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056—1998
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
1998-11-10发布 1999-02-15实施
国家 质量 技术 监督 局发 布
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技术规范
췍췍췍췍췍췍췍췍췍췍췍췍췍췍
本规范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8年 11月 10 日批准 , 并从 1999年 2月15 日起实施。
提出 单位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 单位 : 全国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 单位 : 北京长空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市计量测试所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
参加起草单位 : 北京长吉加油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北京市新瑞电脑公司
本技术规范委托全国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
李宽 (北京长空工业有限公司)
王子刚 (北京市计量测试所)
刘子勇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王浩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
参加起草人 :
张伯南 (北京长吉加油设备有限公司)
高欣维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赵杰欣 (北京市新瑞电脑公司)
目录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 (以下简称税控装置) 的定型鉴定、样机试验及现场检测。
2 引用文献
本技术规范引用下列文献 :
JJG 443—1998 燃油加油机计量检定规程
GB 3836.1—19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 3836.4—19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 “i”
GB 4943—1995 信息技术设备 (包括电气事务设备) 的安全
GB 9813—1988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 6833.4—1987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规范电源瞬态敏感度试验
GB 2423.1—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A: 低温试验方法
GB 2423.2—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B: 高温试验方法
GB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Db: 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 2部分 : 试验方法试验 Fc和导则 : 振动 (正弦)
本规范所指税控装置是附加在燃油加油机上 , 从测量变换器取得流体的流量 (或从测量变换器正确生成) 的信号进行运算、储存并满足税收要求的一种计数系统。该系统应有完善的防作弊功能。
一计 量要 求
4 税控装置的准确度
4.1 准确度
税控装置加装于加油机后不应改变原加油机的计量准确度。
4.2 税控装置记录的数据 (单次加油量和金额) 与原加油机计量值之差不超过一个刻度间隔。
二技 术要 求
5 外观与装配
5.1 铭牌
税控装置应有铭牌 , 铭牌上应注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及型号、制造年月、 出厂编号、 电源电压、 防爆合格证编号、 标志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和加油机税控功能合格证编号。
5.2 紧固件应连接牢固、无松动。接插件应接触良好。连接导线应压接或焊接良好。
5.3 各印制电路板的焊点应光滑、无虚焊和残留焊剂。
5.4 外观表面涂层应光泽、均匀 , 无剥落、开裂等缺陷 , 表面涂层和镀层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
6 税控装置的功能要求
