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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3-460-2024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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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dding elevators to existing
multi-storey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24-10-12 发布2025-02-01 实施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60-202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7 7 8 5 - 2 0 2 4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
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dding elevators to existing multi-storey
residential buildings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 J / T 13 - 46 0 - 20 2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7 7 8 5 - 2 0 2 4
主编单位: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福建永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 2 0 2 5 年2 月1 日
2024 年福州
3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行业2020 年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
科〔2020〕3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结合我
省当前实际情况,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现行相
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章节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设计;5.施工;6.质量验收;附录。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工业
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
址:福州市北大路242 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工业设备安
装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97 号,邮编:350011),
以供今后修订。
本标准主编单位: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福建永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福建力森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广胜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聿华工程设计(厦门)有限公司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鼎荣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福建一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4
福建建工装配式建筑研究院有限公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范志忠苏亚森赵令锋陈宗旭
陈景和刘敏宝唐琳陈杨柳
魏绍鹏李寒姣陈福仁池碧连
李伟魏建彪杜宏锟林夏雨
肖合顺范贵杰彭涛陈鹏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吴平春陈墩祥袁征姜绍飞
林迟林经康陈仪育
5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设计........................................................................................ 6
4. 1 总平面设计........................................................................6
4. 2 建筑设计............................................................................6
4. 3 结构设计..........................................................................10
4. 4 机电设计..........................................................................12
4. 5 平层停靠设计..................................................................13
5 施工......................................................................................14
5. 1 一般规定..........................................................................14
5. 2 施工..................................................................................15
5. 3 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16
6 质量验收......................................................................................18
附录A 电梯停靠入户平面示意图................................................20
附录B 增设电梯竣工验收记录表................................................22
附录C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 23
本标准用词说明................................................................................24
引用标准名录....................................................................................25
附:条文说明..............................................................................27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 4
4 Design............................................................................................. 6
4. 1 General Plan........................................................................6
4. 2 Architecture.........................................................................6
4. 3 Structure............................................................................10
4. 4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12
4. 5 Leveling Stop....................................................................13
5 Construction..................................................................................14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4
5. 2 Construction......................................................................15
5. 3 Safety Fire Fighting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16
6 Quality Acceptance.......................................................................18
Appendix A: Plan Diagram of Elevator Parking and Entering
Households..........................................................................................20
