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通过测试牙科修复用金属和陶瓷材料的复合结构,确定二者匹配性的试 验方法。本部分的性能要求适用于结合在一起使用的金属和陶瓷材料,而不适用于单独使用的金属或陶瓷材料。 上一篇: YY 0605.12-2016 外科植入物金属材料 第12部分:锻造钴-铬-钼合金 下一篇: YY 0302.2-2016 牙科学 旋转器械车针 第2部分:修整用车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