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760—2003
心电监护仪
2003-11-24发布 2004-05-24实施
国家 质量 监督 检验 检疫 总局 发布
心电监护仪检定规程Verification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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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 JJG 760—1991
本检定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 2003年 11月 24 日批准 ,并自 2004年 05月 24 日起施行。
归口 单位 : 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 单位 : 内蒙古计量测试院
参加起草单位 : 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用电磁计量总站
本规程委托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
宁铨 (内蒙古计量测试院)
刘晓军 (内蒙古计量测试院)
参加起草人 :
张剑岭 (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贾建革 (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用电磁计量总站)
李咏雪 (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用电磁计量总站)
目录
心电监护仪检定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心电监护仪及多参数监护仪的心电监护部分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的检验。
2 概述
心电监护仪 (以下简称监护仪) 是医疗单位长期、连续地对病人进行心电、心率动态监护和测量的仪器。
监护仪按其功能和结构不同 , 主要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
a. 心电图显示型
即在示波屏幕上显示心电图的监护仪。 由导联电极、导联线、心电放大器、心电图显示部分组成。
b. 心电图、心率显示型
即在示波屏幕上显示心电图 , 并能显示心率值的监护仪。 由导联电极、导联线、心电放大器、心电图显示部分和心率值显示部分组成。
c. 心电图显示、记录型
即在示波屏幕上显示心电图 , 而且可以记录的监护仪。 由导联电极、导联线、心电放大器、心电图显示和记录部分组成。
d. 心电图、心率显示和心电图记录型
即在示波屏幕上显示心电图 , 并有心率值显示和心电图记录的监护仪。 由导联电极、导联线、心电放大器、心电图显示部分、心率值显示部分和心电图记录部分组成。
3 计量性能要求
3.1 心电图显示部分
3.1.1 电压测量误差
最大允许误差 ±10%。
3.1.2 极化电压引起的电压测量偏差
施加 ±300mV直流电压后引起的显示信号幅度相对变化不超过 ±5%。
3.1.3 噪声电平
折合到输入端的噪声电平应不大于 30μV (峰峰值)。
3.1.4 扫描速度误差
3.1.5 输入回路电流
各输入回路电流应不大于 0.1μA。
3.1.6 幅频特性
3.1.6.1 监护导联 : 以 10Hz正弦波为参考值 , 在 (1~25) Hz 内随频率变化 , 幅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5%及 -30%。
3.1.6.2 标准心电导联[注] : 以 10Hz正弦波为参考值 , 在 (1~60) Hz内随频率变化 ,幅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5%及 -10%。