6.1 税控装置不应有脉冲当量的调整装置 ; 它与测量变换器之间的信号传输应真实可靠 ; 它应能正确生成、完整保存和安全传输加油机报税的税务数据 ( 日期、单价、 当次加油量及当日加油量累计数、金额累计数、税额) ; 从设计上应保证税控装置能锁定加油机 , 即税控装置不能正常工作 , 加油机不能工作 (即电机不能启动)。
6.2 税控装置应设计有税控存储器。此存储器固定于机壳内不可拆卸 , 不可改写。税控存储器的存储容量应保证记录至少 7 年的税务数据 ( 日期、每日加油量累计数及单价)。
6.3 税控装置应具有掉电保护功能 , 掉电后仍应完整保留税控装置的有效数据。
6.4 税控装置应设计有报税接口 , 可将加油机报税的税务数据通过 IC卡传输方式或联网通讯传输等方式报送税务机关。
6.5 税控装置机壳应设计有税务部门铅封的位置。
6.6 税控装置的初始化
税控装置的初始化可通过报税接口输入 , 初始化的主要内容包括 :
1) 机器号 ;
2) 纳税人登记证号 ;
3) 日期 ;
4) 时间 ;
5) 税率。
7 税控装置的环境适应性
税控装置应能在下列环境中正常工作 :
1) 温度 : (-25~40)℃ ;
2) 相对湿度 : 45%~75%。
7.1 GB2423.1—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Ad: 温度下限试验 ; 严酷等级 : 温度 -25℃ ; 持续时间 : 2h。
7.2 GB2423.2—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Bd: 温度上限试验 ; 严
酷等级 : 温度 40℃ ; 持续时间 : 2h。
7.3 GB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Db: 交变湿热试验 ; 严酷等级 : 温度上限 55℃ , 温度下限 25℃ ; 试验周期 : 24h。
7.4 税控装置在以上三项环境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 , 不得因本规范规定的试验而变得危险或不安全 , 并应能达到如下的要求 :
1) 在试验规范极限内性能正常 ;
2) 数据不得丢失 , 储存的程序不能有任何变化 , 不能改变状态 , 接口上的各点电平不能有变动。
8 防爆性能
税控装置应取得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颁发的防爆合格证。 属 Ⅱ 类本质安全型 ib等级 A级 T3组 , 其防爆标志为 IbⅡAT3。
9 安全要求
税控装置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4943—1995的有关规定。
9.1 税控装置的保护接地端子应能耐明显腐蚀 , 应符合 GB 4943—1995 中 2.5.10的规定。
9.2 税控装置的保护接地端子或接地接触件与需要接地的零部件之间的连接电阻应符合 GB 4943—1995中 2.5.11的规定 , 不应超过 0.1Ω。
9.3 税控装置的对地泄漏电流应符合 GB4943—1995中 5.2 的规定 , 不应超过 3.5mA。
9.4 税控装置的抗电强度应符合 GB4943—1995中 5.3 的规定 , 在一次电路与机身之间或一次电路与二次电路之间加有效值为 1 500V、频率为 50Hz或 60Hz的交流试验电压 ,保持 60s, 试验期间 , 绝缘不应被击穿。
10 电源适应能力
根据加油机实际使用环境的供电情况 , 税控装置应能在标称电压幅度变化 ±30%、频率变化 ±1Hz的供电环境中正常工作。
11 电磁兼容性
11.1 IEC 61000-4-2静电放 电抗 扰性 试验。试验 等级 为 4 级 [La—空气 放电 : 试验 电压 15kV×(1±10%) ; Lb—接触放电 : 试验电压 8kV×(1±10%)]。
11.2 IEC 61000-4-3 辐射 电磁 场抗 扰性 试验。 试验 等级 为 2 级 , 频率 范围 为 80~ 1 000MHz, 试验场强为 3V/m。
11.3 IEC 61000-4-4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性试验。试验等级为 3 级。在供电电源端口 , 开路输出试验电压峰值为 2kV×(1±10%)、脉冲的重复频率为 5kHz× (1±20%) ;在 I/O信号、数据和控制端口 , 开路输出试验电压峰值为 1kV×(1±10%)、脉冲的重复频率为 5kHz× (1±20%) ; 对 I/O信号、数据和控制端口的试验只在数据线、信号线或控制线长度超过 1m 时进行。
11.4 IEC 61000-4-11 电压 瞬时 跌落、短时 中断 抗扰 性试 验。 电压 瞬时 跌落 : 试验 等级为 40%UT (UT为税控装置的额定电压) 级 , 一周期内电压幅度减少 60% , 持续时间为 25个周期 ; 电压短时中断 : 一周期内电压幅度减少 100% , 持续时间为 10个周期。
11.5 IEC 61000-4-5 冲击 抗扰 性试 验。试验 等级 为 3 级。 开路 试验 电压 : 2kV× (1±