Appendix B: Addition of Elevator Completion Acceptance Record
Form....................................................................................................22
Appendix C: Equipment Entry Acceptance Record Form................. 2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5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7
1
1 总则
1. 0. 1 为规范福建省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建设,保障
增设电梯工程质量及安全,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的
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
1. 0.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应遵循安全、适用的原
则,同时兼顾经济、绿色、美观的要求。
1. 0. 4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规定。
2
2 术语
2. 0.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Existing multi-storey residential
buildings
已经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或质量验收,实现或部分实现使用
功能的多层住宅建筑。
2.0.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适老化改造Elderly-oriented
transformation of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s
以满足老年人安全、便利、舒适、健康等要求为目的,对已
经建成使用的住宅进行的改造。
2. 0. 3 电梯井道Elevator shaft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新增的由结构构件和外围护体系
构成、供电梯在其内部沿竖向行走的封闭空间。
2. 0. 4 平层停靠Leveling stop
增设电梯的停靠层站与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各楼层楼面标高一
致,从各电梯停靠层站无需上(或下)楼梯踏步即可无障碍进入
户内的增设电梯停靠方式。
2. 0. 5 半层停靠Half-leveling stop
增设电梯的停靠层站与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各楼层间的楼梯休
息平台标高一致,从各电梯停靠层站需上(或下)一定数量楼梯
踏步才能进入户内的增设电梯停靠方式。
2. 0. 6 入户连廊Entrance gallery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选择平层或半层停靠方式时,从
各电梯停靠站层候梯厅(或平台)进入户内的走廊,可以是全部
新建,也可以是部分或全部利用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现有阳台。
3
2. 0. 7 无障碍设施Barrier-free facilities
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
用便利,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4
3 基本规定
3. 0.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前,应根据既有多层
住宅建筑的原始设计和施工资料,并结合对楼栋本体、现有的机
电设施设备和周边环境以及地下管线等现场实地勘查,对增设电
梯进行可行性评估。
3. 0.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可行性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增设电梯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建筑间距、消防通道、
普通道路、绿化、停车位等;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结构现状、增设电梯对既有多层住宅建
筑结构安全性的影响,是否存在影响增设电梯的结构构件;
3 增设电梯与室外现状各类管线的影响;
4 增设电梯对本楼及本单元的影响,包括采光通风、噪声、
震动、交通流线、消防疏散和机电设施设备等;
5 现状供电条件是否满足增设电梯的需求。
3. 0.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应根据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的
地面交通条件、小区环境、建筑条件、结构类型、使用状况、居
民需求,制定适宜的增设电梯方案。
3. 0. 4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应有可靠
的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0. 5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宜采用对居民生活影响小的
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
相关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等
对居住生活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
3. 0. 6 采用单电源供电电梯,应有断电自动平层功能,确保电梯
停电时停靠安全区域。
3. 0. 7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
组织相关方验收。
6
4 设计
4. 1 总平面设计
4. 1.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应
突出用地红线,并应满足规划及相关要求。
4. 1.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应合理规划,减少对城市景
观、周边建筑、居住环境、附属道路、公共设施、设备管线及其
配套附属物、住户通风、消防疏散、原楼梯间通风排烟、排气(油
烟)口影响,并应落实受影响的相关设施迁移的可行性。
4. 1.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宜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 1. 4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后应保证消防疏散要求。
4. 1. 5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后,与周边建(构)筑物应满
足防火消防间距要求,并保障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4. 1. 6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建筑布置方案应合理避让地
下管线,当无法避让时,应制订综合管线改造方案,保证地下管
线正常使用。
4. 2 建筑设计
4. 2.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应根据现状,选择适宜的电梯
及出入口位置,可选择与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公共楼梯间、外窗、
阳台等部位进行连接。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平面布置应紧
凑经济,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井道平面外轮廓尺寸宜满足电梯设备要求;
2 加建部分高度不宜超过建筑高度2m。
7
4. 2.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时,单元首层出入口应满足以
下要求:
1 底层单元出入口、公共部位通道、门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无障碍设计
规范》GB 50763 和现行地方标准《福建省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BJ/T 13-423 等的有关规定。
2 首层候梯厅高于室外地面的高差不宜小于0.15m;当高差
小于0.10m 或采用开敞式候梯厅时,应采取可靠的阻水和排水措
施。
4. 2.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井道应避免紧邻车行道,当紧
邻车行道时,应设置防撞措施。
4. 2. 4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电梯井道、候梯厅及连廊等
应符合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的要求。变形缝内的填充材料和变形
缝的构造基层应采用不燃材料。
4. 2. 5 增设电梯新增的门窗、连廊、阳台等部位,其安全防护、
防水、保温隔热等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的有关规定。
4. 2. 6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后,每层楼梯间或候梯厅外窗
