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给出了球床模块式高温气冷堆核动力厂对假想管道破损的潜在不利效应的防护设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球床模块式高温气冷堆核动力厂(以下简称“本厂”)对假想管道破损事故的防护设计,其他高温气冷堆核动力厂可以参考。 上一篇: HAF 101 核动力厂厂址评价安全规定 下一篇: T/CNS 25-2020 高温气冷堆核动力厂控制棒驱动机构设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