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754-2025 化学品 28天(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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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300 CCS A 8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1754—2025代替 GB/T21754—2008
化学品 28天(亚急性)
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Chemicals—Testmethod of28day(sub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
2025-08-29发布 2025-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21754—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 代 替 GB/T 21754—2008《化 学 品 28 天/14天 重 复 剂 量 吸 入 毒 性 试 验 方 法》, 与 GB/T 21754—2008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 更改了 “范围 ”(见第 1 章 ,2008年版的第 1 章) ;
— 更改了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见第 3 章 、第 4章 ,2008年版的第 2 章) ;
— 更改了 “试验方法 ”,增加 “剂量探索试验 ”(见第 6章 ,2008年版的第 4章) ;
— 更改了 “试验 方 法 ”, 更 改 了 颗 粒 气 溶 胶 质 量 中 值 空 气 动 力 学 直 径 (MMAD) 和 几 何 标 准 差(GSD)的要求(见第 6章 ,6. 7,2008年版的 4. 4. 2) ;
— 更改了 “试验方法 ”,增加了支气管肺泡灌洗液及肺负荷的检测分析和肺组织病理学检查(见第6章 ,6. 8,2008年版的 4. 4. 1) ;
— 增加了 “附录 A 试验方案 ”(见附录 A)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宁德市标准化协会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刘莉莉 、谢植伟 、曾丽海 、陆丰荣 、李斌 、陈宵 、肖经纬 、张意 、鱼涛 、林立伟 。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2008年首次发布为 GB/T 21754—2008;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Ⅰ
GB/T 21754—2025
化学品 28天(亚急性)
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化学品 28天(亚急性)吸入毒性的试验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化学品的 28天(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 14925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气溶胶 aerosol
固态颗粒或液态微滴悬浮于气体中形成的悬浮体 。
3.2
粉尘 dust
由单一物质或混合物形成的能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 。
3.3
雾 mist
由 2 μm~ 100 μm 大小不等的单一物质或混合物的液滴悬浮在空气中所形成的状态 。 3.4
蒸气 vapour
在常温和常压下呈液态或固态的单一物质或混合物所形成的气体状态 。
3.5
浓度 concentration
在吸入毒性试验中 ,实验动物吸入的空气中受试物的浓度 。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
