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857-2024 教学设施安全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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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 180 CCS Y 5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3857—2024
教学设施安全和管理要求
Safety and managementrequirementsforteachingfacilities
2024-04-25发布 2024-08-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3857—2024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5
4 安全原则 7
5 通用要求 7
6 安全技术要求 8
6. 1 设计与布局 8
6. 2 设备安装 9
6. 3 与环境相关设施 9
6. 4 电气安全 10
6. 5 机械安全 14
6. 6 强光和辐射危险 16
6. 7 释放气体和物质 、爆炸和内爆的防护 17
6. 8 表面温度防护 18
6. 9 加热及制冷设施 19
6. 10 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设施 19
6. 11 与粉尘安全相关的设施 21
6. 12 玻璃器材 22
6. 13 气体储罐 22
6. 14 特种设备 22
6. 15 供排水设施 23
6. 16 供气设施 24
6. 17 生物安全 24
6. 18 体育器材 25
6. 19 学校家具 25
6. 20 个体防护装备 26
6. 21 应急安全设施 28
6. 22 安全防范系统 31
6. 23 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 32
6. 24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 32
6. 25 设备使用说明 32
7 安全管理要求 32
Ⅰ
GB/T 43857—2024
7. 1 目标 32
7. 2 管理要求 33
7. 3 风险评估 34
7. 4 制度和预案 34
7. 5 培训与教育 36
7. 6 事故处理 37
7. 7 评价与改进 37
8 安全使用要求 38
8. 1 基本要求 38
8. 2 固定安装设施 39
8. 3 非固定安装设施 39
附录 A (规范性) 风险评估 40
A. 1 一般要求 40
A. 2 风险评估的程序 40
A. 3 风险识别依据 40
A. 4 风险识别范围 40
A. 5 风险识别 40
A. 6 风险分析 42
A. 7 风险评价 43
A. 8 风险应对 43
A. 9 风险评估文件 43
A. 10 风险评估报告 43
A. 11 风险隐患整改 43
附录 B (资料性) 中小学教学场所教学设施使用常见安全隐患与应对措施 44
B. 1 机械安全隐患 44
B. 2 冷热安全隐患 46
B. 3 用电安全隐患 47
B. 4 化学品安全隐患 48
B. 5 辐射安全隐患 48
B. 6 强光安全隐患 48
B. 7 噪声安全隐患 49
B. 8 溺水安全隐患 49
B. 9 微生物安全隐患 49
B. 10 爆炸安全隐患 49
B. 11 其他安全隐患 49
参考文献 51
Ⅱ
GB/T 4385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5)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清华大学 、南开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中国计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市朝阳区爱迪外国语学校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党建 伟 、张 耀 东 、朱 晓 翠 、齐 格 奇 、侯 非 、艾 德 生 、赵 惠 英 、孙 震 、孙 骞 、刘 俊 波 、张彭义 、李崧 、杨锋 、任伟德 、张敏 、赵翔 、曹俐莉 、王森 、史立武 、刘俊华 、姜伟棣 、曾毅 、邢立强 、闫宗良 、周由游 、徐胜萍 、田海鑫 。
Ⅲ
GB/T 43857—2024
教学设施安全和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学校教学设施的安全原则 ,规定了通用要求 、安全技术要求 、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安全使用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 、改扩建的高等学校 、职业院校 、普通中小学校的教学设施的设计 、设置 、购置 、使用和管理 。培训机构 、实训中心等相关教学机构的教学设施可参照使用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50(所有部分) 压力容器
GB/T 1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 、基本参数和尺寸
GB/T 1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三相插头插座 型式 、基本参数和尺寸
GB 2626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 2811 头部防护 安全帽
GB 2890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T 2893. 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1部分 :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T 2893. 2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2部分 :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
GB/T 2893. 5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5部分 :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324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836. 1 爆炸性环境 第 1部分 :设备 通用要求
GB/T 3836. 2 爆炸性环境 第 2部分 :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T 3836. 4 爆炸性环境 第 4部分 :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3836. 14 爆炸性环境 第 14部分 :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351. 1 手提式灭火器 第 1部分 :性能和结构要求
GB 4706.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GB 4793. 1 测量 、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GB 4943. 1 音视频 、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 1部分 :安全要求
GB/T 5226. 1—2019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GB/T 5296. 1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1部分 :总则
GB/T 5959. 1—2019 电热和电磁处理装置的安全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GB/T 6067(所有部分)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095 坠落防护 安全带
1
GB/T 43857—2024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7247. 1—2012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 1部分 :设备分类 、要求
GB/T 8196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 8897. 1 原电池 第 1部分 :总则
GB 8965. 1 防护服装 阻燃服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9237 制冷系统及热泵 安全与环境要求
GB 9706. 204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4部分 :心脏除颤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GB 10409 防盗保险柜(箱)