与两侧住宅房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
于1.00m。当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现状情况不满足上述要求,增设
电梯后不应再减少相应标准。
4. 2. 7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候梯厅宜封闭设置,并具备自
然通风和采光条件;当增设电梯位于既有多层住宅建筑楼梯间外
侧时,应满足原楼梯间的最低自然通风排烟条件。
4. 2. 8 电梯井道内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各类管道或线缆。电梯
井道壁上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门、检修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
置其他开口。
4. 2. 9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后应保证整个建筑物内的救
援通道通畅,应保证乘梯人员从各层候梯厅(或连廊)不需要穿
8
过住户私有空间即可直接疏散至室外公共区域,且应符合电梯检
验监督部门的其他要求,相关安全疏散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
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等的有关规定。新增的疏散走道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不应小于
1.10m。若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现状情况不满足上述要求,增设电梯
后不应再减少相应标准。
4. 2. 10 增设电梯不应减小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和疏散
走道的安全疏散宽度。
4. 2. 1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
1.50m,且不宜小于电梯轿厢深度;当候梯厅和楼梯共用平台时,
此平台净深度不应小于1.50m,且侯梯厅宽度应与电梯井道同宽。
电梯门洞的净宽度应大于电梯轿门开启后的净宽100mm 以上。通
向楼梯的洞口净宽应不小于0.9m。候梯厅及轿厢三面壁宜设置扶
手。
4. 2. 12 连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净高度不应小于2.10m。
4. 2. 1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井道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井道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
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4. 2. 14 当利用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单元内天井空间增设电梯时,
增设电梯后周边房间的通风条件应满足相关国家现行标准的要
求。
4. 2. 15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井道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 部分: I、
II、III、VI 类电梯》GB/T 7025. 1 中第II 类电梯的有关规定,并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 部分:乘客
电梯和载货电梯》GB/T 7588.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2
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原则、计算和检验》GB/T 7588.2 等的有关
规定。
4. 2. 16 候梯厅、电梯井道、连廊等外墙部位及电梯基坑应有防
9
水措施。
4. 2. 17 同一居住区内增设电梯时建筑风格宜保持一致,并与原
有建筑风格和居住区环境相协调。
4. 2. 18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不得采用玻璃幕墙,如选用
其他形式的幕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建筑幕墙》GB/T
21086、《石材与金属幕墙规范》JGJ 133、《人造板材幕墙工程
技术规范》JGJ 336 等的有关规定。
4. 2. 19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应减少对住户及公共通道的
采光、视线干扰等方面的影响。
4. 2. 20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井道应采取有效的通风降
温措施。
4. 2. 2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择无机房电梯,电梯的载重量不宜小于450kg;
2 轿厢内宜采用语音报站;
3 普通电梯轿厢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可容纳担架的电
梯轿厢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4 轿厢壁应至少在一侧距轿厢地面0.80m~0.9m 高度处设
扶手;
5 轿厢壁在1.10m 以下应为不透明材料;
6 轿厢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颜色应与候梯厅地面有明显的
差别;
7 轿厢内应设置紧急报警和应急呼叫设备,并宜配置视频监
控设施;
8 适当加大轿厢通风孔面积,当考虑电梯轿厢内的温度舒适
度时,宜设置空调。
4. 2. 22 增设电梯运行速度不宜大于1.5m/s,电梯门应采用缓慢
关闭程序设定或加装感应装置,且应满足现行地方标准《福建省
住宅适老化设计标准要求》DBJ/T 13-281 电梯要求。
4. 2. 2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围护结构的建筑外窗应采用
10
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30 的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等安全玻璃,
不宜采用有色玻璃,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建筑用塑料窗》GB/T 28887 和现行地方标准《福建省民
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DBJ 13-255 等的有关规定。
4. 3 结构设计
4. 3.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应先进行结构安全性评估,
当评估的楼栋满足结构安全时,再实施增设电梯工程。
4. 3.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应避免或减少对既有多层住
宅建筑结构的影响。
4. 3. 3 增设电梯工程可采用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形式,宜优
先选用钢框架或钢框架-支撑结构体系等钢结构形式,可采用井道
一体式安装。增设电梯结构的基础与上部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国家、
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4. 3. 4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结构方案应首选与既有多
层住宅建筑脱开,作为独立的结构单元,能独立承担其水平和竖
向荷载。增设电梯与既有多层住宅建筑之间的结构缝宽应满足国
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4. 3. 5 增设电梯结构与既有建筑相连时,连接方式宜采用弱连
接,连接形式可根据两者沉降差异采用不同形式。
4. 3. 6 增设电梯结构与既有建筑之间的连接设计应符合下列要
求:
1 连接节点的破坏,不应先于其连接的构件;
2 埋件的锚固破坏,不应先于其连接件;
3 锚固件、连接件、连接螺栓、连接焊缝均应满足重力荷载、
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下承载力要求;
4 连接螺栓连接于原柱时,螺栓宜为6 根;连接螺栓连接于
原梁时,宜为4 根穿梁螺栓;采用植筋螺栓时,应要求节点不后
11
焊接或有可靠措施防止焊接高温损及植筋胶。
4. 3. 7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荷载取值、相关结构构件的
设计计算与构造措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
范》GB 5000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 50011、《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等的有关
规定。
4. 3. 8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地基基础设计时,可采用本住
宅楼原有的地质勘察资料,并由勘察单位确认;当该资料缺失时,
应补充相关资料,并查明既有建筑基础形式、埋深、尺寸、土层
分布和沉降以及室外管线情况。
4. 3. 9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结构的基础应采用整体性较
好的筏基、桩基等形式;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不应低于乙级,并应
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地基基础沉降变形验算;基础埋深应满足地基
