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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IN 125-2026 琼州海峡电动汽车滚装专班运输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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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220.40 CCS R 25

团体 标准

T/CIN 125—2026

琼州海峡电动汽车专班运输滚装

作业操作规程

Specification of ro-ro operating for dedicated transport of

electric vehicle in the Qiongzhou Strait

2026-07-13 发布 2026-10-13 实施

中国航海学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车辆行驶和待渡作业 3

6 装卸船作业 4

7 船舶载运 5

8 应急操作 5

参考文献 7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海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琼州海峡(海南)轮渡运输有限公司、琼州海峡(广东)轮渡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剑、尚长征、高雷、李文达、李学东、程昆鹏、王华兵、黄付江、马明路、王俊勇、张孟民、陈洪智、彭伟东。

琼州海峡电动汽车专班运输滚装作业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琼州海峡电动汽车专班运输滚装作业的一般要求、车辆行驶和待渡作业、装卸船作业、船舶载运、应急操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在琼州海峡开展电动汽车专班运输的相关港口、船舶及航运企业的滚装作业。

注:不适用救护车、冷藏车、危险品车等特殊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41023 客滚船码头安全技术及管理要求

JTS 165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JT/T 1293 客运码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T/CIN 087-2025 琼州海峡电动汽车滚装运输安全技术及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汽车 electric vehicle;EV

采用锂离子电池组作为动力来源,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注:包括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但不包括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来源:GB/T 19596-2017,3. 1.1,有修改]

3.2

专班运输 dedicated transport

人和车由不同船舶运输的方式。

注:电动汽车由专班船舶滚装运输,随车司机及其他随车人员由载客船舶运输,且运输电动汽车的船舶不同时载运旅客的运输方式。

3.3

滚装 ro-ro

电动汽车通过其自身行驶系统经由跳板在场地与运载工具之间进行装卸的作业方式。

3.4

交车 deliver vehicle

随车司机将其电动汽车送到指定地点移交给船方工作人员保管的过程。

1

注:交车点通常安排在船舶车辆处所内。每辆车仅限1名随车司机进行交车操作,其他随车人员原则上在车辆安检时提前离开车辆通过旅客通道登船。

3.5

接车 retrieve vehicle

随车司机到达指定接车点接收其电动汽车的过程。

注:接车点通常安排在船舶车辆处所内。每辆车仅限1名司机上船接车,其他随车人员在港口设置的人车汇合点会合。

4 一般要求

4.1 船舶与码头

4.1.1 船舶经营人应分别安排客船(包括客滚船)载运旅客(包括电动汽车的随车司机及随车人员)和电动汽车专班运输船载运电动汽车过海,实现旅客和电动汽车的分船运输,并合理调度以缩短相应客船和电动汽车专班运输船到达对岸的时间差。

4.1.2 港口经营人宜安排位置相邻或相近的客运码头和滚装码头进行作业, 以方便随车司机完成交车和接车操作。距离较远时,宜提供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用于随车司机的摆渡并划定摆渡车辆行驶线路。

4.1.3 港口经营人应按照泊位位置、功能和靠泊等级,安排客运码头和滚装码头接靠相关船舶,保障作业安全。

4.1.4 作业前港口和船舶应检查并确认作业场所的消防及安全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功能完好,处于随时待用的正常状态。

4.2 作业人员

4.2.1 所有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和专业知识的岗前培训,熟悉电动汽车及专班运输作业的工艺流程和安全要求。船舶经营人应结合专班运输特点,加强专班运输船舶船员的消防和应急能力培训。

4.2.2 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通道或作业场所前应按要求规范着装,正确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2.3 现场作业人员应提前至少 15 min 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准备工作,在作业正式开始前接受现场负责人的安全提醒或告知,掌握具体的操作要求、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

4.2.4 现场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衣或等效反光效果的个人防护用品。夜间或光线不良时作业,应开启现场照明灯具,现场照明度应满足安全作业的需要。

4.2.5 指挥车辆上下船的作业人员宜手持交通指挥棒,引导车辆安全有序上下船舶,作业人员不应近距离站在车辆正前方或倒退行走。

4.2.6 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等规定,提醒司机驾驶车辆过程中不应使用手机。

4.3 作业流程

4.3.1 电动汽车专班运输作业应遵循“人车分流、车客分离、以客为主 ”的原则。当现场出现人、车交叉作业时,优先保障旅客登、离船通道的安全畅通;当现场多个班次出现交叉作业时,优先保障专班作业的需求。

