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3.1和3.2定义的血气分析用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常称“动脉血气针”)的要求。本标准不包括静脉血样采集容器和末梢血样采集容器的要求。 上一篇: YY 0607-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神经和肌肉刺激器安全专用要求 高清版 下一篇: YY 0613-2007 一次性使用离心袋式血液成分分离器 高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