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并应考虑对既有建筑基础的影响。
4. 3. 10 增设电梯涉及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结构局部改造时,应根
据改造对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结构的影响,采取适宜的处理措施。
如经验算既有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和变形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
下列方法对原结构构件进行加固:
1 当原结构邻近新增电梯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需要原框架
梁或柱对新增电梯井道提供侧向支撑时,可对原梁或柱采用增大
截面、外粘型钢等加固法进行处理;
2 当原结构邻近新增电梯侧为砌体结构,需要原砌体结构对
新增电梯井道提供侧向支撑时,可对原砌体结构采用增设钢筋混
凝土壁柱、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等加固法进行
处理;
3 当原结构邻近新增电梯侧为钢结构,需要原钢结构对新增
电梯井道提供侧向支撑时,可对原钢结构局部增设钢支撑,或对
原钢梁、钢柱采用加大构件截面等加固法进行处理;
4 当原结构邻近新增电梯侧为砌体结构,承重墙体有原裂缝
12
或新旧连接处砼强度低于要求时,应对原结构进行验算,并采用
增设钢筋混凝土壁柱、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等
加固法进行处理。
4. 3. 11 当利用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的悬挑阳台或外廊等入户时,
应复核悬挑结构的安全性,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4. 4 机电设计
4. 4.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前应复核小区供电容量;增设
电梯的用电负荷级别确定、供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
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 等的有关规定。
4. 4. 2 应对增设电梯后的电梯厅、电梯井道、电梯机房、连廊等
附属设施进行照明、防雷与接地、消防等设计。
4. 4.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防雷等级不应低于原建筑物,
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的有
关规定。
4. 4. 4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电气设备接地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所有电气设备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2 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在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应互相连
接后再接地。
4. 4. 5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基坑宜设集水坑、排水泵等排
水措施,集水坑应设在电梯近邻处,但不应直接设置在井道内。
13
4. 5 平层停靠设计
4. 5.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应采用平层停靠入户(附录A
图A.1、图A.2),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半层停靠入户(附录A
图A.3)。
4. 5.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平层停靠应按“安全可靠、操
作便捷、经济实用”的原则设置救援通道(如爬梯等)并确保畅
通。
4. 5.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平层停靠应综合考虑场地条
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等因素,尽量减少对相邻业
主在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14
5 施工
5. 1 一般规定
5. 1.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
的单位承担,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5. 1.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居民的
人身财产安全、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消防安全均应作为主要
内容,应制定具体保证措施和特殊情况下的处置预案。开工前应
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增设电梯单元居民。施
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危害、灾害与突发事件制订应急
预案。
5. 1. 3 施工前应对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及周边安全状况进行核查,
特别是对临近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当确定施工作
业对地下管线有影响时,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以确保管线的
安全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1 电气、燃气设施危及施工安全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等报告,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2 燃气、电气工程的拆除,应由相应产权单位组织实施;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土建施工应在所处位置的地
下管线改移施工完成后进行。
5. 1. 4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施工单位
也应对参与工程的各专业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5. 1. 5 施工全过程,应做好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5
5. 1. 6 外加电梯和连廊结构与主体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后锚固材
料,力学性能和耐久指标以及施工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
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550 等的有关规定,并进行进场抽样复试。
5. 2 施工
5. 2. 1 井道结构基础施工前应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地基验槽,地基
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5. 2.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 进行质
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
5. 2.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中使用的所有进场原材
料、成品及半成品,除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外,进场后应按相关
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5. 2. 4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主体结构施工前,应复核新增
结构设计与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结构的符合性。增设电梯结构构件
加工安装前应对各楼层高度等尺寸进行准确测量,根据需要调整
确定新增结构楼层高度及井道内轨道梁的布置。
5. 2. 5 应按电梯设备技术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电梯井道净尺
寸和垂直度。井道净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 时为0~+25mm;
2 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m 且小于等于60m 时为0~+35
mm。
5. 2. 6 对既有多层住宅建筑进行锚栓施工时,钻孔前应测定原结
构构件内部的钢筋情况,应避开构件受力钢筋,必要时可调整钻
孔位置。
5. 2. 7 钢结构紧固件连接工艺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 和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
16
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 等的有关规定。
5. 2. 8 电梯安装应在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配筋混凝
