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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01/T 145-2025 城市道路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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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郑州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管线综合规划规范》(DB4101/T 145-2025)的详细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郑州市域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城市道路管线综合规划编制。
2. 基本原则
- 协调性:与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衔接,集约利用道路空间。
- 系统性:统筹交通、市政、绿化、防灾设施,兼顾地上地下关系。
- 安全性:满足管线运行维护、防灾减灾及行人、非机动车优先通行需求。
- 生态性:结合海绵城市要求,控制径流污染,保障排水行泄功能。
3. 平面布置
(1)道路平面
- 横断面设计:
- 快速路采用两幅/四幅路,主干路宜三幅/四幅路,次干路宜单幅/两幅/三幅路,支路宜单幅路。
- 最小宽度要求:
- 机动车道:混行车道宽≥3.5m,小客车专用道≥3.25m。
- 非机动车道:单向≥2.5m(主次干路宜≥3.5m)。
- 人行道:主干路≥3m(公共场所≥4m),次干路≥2m(公共场所≥4m)。
- 分隔带:中央分隔带≥2m(设计速度≤60km/h时)。
- 交叉口设计:
- 次干路及以上道路需渠化拓宽,进口道车道数>路段车道数。
- 转弯半径:主次干路5–10m,支路5–8m。
- 过街设施:
- 快速路主路需立体过街,过街间距主干路300–500m,次干路150–300m。
- 人行横道长度>16m时设安全岛(宽≥1.5m)。
- 公交车站:
- 宜布置在交叉口出口道,港湾式站台宽≥2m(条件受限≥1.5m)。
(2)管线平面
- 布置原则:
- 优先布设于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下,受限时可设于机动车道/绿化带。
- 给水、天然气、电力宜在道路东/北侧;再生水、污水、通信、热力宜在西/南侧;雨水宜在道路中心线或双侧(红线宽>40m时)。
- 安全净距:
- 输水干管防护范围≥5m,高压电缆通道≥10m,埋地油管距建筑≥5m。
- 天然气管线保护范围:中压0.5m、次高压1.5m、高压及以上5m。
4. 竖向控制
(1)道路竖向
- 坡度要求:
- 最大纵坡:快速路≤3.5%,主干路≤6%(山区),非机动车道≤3.5%。
- 最小纵坡:≥0.3%(特殊情况下需加强排水措施)。
- 净高要求:
- 机动车道≥4.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2.5m。
- 隧道与桥梁:
- 隧道纵坡≤3%(山区≤6%),桥梁纵坡≤4%,桥下净空需满足通航/防洪要求。
(2)管线竖向
- 覆土深度(机动车道下):
- 给水/排水/再生水管≥0.7m,电力直埋≥1m,通信≥0.9m,天然气≥0.9m。
- 交叉避让:
- 重力流管线(如排水)优先,压力管线避让;分支管线避让主干管线。
5. 排水工程
- 设计标准:
- 雨水管渠重现期:主城区3–5年,重要地区(如医院、枢纽)5年,立交/隧道≥50年。
- 污水流量按远期旱季设计,综合污水定额=用水定额×90%。
- 特殊节点:
- 立体交叉需独立排水系统,下穿隧道设泵站(规模考虑安全系数)。
6. 综合管廊
- 适用条件:交通繁忙区、地下空间高强度开发区、不宜开挖路段等。
- 布置要求:
- 干线管廊宜设于机动车道/绿化带下,支线宜设于绿化带/人行道下。
- 最小净距:明挖施工时与地下构筑物水平净距≥1m,垂直净距≥0.5m。
7. 海绵城市要求
- 道路横断面优先含绿化带,分隔带≥1.5m时需设海绵设施(如生物滞留带)。
- 径流污染控制:结合竖向设计将雨水汇入绿地设施滞留净化。
8. 成果要求
- 内容:规划说明、区位图、横断面图、平面图(比例1:500)。
- 管线图例:给水(S)、雨水(Y)、污水(W)、天然气(T)、电力(D)、综合管廊(ZH)等。
- 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关键创新点
- 精细化管控:明确不同区域雨水重现期、管线最小覆土深度等量化指标。
- 韧性防灾:强调立体交叉独立排水、隧道反坡防客水汇入。
- 绿色优先:强制分隔带海绵设施化,协调道路与开放空间雨水管理。
- 地方适应性:山区道路纵坡放宽至6%,输油管道单独标注(反映能源布局)。
该标准系统性整合道路与管线规划,突出安全、生态和集约导向,为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