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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3634-2024 法医学 尸体检验职业防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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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 100 CCS C 0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3634—2024

  法医学 尸体检验职业防护指南

  Forensicmedicine—Guidelinesforoccupationalprotection

  in post-mortem examination

  2024-03-15发布 2024-03-15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3634—2024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原则 2

  5 职业暴露危害因素 、风险等级评估与分级防护 2

  6 职业暴露风险管控 4

  7 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置 5

  8 人员心理健康 6

  9 职业防护信息管理 6

  附录 A (资料性)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装备及注意事项 8

  附录 B (资料性)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记录表 10

  附录 C (资料性)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表 11

  参考文献 12

  Ⅰ

  GB/T 43634—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公安部鉴定中心 、河北医科大学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侦查技术中心 、北京市公安局 、华中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山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德州市公安局 、武汉市公安局 。

  本文件主要 起 草 人 : 刘 耀 、丛 斌 、王 坚 、何 光 龙 、吕 途 、武 斌 、张 以 刚 、李 永 良 、高 冲 、史 天 涛 、汤 鹏 、刘力 、秦志强 、官大威 、周亦武 、王振原 、成建定 、袁明俊 、阮海根 、张超 、孙彦辉 。

  Ⅲ

  GB/T 43634—2024

  法医学 尸体检验职业防护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法医学尸体检验过程中涉及法医工作人员职业防护的原则 、职业暴露风险评估与防护分级 、职业暴露风险管控 、暴露后处置及防疫 、心理健康干预 、防护信息管理 、个体防护装备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

  本文件适用于公安 、检察 、法院 、军队 、社会鉴定机构 、科研院所及医疗机构中从事法医学尸体检验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 2890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A/T 147 法医学 尸体检验技术总则

  GA/T 830 尸体解剖检验室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法医学尸体检验 forensicpost-mortem examination

  具备尸体检验资质的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 ,指派或聘请具有资质的法医工作人员对尸体进行全面系统的尸体外表和解剖检验的过程 。

  [来源 :GA/T 147—2019,3. 2,有修改] 3.2

  职业暴露 occupationalexposure

  法医工作人员在从事法医学尸体检验过程中因接触各种生物性 、物理性 、化学性等有害因素而发生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情形 。

  3.3

  职业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hazard

  法医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可直接危害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因素 。

  [来源 :GB 39800. 1—2020,2. 2,有修改] 3.4

  防护级别 protection level

  法医工作人员在进行法医学尸体检验过程中 ,根据相应的职业暴露风险大小而划分应具备的防护装备及防护措施等级 。

  1

  GB/T 43634—2024

  3.5

  个体防护装备 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PPE

  法医工作人员为防御生 物 性 、物 理 性 、化 学 性 等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伤 害 所 穿 戴 、配 备 和 使 用 的 护 品 的总称 。

  [来源 :GB 39800. 1—2020,2. 1,有修改]

  4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原则

  4. 1 危害识别

  准确发现 、识别 、评估尸体检验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对于现场环境 ,尸体包裹物 ,尸体的血液 、组织 ,尸体上或以气溶胶粒子状态分散在空气中的病原体 ,骨质断面及被污染的解剖器械 、环境等潜在危害因素保持警惕并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护 。

  4.2 合理防护

  配备尸体检验设施 、防护装备 ,开展人员培训 ,做好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置 ,并实现上述要素的合理配置 , 以确保职业防护的高效 、可持续 。 防护级别与危害程度相匹配是十分重要的 。

  4.3 规范操作

  规范开展现场尸体勘验 、尸表和解剖检验操作 。其中 ,职业防护参照本文件开展 ,程序要求及检验技术见相关法律 、法规 、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

  4.4 应急保障

  组织制定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群体性死伤案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应急保障预案 , 以确保快速落实法医工作人员(以下简称 “人员 ”)的防护措施 ,伤 、亡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检验 ,案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