BAL:支气管肺泡灌洗( bronchoalveolar lavage)
BALF:支气管肺泡灌洗液( bronchoalveolar lavage fluid)
GSD:几何标准差(geometric standard deviation)
1
GB/T 21754—2025
LOAEL:观察到有害作用最低剂量水平( lowestobserved adverse effectlevel)
MMAD:质量中值空气动力学直径(mass median aerodynamic diameter)
NOAEL: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水平(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level)
PEO:暴露后观察( post-exposure observations)
5 试验基本原则
5. 1 不同染毒组的动物(每组雌 、雄各 5 只)分别在 28天内 ,每天暴露 6 h, 吸入不同浓度的受试物 。对照组动物除无受试物染毒外 ,其他处置均与试验组完全一样 。在染毒期间 ,每天观察动物 ,监测毒性效应 。染毒结束后 24h 内处死存活的动物 ,并作大体解剖 、BALF分析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一般左肺用于组织病理学检查 ,右肺用于 BALF分析 。 当相关信息表明吸入受试物颗粒可溶性差 , 可能在肺部沉积并滞留时 ,进行肺负荷的测量 。
5.2 28天(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提供重复剂量吸入染毒后的毒性效应资料 ,并能表明是否需要进 一步的较长期试验 , 同时为较长期试验的剂量选择提供资料 ,为定量吸入风险评估提供可靠的数据 。
6 试验方法
6. 1 受试物
6. 1. 1 受试物的形态可以是气体 、蒸气 、气溶胶或它们的混合物 , 主要取决于受试物的物理化学性质 、选定的浓度 , 以及在处理和使用受试物时最可能存在的物理形态 。 吸湿性和化学反应性受试物应在干燥空气条件下进行试验 。注意避免造成爆炸的浓度 。
6. 1.2 染毒时 ,受试物应在空气中保持一定浓度 ,必要时加入适当的赋形剂(首选水) 。 赋形剂本身无毒性 ,不与受试物发生反应 ,也不影响受试物吸收 。
6. 1.3 需经过机械处理才能达到所需粒径分布的受试物 ,在处理过程中不能分解或改变受试物成分 。如机械处理改变了受试物的组成 ,应通过适当的分析方法进行验证 。 同时需采用适当的预防措施避免受试物受到污染 。
6. 1.4 试验前 ,如无受试物相关信息 ,应对受试物进行理化分析 ,包括其纯度 , 已识别的污染物和杂质的特性和浓度 。试验中应使用同一批次受试物 。受试物样本在能保持其纯度 、同质性 、稳定性的条件下保存 。
6.2 动物选择
6.2. 1 动物品系的选择
使用健康成年的动物和实验室常用品系 。首选大鼠 ,如需选用其他种属需说明理由 。
6.2.2 动物准备
在试验开始时 ,动物为 8周龄 ~ 9周龄 ,体重差异不超过同性别平均体重的 ±20% 。雌性动物是未妊娠和未生产的 。动物随机分组 ,并具有唯一性标识 。开始试验前动物至少在实验设施内适应和检疫观察 5 天 。
6.2.3 饲养条件
实验动物的饲 养 条 件 按 照 GB 14925要 求 , 动 物 房 的 室 温 控 制 在 23 ℃ ± 3 ℃ , 相 对 湿 度 30% ~ 70% 。试验前后每个浓度组动物按性别和浓度分笼饲养 ,每笼动物数以不干扰动物个体活动及观察反
2
GB/T 21754—2025
应为宜 。 当动物通过口鼻部暴露染毒时 ,需适应染毒装置一段时间 。全身暴露于气溶胶的动物在染毒期间单笼饲养 , 以避免动物从同伴的毛发误食受试物气溶胶 。 喂饲常规动物饲料 ,动物 自 由饮水(暴露期间除外) 。采用人工照明 ,光照周期为昼 12 h~ 14h,夜 12 h~ 10 h。
6.3 染毒装置
根据受试物的物理特性 和 试 验 目 的 选 择 染 毒 装 置 , 装 置 内 严 格 控 制 和 监 测 气 流 , O2 浓 度 不 低 于19% ,CO2 浓度 不 高 于 1% , 受 试 物 均 匀 分 布 。 染 毒 装 置 内 温 度 为 23 ℃ ± 3 ℃ , 相 对 湿 度 为 30% ~ 70% 。首选经口鼻部暴露 ,特别是在测试液体 、固体气溶胶或可凝结成为气溶胶的蒸气时 。如采用全身暴露方式染毒 ,需说明理由 ,并且动物的总体积不超过染毒柜容积的 5% 。