土砌块砌体结构及结构加固等验收合格后进行。
5. 2. 9 电梯安装、安全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
范》GB/T 1006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电
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 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GB/T
7588.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2 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
原则、计算和检验》GB/T 7588.2 等的有关规定和厂家技术文件执
行。
5. 3 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
5. 3. 1 从事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施工的人员应取得
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 3. 2 基坑土方开挖前应及时搭设护栏或围挡,并安装安全可靠
的临时通道供本单元居民进出,通道防护宜由脚手架钢管搭设,
地面宜做临时硬化,架空通道地面铺木板及防滑垫防滑, 同时设
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做好夜间照明工作。
5. 3. 3 自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期间,应根据不同施
工阶段需要设置闭合围挡,防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确保施工
安全。
5. 3. 4 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和管理临时用电,临时用电配电箱由
专人负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及时切断电源。
5. 3. 5 施工现场布置应满足防火要求,应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人
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5. 3. 6 施工现场焊接人员应持证上岗,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施
工作业时应按相应的规定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5. 3. 7 工程施工期间应对裸露的土地洒水防尘或覆盖,遇大风、
雾霾等特殊天气时,按不同施工内容和部位,根据施工规程和主
17
管部门要求停止现场作业。
5. 3. 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及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
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的有关规定。
5. 3. 9 地基基础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雨季施工应
做好防水、排水工作。
18
6 质量验收
6. 0.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结
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 等的有关规定。
6. 0.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验收时,应按基础、结构、
装饰装修、屋面、机电安装、消防等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当涉及对既有结构的加固,结构加固应进行专项验收。隐蔽工程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 0.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和复
验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6. 0. 4 外加电梯和连廊结构与主体结构相连时,植筋或化学锚栓
使用的胶结材料力学性能和耐久性指标以及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建筑结构加
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 等的有关规定,并应定期检
查。
6. 0. 5 锚杆静压桩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桩的承载力检验,验收应符
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 等的有关规定。
6. 0. 6 对新安装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电
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规则》TSG08 等的有关规定。
19
6. 0. 7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应建立城建档案资料和
地下管线移动后的竣工测绘资料,整理归档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
设电梯工程相关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并按相关要求及时移交到
当地城建档案馆和地下管线管理机构。
6. 0. 8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质量验收应具备下列资
料: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的鉴定报告或者主体结构评估意见书;
2 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
3 原材料、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涉及安全的原材料、产品
的进场见证抽样复检报告;
4 工序应检项目的现场检查记录和检验报告;
5 电梯施工质量证明书;
6 电梯使用说明和质量保修书;
7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等。
20
附录A 电梯停靠入户平面示意图
图A.1 平层停靠入户平面示意图(南向阳台)
图A.2 平层停靠入户平面示意图(北向阳台)
21
图A.3 半层停靠入户平面示意图
22
附录B 增设电梯竣工验收记录表
表B 增设电梯竣工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开工日期验收日期
验收内容
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的单位和人员
施工单位安装单位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3
附录C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
表C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安装地点
产品合同号/
安装合同号
梯号
电梯供应商代表
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合格不合格
主控
项目
一般
项目
验收
结论
参加
验收
单位
电梯供应商安装单位监理(建设)单位
代表: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4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25
引用标准名录
1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 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 7588.1
2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2 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原则、
计算和检验》GB/T 7588.2
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
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9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1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
1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
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13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
14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
15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
16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
1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
18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 部分:
