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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3459-2025 板式家具机械 安全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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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  别:林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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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79.120.99CCSB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3459—2025

  板式家具机械安全通则

  Safety code for panelfurniture machinery

  2025-12-26发布 2026-04-01 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人造板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极东机械有限公司、广东德弘重工有限公司、广州玛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超辉、车天庚、罗康、杨良生、关健安、闫承琳、罗斌。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板式家具机械安全通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板式家具机械安全要求和/或措施、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判定以及使用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板式家具机械和板式家具生产线成套设备(以下简称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0. 1 压力容器 第 1部分:通用要求

  GB/T150. 2 压力容器 第 2部分:材料

  GB/T150. 3 压力容器 第 3部分:设计

  GB/T150. 4 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2893 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766液压传动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4053. 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 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2部分:钢斜梯

  GB4053. 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T5226. 1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7932气动对系统及其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7935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8196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9239. 1 机械振动 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 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1118. 1 液压油(L-HL、L-HM、L-HV、L-HS、L-HG)

  GB/T12265机械安全防止人体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T15706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T16754机械安全急停功能设计原则

  GB/T16855. 1 机械安全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第 1部分:设计通则

  GB/T18209. 3 机械电气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 3部分:操动器的位置和操作的要求

  GB/T18831机械安全与防护装置相关的联锁装置 设计和选择原则

  GB/T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35076机械安全生产设备安全通则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B/T9953木工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LY/T1806木材工业气力除尘(运输)系统设计规范

  LY/T3459—2025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区hazardzone/dangerzone

  使人员暴露于机械内部和/或周围的任何危险的空间。

  3.2

  危险部位dangerousparts

  机械设备(含附属装置)可能使人致伤的静止或运动部位。

  3.3

  介质medium

  指能够传播媒体的载体。一种物质存在于另一种物质内部时,后者就是前者的介质。一般地说,它是物理系统在其间存在或物理过程(如力和能量的传递,光和声的传播等)在其间进行的物质。

  3.4

  传动装置actuatingdevice

  把动力装置的动力传递给工作机构等的中间机构。

  3.5

  操纵机构maneuveringgear

  控制主机启动、换向、调速等的机构。

  3.6

  防护装置guard

  机器的组成部分,用于提供保护的物理屏障。

  3.7

  安全防护safeguarding

  使用安全防护装置保护人员的措施。这些保护措施使人员远离那些不能合理消除的危险或者通过本质安全设计方法无法充分减小的风险。

  3.8

  联锁装置interlockingdevice

  用于防止危险机器功能在特定条件下(通常是指只要防护装置未关闭)运行的机构、电气或其他类型的装置。

  3.9

  使动装置enablingdevice

  与启动控制一起使用并且只有连续操动时才能使机器运行的附加手动操作装置。

  3.10

  止动装置retainingmeans

  在正确连接时能使机械设备的零、部件定位,并为防止意外松脱而附加的一种机械结构。

  3.11

  止——动控制装置 hold-to-runcontroldevice

  只有当手动控制装置(致动机构)动作时才能触发并保持具有危险性的机器功能运行的控制装置。

  3.12

  急停emergencystop

  产生停止危险运动的动作或指令。 3.13

  急停功能emergencystopfunction

  由单人动作触发,用于阻止正在发生的或降低已存在的对人员的危险、对机械或正在进行中的工作的损害的停止功能。

  3.14

  急停装置emergencystopdevice

  用于人为触发急停功能的控制装置。

  3.15

  急停设备emergencystopequipment

  执行急停功能的安全控制系统。

  注:典型的急停设备分为输入、处理和输出组件。

  3.16

  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safety-relatedpartofacontrolsystem;SRP/CS

  控制系统中响应安全相关输入信号并产生安全相关输出信号的部件。

  注1: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的组成,以安全相关的输入信号被触发为起始点(例如:致动凸轮和位置开关的滚轮等),以动力控制组件的输出(例如:接触器的主触点等)为终止点。