GB 11806 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
GB 12014 防护服装 防静电服
GB/T 12265 机械安全 防止人体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 12711—2018 低 、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T 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4050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T 14644 纺织品 燃烧性能 45°方向燃烧速率的测定
GB 14866—200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GB 14925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706—2012 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556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GB/T 16754 机械安全 急停功能 设计原则
GB 16796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6855. 1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第 1部分 :设计通则
GB/T 16895. 3 低压电气装置 第 5-54部分 :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
GB/T 16895. 9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7 部分 :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 707节 :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 18216. 4 交流 1000V 和直流 1500V及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 防护措施的试验 、测量或监控设备 第 4部分 :接地电阻和等电位接地电阻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1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 、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2
GB/T 43857—2024
GB 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T 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 、使用和维护GB/T 18801 空气净化器
GB/T 18831 机械安全 与防护装置相关的联锁装置 设计和选择原则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9258. 1 杀菌用紫外辐射源 第 1部分 :低气压汞蒸气放电灯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19815 离心机 安全要求
GB/T 19851. 1—2022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 1部分 :体育器材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20002. 1—2008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 第 1部分 :儿童安全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801. 1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 1部分 :总则
GB/T 20801. 6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 6部分 :安全防护GB 21746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总则
GB/T 21747 教学实验室设备 实验台(桌)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 21748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
GB 21749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玻璃仪器及连接部件
GB/T 21976. 1—2008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 1部分 :配备指南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845 防静电手套
GB 23394 自给闭路式压缩氧气呼吸器
GB/T 23463 防护服装 微波辐射防护服GB/T 23466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 23694—2013 风险管理 术语
GB/T 23809. 1 应急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 1部分 :建筑物内
GB/T 23809. 2 应急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 2部分 :建筑物外GB/T 23821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 24539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
GB 24541 手部防护 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GB/T 25894 疏散平面图 设计原则与要求GB 27421 移动式实验室 生物安全要求
GB/T 27428 植物生物安全实验室通用要求
GB/T 27476. 6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 6部分 : 电离辐射因素GB 28007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28008 玻璃家具安全技术要求GB 28235 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
GB 28881 手部防护 化学品及微生物防护手套
GB/T
28920—2012
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 、液体的使用与保管
GB/T
29304—2012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
GB/T
29315—2022
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 30000(所有部分)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3
GB/T 43857—2024
GB 30077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533 学校安全与健康设计通用规范
GB/T 30574—2021 机械安全 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GB 30863 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镜GB/T 31190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
GB/T 31422 个体防护装备 护听器的通用技术条件
GB/T
31523. 1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
第 1部分 :标志
GB/T
31523. 2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
第 2部分 :设置原则与要求
GB/T
31523. 3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
第 3部分 :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 32187 化学毒剂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GB/T 32487 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4525 气瓶搬运 、装卸 、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GB/T 34662 电气设备 可接触热表面的温度指南
