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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1142-2025 人造板机械 立式浸渍干燥生产线 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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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  别:林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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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79.120CCSB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142—2025代替LY/T1142—2011

  人造板机械立式浸渍干燥生产线

  技术条件

  Wood-based panel machiner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impregnation line with vertical dryer

  2025-12-26发布 2026-04-01 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LY/T1142—2011《立式浸渍干燥生产线》,本文件与LY/T1142—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文件的范围(见第一章,2011年版第一章);

  b)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三章);

  c)更改了主参数,并且主参数表 1名称改为最大浸渍宽度(见第五章,2011年版4. 1);

  d) 更改了要求与检验方法(见第六章,2011年版第四章);

  e)增加了安全要求(见6. 3);

  f)更改了几何精度检验项目和允差(见6. 4. 3表 2,2011年版4. 5. 1);

  g) 增加了工作精度的检验项目(见6. 5);

  h)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七章,2011年版第五章);

  i) 更改了标志、包装、贮存(见第八章,2011年版第六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人造板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益维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年梓、闫承琳、富雯里、吴新癸、戴丽莉、周龙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3年首次发布为LY/T1142—1993;

  ——2011年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人造板机械立式浸渍干燥生产线

  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立式浸渍干燥生产线的主参数、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饰面用浸渍胶膜纸、绝缘胶膜纸及纤维织物进行连续浸渍和干燥的立式浸渍干燥生产线(以下简称生产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5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检测与验证

  GB2893 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766液压传动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3836. 1 爆炸性环境 第 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3836. 14 爆炸性环境第 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GB/T5226. 1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7932气动对系统及其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9239. 1 机械振动 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 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T13306标牌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7888. 1 机械安全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第 1部分:固定设施的选择及接近的一般要求

  GB/T17888. 2机械安全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第 2部分:工作平台与通道

  GB/T17888. 3 机械安全 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第 3部分:楼梯、阶梯和护栏

  GB/T17888. 4机械安全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 固定式直梯

  GB/T18262人造板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GB/T18514人造板机械安全通则

  AQ3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JB/T9953木工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JB/T10563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LY/T1143饰面用浸渍胶膜纸

  LY/T1454人造板机械精度检验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LY/T114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LY/T1142—2025

  4简图

  生产线简图如图 1所示。

  1 23 4 5 67 8 9 10 11 12 13 14

  标引序号说明:

  1——开卷机;

  2——接合机;

  3——前贮料机;

  4——清洁除尘装置;5——预浸机;

  6——浸胶机;

  7——干燥机; 8——调偏机;

  9——牵引机;

  10——裁边机;

  11——后贮料机;

  12——收卷机;

  13——剪切机与堆垛系统;14——控制系统。 注:本图不限制生产线具体结构。 图1生产线简图

  5主参数

  生产线的主参数为物料最大浸渍宽度,物料最大浸渍宽度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物料最大浸渍宽度

  单位为毫米

  物料最大浸渍宽度 1000 1400 1700 2100 2300 2600 2900 3200 注:经供需双方协商,可生产其它规格参数的产品。

  6 要求与检验方法

  6.1一般要求

  6.1.1 设计、制造、安装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GB/T18262 的相关规定。

  6.1. 2 电气系统应符合GB/T5226. 1 的相关规定。

  6.1. 3 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 的相关规定。 6.1. 4 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 的相关规定。

  6.1. 5 风机应符合JB/T10563 的相关规定。

  6.1. 6 主要零部件的检测应符合GB/T1958 的相关规定。

  6.1. 7 外购配套件、电气元件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应附有合格证明,并应与生产线同时进行试验。

  6.1. 8 易损零部件应便于拆装和更换。

  6.1. 9 各单机应便于吊运安装。

  6.1.10 处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下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应符合 GB/T3836. 1、GB/T3836. 14 的相关规定。

  6.1.11 剪切机处应装有静电消除装置。

  6. 2 单机及主要零部件要求

  6. 2.1 镀硬铬辊筒的径向圆跳动不应大于0. 05 mm,镀铬层厚度不应小于0. 05 mm。

  检验方法:径向圆跳动按本文件表 2 中G3规定的方法检验,镀铬层厚度查验工艺记录单。

  6. 2. 2 所有水冷、转向、过渡辊筒静平衡品质级别不应低于 G6. 3级。

  检验方法:按GB/T9239. 1 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6. 2. 3 所有水冷辊及管路应做压力试验,无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现场试验压力不应小于系统工作压力的1. 5倍,保压 15 min,目测检验。