  注2:如果监控系统用于诊断,也可认为是SRP/CS。

  3.17

  安全功能safetyfunction

  失效后会立即造成风险增加的机器功能。

  3.18

  性能等级performancelevel;PL

  用于规定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在预期条件下执行安全功能的离散等级。

  3.19

  所需性能等级 requiredperformancelevel;PLr

  每种安全功能为达到所需的风险减小所采用的性能等级(PL)。

  4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4.1总则

  4.1.1机械应按照 GB/T15706 的本质安全设计原则进行设计,通过适当选择机械设备的设计特性和/或暴露人员设备的交互作用来消除危险或减小风险。

  4.1. 2 机械按照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安装、储运和使用时,不应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和造成伤害。

  4.1. 3 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可接触到的外露零部件的表面应尽可能平整、光滑,不应有尖棱、尖角、毛刺等。

  4.1. 4 机械在能量源中断后重新接通时,按GB/T15706要求,应避免自动重新启动。

  4.1. 5 机械的密封系统及其元件如发生泄漏不应对操作者产生伤害。

  4. 2稳定性

  4. 2.1 机械的设计应遵循 GB/T15706相关规定,使其在可预见的运行条件下保持稳定,无倾倒、坠落或意外运动的风险,不应对人身构成危险和造成伤害。

  4. 2. 2 机械在外形布局设计时,应确保其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4. 2. 3 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机械设备不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动的危险。 4. 2. 4 可能发生倾覆的可行驶的机械,应有保护操作者和其他人员的防护装置。

  4. 2. 5 对于重心偏移的机械或大型机械及部件,应标示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因重心移动可能会对使用者造成危险或有特殊吊装要求的设备,应采用防止倾覆措施和设置专门吊装装置。

  4. 3 遵循人类工效学原则

  4. 3.1 机械控制系统设计应遵循 GB/T15706 中6. 2. 11、6. 2. 12提出的原则与方法,使其有关安全风险降到足够小。

  4. 3. 2 质量大于 25 kg、抓取不方便的设备零件和单独装配的部件,宜设置必要的辅助装置来配合提升装置的安装,或考虑设置起吊装置。

  4. 4运动部件

  4. 4.1 运动部件或零件在机械运转或工作中可能发生松脱、抛射危险,或紧固件因松动、脱落导致零部件位移而影响安全时,应在设计中采取可靠的防松措施、进行防松标记;重要部位的连接螺栓(如:升降立柱、主锯轴安装座、主轴安装板等)应按规定的扭矩紧固。

  4. 4. 2 可造成危险的传动装置应尽可能置于机体内;运动部件上外露的定位件或突出部分应平滑或施加防护。运动部件与邻近固定或运动的部件之间应该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来减小或消除对操作者和其他人员的风险,并符合GB/T35076 的规定。

  4. 4. 3 高速旋转的运动部件应做静平衡或动平衡,并符合GB/T9239. 1 的规定。

  4. 4. 4 机械运动部件移动速度有限制要求的,应确保当实际速度超过设计速度 5% 时,运动部件的驱动应自动停止。

  4. 4. 5 机械、气压或液压方式进料的机械移动部分或刀具进给装置的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装置,必要时还应设有缓冲装置。

  4. 4. 6 作相对移动的机械或部件应加装防护栏或安全警示标识;对于有翻转或摆动的机械,其翻转或摆动机构动作区域应设置防护栏围起,如特殊情况不能围起时,翻转或摆动机构端部表面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涂安全色,并有明显的标示机构动作范围的标牌。

  4. 4. 7 机械应有预防超负荷的安全装置;制动安全装置应可靠。

  4. 4. 8 生产线出现故障时,涉及到生产线作业安全的所有机构或机械设备应自动同时停机。

  4. 5防护装置

  4. 5.1 如果存在因与机械物理接触而导致事故的风险,则应为这些运动部件配备安全防护装置,以防止进入危险区或在进入危险区之前使这些部件的危险运动停止,机械的防护装置应符合GB/T8196 与GB/T15706 中 6. 3. 3 的规定。

  4. 5. 2 存在抛射风险的机械上应设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保证在板式家具机械的整个工作范围进行防护,并确保防护装置的材质和力学性能能承受估算的冲击力。

  4. 5. 3 以操作者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 2 m之内的所有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高度在2 m 以上的物料传输装置和带传动装置也应设置防护装置。

