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一级设备支承件用线弹性分析法设计的有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承受设备的载荷,并将该载荷传递给厂房建筑结构的一级板壳型支承件和一级长条型支承件。其他功率的压水堆核电厂也可参照使用.本规定未考虑在运行中由于腐蚀.侵蚀.辐照效应或材料不稳定性的作用而造成的质量下降.本规定不适用于仅承受由假想的丧失压力边界完整性所引起的动裁荷作用的支承件,例如防甩装置、止挡约束件等, 上一篇: EJ/T 391-1989 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 安全三级离心泵技术条件 下一篇: EJ/T 394-1989 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 一回路系统管道支吊架制造和验收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