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977—2003
IC卡公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2003-03-05发布 2003-06-01 实施
国家 质量 监督 检验 检疫 总局 发布
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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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 局 2003年 03月 05 日批 准 , 并自2003年 06月 01 日起施行。
归口 单位 : 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 湖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参加起草单位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湖南斯伦贝谢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本规程委托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
彭桂平 (湖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吴长虹 (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
参加起草人 :
滕俊恒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莫标 (湖南斯伦贝谢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目录
IC卡公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检定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以 IC卡付费的公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2 引用文献
本规程引用下列文献
JJF 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 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YDN 109—1998 《集成电路 (IC) 卡公用付费电话系统总技术要求》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概述
IC卡公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是指 IC卡公用电话机计时计费部分 , 由读卡、写卡、计时、费率存贮、话费计算、显示器及与管理系统的通讯接口等部分组成。用于通话时间计量 , 计算并从电话卡上扣除话费。
本规程不涉及系统管理中心相关内容的检定。
4 计量性能要求
4.1 计时最大允许误差 : ± (1+T×10-3) s; T为通话时长。
4.2 当前时刻最大允许误差 : ±2 min。
4.3 扣费正确性
IC卡公用电话扣费金额应符合现行资费标准规定。
5 通用技术要求
5.1 标志和外观
5.1.1 IC卡公用电话机应具有以下标志 :
a) 制造厂名称 ;
b) 型号 ;
c) 出厂编号 ;
d) 相关的法制管理标志。
5.1.2 IC卡公用电话机按键应灵活可靠 , 无卡键现象。
5.1.3 IC卡公用电话机显示屏应显示清晰、笔划完整。
5.2 功能
5.2.1 计时启动信号为反极信号。
5.2.2 摘机后 , 无影响通话的啸叫声 , 通话时音量正常。
5.2.3 有简明的使用指南并能动态显示卡的余额。
6 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6.1 检定条件
6.1.1 检定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 (0~40)℃ ;
相对湿度 : (20~90)%。
6.1.2 检定用设备
6.1.2.1 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检定仪
1) 计量性能要求
a) 计时范围 : (0.1~1800.0) s;
b) 计时分辨力 : ≤0.1 s;
c) 最大计时允许误差 : ± (0.1+T×10-4) s, T为计时间隔。
2) 其他技术要求
a) 并联法 :
— 输入阻抗 : 交流 ≥60kΩ, 直流 ≥100kΩ;
— 接入延时 : ≤1 ms;
— 接口空闲杂音电平 : ≤-67dBmp;
— 能接收反极信号 ;
— 有主叫挂机功能。
b) 串联法 :
— 插入损耗 : ≤0.5 dB (800 Hz) ;
— 频率相应 : ±0.3 dB (在 300 Hz~3.4 kHz内 , 相对于 800 Hz, 0 dB) ;
6.1.2.2 标准时钟
当前时刻最大允许误差 : ±1 s。
6.2 检定项目与检定方法
6.2.1 检定项目
检定项目见表 1。
6.2.2 检定方法
6.2.2.1 外观检查
手感和目测 , IC卡公用电话机的外观、标志、显示和按键应符合本规程 5.1要求。
表 1 检定 项目
6.2.2.2 功能检查
a) 摘机 , 听取话筒中有无啸叫声。
b) 用有效 IC卡拨打电话能启动计时 , 正常通话。
c) 观察 IC卡公用电话摘机前后显示的信息并记录。
6.2.2.3 计时误差检定
a) 计时误差的检定可采用并联法或串联法。
并联法检定按图 1连接。
图 1 并联法检定连接示意图
串联法检定按图 2连接。
图 2 串联法检定连接示意图
b) 将检定仪按表 2设定通话时长。
c) IC卡公用电话摘机 , 插入 IC卡 , 记录卡的余额。
d) 按表 2通话类别拨打电话。接收到反极信号后 , IC卡公用电话和检定仪同时启动计时。
e) 至设定通话时间 , 通话结束。记录 IC卡公用电话显示的通话时长、检定仪设定值和 IC卡余额。
表 2 计时误差及通话类别检定点
f) 计时误差由式 (1) 求出 :
ΔT=T-T0 (1)
式中 : ΔT— 计时误差 , s;
T—IC卡公用付费电话机显示的通话时长 , s;
T0— 检定仪设定的标准时间间隔 , s。
g) 对于无通话时长显示的 IC卡公用电话机 , 对应设定值 T0 的通话时长 Ti 可根据IC卡扣费金额 , 由式 (2) 求出 :
式中 : m1— 通话前 IC卡电话机显示的余额 , 元 ;
m2— 通话后 IC卡电话机显示的余额 , 元 ;
Fa— 基本通话时长收费 , 元 ;
F1— 基本通话时长后的通话费率 , 元/min;
Ta— 基本通话时长 , 即收取 Fa 所用的时间 , min。
h) 根据 IC卡公用电话的收费原则 , 计费时长 Ti0 由式 (3) 给出 :
Ti0 = (T0/60) +1 (3)
式中 : Ti0— 计费时长 , min。
注 : 取 T0/60的整数部分。
i) 对于有基本通话时长的通话类别 , 当检定仪的设定值为 T0
j) 根据计算结果 , 若 Ti=Ti0 , 则计时误差合格。
k) 根据通话时长、通话类别与扣费金额 , 计时误差是否合格也可按附录 A判定。
6.2.2.4 当前时刻检定
a) 用标准时钟与 IC卡公用电话机显示时钟进行对时并记录。
b) 当前时刻误差可由式 (2) 求出 :
Δt=t-t0 (4)
式中 : Δt— 当前时刻误差 , s;
t—IC卡公用电话时钟示值 ;
t0— 标准时钟示值。
c) 当前时刻误差检定结果应符合 4.2要求。
6.2.2.5 扣费正确性检定
a) 在进行计时误差检定的同时 , 进行扣费正确性的检定。
b) 记录每次通话前后的 IC卡金额 , 计算话费。
c) 按检定仪设定值 T0 计算应扣话费。扣费金额应符合 4.3要求 , 或按附录 A 的表A.1对扣费正确性进行判定。
6.3 检定结果的处理
6.3.1 外观检查和功能检查不符合要求的 , 不进行后续项目的检定。
6.3.2 按本规程要求检定合格的 IC卡公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 发给检定证书 ; 检定不合格者 , 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 并注明不合格的项目。
6.4 检定周期
IC卡公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检定周期一般为 1年。
附录 A
计时误差及扣费正确性检定结果判定依据
表 A.1
附录 B
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 (内页) 格式
B.1 检定证书内页格式
B.1.1 外观及功能 :
B.1.2 计时误差 :
B.1.3 当前时刻 :
B.1.4 扣费正确性 :
检定环境条件 : 温度 : ℃ ; 相对湿度 : % B.2 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项目表同上 , 并指出不合格项目。
附录 C
原始记录格式
安装地址电话号码制 造厂 型号 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检定日期证书编号温度 ℃ 湿度 %RH检定 员复 核员 标准器型号标准器编号检定依据检定结论 1 外观及功能检查
2 计时误差及扣费正确性检定
3 当前时刻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