  4. 5. 4 加工区应设有封闭式防护装置,加工材料与刀具通过时不应与加工材料或刀具产生干涉,在保证操作者不与切削刀具接触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固定的防护装置。

  4. 5. 5 定期换位、调整的机械和部件的防护装置,宜在无需钳工装配工具(扳手,螺丝刀等)的情况下就可以调整或打开。

  4. 5. 6 滚筒、滚柱、圆盘、辊子或类似部件的内旋卷入部位,应通过防护装置或采用符合 GB/T12265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安全防护。 4. 5. 7 为输送材料配备开口式或无开口式的防护装置,应符合GB/T23821 的规定。

  4. 5. 8 升降台应设置安全防护支撑装置。

  4. 5. 9 选择防护装置材料时,应按照 GB/T8196 的规定考虑材料刚度、抗冲击和抗飞溅特性。在防护装置可预见的生命周期内,材料应始终保持这些特性。

  4. 5.10 机械手活动范围外设置安全防护围栏,围栏高度应不小于 1. 8 mm。

  4. 5.11 防护装置的固定应便于调节、检查、替换部件和维护,与危险区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应成为危险发生源,并且不应产生以下情况:

  a)降低工作地点的照明度;

  b) 增加机械的噪音;

  c)增加机械的振动;

  d) 阻碍监视机械加工工作区的视线;

  e)使清除、排放废料困难。

  4. 5.12 机械联锁装置应符合GB/T18831 的要求,在下列情况下应设有联锁装置:

  a)主运动和进给运动分开传动的板式家具机械;

  b) 不允许同时动作的运动部件,其操纵机构;

  c) 对移动部件停止时,才允许转换的操纵机构;

  d) 生产线上的所有板式家具机械,应按工艺过程规定的程序工作,并有相应的联动联锁装置。

  4. 5.13 机械应按GB/T15706和GB/T16754 的要求设计急停功能和设置紧急停止装置。

  a)急停装置还应按GB/T5226. 1 的要求。

  b) 带有多个制动机构的机械均应安装急停装置,急停控制器应位于操作者立刻可触及的范围内。急停装置复位后不得使机床的任何部分自行重新运动。

  c) 对于板式家具机械生产线,应在每台设备和中心控制台上分别安装至少一个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既能停止该台设备,同时应停止上、下游影响安全的设备。

  4.6 控制系统

  4. 6.1 机械控制系统设计应按 GB/T15706 中6. 2. 11、6. 2. 12提出的原则与方法,使其有关安全的性能可减小足够的风险。

  4. 6. 2 机械的安全功能通过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SRP/CS)来实现并保证,该部件应按GB/T16855. 1的要求达到所需的性能等级(PLr)。

  a)SRP/CS的安全相关嵌入式软件(SRESW)应符合 GB/T16855. 1中4. 6. 1和4. 6. 2 中要求;

  b) SRP/CS的安全相关应用软件(SRASW)应符合 GB/T16855. 1 的4. 6. 1和4. 6. 3 中要求;

  c)SRP/CS应根据GB/T16855. 1第8章进行确认;

  d) SRP/CS暴露的环境条件,例如应考虑灰尘,烟雾、气体等环境条件;

  e) SRP/CS应符合现有相关B类安全标准的环境要求;

  f)SRP/CS应满足现有相关B类安全标准的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4. 6. 3 机械的操纵装置,宜安装在使操作者能看到各个设备动作的位置上。

  4. 6. 4 机械应按 GB/T5226 中 9. 2 的要求设计控制功能,设置的急停操纵机构不应在完成急停动作后自动恢复功能,其复位不应使机械的任何部分自动重新启动。

  4. 6. 5 操作板和安装在机械上的控制器件应按 GB/T5226. 1 中第 10章选择、安装和标识或编码,降低操作者疏忽操作的可能性。

  4. 6. 6 对于操纵机构重复设置的多操作位置的机械,应设置联锁装置或转换装置等,以确保不能同时在各操作位置上操纵板式家具机械(急停操纵机构除外)。 联锁安全防护装置的复位不应引发危险的机械运转,以免发生危险情况。 4. 6. 7 所有手动控制器件宜位于地面以上≥600 mm和≤1 800 mm的位置范围内,控制装置应置于安全区域,并便于操作和维修。对于电气控制器件,应符合GB/T5226. 1 中10. 1. 2 的要求。

