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水冶厂常用辐射防护仪器现场故障经检修调试恢复正常后,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应采用的调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水冶厂辐射防护仪器的检修(故障检修、预防检修、改进检修)、调试工作,不涉及仪器的工作原理、测量方法和性能指标等的评价问题。 上一篇: EJ 521-1990 铀矿冶辐射环境质量评价规定 下一篇: EJ 526-1990 铀矿石和铀化合物的安全运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