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硬岩型铀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的目的、任务、阶段、勘查类型、工作量、工作技术要求和报告编写的内容等。 本规范适用于硬岩型铀矿各勘查阶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可作为硬岩型铀矿水文地质勘查工作成果验收的依据。 上一篇: EJ/T 296.2-2014 尿中微量铀的测定紫外光液体荧光法 下一篇: EJ/T 307-1996 六氟化铀容器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