注 : 标准心电导联适用于诊断 , 有些 监护 仪具 备此模式。 具有 此模式的监 护仪 开机 后一般 处“监护模式”, 可通过监护仪设置选择菜单将监护仪设置在 “诊断模式”。
3.1.7 共模抑制比
共模抑制比应不小于 89dB。
3.2 心率显示部分
3.2.1 心率显示值误差
在 (30~200) 次/分范围内 , 最大允许误差 ± (显示值的 5%+1个字)。
3.2.2 心率报警发生时间
自心率越限发生至报警发生的时间应不大于 12s。
3.2.3 心率报警预置值
预置范围下限为 30次/分 , 上限为 180次/分 , 最大允许误差 ± (预置值的 10%+1个字)。
3.3 描笔式心电图记录部分
3.3.1 电压测量误差
3.3.2 记录速度误差
最大允许误差 ±5%。
3.3.3 时间常数
3.3.3.1 监护导联 : 不小于 0.3s。
3.3.3.2 标准心电导联 : 不小于 3.2s。
3.3.4 滞后
记录系统的滞后不大于 0.5mm。
3.3.5 幅频特性
3.3.5.1 监护导联 : 以 10Hz正弦波为参考值 , 在 (1~25) Hz 内随频率变化 , 幅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5%及 -30%。
3.3.5.2 标准心电导联 : 以 10Hz正弦波为参考值 , 在 (1~ 60) Hz 内随频率变化 , 幅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5%及 -10%。
3.3.6 移位非线性偏差
在偏离中心 ±15mm位移范围内 , 移位引起的非线性相对变化不超过 ±10%。
3.3.7 基线漂移
10s内不大于 1mm。
3.3.8 共模抑制比
4 通用技术要求
监护仪应标有生产厂名、型号、 出厂编号。 国产监护仪应有标志和编号。监护仪不得有影响正常工作的机械损伤 , 所有旋钮、开关应牢固可靠 , 定位正确 , 并有报警功能及取消报警功能。有记忆示波功能的监护仪 , 应具有冻结和解冻功能。连续增益转换式监护仪的增益调节器应能将监护仪的显示增益调到大于 20mm/mV。
5 计量器具控制
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及使用中的检验。
5.1 检定条件
5.1.1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见表 1。
5.1.2 环境条件
5.1.2.1 环境温度 : (20±10)℃。
5.1.2.2 相对湿度 : 小于 80%。
5.1.2.3 供电电源 : 220V±22V, 50Hz±1Hz。
5.1.2.4 周围环境无影响监护仪正常工作的强磁场干扰及震动。
5.1.2.5 应具备良好的接地装置。
表 1 检定设备—览表
表 1 (续)
图 1
5.2 检定项目
检定项目见表 2。
心电图显示型监护仪应进行外观及工作正常性检查及心电图显示部分的检定 ; 心电图、心率显示型监护仪应进行外观及工作正常性检查、心电图显示部分及心率显示部分的检定。
表 2 检定项目一览表
表 2 (续)
对于配有描笔式记录器实时描记心电图的监护仪 (即心电图显示和心电图记录型监护仪及心电图、心率显示和心电图记录型监护仪) 除上述检定外 , 还应进行描笔式心电图记录部分的检定 ; 对于采用打印机非实时输出心电图波形的监护仪 , 由于打印的图形是预先存储在监护仪内部的图形的复制 , 故不必再检定打印机输出的图形 , 即不进行描笔式心电图记录部分的检定。
5.3 检定方法
5.3.1 外观及工作正常性检查
外观及工作正常性检查应符合第 4条要求。
5.3.2 检定前的准备工作
5.3.2.1 按被检监护仪说明书要求进行预热。
5.3.2.2 按被检监护仪的说明书对被检监护仪进行正常使用所必要的准确度校准 (如 :用监护仪内部定标电压校准电压测量增益) , 检定中不得再进行影响准确度的校准。
5.3.2.3 心电记录部分采用描笔记录器的监护仪应调整记录器阻尼 (采用打印机输出的监护仪不用调整阻尼)。将心电记录部分的记录速度置 “25mm/s”, 增益转换开关置“10mm/mV”, 描笔调到记录纸中心位置 , 记录开关置 “记录 ” 状态 , 描记监护仪机内1mV定标电压 , 调节增益细调电位器 , 使记录的波形幅度为 10mm, 同时 , 调节描笔的阻尼 , 使描出的波形具有图 2所示的正常阻尼。在以后的检定中不得再调节阻尼。
