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地质设施退役的原则、程序和有关的辐射环境标准,并对退役辐射环境监测提出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地质揭露、勘探工程和实验室的退役,也适用于附属铀矿地质的小型水冶厂的退役。 上一篇: EJ 849-1994 核燃料后处理厂辐射安全设计规定 下一篇: EJ 914-2000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 废物混凝土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