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航空伽玛能谱测量的技术设计、仪器设备测试与校准、野外工作方法、数据处理与编图、质量评价、资料解释与成果报告编写、成果报告评审验收与资料归档等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NaI(Tl)晶体探测器的伽玛能谱仪开展放射性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的航空伽玛能谱测量,非放性矿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及辐射环境监测等的航空伽玛能谱测量参照执行。对于下测晶体体积小于3.3×10-2m3并且不以放射性矿产地质勘查和区域地质调查为目的的航空伽玛能谱测量,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EJ/T 1031-2014 铀矿石密度和湿度测量规程 下一篇: EJ/T 1037-1996 铀加工及燃料制造设施退役环境影响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