GB 3511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T 35528—2017 低温液化气体安全指南
GB/T 37212 新风空调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T 38134 职业服装通用技术规范
GB/T 38144. 1 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 第 1部分 :技术要求
GB/T 38144. 2 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 第 2部分 :使用指南GB/T 38306 手部防护 防热伤害手套
GB 38452 手部防护 电离辐射及放射性污染物防护手套
GB/T 38696. 1 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 第 1部分 :技术要求GB/T 39437 供排水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39800. 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 1部分 :总则GB/T 40378 化学实验室废水处理装置技术规范
GB/T 40890 教学用玻璃仪器一般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41108. 1
机械安全
联锁装置的安全要求
第 1部分 :直接断开位置开关
GB/T 41108. 2
机械安全
联锁装置的安全要求
第 2部分 :带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
GB/T 41108. 3
机械安全
联锁装置的安全要求
第 3部分 :截留钥匙联锁装置及系统
GB/T 41118 机械安全 安全控制系统设计指南
GB/T 41344. 1
机械安全
风险预警
第 1部分 :通则
GB/T 41344. 2
机械安全
风险预警
第 2部分 :监测
GB/T 41344. 3
机械安全
风险预警
第 3部分 :分级
GB/T 41344. 4
机械安全
风险预警
第 4部分 :措施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0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7
氢气站设计规范
4
GB/T 43857—2024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526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 5134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 55016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 55036—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Z 2. 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GBZ 2.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部分 :物理因素
GA/T 73 机械防盗锁
GA 374 电子防盗锁
GA 1002 剧毒化学品 、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GA 1511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JB/T 4143 台式砂轮机
JB/T 6412 排风柜
JGJ 76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 91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
JGJ 310—2013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Y/T 0385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QB/T 4071—2021 课桌椅
XF 1205 灭火毯
建标 192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 197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6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教学设施 teachingfacilities
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开展教学活动的场所(不包括宿舍 、食堂 、教职工办公场所)中支持和保障教学正常开展的器材 、设备 、装置及配套设施的总称 。
3.2
风险 risk
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 。
注 1: 影响是指偏离预期 ,可以是正面的和/或负面的 。
注 2: 目标可以是不同方面(如财务 、健康与安全 、环境等)和层面(如战略 、组织 、项 目 、产品和过程等)的 目标 。
5
GB/T 43857—2024
注 3: 通常用潜在事件 、后果或者两者的组合来区分风险 。
注 4: 通常用事件后果(包括情形的变化)和事件发生可能性的组合来表示风险 。
注 5: 不确定性是指对事件及其后果或可能性的信息缺失或了解片面的状态 。
[来源 :GB/T 23694—2013,2. 1] 3.3
风险源 risk source
可能单独或共同引发风险(3. 2)的内在要素 。
注 : 风险源可以是有形的 ,也可以是无形的 。
[来源 :GB/T 23694—2013,4. 5. 1. 2] 3.4
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包括风险识别(3. 5) 、风险分析(3. 6)和风险评价(3. 7)的全过程 。
[来源 :GB/T 23694—2013,4. 4. 1] 3.5
风险识别 risk identification
发现 、确认和描述风险(3. 2)的过程 。
注 1: 风险识别包括对风险源 、事件及其原因和潜在后果的识别 。
注 2: 风险识别可能涉及历史数据 、理论分析 、专家意见以及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
[来源 :GB/T 23694—2013,4. 5. 1,有修改] 3.6
风险分析 risk analysis
理解风险(3. 2)性质 、确定风险(3. 2)等级的过程 。
注 1: 风险分析是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决策的基础 。
注 2: 风险分析包括风险估计 。
[来源 :GB/T 23694—2013,4. 6. 1] 3.7
风险评价 risk evaluation
对比风险分析(3. 6)结果和风险准则 , 以确定风险(3. 2)和/或其大小是否可以接受或容忍的过程 。注 : 风险评价有助于风险应对决策 。
[来源 :GB/T 23694—2013,4. 7. 1] 3. 8
风险应对 risk treatment
处理风险(3. 2)的过程 。
注 1: 风险应对可以包括 :
— 不开始或不再继续导致风险的行动 , 以规避风险 ;
— 为寻求机会而承担或增加风险 ;
— 消除风险源 ;
— 改变可能性 ;
— 改变后果 ;
— 与其他各方分担风险(包括合同和风险融资) ;
— 慎重考虑后决定保留风险 。
注 2: 针对负面后果的风险应对有时指 “风险缓解”“风险消除”“风险预防”“风险降低 ”等 。
注 3: 风险应对可能产生新的风险或改变现有风险 。
[来源 :GB/T 23694—2013,4. 8. 1]
6
GB/T 43857—2024
3.9
剩余风险 residualrisk
风险应对(3. 8)之后仍然存在的风险(3. 2) 。
注 1: 剩余风险可包括未识别的风险 。
注 2: 剩余风险还被称为 “留存的风险 ”。
[来源 :GB/T 23694—2013,4. 8. 1. 6]
3. 10
危险化学品 hazardouschemicals
具有毒害 、腐蚀 、爆炸 、燃烧 、助燃等性质 ,对人体 、设施 、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 [来源 :GB 18218—2018,3. 1]
4 安全原则
4. 1 安全第一 、生命至上 。 当安全技术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 ,优先考虑安全技术上的要求 ; 当人员安全与财产损失发生矛盾时 ,优先考虑人员的安全 ;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 ,优先开展人员的应急救援 ,保障人身安全 。
4.2 预 防 为 主 、超 前 防 范 。 通 过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责 任 体 系 和 各 类 规 章 制 度 , 加 强 安 全 宣 传 、教 育 和 培训 ,建立安全事故隐患预防体系 ,持续改善教学设施安全状况 ,提高安全预测 、预报 、预警 、预演水平 ,筑牢季节性 、规律性 、周期性 、突发性和重点预防的安全防线 。