  6. 2. 4 开卷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a)转臂的重复定位精度不应大于0. 5°;检验方法:现场查验。

  b) 开卷张力可在 50 N~400 N范围任意设定;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张力控制器显示的实测值和设定值。

  6. 2. 5 前贮料机浮动架升降平稳,与其它辊筒的平行度允差不应大于0. 5 mm。

  检验方法:按本文件表 2G6规定的方法检验。

  6. 2. 6 清洁除尘装置应设置静电消除和物料表面除尘装置,吸尘压力箱真空度不应小于200 Pa。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微压差表显示值。

  6. 2. 7 预浸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a)胶槽装置装配后,四只吊臂高度差不应大于 1 mm,升降行程、升降速度应符合工艺规定;检验方法:现场检测。

  b) 胶槽夹层内保温用的散热排管焊后应进行压力试验,无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现场试验压力不应小于系统工作压力的1. 5倍,保压 15 min,目测检测。

  c)胶槽在常压下无渗漏。

  检验方法:现场盛满水保持60 min,目测检验。

  6. 2. 8 浸胶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a)浸胶机的计量辊表面镀层厚度不应小于 0. 2 mm,表面粗糙度值不应大于Ra0. 1μm,表面硬度不应小于 700 HV;

  检验方法:查验工艺记录单。

  b) 浸胶机计量辊的动平衡品质级别不应低于G6. 3级;检验方法:按GB/T9239. 1 的检验方法检验。

  c) 浸胶机各操作位置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和急停开关;检验方法:现场目测检验。

  d) 浸胶机区域如有爆炸性气体应安装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检验方法:按设计文件,现场查验。 e) 浸胶机用胶槽装置应符合本文件 6.2. 7 的规定。

  6. 2. 9 干燥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a)各顶板、侧板、门的长度允差应小于 1000∶1,平面度小于 1000∶2,板面相邻两边的垂直度小于

  1000∶2,板面相对两边的平行度小于 1000∶2;检验方法:查验工艺记录单。

  b) 保温材料铺敷均匀、密实;

  检验方法:查验工艺记录单。

  c)干燥机内外表面应采用防锈、防腐措施;检验方法:现场目测检验。

  d) 冷、热交换器应做压力试验,无变形、无渗漏;

  检验方法:现场试验压力不应小于系统工作压力的1. 5倍,保压 15 min,目测检验。

  e)管道阀门转动灵活,无卡阻;检验方法:现场操作检验。

  f)干燥机区域如有爆炸性气体,区域内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AQ3009 的相关规定。检验方法:按设计文件检验。

  6. 2.10调偏机调偏精度允差为±1 mm。

  检验方法:现场用刻度尺检测调偏机之后物料在固定辊筒上的偏移量。

  6. 2.11 牵引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各牵引辊间速度允差为0.1m/min;检验方法:现场使用速度表检验。

  b) 冷却水接口及相关元器件应密封良好、无渗漏。

  检验方法:现场查验。

  6. 2.12裁边机的废边回收装置和切割后的粉尘收集装置工作稳定无泄漏。

  检验方法:现场目测检验。

  6. 2.13 后贮料机浮动架升降平稳,与其它辊筒的平行度允差不应大于0. 5 mm。

  检验方法:按本文件表 2G6规定的方法检验。

  6. 2.14 收卷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a)转臂的重复定位精度不应大于0. 5°;检验方法:现场查验。

  b) 收卷机各操作位置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和急停开关;检验方法:按设计文件,现场目测检验。

  c)收卷张力可在 50 N~1 000 N范围任意设定。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张力控制器显示的实测值和设定值。

  6. 2.15 剪切机切纸刀片刃口硬度不应小于 55 HRC。

  检验方法:便携式硬度计测量刀片两端头刃口硬度(超出物料宽度非切口位置)。

  6. 3安全要求

  6. 3.1 安全要求应符合GB/T18514 的相关规定。

  6. 3. 2 安全标志应符合GB/T2893、GB/T2894 的相关规定。

  6. 3. 3 阶梯、平台、踏板、护栏等装置,应符合GB/T17888. 1、GB/T17888. 2、GB/T17888. 3、GB/T17888. 4

  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现场目测检验。

  6. 3. 4 运行中易松脱的零部件,应有防松装置;外露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机动往复运动机构应有 限位装置。