6.4 限量浓度
最大浓度选择的理由 :a)最大可及浓度;b)最坏程度的人体暴露水平 ;c) 保持足够的 O2 供应;d) 动物福利 。若没有限量 浓 度 的 数 据 基 础 时 , 气 体 、蒸 气 、气 溶 胶 的 限 定 浓 度 分 别 为 体 积 分 数 2× 10- 2 、 20 mg/L和 5 mg/L。如果要使用更高的浓度 ,则需说明理由 。 限量浓度应引起明显的毒性效应 ,但不应产生严重不适或影响动物寿命 。
6.5 剂量探索试验
6.5. 1 剂量探索试验能为主试验提供浓度选择的依据 、受试物的分析方法 、颗粒大小分布以及在肺部的溶解度等信息 。
6.5.2 剂量探索试验由一个或多个浓度水平和一个阴性对照组组成 。 每个浓度水平的雌性和雄性动物不超过 5 只 。剂量探索试验常持续 5 天 ~ 14天 , 当 受 试 物 是 难 溶 性 颗 粒 时 , 可 超 过 14天 。 如 设 有PEO,则需增加动物数量 。
6.6 主试验
6.6. 1 剂量水平与动物分组
6.6. 1. 1 主试验一般有 3个浓度组和一个阴性对照组和/或一个赋形剂对照组 。在设计主试验时 ,需要考虑受试物的不同物理状态(如气体 、蒸气 、气溶胶等)以及它们在体内的潜在情况(如是否会在肺部沉积并滞留) 。根据剂量探索试验的结果和其他可用的相关信息来决定主试验的试验设计和暴露水平 , 以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6.6. 1.2 每个试验组至少包括 10只动物(雌 、雄各 5 只) 。每周暴露 5 天(或 7 天) ,每天暴露 6 h,有特殊要求时 ,也可延长或缩短染毒时间 ,但应说明理由 。整个试验持续 28天 。 当受试物可能在肺部沉积并滞留时 ,应同时设置一个附加组 ,使用雄性动物 5 只(与雌性相比 ,雄性有更高的分钟通气量 , 因此可能有更高的肺部负荷)与主试验同时暴露 ,并在主试验的暴露后观察(PEO-1) 进行肺部负荷测量 , 以提供有关滞留剂量的信息 。如果剂量探索试验表明一种性别对受试物更敏感 ,可以对不同性别的动物施加不同的浓度水平 。
6.6. 1.3 一般情况下 ,动物暴露染毒期间应禁食 , 以避免食物影响受试物的吸入或减少动物误食受试物气溶胶 。在全身暴露染毒期间 ,可为动物提供饮水 , 以确保它们的水分摄入和整体健康 。
6.6.2 浓度选择理由
主试验的浓度设置可根据剂量探索试验确定 。低浓度不应出现任何毒性反应 ; 高浓度应在引起明显的毒性反应前提下不造成动物死亡 ; 中浓度与低浓度和高浓度均有适当的间隔 , 以产生不同程度的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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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754—2025
6.6.3 中期解剖
如在主试验的暴露期间计划进行中期解剖 ,则在每个暴露水平应增加计划解剖的动物数量 , 同时说明中期解剖的理由 ,包括评估特定时间点的毒性效应 、毒代动力学或组织病理学变化 。在分析试验结果时 ,需要对这些中期解剖的动物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6.6.4 附加组
6.6.4. 1 附加组可在染毒结束后的观察期内 ,观察毒性效应的可逆性 、持续性或迟发毒性及暴露一段时间后肺的负荷 。所有附加组都应与主试验的动物以相同的浓度水平同时暴露 ,并根据需要同时设阴性对照组或赋形剂对照组 。通过在不同的时间点对这些附加组进行评估 ,可以更好地了解化学物质的清除率 、潜在的长期效应以及在体内的分布情况 。
6.6.4.2 当受试物是难溶性固体气溶胶时 ,可以增加一个或两个附加组 , 以在不同的暴露后时间点测量肺部负荷 。如需了解暴露后受试物的清除动力学 ,可以对 PEO 的附加组进行肺部负荷测量 。
6.6.4.3 根据剂量探索试验的结果和其他可用的相关信息 ,确定暴露后观察的持续时间以及附加组暴露后观察(PEO-2和 PEO-3)的时间 。PEO-2和 PEO-3的时间选择包括 :
a) 可以选择在 PEO-2之前安排 PEO-3;
b) 如果使用两个暴露后时间点足够 ,肺部负荷测量可以在 PEO-1和 PEO-2中进行 ,如果 PEO-1和 PEO-2的评估时间可以相互对齐 ,则可以省略 PEO-3的附加组 ;