4.3 动态管控 、常抓不懈 。安全工作不能一劳永逸 , 随着教学的推进 , 活动的开展 , 每天教学计划的更迭 ,安全隐患也在累积孕育中 ,建立健全常态化 、动态化的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 ,不断地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 ,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
4.4 综合治理 ,深化管理 。基于安全工作的系统性 、全面性 、经常性 ,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组织周密 、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 、监管到位 。建立并完善教学设施购置 、设计 、制造 、安装 、使用 、检查 、维护 、保养 、应急预案 、事故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程序 ,并确保 “谁使用 、谁负责 ,谁主管 、谁负责 ”, 把责任落实到岗位 、落实到人头 ,并加强风险评估 、监督实施和评价改进等综合治理 。
5 通用要求
5. 1 教学设施的设计、制造、选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应保证人身健康和安全 ,应符合 GB 50099、 GB 30533、JGJ 310、JGJ 91、GB 21746、GB 21748、GB 21749以及具体产品标准的有关要求 。
5.2 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并按照直接安全措施(消除 、预防 、减弱) 、间接安全措施(隔离 、联锁)和提示性安全措施(警告)的等级顺序尽可能降低可能的危险 。
偷工减料 、粗制滥造的伪劣产品将增加原来可以不存在的危险 。
5.3 教学设施 的 选 用 至 关 重 要 , 是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的 重 要 环 节 。 选 用 时 应 优 先 考 虑 安 全 技 术 上 的 要求 ,对有安全问题以及关键技术指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应一票否决 ,并考虑以下因素 :
a) 与使用对象相适应 ,如中小学未成年人集中 、密集 ;
b) 与学生年龄段特点相适应 ;
c) 与学生知识水平相适应 ;
d) 与学生身高 、体重及特殊需求(如残障)相适应 。
5.4 教学设施的安放位置及安装也是导致危险隐患的主要原因 ,应予以重视 。 在教学楼 、实验楼等走廊及学生活动场所通道不应摆放各类物品 。悬挂或支撑物体的支架或部件应有满足安全要求的强度和刚度 。
7
GB/T 43857—2024
5.5 教学设施和安装 、固定教学设施的零部件其可被人员接触的部分应无锐边 、尖角 和 凸 出 的 部 分 。应通过不借助工具无法移除的方式来防止零部件脱落 。
5.6 教学设施及其附件在使用过程中 ,除功能性外 ,不应对人体或环境造成危害或污染 。
5.7 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实验 、实训场所中危害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的有害因素 。 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包括化学物质 、粉尘和生物因素)的浓度应不超过 GBZ2. 1 的规定 ,相关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包括超高频辐射 、高频电磁场 、工频电场 、激光辐射 、微波辐射 、紫外辐射 、高温作业 、噪声和手传振动等)应不超过 GBZ 2. 2 的规定 。
当涉及未成年人时 ,应分析研判相关限值的适宜性 , 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 。
5.8 设施维护 、保养是确保设施安全的重要环节 。应按教学设施使用说明中有关要求 , 由受过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的人员(或有资质的人员)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 、维护和保养 , 以确保设施安全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压力容器 、氧气瓶等特种设施及安全附件 。应按使用说明的规定更换零部件 。
5.9 安全问题 可 能 会 在 各 方 面 产 生 , 安 全 是 相 对 的 和 动 态 的 。 暂 时 没 有 发 现 危 险 并 不 意 味 着 无 危险 ,教学设施维修以后也可能产生新的危险 ,特别是一些零部件采用代用品以后 。
5. 10 应 依 法 依 规 存 放 具 有 危 险 性 的 实 验 器 材 、辐 射 材 料 、病 原 微 生 物 、有 毒 有 害 物 品 、易 燃 易 爆 物品 ,符合相应贮存要求 ,应实施双人双锁管理 ,并设置警示标志及安全信息牌 ,安全信息包括 :涉及危险类别 、防护措施 、应急联系电话和安全责任人 ,相关信息应及时更新 。
5. 11 涉及危险化学品 、病原微生物 、放射性同位素 、特种设备 、强电 、强磁 、强光等高危场所 ,应设置报警系统和防护设施 , 以及显著明确的符合相关标准的警示标志 ,并设有安全信息牌 ,安全信息包括 :涉及危险类别 、防护措施 、应急联系电话和安全责任人 ,相关信息应及时更新 。
5. 12 涉及安全危险的设施 ,应在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出设施本身的危险或使用设施时所存在危险的警示标志 。
5. 13 涉及可能在实验时被污染的设施需要进行维护 、修理 、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 ,应按相关规定去除污染 、清洁和消毒灭菌 ,必要时 ,维护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
5. 14 应按照 GB/T 31190的规定 ,对教学活动中产生(丢弃 、废弃不用 、不合格 、过期失效) 的固体 、液体及可收集的气体等废弃化学品(包括包装过化学品的包装袋 、包装桶 、试剂瓶 、气体钢瓶等容器) 进行分类 、收集 、贮存和 日常管理 。并按使用说明或相关规定处置教学设施中涉及的电池 、重金属配件等 ,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
5. 15 各教学及学生活动场所应具有紧急疏散标识 ,标识应清晰 、明显 。
5. 16 使用食品 、纺织品 、木工 、金属 、汽修 、塑料等成型加工设施应符合 GB 30533的相关规定 。
5. 17 学校宜通过物联网 、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建立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 ,使安全管理便捷 、智能 、时效 。
6 安全技术要求
6. 1 设计与布局
6. 1. 1 教学设施应根据教学需要和特点,按功能分区布置 ,应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同时符合安全 、卫生 、防火等规定 ,布局科学 ,功能分区合理 。
6. 1.2 教学区应布置在校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并应与高噪声场所分开布置 。
6. 1.3 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建筑设计应分别符合 GB50099、JGJ76、建标 192和建标 197的规定 。
6. 1.4 建筑总 平 面 布 局 、平 面 布 置 和 防 火 分 隔 、建 筑 耐 火 等 级 、建 筑 构 造 与 装 修 等 防 火 设 计 应 符 合GB 55037、GB 50016、GB 50222的相关规定 。
6. 1.5 涉及爆炸性 、毒害性等危险化学品 、病原微生物 、放射性核素 、强电 、强磁 、强光 、强声等场所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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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 ,应与教室集中区域(或教学楼) 、图书馆等分区设置 ,如无法分开设置(在同一楼或邻近) ,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 , 自成独立的防护单元 , 防止对教学的干扰和污染 ,并对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 。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应采取物理隔离的建筑技术 ,确保实验人员和实验室周围环境的安全 。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宜独立设置 ,如与其他实验共用建筑物 ,应自成一区 ,宜设在建筑物一端或 一侧 ,满足排风间距要求 ;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宜远离市区 ,应为独立建筑物 ,主实验室所在建筑物离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高度的 1. 5 倍 ; 如与其他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共用建筑物 ,应在建筑物中独立的隔离区域内 ,应符合 GB 50346的规定 。
