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替代YY 0645——2008本标准规定了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和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该设备不带有置换液或透析液配制功能,且可用于连续进行24 h以上的血液滤过等血液净化治疗。本标准不适用于:——水处理装置;——腹膜透析设备;——仅具有血液灌流模式的设备;——仅具有血浆治疗模式的设备;——血液透析设备;——其他带有置换液或透析液配制功能的设备。 上一篇: YY 0637-2013 医用电气设备 放射治疗计划系统的安全要求 高清版 下一篇: YY 0648-200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