c) 可以选择在 PEO-1和 PEO-3 中 进 行 肺 部 负 荷 测 量 , 以 及 在 PEO-2 的 两 种 性 别 进 行 BALF分析 。
6.6.4.4 对于 PEO 的时间点选择需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 以确保试验的有效性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 BALF分析是评估肺部炎症和细胞损伤的重要工具 , 而肺部负荷测量则有助于了解化学物质在体内的分布和清除 。此外 ,通过在不同的 PEO 时间点评估额外的参数 ,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化学物质的毒代动力学和毒性效应 ,从而为风险评估提供更全面的数据 。
6.6.5 对照组
对照组动物除无受试物染毒外 ,其他处置均与试验组完全一样 。 当使用水作为赋形剂时 ,对照组动物应暴露于与暴露组动物相同的相对湿度的空气中 。 当使用除水以外的赋形剂时 ,如果没有其吸入毒性试验的历史数据 ,需设置赋形剂对照组 。如果已有毒性试验显示在测试浓度下赋形剂是无毒的 ,则不设赋形剂对照组 。
6.7 暴露条件监测
6.7. 1 吸入染毒过程中染毒柜中气体流速 、温度和相对湿度要连续监测 ,至少每小时记录一次 。
6.7.2 染毒期间每个浓度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气溶胶分散度的测定 。受试物气溶胶颗粒的 MMAD≤ 2 μm ,GSD为 1. 0~ 3. 0。可采用空气动力学粒径分析仪对受试物的粒径进行分析 ,一般每 2 h 至少测定1 次 。无法实现时需说明理由 。
6.7.3 染毒过程中每隔一定时间测定一次染毒柜内受试物的浓度以监测受试物浓度是否稳定 。记录染毒柜内受试物的理论浓度和实际浓度及染毒柜中受试物浓度达到平衡的时间(t95 ) ,特别是采用全身暴露时应计算 t95 (经口鼻暴露时 ,t95计算值较小 ,一般 5 s~ 30 s,在每天 6 h 暴露期间可以忽略不计) 。染毒期间尽可能使受试物浓度维持恒定 ,并根据分析方法进行连续和/或间歇监测 。
6.7.4 蒸气及液体气溶胶受试物在每天的染毒过程中至少进行 3 次受试物浓度分析 。对于液体受试物气溶胶 ,应说明制备高浓度受试物气溶胶和提高粒子可吸入性的有效措施 ,分析理论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距 、气溶胶的分散度等 。染毒期间上述测定至少每周进行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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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对于干燥气 溶 胶 , 每 天 染 毒 过 程 中 至 少 进 行 3 次 浓 度 测 定 。 对 于 非 挥 发 性 受 试 物(粉 末 和 液体) ,其理论浓度与实际浓度是一致的 ,染毒期间至少每周测定一次分散度 。
6.7.6 如果受试物是混合物 ,所测定的浓度应是整个混合物的浓度而不是其中某个成分的浓度 。如果动物呼吸带区域测得的受试物成分与混合物的成分基本相同时 ,可不必测定受试物中的无活性成分的浓度 。如果受试物由于沉降 、混和不均匀 、含有易挥发性成分等原因 ,难以进行浓度测定时 ,需另外对无活性成分进行浓度测定 。
6.7.7 单个染毒柜内样本的浓度不超过平 均 浓 度 的 ±10%(气 体 和 蒸 气) 或 ±20%(液 体 或 固 体 气 溶胶) 。检测浓度在波动范围内才认为染毒系统对浓度的平衡和控制是合格的 。
6. 8 观察
6. 8. 1 临床观察
动物在暴露前 、暴露期间和暴露后都应进行临床观察 。暴露期间 ,根据动物的反应可进行更频繁的观察 。 系统地记录所有的观察内容 ,包括毒性效应出现的时间 、程度 、持续时间 。每一只动物单独记录 。笼边观察内容包括皮毛 、眼睛和黏膜的变化 , 呼吸系统 、循环系统 、自主和中枢神经系统 、四肢活动和行为方式等的变化 ,并注意观察震颤 、惊厥 、流涎 、腹泻 、嗜睡 、睡眠和昏迷等情况 。必要时测量直肠温度可提供反射性呼吸暂停 、疼痛反射 ,或与受试物处理有关的证据 。
6. 8.2 体重监测
动物体重在暴露前测量一次 ,暴露期间每周 2 次(评估吸入暴露对体重的影响) ,死亡或安乐死时测量一次 。如果在暴露 2周内没有发现毒性效应 ,此后可每周进行一次体重测量 。PEO 期(如有)则每周测量一次体重 。在试验结束时 ,所有动物在处死前应测量一次体重 。
