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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1911-2025 大豆疫霉根腐病测报调查技术规范
- 名 称:DB34/T 1911-2025 大豆疫霉根腐病测报调查技术规范 - 下载地址2
- 类 别:食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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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1911-2025 大豆疫霉根腐病测报调查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总结:
一、标准修订要点
- 名称调整
- 原标准名《大豆疫病测报调查技术规范》改为《大豆疫霉根腐病测报调查技术规范》,术语更精准。
- 结构调整
- 删除旧版“中心病株”“病害始见期”等术语定义(2013版第2章)。
- 删除附录B,优化附录A表格(含系统调查、普查、气象表)。
- 关键技术变更
- 发生程度分级:细化病株率与发病面积比率的分级指标(表1)。
- 普查要求:新增“每年普查时间应大致相同”(6.2)。
- 范围修改:明确适用于大豆疫霉根腐病的测报调查(第2章)。
二、核心内容
1. 病害定义(第3章)
- 大豆疫霉根腐病:由大豆疫霉(Phytophthora sojae)侵染引起的根腐病,又称大豆疫病。
2. 严重度分级(第4章)
- 分0~5级,依据茎基部和主根病斑面积占比及植株状态:
- 0级:无病斑;
- 1~3级:病斑占比≤1/4、1/4~1/2、>1/2;
- 4级:病斑绕茎但根系未坏死;
- 5级:植株萎蔫或枯死。
3. 病情指数计算(第5章)
- 公式:
I = /frac{/sum (S_i /times P_i)}{N /times T} /times 100I:病情指数;S_i:严重度级值(0~5);P_i:各级病株数;N:调查总株数;T:最高级值(5)。
4. 发生程度分级(第6章)
- 分5级(轻发生→大发生),依据两项指标:
发生程度 病株率(D) 发病面积占比(S) 1级 D=0 S<10% 2级 0<D≤5% 10%≤S<20% 3级 5%<D≤15% 20%≤S<30% 4级 15%<D≤30% 30%≤S<40% 5级 D>40% S≥40% - 最终定级以大豆生长季的病情为准。
三、调查技术要求
1. 系统调查(第7章)
- 时间:齐苗后或中心病株预计出现前3~5天开始,每5天一次。
- 田块选择:
- 地势低洼、连作、高密度的感病品种田(2~3块,每块≥2×667 m²);
- 需配置温湿度、降水观测设备。
- 方法:
- 中心病株期:按行踏查667 m²;
- 病情动态期:平行跳跃式取样,每田10点(至少1点含病株),每点10株,记录病株率与病情指数(附录A表A.1)。
2. 大田普查(第8章)
- 时间:中心病株出现后,每10天一次,年度时间一致。
- 田块选择:分区域、品种、田块类型,总田块≥15块(每类型≥5块)。
- 方法:
- 未发病田:按行踏查;
- 已发病田:10点取样(同系统调查),每点10株;
- 记录病株率、病田率,汇总至附录A表A.2。
- 气象观测:每小时记录气温、降水、湿度(附录A表A.3)。
四、测报方法(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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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期预报
- 依据系统调查数据、天气及品种特性确定发病始期(中心病株出现时间)。
- 中心病株出现后,若气候适宜(日暖夜凉+高湿),约10~14天蔓延全田。
- 结合天气预报确定防治适期。
-
发生程度与面积预报
- 依据:病情动态、感病品种面积比率、气候条件。
- 关键流行条件:阴雨连绵/低洼积水。
- 中心病株出现后持续高湿天气,预示快速蔓延。
五、附录(资料性表格)
- 表A.1:系统调查表(日期、品种、生育期、病株数、各级严重度株数、病情指数等)。
- 表A.2:普查统计表(调查面积、田块类型、病株率等)。
- 表A.3:气象要素表(日期、时间、气温、降水量、相对湿度)。
总结:该标准规范了大豆疫霉根腐病的病情评估(分级指标、病情指数)、调查方法(系统调查+大田普查)及预测预报流程,突出气候与田间管理的关联性,为安徽省大豆产区病害防控提供技术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