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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NZ 405.6-2025 奉化水蜜桃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 第6部分:品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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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5.020.01 CCS B 00

T/ZNZ

浙江 省农 产品 质量 安全 学会 团体 标准

T/ZNZ 405.6—2025

奉化水蜜桃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

第 6 部分:品牌管理

Standard-comprehensive for whole industrial of Fenghua honey peach

Part 6: Brand management

2025-11-24 发布 2025-12-24 实施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T/ZNZ 405—2025《奉化水蜜桃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的第6部分,T/ZNZ 405—2025分为以下6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基地建设;

——第 3 部分:栽培管理;

——第4 部分:绿色防控;

——第 5 部分:产品质量;

——第 6 部分:品牌管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市奉化区泓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农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宁波市奉化区农业产业研究院(宁波市奉化区水蜜桃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明亚、张海山、周志浩、汪昱道、施军杰、陈妙金、郑蔚然、王夏君、雷玲、刘琳。

I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奉化水蜜桃品牌管理总则、品牌定位、品牌营销与推广、品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欢喜奉桃等奉化水蜜桃品牌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85

品牌术语

GB/T 31045

品牌价值评价农产品

GB/T 39906

品牌管理要求

T/ZNZ 405.2

奉化水蜜桃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第2部分:基地建设

T/ZNZ 405.3

奉化水蜜桃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第3部分:栽培管理

T/ZNZ 405.4

奉化水蜜桃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第4部分:绿色防控

T/ZNZ 405.5

奉化水蜜桃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第5部分:产品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185、GB/T 3990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则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的自然资源、农业、工业发展实际,充分挖掘奉化水蜜桃的质量特色与自然因素、

人文因素的关联,大力推进奉化水蜜桃品牌建设。以质量安全为基础,产品应符合 T/ZNZ 405.5 的规定,提升品牌整体质量和影响力;依托品牌的多重监督主体,完善品牌的监管体系,维护品牌形象;依托不同的载体和渠道,完善品牌的传播推广体系,提高品牌知名度。

5 品牌定位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打造具有鲜明产业特色和地方特征的品牌,突显奉化水蜜桃品牌的核心价值,推动奉化水蜜桃产业高质量发展。

6 品牌营销与推广

6.1 利用批发市场、连锁商超、专卖店等传统市场与店铺进行产品销售与品牌宣传,扩大品牌覆盖面。

6.2 利用展会、节庆活动、产销对接等平台扩大产品展示推介,提升品牌知名度。

6.3 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媒介进行品牌宣传与推广活动,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品牌认知度。

6.4 通过品牌持有人与奉化水蜜桃生产主体进行品牌合作,扩大品牌的应用面和影响力。欢喜奉桃品

牌合作管理规范见附录 A。

7 品牌维护

2

7.1 应建立品牌管理机构、第三方机构、市场主体等全社会参与的质量共治机制,健全品牌监督管理

制度,完善品牌管理质量追溯体系,对奉化水蜜桃品牌存在不良影响或隐患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2 应健全识别、响应和处理恶意知识产权侵权的应对方案,与相关行政、司法机构建立联系,保护

奉化水蜜桃品牌权益,依法维护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7.3 应按照GB/T 31045 的规定持续监测和评价品牌管理实施的绩效和有效性,根据评价结果分析品牌

管理的有效性或不足之处,作为管理改进和提升的依据。

3

附录 A

(资料性)

欢喜奉桃品牌管理规范

A.1 合作模式

以合作包销模式,评估后的申请主体产量为总量,收购价格为固定价分级收购,以合同签约价为准。为申请主体提供农业投入品、技术指导等;对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设施化程度高、配合程度高的申请主体进行标准化示范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种质种苗、新栽培技术及设备等。

A.2 申请流程

A.2.1 基本条件

申请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宁波市奉化区行政区域内基础条件良好、无不良征信的规模主体;

——现有桃树树龄均在盛产期内;

——剩余流转时间不少于 5 年;

——按T/ZNZ 405.5 的规定,优果率(特级和一级与总产量的比例)不低于 30%。

A.2.2 优先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主体,获得过各级赛事评比奖项、先进等获奖主体,可优先申请。

A.2.3 材料要求

申请主体应向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欢喜奉桃合作主体申报表》, 样式见表 A.1;

——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流转合同复印件;

——种植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

A.3 审核程序

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根据审核评估情况,择优确定合作主体名单,报区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后,签订合作协议。

A.4 合作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A.4.1 应全量供应合作主体所产水蜜桃,未全量供应或优果率未达标的(极端气候除外),则第二年不

再续签,且三年内不予合作。

A.4.2 生产过程应符合T/ZNZ 405.2、T/ZNZ 405.3、T/ZNZ 405.4的规定。

A.4.3 应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诉其法律责任。

4

表 A.1 欢喜奉桃合作主体申请表

主体名称

联系电话

登记证号或身份证号

土地流转剩余时间

所属镇(街道)

所属行政村

种植面积(亩)

主载品种

总株数

树龄

预估年产量(斤)

预估优果率

申报主体承诺

承诺以上申报内容均真实。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 日

属地村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镇(街道)意见

专家组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区农商集团意见

区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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