6. 8.3 饲料和饮水的消耗
动物暴露期及 PEO期(如有) ,每周应进行一次饲料和饮水消耗的测量 。
6. 8.4 临床检查
所有动物都应进行临床检查 。用于肺负荷测量的附加组动物 ,一般不需要进行临床检查 ,但如果为了获取受试物的毒性情况(包括毒性效应的迟发性 、持续性和恢复情况) ,可在 PEO-2和 PEO-3 中选择相应参数进行评估 。记录从暴露结束到采血之间的时间间隔 ,特别是测量血浆中半衰期较短的指标 。
表 1列出了毒理学试验要求的临床检查参数 。常规不要求进行尿液分析 ,但预期或观察到有肾毒性时应进行尿液分析 。可以测量附加指标来更好地描述受试物的毒性(如胆碱酯酶 、血脂 、激素 、酸/碱平衡 、正铁血红蛋白或亨氏小体 、肌酸激酶 、粒细胞/红细胞比例 、肌钙蛋白 、动脉血气 、乳酸脱氢酶 、山梨酸脱氢酶 、谷氨酸脱氢酶和 γ谷氨酸转肽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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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754—2025
表 1 临床检查参数
检查项 目
临床检查参数
血液学检查
红细胞计数
总白细胞计数血细胞比容
白细胞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浓度
血小板计数
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 、凝血时间 、部分凝血酶原时间(三选一)平均红细胞容积
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网织红细胞
临床生化检查
葡萄糖a
总胆固醇
甘油三酯
尿素氮
总胆红素
肌酐
总蛋白
白蛋白
球蛋白
谷丙转氨酶
谷草转氨酶
碱性磷酸酶
钾
钠
钙
磷
氯化物
尿液检查
外观(颜色和浊度)体积
尿比重或渗透压pH值
总蛋白葡萄糖
血细胞
a 表中的葡萄糖是因为较长的空腹时间会对处理组和对照组的血糖测定带来误差 , 因此需要决定是否对动物禁食 。如果进行了禁食处理 ,每种品系的动物有一个合适的禁食时间 ,大鼠约为 16h。可在暴露的最后一周或在大体解剖时进行空腹血糖的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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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8.5 支气管肺泡灌洗(BAL)
BAL应在 PEO-1和 PEO-2进行(见附录 A 的 A. 1,试验方案 A. 1) 。 当测试难溶性受试物气溶胶时(见 A. 2,试验方案 A. 2) ,应在 PEO-1对动物进行 BAL,如果有附加组(见 A. 3,试验方案 A. 3) ,则在PEO-2对雌性动物进行 BAL。 PEOs 的 时 间 根 据 剂 量 探 索 试 验 的 结 果 和 其 他 可 用 的 相 关 信 息 确 定 。 BALF分析包含以下参数 :
a) 乳酸脱氢酶 ;
b) 总蛋白或白蛋白 ;
c) 肺泡巨噬细胞 、淋巴细胞 、中性粒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的细胞计数和分类 。
6. 8.6 肺负荷
当剂量探索试验或其他相关信息表明受试物可能在肺部沉积并滞留时 ,应进行肺负荷测量 。在暴露结束后 24h 内进行肺负荷测量(见 A. 2,试验方案 A. 2) , 以防沉积的受试物被气道的黏液纤毛运动快速清除 。为了获得关于肺清除动力学的明确信息 ,应在暴露后的所有时间点测量同一肺的肺负荷 。暴露后观察的持续时间和 PEOs 的间隔时间根据剂量探索试验的结果和其他相关信息确定 。
6. 8.7 眼科检查
在试 验 开 始 前 , 使 用 检 眼 镜 等 , 对 所 有 动 物 进 行 眼 底 、角 膜 、虹 膜 和 结 膜 的 眼 科 检 查 。试 验 结 束后 ,对高剂量组和对照组所有动物进行眼底 、角膜 、虹膜和结膜的眼科检查 ,如果检查发现高剂量组动物眼睛出现异常变化 ,则需对其他组的所有动物进行眼科检查 ,包括附加组 。
6. 8. 8 病理学检查和脏器重量
