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工业相关人员受异常照射时,各级职能水平的医疗机构为完成应急医学处理所需的主要设施和装备。 本标准适用于承担核设施营运单位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的各级职能水平的医疗机构。 上一篇: EJ/T 499-2004 压水堆核电厂一次中子源棒设计和制造技术条件 下一篇: EJ/T 541-2005 铀三硅二-铝板型燃料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