  4. 6. 8 机械的控制装置应避免使用联锁装置代替控制开关来执行任何常规机械功能,例如装配、穿线、转载、启动或调节。

  4. 6. 9 控制系统中的操纵器应按GB/T15706 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制作,其位置应符合GB/T18209. 3的要求。

  4.7电气系统

  4. 7.1 电气系统应符合GB/T5226.1 的规定。

  4. 7. 2 电气系统安装后,应对其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

  a) 急停装置安装是否符合使用方便的要求;

  b) 控制电路和控制功能是否满足机械操作所需要的各种性能;

  c)分别按 GB/T5226. 1第 6章、第 7章、第 8章检查电机的防护、电气设备的保护、等电位联接等是否可靠;

  d) 按GB/T5226. 1 中第 18章进行各种试验检验。

  4. 7. 3 对于自动上料和进给的机械,应配备手动、遥控或点动开关,并可迅速切断机械电源。

  4.8液压系统

  4. 8.1 液压系统及其元件应符合GB/T3766和GB/T7935 的相应规定。

  4. 8. 2 液压系统所用液压油应符合 GB11118. 1 的规定,并有过滤装置。

  4. 8. 3 液压系统中应有过压保护,在系统中设置必要的报警装置或指示信号。

  4. 8. 4 在启动、制动或在控制系统失灵时,需保护自身位置的执行元件,其控制元件应工作可靠、安全。

  4. 8. 5 液压系统应管路连接紧固,布置合理,各个管路以及润滑点无渗漏,并设有防火、防滑装备。

  4. 8. 6 液压升降类应用场合中,液压管路的油缸进出油口宜安装防止快速泄压的背压阀。

  4.9 气动系统

  4. 9.1 气动系统及其元件应符合GB/T7932相应规定。

  4. 9. 2 气动元件的布置应易装拆,并能安全、方便地调整和维修。

  4. 9. 3 应有过压保护装置。

  4. 9. 4 气动系统在失压或排气时不应引起危险。

  4. 9. 5 空压机、气缸(马达)、被驱动装置的安装底座应牢固可靠。

  4. 9. 6 气源处宜设置手动阀或缓慢启动阀调节进气压力。

  4.10 带切削刀具的机械

  4.10.1机械上由制造商提供的切削刀具安全性应符合相关标准。

  4.10. 2 机械上不应安装大于最大设计直径的刀具,刀具应可靠地固定在刀轴上,在启动、运转、停止和制动时不会松脱,并具有防止旋转刀具抛射的措施。

  4.10. 3 若刀具驱动带有制动装置,引发正常停止或紧急停止应同时引发刀轴制动,刀轴制动不得使用反向制动。引发刀轴制动的SRP/CS的所需性能等级PLr应达到PLr=c,确定所需性能等级的方法应遵循 GB/T16855. 1 的要求。

  4.10. 4 刀具调整机构应有效、可靠。

  4.10. 5 安装、调整刀具时,可能引起转动而造成伤害的机械设备主轴,应设置主轴止动装置。 4.10. 6 机械刀轴有变速和调速控制的,宜设置速度显示和监控装置。

  4.11 带压力的机械

  4.11.1压力容器应符合GB/T150. 1~4的规定。

  4.11. 2 承受压力的零、部件在安装及使用前应进行试压、保压试验,不应出现渗漏、变形。重要零部件应作探伤检查。

  4.11. 3 液压元件在安装、使用前应按其相应标准要求进行动作试验。

  4.11. 4 受压元件及重要零部件应有合格证明。

  4.11. 5 液压、气压及冷却系统应按生产及工艺要求进行试压、保压及负荷试验。

  4.11. 6 气动、液压系统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和压力指示装置,压力表的量程应为最大工作压力的 1. 5~2. 0倍。