6. 8. 8. 1 对所有的动物 ,包括试验中途死亡动物 、或出于动物福利原因进行安乐死的动物 ,都需进行大体解剖检查 ,包括肾上 腺 、骨 髓 、脑(包 括 大 脑 , 小 脑 的 部 分 , 延 髓/脑 桥) , 眼 睛(视 网 膜 , 视 神 经) 和 眼睑 ,心脏 , 肾脏 ,喉部 ,肝 ,肺(包括主支气管和胸膜) , 淋巴结 , 鼻咽部组织 ,食道 , 嗅球 , 卵巢 ,精囊 ,脊髓(颈髓 , 中间胸髓 ,腰髓) ,脾 , 胃 ,睾丸 ,胸腺 , 甲状腺 ,气管 ,膀胱 ,子宫 ,所有肉眼病变 。记录每只动物最后暴露时间与死亡(或处死)的时间间隔及所有大体病理变化 ,特别是呼吸道的改变 。 肾上腺 、脑 、心脏 、肝 、肾 、肺 、卵巢 、脾 、睾丸 、甲状腺 、胸腺和子宫在分离后尽快称重以免失水干燥 。器官和组织在 10%福尔马林或其他合适的固定液中固定(至少 48h) 。
6. 8. 8.2 左肺用于组织病理学检查 ,右肺用于 BAL。左肺完整切除 ,称重 ,灌注固定液并保持 20 cm~ 30 cm 水柱的压力 , 以确保肺部结构的维持 。如试验设计包括使用附加组来测量肺负荷 ,则动物的整个肺都称重 。
6. 8. 8. 3 至少观察四个层面上的鼻咽部组织 ,包括鼻咽管 ,确保能观察到鳞状上皮、移行上皮、呼吸上皮、嗅上皮及鼻咽部相关淋巴组织 。至少观察三个层面的喉部组织 ,包括会厌底部 。至少观察两个层面的气管 ,包括肺外气管分叉处隆起的一个纵向切片和一个横向切片 。左肺有三个层面的切片(不连续切片) 。
6. 8.9 组织病理学检查
高浓度组和对照组以及在试验过程中所有死亡或处死的动物均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检查所有大体解剖固定的器官和组织 ,特别注意呼吸道、靶器官、肉眼病变 。高浓度组观察到有病变时 ,其他浓度组相应的脏器和组织也进行检查 。其他剂量组已确认有病变的器官和组织 ,附加组也需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
6. 8. 10 肺功能
如有证据表明受试物可引起啮齿类动物反射性呼吸急促或疼痛反射 ,应在主试验中定期测量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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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如肺容量测量 、肺通气功能测试等)和体温 。
7 试验数据与报告
7. 1 试验数据
7. 1. 1 提供每只动物的体重 、饲料和饮水消耗 、临床观察和检查 、BALF分析 、大体解剖 、脏器重量 、肺负荷(评估时)和组织病理学的数据 。 临床观察数据以表格形式汇总 ,统计各试验组使用的动物数量 、出现特定毒性特征的动物数量 、试验期间发现死亡或因动物福利原因进行安乐死的动物数量 、动物的死亡时间 、毒性效应和可逆性的描述和时间进程 , 以及大体解剖结果 。
7. 1.2 所有的结果 ,应选择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统计和评价 。
7.2 结果评价
综合考虑临床观察 、临 床 检 查 、大 体 解 剖 、BALF分 析 、肺 负 荷 测 量 、组 织 病 理 学 检 查 等 方 面 的 结果 ,评价受试物重复剂量吸入染毒的毒性作用 。 了解受试物的吸入毒性特征和剂量反应关系 ,获得毒性特征 、作用靶器官 、受试物是否具有蓄积毒性 、NOAEL、LOAEL等信息 。
7.3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
a) 实验动物和饲养条件 :
— 饲养条件 ,包括每笼动物的数量(或者数量改变) 、饲料 、垫料 、温度 、相对湿度和光照周期 ;
— 使用动物的种属 、品系 , 以及使用大鼠以外其他种属的理由 ;
— 动物的数量 ,年龄和性别 ;
— 随机分组的方法 ;
— 详细的饲料质量和水质(包括饲料类型/来源 、水源) ;
— 试验前的状态 ,包括饮食 ,检疫和疾病治疗 。
b) 受试物 :
— 物理性质 、纯度以及相关的物理化学性质 ;
—CAS登记号 、其他相关信息 。
c) 赋形剂 :
— 使用除水以外的赋形剂和选择赋形剂的理由 ;
— 显示赋形剂不影响试验结果的以往或者同期数据 。
d) 染毒柜 :
— 染毒柜的描述 ,包括体积和图表 ;
— 用于动物暴露的装置和产生气流的设备的来源和描述 ;
— 空气来源 、调节空气的系统 ;