6. 1.6 存在易燃 、易爆 、粉尘 、烟气等实验场所应布置在校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并应与教学区 、人流密集区之间留有卫生防护距离及防火 、防爆安全距离 。
6. 1.7 危险品贮存及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场所应布置在校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人员较少接近的边缘地带 ,应远离火源 。
6. 1. 8 超过 200 m2 的实验楼层应至少具有两处紧急出 口 ,75 m2 以上实验室应有两扇门 ,且保持通道畅通 ;实验楼主走廊应留有不小于 2. 0 m 净宽的消防通道 ; 实验室操作区层高应不低于 2 m;高校理工农医类实验室人均面积应不小于 2. 5 m2 。高等学校 、职业院校实验室的设计和布置应符合 JGJ 91的要求 , 中学理科实验室的设计和布置应符合 JY/T 0385的要求 。
6. 1.9 实验室门为外开门 , 门上应有观察窗 ,且观察窗不应有遮挡 。
6.2 设备安装
6.2. 1 设备安装前应取得制造单位相关技术文件和质量证明文件并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使用安装说明书 、图纸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安装 。
6.2.2 大中型设备的安装 应 制 定 安 装 管 理 技 术 规 范 , 包 括 环 境 、施 工 、设 施 、人 员 、防 护 等 相 关 要 求 和措施 。
6.2.3 安装调试人员应经过培训 ,特种设备的安装单位应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资质 。
6.2.4 安装前应评估气候环境 ,施工现场应有防风 、防潮 、防雨雪和防寒措施 ,避免恶劣天气施工 。
6.2.5 安装施工时应采取措施 , 防止噪声 、扬尘 、电弧光和射线辐射等污染 ,并做好相关警示警戒和防护措施 ,不准许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
6.2.6 安装施工过程中应对建筑构件结构进行校核 ,不应在建筑构件上打砸孔洞 、损坏承载构件或在构件的钢筋上进行焊接施工 。
6.2.7 设备安装前应评估设备安装使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员带来的影响(如噪声 、辐射 、震动等) ,应选择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影响最小的场所 ,如影响不能减少 ,应采取相应措施(隔音 、屏蔽 、减震等) 。
6.2. 8 安装过程中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 ,避免设备在安装搬运中损坏 。
6.2.9 教室内各类设备 ,如投影机 、电视机 、电子白板和书写板(黑板) 应安装牢固 ,不易松脱 。 安装时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 ,不应采用塑料膨胀螺栓或者木楔 。采用空心砖的墙面不适合安装多媒体设备 。书写板(黑板)的安装除考虑承受向下的拉力外 ,应具有防松脱装置 。
6.2. 10 安装在墙壁 、天花板或其他结构上的设备应符合 GB 4943. 1有关安装的规定 。
6.2. 11 实验 、实训室内放置大中型机械设备应考虑房屋允许载荷 。
6.2. 12 设备的安装或安放应确保任何通风不受阻挡 。
6.2. 13 应建立吊装及壁挂设施的定期查验制度 ,及时发现影响设施强度和稳定性的隐患(必要时进行无损检测) ,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更换 、加固等防护或补救措施 。
6.3 与环境相关设施
6.3. 1 教室 、实验室等室内环境验收时 ,应符合 GB 50325、GB 55016的规定 ,教室 、中小学专用教室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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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室等室内环境运行时 , 污染物氡 、甲醛 、氨 、甲苯 、二甲苯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PM10、PM2. 5 、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 、二氧化氮 、二氧化硫 、臭氧等限量应符合 GB/T 18883的规定 。
6.3.2 室内除必备的 课 桌 椅 、讲 桌 、试 验 台(桌) 外 , 应 根 据 室 内 容 积 选 择 性 地 配 置 书 柜 、展 示 柜 等 家具 ,避免形成有害物质集聚效应 ,造成室内空气质量超标 。如必须配置 ,应严格控制单件家具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宜选用取得绿色认证的 、在全生命周期中对人体健康无害或危害小的绿色家具 。
涉及 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家具 , 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 GB 28007 的规定 。 室内家具应 符 合6. 19的要求 。
注 : 即使每件产品检测合格 ,如 果 在 有 限 空 间 内 放 置 过 多 家 具 ,也 会 形 成 有 害 物 质 集 聚 效 应 ,造 成 室 内 空 气 质 量超标 。
6.3.3 室内所用装饰装修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 GB 18580~GB 18588系列标准和 GB 6566的要求 ,并可根据学校使用特性 ,提出针对性指标 。
学校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宜选用取得绿色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 。
装饰装修中不应使用石棉和玻璃纤维制品 。
6.3.4 设备在正常运行或单一故障条件下不应释放达到危险剂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 。 如果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 气 体 或 物 质 , 应 将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或 物 质 吸 入 排 放 系 统 中 , 并 经 过 无 害 化 处 理 , 符 合GB 16297和相关排放要求后排出室外 。
如果释放的气体因其温度或波动可能产生危险 ,则应将其转离装置和操作人员 ,应对危险区域进行标识 ,并通过隔离装置限制靠近 。
6.3.5 应根据室内污染物类别和污染程度 ,选择合适的空气净化设备 ,宜选用高效级净化能效的空气净化设备 ,空气净化设备应符合 GB/T 18801的规定 。实验室可根据需要加装通风 、排风设施 。排风柜应符合 JB/T 6412的规定 ,新风空调设备应符合 GB/T 37212的规定 。
6.3.6 教学设施噪声应不大于 55 dB(机械设备应不大于 70 dB) 。超过 75 dB应提供符合 6. 20. 5 中对护听器的规定 , 以进行防护 。
6.3.7 如果环境照明不足以预防各类风险(如因光线暗而绊倒 、因刺眼不能察觉警告) 或存在需要频繁维修 、检查及调节的情况应提供局部照明 ,局部照明的设计及构造不应形成阴影区域 、刺眼的强光和频闪效应 。
6.3. 8 窗帘的选用及安装既要考虑使学生看清投影或显示 ,也要方便学生记笔记 。纺织品窗帘应符合GB 18401的规定 ,燃烧等级应不高于 GB/T 14644规定的 1 级 。
6.3.9 各类教学场所的地面上不应有拉扯的电线 、水管等障碍物 ,保持地面整洁 。
6.3. 10 室内采光 、照明 、取暖 、换气及通风 、地面 、天花板 、墙面和工作台面 、噪声 、电磁辐射及相关设施应符合 GB 30533的要求 。
6.4 电气安全
6.4. 1 电网供电
6.4. 1. 1 供电系统
学校供电不应采用 TN-C系统 。 当建筑物内有变电所(变压器)时 ,应采用 TN-S系统 ,负荷较小而无变电所时 ,应采用 TN-C-S系统或 TT 系统 ,具体按 JGJ 310—2013中 9. 3 的规定 。
注 : TN-C系统即俗称 “三相四线制 ”。TN-S系统即 “三相五线制 ”,有专用的保护接地线 PE。TN-C-S即局部三相五线制 ,系统中变压器一侧部分线路的中性线(N线) 与保护接地线(PE) 线是合一的 。TT 系 统 电 源 端 有 一 点接地 , 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 ,此接地点在电气上独立于电源端接地点 。
6.4. 1.2 供电系统接地
