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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5831-2025 机动车用光源 安全性要求

  • 名  称:GB 45831-2025 机动车用光源 安全性要求 - 下载地址2
  • 类  别:汽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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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GB 45831-2025 机动车用光源安全性要求》国家标准的详细内容总结,按标准结构分层梳理: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M、N、O、L类)道路照明和光信号装置中的可更换光源,涵盖灯丝光源、气体放电光源、LED光源三类。规定了型式判定规则、通用要求、光源特定要求及检验规则。


​二、术语与定义​

  • ​光源类型​​:标准化设计特征的命名(如H4、D2S等)。
  • ​LED替代光源​​:具有配对灯丝光源类型的LED光源,灯头定位键结构不同。

​三、同一型式判定​

光源在以下方面无差异视为同一型式:

  1. 光源类型
  2. 制造商
  3. 玻壳/灯头设计(仅改变颜色不改变特性除外)
  4. 标称电压
  5. 灯丝光源种类(普通/卤素)

​四、通用要求与试验方法​

​1. 标志要求​

  • ​所有光源​​:需清晰耐久标注制造商商标、光源类型命名、标称电压(特定情况可豁免)。
  • ​特殊要求​​:
    • 灯丝光源:标功率(双灯丝需标高/低功率)、卤素光源加标"U"。
    • 气体放电光源:标功率;分离式镇流器需额外标注光源型式和商标。
  • ​试验方法​​:湿布擦拭15秒后标志需清晰。

​2. 玻壳/光学表面​

  • 目视无影响光学性能的缺陷。
  • 涂覆玻壳需通过化学溶剂(70%庚烷+30%甲苯)擦拭试验。

​3. 灯头​

  • 符合GB/T 45603-2025和IEC 60061-1标准,牢固安装。

​五、分光源类型要求​

​(一) 灯丝光源(第6章)​

  1. ​老炼​​:试验电压下燃点1小时(双灯丝分别进行)。

  2. ​灯丝位置/尺寸​​:

    • 几何形状/位置/尺寸符合标准数据活页,按附录A测量(90%~100%试验电压下)。
    • 双螺旋灯丝视为单螺旋,端部圈定义见标准图A.1。
  3. ​颜色​​:

    • 一般为白色(特定颜色除外),色度范围符合GB 4785。
    • 涂色光源需通过附录C颜色耐久性试验(10周期温湿度循环)。
  4. ​紫外辐射​​:卤素光源需满足 k_1 /leq 2 /times 10^{-4} /, /text{W/lm}, k_2 /leq 2 /times 10^{-6} /, /text{W/lm}(公式6.4)。

  5. ​光电性能​​:

    • 功率/光通量符合限定值,选择性黄色光源光通量≥透明光源的85%。
  6. ​光学质量​​:

    • 近光截止线光源需在标准前照灯中测试,配光值偏差≤10%(详见6.6)。

​(二) 气体放电光源(第7章)​

  1. ​老炼​​:15个开关周期(附录D)。
  2. ​电极/电弧/遮光带​​:位置尺寸符合数据活页(老炼前后分别测量)。
  3. ​启动性能​​:
    • 启动:直接点亮(未老炼光源测试)。
    • 上升:1秒内达目标光通量25%,4秒内达80%(分光通量档次)。
    • 热再触发:关闭后规定时间内再启动,1秒内达80%光通量。
  4. ​光电性能​​:
    • 电压/功率/光通量在限定范围,选择性黄色光源光通量≥白色光源的68%。
  5. ​颜色与辐射​​:
    • 白色光色度在数据活页范围内,红光成分 k_{/text{red}} /geq 0.05(公式7.6)。
    • 紫外辐射 k_{/text{UV}} /leq 10^{-5} /, /text{W/lm}(表1权重函数)。

​(三) LED光源(第8章)​

  1. ​老炼​​:试验电压下≥48小时。

  2. ​发光面位置/尺寸​​:符合数据活页。

  3. ​光电性能​​:

    • 光通量:30分钟值在1分钟值的80%~100%或偏差≤±20%。
    • 归一化发光强度/累积光通量分布在限定范围。
  4. ​颜色​​:

    • 色度在要求范围内,前照明光源方向性色品偏差 /Delta x /leq 0.025, /Delta y /leq 0.050
    • 红光成分 k_{/text{red}} /geq 0.05(公式8.5)。
  5. ​高温要求​​(如适用):

    • 最高试验温度下光通量/颜色变化符合限值,并通过1000小时耐久试验。
  6. ​无使用限制光源​​:

    • 亮度对比度/均匀性需满足附录F要求(区域1a/1b定义见图F.1-F.3)。

     

     

  7. ​LED替代光源附加要求​​:

    • 电流符合限定值,通电2ms内不发光,色温≤3000K(特定除外)。

​六、检验规则(第9章)​

  1. ​型式检验​​:
    • 灯丝/LED光源:5只样品;气体放电光源:3只(含镇流器)。
    • 全项目检测,需提供辅助装置(如尺寸夹具)。
  2. ​生产一致性检验​​:
    • ​试验记录检查​​:按附录G分组抽样(表G.1-G.3),累计不合格数≤接收限(表G.4-G.6)。
    • ​现场抽样​​:争议时按表2二次抽样判定(接收质量限1%/6.5%)。

​七、规范性附录​

  • ​附录A​​:灯丝形状/位置测量方法(含图A.1-A.2)。

  • ​附录B​​:灯丝光源颜色测量(含图B.1接收器位置)。

     

  • ​附录C​​:颜色耐久性试验(温湿度循环图C.2-C.7)。

  • ​附录D-G​​:气体放电/LED光源测试方法及制造商记录抽样规则。


​标准核心目标​​:统一机动车光源的安全性和性能要求,确保照明/信号装置可靠性,涵盖设计、生产、检验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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