— 为保证气流均一性 ,采用的校正仪器和方法 ;
— 压力差(正和负) ;
— 每个吸入装置的暴露端口(经口鼻暴露) 、动物在装置的位置(全身暴露) ;
— 气流稳定性 ;
— 温度和相对湿度传感器的位置 ;
— 空气提供/排出方式 ;
— 暴露端口的气流速度(经口鼻暴露)或吸入装置的动物负荷(全身暴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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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来测量 O2 和 CO2 装置的信息 ;
— 染毒柜中浓度达到平衡所需要的时间(t95) ,特别是采用全身暴露时应计算 t95 ;
— 每小时的体积改变 ;
— 测量设备 。
e) 暴露数据 :
— 在主试验中 ,选择目标浓度的原因 ;
— 理论浓度(送入染毒柜中受试物的总量除以通过的空气的总体积) ;
— 从动物呼吸带区域采集的受试物实际浓度 ,对于产生多种物理形态(气体 、蒸气 、气溶胶)的混合物 ,每一种形态应单独分析 ;
— 受试物浓度 , 以质量浓度为单位(如 mg/L、mg/m3 等)进行报告 ;
— 粒径分布 、MMAD、GSD及其计算方法 ,并报告个体的粒径分析结果 。
f) 试验条件 :
— 准备受试物的详细资料 ,包括降低固体材料颗粒大小的过程的详细资料及准备受试物溶液的详细资料 ;
— 染毒装置的描述(包括图表) ;
— 监测染毒装置温度 、相对湿度 、气流的设备的描述(如画测量曲线) ;
— 样本收集装置和粒径分布分析装置的描述 ;
— 详细的化学分析方法以及方法的有效性(包括从采样设备中分离受试物的效率) ;
— 选择试验浓度的理由 。
g) 结果 :
— 温度 、相对湿度和气流数据的表格 ;
— 理论浓度 、实际浓度数据的表格 ;
— 粒径数据的表格 ,包括分析样本采集数据 、粒径分布以及 MMAD和 GSD 的计算 ;
— 每只动物的反应数据和浓度水平的表格(动物表现出的毒性特征 ,包括死亡率 、严重程度 、效应发生和持续时间) ;
— 试验期间每只动物的体重的表格 ;
— 食物消耗的表格 ;
— 临床病理学数据的表格 ;
— 提供每只动物的解剖发现和组织病理学发现 ;
—BALF分析的数据表格 ;
— 测量肺负荷时的表格(如有) ;
— 其他测量参数的表格(如有) 。
h) 结果的讨论与解释 :
— 特别强调的是 ,所用方法的描述满足试验准则的标准 ;
— 处理颗粒的可吸入性 ,尤其是在粒径标准不能被满足时 ;
— 试验结果评价中应有确定理论浓度与实际的浓度一致性的方法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
— 考虑可能的死亡原因以及占主导地位的反应(全身与局部) ;
— 有为那些处于疼痛中或者显示出严重和持久的不适体征的动物进行安乐死的解释 ;
— 鉴别出靶器官 ;
— 描述在主试验中发生的任何可能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的并发症 ;
— 确定 BMD、NOAEL和 LOAEL。
i)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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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754—2025
附 录 A (规范性)试验方案
A. 1 对 于 气 体 、蒸 汽 、液 体 气 溶 胶 和 可 溶 性 固 体 气 溶 胶 受 试 物 , 采 用 试 验 方 案 A. 1, 设 置 PEO-1 和PEO-2进行试验 ,动物数量 、试验分组及检查项目情况详见表 A. 1。
表 A. 1 试验方案 A. 1
检查项 目
组别
PEO-1
PEO-2
动物数
临床观察
体重测量
食物/饮水消耗
临床病理学检查
大体解剖/脏器重量左肺重量
左肺组织病理学检查右肺 BALF
0
HP(LL) +BAL(RL) 5 雌/5雄
HP(LL) +BAL(RL) 5 雌/5雄
∑ = 15
C1
HP(LL) +BAL(RL) 5 雌/5雄
HP(LL) +BAL(RL) 5 雌/5雄
∑ = 15
C2
HP(LL) +BAL(RL) 5 雌/5雄
HP(LL) +BAL(RL) 5 雌/5雄
∑ = 15
C3
HP(LL) +BAL(RL) 5 雌/5雄
