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65.080 CCS B10
T/ZNZ
浙江 省农 产品 质量 安全 学会 团体 标准
T /ZNZ 351—2025
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施用技术
指南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application of new-type fertilizer made from
perishable waste
2025-06-19 发布 2025-07-19 实施
浙江省农产品 质量 安全 学会发 布
T/ZNZ 35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温州市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管理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若辉、陈钰佩、朱洁、单英杰、吴声敢、刘银秀、叶诚诚、朱伟锋、李荣会、沈月、颜军、黄苏庆、秦方锦、吴倩倩、麻理亚、徐煜、钟水美、谭慧娜、何琴玲、杨梢娜、刘振宇、袁杭杰。
I
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施用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的施用原则、施用技术、管理要求、档案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施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8400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NY/T 525 有机肥料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T 1112 配方肥料
NY/T 2911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易腐垃圾 perishable waste
生产经营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容易腐烂分解的有机废弃物,包括餐厨垃圾、废弃的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米面食品、食用油脂等。
4 施用原则
4.1 安全性
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需经高温发酵充分腐熟,无害化处理后确保病原体完全灭活,肥料质量安全性应符合NY/T 525、NY 884的有关规定,肥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应符合GB 38400的要求,不会对环境和作物产生不良影响。
4.2 适宜性
1
适合在耕地、园地、林草地等土壤上施用。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不宜在可溶性盐分含量≥ 3.0 g/kg的土壤或盐分敏感植物上施用。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施用。
4.3 合理性
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应根据作物类型、栽培模式、土壤地力、作物对营养元素的需求,单施或与其他肥料合理配施。
5 施用技术
5.1 施用方式
根据肥料性状选用适宜方式施用,如有机肥宜作基肥。
5.2 施用时间及施用量
根据作物生长周期、肥料施用方式选择适宜时间。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单施或与其他肥料合理配施时,施肥量应根据NY/T 2911要求,结合地理区域、耕地地力、作物需肥规律及目标产量等确定。施用时间及施用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不同作物肥料施用时间及施用量
作物种类
施用时间
施用量
粮油作物
双季早、晚稻
双季早4月初,晚稻7月底-8月初
基施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200kg/667 m2,化学氮肥用量(折纯)可减少2 kg/667 m2
单季稻
5月中旬-6月初
基施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200 kg/667 m2~300 kg/667 m2,化学氮肥用量(折纯)可减少2 kg/667 m2~3 kg/667 m2
小麦、油菜
11月中下旬
基施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100kg/667 m2,化学氮肥用量(折纯)可减少1 kg/667 m2。
蔬菜
叶菜
移栽前
基施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500 kg/667 m2~1000 kg/667 m2,化学氮肥用量(折纯)可减少5 kg/667 m2~10 kg/667 m2。
瓜果
黄瓜、茄果类作物,基施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400 kg/667 m2~500 kg/667 m2,化学氮肥用量(折纯)可减少3 kg/667 m2~5 kg/667 m2;西甜瓜、草莓基施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1000kg/667 m2~ 2000 kg/667 m2,化学氮肥用量(折纯)可减少10 kg/667 m2~20 kg/667 m2。
果茶
茶树
9月下旬-11月下旬
基施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500 kg/667 m2~1000 kg/667 m2,配合施用100 kg/667 m2~200 kg/667 m2生物有机肥,化学氮肥(折纯)可减少5 kg/667 m2~10 kg/667 m2。
果树
基施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1000 kg/667 m2~2000 kg/667 m2,配合施用100 kg/667 m2~200 kg/667 m2生物有机肥,化学氮肥(折纯)可减少10 kg/667 m2~20 kg/667 m2。
注:需与其他肥料配施时,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和化学氮肥用量根据NY/T 2911适当调减。
2
6 管理要求
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施用后出现以下情形,应立即停止施用,并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
a) 作物产量下降、品质变劣或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达到GB 2762中规定的限量,农田土壤重金属含量超过GB 15618的筛选限量值。
b) 土壤可溶性盐分含量达到3.0 g/kg以上。
c) 检测到土壤或农产品中出现新型致病微生物污染。
7 档案记录
生产记录中应如实记载以易腐垃圾为原料的新型肥料使用记录、肥害发生等情况,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3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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