中无诱发染色体畸变的作用 。
7.2.3 如果反应不符合 7. 2. 1 描述中明确的阳性或者阴性结果 ,应通过专家判断或进一步重复试验来评估 。在进一步试验中应考虑改进试验参数 , 以扩展评价条件的范围 。 可考虑改进的参数包括改变浓度间距和代谢活化条件 。如果进一步试验以后 ,仍然无法得出阳性或者阴性的结果 ,则该受试物的结果被认为是不确切或可疑的 。
7.2.4 体细胞数目的增加表明 ,受试物可能具有抑制有丝分裂过程和诱导染色体数目畸变的潜力 。 内复制染色体的细胞数量增加表明 ,受试物可能具有抑制细胞周期进展的作用 。
7.2.5 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阳性结果表明 , 受 试 物 可 诱 发 体 外 培 养 的 哺 乳 动 物 体 细 胞 染 色 体 结 构 畸变 。 阴性结果则表明 ,在本试验条件下受试物不具有诱发体外培养的哺乳动物体细胞染色体结构畸变的作用 。
7.2.6 多倍体细胞数量的增加可能表明受试物具有抑制有丝分裂过程和诱导染色数目体畸变的潜力 。染色体重复复制的细胞数量增加可能表明受试物有抑制细胞周期进程的潜力 。诱导染色体数目变化的机制与抑制有丝分裂过程的机制是不同的 。 因此 ,应分别记录多倍体细胞和重复复制染色体的细胞的发生率 。
7.3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a) 受试物 :
1) 名称 、规格型号和批号及有效期(如已知) ;
2) 稳定性(如已知) ;
3) 受试物在溶剂中的溶解度及稳定性(如已知) ;
4) 受试物在培养液中的 pH、渗透压以及沉淀(如已知) ;
5) 受试物是单组分物质时 ,应提供水中溶解度等物理性质和其他理化性质及化学标识信息 ,如 IUPAC或 CAS名称 、CAS号 、SMILES或 InChI代码 、结构式 、纯度 、杂质的化学标识信息等(如有) ;
6) 受试物为多组分物质 、UVCB及混合物时 ,应按照 7. 3a)4)规定提供理化性质外 ,还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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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分的含量及相关的理化性质(如有) 。
b) 溶剂 :
1) 溶剂选择的依据 ;
2) 在最终细胞培养液中占比 。
c) 细胞 :
1) 细胞的类型及来源 ;
2) 核型特征及细胞类型的适用性 ;
3) 无支原体污染 ;
4) 细胞周期长度 、倍增时间及增殖指数 ;
5) 供血者的性别 、年龄和相关信息 ,全血或分离的淋巴细胞 ,有丝分裂源的使用(如有) ;
6) 细胞培养的代数 ;
7) 细胞培养的方法 ;
8) 模式(model)染色体的数目 。
d) 试验条件 :
1) 中期分裂相阻断剂名称 、浓度和细胞处理时间 ;
2) 受试物在培养基中的最终浓度 ;
3) 浓度选择的依据及试验的平行数 ,细胞毒性资料(如有) ;
4) 细胞培养液的组成 、CO2 体积分数(适用时)和湿度水平 ;
5) 培养基中添加的溶剂和受试物的浓度或体积 ;
6) 培养温度 ;
7) 培养时间 ;
8) 染毒时间 ;
9) 收样时间 ;
10) 染毒时细胞的密度(适用时) ;
11) 代谢活化系统的类型和组成(S9 的来源 ,S9 混合物的制备方法 、S9 混合物以及在最终培养液的浓度或体积;S9 的质量控制 ,适用时) ;
12) 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的浓度 ;
13) 涂片的制备方法和染色方法 ;
14) 染色体畸变计数的标准 ;
15) 结果偏差的标准 ;
16) 被分析为细胞分裂中期的数量 ;
17) 细胞毒性的测试方法 ;
18) 阳性 、阴性及可疑结果的判断标准 ;
19) 测定 pH、渗透压和沉淀的方法 。
e) 结果 :
1) 当使用细胞系时 ,处理时的细胞数量及每次收样时的细胞数量 ;
2) 细胞毒性的测定结果 ;
3) 细胞周期长度 、倍增时间及增殖指数的信息(如有) ;
4) 出现沉淀的方法及时间 ;
5) 细胞畸变的类型 ,包括裂隙 ;
6) 试验组和对照组中计数的细胞数量 、染色体畸变的细胞数量含或不含裂隙的细胞类型 ;
7) 细胞倍性的变化(多倍体细胞和核内复制的细胞) ;
8) 剂量-反应关系(如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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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阴性和阳性对照的信息 ;
10) 历史阴性和阳性资料 ,包括分布范围 、平均值和标准差 、95%控制限值 ;
11) 统计方法以及 P 值 。
f) 结果的讨论 。
g)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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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
细胞毒性评估
A. 1 细胞毒性评估
A. 1. 1 有丝分裂指数(MI)计算见公式(A. 1) 。
MI= NMC/TNCS× 100% …………………………( A. 1 )
式中 :
MI — 有丝分裂指数 ;
NMC — 有丝分裂的细胞数(Number of mitotic cells) ;
TNCS— 计数的细胞总数(Totalnumber of cells scored) 。
同时建议使用细胞计数的相对增加量(Relative Increase in CellCounts,RICC)或相对群体倍增数(Relative Population Doubling,RPD)计算 , 因为两者都考虑到已经分裂的细胞群体的比例 。
A. 1.2 细胞计数的相对增加量(RICC)计算见公式(A. 2) 。
式中 :
RICC — 细胞计数的相对增加量 ;
RICC= INC(treated) /INC(control) × 100 …………………………( A. 2 )
INC — 增殖的细胞数(Increase in number of cells) , 观察终点时的细胞数与观察起始时细
胞数的差值 ;
INC(treated) — 处理组增殖的细胞数 ;
INC(control) — 对照组增殖的细胞数 。
A. 1.3 相对群体倍增数(RPD)计算见公式(A. 3) 。
RPD= RPD(treated) /RPD(control) × 100 …………………………( A. 3 )
式中 :
RPD — 相对群体倍增数 ;
RPD(treated) — 处理组相对群 体 倍 增 数(可 由 公 式[log(处 理 后 细 胞 数/初 始 细 胞 数)]/log2计 算获得) ;
RPD(control) — 对照组相对群 体 倍 增 数(可 由 公 式[log(处 理 后 细 胞 数/初 始 细 胞 数)]/log2计 算获得) 。
A. 1.4 进行处理前应测量细胞的数量 ,并确保治疗组和对照组的细胞数量相同 。
A. 1.5 RCC 曾被用作细胞毒性参数 , 由于它可能低估细胞毒性 ,故不再推荐使用 。
A. 1.6 在阴性对照培养中 ,群体倍增应符合处理后取样细胞的要求 , 时间相当于大约 1. 5 个正常细胞周期长度 。有丝分裂 指 数 应 足 够 高 , 以 获 得 足 够 数 量 的 有 丝 分 裂 细 胞 , 并 可 以 满 足 可 靠 地 计 算 降 低50%有丝分裂指数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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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794—2025
参 考 文 献
[1] OECD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No. 473 In Vitro Mammalian Chromosomal Aberration Test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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