5.3.3 心电图显示部分的检定
图 2
对于具有打印输出 (不包括描笔式记录器描记心电图波形) 的监护仪 , 心电图显示部分的检定可在示波屏幕上对所显示的波形进行测量 , 也可对打印输出的波形进行测量。
5.3.3.1 电压测量误差的检定
5.3.3.1.1 步进增益转换式
检定仪置电压测量误差检定状态 , 将监护仪增益转换置 10mm/mV, 检定仪输出电压 ui 为 1mV、周期为 0.4s的标准方波信号到监护仪 , 测量显示屏幕上的信号电压作为u, 其相对误差按公式 (1) 计算 , δu 应符合 3.1.1要求。
按上述方法分别检定监护仪的 5mm/mV及 20mm/mV增益挡 (检定仪对应输出电压ui 在 5mm/mV档时为 2mV、在 20mm/mV档时为 0.5mV)。按式 (1) 计算各档相对误差δu 均应符合 3.1.1要求。
5.3.3.1.2 连续可调增益转换式
用监护仪内部电压校准源 (如定标电压或标尺) 将增益校准在 20mm/mV。检定仪分别输出电压 ui 为 1mV、0.5mV, 周期为 0.4s的标准方波信号到监护仪 , 测量显示屏幕上对应的信号电压作为 u, 其相对误差按式 (1) 计算 , δu 应符合 3.1.1要求。
5.3.3.2 极化电压引起的电压测量偏差的检定
检定仪置极化电压检定状态 , 在不加入极化电压时测得方波幅度 H0 (为便于测量 ,可调整检定仪输出信号幅度使 H0 = 10mm)。
5.3.3.3 噪声电平的检定
检定仪置噪声电平 检定 状态 , 此时 监护 仪的 各输 入端 分别 对 N 端接 入模 拟皮 肤-电极阻抗。在监护仪增益置 20mm/mV 时测量示波屏幕显示的噪声电平幅度 , 应符合3.1.3要求。
5.3.3.4 扫描速度误差的检定
检定仪置扫描速度误差检定状态 , 检定仪输出幅度为 1mV、周期 ti 为 1s 的方波信号 , 加至监护仪输入端 , 监护仪扫描速度置 25mm/s。在示波屏幕显示的波形中 , 测量最左、最右及中间三个完整信号周期 , 找出其中偏离 1s最大者 , 测出该周期作为 t, 按式 (3) 计算扫描速度相对误差 δt, 应符合 3.1.4要求。
具有 50mm/s扫描速度的监护仪 , 应按上述方法检定该扫描速度 , 应符合 3.1.4要求。
5.3.3.5 输入回路电流的检定
检定仪置输入回路电流检定状态 , 监护仪增益置于 10mm/mV (为得到较高的测量分辨力 , 也可将增益置更高挡)。分别在示波屏幕上测量各导联输入回路电流在检定仪内取样电阻 R 上产生的电势 , 取其中较大者为 UI , 输入回 路电 流 Iin按式 (4) 计算 ,应符合 3.1.5要求。
5.3.3.6 幅频特性的检定
检定仪置幅频特性检定状态 , 检定仪输出频率为 10Hz、幅度为 1mV 的正弦波信号。调节检定仪输出正弦波信号幅度 , 使监护仪显示的波形幅度 H10为 10mm。
5.3.3.6.1 监护导联幅频特性的检定
保持检定仪输出的正弦波信号幅度 H10不变 , 仅改变频率 , 在 1Hz~25Hz频率范围内 , 观测监护仪显示的波形幅度 , 其变化应符合 3.1.6.1 的要求 , 即不应超出 7.0mm~ 10.5mm。在首次检定中 , 观测点的频率间隔不应大于 2Hz (如 : …6Hz、8Hz, 12Hz、 14Hz…) ; 随后检定中 , 观测点的频率间隔不应 大于 5Hz (如 : … 1Hz、5Hz, 15Hz、 20Hz…)。
对于以上观测合格的监护仪 , 应测量出幅频特性的频率下限 (1Hz) 和上限 (25Hz)所对应的信号幅值 , 分别作为 Hx , 按式 (5) 计算出相对 H10 的偏差作为该项检定结果 ;对于以上观测不合格的监护仪 , 应测量偏离规定范围 7.0mm~ 10.5mm 最远的频率点的幅值作为 Hx , 按式 (5) 计算出相对 H10 的偏差作为该项检定结果。
5.3.3.6.2 标准心电导联幅频特性的检定