I、II、III、VI 类电梯》GB/T 7025.1
1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20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
26
21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 5002
2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T 7001
23 《福建省住宅适老化设计标准要求》DBJ/T 13-281
24 《福建省既有多层住宅建筑适老化改造工程技术标准》DBJ/T
13-421
27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
技术标准
DBJ /T13-460-2024
条文说明
28
编制说明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DBJ/T
13-460-2024,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 年10 月12 日以
闽建科〔2024〕50 号文批准发布,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备案号为J17785-2024。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
梯工程的实际应用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
电梯工程的实践经验。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检测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
用本标准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建
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
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
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
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29
目次
1 总则...................................................................................... 30
3 基本规定...................................................................................... 32
4 设计...................................................................................... 35
4. 1 总平面设计...................................................................... 35
4. 2 建筑设计.......................................................................... 35
4. 3 结构设计.......................................................................... 37
4. 4 机电设计.......................................................................... 38
4. 5 平层停靠设计.................................................................. 39
5 施工...................................................................................... 40
5. 1 一般规定.......................................................................... 40
5. 2 施工.................................................................................. 41
5. 3 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 41
6 质量验收...................................................................................... 43
30
1 总则
1. 0. 1 本条规定了编制目的。由于受建造时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
等限制,福建省既有多层住宅建筑普遍没有安装电梯,随着老龄
化社会的加速发展,楼内的垂直交通成为了影响百姓日常生活中
的重要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其中,老年人出行
难的问题已越发凸显,如何解决老年人上下楼不便的问题日显突
出,民众要求对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是改善市民生活、方便老年人出行的
重要民生工作。近年来,省内相关部门在指导服务、规范流程、
简化审批、质量安全监管、扶持保障措施等方面逐步完善,陆续
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增设电梯数量逐年增加,推进了本省既
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作。但是,目前尚未有专门针对既有
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全过程、各方面的适用标准。为了解决目
前增设电梯无技术标准可依的问题,加快推进福建省既有多层住
宅建筑增设电梯工作,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规
范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建设,统一相关技术标准,提
升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在所适用范围内规范福建
省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建设的技术性文件。作为既有
多层住宅建筑的概念延伸,本标准也适用底层为商业用房、架空
层、车库层,上部为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对于建筑总高度超过27
米时增设电梯工程应经过当地住建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评审通过。
标准中纯技术内容亦适用于其他性质的多层建筑增设电梯。本标
准不宜用于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含改
31
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其他方面改造的既有多层住宅建筑。
32
3 基本规定
3. 0. 1 由于实施增设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建筑一般建设年代比
较早,建设期的工程技术资料一般存留不全, 或使用期内进行过
改造,使得原始建设期的技术资料不能完全反映现状房屋和室外
管线的实际状况, 因此需配合现场的测量、检测和勘察,充分掌
握现状建筑数据后方可进行评估、设计和施工,可行性评估应由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查机构审查。
3. 0.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应结合建筑及环境实际,因地
制宜地进行评估、设计与施工。增设电梯工程的方案设计应综合
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环境改造、相
互干扰等因素, 尽量减少对住户在通风、采光、日照、通行、噪
声等方面的不利影响。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可行性评估应
与制定方案设计同步进行,避免进入建设程序后,受客观条件限
制对增设电梯实施方案进行重大改变甚至无法实现。评估内容应
在方案设计中体现,存在问题应提出解决方案。此项工作应考虑
以下主要内容:
1 增设电梯对小区消防通道的影响,需判断增设电梯后是否
减小现有消防通道宽度;增设电梯对建筑间距、日照、绿化、人
行和车行道及停车位等的影响,所处场地地面和空间是否存有不
可移动障碍物;
2 既有结构现状主要指结构类型、楼层数、结构布置、基础
形式、构造等;结构工作状态主要指结构在安全性、适用性及耐
久性方面的状态,可通过观察建筑外观是否存在变形、裂缝、渗
漏等情况综合判断。增设电梯对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结构安全性的
33
影响,视新增结构做法及与既有结构的连接方式不同,可分为局
部影响和整体影响;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室内外管线是居民生活基本条件,增设
电梯工程不应影响这些管线的正常使用功能,燃气管道、供电线
缆的损坏还会引起安全事故。增设电梯部位在地下可能埋有设备
管线,有时电力或燃气管线为架空走线或附墙走线,当受条件限
制室外管线改移无法完成时,增设电梯工程就可能无法实施,因
此在初步方案制定时应充分考虑现状管线与增设电梯间的相互影
响;
4 增设电梯不应影响本单元交通流线和消防疏散的顺畅;
5 电梯电源一般引自住宅电表总箱,应复核供电容量、电表
箱总开关及进线电缆(线)的技术规格是否适应。供电问题有时
是制约老旧小区中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重要问题,尤其
