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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T 3324-2025 青稞米和青稞粉

  • 名  称:LS/T 3324-2025 青稞米和青稞粉 - 下载地址2
  • 类  别:农牧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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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67.060

  CCS B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

  LS/T3324—2025

  青稞米和青稞粉

  Hullessbarleykernelandflour

  2025-06-09发布2025-12-09实施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青海省

  粮油检测防治所、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华实青稞生物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白玛卓玛、段晓亮、张福要、蒋朋丽、王婷、丁云杰、张东、张翊、扎西曲宗、梅朵卓嘎、

  轩春江、王学兵、旦增央拉、李沛青、滕晓宇、祁占林、梁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青稞米和青稞粉的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等要求,描述了

  相应的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食用或食品工业用商品青稞米和青稞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5508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GB/T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1760 青稞

  GB/T20570—2015 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2006 谷物及其制品中β-葡聚糖含量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1176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青稞米 hullessbarleykernel

  以青稞为原料,经清理、碾磨等工艺去除部分或全部种皮,加工制成的米粒状产品。

  3.2

  青稞粉 hullessbarleyflour

  以青稞为原料,经清理、清洗、研磨制粉等工艺制成的,未添加其他物质的粉状或微粒状产品。

  注:包括青稞面粉(3.2.1)和青稞熟粉(糌粑)(3.2.2)。

  3.2.1

  青稞面粉 flourofunroastedhullessbarley

  以青稞为原料,经清理、清洗、润麦、干燥或不干燥、碾磨制粉等工艺制成的,未添加其他物质的粉状

  或微粒状产品。

  3.2.2

  青稞熟粉 flourofroastedhullessbarley

  糌粑 Zanba

  以青稞为原料,经清理、清洗、熟化、碾磨制粉等工艺制成的,未添加其他物质的粉状或微粒状产品。

  3.3

  青稞整米 headkernelofhullessbarley

  没有破碎的或破碎未超过同批完整米粒平均长度1/3的,且未被压扁的或厚度为正常米粒平均厚

  度2/3及以上的青稞米。

  3.4

  整米率 percentageofheadkernel

  青稞整米(3.3)占净青稞米试样的质量分数。

  3.5

  不完善粒 defectivekernel

  受到损伤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青稞米粒。

  注1:包括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和生霉粒。

  注2:未熟粒(immaturekernel)指米粒不饱满,外观呈绿色粉质的青稞米粒。

  注3:虫蚀粒(wormykernel)指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青稞米粒。

  注4:病斑粒(spottedkernel)指粒面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青稞米粒。

  注5:生霉粒(moldykernel、mildewedkernel)指籽粒生霉的青稞米粒。

  3.6

  杂质 extraneousmatter

  除青稞米粒之外的其他物质。

  注1:包括筛下物、有机杂质和无机杂质。

  注2:筛下物(screenings)指通过直径1.5mm 圆孔筛的物质。

  注3:有机杂质(organicextraneousmatter)指异种粮粒、青稞籽粒、无使用价值的青稞米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注4:无机杂质(inorganicextraneousmatter)指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7

  β-葡聚糖含量 β-glucancontent

  样品中所含β-葡聚糖的质量占青稞米或青稞粉样品总质量的百分数。

  4 质量要求

  4.1 原料要求

  青稞应符合GB/T11760的规定。

  4.2 青稞米质量要求

  青稞米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青稞米质量要求

  质量指标一级二级

  整米率/% ≥ 90.0 80.0

  不完善粒含量/% ≤ 1.0 3.0

  脂肪酸值(干基/KOH 计)/(mg/100g) ≤ 60

  水分含量/% ≤ 13.0

  杂质含量

  总量/% ≤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色泽、气味

  正常(按青稞原料和去皮程度不同,米粒表面可能留有黑色、

  蓝色等种皮)

  β-葡聚糖含量(以湿基计)/% ≥ 3.0

  4.3 青稞粉质量要求

  青稞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青稞粉质量要求

  质量指标

  青稞粉

  青稞面粉青稞熟粉(糌粑)