将被检监护仪设置在诊断模式 , 并在该模式下选择最宽的频响范围 (如某监护仪在诊断模式下具有 0.05Hz~ 40Hz及 0.05Hz~ 150Hz两种 频响 范围 , 则应 选 0.05Hz~ 150Hz)。
保持检定仪输出的正弦波信号幅度 H10不变 , 仅改变频率 , 在 1Hz~60Hz频率范围内 , 观测监护仪显示的波形幅度 , 其变化应符合 3.1.6.2 的要求 , 即不应超出 9.0mm~ 10.5mm。在首次检定中 , 观测点的频率间隔不应大于 5Hz (如 : …5Hz、15Hz、20Hz、 25Hz…) ; 随后检定 中 , 观测 点的 频率 间隔 不应 大于 10Hz (如 : 1Hz、20Hz, 30Hz、 40Hz…)。
对于以上观测合格的监护仪 , 应测量出幅频特性的频率下限 (1Hz) 和上限 (60Hz)所对应的信号幅值 , 分别作为 Hx , 按式 (5) 计算出相对 H10 的偏差作为该项检定结果 ;对于以上观测不合格的监护仪 , 应测量偏离规定范围 9.0mm~ 10.5mm 最远的频率点的幅值作为 Hx , 按式 (5) 计算出相对 H10的偏差作为该项检定结果。
5.3.3.7 共模抑制比的检定
在监护仪导联电缆不接入共模抑制比检定装置时 , 调整该装置的可变电容 , 使输出电压为 10V (有效值)。将共模抑制比检定装置及监护仪在同一接地点良好接地。
5.3.3.7.1 具有监护导联的监护仪 , 将其导联线接入共模抑制比检定装置 , 依次在显示屏幕上测出各导联共模电压 , 取其中最大者作为 Uc。按式 (6) 计算出共模抑制比 ,应符合 3.1.7要求。
5.3.3.7.2 具有标准心电导联的监护仪 , 应在诊断模式下选择最宽的频响范围 (如某监护仪在诊断模式 下具 有 0.05Hz~ 40Hz及 0.05Hz~ 150Hz两种 频响 范围 , 则应 选0.05Hz~150Hz) , 按 5.3.3.7.1检定标准心电导联的共模抑制比。
5.3.4 心率显示部分的检定
5.3.4.1 心率显示值误差的检定
检定仪置 心率 显示 值误 差检 定状 态 , 输出 信号 幅度 峰峰 值分 别为 + 0.5mV、 -0.5mV、+3mV及 -3mV 时 , 监护仪增益置 10mm/mV, 在 (30~200) 次/分范围内改变检定仪输出心率 , 观测监护仪心率显示值误差应符合 3.2.1要求。对首次检定的监护仪观测点间隔应不大于 10次/分 (如 : …40次/分、50次/分…) ; 随后检定的监护仪观测点间隔应不大于 30次/分 (如 : …60次/分、90次/分…)。
对于在上 述观 测中 合格 的监 护仪 , 分别 在幅 度峰 峰值 为 + 0.5mV、 - 0.5mV、 +3mV及 -3mV时 , 读取心率标准值 F0 分别为 30次/分、200次/分时监护仪的显示值作为 FX。用式 (7) 计算上述各检定点相对误差 δa , 心率显示值误差应符合 3.2.1要求。
对于在上述观测中不合格的监护仪 , 应在上述观测点中找出误差最大点进行测量 ,测得值作为 FX , 用式 (7) 计算该测量点相对误差 δa , 作为该项检定结果。
5.3.4.2 心率报警发生时间的检定
检定仪置心率报警发生时间检定状态 , 此时应输出幅度峰峰值为 +1mV、心率为 90次/分的标准心率信号。将监护仪的报警上限预置值设定在 120次/分 , 下限预置值设定在 60次/分。操作检定仪 , 并用秒表分别测量检定仪输出的标准心率从 90次/分转换到150次/分和从 90次/分转换到 30次/分时 , 从转换瞬间开始到报警发生的时间 , 应符合 3.2.2要求。
5.3.4.3 心率报警预置值的检定
检定仪置心率报警预置值检定状态 , 检定仪输出幅度峰峰值为 +1mV、心率为 90次/分标准心率信号。监护仪的报警上限预置值定为 180次/分 , 下限预置值定为 30次/分。使检定仪输出的标准心率从 90次/分分别转换为 200次/分和 27次/分 , 若两者均发生报警 , 则符合 3.2.3要求 , 检定结果记为合格 , 否则记为不合格。
5.3.5 描笔式心电图记录部分
此部分检定仅适用于采用描笔记录器记录波形的监护仪 , 采用打印机输出波形的监护仪不进行此部分检定。
5.3.5.1 电压测量误差的检定
5.3.5.1.1 步进增益转换式