是小区增设电梯数量大时,可能小区现状供电能力不足的情况,
这是在增设电梯方案阶段是需重点关注的内容。
3. 0. 3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周边的道路相对都比较小、标准低,因
此选择增设电梯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条件, 优先选择快装式、搭积
式的电梯,方便小型车辆运输、吊装。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
梯工程设计应根据用户需求,深入分析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的竣工
技术文件和历次修缮资料,研究提出增设电梯方案。既有多层住
宅建筑增设电梯必然会对住宅的原有机电设施、设备造成影响,
其影响的程度需要进行充分评估,在电梯增设方案设计时应同时
提供原有设备、设施及各类管线的综合改造方案,充分考虑增设
电梯工程建设对原有各类管线的影响,并采取避让或进行必要的
改移措施。由于既有多层住宅建筑所处小区环境不同,建筑条件、
结构类型、使用状况多样化,加之居民对于增设电梯的需求及经
济承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针对每
个单元来说都是个性化需求,应根据不同的条件制定出适宜的增
设电梯方案。
34
3. 0. 4 为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应包括并不限
于下列内容:防火、高空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等。
3. 0. 5 由于本规程是对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改造,涉及
原楼体拆除和改造的应由专业公司出具检测报告,如果对原有楼
体结构的影响较大的还应进行加固改造。
3. 0. 7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施工通常是在住宅使用
状态下进行的,为尽量降低对住户正常生活的影响,鼓励采用缩
短工期的施工技术、低噪音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方法等。
35
4 设计
4. 1 总平面设计
4. 1. 2 公共设施主要包括公共人行或车行通道、出入口、停车位
或车库及其出入口、景观、绿化、围墙、地下工程等。增设电梯
过程中如对此类设施影响时,应取得相关利益方的同意后方可实
施改造。
4. 1. 4 增设电梯的位置尽可能避免占用消防车道,如确需占用
时,可以采用消防车道改道等措施,满足消防车道的既有通行条
件。所以在总平面布局前须对汲及的道路的性质进行判断并加以
说明。
4. 1. 5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后,与周边建筑的间距应满足
相关要求,幼儿园、中小学、老年建筑等建筑间距要求更高,需
要满足日照等要求。
4. 2 建筑设计
4. 2. 2 一般情况下,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位于楼梯间和原
单元入口外侧,首层候梯厅形成单元入口门厅,此时单元出入口
即为首层候梯厅出入口;但也有少数情况下首层候梯厅未与单元
出入口门厅共用,如单元出入口与楼梯间不在同侧时,或完全独
立增设电梯,此时的单元出入口或首层候梯厅出入口基本要求按
本条各点要求:
1 单元(首层候梯厅)出入口应按现行标准设置无障碍坡道,
当无障碍坡道布置受条件限制难以达到标准坡度要求时,可适当
36
降低坡道的坡度比例要求,但坡度不宜过大。
2 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梯井道底坑内不能进水,因此需采取有
效的措施防止雨水流入电梯井道,而开敞式候梯厅对雨水的防护
能力差,故首层不宜采用开敞式候梯厅;当首层候梯厅附近室外
雨水排水条件不好时,宜加大候梯厅与室外地面间的高差;当受
原单元入口室内外高差等自然条件限制,候梯厅室内外高差无法
加大时,或受现状条件限制需采用开敞式候梯厅时,应在候梯厅
外设置通宽的覆雨水篦排水沟将雨水引入室外雨水系统,或适当
提高首层电梯停站标高并在电梯层门外设置坡台处理,以防止雨
水从电梯层门处流入电梯井道;必要时在单元入口处设置独立集
水坑和抽水泵,一旦电梯井道进水可及时排出。当底层候梯厅室
内外高差小于0.15m 时,为防止雨水浸入对电梯运行造成的不利
影响,应选择具备遇水自动切断电源和自动平层及安全停运功能
的电梯,可保证电梯在遇水进入井道情况下及时停止运行,避免
发生漏电等故障发生,保证乘客的安全。对于平时运行时允许雨
水进入的电梯,应设排水设施保证其运行,集水井和排水泵应设
于电梯井道以外。
4. 2. 3 增设电梯的电梯井道若紧邻车行道,底层从室外地面起
1.2m 高度范围应设置防撞矮墙或防撞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4. 2. 4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工程所用结构材料和建筑装
修材料宜为不燃材料。当采用钢结构体系时,钢柱或钢支撑的耐
火极限不应小于1.50h,其他构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由于
新增建筑与既有多层住宅建筑连成一体,除自身不可燃外,尚可
能受到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的火灾影响,且多数情况下新增建筑位
于单元疏散通道出口位置, 因此需要考虑构件的耐火性能。
4. 2. 9 乘梯人员安全安全疏散路线可按如下设计:
1 当采用半层入户时,候梯厅(或连廊)与原有住宅楼梯间
之间可开设不小于0.90m(净宽)×2.10m(净高)洞口,洞口底
标高与同相邻楼梯半平台标高。
37
2 当采用平层入户且候梯厅(或连廊)与楼梯间楼层平台相
邻时,可在楼梯间外墙原有窗户或洞口开设不小于0.90m(净宽)
×2.10m(净高)洞口,洞口底标高与同相邻楼梯楼层平台标高。
3 当采用从住户厨房、卫生间、北阳台等处入户的平层入户
设计且候梯厅(或连廊)与楼梯间不相邻时,应设置连接原有楼
梯间的固定通道或其他逃生通道。
4. 2. 16 电梯厅、电梯井、连廊的外墙及电梯基坑应采取设置防
水层等措施,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墙面。针对室外排水条件、
所选择的电梯类型,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采用重力流排水时,
应采取防倒灌措施。可加设集水池、移动式排水泵,电梯井集水
池应设在电梯近邻处。
4. 2. 18 近些年建筑围护结构使用玻璃幕墙的数量加大,因固定
体系失效导致玻璃坠落的情况时有发生,近几年在既有多层住宅
建筑增设电梯工程中亦发现使用不规范的简易玻璃幕墙做法,玻
璃极易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破坏坠落,玻璃幕墙坠落已成为建筑的
安全隐患。由于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大多数情况下又多设
置于单元入口处,是正常使用时人员进出单元和灾害发生时安全
疏散的必经之路,一旦玻璃坠落将对人员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为
规范玻璃幕墙使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2015 年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
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 号,对玻璃幕
墙在不同类型建筑上的使用做了规定,根据该文件要求制定本条。
4. 3 结构设计
4.3.2、4. 3. 4 为避免或减少对既有建筑的影响,新增的电梯结构
宜设置为独立的结构单元,或与既有建筑采用弱连接(连接构造
不传递竖向荷载,只限制其水平位移);当新增的电梯结构满足
刚度和承载力的要求时应优先选择与既有结构完全脱开,形成独
38
立的结构单元。
4. 3. 3 钢结构具有施工快捷、方便的特点,增设电梯工程宜采用
钢结构形式。小区道路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工厂生产钢结
构一体式井道进行吊装,不仅大幅度缩短工程工期,并且最大化
地解决了现场施工噪音、长期材料堆放等因素给业主带来的困扰。
4. 3. 5 沉降差异较小(不超过20mm)时,宜采用普通螺栓通过节
点板连接,节点板上可设竖向长圆孔;对于跨度较大的连廊,且
需与原建筑连接时,原建筑应进行必要的加固,连廊应为通透式,
不得采用门窗封闭,沉降差异较大(超过20mm)时,需待加装电梯
主体施工完成且沉降稳定后进行连接。
4. 3. 6 连接螺栓连接于原柱时,螺栓宜为6 根,4 根时如一根失
效则受力不均易整体失效;连接螺栓连接于原梁时,宜为4 根穿
梁螺栓;螺栓应有一定的间距和边距要求,防止螺栓间距过小损
坏原结构或过靠近原结构边缘;采用植筋螺栓时,应要求节点不
后焊接或有可靠措施防止焊接高温损及植筋胶。
4. 3. 9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一般使用年限较长,地基变形已经完
成,为避免增设电梯地基基础沉降对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地基基础
的影响,宜独立设置基础。当新旧结构基础无法完全脱开时,除
对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地基基础进行验算外,应对重合部分基础做
法进行专门设计。
4. 3. 11 当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的阳台作为入户通道时,应对既有
多层住宅建筑相关结构构件进行必要的复核,必要时尚应进行相
应的加固处理。
4. 4 机电设计
4. 4. 1 在增设电梯中为了避免随意取电、规范其供配电设计、
确保用电安全,本条对负荷级别确定及供配电设计加以强调。
电梯电源一般引自小区配电总箱(柜), 除满足当地供电技术规
39
程外,应复核供电容量、电表箱总开关及进线电缆(线) 的技
术规格, 若供电容量不满足要求, 应考虑扩容, 提前落实好小