  5 职业暴露危害因素、风险等级评估与分级防护

  5. 1 职业暴露危害因素5. 1. 1 人员因素

  来源于人员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a) 行为性危害因素 :操作不当等 ;

  b) 心理性危害因素 :处置重大 、群体性死伤案事件引起的心理不适 ,精神紧张 ,工作负荷超限等 ;

  c) 躯体性危害因素 :肢体损伤 、高血压 、心脏病等疾病状态及女性孕期 、哺乳期等特殊生理期 。

  5. 1.2 物的因素

  来源于物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a) 生物性因素 :尸体的血液 ,腐败气 、液体 ,含有病原微生物(细菌 、病毒 、真菌等) 的气溶胶 ,有毒动 、植物等 ,尤其是传染病感染尸体 ;

  b) 物理性因素 :骨折断端 ,缝合针头 、手术刀片等锐器及放射性因素等 ;

  c) 化学性因素 :酸 、碱性有机溶剂 ,挥发性毒物等 。

  2

  GB/T 43634—2024

  5. 1.3 环境因素

  来源于环境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a) 现场勘验环境复杂 :复杂地形 、密闭空间 、极端天气 、地下空间 、辐射环境等 , 以及容易发生二次事故现场(如火案现场 、爆炸现场 、坍塌现场 、交通事故现场等) ;

  b) 解剖场所环境不良 :地面湿滑 、采光照明不良 、通风不良 、防护等级不满足要求等 。

  5. 1.4 管理因素

  因管理不当造成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a) 尸体检验职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 ;

  b) 法医职业防护安全意识不强 。

  5.2 风险等级评估

  根据报案情况 、现场勘查情况 、尸体情况 、调查访问情况 ,结合 5. 1 识别职业暴露危害因素 ,综合评估法医学尸体检验职 业 暴 露 风 险 。 必 要 时 , 可 使 用 快 检 方 法 对 尸 体 进 行 新 冠 病 毒/乙 肝 病 毒/丙 肝 病毒/梅毒螺旋体/艾滋病病毒(SARS-CoV-2/HBV/HCV/TP/HIV)感染筛查以辅助评估 。

  其中 ,根据尸体情况将职业暴露风险由低到高分为三级 。

  a) 具备以下情形时 ,评估为 Ⅰ 级职业暴露风险 :

  1) 未高度腐败的尸体 ;

  2) 未发现甲类 、乙类传染病患病依据的尸体 。

  b)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时 ,评估为 Ⅱ级职业暴露风险 :

  1) 高度腐败的尸体 ;

  2) 有肝炎 、结核 、艾滋病病史的尸体 ;

  3) 有吸毒史 ,极度消瘦等疑似感染乙类传染病的尸体 ;

  4) 挥发性毒物中毒尸体 ,有机磷农药 、H2S、PH3 等中毒尸体 。

  c)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时 ,评估为 Ⅲ级职业暴露风险 :

  1) 危险化学品或放射性物质污染尸体 ;

  2) 甲类传染病或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的确诊或疑似尸体 。

  5.3 分级防护

  5.3. 1 防护装备

  根据评估的职业暴露风险分级进行相应级别的防护 ,见 GB 39800. 1、GB/T 18664和附录 A,宜在本级或高一级范围内选择使用适合的个体防护装备 :

  a) Ⅰ 级防护 :身体防护面积达体表面积的 80%以上 ;

  b) Ⅱ级防护 :身体防护面积达体表面积的 95%以上 ;

  c) Ⅲ级防护 :身体防护面积达体表面积的 100% 。

  5.3.2 解剖场所

  不同等级暴露风险的尸体解剖在满足相应防护需求的解剖场所进行 :

  a) Ⅰ 级职业暴露风险的尸体 ,宜在普通尸体解剖间或具备解剖条件的场所进行解剖 ;

  b) Ⅱ级职业暴露风险的尸体 ,宜在腐败尸体解剖间或普通传染性尸体解剖间进行解剖 ;

  3

  GB/T 43634—2024

  c) Ⅲ级职业暴露风险的尸体 ,宜根据危险因素致病特性 ,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要求 ,例如因感染 SARS病毒死亡的尸体 ,系统解剖宜首选具有生物安全防护三级标准(BSL-3) 的解剖间进行 。特殊情况下 ,可在具备相同或更高级别防护水平的其他场所内进行 。

  6 职业暴露风险管控

  6. 1 基础工作

  6. 1. 1 职业防护培训

  人员上岗前进行职业 防 护 知 识 培 训 非 常 重 要 , 在 岗 期 间 宜 实 时 更 新 培 训 内 容 。 宜 参 加 以 下 内 容培训 :

  a) 尸体检验常见暴露源及防护措施 ;

  b) 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 ;

  c) 各类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及防护等级 ;

  d) 暴露后的处置措施 、流程 ;

  e) 其他与职业防护相关的内容 。

  6. 1.2 传染病暴露风险的筛查与预防

  针对法医职业的特殊性 ,宜采取抗体筛查和疫苗接种的方式 , 降低人员的传染病暴露风险 。人员上岗前宜进行 HIV抗体和 HBV、HCV等病毒标志物检测 ,接种乙肝 、新冠等疫苗 ;在岗期间 ,宜定期检测抗体浓度 ,选择适当疫苗进行接种 。