检定仪置电压测量误差检定状态 , 将监护仪增益转换置 10mm/mV挡 , 检定仪输出电压 ui 为 1mV、周期为 0.4s的标准方波信号输入监护仪 , 在记录纸上测量描记的信号电压作为 u, 其相对误差按式 (1) 计算 , δu 应符合 3.3.1要求。
按上述方法分别检定监护仪的 5mm/mV及 20mm/mV增益挡 (检定仪对应输出电压ui 在 5mm/mV挡时为 2mV、在 20mm/mV挡时为 0.5mV)。按式 (1) 计算各挡相对误差δu 均应符合 3.3.1要求。
5.3.5.1.2 连续可调增益转换式
用监护仪内部电压校准源 (如定标电压或标尺) 将增益校准在 20mm/mV。检定仪分别输出电压 ui 为 1mV、0.5mV, 周期为 0.4s的标准方波信号到监护仪 , 在记录纸上测量描记的信号电压作为 u, 其相对误差按式 (1) 计算 , δu 应符合 3.3.1要求。
5.3.5.2 记录速度误差的检定
检定仪置记录速度误差检定状态 , 输出周期 ti 为 1s, 幅度峰峰值为 1mV 的方波信号。监护仪在被检记录速度下 , 描记一段标准信号波形。在所描记的波形中 , 选取开始走纸 1s以后 (为克服走纸机构启动瞬间的不稳定) 的任意一个完整周期 , 测出该周期作为 t, 用式 (3) 计算出被测记录速度的相对误差 , 应符合 3.3.2规定。
具有 50mm/s记录速度的监护仪 , 应上述方法检定该记录速度 , 应符合 3.3.2规定。 5.3.5.3 时间常数的检定
将监护仪记录部分的记录速度置 25mm/s, 增益转换开关置 10mm/mV, 按下和复原监护仪的定标按钮 , 记录描笔幅度从初始值 (100%) 下降到 37%所对应的时间 T 为时间常数 (见图 3) , 应符合 3.3.3.1规定。
图 3
对于无定标按钮的监护仪 , 可使用检定仪向监护仪输入 1mV、周期大于被检时间常
数 2倍以上的方波 (如测 3.2s时间常数可选周期为 10s的方波) 进行该项检定。
对于具有诊断用标准心电导联的监护仪 , 还应检定监护仪处于诊断模式下的时间常数 , 应符合 3.3.3.2规定。
5.3.5.4 滞后的检定
检定仪置滞后检定状态 , 输出周期 1s 的微分信号至监护仪 , 调节检定仪输出信号幅度 , 使监护仪记录的波形产生离中心线 ±15mm 的偏离。测量正、负两个波形基线之间的偏离幅度 h′ (见图 4) 为记录系统的滞后 , 应符合 3.3.4规定。
图 4
5.3.5.5 幅频特性的检定
检定仪置幅频特性检定状态 , 输出频率为 10Hz、幅度为 1mV 的正弦波信号。调节检定仪输出正弦波信号幅度 , 使在记录纸上描记的波形幅度 H10为 10mm。
5.3.5.5.1 监护导联幅频特性的检定
保持检定仪输出的正弦波信号幅度 H10不变 , 仅改变频率 , 在 1Hz~25Hz频率范围内 , 观测监护仪在记录纸上描记的波形幅度 , 其变化应符合 3.3.5.1 的要求 , 即不应超过 7.0mm~10.5mm。在首次检定中 , 观测点的频率间隔不应大于 2Hz (如 : …6Hz、 8Hz, 12Hz、14Hz…) ; 随后检定中 , 观测点的频率间隔 不应 大于 5Hz (如 : … 1Hz、 5Hz, 15Hz、20Hz…)。
对于以上观测合格的监护仪 , 应测量出幅频特性的频率下限 (1Hz) 和上限 (25Hz)所对应的波形幅值 , 分别作为 Hx , 按式 (5) 计算出相对 H10 的偏差作为该项检定结果 ;对于以上观测不合格的监护仪 , 应测量偏离规定范围 7.0mm~ 10.5mm 最远的频率点所对应的记录波形幅值作为 Hx , 按式 (5) 计算出相对 H10 的偏差作为该项检定结果。
5.3.5.5.2 标准心电导联幅频特性的检定
保持检定仪输出的正弦波信号幅度 H10不变 , 仅改变频率 , 在 1Hz~60Hz频率范围内 , 观测监护仪在记录纸上描记的波形幅度 , 其变化应符合 3.3.5.2 的要求 , 即不应超出 9.0mm~10.5mm。在首次检定中 , 观测点的频率间隔不应大于 5Hz (如 : …5Hz、 15Hz、20Hz、25Hz…) ; 随后检定 中 , 观测 点的 频率 间隔 不应 大于 10Hz (如 : 1Hz、
20Hz、30Hz、40Hz…)。