应符合 GB 14050、GB/T 16895. 3、GB/T 16895. 9、GB 18216. 4 和 GB 50169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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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导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断开 ,不应安装开关或熔断器 。
6.4. 1.3 配电箱(盒)
教室 、实验室应单设配电箱(盒) ,并应安装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配电箱的供电容量应满足室内系统设备全部开通时的负荷容量 。 当电源电压超过额定电压的 +5%~-10%时 ,应对敏感设备配备稳压电源 。
室内 、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应作保护接地 。
6.4. 1.4 供电线路
供电线路截面积应符合 GB 51348的规定 。
6.4. 1.5 剩余电流保护器
单相 220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选用二极二线式 RCD;三相三线式 380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选用三极三线式 RCD;三相四线式 220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 、三相设备与单相设备共用的电路选用三极四线式或四极四线式 RCD。
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动作电流 :用于人体电击防护允许的最大值为 30 mA,用于火灾防护最大值为300 mA。实验室等教学场所使用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应超过 30 mA。
供电系统中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按 GB 14050、GB/T 13955。
6.4. 1.6 供电开关
中小学实验设备应配有线路总开关 , 以避免学生擅自接通电路 。学生操作台应设有断电装置 。教师操作台及紧急出口处应设有电源切断开关 。
6.4. 1.7 电源插座
中小学和幼儿园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 电源插座安装位置 :幼儿园应不低于 1. 8 m。
电源插座接线应符合左面插孔为零线 ,右面插孔为相线 ,上面插孔为保护接地线 。
教室和实验室的单相电源插座应符合 GB/T 1002,三相电源插座应符合 GB/T 1003。
6.4.2 低压配电线路和低压电器
6.4.2. 1 配电线路布线
6.4.2. 1. 1 布线时应禁止下列情况 。
a) 在电线中间破开绝缘并接电线 。
b) 使用铝线 。
c) 相导线截面积小于 16 mm2 (铜线)时 ,零线截面积小于相线 ,或者零线使用铝线 。
d) 用医用胶布(橡皮膏)代替电工绝缘胶布 。
e) 教室地面布线采用塑料线槽 、线槽破裂 、地板下或墙内布线没有穿管 。
f) 临时乱拉电线(如 “卡脖 ”线或 “绊脚 ”线) 。
g) 保护接地线不符合要求 ,如 :
— 电源插座中保护接地线悬空或者接中线 ;
— 零地线电压超过 2 V(但是不应是 0 V) 。
注 : 零地电压为 0 V说明保护接地线悬空或者接零线 ,超过 2 V说明电力系统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 。
h) 铅熔断器内用铜线(针对老旧校舍使用的铅熔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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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配线箱内中线(零线)安装熔断器(包括使用闸刀开关的 ,零线安装了铅熔断体) 。
j) 电线的颜色未按规定连接 。
注 : 按规定 ,三芯护套线内红(或褐)色线接电源相线 ,蓝色线接电源中线 ,黄绿双色线接保护地线 。
k) 使用老化线缆 。
l) 大功率仪器使用普通接线板 。
m) 用其他金属线代替电气设备保险丝 。
6.4.2. 1.2 需要在地面布线 ,应在预制板浇筑时留布线槽 ,不应在预制板上开槽 。
注 : 在预制板上开槽破 坏 了 预 制 板 的 结 构 , 使 预 制 板 在 开 槽 处 承 重 能 力(强 度) 降 低 , 在 地 震 等 情 况 发 生 时 容 易折断 。
6.4.2.2 危险低压电器
不应使用有以下危险的低压电器 :
a) 外壳破损 ;
b) 非密封式电炉 ;
c) 非耐热(如塑料)电源线的电烙铁 ;
d) 对洒落液体未具备防护措施 ,且固定在实验桌上的电源 ;
注 : 综合性的 、非电学专用实验室有可能进行需要水的实验 ,一旦水流入电源将发生危险 。
e) 未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的家庭电路实验装置 。
注 : 家庭电路实验中学生不慎接触电网电源的可能性较大 。
6.4.2.3 实验台(桌)布线
6.4.2.3. 1 根据使用场所存在的风险隐患 ,按如下要求 ,正确安装电源插座 ,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
a) 通用技术专用教室或实训室的钳工 、木工操作台上电源插座应安装在操作台额面 ,不应安装在台面上 。
注 : 因台面金属屑 、木屑较多 ,容易进入电源插座而发生危险 。
b) 安装在实验桌上的电源插座应有防护盖 ,并且有防止水流进插座的措施 。
c) 使用电烙铁的实验桌 , 电源插座应安装在桌面 。
注 : 当电源插座安装在实验桌侧面时 ,容易挂到电源线而带动高温烙铁发生烫伤 。
6.4.2.3.2 电源线应穿管 。
注 : 当电源线没有穿管时 ,桌面露出部分的电源线可能会被学生用刀割破 。
6.4.2.3.3 布有电源线的实验桌应固定在地面上 。
注 : 避免实验桌移动损伤电线 。
6.4.2.4 强电实验室
6.4.2.4. 1 强电实验室电路中起通断 、保护 、控制或调节作用的低压电器的施工安装应符合 GB 50254的要求 。
6.4.2.4.2 高压 、大电流等强电设备应通过外壳 、隔离装置或遮拦提供触电防护 ,带电部分(交流电压有效值大于 30V,直流电压大于 60V)应布置在外壳 、隔离装置或遮拦里 , 防止从任何方向接近带电部分 。
6.4.2.4. 3 强 电 设 备 的 外 壳 、隔 离 装 置 或 遮 拦 应 按 照 GB/T 4208—2017 中 IPXXDH 的 防 护 等 级 要求 ,并应使用工具才能打开或拆除 ,除非采取措施使带电部分在外壳 、隔离装置或遮拦打开或拆除后 1 s内满足 :交流电路电压应降到不大于 30 V(a. c. )(rms) ,直流电路电压应降到不大于 60V(d. c. ) 。
6.4.2.4.4 实验室内应设置有效安全距离 ,避免实验时被邻近或经过人员触碰而发生意外触电 。
6.4.2.4.5 室内外及高压设备外壳 、隔离装置或遮拦上应设置安全警示牌 ,必要时设置信号灯以及联动式警铃(如隔离装置或遮拦被打开时) 、门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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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4.6 室内不应存放易燃 、易爆 、易腐蚀品 。
6.4.2.4.7 应就近配备干粉灭火器 、黄砂箱及铁锹 。
6.4.2.5 用电负荷
用电设备功率应与实验室容量及插座的电流相匹配 ,并有冗余 。
6.4.3 电器设备
6.4.3. 1 总体要求
6.4.3. 1. 1 熔断器座
设备上的熔断器座应符合不用工具不可能接触到危险带电件的要求 。
注 : 一种不用工具即可旋开的熔断器座盖 ,并且熔断器座口部有一圈与电网相连接的金属螺纹 ,手指能接触到的熔断器座称为 PC1类 ,不符合要求 。PC1类熔断器座仅适用于提供了相应的附加措施防止电击的应用场合 。
6.4.3. 1.2 电源插头与防护等级
Ⅰ 类电器应使用三极插头 , Ⅱ类电器应使用二极插头 。
注 : Ⅰ 类电器使用二极插头 ,保护接地线接在机壳的螺钉或接线柱上(称为 Ⅰ 类电器) , Ⅰ 类电器虽然使用了三极插头 ,但是保护接地线悬空(插头内未接 , 或 者 机 内 未 接 , 或 者 未 接 到 电 源 变 压 器 铁 芯) , Ⅱ 类 电 器 使 用 了 三 极 插头 ,都不符合要求 。
6.4.3. 1.3 开关、电耦合器和信号灯
开关 、电耦合器和信号灯符合以下要求 :
a) 电源开关的设置应符合人们的操作习惯 ,应按表 1 的规定 ;
b) 电耦合器的插头插座应符合插座在供电方 ,插头在受电方的要求 ;注 : 当插头在供电方时 ,一旦插头悬空就是危险带电 。
c) 仪器间的信号连接不应使用电网电源的插头插座连接 ;注 : 以免因误操作而接入电网电源 。
d) 信号灯颜色设置应符合红色表示危险 、告急 、故障 ,绿色表示安全的规定 。
注 : 红色灯光用于表示故障 、报警 ,绿色灯光用于表示正常工作 。用反时容易造成误操作 。
表 1 各种开关的功能设置和方向习惯
操作件运动方式
通 、启 、增大 、向上
断 、停止 、减小 、向下
旋转式
顺时针
逆时针
直线往复式
向上 、向右
向下 、向左
双用按钮式
按下
弹起
专用按钮式
按下(根据功能定义)
按下(根据功能定义)
闸刀式
合上
拉下