  4.11. 7 气动、液压系统的压力表宜安装在操作者容易观察到的地方,对气压、液压的突然失压或中断应有保护措施和必要的信号显示。

  4.12噪声与振动

  4.12.1 在空运转条件下,机械的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 85 dB(A),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噪声测量方法遵循JB/T9953 的规定。

  4.12. 2 对于振动较大的机械应按GB/T15706 中6. 3. 4. 3或GB/T35076 中6. 12采取适当减振措施。

  4.13 木屑、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排放

  4.13.1机械的结构设计应能避免由木屑、粉尘和有害气体等生产性废料所产生的危险。如不能避免这样的危险,则应按LY/T1806要求在设备上设置将上述生产性废料采集或吸收的装置。

  4.13. 2 粉尘(和其他危险物质)产生的危险,应按 GB/T15706 中 6. 3. 4. 4通过采用适当的措施来降低和控制。

  4.14安装、吊装和搬运

  4.14.1 机械的安装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或由经过培训、有专业知识的人指导下进行;安装选用的机械设备、零部件、材料及安装用的产品应符合工程设计和其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4.14. 2 机械的安装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否则不能安装和使用。

  4.14. 3 机械和生产线的设计和安装,应全面综合考虑设备、管路和电缆等的布置,不应相互干扰、影响;且大型机械和生产线的安装,其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工程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

  a)工艺平面位置图、标高图、设备基础图、安装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和注释技术文件;

  b) 使用说明书及机械安装有关的技术文件;

  c)与机械安装有关的建筑结构、管线和道路等图样。

  4.14. 4 安装机械的基础应能承受预定载荷,且表面平整,易于设备的安装,且应符合 GB50204 的有关规定。

  4.14. 5 电气线路应采取防雷电措施,在入户处应加装避雷器,并将其系统接到接地网上。

  4.14. 6不能移动或不能通过手动搬运的机械及其零部件应装有下列适当的附属装置和措施:

  a) 具有吊环、吊钩、吊环螺栓或起重用螺孔的标准化起吊装置;

  b) 当不可能安装吊装附件时,采用具有起重吊钩的自动抓取装置;

  c)具有为叉车搬运用的导向槽;

  d) 在机械上和其某些可拆卸的零部件上标明以千克(kg)表示的质量; e) 使起吊装置与机械成为一体。

  4.14. 7 质量超过 1000 kg的零、部件和组装运输件,宜在包装箱适当部位标出质量、重心、吊装位置,其数字应清晰。

  4.15维修

  4.15.1 机械的设计应有可维修性,必要时宜制定相应的维修规则,设计机械时,应考虑以下可维修性因素:

  a)内部零件的可接近性;

  b) 容易搬动和用人力搬动的可能性;

  c)适当选择工作位置;

  d)限制专用工具和装备的数量;

  e)便于察看。

  4.15. 2 机械必须保证按规定检查、检修、维护时不发生危险;需要进入机械内部进行检修的部位,应有适合人体尺寸的开口及安全技术措施。

  4.15. 3对运动的机械应有自锁装置保证其在检修中不可启动。可移动或转动的部件应设有维修时防止移动或转动的机构或措施。

  4.15. 4 为了便于维修,对机械设备低于地面的部分,应保证足够的地坑宽度和深度,并应在机械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4.15. 5 无法使用防护和保护装置或只有通过设备运转才能对机械进行查找故障、清理或维修时,应使用除连续触发使动装置、止—动控制装置及双手操纵装置,不应使用其他控制方式控制危险元件运转。

  4.15. 6 对机械、查找故障、清洗或维修时需要进入危险区,机械设备应保证提供给维修人员的安全防护装置,既可保护维修人员的安全,又不妨碍其任务的执行;若执行的任务不需要机械与其动力源保持联系时,应将机械与动力源断开,并将残存的能量释放,以保证安全,可靠。