对于以上观测合格的监护仪 , 应测量出幅频特性的频率下限 (1Hz) 和上限 (60Hz)幅值 , 分别作为 Hx , 按式 (5) 计算出相对 H10 的偏差作为该项检定结果 ; 对于以上观测不合格的监护仪 , 应测量偏离规定范围 9.0mm~ 10.5mm 最远的频率点所对应的记录波形幅值作为 Hx , 按式 (5) 计算出相对 H10 的偏差作为该项检定结果。
5.3.5.6 移位非线性偏差的检定
检定仪置移位非线性偏差检定状态 , 输出频率为 10Hz、幅度为 1mV 的正弦波信号。在使记录笔处记录纸中心位置时 , 调节检定仪输出的正弦波信号幅度 , 使在记录纸上描记的波形幅度 H0 为 10mm。
用监护仪移位调整装置 , 将描记波形的位置分别向上、 向下移位 15mm, 描笔分别画出所对应位置的波形幅度 , 取两次描记中偏离 H0 大的波形幅度为 Hm。移位非线性偏差 δm 按式 (8) 计算 , 应符合 3.3.6规定。
5.3.5.7 基线漂移的检定
检定仪置基线漂移检定状态 , 此时监护仪的各输入端通过检定仪内部的模拟皮肤-电极阻抗分别接 N端 , 监护仪增益置 10mm/mV。测量监护仪走纸 1s以后 (为克服走纸机构启动瞬间的不稳定) 的 10s时间间隔内描笔所记录的基线漂移的最大值 h (见图5)。应符合 3.3.7规定。
图 5
5.3.5.8 共模抑制比的检定
5.3.5.8.1 将监护仪导联线接入共模抑制比检定装置 , 依次在记录纸上测出各导联共模电压 , 取其中最大者为 Uc。按式 (6) 计算出共模抑制比 , 应符合 3.3.8要求。
5.3.5.8.2 对于 具有 标准 心电 导联 的监 护仪 , 应在 诊断 模式 下选 择最 宽的 频响 范围(如某监护仪在诊断模式下具有 0.05Hz~40Hz及 0.05Hz~150Hz两种频响范围 , 则应选0.05Hz~150Hz) , 按 3.1.6检定标准心电导联的共模抑制比 , 应符合 3.3.8要求。
5.4 检定结果的处理
经检定合格的发给检定证书 , 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 并注明不合格项目。具有用于诊断的标准心电导联的监护仪 : 若监护导联合格 , 标准心电导联不合格 ,
可发给检定证书。但必须在检定结论中注明 : “监护导联合格 , 准予使用 ; 诊断用标准心电导联不合格 , 不得使用”。
对心电图显示、记录型监护仪 , 若心电显示部分合格 , 记录部分不合格的监护仪 ,可发给检定证书。但必须在检定结论中注明 : “心电图显示合格 , 准予使用 ; 记录部分不合格 , 不得使用”。
对心电图、心率显示和心电图记录型监护仪 , 心电图和心率显示部分合格 , 记录部分不合格的监护仪 , 可发给检定证书。但必须在检定结论中注明 : “心电图、心率显示合格 , 准予使用 ; 记录部分不合格 , 不得使用”。
5.5 检定周期
心电监护仪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 1年。
附录 A
原始记录格式
心电监护仪检定记录
检定日期年 月日 原始记录号
1 外观和工作正常性检查
2 心电显示部分检定2.1 电压测量误差
2.2 极化电压引起的电压测量偏差
2.3 噪声电平
2.4 扫描速度
2.5 输入回路电流
2.6 幅频特性
2.7 共模抑制比
3 心率显示部分
3.1 心率显示值误差
3.2 报警发生时间
3.3 报警预置值误差
4 描笔式心电记录部分4.1 电压测量误差
4.2 记录速度误差
4.3 时间常数
4.4 滞后
4.5 幅频特性
4.6 移位非线性偏差
4.7 基线漂移
4.8 共模抑制比
注 : ①对于外观和工作正常性检查不合格的监护仪 , 除在不合格的 □内划√ 外 , 还应在备注中注明不合格项。
②噪声电平、输入回路电流、 滞后、基线漂移不合格时 , 除在不合格的 □内划√ 外 , 还应记录测得值。
附录 B
检定证书内页格式
共模抑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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