HP(LL) +BAL(RL) 5 雌/5雄
∑ = 15
动物数
—
∑ = 40
∑ = 40
∑ = 80
注 : 0— 对照组 ;CX — 暴露 组; HP(histopathology) — 组 织 病 理 学 检 查;LL(left lung) — 左 肺;RL(right lung) — 右肺;LB(lung burden) — 肺负荷 。
10
GB/T 21754—2025
A.2 对于难溶性固体气溶胶的受试物 ,采用试验方案 A. 2,设置 PEO-1进行试验 ,动物数量 、试验分组及检查项目情况详见表 A. 2。
表 A.2 试验方案 A.2
检查项 目
组别
PEO-1
动物数
PEO-1(雌性和雄性) :临床观察
体重测量
食物/饮水消耗临床病理学检查
大体解剖/脏器重量
左肺重量(雌性和雄性)
左肺组织病理学检查(雌性和雄性)右肺 BALF(雌性和雄性)
PEO-1(附加组 ,仅雄性) :右肺肺负荷
需确定的其他参数
0
HP(LL) +BAL(RL) 5 雌/5雄
LB(RL) +其他5雄
∑ = 15
C1
HP(LL) +BAL(RL) 5 雌/5雄
LB(RL) +其他5雄
∑ = 15
C2
HP(LL) +BAL(RL) 5 雌/5雄
LB(RL) +其他5雄
∑ = 15
C3
HP(LL) +BAL(RL) 5 雌/5雄
LB(RL) +其他5雄
∑ = 15
动物数
—
∑ = 40
∑ = 20
∑ = 60
注 : 0— 对照组 ;CX — 暴露 组; HP(histopathology) — 组 织 病 理 学 检 查;LL(left lung) — 左 肺;RL(right lung) — 右肺;LB(lung burden) — 肺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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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754—2025
A.3 对于难溶性固体气溶 胶 的 受 试 物 , 采 用 试 验 方 案 A. 3,设 置 PEO-2和 PEO-3进 行 试 验 , 动 物 数量 、试验分组及检查项目情况详见表 A. 3。
表 A.3 试验方案 A.3
检查项 目
组别
PEO-2
PEO-3
动物数
PEO-2(雌性和雄性) :左肺重量(雌性和雄性)
左肺组织 病 理 学 检 查(雌 性
和雄性)
右肺 BALF(仅雌性)
右肺肺负荷(仅雄性)
PEO-3(仅雄性) :右肺肺负荷
需确定的其他参数
0
HP(LL) +BAL(RL)
5 雌
HP(LL) +LB(RL)
5雄
LB(RL) +其他5雄
∑ = 15
C1
HP(LL) +BAL(RL)
5 雌
HP(LL) +LB(RL)
5雄
LB(RL) +其他5雄
∑ = 15
C2
HP(LL) +BAL(RL)
5 雌
HP(LL) +LB(RL)
5雄
LB(RL) +其他5雄
∑ = 15
C3
HP(LL) +BAL(RL)
5 雌
HP(LL) +LB(RL)
5雄
LB(RL) +其他5雄
∑ = 15
动物数
—
∑ = 40
∑ = 20
∑ = 60
注 : 0— 对照组 ;CX — 暴露 组; HP(histopathology) — 组 织 病 理 学 检 查;LL(left lung) — 左 肺;RL(right lung) — 右肺;LB(lung burden) — 肺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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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754—2025
参 考 文 献
[1] OECD. OECD Guidelines for Testing of Chemicals, 412 28-day ( sub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 study,1-23. Paris: OECD, Adopted 25June,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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