  检验方法:现场目测检验。

  6. 3. 5 生产线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 MΩ,机身应设接地螺钉。

  检验方法:按GB/T5226. 1 的检验方法检验。

  6. 4几何精度

  6. 4.1 在精度检验前,各单机传动辊和过渡辊应水平且平行。

  6. 4. 2 本文件所示精度检验项目顺序并不表示实际检验次序;采用其他方法检验时,其检验方法的精度不应低于本文件规定的检验方法所检测的精度。

  6. 4. 3 几何精度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几何精度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示意图 检验方法 检验工具 允差

  G1

  机架对角线允差 机架装配完毕后用钢卷尺测量装配好后的机架外表面对角线,以其最大差值为测定值。

  钢卷尺 对角线长度

  ≤2 000 时为 1;

  对角线长度

  >2 000时为2

  G2

  浸胶机计量辊外径允差

  用外径千分尺至少在辊筒中部和两端(距两端100 mm)共三个位置上测定辊筒的直径,每一个位置在圆周上均布三点测量,读数的最大差值即为测定值。

  外径千分尺

  0.006

  G3

  计量辊的径向圆跳动

  按LY/T1454—2018表 1 中5.1 的方法,至少在辊筒中部和两端(距两端100 mm)共三个位置上进行测量,所测最大值为测定值。

  带测量架的指示器

  0.004

  G4 计量辊的水平度

  将水平仪置于各辊筒上素线,水平仪读数的最大值即为测定值。

  水平仪 1000∶0.02 其它辊筒的水平度

  1000∶0.05

  G5

  计量辊间的平行度

  用厚度相差0.01mm的 两片厚薄规分别测量其间隙,保证薄规在所有位置能完全通过而厚规在任何位置均不能通过;转动两计量辊,要求在任何相对位置其测量结果一致。

  厚薄规

  0.01 表2几何精度(续)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示意图 检验方法 检验工具 允差

  G6

  单机内各固

  定辊筒的平

  行度 指示器

  按LY/T 1454-2018表1中3.3的方法,分别在辊筒中部和两端三个位置上进行测量,所测读数最大差值为测定值。

  带V形表

  架的指

  示器

  0.20

  G7

  安装首台设备,设备的辊筒与生产线

  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

  此台设备辊筒调水平且平行后,在此设备首尾未端辊筒中心位置上各吊一个重锤,再用直角钢尺分别测量重锤在地面的投影点到设备中心线的垂直距离长度,两段长度之和即为测定值。

  重锤、

  直角钢尺

  1000∶1

  G8

  单机间辊筒的平行度 用钢卷尺围绕两辊筒,分别在辊筒中部和两端三个位置上如图所示测量周长,所测 周 长最大差值即为测定值。

  钢卷尺

  间距≤2 000时为 1;

  间距>2 000时为2 卷尺

  投影线 因零部件阻碍物无法采用上述方法测量时,亦可使用重锤和钢卷尺测量辊筒两端距离,其差值即为测定值。

  重锤、钢卷尺 注:G5、G6、G7及 G8项检测应在符合 G4要求条件下进行。

  6. 5工作精度

  a)剪切成品长度允差为±1. 5 mm,两条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 2 mm;切口应光滑、平直;检验方法:现场使用钢卷尺测量成品长度和对角线长度尺寸;现场目测检验切口情况。

  b) 胶膜纸浸胶量、预固化度、挥发物含量应符合LY/T1143 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按LY/T1143 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6. 6 空运转试验