税控装置在以上五项电磁兼容性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应能达到本规范 7.4 中 1) 和
2) 的要求。
12 运输包装适应性
税控装置的运输包装适应性 , 应符合 JJG 443—1998中 A.7.5 的要求。
13 振动适应性
税控装置的振动适应性 , 应符合 GB 9813—1988中 4.8.2 的规定。
14 可靠性
税控装置的可靠性 , 应符合 GB 9813—1988 中 4.9 的规定 , 即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4 000h。
三试 验条 件
15 试验环境条件
税控装置的试验环境条件除试验项目 自有规定的均按下列条件进行 :
1) 温度 (-20~ +40)℃
2) 相对湿度 45%~75%
3) 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4) 供电电压和频率电压 : AC220V×(1±10%)
频率 : (50±1) Hz
四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16 外观和装配检查
用目测的方法检查铭牌、外观和装配质量 , 应符合本规范 5.1, 5.2, 5.3, 5.4条的要求。
17 准确度试验
17.1 首先检测未加装税控装置的加油机 , 其准确度应符合 JJG 443—1998的要求。检测加装税控装置后的加油机 , 其准确度应符合本规范 4.1条的要求。
17.2 按 JJG 443—1998的要求检测加装税控装置后的加油机 , 检查税控装置的记录数据 (单次加油量和金额) 与加油机读取的数据比较 , 其差值应符合本规范 4.2 条的要求。
18 税控装置的功能测试
18.1 检查税控装置与加油机的锁定功能
检查税控装置不应有脉冲当量的调整装置 , 它与测量变换器之间的信号传输应真实可靠。首先通过切断税控装置的信号通道和电源通道 , 分别检查加油机的工作状态 , 然后切断税控装置和加油机的电源通道 , 再接通加油机的电源通道 , 检查加油机的工作状态 , 应符合本规范 6.1条的要求。
18.2 通过目视和估算检查税控存储器的位置和存储器的容量。应符合本规范 6.2条的要求。
18.3 掉电保护试验
税控装置从通电状态转变为掉电状态 , 检查税控存储器中存储的税务数据 , 应符合本规范 6.3条的要求。
18.4 接口检查
通过接口采用 IC卡传输方式或联网通讯传输方式检查有效的税务数据 , 应符合本规范 6.4条的要求。
18.5 检查税控装置的机壳铅封位置应符合本规范 6.5条的要求。
18.6 初始化检查
通过税控装置接口输入初始化内容 , 应符合本规范 6.6条的要求。
19 环境适应性试验
19.1 低温试验
按 GB2423.1—1989中的试验 Ad: “散热试验样品低温试验” 的规定进行。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应能达到本规范 7.4条中 1) 和 2) 的要求。
19.2 高温试验
按 GB2423.2—1989中的试验 Bd: “散热试验样品高温试验” 的规定进行。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应能达到本规范 7.4条中 1) 和 2) 的要求。
19.3 交变湿热试验
按 GB2423.4—1993试验 Db: “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的规定进行。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应能达到本规范 7.4条中 1) 和 2) 的要求。
20 防爆性能检查
检查防爆合格证及防爆标志应符合本规范中 8条的要求。
21 安全检查
21.1 接地端子耐腐蚀性 , 应按 GB4943—1995中 2.5.10的规定进行检查 , 结果应符合本规范 9.1条的要求。
21.2 连接电阻
税控装置的保护接地端子或接地接触件与需要接地的零部件之间的连接电阻 , 按GB 4943—1995中 2.5 的规定进行检测 , 结果应符合本规范 9.2条的要求。
21.3 对地泄漏电流
税控装置的对地漏电流按 GB 4943—1995 中 5.2 的规定进行检测 , 结果应符合本规范 9.3条的要求。
21.4 抗电强度
抗电强度按 GB4943—1995中 5.3 的规定进行检测 , 结果应符合本规范 9.4条的要求。
22 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按 GB6833.4—1987电压瞬态敏感度试验的规定进行。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应能达到本规范 10条的要求。
23 电磁兼容性试验
23.1 静电放电抗扰性试验
按 IEC 61000-4-2中的规 定进 行。 在 10s的时 间间 隔内 , 向操 作者 容易 接触 的被试件的表面至少放电 10次。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应能达到本规范 7.4条中 1) 和 2) 的要求。