4.3.2 电动汽车专班滚装运输作业流程包括人车分离、车辆及旅客安检、待渡及候船、车辆装船及旅客上船、人车分船运输、车辆卸船及旅客下船和人车汇合等环节,具体见图 1。具体作业流程可根据港口及船舶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图1 电动汽车专班运输滚装作业流程图

4.4 人车分离与车辆安检

4.4.1 港口应为电动汽车设置人车分离点和人车汇合点,分别供随车人员与其车辆分开和汇合时使用,现场应安排工作人员引导交通和维护秩序。

4.4.2 电动汽车应在人车分离点进行人车分离,除随车司机外其他随车人员应通过旅客通道安检进站和登船。

4.4.3 港口应按要求对进港电动汽车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a) 车辆外观完好;

b) 刹车、转向等功能正常;

c) 动力电池无破损;

d) 车辆管理系统不存在未消除的故障报警;

e) 商品电动汽车荷电状态不超过 50%。

4.4.4 存在异常情况的电动汽车不应进入码头控制区,应在安全检查区分流到港外或其他相对安全的区域进行后续整改,整改完毕通过安检后,方准许上船。

4.4.5 港口应合理设置车辆安检通道,并根据电动汽车安检排队的情况及时调整安检通道的开放数量,避免电动汽车在安全检查闸口前长时间聚集等待放行。

4.5 其他要求

4.5.1 港口设置的视频监控系统在作业期间应安排人员连续值守。

4.5.2 港口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应符合 GB 25506 的有关规定。

4.5.3 码头平台、停车场、待渡区和港口道路夜间作业照度值应符合 JTS 165 的规定,船上相关作业处所应满足船上作业安全的正常照度要求。

4.5.4 琼州海峡电动汽车滚装运输还应满足 T/CIN 087-2025 的有关要求。

4.5.5 车辆及随车旅客的码头作业还应符合 GB 41023 关于客滚船码头和 JT/T 1293 关于客运码头的安全管理规定。

5 车辆行驶和待渡作业

5.1 车辆行驶

5.1.1 港口应设置清晰的车辆进出港线路,配备相关的交通引导标识,复杂路段应安排交通信号员现场引导交通。

5.1.2 港口作业前应安排人员对车辆的行驶线路及作业场地进行安全巡查,清除行驶线路上妨碍车辆通行的杂物,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3

5.1.3 进出港区的电动汽车应按照提前划定的线路、限速行驶,注意礼让行人,遵守交通信号和标识指引,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管理。

5.1.4 行驶过程中应采用安全车速,车辆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港内按照港区规定限速行驶,不宜超过 25 km/h。

5.1.5 车辆通过接岸设施和船舶跳板时应单向通行,行驶中前后车辆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驶速度不宜大于 5 km/h。车辆在船上的行驶速度不宜超过 10 km/h。

5.1.6 在视线受阻地点、交叉路口、斜坡道、下雨或积雪造成的易打滑路面行驶时,应减速慢行。

5.1.7 行驶过程中不应有超车、急加速、急制动、急打转向盘等危险驾驶动作。

5.1.8 不应无故停车。需临时停车时,应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地带。

5.2 待渡作业

5.2.1 应在相应码头前沿附近划定电动汽车专班运输待渡区,用于电动汽车上船前临时待渡停放。

5.2.2 港口经营人应在待渡区安排专人疏导交通和维护秩序。

5.2.3 进入待渡区的车辆应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相应车位停放。

5.2.4 待装电动汽车不应影响其他泊位车辆的通行,不应堵塞、 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

6 装卸船作业

6.1 车辆上、下船舶前,现场工作人员应进行船岸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船舶系泊安全可靠,缆绳松紧正常,船舶运动摇摆应在合理区间内;

b)船岸连接设施应稳固、平坦,且应满足车辆最低安全间隙要求;

c)船岸连接设施的坡度、宽度和限高、限重等应满足车辆安全通行要求;

d)船岸连接跳板应完全搭接到接岸设施上,长度方向搭接应不少于1 m;

e)可调节接岸设施的升降桥跳板应根据水位、潮位变化调节至合适位置。

6.2 现场作业人员应实时监视潮水变化情况并及时调整升降桥的高度,确认码头接岸设施与船舶车辆跳

板搭接满足作业要求。

6.3 操作人员在操作升降桥过程中,应同步观察现场作业情况,保障操作期间的安全。设备上升、下降

动作指令完成前不应让车辆驶上桥板,待操作完成并做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放行车辆。

6.4 专班运输应采取电动汽车集中分批上下船的管控措施,码头和船舶分别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车辆有序