  灰分含量(以干基计)/% ≤ 2.5

  含砂量/% ≤ 0.03 0.06a

  磁性金属物含量/(g/kg) ≤ 0.003

  脂肪酸值(干基/KOH 计)/(mg/100g) ≤ 70

  水分含量/% ≤ 13.0 10.0

  色泽按青稞原料不同呈白色、灰白色或灰黑色

  气味正常

  具有青稞熟粉特有的香味,

  无霉味、哈味等异味

  口味— 口感香甜,无焦味、生味、

  苦味等异味,无牙碜感

  外观形态粉状或微粒状,无结块、无霉斑、无肉眼可见外来物质

  β-葡聚糖含量(以湿基计)/% ≥ 3.0

  注:“—”为不作要求。

  a 该指标适用于非石磨加工青稞熟粉,石磨加工青稞熟粉可参考。

  5 检验方法

  5.1 扦样、分样:按GB/T5491执行。

  5.2 整米率检验:按附录A 执行。

  5.3 脂肪酸值检验:按GB/T20570—2015中附录A 执行,青稞粉样品混匀后直接检测。

  5.4 水分含量检验:按GB5009.3或GB/T5497执行,其中GB5009.3为仲裁法。

  5.5 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按GB/T5494执行。

  5.6 灰分检验:按GB5009.4执行。

  5.7 含砂量检验:按GB/T5508执行。

  5.8 磁性金属物含量检验:按GB/T5509执行。

  5.9 色泽检验:分取20g~50g青稞粉或去杂后的青稞米样品置于白色瓷盘内,均匀摊平,在散射光线

  下,仔细观察样品的整体颜色和光泽,是否存在正常青稞种皮颜色之外的异常颜色。检验结果以“正常”

  或“不正常”表示,对“不正常”的应加以说明。

  5.10 气味检测:按GB/T5492执行。

  5.11 口味检验:分取10g~20g样品置于干燥洁净的小烧杯或其他适宜器具中,用汤匙取少量样品放

  入口中品其滋味。检验结果以“正常”或“不正常”表示,对“不正常”的应加以说明。

  5.12 外观形态检验:取20g~30g样品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线条件下,用肉眼观察其外观形态。

  5.13 β-葡聚糖含量检验:按NY/T2006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一般规则

  按GB/T5490执行。

  6.2 检验批次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同种产品为一批次。

  6.3 出厂检验

  6.3.1 青稞米出厂检验项目为整米率、不完善粒含量、水分含量、杂质含量、色泽、气味。

  6.3.2 青稞粉出厂检验项目为灰分含量、含砂量、水分含量、色泽、气味、滋味、外观形态。

  6.4 判定规则

  青稞米、青稞粉的质量指标中分别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表1、表2要求的,判为不符合本文件产品。

  7 标签

  7.1 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

  7.2 青稞米产品名称和等级应按本文件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

  7.3 青稞粉产品名称和类别应按本文件规定的名称和类别标注。石磨加工的青稞熟粉(糌粑)应注明

  加工方式。

  8 包装、储存和运输

  8.1 包装应清洁、完好、无破损。

  8.2 产品应放在清洁、干燥、避光、通风的库房中,并注意防雨、防潮、防虫、防鼠等,不应与水分较高的

  物品混存。

  8.3 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防止日晒、雨淋、冻结。

  8.4 产品的包装、储存和运输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5

  LS/T3324—2025

  中国标准出版社

  附 录 A

  (规范性)

  青稞米整米率的测定

  A.1 原理

  对青稞米产品取样,分拣出青稞整米并称重,计算青稞整米所占质量分数。

  A.2 仪器设备

  A.2.1 天平:感量为0.01g。

  A.2.2 分样器。

  A.2.3 直尺。

  A.2.4 谷物选筛。

  A.3 检验方法

  A.3.1 按GB/T5494规定的方法用1.5mm 圆孔筛去除样品杂质。

  A.3.2 分取除去杂质后的青稞米约10g(m0,精确至0.01g)作为检验用试样。

  A.3.3 平均长度检验:随机选取完整米粒10粒,平放于白色磁盘上,按照头对头、尾对尾、不重叠、不留

  隙的方式,紧靠直尺排成一行,测量长度。测量两次,双试验误差不应超过0.5mm,计算双试验平均值

  再除以10即为青稞米完整米粒的平均长度。

  A.3.4 平均厚度检验:随机选取正常米粒10粒,平放于白色磁盘上,按照腹对腹、背对背、不重叠、不留

  隙的方式,紧靠直尺排成一行,测量长度。测量两次,双试验误差不应超过0.5mm,计算双试验平均值

  再除以10即为青稞米正常米粒的平均厚度。

  A.3.5 按照3.3挑选出青稞整米并称重(m1),精确至0.01g。

  A.4 结果计算

  青稞米整米率按式(A.1)计算:

  Y =

  m1

  m0

  ×100 …………………………(A.1)

  式中:

  Y ———青稞米整米率,%;

  m1———青稞整米质量,单位为克(g);

  m0———青稞米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1%,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测

  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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