23.2 辐射电磁场抗扰性试验
按 IEC 61000-4-3 中的 规定 进行。试验 过程 中和 试验 后应 能达 到本 规范 7.4 条中
1) 和 2) 的要求。
23.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性试验
按 IEC 61000-4-4 中的 规定 进行。试验 过程 中和 试验 后应 能达 到本 规范 7.4 条中
23.4 电压瞬时跌落、短时中断抗扰性试验
按 IEC 61000-4-11 中的 规定 进行。试验 过程 中和 试验 后应 能达 到本 规范 7.4 条中
23.5 冲击抗扰性试验
按 IEC 61000-4-5 中的 规定 进行。试验 过程 中和 试验 后应 能达 到本 规范 7.4 条中
24 运输包装适应性试验
将税控装置包装后 , 按 JJG 443—1998中 A.7.5 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开箱检验各零部件、安装和焊接的元器件有无松动、损坏 , 应符合本规范 12条的要求。
25 振动适应性试验
按 GB2423.10—1995 “试验 Fc” 进行。税控装置按工作位置固定在振动台上 , 进行初始检测。受试样品按 GB 9813—1988中 4.8.2 的表 2规定值 , 严酷等级为 2级 , 分别对 3个互相垂直的轴线方向进行振动。试验应在加电运行检查程序的工作条件下进行。应符合本规范 13条的要求。
26 可靠性试验
按 GB 9813—1988中 5.9 的规定进行 , 应符合本规范 14条的要求。
五试验结果的判定原则
27 试验结果的判定原则
27.1 单机试验结果的判定原则
在单机样机中 , 仅外观试验不合格的 , 准许生产厂家改正 , 改正后 “单机判定” 为合格。其他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 , 即 “单机判定” 不合格。
27.2 试验结果的综合判定原则
若 3 台样机均合格 , 即综合判定为合格 , 如果 3 台中有 1 台不合格 , 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签发定型鉴定结果通知书。
六现 场检 测
28 样机的包装、外观、铭牌检查
28.1 包装检查
样机应有良好的内外包装 , 应有防潮湿和相应的隔振措施。 在包装箱上应有防潮、易破碎、小心轻放的标志记号。外包装箱上的标志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28.2 外观检查
外观表面涂层应光泽、均匀、无剥落、开裂等缺陷 , 表面涂层和镀层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计数器及显示屏应清晰、透明 , 设计上应方便阅读所显示的数码和字符。
28.3 铭牌检查
铭牌上应注明 : 制造厂名 ; 产品名称及型号 ; 制造年、月 ; 出厂编号 ; 电源电压 ;防爆合格证编号 ; 标志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 , 加油机税控功能合格证号 ; 铭牌上的字迹应清晰可辨 , 牢固可靠。
29 税控装置的安装
29.1 安装条件 : 必须对原加油机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443—1998 《燃油加油机》进行检定合格后 , 方可安装。
29.2 安装方法 : 按照税控装置使用说明书安装。
29.3 安装要求 : 按照税控装置使用说明书和不同型号加油机的结构要求进行安装。
30 税控装置的初始化
由税务部门进行初始化设置。
31 税控装置锁定加油机的功能检查
税控装置应能锁定原加油机的工作状态 , 即税控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 , 加油机不能工作。
31.1 切断税控装置的信号通道 , 启动加油机 , 加油机的计数器不应计数 , 显示器显示的数值不应变化 , 计数器中升累计量不应变化 , 加油机电动机不能启动。
31.2 切断税控装置的电源通道 , 启动加油机 , 加油机电动机不能启动。
31.3 切断程控装置的电源通道和加油机的电源通道 , 然后再接通加油机的电源通道 ,启动加油机 , 加油机电动机不能启动。
32 税控装置准确度试验
32.1 首先检测未加装税控装置的加油机 , 其准确度应符合 JJG 443—1998的要求。检测加装税控装置后的加油机 , 其准确度应符合 JJG 443—1998的要求。
32.2 按 JJG 443—1998的要求检测加装税控装置后的加油机 , 检查税控装置的记录数据 (单次加油量和金额) 与加油机显示的示值之差不应超过 1个刻度间隔。
33 由税务部门对税控装置加装铅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