  6. 1.3 身体特殊状态下的风险管控

  人员身体状态不宜开展尸体检验工作时 ,宜及时休息调整 。如女性在孕期 、哺乳期等 ,患有传染病 、呼吸道疾病 、四肢皮肤有较大破损等因素导致自身免疫力降低时及其他不能参与检验工作的情形等 。

  6.2 现场尸体勘验中的风险管控

  6.2. 1 基本防护

  现场尸体勘验宜做好基本防护 ,穿戴好防护服 、口罩 、头套 、鞋套 、手套等个体防护装备 。

  6.2.2 特殊防护

  人员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 ,根据 GB 2890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护 :

  a) 现场有大量血迹或尸体轻度腐败 ,按照 Ⅰ 级防护标准准备相应防护装备 ;

  b) 如尸体上有蛆 虫 、蚂 蚁 等 昆 虫 附 着 , 宜 在 手 套 口 、雨 靴 口 处 缠 绕 胶 带 , 封 闭 与 防 护 服 之 间 的空隙 ;

  c) 现场有毒性气体 、腐蚀性物质 , 宜针对性使用 自 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给式呼吸器 、耐腐蚀手套 、耐腐蚀鞋套 、耐腐蚀防护服 ;

  d) 密闭现场内有高度腐败尸体 、可疑传染病感染尸体或毒性物质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护措施 ,必要时可使用正压式防护服或自给式呼吸器 。

  6.2.3 现场排险措施

  人员参与现场尸体勘验工作时 ,宜根据现场特点,详细询问前期现场处置人员并了解现场特点,督

  4

  GB/T 43634—2024

  促 、配合专业人员开展以下必要的排险 :

  a) 勘验现场如位于山地 、高处 、水域 、斜坡 、危险建筑 、林地等危险性场所 ,有必要准备合适的梯子 、安全绳 、安全头盔 、救生衣 、防护衣 、驱虫药物等安全防护装备 ;

  b) 勘验火案 、交通事故现场,船舱 、井下等空气流通不畅现场 ,塌方 、水淹 、泥石流 、地震等自然灾害相关现场 ,先由相关专业人员排除安全隐患或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

  c) 勘验现场如可能存在危险化学品 、爆炸物 、放射性物质 、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或漏电时 ,先由相关专业人员排除相应危险再进行 ;

  d) 甲类及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患者的死亡现场 ,采取相应的隔离 、防控措施 ;确需勘验现场的 , 由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消毒处置后再进行 。

  6.3 解剖操作的风险管控

  6.3. 1 解剖操作注意事项

  评估为 Ⅰ 级 、Ⅱ级职业暴露风险的尸体 ,解剖操作流程宜按照 GA/T 147执行 。

  评估为 Ⅲ级职业暴露风险且确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尸体检验时 ,解剖操作流程除按照 GA/T 147和第 4章 、第 5 章外 ,尸检组织标本福尔马林固定时间需要根据组织块的大小适当延长 1 天 ~ 2 周 。 只有具备相应安全防护级别实验室才能对组织进行冰冻切片 。尸体解剖标本需要切开固定 , 固定液体积为 5倍 ~ 10倍固定标本体积 。尽可能减少尸体储存 、转运 ,检材提取 、运输 , 以及解剖操作过程中的次生危害和潜在危险 。

  6.3.2 解剖环境的消毒处理

  尸体检验结束后 ,除常规清理解剖环境外 ,采用以下消毒措施降低危害因素残留 。

  a) 常规消毒措施 :解剖器械充分刷洗后可采用 75%的乙醇或含氯消毒液等浸泡 , 高温高压灭菌处理 ;室内环境参照医疗机构消毒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消杀 ;使用后的个体防护装备及时放入污物袋中 ,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 ;使用过的刀片 、针 、注射器等利器宜单独置于利器盒内 ,定期销毁 ;使用紫外灯消毒的 ,按照 GA/T 830的要求执行 。

  b) 特殊消毒措施 :涉及传染病的消毒 ,宜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和协作 。一般乙类传染病死亡的尸体 ,可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或协助解剖环境的消毒处理 ;对于甲类传染病及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 、艾滋病死亡的尸体 , 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解剖环境的消毒处理非常必要 。

