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181-2025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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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220.20 CCS R 12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5181—2025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设置规范
Specificaton for layout of township transportation service station
2025 - 05 - 06 发布
2025 - 06 - 06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518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大学、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学林、朱德秀、张孝法、肖赟、陈孟勇、王兵、王洪安、姜伟、刘辉、李谦、 占曙光、冯忠祥、龙建成、张卫华、王珏、陈成、李登科、钱安迪、陈律信、孙文杰、赵朝阳、张欣宜、 李金艳、戴明明、赵海洋、应昌彬、孔微。
I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设置规范 DB34/T 5181—202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设置的选址、规模、功能布局、设施配置、形象标识。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的新建和改(扩)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00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8487.3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T 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 27917(所有部分) 快递服务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T 5096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 JGJ/T 60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T/T 200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 402 公路货运站站级标准及建设要求 YZ/T 0137 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 township transportation service station 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建设的,提供城乡客运、物流(邮政、快递)主要服务功能的基础上, 同时兼具旅游、充电、商贸、供销、电商、综合便民等至少 1 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运输场站。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分为首末服务场站和中途服务场站。
首末服务场站 origin station and terminal station 位于城乡客货运线路起点或终点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
中途服务场站 stop 除首末服务场站以外,沿城乡客货运线路设置的其他服务场站。
客货邮融合 passenger-freight-express integration 客货邮融合指统筹利用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领域基础设施、运输线路、运营信息资源, 创新农村运输服务,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出行、货运物流、邮件快件寄递需求的服务模式。
1
DB34/T 5181—2025 4 选址
选址原则
4.1.1 站址选择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业务规模、功能要求和周边配 套设施。 4.1.2 站址选择应充分考虑共享已有公共服务设施,宜留有发展余地。 4.1.3 站址应具备良好的给排水、供电、道路、通信、市政、环境和地质条件,宜选择在交通条件良 好,便于停车、货物堆存的位置。
选址要求
4.2.1 新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应靠近乡镇行政中心、人口以及商业集聚区,距离不宜超过 1000 m,以便于货物运输、寄取快递和居民乘车。 4.2.2 鼓励利用现有乡镇汽车客运站、公路养护站、邮政支局所、供销服务站等场所改扩建为乡镇综 合运输服务场站。 4.2.3 3 条及以上始发线路或夜间停车需求超过 5 辆的乡镇宜建设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其它乡镇根 据需求确定。
5 规模
综合确定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建设规模应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模、交通条件和功能需求综 合确定。
占地面积
首末服务场站不宜低于 2500 m2,中途服务场站不宜低于 1000 m2,山区县可适度降低用地面积标 准,但不宜低于同类型场站的 80%,山区县名单见附录A。
场站功能区面积
5.3.1 5.3.2 5.3.3 5.3.4 5.3.5
客运服务区占地面积不宜低于 200 m2; 物流服务区占地面积不宜低于 100 m2,应与物流业务量大小相适应; 车辆作业区不宜低于 500 m2; 辅助用房不宜低于 150 m2; 管理用房应根据乡镇运输服务场站的规模确定,不宜小于 45 m2。
功能区规模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各功能区规模应依据 JT/T 200、YZ/T 0137 的规定灵活调整。
6 功能布局
功能 6.1.1 客运服务功能
2
DB34/T 5181—2025
为乘客出行提供侯乘服务。
6.1.2 物流服务功能
提供邮政快递、快递包裹收寄、临时存放,电商快件代收代发等服务。 —— 邮政服务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相关规定; ——快递服务应满足 GB/T 27917(所有部分)中关于快递组织、服务环节标准的相关要求。
6.1.3 其它功能
结合实际需要,宜提供旅游、充电、商贸、供销、电商、综合便民服务。综合便民服务可兼顾生活 缴费、金融服务、电商交易、信息查询等内容。
布局
6.2.1 6.2.2 6.2.3
站内布局应遵循布置紧凑、分区明确、使用方便、衔接顺畅的总体原则。 客运和物流等功能区域应相对分离,减少交叉影响;综合便民服务宜集中设置,促进服务便利。 改(扩)建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应合理利用现有场站设施,节约用地和投资。
交通组织
6.3.1 6.3.2 6.3.3 6.3.4
站内应按照人车分流、衔接顺畅、服务便捷的原则进行功能布局。 站内道路应统一规划,合理使用,实现车流、货流、客流便捷通畅,减少干扰。 车辆出口与入口分开设置时,宜沿行车方向采用“右进右出”的组织形式。 车辆出口与入口合并设置时,应避免进出车流交叉,宜采用中央隔离“右进右出”的组织形式。
7 设施配置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应根据规模、业务功能需求及管理需求等合理配置信息设施、便利设施、 运营管理设施,具体配置要求见表 1。
表1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设施配置
信息设施 便利设施
类别
场站标识 公共信息牌(栏)
站牌 区域地图 线路图 时刻表 无障碍设施 候车厅(室)、候车亭、候车廊
站台 座椅 非机动车存放 非机动车车棚
配置
首末服务站
中途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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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181—2025
表 1(续)
类别
机动车停车换乘
问询台(处)
便利设施
医疗用品
商业(超市、餐饮)
便民服务(旅游、电商交易、便民缴费等)
场站管理用房
售票厅(处)
驾驶员休息室
宿舍
运营管理设施
卫生间
停车坪
维修和保养
物流(邮政、快递)
汽车充电、加油或加气设施
注: “●”表示应配置;“○”表示视情况配置
配置
首末服务站
中途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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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信息系统等应符合 JT/T 200、JT/T 402 的规定。 给水排水、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建筑设备应符合 JGJ/T 60 的规定。 候车功能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候车厅(室)、候车亭或候车廊的一种进行设置。 便民服务设施应根据所具备的便民服务功能(如电商交易、信息查询、便民缴费等)进行配置。 场站管理用房可根据需要设置调度室、监控室、值班室及更衣室等。 场站应配备与场站面积相适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监控设施设备及消防设备,消防设备的配置 应符合 GB 50140 的规定。 汽车充电设施设置应符合 GB/T 18487.3 和 GB/T 50966 的要求。
8 形象标识
场站外观形象
8.1.1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应在外立面主入口显著位置悬挂站牌,站名、站徽和站牌的颜色、字体 等,具体样式可参照附录 B。 8.1.2 站牌材质宜统一采用铝塑材质,规范制作。 8.1.3 新建和改(扩)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场站外观、站徽、站牌、标志标识、颜色等可适当结合当 地特色,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
站内标志标识
8.2.1 标志标识设计总体应符合 GB/T 10001(所有部分)、GB/T 20501(所有部分)的相关要求。 8.2.2 标识、指示牌、上墙图板、宣传图板等悬挂物应确保内容规范、清晰完整、工作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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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六安市 宣城市 池州市 安庆市 黄山市
DB34/T 5181—2025
附录A (资料性) 安徽省山区县名单 表A.1 安徽省山区县名单
县(市、区)名 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 宣州区、广德市、旌德县、绩溪县、郎溪县、宁国市、泾县 贵池区、青阳县、东至县、石台县 桐城市、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 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歙县、黟县、祁门县、休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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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181—2025
B.1 站徽规范 a 大体积制造时按比例关系放大
附录B (资料性) 形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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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色彩及排列组合
B.3 色彩规范 主色调
DB34/T 518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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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181—2025 B.4 站名及字体规范
a. 字体为宋体 b. 版式 竖版
横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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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图板颜色设计 样例1
样例2
样例3
DB34/T 518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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