区扩容可行性, 尤其是面积较大的小区,扩容需要的费用较高,
避免电梯安装后因为电容量问题无法使用。
4. 4. 2 改造后,建筑平面会相应变化,应完善或复核平面改变后
的照明、防雷与接地、消防等系统,以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和使用
需求。
4. 5 平层停靠设计
4. 5. 1 具体的电梯入户方式需要基于建筑本身的楼体结构、所在
小区的环境和住户需求等多重因素来选择。平层停靠入户可以实
现无障碍出行,这样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上下楼的问题,因
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平层停靠入户方式。
40
5 施工
5. 1 一般规定
5. 1. 2 施工过程安全是施工方案必须着重考虑的重要事项,影响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施工中的安全因素比较多,在施工过
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灾害与突发事件进行充分
识别并分别制定应急措施。同时,对已有结构病害也要注意是否
出现恶化,如变形增加、裂缝扩展、连接松动等, 也包括用户私
自拆改原结构的情况,并且在施工期间要定期查看是否出现新的
异常现象。增设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或施工
中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既有多层住
宅建筑增设电梯前施工单位应对住宅及周边的安全状况进行核
查。若施工中发现原结构有严重缺陷或电气、燃气设施危及施工
安全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报告,在采取
有效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施工
中,将安全应始终放在首位,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
计并严格执行,可有效地降低安全风险,是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
设电梯工程顺利进行的可靠保证。
5. 1. 3 地下管线改移往往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土建施工应在
管线改移完成后进行,避免土建施工与管线改移同步进行时,交
叉作业对居民生活造成更大影响。由于地下管线中的电力和燃气
管线安全性要求高,一旦损坏后果严重,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保证
其安全。
5. 1. 6 增设电梯结构一般因高宽比较大而稳定性较差,因此与主
41
体结构连接措施的可靠性较为重要,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植筋或
化学锚栓使用的胶结材料进行定期检查,以防结构胶失效。
5. 2 施工
5. 2. 1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经过多年使用,地基基本密实,沉降基
本稳定,因此需要对地基进行验槽,以避免新增的电梯井道结构
与主体结构之间存在沉降差异。
5. 2. 4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准确测量和核查与既有建筑结构有关
的尺寸数据,如与设计图纸有差异,应通过设计单位对相关内容
进行必要的调整,必须时通知预制构件加工及电梯生产厂家。
5. 3 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
5. 3. 1~5. 3. 9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的特点是建设规
模小但工程复杂,涉及的工种多,施工工序间有交叉作业,且施
工所处位置往往又是单元出入口,多数情况下还位于小区道路边,
容易发生人员安全事故,应把施工期间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
人员安全和消防安全。地下工程施工处理不当有可能损坏临近的
电力、燃气等管线,严重者会危及施工人员及居民的安全,应予
以充分重视。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老旧小区所处位置、交通条件、
居民出行等情况,科学组织施工,推行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减
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1 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消防安全
等要求;
2 施工现场要按要求设置围护,悬挂标识牌,临边洞口做好
防护隔离措施;
3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
12523 规定控制施工噪音, 噪音大的环节应避免夜间和休息日、
节假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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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过程中要定期洒水,容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运输车
辆应封闭良好,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整洁,防止对道路的污
染,加强扬尘控制;
5 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 统筹安排施工, 避免反复开
挖路面;
6 夜间施工应避免对周边居民产生光污染影响;
7 施工现场对小区已有绿化应采取保护措施;
8 施工现场加强对废水、污水的管理。废水、废弃涂料和胶
料排入下水管道前要进行统一处理;
9 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剩余建筑材料,移除建
筑施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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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质量验收
6. 0. 2 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规定的原则,对既有多层住
宅建筑增设电梯进行单位工程及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
结构加固工程应划分为分部工程之一,并遵照国家现行标准《建
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 进行子分部、分
项和检验批的划分。分部和分项工程验收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主
要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 5020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GB 5020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暖通空调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234、《电梯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 503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检验批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 50300 确立的原则,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
进行划分。
6. 0. 3 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对实行生产
许可证制度和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出
厂合格证及相关技术文件。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装配式
井道的产品部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设备、材料、成品、半
成品、配件、器具等的规格、型号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
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根据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现行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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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的规定,所有进场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必须进行进场检验,
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 0. 5 如遇到现场条件限制无法做静载荷试验时,可将现场实际
压桩时能体现满足设计压桩力的数码影像资料作为锚杆静压桩的
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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