  6. 6.1 空运转试验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a)本文件 6. 2 的规定;

  b) 各润滑点应按规定加注润滑脂、润滑油。

  6. 6. 2 空运转试验可在用户现场进行,时间不应少于 2 h,各种启、停次数不应少于 5次,并检查下列项目: a)各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检验方法:现场目测检验。

  b) 各调节手柄、手轮、开关等机构动作应灵活;检验方法:现场操作检验。

  c)生产线运行时应平稳无异响,运动部位应轻便、灵活,无阻滞、过热等现象;检验方法:现场检验。

  d) 张力控制系统应反应灵敏,工作可靠;检验方法:现场目测检验。

  e)气动机构、液压机构、机械传动机构应动作准确、无冲击,联接管道无泄漏;检验方法:现场操作检验。

  f) 电气装置应满足使用条件,能安全运行,各项控制功能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检验方法:现场操作检验。

  g) 各电机空载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的 70%;检验方法:现场使用钳形电流表检验。

  h) 各部位轴承温升应符合GB/T18262 的相关规定;检验方法:现场使用红外线测温仪检验。

  i) 传动机构的启动、运行、调速(变速)、制动应平稳,旋转方向正确且无异响;检验方法:现场操作检验。

  j) 生产线在设计速度的 65% 时,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 80 dB(A)。

  检验方法:按JB/T9953规定的方法检验。

  k) 清洁除尘装置消除静电后物料上的静电电压不应大于0. 2 kV;检验方法:用静电检测仪检测物料表面静电电压。

  l) 风管、壁板、顶板、门与机架之间的联接部位不应漏气。

  检验方法:现场开启风机升温,待干燥机温度稳定后再人工查验。

  6. 6. 3控制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在供热充足且稳定工作状态下,干燥机温控系统的温度控制精度允差为±1 ℃;检验方法:见现场温度控制器显示的实测值和设定值。

  b) 传动系统在设计速度范围内的同步速度允差不应大于0. 1 m/min;检验方法:见现场生产线速度控制器显示的实测值和设定值。

  c)张力控制系统控制精度为设定值的±5 N。

  检验方法:见现场生产线张力控制器显示的实测值和设定值。

  6. 7 负荷试验

  6. 7.1 在空运转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负荷试验,负荷试验可在用户现场进行,负荷试验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 24 h。

  6. 7. 2 带料不浸渍运行过程应平稳,无断裂、跑偏、飘贴等不正常现象。

  检验方法:现场目测检验。

  6. 7. 3 开卷机、收卷机张力控制系统应按工艺要求设定张力,放卷、收卷段的张力应稳定。

  检验方法:现场根据张力控制器显示值检验。

  6. 7. 4接合机温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加热压板温度在 280 ℃时,压合面表面温度允差±3 ℃; 检验方法:现场查验温度控制器显示值。

  b) 加热压板温度从室温(20 ℃)加热到 280 ℃, 升温时间不应大于 30 min。

  检验方法:现场操作并查验温度控制器显示值。

  6. 7. 5 各系统运转应正常、平稳、可靠,气动系统无泄漏,控制系统仪表应准确可靠,限位装置工作正常。检验方法:现场检验。

  6. 7. 6干燥机应检验以下项目:

  a)开机接通热源后,干燥机内温度从室温(20 ℃)加热到 160 ℃, 升温时间不应大于 30 min;检验方法:现场操作并查验温度控制器显示值。

  b) 干燥机内温度保持(160±2)℃连续运行4h,测量侧面壁板外表面四角(测点与边缘距离不应小于 100 mm)和中心处共五点温度,其最高温度不应大于 50 ℃;

  检验方法:现场使用红外线测温仪检验。

  c)测定干燥机内横向温度,每节测两处,每处至少测五点,温度 160 ℃时,同一横截面最大温度差不应大于 2 ℃。

  检验方法:现场使用电子测温仪检验。

  6. 7. 7 浸渍 2卷物料,总长度不应少于 1 000 m,试验运行时,无断裂、跑偏、飘贴等不正常现象。

  检验方法:现场操作检验。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每条生产线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

  7.1. 2 出厂检验应包括本文件 6. 1~6. 4 的规定。

  7.1. 3只有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判定出厂检验合格。

  7. 2型式检验

  7. 2.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或定型产品转厂生产;

  b) 产品结构、材料和工艺有重大转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d)国家市场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 2. 2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文件 5、6、7. 1 的规定。

  7. 2. 3只有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判定型式检验合格。

  8 标志、包装、贮存

  8.1标牌应符合 GB/T13306 的相关规定。

  8. 2包装储运指示标志应符合GB/T191 的相关规定。

  8. 3 包装之前,所有外露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脂,包装应符合GB/T13384 的相关规定。

  8. 4避免在潮湿、露天条件下贮存。

  8. 5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装箱单等。

881385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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