上下。有条件的码头宜通过设置“一车一杆 ”车道闸口维持车辆上船时的秩序。

6.5 对船艏、艉方向均设有车辆跳板或车辆出入口的装车处所,宜采用“直装法 ”进行车辆装载。车辆

上下船和进出装车处所时无需在船上调头,按照前后顺序保持规定间隔距离在车辆甲板上积载,具体见图2。

图2 “直装法”车辆装载示意图

4

6.6 对仅有一个车辆跳板或车辆出入口的装车处所,宜采用“逆时针装载法 ”进行车辆装载。先上船的

部分车辆沿逆时针方向调头后按顺序依次停放;后上船的车辆无需调头,按照前后顺序依次停放。装载完毕后,基本以船舶纵轴线为界,先上船的车辆车头朝向车辆跳板或车辆出入口,后上船的车辆车头朝向相反一侧,具体见图 3。

图3 “逆时针装载法”车辆装载示意图

6.7 采用“直装法 ”的专班运输船舶到达目的港后,车辆宜按照先装先卸的原则依次驶下船舶。

6.8 采用“逆时针装载法 ”的专班运输船舶到达目的港后,车头朝向码头和船舶车辆跳板或车辆出入口

方向的车辆宜先驶下船舶, 甲板腾出调头空间后,其他车辆再沿逆时针方向依次调头驶下船舶。

6.9 每辆电动汽车仅允许 1 名随车司机驾驶车辆上船,应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将车辆安全驶上船舶并

按要求停放,检查确认下列事项:

a)回正方向盘;

b)全部电器、车灯、门窗已关闭;

c)关闭发动机(电源);

d)启动驻车制动并拉紧手刹, 自动挡车辆置于驻车档;

e)取下车辆钥匙并锁好车门。

6.10 现场工作人员应在车辆停好后向随车司机确认车辆状况。

6.11 车辆停好后,随车司机应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下船,换乘指定客船。

6.12 船舶到达目的港后,每辆车仅允许安排 1 名随车司机上船接车。司机应通过提前规划的路线上船,

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将车辆安全驶离船舶。

6.13 完成电动汽车装卸作业后,应及时关闭泊位,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隔离区域。

7 船舶载运

7.1 作业前应根据拟装载的车辆类型(电动小客车、电动大客车、电动货车和载运电动汽车的轿运车等)

制定配载方案,并按照配载方案在船上积载停放车辆。

7.2 装载电动汽车时应保持车辆与车辆之间足够的安全距离,按要求预留消防通道。

7.3 应按规定进行开航前检查,确认船舶的主要航行、消防及安全设备正常,车辆的积载、隔离和系固

等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7.4 船舶航行中应满足电动汽车专班运输车辆处所的巡舱要求,并与驾驶台全程保持可靠联系。巡舱时

重点关注电动汽车是否存在系固失效、异常气味、声响、冒烟、高温、启动等异常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驾驶台报告。

8 应急操作

5

8.1 港口及船舶经营人应制定专班运输应急预案,加强船舶及船岸联合应急演练,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应

急预案立即组织事故处置。

8.2 装卸作业期间,当电动汽车车载电脑系统出现热事件报警信号或车辆出现异常冒烟、高温、声响等

火灾征兆时,随车司机应采取以下措施:

a)立即开启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

b)根据车辆电脑提示(如有)进行后续操作;

c)驾驶车辆至安全地带进行驻车、熄火和断电操作;现场满足条件时,宜停放在与其他车辆、建筑物相距10 m以上的空旷区域;

d)远离异常车辆并将车辆钥匙放置到距离车辆10 m以外的区域;

e)报告现场指挥人员,提醒周边其他人员和车辆远离。

8.3 装卸作业或海上航行期间, 电动汽车若出现明火,火势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现场人员采取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a)火灾未引燃动力电池,事发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现场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扑救起火部位,同时使用灭火毯遮盖起火车辆;

b)高压系统或动力电池部位起火,救援人员应在距离车辆10 m以外,使用消防栓、消防炮等设备设施用大量水喷射起火车辆进行冷却,必要时启动相应分区的喷淋系统(如有)进行大范围喷淋灭火;

c)需要近距离靠近车辆处置火灾事故时,救援人员应穿戴好全套个体防护装备和呼吸防护装备,灭火时应从上风向或侧上风向发起进攻,必要时使用水雾进行掩护;

d)明火熄灭后,应继续对电池组部位进行持续冷却,直至燃烧、爆炸等风险完全消除。

6

参考 文献

[ 1] GB/T 16890-2008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2] GB/T 19596-2017 电动汽车术语

[3] GB/T 28399-2012 商品车辆滚装专用码头滚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 JT/T 1194-2018 商品车多式联运滚装操作规程

[5] JT/T 1388-2021 滚装甩挂运输操作规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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