注 : 操作方向为向上 、向右 、向下 、向左的开关 ,安装位置应与此相符 。
6.4.3. 1.4 安全警告标志
由于功能需要 ,不可能屏蔽的有源高压仪器及高压带电仪器(例如感应圈、电子起电机、二维空间时间描迹仪、电火花计时器等)的带电部位应有安全警告标志(“当心触电”,按 GB2894—2008表 2,编号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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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有源 ”是指使用电网电源或者直流电源为能源的 。
由于功能需要 ,不可能屏蔽的高温 、低温部件应有安全 警 告 标 志(“禁 止 触 摸 ”, 按 GB 2894—2008表 1 编号 1-24,“当心烫伤 ”:按 GB2894—2008表 2 编号 2-18,“当心高温表面 ”:按 GB2894—2008表 2编号 2-24,“当心低温 ”:按 GB 2894—2008表 2 编号 2-25) 。
6.4.3. 1.5 电器绝缘一般要求
6.4.3. 1.5. 1 应通过绝缘材料 、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的措施为设备提供安全防护功能 , 相应设备的绝缘应分别符合 GB 4943. 1、GB 4706. 1 的相关规定 。
6.4.3. 1.5.2 Ⅱ类电器上不应使用 Ⅰ 类部件 。
注 : 例如 Ⅱ类电器(加强绝缘或者双重绝缘 ,不带保护接地线 ,抗电强度为 3000V,有效值)上使用的电源开关或者电位器等部件在面板外露的导电件与电网电源之间的抗电强度达不到 3000V,只能达到 1500V,这类部件称为 I类部件 。如果这些部件上的导电件在电器内部 ,外部不外露 ,外壳是绝缘材料 ,则是可以的 。
6.4.3. 1.5.3 高压仪器不应使用低压元器件 。
注 : 例如高压电源输出使用低压接线柱 、导线等接插件 。
6.4.3. 1.5.4 下列材料不应作为安全目的的绝缘 :
a) 容易受到损坏的材料(如漆 、瓷釉 、氧化层 、阳极氧化膜) ;
b) 未浸渍的吸湿性材料(如纸 、纤维制品和纤维材料) ,兼有绝缘功能的电器面板或外壳不应使用普通木材 、纸张 。
注 : 例如电器使用木材做外壳 , 内部没有电源变压器 ,用电网电源供电的电路 , 内部危险带电件直接安装在木材外壳上 。一些常见发光二极管的示教板 有 这 种 情 况 。普 通 竹 、木 、纸 张 、棉 布 等 材 料 被 视 作 导 电 件 , 不 能 作 为 绝缘材料 。
6.4.3. 1.6 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应符合 GB 4706. 1 的规定 。
6.4.3. 1.7 危险带电件和触电危险
应符合 GB4793. 1、GB4943. 1 的规定 。教学 、实验用电设备应采用符合 JGJ310—2013中 5. 6规定的电击防护措施 。
6.4.3.2 爆炸危险场所中使用的设备
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等 有 爆 炸 危 险 的 实 验 室 应 使 用 防 爆 电 气 线 路 和 设 备 , 应 符 合 GB/T 29304 的规定 。
6.4.4 电气设备的抗震安全
应符合 JGJ 310的相关规定 。
6.5 机械安全
6.5. 1 通用要求
6.5. 1. 1 使用机械设施前应按照 GB/T 15706开展风险评估 ,识别危险 、估计和评价风险 、消除危险或充分减少风险 。
6.5. 1.2 机械设施应通过以下措施逐步消除或减小危险 :
— 按 GB/T 15706—2012中 6. 2通过设计消除危险或降低风险 ;
— 按 GB/T 15706—2012中 6. 3通过防护装置和附加的保护措施降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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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 GB/T 15706—2012中 6. 4通过使用信息中关于剩余风险的规定降低风险 。
6.5. 1.3 机械安全的风险来自于人 、机器 、环境等因素 , 以及各因素的复合效应 ,应通过风险预警 ,对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发出警告 ,并通过采取的防范措施 , 达到安全状态 。 机械安全风险预警的基本原则 、要求 、流程 、监测 、分级及措施应符合 GB/T 41344. 1~GB/T 41344. 4 系列标准的规定 。
6.5. 1.4 机械设施的风险评估 、安全防护实施原则 、安全防护办法和补充保护措施 、防护装置 、保护装置 、使用信息等应符合 GB/T 30574的规定 。
6.5. 1.5 用于保护人员免受机械危险伤害的防护装置的设计 、制造和选择 ,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应符合 GB/T 8196的规定 ,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GB/T 23821 的规定 。联锁装置应符合 GB/T 18831和 GB/T 41108. 1~GB/T 41108. 3 系列标准的规定 。
6.5. 1.6 机械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的设计和集成应符合 GB/T 16855. 1 的规定 ,机械的安全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升级应符合 GB/T 41118的规定 。
6.5. 1.7 为避免因人为动作或意外危险事件导致的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紧急状态 , 降低对人员的危害 、对机 械 或 正 在 进 行 中 的 工 作 的 损 害 , 应 为 存 在 此 类 风 险 的 设 施 安 装 急 停 装 置 , 急 停 装 置 应 符 合GB/T 16754 和 GB/T 30574—2021中 8. 2 的规定 。
6.5.2 移动部件之间的间距限制
为防止对身体部位造成挤压的危险 ,针对身体不同部位 ,移动部件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 GB/T 12265的规定 。为防止头 、脚 、手指等身体主要部位进入因部件移动形成的缝隙中 ,部件的最大间距应不超过表 2 的规定 。
表 2 为防止身体主要部位进入 ,部件间的最大间距
身体的一部分
最大的间距
mm
头
120
脚
35
手指
4
注 : 此表中的值是按成年人测算的 。对于可能被儿童操作的设备 ,应考虑更小的尺寸 。
6.5.3 机械用电安全
6.5.3. 1 机 械 设 施 的 电 气 、电 子 和 可 编 程 电 子 设 备 应 符 合 GB/T 5226. 1 的 规 定 , 应 选 用 具 有 符 合GB/T 5226. 1—2019中 6. 2、6. 3 和 6. 4 中 PELV(保护特低电压)规定的防护措施的机械电气设施 , 以免受电击的危害 。
6.5.3.2 电源插座应安装在机械设备安装位置的附近 ,与机械设备的距离不应大于 1 m。
6.5.3.3 机械设备应接保护地线(或接保护线) , 防止在设备绝缘损坏时触电 。
6.5.3.4 机械设备操作工位应设绝缘地垫 。
6.5.3.5 行灯应采用 GB/T 5226. 1—2019中 6. 4 的 PELV(保护特低电压) 。
6.5.4 个别设备的安全要求
6.5.4. 1 高速电动离 心 机 不 应 振 动 严 重 或 者 有 特 别 的 声 响 。 离 心 机 的 安 全 要 求 应 符 合 GB 19815 的规定 。
注 : 电动离心机动平衡有问题可能产生强烈共振 ,如果高速旋转部件断裂将飞车 ,造成严重事故 。 因此 , 电动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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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运动中如果振动严重 ,或者有特别的声响 ,属于危险情况 。
6.5.4.2 砂轮机应有防护罩 、火星挡板 、工件托架 、护 目屏 、法兰盘 。 台式砂轮机应符合 JB/T 4143 的规定 。
不准许未成年人 、未经过培训的大学生接触砂轮机 。
6.5.4.3 台钻应配平口钳 。
6.5.4.4 如设备或部件质量为 18kg以上 ,应提供提手或可携带的装置 。 提手或把手如果被安装到设备上 ,应能承受设备重力 4倍的力 。
6.5.5 标志
机械设备附近应使用黄线划出隔离区 ,并应有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和指令标志 。
6.6 强光和辐射危险
6.6. 1 通用要求
6.6. 1. 1 中小学实验教学用激光器应只限于 GB 7247. 1 中规定的 1类和 2类激光产品 。如有特殊功能要求 ,需使用 GB 7247. 1 中 规 定 的 1 类 和 2 类 之 外 的 激 光 产 品 , 应 对 其 使 用 中 的 安 全 性 进 行 充 分 评估 ,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