  6.3.3 尸体解剖后人员的消毒

  解剖后 ,人员进行手部消毒 ,有条件的解剖室 ,可以进行全身洗消 。

  7 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置

  7. 1 人员应急处置

  7. 1. 1 发生职业暴露后 ,立即暂停操作 ,在缓冲区脱去污染的防护装备 ,进行暴露后处置 。

  7. 1.2 血液 、组织等飞溅至皮肤时 ,立即使用冲洗设施清洗 ,用 0. 5%碘伏消毒 ,再用肥皂水彻底清洗 ;飞溅至黏膜时 ,立即使用冲洗设施清洗 ,再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干净 ;飞溅至眼内时 ,立即使用无接触洗眼器彻底冲洗 ,再用生理盐水冲洗 ,并及时就医 。

  7. 1.3 如有受伤 , 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 , 注意避免挤压创口局部 ,尽可能挤出创 口 内血液 ,用肥

  5

  GB/T 43634—2024

  皂和流动的清水彻底清洗 ,再用 0. 5%碘伏消毒 ,并及时就医 。必要时 ,宜及时接种破伤风疫苗 。

  7. 1.4 如创口内有骨片 、刀片等异物留存 ,用镊子取出 ,再用生理盐水 、双氧水冲洗 ,0. 5%碘伏消毒 ,并及时就医 。

  7. 1.5 发生职业暴露后 ,暴露人员及时上报单位 ,必要时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同时将有关情况记入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记录表(见附录 B) 。

  7.2 尸体处置

  发生职业暴 露 后 , 宜 立 即 对 尸 体 进 行 SARS-CoV-2/HBV/HCV/TP/HIV 等 常 见 传 染 病 快 速 筛查 ,并送有资质的专业实验室复测 。

  7.3 特殊处置

  7.3. 1 乙肝病毒、丙肝病毒职业暴露

  发生乙肝病毒 、丙肝病毒职业暴露 ,及时进行抗体检测 。如接种过疫苗 ,抗体浓度足够的可不处理 。如未接种过疫苗 ,或接种过疫苗但抗体浓度不足的 ,及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接种乙肝疫苗 ,并追踪检测病毒抗体 。

  7.3.2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 ,参照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相关防护规定及时处理 ,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评估暴露级别 、病毒载量水平 ,实施预防性用药 ,监测抗体 , 随访与咨询 。法医所在单位参照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相关处理程序规定要求 ,及时向本辖区内处置机构报告 ,进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个案登记 。

  7.3.3 结核杆菌职业暴露

  发生结核杆菌职业暴露 ,宜及时到正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检查 。

  8 人员心理健康

  所在单位宜关注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 ,加强与心理专业机构的合作 ,遇有以下情况 ,可请心理专业相关人员对人员进行心理干预 :

  a) 主动反映心理健康问题 ,需要帮助的 ;

  b) 参与现场处置出现情绪波动 ,有焦虑 、抑郁 、恐惧 、害怕等心理反应的 ;

  c) 发生职业暴露需进行紧急处置或采取防疫措施的 ;

  d) 其他需要心理专业人员帮助的情况 。

  9 职业防护信息管理

  9. 1 人员所在单位有必要建立职业防护信息管理系统 ,对相关制度 、工作流程 、档案信息进行管理 。 系统宜包含以下内容 :

  a) 职业防护知识培训和考核记录 ;

  b) 职业暴露风险评估表(见附录 C) ;

  c) 职业防护健康监督及防疫计划 ;

  6

  GB/T 43634—2024

  d) 职业防护装备的管理记录 ;

  e) 解剖场所的维护管理记录 ;

  f) 职业防护记录表(见附录 B) ;

  g) 人员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

  9.2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信息中关于人员个人免疫及抗体检测结果 、职业暴露的相关隐私不对外公开 。

