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替代HB 6167.18-1989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供电电源对机载用电设备,以及机载用电设备对飞机供电电源影响的试验要求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供电电源系统和机载用电设备,用于验证机载用电设备与飞机供电电源特性之间的协调性。 上一篇: HB 6167.17-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7部分:磁影响试验 清晰版 下一篇: HB 6167.19-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清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