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后处理三氧化铀粉末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用化学分离流程分离、流化床脱硝制备的三氧化铀粉末。该产品用于转化成六氟化铀。本标准不包括防止临界事故的有关内容以及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使用本标准同时应遵守国家对核材料的管制、运输、处理和使用等有关规定。 上一篇: EJ/T 1152-2012 研究堆技术规格书编写要求 下一篇: EJ/T 1155-2002 洗衣房用固定式放射性污染监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