  7

  GB/T 43634—2024

  附 录 A

  (资料性)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装备及注意事项

  A. 1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装备

  不同防护等级及对应配备的防护装备见表 A. 1。

  表 A. 1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装备表

  防护装备

  Ⅰ 级防护

  Ⅱ级防护

  Ⅲ级防护

  头部防护

  头套

  是

  是

  是

  手术帽

  是

  否

  否

  面部防护

  一次性外科口罩

  是

  否

  否

  N95防护级别口罩或防毒面具

  否

  是

  是

  护目镜或医用防护面罩

  是

  是

  是

  手部防护

  丁腈手套或乳胶手套

  是

  是

  是

  防割手套

  是

  是

  是

  棉线手套

  是

  是

  是

  长袖手套

  是

  是

  是

  足部防护

  一次性鞋套

  是

  是

  是

  乳胶鞋套

  是

  是

  是

  长筒雨靴

  否

  否

  是

  全身防护

  一次性解剖服

  是

  否

  否

  医用防护服

  否

  是

  是

  正压式防护服

  否

  否

  是

  生化防护服

  否

  否

  是

  其他

  医用急救包

  是

  是

  是

  医用皮肤防护膜

  是

  是

  是

  SARS-CoV-2/HBV/HCV/TP/HIV快速检验盒

  否

  否

  是

  器械清洗消毒仪

  是

  是

  是

  纸巾类吸水材料

  是

  是

  是

  利器盒

  是

  是

  是

  A.2 防护装备性能需求

  A.2. 1 防护装备宜置于专用房间 ,房间内保持清洁 、干燥 ,避免阳光直射 。

  A.2.2 定期检查个体防护装备的有效期 、性能及使用效果是否满足防护需求 , 以便及时更新 。

  8

  GB/T 43634—2024

  A.2.3 解剖检验所用防护服技术要求见 GB 19082,确保防水 、防血液渗透 。 护 目镜具有防雾 、防液体溅射 、防刺激性气体功能 ,可使用密闭式防化眼镜 ; 医用防护口罩过滤效率等级达到 GB 19083要求的 1级或 GB 2626要求的 KN95级以上标准 。

  A.2.4 视情准备具有一定程度的防骨刺 、防锐器切割 、防油 、耐腐蚀 、吸汗等功能的各类手套备用 ,宜配备防切割能力达 GB 24541要求的三级以上标准的防割手套 。

  A.2.5 解剖场所宜配备医用急救包 ,急救包内可配无菌棉签 、无菌棉球 、无菌纱布 、胶布 、镊子 、创可贴 、碘伏 、医用双氧水 、生理盐水及 75%乙醇等 。

  A.3 防护装备穿脱注意事项

  A.3. 1 使用前检查个体防护装备有效期 ,检查有无破损 、污染 。

  A.3.2 穿戴宜按照防护装备的相关规定进行 ,扎紧手套口 、袖口部位 , 防止手套滑脱 。

  A.3.3 脱卸时宜遵循先污染后洁净的顺序进行 。

  A.3.4 手卫生规范宜按照 WS/T 313执行 。

  A.3.5 参与尸体解剖的照录像人员 、痕检人员 、辅助人员可参照解剖操作人员标准进行防护 。

  A.3.6 Ⅲ级职业暴露防护装备的穿脱流程 ,参照生物医学和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具体要求进行 。

  9

  GB/T 43634—2024

  附 录 B

  (资料性)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记录表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记录表式样见表 B. 1。

  表 B. 1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防护记录表

  案件名称

  风险级别

  检验时间

  检验地点

  工作人员

  姓名

  防护级别

  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1

  2

  3

  4

  5

  职业暴露记录

  职业暴露经过 、暴露人

  暴露性质

  暴露后处置情况

  情况上报

  废弃物处理情况

  备注

  记录人

  记录时间

  10

  GB/T 43634—2024

  附 录 C

  (资料性)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表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表式样见表 C. 1。

  表 C. 1 法医学尸体检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表

  案件名称

  有关案情

  职业暴露影响因素

  尸体现象

  可疑传染病信息

  有毒物质

  其他

  职业防护影响因素

  环境设施

  防护装备

  人员

  其他

  评估意见

  风险级别 防护级别

  备注

  评估人

  评估时间

  11

  GB/T 43634—2024

  参 考 文 献

  [1] GB 2626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2]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 、使用与维护

  [3] GB 1908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4] 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5] GB 19489—2008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6] GB 24541 手部防护 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7] GB 39800. 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 1部分 :总则

  [8] GBZ/T 213—2008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9]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10]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13] 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国卫办疾控发〔2015〕38号) .

  [14]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3号) .

  [15]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98号) .

  [16] 殡葬服务机构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肺 炎 患 者 遗 体 处 置 及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指 引(试 行) (民 办 发〔2020〕2号) .

  [17]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卫医发〔2004〕108号) .

  [18]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科教发〔2006〕15号) .

  [19] 邬春堂 ,牛侨 ,周志俊 ,等 .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第 8版)[M] .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7.

  [20] Practicalguidelines for infection control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 WHO.

  [21] Drake SA, Thoene C, Foster M , et al. Medicolegal death investigator workplace safety hazards: A scoping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J] .

  12

291394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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