  4.16 其他安全要求

  4.16.1材料

  a)制造机械的材料,应满足其强度、刚度、稳定性的需要。

  b) 对人有危害的材料不应用来制造机械。在必须使用时,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c)机械的零、部件,如因材料老化或疲劳,使材料强度、刚度不足,可能引起危险的,则应选用耐老化或抗疲劳材料制造,并规定相应的更换期限。

  d) 机械所用的材料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物理、化学、生物的作用;易被腐蚀或空蚀的零、部件,应选用耐腐蚀或耐空蚀材料制造,或采用适当方法加以防护。

  e)不应使用能与工作介质发生反应而造成危险(爆炸、辐射、生成有害物质等)的材料。

  4.16. 2工件固定与夹紧

  a)机械应保证可靠地夹紧、定位工件。

  b)固定运动的可拆卸机构,机械工作时不应松动。

  c) 在加工过程中突然断电时,装夹工件的气缸或真空吸附装置应采取保护措施可靠地夹持工件。

  4.16. 3 梯子、栏杆、工作平台及局部照明

  a)梯子的踏板、走板、工作平台等供人员行走或作业的设施应该有良好的可靠性、防滑性及稳定性。

  b) 当需要在离地 2 m 以上的高度进行操作维修和保养时,机械应设置平台和梯子。其周围应设置 栏杆。梯子、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分别符合GB4053. 1~3 的规定。

  c) 机械上使用的局部照明及照明灯具应符合GB/T5226. 1的规定。

  5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判定

  5.1总则

  机械是否与第 5章中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相符,应按下列四种方法予以判定。根据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性质,判定方法应遵循以下优先顺序,在前一种方法无法实施或不能判定的情况下,允许按后一种方法判定,依次进行,每一项安全要求和/或措施至少需用一种方法判定,当某一项安全要求和/或措施具有多种方法可判定时,几种方法判定的结果均应相符。

  5. 2 判定方法1——功能试验

  通过安全功能试验检查规定部件的功能是否满足要求,如果安全功能试验由于技术原因客观上无

  法实现,或者只可能使用破坏性试验,或者由于减至所要求的风险就会导致过高的费用等,则按5. 3、5. 4 和 5. 5 给出的方法。

  5. 3 判定方法2——检测

  借助检测仪器、仪表优先选择现有的和标准规定的测定方法。检查规定的要求是否在限定之内。

  如果测定方法因目前技术上的限制无法证明设备是否满足要求,或者安全要求和/或措施是定性的,则按 5. 4和5. 5给出的方法。

  5. 4 判定方法3——计算和/或查看图样

  利用计算和/或图样来分析和检查设备是否满足要求,对某些特定要求(如稳定性、重心位置、机械强度等)适用这种方法,如果仅通过计算和/或图样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则按 5. 5给出的方法。

  5. 5 判定方法4——观察

  通过对规定零部件的目视测定,检查设备是否达到应具备的要求和性能。观察包括检查或审查机械的使用信息。

  6 使用信息

  6.1标志

  6.1.1机械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或涂安全色,在遮蔽危险部位的防护罩表面、或在危险零件的四周表面、或直接在危险零件上涂安全色。

  6.1. 2 电柜、壁柜不能辨别其中是否装有电气元件的,应在门或盖板上装饰带闪电符号的三角形标记的警告标志。

  6.1. 3 机械上使用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3和GB2894 的规定。

  6.1. 4 标志、符号(象形图)、文字警告应符合 GB/T15706 的规定。

  6. 2 警示信息

  机械的视觉信号(如警示灯)、听觉信号(如报警器)装置应符合 GB/T15706 的规定。

  6. 3 随机技术文件

  6. 3.1 随机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按GB/T15706和GB/T9969 的相关规定编制。

  6. 3. 2 机械的使用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

  a)名称、型号、参数和特性数据;

  b) 制造商名称和通讯地址;

  c)使用和操作方法;

  d) 实际制造时执行的标准;

  e)出厂编号和出厂日期;

  f)压力容器检验报告的说明或合格证;

  g) 可靠的安装说明;

  h)电气、液压和气动系统图及控制系统说明;

  i) 安全使用、调节、试车、维护、润滑、清洗、维修等的说明以及防止有关危害的说明;

  j) 可能发生的故障类型说明和通过定期维护进行鉴别、预防和排除的提示;

  6. 4随机附件和工具

  对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维修、试验的间隔时间以及检验所需要工具和装备。随机提供的专用的工具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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