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肌电生物反馈仪(以下简称肌反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3.1规定的肌反仪。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针电极记录肌电信号的仪器和肌电诱发电位仪。 上一篇: YY/T 0997-2015 肘、膝关节被动运动设备 下一篇: YY/T 0294.1-2016 外科器械金属材料 第1部分:不锈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