6.6. 1.2 教学中使用的激光器应有防护罩 、挡板和安全 联锁 , 防护罩应符合 GB 7247. 1—2012 的 4. 2 要求 ,挡板和安全联锁应符合 GB7247. 1—2012的 4.3 的要求 。激光器的分类和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7247. 1的规定 。
6.6. 1.3 教学用激光器及含有激光器的相关设施应具备翔实的安全操作指南 ,激光器上或安装激光器的设备应 有 “当 心 激 光 ”安 全 警 告 标 志 。 操 作 人 员 应 穿 戴 防 护 镜 等 防 护 用 品 。 激 光 防 护 镜 应 符 合GB 30863 的规定 。
涉及激光设施的实验场所应确保窗户挂有阻燃的遮光窗帘或者窗户由滤光材料制成 ,设施周围无镜面或镜面反射物体 ,操作人员禁止佩戴可能造成面反射的物品 ,如手表 、戒指等 ,服装上禁止有金属配件 ,如金属拉链 、金属纽扣等 ,人员站立或坐着操作时传输光路不与人眼持平 。
6.6. 1.4 X射线管应具有防护箱 。
注 : 1978年和 1986年《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中的 “X射线管 , 附荧光屏 ”存在使用安全风险 ,在未加装防护装置时不应通电使用 。可作为了解 X射线管结构的直观教具 。
6.6. 1.5 实验场所中的电场和磁场 、接触电流-暴露危险限值应符合 GB/T 5959. 1—2019中附录 B 的规定 ,如无法满足要求 ,应对产生电场和磁场的源予以屏蔽 。
6.6.2 紫外线
6.6.2. 1 紫外辐射可损坏生物细胞 , 降低塑料制品的强度和绝缘性能 ,亦可引起化学反应导致火灾 ,应通过屏蔽 、隔障 、锁闭的门和过滤窗将辐射和辐照等级降低至安全水平 ,如果可能有暴露危险 ,应为实验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并粘贴警告标志 。
6.6.2.2 紫外线消毒类设备的紫外线 、臭氧泄漏量及使用注意事项应符合 GB 28235 的规定 ,设备开启时应有声音或灯光提示 。低气压汞蒸气放电紫外线杀菌灯应符合 GB/T 19258. 1 的规定 。
6.6.3 可见和红外辐射
6.6.3. 1 强可见辐射可对人眼造成伤害 ,可降低对信号灯或警告标志的观察和反应能力 ;强红外辐射可对人眼造成伤害和皮肤灼伤 ;强可见和红外辐射可引燃易燃材料和液体 ,光学元件表面或窗户可能增加局部照度的强度 。
6.6.3.2 相关设施应通过设计和构造等将其产生的可见或红外辐射限制在其运行所需范围内 ,并对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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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人员没有作用或将作用降至无危险水平 。使用中的设施经评估存在可见或红外辐射时 ,应采取措施将其对暴露人员的作用降至无危险水平 。
6.6.4 电离辐射
6.6.4. 1 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取得许可后才能购置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 。
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的安全应符合 GB 18871的规定 。相关实验室的管理和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27476. 6 的规定 。
6.6.4.2 应为进入含辐射源的实验场所的涉源人员配置适用 、足够 、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具(如防护服 、防 护 围 裙 、防 护 手 套 、防 护 面 罩 和 呼 吸 防 护 器 具 等) 和 个 人 剂 量 计 。 应 按 照 GB 18871、 GB/T 27476. 6 的要求使防护和安全措施最优化 ,尽一切努力减少对人员的照射 。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6. 20的规定 。
辐照设施设备和 2类以上射线装置应具有能正常工作的安全连锁装置和报警装置 。
6.6.4.3 辐射源应单独存放 ,不应与易燃 、易爆 、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 。储存库应设双门双控 ,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警戒线和剂量报警仪 ,应有安全报警系统(与公安部门联网) 和视频监控系统 ,应采取防火 、防水 、防盗 、防丢失 、防破坏 、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
6.6.4.4 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的采购 、转让 、转移和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并应符合 GB 11806 的要求 。
6.6.4.5 涉源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 ,并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
涉源人员应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按时参加放射性职业体检(2年 1 次) ,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6.6.4.6 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按时(3个月 1 次) 进行个人剂量计的剂量检测 ,取得合格检测报告 。 剂量计平时不应放在实验室 。
6.6.4.7 各类涉源的设备和装置 、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操作 , 以及 5类以上的密封性放射性实验操作应制定符合国家相关的操作规程 、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 ,并遵照执行 。
贮存 、领取 、使用 、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 ,应当进行登记 、检查 ,做到账物相符 。
6.6.4. 8 设备报废 、废弃物处置和涉源场所退役符合以下要求 。
a) 报废含有放射源或可产生放射性的设备 ,应按国家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退役处置;X光管报废时应敲碎 ,宜拍照留存 。
b) 涉源实验室应有专门存放放射性废弃物的容器和暂存库 ,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室有衰减池 ,或者有非密封性专门回收处置场所 。
c) 对于低 、中水平放射性(按《放射性废物分类》) 固体废物应选择符合 GB 12711规定的包装容器 。直接操作进行装卸 、搬运 、贮存和处置的低 、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 ,其外表面任意一点的剂量率应不大于 0. 2 mSv/h。超过此限值的废物包应外加外包装容器 ,外包装容器应满足辐射屏蔽的要求 ,与内装废弃物容器尺寸相匹配 。运输的低 、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的剂量率限 值 应 符 合 GB 11806 的 相 关 规 定 。 低 、中 水 平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包 表 面 污 染 限 值 应 低 于GB 12711—2018中表 1 的限值 。
d) 涉源实验场所退役 ,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完成后取得政府部门同意退役及无限制开放使用或者有限开放使用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后方可按要求使用 。
6.7 释放气体和物质、爆炸和内爆的防护
6.7. 1 释放气体和物质
正常情况下 ,设施设备不应释放含有危险数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 。如果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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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或物质 ,应吸入排放和过滤系统 。释放的热气应转离操作人员和设备 。
应按照制造商有关设 备 有 可 能 释 放 的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或 物 质 及 其 量 值 、推 荐 使 用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等 ,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
6.7.2 爆炸和内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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